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11篇)
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治联办〔2012〕1号),现就开展2012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情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小学不低于550元,初中不抵于750元)。
2.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的执行情况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使用管理情况。
中小学校不得代办学生平安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农村中小学不得代办校服。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是否存在违反“五严”禁令进行补课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补课收费的情况;收回公办的改制学校是否全部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4.城市免除符合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
5.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的行为。
6.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举报电话是否畅通有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的情况。
2.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二
2009年年初, 农业部下发《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对全年免疫工作作出细致安排。2月17日, 组织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全面部署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 各地迅速行动, 结合实际, 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提早组织疫苗供应, 及时定购发放强制免疫疫苗, 确保免疫需要。
按照操作规范、程序严格、消毒及时、记录完整的要求, 认真实施集中免疫工作, 构筑有效防疫屏障。据统计, 截至5月20日, 全国春防累计使用口蹄疫疫苗13亿毫升, 禽流感灭活疫苗30亿毫升, 禽流感-新城疫二联疫苗7.6亿羽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8.4亿毫升, 猪瘟活疫苗5亿头份, 新城疫疫苗46.7亿羽份。
同时, 各地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进一步加大动物疫情监测、消毒、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力度, 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 不断强化应急防控机制。
此次检查将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形势, 重点检查各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和经费保障、责任制建立、防控措施落实、免疫效果, 以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等情况。各检查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 突出重点, 摸清实情, 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 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发挥实效。
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三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托机构、有关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食药监办〔2013〕7号)联合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县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组长:朱佳琴、彭道江
成员:袁建平、杨兵、顾小阳、于雷、辛立祥、梁忠诚
三、检查内容
㈠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食堂安全责任制键。是否制订各相关工作制度,公示牌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㈡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是否存在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条件的食堂,一律不予许可。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手续的,责令其立即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㈢严查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认真核查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
㈤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
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㈥严查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㈦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感染,四季豆、豆浆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备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㈧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㈨严查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认真核查自备水源,有自备水源的小学校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消毒处理装置且正常运转,储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是否专用,是否按规定要求消毒。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自查阶段(3月19日至3月20日)
全县各学校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健康证明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保洁、使用添加剂情况和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等九
个方面,尤其是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排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㈡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卫生局和教育局组织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学校食堂自查自纠情况,对供餐人数多的大型食堂、农村学校食堂 进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加工布局的合理性,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经营、超范围及超规模供餐、使用腐败变质食品或超期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校整改情况,全面掌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㈠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着实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㈡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
人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㈢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示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指导和帮助学校食堂帮助按照量化分级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㈣加强检测,督促整改。针对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㈤及时总结,迎接上级督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抓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迎接上级督查。
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四
工作的通知
公司项目部:
为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有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08号)和湖北公司《2012年春季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自3月5日至5月20日,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春季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风亮 副组长:钟勇 曹建兵
组 员:黄斌斌 程青和 阚建华 艾明三 程剑烽
邱仪斌 贺锡君 詹志勇 胡新春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今年春检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5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5日至4月5日 班组自查和整改; 4月6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组织检查和整改; 4月21日至5月4日 公司抽查; 5月5日至5月15日 湖北公司复查;
5月16日至5月20日 结合湖北公司春检情况通报认真总结,同时各单位继续整改。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落实《关于狠抓重点、夯实基础,强化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国华电生„2012‟1号)基础上,全面落实云公民总经理对2月2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批示和任书辉副总经理讲话精神,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以“两个突出、四个结合”为重点内容,扎实细致、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突出基础管理
1、检查安全制度规定完善情况。要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重点抓好反事故措施制定,并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2、检查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情况,建立完善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环境变化后危险因素的预控措施情况,真正做到“不安全不工作”,切实提高人身事故防控水平。
