读《乡土中国》之《男女有别》有感

2024-09-11

读《乡土中国》之《男女有别》有感(精选3篇)

1.读《乡土中国》之《男女有别》有感 篇一

传统中国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时候,正直春运返乡高潮;写这篇读书报告的时候,正是羊年的正月,外边爆竹声声,夜晚的楼房映着灯笼喜庆的红色,归乡的人儿说着生疏却依旧熟练的方言。费孝通先生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乡性的。”先生1937年著毕此书,1939年出版。时隔七十多年之后,我代人再看此书时,或多或少总觉得生疏,毕竟,我们学习生活的城市,已经在发展中改革中慢慢的接近现代的生活习惯,而这个“现代的”是更符合工业化时代特点的、更偏向于西方近代文明的习俗。那些深入国人骨髓中的乡土性格,却又在我们这一代渐渐褪化。只有在每个中华人都欢庆的节日中,对“乡土中国”这四个字,才分外的有感触;只有在淳朴依旧的乡村,先生的字字句句震撼我心。

因此,在本文中结合现代中国人和中国社会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的一些观点进行剖析。

一、传统文化中的“乡土”情结

先生在《乡土中国》第一章中言“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

在当代中国我们常常会听到“土”作为形容词的用法,描述一个人不合潮流,不开通:~里~气∕ ~头~脑①,李实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乡土情结》中对乡土二子做如下解释: 中国文化中的“乡里”观念,最初具有宗法血缘的意义,因此尊重宗族乡党即是尊重宗法血缘关系,这体现出儒家由近及远的亲亲原则。随着社会的演变,这种宗法血缘关系逐渐淡化,但长期流行的宗族乡党观念却积淀在人们的文化之中,由地域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乡党”演变为“乡土”。土,即土地,以农立国,必重土地。孟子把土地当作立国的“三宝”之一,说“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荀子更是强调“土”的重要,认为“无土则人不安居,无人则土不守。……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可见,“安土”即是“安居”,人若不安其居,则离乡远涉,国家失去民众,就会造成“无人则土不守”的局面,国家就会由此而败亡。儒家强调“安土”,其目的在于兴国。要使人们“安土重迁”,除“制民之产”外,最重要的是施行礼乐之教,行礼乐之教,“则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使人产生“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的乡土情怀,这即是儒家的乡土之教。② 这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当城里人嘲笑乡下人“土”的时候,却忘记了,“土”才是我们这个民族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本性。古中国缘起于大河流域,是典型的农耕社会,在这种经济形态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文明也具有深厚的乡土特点,如:安居而乐业、无天灾人祸觉不背井离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于斯而长于斯„„人们对乡土生活、文化有着绵延无尽的眷恋之情,而这种文化经历千百年的变迁改革,仍未能完全改变,积淀淘洗变成了现代中国的乡土情结: 如:即使已经不再耕作,逢节气,家家户户还是虔诚地遵守着习俗,每逢立春、冬至、清 ① [ 汉语字典 ]:卷1页0415第01

②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乡土情结》李实明 《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第22卷第4期 P63 明、惊蛰,各地都有不同的饮水文化习俗来欢度这些节气,这些节气虽在现代人生活中少了其对农业的真正意义,但却多了阖家团圆、欢聚一堂的归乡情节;每到春节必返乡“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种绿叶对根的情谊已经不能简简单单地归结为习俗,而是中国的民族灵魂。

费孝通先生道“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所养成的生活习惯处处产生了流弊。”其实,这句话放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本世纪初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到了今后的社会恐怕不一定正确了。在各国文化趋同被迫进入世界潮流的过程中,文化软实力显得尤为重要,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在长期保持其民族特色,乡土文化最为重要,这种文化的力量有多大?在中国的春运潮流中可以看到,它的力量不亚于西方圣诞节的影响力,也正是这种力量,让中国的发展更加具有特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软作用力。

二、“私”与“公”

