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2024-06-25

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9篇)

1.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一

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问题调查报告

为深入查找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省纪委近日成立课题组开展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设计理念略显陈旧,和反腐败发展趋势不协调。制度设计整体上受传统施政理念和思维定式影响过重,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制定、轻执行等问题,有些理念与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现代民主、法治精神不相符,时代特色不够鲜明。

(一)对本土、本党历史经验总结、发扬有余,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借鉴不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廉政教育工作倡导规则意识、道德自律和职业荣誉,但是制度设计理念立足于人性恶,着眼于“小人”心理。把任何人都作为潜在的腐败分子,认为权力越大道德风险越高。对公职人员的行为约束较真挑剔,较少依赖其道德自律和行为自觉。严格、苛刻的制度环境迫使公职人员如履薄冰、善待权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欲望充分释放,个性需求快速增长,公职人员很容易受影响、被同化。我们在坚决抵御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侵蚀,努力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标准的同时,对市场经济文明的研究不多,对市场经济国家权力配置、制衡的借鉴不足,对公职人员道德风险、公职岗位市场风险的估计不充分。制度出台太快与更新太慢并存,“水土不服”与过度超前同在,制度建设局部滞后于时代发展。

(二)一些在过渡阶段形成的观念和做法,没有随时代的变化而调整。有些制度建设思想没有随经济社会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完善,制度功能发挥受影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与传统,形成于层次单

一、生活简单、思想单纯的战争年代,在建国后的很长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党员结构的变化,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越来越受“一把手”民主素养的影响,越来越难以操作,发现问题、监督权力的制度功能有所退化。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注重含蓄、礼貌、尊重、包容,党内也不同程度存在思想复杂、利益多元、关系多层、身份多重的问题。面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很多人存在得失考量、进退顾虑,班子成员之间很难沿用过去的方式互相指出问题,或帮助解决问题。因此,需要针对现代社会党员结构特点和党员思想实际,进行新的制度设计,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

(三)对腐败的容忍度太高,助长了“小毛病”。中央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强调决不允许任何腐败分子在党内有生存之地,体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但是有些制度建设在行为假设和结果预期上,没有体现“零容忍”要求。一是党纪政纪处分档次太多,底线易变。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条文通常根据涉案金额等标准判断行为的严重性,对“量”的考虑偏多,对“质”的考虑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风俗、传统的让步,客观上纵容了“小毛病”,原谅了“第一次”。二是适用党纪政纪的自由裁量权偏大。对党纪政纪底线的把握没有固定在制度规定环节,而是推迟到处分决定环节,适用惩戒性制度的随意性比较大,容易被个人操纵、决断,甚至导致“宽严相济”政策被滥用。

(四)对“受贿”范围的界定过窄,限制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面。根据很多国家的法律和我国参加的一些国际条约规定,受贿标的包括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从时效方面看,则包括现实利益和预期利益。并且,不论官员有没有滥用权力,只要拿了“不该拿的”,即构成受贿。而当前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受贿标的仅限于财产性利益,受贿行为局限于“办事+收钱”,强调二者的因果关系,“受贿”范围界定过窄。在当前利益形态多样,价值取向多样,权钱交易形式多变,利益输送渠道多重的条件下,大量权钱交易是通过“红包”,或者非财产利益、非直接方式完成的,因果关系的非直接性特点鲜明。对“受贿”范围的过窄限定,和国际通行的腐败行为治罪原则相冲突,限制了对腐败的打击面。

二、制度出台集约化生产、粗线条投放,不符合现代社会链条化分工、精细化管理的特质。制度投放的技术简单、速度过快、质量偏低,不适应复杂的现实情况。

(一)系统谋划不足,制度建设碎片化,整体效能不高。有些制度规定效力层次太多,形态散乱。当前党内关于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散见于文件、规定、领导讲话中。有的是党内提醒,通常以“重申”的形式出现。有的是文件通知,如《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旅游的通知》等。有的是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制止公款吃喝等问题上,中央出台很多文件,各地每年重大节日前夕都要“三令五申”。这种就相同问题屡次发文、反复强调的做法,虽然彰显了党委政府的决心,但也反映了制度自身的无力,容易造成党员干部法不责众的麻木心理和我行我素的思维惯性,制度的威信递减。

(二)出台程序太简单,影响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一项制度的出台,通常是业务部门出草案,相关部门提意见,最后领导研究通过。对基层干部的想法了解不多,对制度的社会风险、实际效果等指标关注不够,对细节考虑不周。过响的口号、过高的目标,影响制度存活率,贬损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

(三)投放速度太快,冲淡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遇事就发文、定制度的惯性思维,导致制度出台过快、过滥、过于随意,结果是制度过多、过软、过于短命。珠三角某市2007年以来新订和修订1042项廉政制度,口号多,原则多,实现不了的目标多。党员干部吃不准、记不住、用不上。庞杂、混乱的制度环境反而影响制度本身的权威性、可及性。

(四)目标太模糊,影响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很多制度只提方向,不关心过程;只提目标,不落实责任;只提要求,下不了狠心。“原则上”的规定多,“差不多”的思维重,精细化、项目化的管理思维欠缺。粗线条的制度设计方案,为违反规定留了后路,为“一把手”权力膨胀、关系通融开了口子。

三、制度价值取向从便于管理的角度考虑多,从便于执行、落实的角度考虑少,导致制度落地难,执行力递减。一是层层加压的制度落实方式,给基层干部的压力过大。有些制度对基层干部承受力的考虑不多。对于上级机关来说,这是最省心、高效的管理方式。对于基层来说,这是最懒惰、粗暴的管理方式,基层很难承受。电白县近三年来有89名镇干部迫于工作压力、生活压力等原因辞职外出,有114名村干部