3、检查反违章工作情况。不断强化违章曝光、四不放过、违章档案等反违章考核机制,突出人身事故防范工作,重点检查防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煤尘爆炸、煤炭接卸及输送、脱硫系统等防人身伤亡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大反违章力度,努力消除违章人员侥幸心理,从根本上杜绝违章现象。
4、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季节性、时段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计划落实情况,要求突出抓好重要部位,对照落实“二十五项”反措中的重点要求进行检查。深查主、辅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锅炉“四管”治理、电气和热工保护管理、燃料掺配、检修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并重点对历史遗留缺陷进行清查,分析原因、查清问题、制定措施,利用停机机会力争遗留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同时做好预防性检修,避免产生新的遗留缺陷。
5、检查季节性和重要时段安全保电措施准备落实情况。(1)防雷设施:厂房、变电所、油库区、制氢室等防雷设备完善;防雷装臵接地线引下线连接可靠,截面积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按规定试验周期检测合格。
(2)防雨措施:厂房、控制室、配电室、仓库、泵房等无漏水、渗水现象,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屋面无杂物,流水槽、落水管畅通无堵塞;高压配电室、开关室排风扇、通风孔有金属网和防进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及端子箱的防雨水罩齐全完好;变电所配电装臵杆塔基础无塌陷,牢固稳定。
(3)防小动物措施:进入高压配电室的电缆孔洞封堵完好,定期检查,落实到人并记录在案;排气孔洞、室外百叶窗及室内铁丝网齐全完好;防鼠工作严密;变电所等室外高压设备周围无鸟害。
(4)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按周期进行试验或更换;防火重点部位明确并有明显的标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的防火措施符合反事故措施要求。
(5)全面落实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安全组织、技术和应急措施,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检修设备和人员安全。
(6)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两会”、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
(二)突出薄弱环节
1、检查重点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各级领导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在强化落实部门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时,要求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明确参与各方人员的职责,重点是现场作业的监护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工作成员要转变观念,牢固坚持“不安全不工作”理念。
2、检查“两票三制”等基础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两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各项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一是作业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规的有关部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危险点分析,严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布臵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分工,抓好作业全过程落实;二是对于燃运系统、制粉系统、电气系统、油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操作,要明确有关人员的到位职责,提高监护等级,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万无一失。
3、检查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情况。此次春检将把外包工作清查做重点,严格执行《发(承)包工程和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控指南》,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各流程工作风险,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现象。加强外委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及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消灭各种违章。
4、检查设备事故防控情况。检查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隐患情况,检查燃煤掺配掺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加强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的工作情况、以降“非停”为重点完善管理机制等工作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落实应急责任,强化各级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建设情况和各级预案报备情况,针对事故多发环节,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情况。
6、查消防、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1)各有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车辆是否定期保养,专职司机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项目部职工自驾机动车上下班的管理等。(2)消防设施、器材的配臵和定期试验(更换)是否符合要求,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抓好“四个”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规章制度和措施要求,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着力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
1、结合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2012年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部署,各项目部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2、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准备情况。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湖北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结合公司承接机组大修和维护工作等。春检期间公司将承接襄阳公司#2机组辅机标段和西塞山公司#3机组主机、辅机、锅炉本体标段大修工作,项目部要有充分的准备,统畴安排,在保证大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的同时,更要把在运机组的维护工作放在首位,隐患排查不得松懈,做到大修、春检两不误。
4、结合一季度以来安全生产大讨论开展情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讨论,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春检”组织领导工作。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根据公司的《检查大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和责任分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春检”工作的全面完成。
2、“春检”要认真以往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措施的落实为重点。工作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形式,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3、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各项目部分别于3月5日和4月30日前,将“春检”部署情况和总结报至公司安生部。
附件:
1、公司春检大纲
2、班组安全检查表
3、春检整改计划书
5.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五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为做好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对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地方推荐人选中,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荐人选来自企业的比例不低于1/3。
2.坚持以用为本。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的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要进一步严格选才标准,将人选的科研诚信、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推荐评审,并对拟推荐对象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和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有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部分联合会(协会、学会)负责推荐。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部分联合会(协会)负责推荐,其中,国家高新区创业人才通过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推荐。
3.已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支持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择优推荐纳入“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各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3.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对入选对象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计划与推进计划的紧密结合,加强考核管理和跟踪服务,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考核评估机制和约束退出机制;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境内外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宣传。