在《差序格局》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提到了公私的问题,一说新中国乡下最大的毛病是自私,总爱占公家的便宜,而又言中国的社会团体却又关系密切,看似也注重公。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而这些礼仪的很多内容,如:孔融让梨、长幼有序等等看似谦和却实际上有悖于人的本能需求。乡土中国中“私”是本性,而偏偏“公”是外在,这就造成了很矛盾的现象——一面占尽了公家的便宜,一面还都依附在互帮互助的社会团体周围。对此费孝通先生又从家庭方面来阐释:费孝通先生抓住了中西方文化中一个巨大的不同阐释,“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而在中国,这句话含糊的很„这个‘家’伸缩自如。” “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中国,至今能够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都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情,儿孙不管走多远对家族中长辈都有着天然的尊重,除了中国作为礼仪之邦的礼仪习俗更多的其实是我们的社会结构,一个强大的家族才会人丁兴旺,一个败落的家族,再多的人都会流落四方。而除了家族这个单位,还有一个圈子就是“街坊”,有喜事要请酒,生了孩子要送红蛋,有丧事要出来助殓,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费孝通先生在热情好客的表象下为我们挖掘出了深层原因——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也由此,乡土中国与近代西方文化中最大的差异体现在这里:一个是讲交情,一个是争权利。两者看似目的一样,但过程却差别很大,导致的社会形态也不同。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使是在当下的中国,人们的维权意识有时候还是很弱。比如:遭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不选择去申诉而是要么哑巴吃黄连,要么再去找人攀关系,甚至在法律体系中也是如此,打官司时不去注重找一个好律师,找证据,而偏偏执着于找关系贿赂法官。

由此又延伸到当下中国的反腐现状中,在中国的官场中仿佛是一个以一个人为中心原型,这与中国的传统家庭格局非常类似。往往在一个人落马之后,树倒猢狲散,甚至连带起更多的人。在官场之中,讲交情攀关系的现象尤为严重。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贪腐现象,恐怕得从官场的不良习气开始根除。

这种关系文化交情文化不能说完全不好,因为这是一个社会又人情味儿的表现,中国的传统社会是永远无法像西方那样的,然而这种文化 应该止步在社会生活层次,而不能浸染到政治经济尤其是法律中,一旦浸染将百害而无一利。

“血缘”还是“地缘”,通常我们会更认可血缘,中华文化中血浓于水的传统观念,即使是远亲都会分外的信任。因此,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从血缘向地缘的过度是很艰难的过程。从“新客”到姻亲关系的“血亲”,地缘在通过血缘的演化中渐渐壮大。而有关金钱的交易即商业的发展,促进了这种地缘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费孝通先生讲“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在订契约是,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利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需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地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费孝通先生毫不避讳地谈到了由于乡土社会的某些习俗而造成的社会的滞后。譬如,乡土社会“规矩”阻碍着法律契约精神的发展壮大。“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间的接触并非总是乡土社会中的熟人,或许即使是熟人,现代社会复杂的关系中更需要的发展是契约精神。而所谓“熟悉”的心理认同和“见外”的感受,让我们这个社会在“法律契约精神”的道路上发展缓慢。关于法律,费孝通先生在“礼治秩序”中又详细道来,“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这种人口流动较小、社会圈子较小的社会中,安定不一定需要法律而可以使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而不相往来”的无为而止。我们所崇尚的东西不是“法”而是礼,“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可以说对礼的服从是主动地,而对法的服从则是被动的。这一点上,我们中华对于“礼”的崇拜,类似于西方对上帝的崇拜,都是以一种敬畏的心态。但细思还是不同,渐渐地我们对于礼变成了主动服从于成规,而西方人对上帝的崇拜则是深自内心的。于是演化出了近代的“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两种文化都排除于法治之外,却渐渐在近代文明的促成中一较高下,而随着社会复杂化的发展,耻感文化渐渐甘拜下风。

费孝通先生关于乡土社会,并没有大加批判也没有为其争言,而是透过或好或坏的现象来窥其本质,无论这种社会在我们现代究竟还残留多少,我们都或多或少的被影响了。乡土中国背后透漏出的,是我们这个民族历史上所形成的民族性格,这种民族性格并不是历史的,而是现代的,在现代,无论是经济文化军事政治还是娱乐体育,都带着明了的特点,这种文化,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在发展的路上,为我们的路划定了一个范围,叫做“中国的特色”。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乡土中国这个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生产,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2、3、是典型的农耕文明下的生死观念,而乡土中国本性上所体现出的就是这种人口流动少而产生的文化现象。

礼治还是法治,在我们的认识中,法治当然呀好于礼制,但为什么好?我们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礼治其实并不是我们所说的人情社会等等,而是一种由内而外的道德服从,这种服从在某些时期其实作用还大于法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约束我们的道德变了,甚至在商业社会,没了。此时,法治就很重要,并且随着近代社会的契约化,礼治在本质上已经被替代了。但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变成了隐形的约束,而这种约束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法律这种底线之上,越来越重要。

“世态炎凉”这个词,中国人体会最多,为什么?费孝通先生在家族圈子中解释了这个问题。因为中国的家族也好街坊也好,本身的构成关系就是由个人的能力大小而形成的“树倒猢狲散”是这种构成下最正常不过的结局。能力失去之后凝聚力自然会变小。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费孝通先生七十多年前著此书,如今中国的乡村也好城市也罢,已经不是七十年之前的样子了,但是细细向来,费孝通先生所讲的很多在农村至今仍然存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将的经济基础决定一切,而即使是经济已经巨变的情况下,这些习俗仍然未能改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所信奉的近代文明是否仅仅是西方文明的一角,无需迷信?