放弃在村委会职务外出谋生。二是一些政策的出台对基层工作的实际困难考虑不够。有些制度不但没有防着腐败,反而有可能诱导人腐败。很多转移支付政策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地方一方面没有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其他工作急需要钱,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打转移支付资金的主意。近年来,我省一些欠发达地区干部为穷所迫,侵占、挪用政策性资金、违规卖地问题多发。三是一些重大政策法规对基层的变化考虑不够。村民自治本是一个很好的治理理念,相关法律也对村民自治的权力制约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少数地方村民自治演化为“村干部自治”,一些村“两委”选举扭曲为宗姓争夺,有些村务公开萎缩成村债务公开,有的村账镇管沦为“村账本镇管”,背离了法律的初衷。四是一些重大决策的出台,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不够。相关规定看似公平,但由于当事方的能力悬殊,利益表达机制欠缺,无法实现公平。五是一些权力监督制度设计和基层单位实际不相符。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制度,往往适用于科层制发达、人员层次较高、民主意识较浓、职责分工明确的大机关,不适合基层单位小而私密,容易近亲繁殖的权力结构。六是一些制度出台缺乏民主参与,公众的信任感不足。一些部门公权力主导意识过重,公众被模糊于“局外人”的地位,知情权保障不充分,对制度的信任感下降,质疑增多。

四、制度的配套工作太少,缺少事中纠偏、事后补救机制。一些制度由于本身没有体现分权、制衡等原则,陷入自身难以解决的困境,导致执行不力。制度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全都沉淀到执行环节,导致执行力层层递减。主要表现在“三个缺位”:一是部门协调机制缺位。政出多门,互相“打架”。二是廉政审查机制缺位。对于政府部门决策行为或者商业行为的廉政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是否存在监督缺陷,没有一个统筹的审查机制。目前我省仅深圳等地探索建立了对政府决策的廉政审查制度,全省范围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三是跟踪评估问效缺位。一些制度建设存在只顾耕耘、不问收获的情况。制度自身质量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缺乏科学量化、民主参与的跟踪问效制度。

五、制度执行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容易导致偏离方向、背离初衷。很多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很多制度的执行背离了初衷,甚至适得其反。一是“熟人社会”、“人情网”影响执行的公正性。茂名、韶关、清远等地反映,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存在处分决定未归档、工资和奖金未调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政策把握不准、同情心作怪、怕得罪人等。二是“一把手”负责制的思维定势,导致个人权威高于制度权威。“一把手”负责制导致越来越多的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这种权责失衡、层层加压的“政治承包”,导致“一把手”个人权威远超制度权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很难落实。三是执行的标准模糊,影响行为选择的可预期性。很多惩戒性规定对违纪情节多以“情节较轻”、“情节较重”等定性标准表述,看似合情合理,但是量纪幅度弹性大,为少数人干预执纪执法预留了太大空间。尤其是基层单位路面执法、“一对一”执法、酌情执法的情形较多,自由裁量权过大,以罚代管、徇私枉法等问题多发。

课题组提出5条建议。一是系统化原则,提高制度建设的站位。系统考虑、整体谋划、配套完善。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廉政制度建设覆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二是精品化原则,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在制度论证和评估反馈上

下功夫,减少制度数量,提高制度质量。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制度的公信力、落地率。开展制度廉洁审查工作,减少寻租空间,预防利益冲突。三是零容忍原则,强化制度的威慑性。从制度的严肃性、规则的神圣性角度考虑对相关行为的定责定罪和量纪量刑,严密防范“第一次”,严肃惩罚“小错误”,及时纠正“小毛病”。四是精细化原则,在制度设计上由粗线条投放向精细化、深加工转变。明晰权力界限,尽可能减少制度边界上“亦此亦彼”的行为集合。对权力的监督注重细节、在乎小事,厘清廉洁自律和传统民俗的界限,把红包礼金的民俗限制在一个合理、安全的范围内,严禁存在公务关系的公职人员之间,以及业务关联单位之间,主管部门和服务企业之间送红包礼金。五是生疏化原则,避免制度轻易变通。从执法人员定期交流,执法标准量化,执法程序公开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在监管与被监管者之间建一道“玻璃墙”,把“熟人”外推为“生人”,避免人情困扰

2.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二

一是要切实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反腐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反对“四风”,是维护党和国家的兴旺,维护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证,也是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笔者认为,必须大力宣传反腐倡亷的重要意义,使基层烟草行业员工能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是要从自身做起,抓好领导干部亷洁自律。加大对执行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打铁先要自身硬”,才能服人、服众。分析近年来一些腐败现象及一些大案要案发生的真正原因,正是由于某些领导干部本身没有严格执行反腐倡廉规定,不以身作则而造成的。因此,今后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亷洁从政、阳光操作,把权力慢慢关进笼子里,逐步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从严查处腐败行为。特别是在基层行业,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纪检部门也应依法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引起震慑效应,从而达到不敢腐、不能腐的法治环境。同时,基层行业领导干部和纪检部门也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才能有效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也非一时之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本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能保证党纪条规、法纪政令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尽管党风廉政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一些基层行业仍然得不到有效落实,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具体行动上,效果就打了折扣,必须引起基层行业领导的重视。

五是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跟上反腐斗争的新形势。加强员工政治学习,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对反腐防腐和依法治国的认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做什么事是违法的、违纪的,违法违纪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后果,要承担什么责任;记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用合法的途径去挣,不能用非法的手段去捞。选择一些有典型教育意义案例组织员工讨论,剖析案例原因、危害、教训,教育广大员工引以为戒。广大员工也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政策和精神,提高广大员工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自觉投入到反腐工作中去。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增强他们反腐,防腐,拒腐的自觉性,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懂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真理。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和及时掌握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人员的思想动向。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必须耐心批评和教育,及时帮助他们消除不健康的心态和行为,把一切腐败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三

