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人员公章使用

2024-08-05

公司工作人员公章使用(精选9篇)

1.公司工作人员公章使用 篇一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印章管理,使印章刻制、启用、封存、废止及印章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杜绝由印章管理不当而带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公司授权的所有印章的管理。各二级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2 职责

2.1 办公室是印章、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的责任部门。2.2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印章、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3 印章的种类 3.1 正式印章:

公司公章(即行政公章)印文为公司的法定名称全称,是正式代表公司的公章,是公司对内、对外的凭信,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和对内最高管理效力,可以独立进行代表公司法人进行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所属各单位公章,印文为各单位的正式名称,由公司刻制并授权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及对外业务函件往来,不得独立代表公司进行对外经济活动。

3.2 “中英文”印章即公章的中英文版,印文为公司的正式中英文名称,在涉外经济活动中代表公司法人,具有与公司公章相同的效力。3.3 专用印章:公司为履行某项专业业务而授权相关部门使用的印章,印文为公司法定名称加×××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刻制、启用、封存和废止。公司所属各单位如因某项专业业务需要,可自行刻制印文为各单位名称加×××专用章(各类合同专用章除外),由各单位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类专用章均不得超出印章刊名的范围使用。3.4 钢印:是专门用来加盖各种证件的模印。与正式印章、专用印章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一样。它一般加盖在像片与证件的骑缝上,以表示证件与像片相吻合,表示两者相同,以防止仿造。但钢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票据凭证的有效标志,也不能独立使用。3.5 法定代表人手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书写,后而照其真迹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刻制的印章,它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职务的标志,与公司公章或专用章用时使用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3.6 领导人个人名章:是代替手写签名,加盖在文件或凭据上以示负责,法定代表人和单位领导人个人名章与其他公章同时使用,具有对外法律效力。4 印章的使用范围

4.1 公司公章:用于公司公文(包括上行文、下行文、与相关单位往来函件等),对外联系业务、开具证明书、介绍信、授权书、代理声明书等。

4.2 “中英文”印章用于外经贸业务中原产地证明书、重量尺码证书、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申请单、提单、出厂资料、检验、检测报告、银行汇票、出口专用发票、授权书、代理声明书等。

4.3 专用印章主要有合同专用章、分包合同专用章、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还有招聘专用章、社会统筹专用章等等。

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对外合同、协议等使用。

分包合同专用章:公司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根据工程需要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财务专用章: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支付款项需预留在金融机构备案的专门印鉴,用于处理有关银行业务和财务往来等业务时使用。发票专用章:公司购买或开具发票、收据时需加盖的专用印章。招聘专用章及社会统筹专用章等等是在履行该项专业业务时使用。4.4 法定代表人手章用于签订合同、工程招投标、开具法人委托。4.5 个人名章用于报表、财务预决算、银行支票等有关事宜。4.6 钢印用于工作证、退休证及有关资格培训证等。5 印章的规格与样式

5.1 公司行政公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公司法定名称,自左而右环形。公司各级职能部室、各分公司、辅助单位公章直径4.2厘米,公司统管、自管项目部公章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形,五角星下方刊各单位名称。公司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刻制行政公章。

5.2 公司党委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镰刀斧头,镰刀斧头外刊机关名称前加“中共”后加“委员会”,自左而右环形。各分公司党委、总支印章直径4.2厘米,各统管项目部党工委印章直径4.0厘米,镰刀斧头下方刊各单位名称前加“中共”,后加“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

5.3 专用印章按照各单位公章刻制规格及式样,五角星下方刊×××专用章或各单位名称加×××专用章。

5.4 公司所属各单位下设部室印章直径比各单位行政公章小0.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公司名称,自左而右环形,五角星下方刊该分公司或项目部及下设部室名称。6 印章的刻制、启用、备案、回收与废止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刻制并授权使用的印章的刻制、启用、备案、回收与废止工作。

6.1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公司所属各单位公章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其具体成立或更名等情况统一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行文启用并附印章印模。