2.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二

——还原真正的中国乡土

吴启萌 政务院行政管理 10367024

费孝通先生所著的这本《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其在对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演进和发展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中国最本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新的视角和逻辑。当然它并不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具体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理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乡土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归纳概括,是基于他对农村社会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研,绝非纸上谈兵。他从自身的认知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既熟悉却又陌生的中国乡土文化,在拜读之后,大有一种“身在庐山”之感,大多数的中国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先生所描绘的那个乡土社会中,却从未超脱其中,真正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制,仅仅是为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是由小农经济的狭隘本质所决定的,而这也正是乡村社会研究的价值所在。在这里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本人从这本书中领略到的一些感悟与心得。

首先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土”的思考。在书中“乡土本色”一节中,作者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但是,什么才叫“乡土性”?费老举例说城里人觉得乡下人土气,但他认为这种看法若是将其中的藐视意味放在一边,用得却是极为精准的。总而言之,乡下人的生活离不开土,房子建在土上,庄稼种在土里,人们干的是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而中国人骨子里也总是呈现出一种对于农田的依赖,即使是到了大草原、西伯利亚、山地里,也要尽一切可能去尝试锄地播种,仿佛种地是他们过活的唯一选择或是第一选择。而这一切的形成,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源于大河文明,生活在河流旁边的大平原,你的第一选择恐怕不太可能是放牧。当然人们也不可能有海洋文明所拥有的便利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工商业。由此可见,自然环境对于民族性格的养成以及风土习俗的培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庄稼种进了地里,侍候庄稼的老农半个身子也就插进了土里,而这也就形成了费老所言的“不流动性”。而这种不流动性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终日与土地为伴,并学会善用这种有限的资源。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也逐渐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并由传统融入我们的血脉。“安土重迁”一词则精准的表现了中国人的恋土情结。费老有言:“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病态。”传统的中国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或政策强制,是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的,即使迁移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故土。所以,一个“土”字用得极为恰当,它准确的描述了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十分契合农业社会的本质,其本身并没有藐视的意思。但现在人都认为“土”作为乡下人的代名词,显示了乡下人的落后与无知,从词性上看毅然变味,何故?缘由在于原来的乡土习惯已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所推崇的是变,是推陈出新,而乡土社会极力维护的是不变,稳定比一切都重要,因而冲突在此形成。但我想说的是,这种冲突不应成为歧视滋生的源头,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们要了解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客观的看待各种现象,学会分析,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般的视角去轻看我们的传统和这种社会冲突,否则真正无知愚昧的人是谁尚未可知。

而费老这本书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概念莫过于“差序格局”了。在费老看来,所谓的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或者通俗的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亲疏远近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想来都有清楚地划分,于是有了亲、戚,远亲、近亲之说。但是这种关系树看似清晰分明,其实又来得极为含糊。在此格局之下,一个人与亲戚朋友关系的亲密程度自己分的很清楚,他心里清楚地明白哪些人他可以敞开心扉地交往,向其倾诉心声,哪些人他不会,貌似也不应该轻易地借钱给他,这种关系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但是人们往往又对这个格局所包含的范围模棱两可,似乎波纹所及的区域都包含在内,这也就使得一个人所拥有的亲戚圈子十分庞大,虽然很多所谓的亲戚与自己已多年未见,或形同陌路,但总是磨不开“亲戚”那层薄薄的关系。费老认为,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西方人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体,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当然,这一观点不是说中国人有一种类西方的个人主义,这里的自我主义,是指一切价值是从“己“出发的,但绝不是认为“己”就是价值的所在,而更多的是说有自我的参与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就像“推己及人”,其中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的贡献,而是贡献本身,但有自我的参与却是实

现的基础。而这种自我主义可以说就是差序格局的主体,它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身边的人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织成一张网。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序格局能够维持多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于乡土的差序格局已渐渐被势不可挡的城市化浪潮所冲淡,而这种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博弈不会消停,结果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点我想强调的是费老对于乡土规制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首先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不同于法理社会,亦不等同于人治或法治,乡土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无所谓最可靠之言,仅仅因为是规矩,因而没有法律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取个人平等主义的”,因而“无讼”也成为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同时传统上他更崇尚无为政治,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受乡土经济的限制。以上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似乎描述的是一个缺乏制度约束的蛮荒世界,但事实切好相反,乡土社会一直以来都有一套独特的规制体系来维持它的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秩序的力量是什么,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法律没有产生的必要,更多的代之以非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如礼治秩序。而在这种礼治秩序下产生了支配乡土社会运行的力量,如同意权利和和长老统治。而维持皇权的横暴权力由于乡土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于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利去做。但在我看来,同意权利看似有着向民主发展的潜力,但并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也没有行