关键词 三反运动 腐败 反腐倡廉建设

1 “三反”运动的历史过程

“三反”运动从开始到胜利结束,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是群众发动阶段。依据东北局反腐败斗争胜利的经验,在“三反”运动的初期,各级党政干部积极发动群众,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依靠群众力量揭发、检举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行为。一旦发现腐败,党政机关便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公审、审判。通过依靠群众,大量腐败贪污犯被惩治,国家的法律尊严得到了维护,秩序也得到了稳定,这一阶段斗争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第二时期是遵照原则,定案处理阶段。在对贪污、腐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党一贯坚持“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和方针,各级党政机关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据贪污腐败情节的轻重,对定案的贪污分子和犯有贪污错误的人或党员作了适当的处理和处分,对犯罪情节严重者或执行枪决,以杀一儆百,树立我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对那些情节轻微的人进行教育批评,给予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第三时期是思想建设阶段。在这一时期,“三反”运动已经进入了思想巩固建设阶段,通过“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又结合批判资产阶级腐败思想,从思想和作风方面对党进行了建设。至此“三反”运动全面清除了贪污浪费现象,为新中国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反”运动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严重斗争,这场运动的胜利,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蜕化变质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提高了干部和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

2 “三反”运动对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启示

2.1 必须明确反腐倡廉在我国执政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建国初期的这一次反腐运动不仅随着反腐运动实情的变换适时制定如《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条文规定,而且整个运动从开始到结束都得到了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就要求全党同志要戒骄戒躁,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并时刻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同时也带来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问题,更加之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复杂国际环境,导致反腐倡廉工作举步维艰,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我们更应该把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不懈地长期稳定地推进下去,只有这样我们的党风才会纯正,我们的社会风气才会正常,也只有在纠正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前提下,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才能顺利稳步前进。

2.2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毛泽东作为全党、全国最高领袖,不仅在“三反”运动中亲自督办指挥大小贪污腐败案件,而且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反腐倡廉工作做了表率,积极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进程。

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在吸收他们先进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成果的同时,消极的腐朽的资本主义思想、不良生活习惯方式也逐渐渗透进来,这样一来我们国内的一些党性不坚、意志薄弱党员干部就不可避免的受到侵蚀。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我们党要重新学习“三反”运动留给我们的经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向老一辈革命家学习,刚正不阿身正且直,还要时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杜绝贪污腐败,只有这样廉政建设才能有效推进。

2.3 必须紧密联系群众但不能大搞群众运动来反腐倡廉

建国初期新生政权刚刚成立,旧风气、旧作风还存在于社会之中,在这些污浊之气的影响下,党内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此时党中央选择群众运动的方式举行“三反”运动惩治腐败分子是希望广大群众干部与旧社会划清界限,这的确在当时起了很明显的作用。但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反腐倡廉工作就一定要通过群众运动这一途径来实现,而且时至今日,反腐倡廉工作在国际国内环境与建国初期环境相比大变迁的情况下,单纯地寄希望于群众运动的方式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了。

在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中,邓小平宣布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学习马列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勤政为民。这个时候腐败是少数,是次要矛盾,如果这时再动员群众治理腐败问题,就不合时宜了,群众运动一旦发起就难以控制,邓小平认为“既然反腐倡廉是长期的任务,我们就不能以搞运动的方法,应以教育、引导为主。当然,如果有人搞得我们总不安宁,也不能排除使用某种专政手段,使用法律和纪律手段。”历史事实和理论证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依靠群众运动是不合时宜的,只有坚持党的正确领导,通过法制的方法进行,才能行得通。

2.4 廉政建设应把反腐与倡廉有机结合起来, 并且应以制度为中心

建国初期的“三反”运动在惩治贪污腐败时虽然也是改造与惩处相结合的,但此时的改造、教育、思想建设只存在于治理腐败的最后一阶段中,惩罚相对于教育来讲所占的分量要大得多,反腐比倡廉的比重要大得多。虽然这次反腐运动没有很好结合倡廉,也没有想到进行制度建设,但当时的做法对于当时治理贪污腐败、稳定政局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然而在如今这个社会,单纯的惩治腐败,单纯的治标不治本已经起不到这么显著的效果了,新时期的廉政建设必须又要反腐——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又要倡廉——宣传廉政典型,还要治本——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一定的体制下的党政官员衡量过腐败成本与收益之后认为腐败收益大于成本,自己有利可图,所以选择腐败行为。因此制度性缺陷是导致当前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那么制度性的廉政建设就对反腐倡廉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邓小平早就提出过“过去我们发生过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充分证明了制度性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因此在新时期的廉政建设中,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特别要以制度性的廉政建设为重点,只有扎扎实实搞制度建设,不走形式主义,始终把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作为党政机关反腐倡廉的长期举措,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成绩。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反腐的力度 篇四

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专业:临床医学

班级:1304班

姓名:陈铭

学号:6300613166

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反腐的力度

腐败既是一个历史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转型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具体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在这期间,一系列不可避免的腐败问题已屡见不鲜。腐败问题已成为涣散民心、削弱党的形象和威信、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巨大绊脚石,直接威胁着党的生存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首先我们要明白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和牵制,当权者在运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分配社会各项资源的时候,由于人性上的弱点,导致资源分配丧失公平。腐败作为一种普遍社会现象,其发生和发展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和世界上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的。认为腐败只有中国才有或者说中国最严重是一种偏激的认识,其实世界上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腐败比中国严重的都大量存在。而且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当处于某些特定的阶段时腐败会更容易滋生。改革开放以来,我过正处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与成熟阶段,各种观念的入侵与交织,经济的高速发展,反腐制度措施的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系列的综合原因导致我国的腐败发生率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前有了相当大增加。但是我们必须要正确的认识到,这种腐败的增加是社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纵观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经历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时基本都出现了我国目前所存在的包括腐败在内的各种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必须要正确的认识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对党执政兴国的信心,激发对生活工作的热情。

按照我们党提出的目标,我国要在短短四十年时间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今也才过去二十来年,而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看,当一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虽然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有本质区别,但由于经济体制转换的时间短、进程快,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不少漏洞,这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之一。