6.2 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由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并行文启用。6.3 各分公司、统管项目部成立隶属的自管项目部,应由所隶属单位向公司分管领导呈书面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刻制该自管项目部公章并行文启用。

6.4 公司各类专用印章由各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公司各职能部室根据业务模块分类自行刻制的业务专用章,需公司办公室办理印模备案后方可使用。

6.5 公司所属各单位下设部室可按规定自行刻制印章,自行刻制印章需由各分公司、项目部自行行文启用并附印模,交本单位印章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6.6 统管项目部根据工程管理要求,需要刻制“项目部分包合同专用章”和“项目部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可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刻制并行文启用。

6.7 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公司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要求为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和项目部(含统管及自管项目部)开设银行帐户时刻制统一编号的财务专用章,并在公司财务部备案。6.8 印章回收及废止

6.8.1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由于机构合并、撤销或更名时,应当停止使用原印章,及时将印章缴回制发单位封存或销毁,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印章的收缴、调换、归档工作,印章销毁应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处理。

6.8.2 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在完成交工验收后,立即将公司制发该项目的所有印章一并上交公司办公室,由印章管理人员进行归档处理。6.8.3 如因善后工作仍需要使用原印章时,应向公司档案室提出使用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具体见本规定7.4条。7 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7.1 印章的管理

7.1.1 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备案表(见附录11)登记备案,领用单位人员签字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7.1.2 各类印章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安全存放,防止丢失、盗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并由公司办公室对外登报或发文声明作废。丢失或损坏的印章不得自行重新刻制,需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重新刻制、启用。

7.1.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和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公章、专用章和领导私章,凡未经领导批准、未在本规定允许范围内擅自刻制印章,一律视为非法,由此造成公司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由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人)承担后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1.4 凡因印章使用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利用各类印章进行违法经济活动、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要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2 印章的使用:见附录1用印审批流程图。

7.2.1需用正式印章或专用印章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印审批表(见附录2)或合同(协议书、承诺书等)用印审批表(见附录3),经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公司分管业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用印。

7.2.2 工程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相关部门会审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领导审批方可用印。

7.2.3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文本、协议书、承诺书及相关的文件,须经三总师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定会签后,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7.2.4 公司办理外经贸业务使用“中英文”公章,须填写用印审批表,报公司分管业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用印。

7.2.5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但须执行有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7.3 拒绝用印及携印外出

7.3.1各单位印章管理部门在确认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后,加盖相关印章;印章管理人员不允许在空白凭证、白纸、空白介绍信和空白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印章;如有违反审批程序、规定及权限的,印章管理部门有权拒绝用印。

7.3.2 各单位在非工作时段(包括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提出用印申请,除确认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后,还需填妥《用印预约申请单》(见附录10)后预约用印时段,否则印章管理部门有权拒绝用印。7.3.3如有特殊情况需将公司印章带离公司办公基地,须经有关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随同用印,并与暂时接管印章人员办理好印章交接手续。7.4 归档印鉴的再使用

7.4.1 公司因机构合并、撤销、更名或工程完工等原因废止和缴回的各类印章均属归档印章再使用的范围。

7.4.2 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用归档印章时,先至归档公章保管部门查询有无所需印章,再如实填写《归档印章使用申请单》(见附录12)并办理相关手续。

7.4.3 公司员工需用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归档印章时,需先经经办人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签字后到归档印章管理部门经其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

7.4.4 公司员工需要用公司级归档印章时,需按本节第三条流程办理后再经公司分管业务领导签审后方可使用归档印章。8 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办理

8.1 开具公司《介绍信》,使用人为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人员须出具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介绍信方可转开公司《介绍信》(见附录7),如果是工程投标使用的,须经公司市场营销部备案后方可转开公司《介绍信》。使用人为公司各职能部室人员须填写开具介绍信申请单(见附录9),经本部室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开具公司《介绍信》。开具介绍信流程图附后(见附录8)。

8.2 因合同签订或其它业务而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书面同意方可开具,合同签订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录4),其它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录5)。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流程图附后(见附录6)。9 附录