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并且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老手中,而不是广大村民手中,更大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教化权力,在变化很少,文化稳定的社会里,遵循传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良方,而这也赋予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俗教化统御社会大小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关系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想要成为一个村子里的人,有两个条件,一是要在村子里有土地,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关系。这就使得村子与外界之间的联系变得很困难,外界难以融入村子,而村子也不会轻易容忍外来者的打扰。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因此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了商业发展的土壤。总之,乡土社会中的“不变”的特性在运行中成为一个循环体,一方面“不变”要求采取诸如长老统治、血缘巩固等社会礼秩,而这些社会礼秩又导致乡土社会深陷“不变”的境地而不能自拔。我们难以判别这对于一心求稳的乡土社会到底是好是坏。

3.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三

从很久以前开始,我们就向西方各种国家学习。学习他们的政治制度,学习他们的各种法律,学习各种社会思想。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是深入骨髓的,难以去除的。就算在如今,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早已摆脱了那些封建礼教,也早就和自己所鄙弃的那种乡土气息绝缘。但实际上,从乡土社会带来的各种习气,会不知不觉在我们的行为中展现出来。

有很多人都会觉得乡下人非常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他们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丝毫不在意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还特别喜欢贪小便宜。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自私的毛病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仅是乡下人,就是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常常会有自己的私心。只是乡下人将这些事情摆在台面上,而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将自私隐藏在自己去内心深处不轻易叫人发现,也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那一份体面。甚至在有的时候,这些文明人论起自私来比乡下人还要过无不及。所以实际上从这个方面来看,乡下人和我们大众并没有区别,因为我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只是在粉饰太平,而内里却不曾改变过。因此,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并没有资格去嫌弃指责乡下的人们。

再放宽泛些讲,这种自私是由于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思想所造成的。从很古代的时候,包括我们一直所推崇的圣贤孔子,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所作的比较,西方国家的耶稣是可以为了人们牺牲自己的,而在孔子的道德系统里却不会出现这样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情况。几千年来我们所坚持的传统思想都告诉我们一切的公德心和道德都是从个人出发的。所有的出则孝入则弟,基础都是在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上。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网上有着一切的道德观念,这一张网组成了一个团体。我们的道德只适用于这个团体,而在这个团体范围之外的人就不在我们的道德范围内了。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之下,乡土社会的人和现代社会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终究和那些西方国家不一样,这是思想精神层面上的长期影响造成的。不论是谁都受到了这样的影响,因此,两个不同社会的人差距也不会很大。只是现代社会的人他们的网、团体可以变化。在平时这个团体可以包括整个国家的人们,于是社会公德心便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在某些特殊时刻,他们的团体又会缩小,缩小到个别家庭,甚至缩小到个人。社会关系的不同特征,把握十分到位。)

再比如说男女有别这个观念。在封建社会的时候,男性女性连见面都不能,更不用提肢体接触了。虽然在经历过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立志要抛弃这些没有道理的规定,力求男女平等。但在乡土社会中,这样的思想也是可以看到的。没有亲缘关系的男性女性不能在一起工作,不能单独相处,不能成为朋友,如果有,是要被所有人诟病的。再看现代社会,我们不是也经常说,异性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吗?也许我们并不会当面指责,但背后绝对会说三道四。某个男性和某个女性关系特别好这种话题一向是八卦青少年们津津乐道的饭后谈资。

而且在乡土社会里恋爱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们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在这个只有熟人的社会里面,所有的关系都是生下来就已经确定的。所以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破坏社会稳定的激情。所以在乡下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和男人扎一堆,而女人和女人呆在一起。只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才会有人组织寻找媒婆相亲,男女并不是因为喜欢而在一起,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虽然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并不明显,我们也越来越提倡自由恋爱。但是那种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杜绝产生激动性感情的行为却是非常多的。例如有的公司会禁止在公司内谈恋爱或者有婚姻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异性之间产生的这种激情影响工作效率,或者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范围再扩大一些,学校里禁止恋爱也可以包括在内。为了防止这种激情,影响到学生们的学习,也是为了维护校园学习环境的稳定。因此,可见,在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乡土社会所遗留的风气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深刻的融入了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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