腐败犯罪是无形的,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和查处的难度也是最大的,而每件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也往往是巨大的。因此,这就要求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存在的腐败现象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对其存在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经济建设、法制建设、民众心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出一个客观、全面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使民众对当前存在的腐败现象有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从而增强反腐败的信心,安心地从事经济建设,同时,国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预防机制。这样,国家就可相对地对腐败行为有一个总体的掌控,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预防和控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不再象以前花费了高昂的办案成本却仍总是处于一个尴尬的被动局面。

面对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党中央的认识是清醒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采取的措施是得力的。如果这些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是按照中央的路数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程度将比现在要严重得多,也决不可能有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如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能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不断加大斗争力度,措施更得力一些,工作更扎实一些,一些腐败现象也不至于像

现在这样严重。我们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既要看到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个需要长期认真严肃对待的问题,不能期望采取几次大的行动就能彻底解决;又要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尖锐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越是处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我们越应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倍努力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只要全党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大斗争力度,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进而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正确的认识腐败与反腐败之后我们就要着手解决目前在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要点,这个体系既要包括从严惩治措施,又要包括着力治本的内容,这个体系必须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统一起来,在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权力监控、源头治理等方面多管齐下打出“组合拳”。光有制度没有落实,一切制度都将是空壳。“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如何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制度上保证权利运行的公开,同时将监督权交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手中。制度上必须明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对政府的必然要求,建立责任制,让权利运行时刻处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在利用群众监督时,必须拓宽监督渠道,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水平,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行驶。

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消极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总的发展态势是好的和健康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还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尤其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市场经济和文化多样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庞大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范、失察、失控,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居安思危,越是取得成绩,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加快发展,越要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指导和深化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对于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全面系统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前进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刻分析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有效切除腐败这个“政治之癌”,建设一个河清海晏、官清民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资料:《2013中国反腐报告》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5.当前我国反腐问题研究 篇五

腐败问题是目前全球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中国面临的最大社会污染和重大政治挑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科学判断、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制定一系列正确的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领导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于对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全面把握并适时提出每个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在当前新的时代环境和时代背景下,总结和概述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形势,分析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对更好的开展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当前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包括群体化、高管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和新型化。反腐败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和发展人民民主,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发挥人民代表的职能;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建立初始提名权制度、干部推荐说明书制度、考任分离制度等;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定不移地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完善干部考核与监督制度等。

一、当前反腐败工作总体形势 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成绩是主要的,其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腐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反腐败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探索出了一个比较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即建立健全了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践发展已经证明这些制度体系总体上是积极有效的;二是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反腐败的社会氛围和政治氛围日益良好,反腐败工作的阻力越来越小,反腐倡廉工作正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开展。三是反腐败的第三方监督作用日益加大,第三方监督(媒体、群众等)的环境日益改善,特别是媒体监督作用越来越彰显,群众监督意识不断加强,监督的体制、机制和相关平台得到了不断完善。四是党员干部的反腐败意识大为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同时官员腐败的侥幸逃脱的心理正在退化,不敢腐败,腐败即被抓的心理在不断加强,有效的彰显了近年来预防腐败工作的成效。五是党内民主得到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得到提高,腐败的土壤在减少。这一方面是党的建设自身环境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体现。

我们在看到反腐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从总体上来说,当前腐败还处在高发期,还处在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上。2008 年,国家检查机关对贪污腐败的立案件数为 1.7 万件,2010 年为 2.7 万件。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第一,腐败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近年来,国家相关检查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人数呈现上升趋势,从十三大以来的贪污腐败人数来看,其呈现两个特征,一是腐败人数长期处于高位,不论是哪个时期,二是 2008 年以来腐败人数呈现上升趋势。第二,腐败犯罪的职务越来越高。腐败的职务越来越高。十三大以来因腐败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厅局级干部、省部级干部人数越来越多,县处级干部和厅局级干部因腐败获罪的人数呈现“规律性”增长、省部级高官因腐败获罪则呈现“此起彼伏”的交替上升趋势。第三,从犯罪的涉案金额上来说,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巨贪”不断呈现。动辄几千万,过亿的“层出不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第四,年轻贪官越来越多。以前呈现的“59 岁现象”,现在呈现比较多的还有“45 岁现象”,35 岁现象”等,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呈现年轻化发展。第五,集体腐败,触目惊心。随着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些串案、窝案,团体案件被挖出,往往是一人贪污,就能牵出一串人。第六,卖官鬻爵,明目张胆。近年来反腐败过程中发现,部分地方的领导干部简直成了“官帽批发商”,近几年来中国接连爆出多起“卖官书记”案,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安徽省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安徽省阜阳市卖官窝案等等,这些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利用手中权力,将‘乌纱帽’当成了换取金钱的商品,大肆敛财均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之巨。如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在离任前突击提拔了 100多名干部,被当地百姓封为‘卖官书记’”。第七,贪官外逃,防不胜防。2010 年 1 月 8 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上透露,近三十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 4 000 人,携走资金约 500 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约 1 亿元人民币。第八,腐败遍地开花,各领域层出不穷。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高校、医院等领域的腐败不断呈现。第九,各种“软腐败”横行,诸如党员干部超标住房,公款吃喝、旅游、占用公物等等。一是三公问题(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二是政府浪费现象严重,重复建设问题。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滋养腐败。四是乱占、乱用、超标、超规格住房等。第十,基层腐败:腐败从高层逐渐转移到基层,其中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一级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

二、探寻腐败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近现代有腐败,古代也有腐败,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腐败亦随之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一直根植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各个阶段,而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也会有腐败存在,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政治原因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水平不高,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民主与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在选举制度的不完善上,干部的任免、升降决定权不在选民而在上面,因此导致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的诸多腐败现象。

2.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推进阳光政务,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由于传统观念和认为因素的影响,以前我国的政府信息一直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而一些政府官员就是利用其掌握信息资源的权力进行暗香操作,滥用职权,为个人和某些小团体谋取私利,从而滋生腐败。而今有些地方或单位的政务的瞒天过海的“半公开”、遮遮掩掩的“假公开”,甚至是千遮百藏的“不公开”,乃至被群众讽之为云遮雾罩的“政雾”。