附录一 用印审批流程 附录二 用印审批表

附录三 合同(协议书、承诺书等)用印审批表 附录四 合同签订“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录五 其它业务“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录六 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流程图 附录七 介绍信 附录八 开具介绍信流程 附录九 开具介绍信申请单 附录十 用印预约申请单 附录十一 印章备案表 附录十二 归档印章使用申请单 10 附则

本办法由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c

2.公章管理使用规定 篇二

为加强公章管理,明确公章使用管理责任,规范公章使用行为,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二、公章类别

公司印章分行政印章和党务印章(含工会)及业务印章三类。现有印章明细见附件1,不在此范围内的均为无效印章。

三、公章刻制

公章刻制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由综合部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刻制公章。

四、公章管理

(一)公司所有公章印样由综合部存档。公司公章、党总支章、工会委员会章由综合部设专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名章由财务部设专人管理,部门公章由各部门设专人管理,业务用章由相关部门具体岗位人员管理。

(二)各级公章管理人员须妥善保管公章,防止丢失损坏,杜绝公章私用。

五、公章使用

(一)公司发文,上报总结、计划、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需加盖公司公章的一般由综合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对外签定协议、合同等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必须进行合同评审,由业务主办部门申请、财务及相关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批准方可加盖

公章。

(二)各部门公章使用由各部门经理批准。公章管理者做好登记确认,并对合同、协议以及责任较大的业务文件进行备份,申请盖章者要予以配合。批准人承担相关责任。各部门要对公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需持公章外出办理业务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公章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并陪同外出办理业务人员前往工作地点行使职责,外出期间做好公章的使用登记备存。

(四)对外出示证明严格按照《关于禁止擅自对外出示证据的规定》的通知执行。加盖公章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禁在空白纸张或未填写内容的表样上加盖公章,违者出现任何后果由批准者承担相应责任。

(六)严禁任何人私自使用公章,如有违反或出现任何后果由公章保管人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七)用于购房贷款、工资证明等个人行为需使用公章的,由使用者承担相关责任。

(八)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公章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直到法律责任。

六、公章销毁

停止使用或作废公章由综合部统一保管或按国家有关要求销毁。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1.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2.企业公章管理规章制度

3.11个发票使用规定

4.新交规驾照使用规定

5.停车场管理制度

6.大学合同管理制度

7.内控预算管理制度

8.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9.美容院员工管理制度

4.XX社区公章使用规定 篇四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长春市南关区全安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XX社区)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计划、函件、报表等,代表XX社区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XX社区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XX社区书记、副书记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布信息与我XX社区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XX社区书记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具体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XX社区书记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具体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具体负责人批准;单位介绍信由网格长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XX社区书记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XX社区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XX社区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具体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0、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1、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2、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3、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XX社区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XX社区所有公章由副书记负责管理,未经书记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书记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保管人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5.社团联合会公章使用制度 篇五

山东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公章是社团联合会的标志及权利的象征。为使公章的使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由于公章的错误使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山东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公章使用制度。

第一条公章的保管:现公章保管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团委办公室,并由校团委老师代为保管,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行使保管权力。公章申请使用完毕后不得随意摆放,更不得将其带出办公室,应立即放回原处,妥善保管。

第二条公章的使用权:公章的使用权归校团委老师所有。

第三条 公章使用程序:

1、社联各部部长或社团负责人提出使用公章的书面申请,写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原因及公章盖印的文件材料份数等相关内容,如实并详细填好相关申请表。上交主席团成员或办公室值班人员,然后再由主席团成员或办公室值班人员向团委老师提出申请,经团委老师审核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由主席团成员或办公室值班人员盖章。

2、公章使用完毕后,需详细记录所批准内容并备案,以便日后查询。(记录内容包括公章使用时间、原因、文件材料份数、申请人、记录人等,相关申请表一式三份,且保留一份于办公室档案盒内)

6.公章学校印章管理制度与使用规定 篇六

张兰子联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使学校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处室应高度重视学校印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印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凡是不符合本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拒绝用印。