(三)经济原因

首先由于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还比较多,特别是在资源配置中,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就使政府成了各种利益集团竞相“寻租”的猎物。其次,政企关系未理顺,政府依然牢牢掌握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事任免权,为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双方的腐败提供了机会。再次,产权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国有资产成了“唐僧肉”,在一些不法分子的偷猎下大量流失。有专家估算,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国有资产每年流失量约在500亿元,到了90年代,每年的直接流失达到了800亿元至1000亿元,如果加上土地设备闲置、坏账、偷税和漏税,以及决策失误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这个数字则更加庞大。最后,分配不公使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也刺激了一些公职人员不择手段攫取金钱的欲望。国家公职人员也因为所处的部门和职位不同,手中握有的权力资源不一样,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主要是掌握权力资源的部门和公职人员除了正常收入外,还有大量“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四)制度原因

1.法律制度原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经济飞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在“文革”的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来,已从法制时代向法治时代跨越发展。但无法否认的是,在反腐败与廉政法制建设上,还有诸多的问题,虽然《公务员法》、《刑法》等基本法和一些党内制度中有关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国家基本法。再者,从这些年被惩治的贪腐官员看,贪腐的数额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但被判处死刑的贪腐官员并不多,很多是被判处“死缓”,似乎死缓成了贪腐官员的“免死牌”。而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经过“死缓改无期,无期改有期,有期又减刑,甚至保外就医”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年的牢狱生活而重获自由。低廉的腐败成本,一些腐败分子不惧怕刑罚而敢于挑战刑法去实施腐败勾当。2.权力配置体系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宪法赋予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但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没有真正到位。虽然每年的各级人大会议上,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向同级人大工作报告,接受同级人大监督,但在闭会期间,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其他监督机关要么因受同级党组织或政府的领导而使监督大打折扣,要么因监督是系统内的而无法对最需要监督的人是想监督,要么因监督机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威不同、工作程序不一而出现处理意见不协调、扯皮、错位等现象。

3.分配制度。现在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成为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社会分配不公指的是目前存在的对社会的付出和得到的回报严重不成正比的现象。前不久,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报道一则消息:“中国行业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已扩大到15倍,跃居世界之首。”我国改革开放的初衷是“允许一部人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设想无疑是美好的,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但是,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具体执行上的错误,法律调整的失职,这一号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孕育了贪腐的温床,被一部分人作为巧取豪夺的保护伞。

三、加强和改进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6.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式与策略 篇六

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保障,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客观需要。国家领导人反复告诫全党,在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还需要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成效。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消极腐败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方面还在滋长和蔓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很严峻。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把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它损害民主和法治的根基,扭曲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降低公民生活质量,甚至为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提供温床,威胁社会安全。历史上,因腐败而亡国灭族的悲剧一再上演,令人触目惊心;当今,因腐败而导致政权更替,引发社会动荡的事件频频发生,值得深思警惕。当前,中国反腐败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央反腐意志坚决,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但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多。从历史和发展的视角,以全球比较的视野冷静分析当前形势,认清我国反腐败的成效、挑战和困难,会让我们更加理性和沉着地应对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动作频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陆续的采取的节日腐败、创新党内巡视制度、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整顿会所歪风等一系列措施,态度坚决,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同时党中央清醒的认识到反腐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和牵制,当权者在运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分配社会各项资源的时候,由于人性的弱点,导致资源分配丧失公平。腐败已经是现在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其发生和发展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和世界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

一、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必须从教育入手。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清除腐败,要着重从思想上和世界观上解决问题。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廉政勤政的教育、艰苦奋斗拒腐蚀的教育以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等,反腐倡廉教育,必

须注重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时,一要注意针对性,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教育内容;二要注意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教育渗透到中心工作之中;三要把教育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上,这是教育成败的关键;四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搞好案前、案中、案后的教育;五要注意教育的思想性,就是要讲道德,以理服人;六要注意教育科学性,按照教育的规律,讲究教育的方法;七要注意方式的多样性,丰富教育的载体。通过这些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上形成良好的修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反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立起一道以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内心防线,从而消除产生腐败的主观根源,真正做到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提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是对腐败最有力的防范。

二、健全法制,加强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从长远意义上来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种法制,对于深入持久地反对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此,还要加强刑事立法,明确贪污、贿赂等犯罪受刑事制裁的范围,严惩经济犯罪活动。要加强廉政立法,建立一套权力行使的自律和制约机制,要加强市场经济立法,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以及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从而保证执政党和政府的廉洁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奉公守法。加快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决策制度,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在这种条件下,才能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监督,才能使监督起到作用。

三、深化改革,从体制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深化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健全对腐败现象的监督制约和防范机制,这是釜底抽薪的根本办法。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要通过改革明确那些部门、哪些人不能直接从事经济活动,以解决官商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通过改革,使如何竞争与交易,如何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市场作用,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进入市场等,都有明确的法规来制约。这样,权力干预市场、干预生产经营的状况就会改观,政府只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

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三是要通过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包括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从根本上堵塞因旧体制转换而出现的漏洞,消除某些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

四、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党章办事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他的起码要求。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从严治党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按照党的路线办事,就是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其要害是公务人员滥用权力,因而要消除腐败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身在要职,手握重权,他们能否廉洁自律,身体力行,关系到廉政建设乃至政权建设的成败。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掌握着行政、司法和经济管理的权力,它们能否奉公守法、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关系到国家性质的有效保持和国家权力的正确运作。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和这些机关部门为重点。

五、新形势下我国反腐的策略

1、以预防为主作为非专门反腐机构的首要策略

专门反腐机构流程是群众通过写信、来访、网络、电话举报→中央纪委监察部调查受理→分类办理→恢复反馈。期间的过程复杂而且时间长。而非专门反腐机构则更方便快捷,它能够事前积极预防,事后监督查处,增进的办事效率,有效的解决了腐败问题。

2、落实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减少腐败

从重效率转向重效能,严控“三公消费”等行政性支出;放权市场,让市场和社会力量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律固化,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权力;按职责权利对称原则设置岗位,撤临时性办事机构;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只有做到这些,腐败才能从源头渐渐消失。

3、严格管理公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现在公务人员是金饭碗、银饭碗,他们进了国家单位就会有不错的薪水和待遇,即使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干,但工资照拿。如果国家严格处理违法违纪官员,制定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公务员,并实行聘任制管理,那么公务员就会更加的做实

事,为人民谋福利。如果他们违法违纪或者工作效率差就会有被辞退的危险,他们会比以前更用心。

4、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公开预算决算细目、公务员收入标准等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着力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认真办好政府门户网站,将不保密的政务信息和文件网上公开;运用财务云技术规范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财务管理。

我们必须对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有足够的认识。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7.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七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 要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 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八大以来, 各级纪检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既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 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中纪委先后对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在中央直属企业, 最近也有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近日媒体报道,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以受贿1407.9万元, 以及893.6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 他的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其同案犯, 两人都曾帮助李收受贿赂, 分别获刑7年和8年。

2 央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与模式

2.1 把握央企发案规律和办案规律, 提高对办案工作的理性认识

面对新形势下央企案件检查面临的新要求, 一拖公司纪委注重运用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和方法, 针对当前企业案件发生的新特点, 加强对案件发生规律、调查取证规律、谈话突破规律等重要办案规律的研究, 不断提升对办案工作的理性认识。

2.1.1 把握央企发案规律

当前, 央企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 从发案形式上看, 当企业改制容易出现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问题,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重大项目的论证、审批、洽谈、签订合同时, 容易出现行贿受贿行为;在工程招标、预决算和竣工验收时, 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假招标、随意变更原始设计、预案决算高估冒领和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或在推销、采购中大量出现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 领导利用职权办企业, 领导为配偶、子女等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以及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的问题;经营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下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企业, 往往发生单位主要领导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把握了这些规律, 对各类举报线索会有一个科学、客观的初步判断, 有利于及时采取对策措施, 避免在办案工作中走弯路。

2.1.2 把握央企办案规律

查办案件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实践中, 一拖纪委归纳了的二十字办案要点, 较好地实现了查办案件工作从靠经验办案向按规律办案转变, 将办案经验上升到规律的高度, 把握好办案的尺度和分寸, 掌握办案工作主动权。

思路为先。就是区别不同的情况, 采取不同的方案和方法, 做到因案施策。有的需要把重点放在举报方面, 有的需要在突破要点环节上下工夫, 有的需要先控制人, 有的需要先查清赃款赃物, 有的事缓则圆, 有的应以快制胜。

证据为果。查办案件的目的是恢复事情的本来面目, 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确定、充分的证据认定事实。我们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 必要时会依靠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行业出具的技术报告来作为证据材料。

攻心为上。调查谈话是办案人员的一项基本功, 也是企业办案的主要手段。只要摸清涉案人员不同的心理状态, 有的放矢地做好分化教育工作, 就能冲垮他们的心理防线。如:在调查某分公司的案件时, 刚开始涉案人员一直想抱有侥幸心理不吐口, 办案人员与其展开了攻心术, 通过数十天的耐心谈话与交流, 涉案人员终于吐露真实情况, 为案情的进展取得重大突破。

政策为器。办案人员在研究每一个案件时, 都需要有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战略眼光, 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贯彻办案始终, 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

安全为天。是指在办案时必行坚持依纪依法,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防止因出现自杀、自残和因病死亡等前功尽弃。如, 在谈话 (问询) 室的窗户安装防护栏, 以防不测, 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2.1.3 把握央企案管规律

案件管理工作是企业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针对企业环境相对封闭, 容易出现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 一拖纪委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规范制度,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流程、检查考核办法以及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 使企业办案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健全机构, 完善机制, 实行案审分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加强办案指导, 强化办案监督, 落实审理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双重职能, 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拖纪委坚持办案工作集体领导, 落实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实行纪委常委办案分片责任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 严格考核, 有力地保证了办案质量。

2.2 构筑央企反腐的三道防线, 切实防范腐败行为的滋生

近年来, 一拖公司纪委通过加强反腐倡廉“三道防线”建立,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实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有效预防”的要求与企业管理有机融合, 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2.2.1 前期预防措施

主要是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 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排除产生腐败的隐患。深入开展权力关和廉洁从业教育, 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主动接受员工的监督。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力度, 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 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相关程序性文件, 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 用制度管人管事, 靠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机制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2.2.2 中期监控机制

建立中期监控机制的关键在于发挥好各类监督作用, 形成对廉洁从业风险的有效监控。一是通过明察暗访、定期自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 建立廉洁从业风险预警机制, 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 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确保廉洁从业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手段, 整合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纪律监察监督、审计内控监督、法律监督等各种资源, 构筑“大监督”平台, 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廉洁从业风险信息监测, 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和纠错。三是强化审计监督, 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 对重点单位、重要业务开展专项审计, 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此外, 依靠“制度+科技”的手段强化风险的动态监控, 有效促进央企用权行为的透明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为央企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

2.2.3 后期处置办法

采取效能问责、警告劝勉、纠错纠偏、督促整改等措施, 对廉洁从业风险及时进行处置, 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 针对重大风险,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 采取谈话提醒、戒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手段及时纠正。并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形成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2.3 坚持惩防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 也是治本的重要功能。实践工作中, 一拖公司纪委克服单纯办案思想, 注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剖析违规违纪案件产生的原因, 通过“三个转化”,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3.1 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教育成果, 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把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 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现“查处一案, 警示一片;治理一线, 教育一片”的效果。近几年来, 一拖公司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培训, 并邀请检察院对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进行案例剖析, 以案说理, 以示教育, 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2.3.2 将办案成果转化为管理成果, 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拖公司纪委在案件查结后, 通过到发案单位深入调研, 分析案件成因, 及时帮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 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 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专人专项100%跟踪落实, 并将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2.3.3 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 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一拖公司纪委针对多发、易发领域腐败案件的多发情况, 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实施专项治理。针对物资采购、工程发包招标管理操作不规范、暗箱操作、投标单位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制定印发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同时制定完善的与之相配套的《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流程》, 实施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和承诺制度。2003年以来, 按照一拖公司市场禁入规定, 对因质量问题、不诚实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18家供应商实施清除, 列入“市场禁入名单”, 规范了一拖公司的生产秩序, 净化了经营环境。