第三条 学校印章包括学校公章、党支部印章、各职能部门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等,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学校公章、党支部章由校务办协助校长管理。各职能部门印章各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学籍专用章教导主任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学校公章学校公章代表本校的法定名称,代表本校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用于以学校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奖状、合同、协议书、证明、申请、说明、成果鉴定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计划任务书、职称申报表等。

第五条专用印章 专用印章包括“学籍专用章”等,专用印章不能代表整个机构权力,只能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名章在一定范围具有规定的效力。校长的法人名章具有法人效力。会计人员名章具有财务方面的效力。

第三章 用印批准权限

第七条 使用学校公章必须根据用印件的内容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校务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使用校长法人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或本人委托的其他校领导审阅印件内容和签名批准,方可用章。

第九条 根据校长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主管的日常业务范围内可签发用印。

第十条 情况特殊的,须由校长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四章 用印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各部门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管理使用登记册。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印章未经管理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管理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十三条 需由学校出具介绍信的,介绍信需写明活动事由,印章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出具签章后的学校介绍信。

第十四条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及空白奖状、证书上用章,因特殊情况需要的,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 凡属于部门日常性工作的印件如报表、上报材料等,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在用材料上签名,经主管校领导核准后,方可用印。

第十六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先由主管校领导审核,再由校长审定签名后,方可用印。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鉴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

(一)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

(二)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

(三)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及校领导签发批准的印件;

(四)非本校教职员工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

第十八条 印章管理人员用章时,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同时还要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用印后一般需要保存的材料有:

(一)一般信件要保留领导人签批的草稿。

(二)协议书、合同书应保留一份文本。

(三)各类证书要附有颁发文件领导人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的样本,并逐一核实。

(四)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第十九条 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用印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

第五章 印章的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条 印章必须指定原则性强的专人保管,不得遗失。第二十一条 掌管印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二十二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印件落款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章 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印章的刻制、注销均由学校务办公室管理。需刻制公章的,凭刻制公章的申请到学校务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需注销的印章均应及时交回校办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注销印章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处室均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有关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处室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利用其它渠道非法刻制部门印章。

7.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七

一、公章种类:

公司公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三、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2.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3.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4.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

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6.印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

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公章主管人员同意,总经理批准,公章外

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

一切责任。

7.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

免贻误工作

8.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

代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

处。

9.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10.印章在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

范围之内。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印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

人需将印章保存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

该公章,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

四、使用流程:

1.申请人向公章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2.印章管理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4.印章管理人员对申请用章情况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

表》上登记,由印章管理人员盖戳。:

1)填写《用印申请单》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一类盖章材料填一份申请单。

2)提供盖章材料复印件

用印材料盖完章后,需向公司用章管理人员提供用印资料复印件一

份,用印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留档保存。

3)必须如实填写《业务章盖使用登记表》。

公章管理人员和用印人人在《业务章盖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并存

档。

五、印章保管人的权责: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行

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

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各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

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

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

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

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

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

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六、处罚规则:

1.保管人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的,处罚款元。

2.保管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盖章,并给分行业务造成影响的,处罚

款元。

3.保管人对空白材料进行盖章的。处罚款 元

4.由于保管人的原因致使用印人自己盖章的。处罚款。

5.保管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办公区域的。

6.保管人没有妥善保管印章,造成不利后果的。

8.公司行政公章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章的刻制 公章的刻制需写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制。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章刻制好后需要由行政人事部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启用。4 因公章磨损或者其他原因损坏,需要刻制的,需要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办理。

二、公章的保管 交接和停用 公司行政公章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保管 行政专员负责公章使用,人事专员负责公章的保管。公章保管需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领用日期、收到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处以50元罚款。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交接签字确认。下列情况 公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的公章送行政人事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三 公章使用

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签订合同等一律加盖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2 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单位证明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行政人事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行政人事部门有权拒印,并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9.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篇九

1.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加盖公章。

3.结业证、职务、职称、聘书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使用证明时要经院办主任批准方可开具。

6.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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