3 结论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 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央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是促进和保证做强做优的必要条件, 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形势下, 腐败的手段和形式日新月异, 反腐的手段和方法也需要及时更新。这样在反腐败的道路上才能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因此, 央企的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肩负的责任重大。他们需要不断研究新形势和新变化, 创造新的对策。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杜绝央企腐败现象的发生。

摘要: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时期, 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备受社会关注。中央企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 为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实现“做强做优, 世界一流”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证。本文结合中国一拖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一拖公司) 纪委监察处的实际工作经验, 总结和概括了该企业纪委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的机制与模式。

8.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八

反腐倡廉教育是指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社會公众的反腐倡廉意识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舆论引导和思想劝诫活动,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基层单位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健全教育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方式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切实加以改进。

一、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组织领导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重业务工作,轻思想政治工作,把经济指标等看成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把反腐倡廉教育等看成可以忽略的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这种错误思想带动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往往激情受挫、干劲不足,各相关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看成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事,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能拖则拖、应付了事。

(二)干群认识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教育认识不足,往往是会上激动,会后不动,最后被动。或认为自己身处基层,手中的权力小、贪污受贿的几率低,几乎与腐败绝缘,认为参加理论学习是浪费时间,到监狱、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是触霉头,把观看警示教育片当成看别人笑话,或认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搞得再好,还不如对腐败分子严刑峻法、杀一儆百的警示效果来得更加明显。

(三)教育思路不明晰

一些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被动应付的多,主动策划的少,及格的活动多,优秀的活动少,日常教育满足于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而忽视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满足于集中上大课普及教育而忽视开小灶个别辅导,重视反面典型的揭发而忽视正面典型的弘扬,重视党纪条规的教育而忽视理想信念的培养,导致反腐倡廉教育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成效。

(四)教育方式不新颖

一些基层单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方式陈旧、手段单一,平稳有余,亮点不够,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陷入“台上讲得累、台下打瞌睡”的窘境。在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整改中,也没有做到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没有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干部党风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导致干部群众对宣传教育产生怀疑和失望情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明显打折。

二、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思考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整体合力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领导干部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有着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要积极支持、鼓励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从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教育干部,让具体负责廉政教育工作的同志胆子更大一些、腰板更硬一些,教育工作有效地组织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强调主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围一并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体系,使教育在组织领导方面得到保障。

2、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领域宽,涉及面广,仅靠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是无法达到最佳效果的,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原则,抓好组织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凝聚力量,以不断提高整体效能。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要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应付复杂局面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同时要协调联系组织、宣传等部门,聚集各方智慧、运用各方力量、使用多种手段,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互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

(二)制订教育规划,强化检查考核

1、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要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计划要避免照抄照搬、毫无特色,泛泛而谈、脱离实际,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放在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去部署,在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基本思路、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本单位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文化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好反腐倡廉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实施方案,并搞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计划、行动有安排、进度有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卓有成效。

2、完善台帐,加强考核

要努力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考评赋分细则和奖惩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群众评议、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别是要坚持学习考勤,建立学习档案,把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参考,把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情况评比通报等制度,定期通报部门教育情况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加强对教育过程的管理。

(三)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1、区分层次,因人施教

基层单位岗位特点比较鲜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以人为本,根据教育对象的职级、岗位职责、工作特点、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避免“一刀切”。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对普通党员侧重于守法、诚信、道义以及在监督公共权力行为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

2、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要继承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理论教育、示范教育,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教育。要坚持“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辅导,注重发挥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廉政培训、网络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基层单位的特点,把握宣传重点、选好正反面典型、关注热点、找准切入点,通过开设廉政讲坛、增设网络论坛、开展廉政知识竞赛、征集廉政作品、举行廉政文艺汇演、发送廉政短信、赠送廉政贺卡等干部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总之,要努力做到主题教育有影响力,警示教育有震撼力,法规教育有约束力,榜样教育有感染力,形象教育有吸引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渗透力和说服力,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基本任务和方式方法,仔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有效的措施抓好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本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教程.中国方正出版社.□

9.当前制度反腐的重要性 篇九

摘要:纵观华夏数千年历史,政权更迭,风起云涌,虽然朝代兴亡的原因各异,但究其根源都符合一条规律:励精图治则兴,贪图奢华则亡。腐败与否是其中的关键点。腐败的本质就是公权的滥用,公共权力的私有化。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古有之,大清王朝经历了几代人的连续奋斗,迎来了康乾盛世,然随着奢糜贪腐之风的兴起,盛世如过眼云烟,迅速衰落。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自视功高,逐渐腐败堕落,但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他们的审判,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果断决定,是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决不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变颜色。只有大力、彻底反腐,才能保证社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关键词:腐败行为犯罪稳定监督必要性

目录:

一、当前腐败行为的特点

二、现阶段腐败的原因分析

三、现阶段反腐败的必要性

腐败已无孔不入,并且从基层部门一直到高层行政机关,国家大力反腐已刻不容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但怎样才能严格执纪执法,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认清当前腐败的特点,从深层挖掘腐败,才能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当前腐败行为的特点

(一)涉案区域及其官员的级别较高,贪腐数额越来越大。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826万被判死缓,原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涉嫌挪用32亿社保资金案,一审以两罪判18年 没收财产30万。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 1

院9日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尤其是一向被视为规范、清廉的津、沪二地出现高级干部腐败案,暴露出长期以来对党内干部行为监督乏力的体制缺陷。

(二)腐败主体向基层渗透,腐败面扩大。基层干部大部分是科级层面,然而手中握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因贪污受贿6000余万元一审被判死刑,许昌市灞陵公园主任赵国良是一名普通的科级干部,但却拥有豪华汽车一部及别墅一套。这位被网友戏称为“许昌最牛科级干部”遭到了查处。扬州公路建设处财务材料科原科长王勇伙同副手陈清池、吴春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共计一亿多元,另王勇和陈清池贪污受贿金额均超过五百万。一个科级干部,可以说级别“低微”,但只要放到“一把手”的位置,监督就很难凑效,只能说现有的监督体制存在某些缺陷,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长期未受到根本触动。

(三)腐败分子与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在一些领导干部周围,总是簇拥着一些“大款”朋友。领导傍“大款”,不法“大款”找靠山,二者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刘涌是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头目,他通过收买党政官员,成为沈阳市人大代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领导干部长期与不法“大款”在一起吃吃喝喝,久而久之就模糊了公与私、正义与邪恶的道德界限,最终成为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四)集体腐败比例增加,比个人腐败更具破坏性。在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部门,甚至于一个系统内,多人参与腐败,有主动腐败的,也有被动的、不得已的腐败。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因集体贪腐曝光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在这个小小的科级事业单位里,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有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以及下属各站点的站长、班长,各层级干部几乎“全军覆没”。2000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一审公开审判,14人被判处死刑,其中有4名是厅

级干部;有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有2人是厅级干部;其余5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集体腐败案特别是“前腐后继”现象时有发生,不仅表明该领域权力制约机制的严重缺失,而且还意味着该领域内腐败机制的形成。

(五)腐败行为更加隐蔽,智能相对较高。江苏建设系统的一个官员,在位期间,为一家房地产公司谋取了很多利益。退休之后,该公司以各种名义给了这名官员很多好处,事情被发现之后,一审法院判决他有罪。这名官员不服,觉得自己在位时没有获得任何好处,不属犯罪,因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他无罪。两次判决闹起了一场**,最后,江苏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这就是典型的领导干部“期权腐败。腐败者绞尽脑汁就是怕腐败行为暴露,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使是再隐蔽的腐败,最终都会有暴露的一天。

二、现阶段腐败原因分析

(一)随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迅速,一些同志在严峻考验面前,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是导致腐败分子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原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等人放松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是他们走向腐化堕落的总根源。他们的沉痛教训值得每个党员和群众深思,每个人在任何时刻都不能忘本,不能忘记我们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二)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把手”搞腐败带来的危害性更大。“一把手”腐败容易导致“带病提拔”“带病在岗”“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给“群蛀”提供了良好的温床。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上,处于严重失控状态,同级监督机关难以监督,上级监督机关又无法监督。可见,怎样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三)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被称作“一身是假”的王亚丽,是如何一路过关斩将,从一名普通的农村女子,一步步升迁至团市委副书记?当地相关部门在王亚丽升迁中是如何审核把关的,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其身份及档案

造假?这不得不值得人们深思,全国范围内可能有多少“王亚丽”现象呢?所以说,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的出现,根本的原因是干部选拔制度存在“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人治的因素多,而公开、民主、竞争的因素少。

(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沈阳群体性腐败案件说明,由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方面的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完全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就为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然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撮而就”,经济体制改革应与政治体制改革配套而行。

(五)惩治力度不足,违法成本偏低。对待违法腐败分子执纪量刑尺度难把握,“自由裁量”的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司法腐败频出。许多贪官认为经济犯罪处以重刑的比例并不高,被抓出来的也不过是“少数”,未必禁得住,未必抓得完,不贪白不贪,贪了也未必会“犯案”,“大不了坐几年牢”,尽敢以身试法。假若对经济犯罪多处以重刑,可能会起到“震慑”的作用,让那些想犯事的党员干部害怕牢狱之苦或者杀头之罪,不敢去犯事。

(六)不正之风难治,中央制度得不到落实。党员干部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清官”难当、“好人”难做。贪者不足为奇,两袖清风倒成了“另类”。

三、现阶段反腐败的必要性

(一)只有大力反腐败,社会才能大发展。腐败是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来实惠一小部分人的行为。腐败不仅侵占(或先占)公众的基本权益,破坏正常秩序,妨碍经济发展,而且奖励钻营、鼓励欺骗因而破坏社会正常的道德秩序。腐败是不公平竞争的帮凶,若放任腐败现象的发展,必然对正常的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没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经济就不能发展。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把反腐败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是不对的”。据胡鞍钢教授等人的研究成果表明,在上世纪九

十年代后半期,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四种主要腐败类型(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比重在13.3—16.9%之间;而1999—2001年期间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竟平均每年高达GDP的14.5—14.9%。其实以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难于揭露来说,腐败所涉及的财富规模,是很难进行精确计算的,更不要说由此造成的损失。最为可怕的是,腐败给我们这个社会造成的更大损失,在于无形的“内伤”

(二)只有大力反腐,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腐败现象是社会的毒瘤,如若不及时切除,让其滋生漫延,社会就可能出现崩溃。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的覆灭无不是因为统治者及其幕僚的昏庸腐败而导致灭亡的。前车之鉴,后者之师。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搞好反腐倡建设,纯洁自身组织,树立良好的形象,让人民群众信得过。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自身建设极其重要的任务,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

(二)只有大力反腐,社会才能和谐。腐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巨大破坏作用,严惩腐败是当前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和谐是民众的共同愿望,是民心工程。和谐社会首先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之上。稳定,是和谐社会的保障,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稳定从根本上讲,是民心的稳定。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实施了许多民心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其目的正在于此。如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帮助农村困难家庭脱贫;加大投入,解决行路难、饮水难问题等。这些民心工程的贯彻和实施,都是为了迎民心、顺民意,确保稳定,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创建和发展。然而腐败无孔不入,在各个民心工程中都时有腐败现象发生,在近几年的民意调查中发现,反腐败成为民众最

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极大动摇了民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反腐败是民众的共同呼声,腐败不遏制,社会无和谐。

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实效,关键要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这

个源头,建章立制,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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