五、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提交到科技部。
4.正式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科技部,报送材料于2014年5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5.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六、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010-58881781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任务咨询:010-68598258、68598039、68598260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任务咨询:010-68598259、6859806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88659000 电子邮箱:tuijinjihua@sttc.net.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房间(100045)
6.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六
带薪实习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的相关安排,现将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带薪实习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二、报名方式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工程学院2014年暑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安排,报名人员填写《2014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报名表》(附件1)及《2014年带薪实习统计表》(附件2)装订后于2014年6月27日前交素质教育中心1211办公室(校园快递中心二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采取“居住地就近”原则。长寿区安排住宿外,其他区县住宿需自理。
2.带薪实习须严格按照《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执行。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2:重庆工程学院2014年带薪实习统计表
共青团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2014年6月19日
附件1:
重庆工程学院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2
7.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七
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自2013年春季开始与马来亚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根据双方协议规定,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向马来亚大学申请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学习,具体待遇请见附件一。此次我校计划选拔10名同学于2014年2月份赴马来西亚进行学习,请各学院选派两名学生,并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附件二所列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公室。因目前办理赴马来西亚学习签证所需周期较长,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马来亚大学拥有批准申请的最终权利,我校主要负责协调及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各学院师生可在国教院网页浏览及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
附1.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介绍
2.马来亚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清单
3.马来亚大学交换生申请表
4.马来亚大学简介
国际教育学院
8.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八
各教学承担单位:
根据学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设置如下:2013级为第十八周(6月23日至27日);2011级、2012级为第二十周(7月7日至11日)。为做好命题、排考、制卷、保密、考试、评卷、成绩发布、归档等各项工作,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命题、制卷、保密、考试工作
考试命题工作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命题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题量要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程度;合理把握试题的难度,防止出现偏易、偏难现象,使考试成绩分布合理。开卷考试的课程,试卷上必须注明‚开卷考试‛字样,否则按闭卷考试处理。
课程代码相同、多个教师分班上课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经审核、批准的考试命题必须由命题教师按照佳木斯大学标准试卷板式制作样卷
(A、B套试卷各1份)。命题教师要认真检查样卷无误后,填写《佳木斯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并将信息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同时输出试卷速印单、试卷袋标签(粘贴在试卷袋后面中部)、考场学生名册(粘贴在试卷袋正面)、考场记录表(装入试卷袋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样卷电子版和试题袋到学校印刷厂制卷。出题教师、试卷印制和保管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试题泄密。
二、考务安排
1、成立考务领导小组。各学院要在期末考试周前成立考务领导小组,并召开考前动员会,向监考教师及学生传达考试相关规定,安排布置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2、排考要求。所有课程均需按教学承担单位使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1
进行排考,各项考务酬金计算将以此为依据。
考试周的考试科目要严格按照文件附表中的课程进行安排,软件排考截止时间为考试周的前十天。
1)轮次设定:系统中预设‚期末考试‛轮次,时间为第5周至第17周。‚考试周‛轮次,时间为第18周至第20周。
考试课的考核:要求各专业安排2-3门课程性质为‘考试’的课程设在‚考试周‛进行考试。不允许提前结束考试、提前放假。其它课程的考试根据课程设置周次进行考试。
公共体育课的考核:考试设在考试周前一周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学承担单位另行通知。
社科部承担课程的考核:考试设在考试周前一周进行,均为‚开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学承担单位另行通知。
考查课的考核:原则上安排在该课程的最后一节课进行,可采用随堂考或自选时间两种方式安排。
2)考场人数限定:随堂考安排在学生的上课教室;考查课按教室容纳量的40%进行排考;考试课按教室容纳量的30%进行排考。
3)监考安排:考场主监考由课程承担单位承担,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必须将监考教师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查课监考人数按学生总数/35减1人计算;考试课监考人数按每30人安排2人,每增15人加1人计算;每个考场最少安排2名监考,最多不超过6名监考。已经录入系统的监考教师,未经学院、教务处批准不允许调换。
主监考负责到教学承担单位教科办领取试题袋和考务袋,副监考直接到考场监考。要求考试结束后在考场装订试卷并密封。
4)教室分配:本学期除二区、三区学院外所有教学承担单位考试任务均使用118教学实验大楼、101楼、1C26实验楼的教室安排考场。
3、考试周时间分配。
1)各年级考试结束日期及科目安排:
13级学生: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考试课程:13级外语
12级学生: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考试课程: 12级外语
11级学生: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考试课程:各专业安排一门专业课
2)考试场次:
第一场 8:09-10:09
第二场 10:30-12:30
第三场13:29-15:29
第四场15:30-17:30
3)公共课考试日期:
13级外语2014年6月27日
12级外语2014年7月11日
三、试卷评阅、分析、装订及归档工作
1、试卷评阅过程要严格按照试卷评阅要求执行,教师评卷时,要做到严格、公平、公正,无误判,不给人情分。
2、各教学承担单位组织阅卷教师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要求用软件输出。试卷分析一式二份,附在试卷上一份(放在各专业的一班),承担单位教科办保留一份。
3、所有试卷评阅、登分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依次将试卷按照学号顺序排列。采用答题卡或答题纸答题的试卷,装订时要附一份空白试卷。考务科将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到各学院回收试卷归档,提前送试卷的学院请自行将试卷送到试卷库(档案馆一楼)。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承担单位要将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及格率,考试方法改革的做法、体会、学生的反响、效果,以及对今后改进考试工作的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材料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考务科。
四、成绩发布
成绩按‘使用同一套试题的课程’进行统计,不及格率原则上应低于30%,超过30%不及格的课程必须呈书面报告,经教学承担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不允许直接将成绩录入软件。
成绩记载规则:考试课按百分制记载,考查课按五级制记载。公共选修课及职业技能课按两档制记载,要求只录入通过学生的成绩。
考试结束3天内,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将按上课班级填写的原始成绩单(一份)上交考务科;按上课班级打印的成绩单(一份)交承担单位教科办。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在试卷的每一页上必须填写学籍号、姓名。填写答题卡时一定要将姓名、学院、班级填写全,尤其是学籍号务必用2B铅笔填涂正确,由于未填涂、填涂错误或填涂不当造成阅卷机器不识别的,一律按零分处理,学校将不再给予查分。
2、学生必须持学生卡参加考试,因丢失学生卡不能及时办理者,应由学院出具贴有学生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否则因无法证明其身份将禁止参加考试,该门考试科目成绩按‘零分’记。
3、各教学承担单位务必通知各位监考教师要遵守考试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严格监考。若发现监考教师监考不严、放纵学生抄袭,考场秩序混乱的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任课教师在排考前一定要认真核对上课班级学生名单,有问题及时与教科办或教务处联系解决。上课班级名册中没有的学生,需要排考前在软件中做‚分课程、上课班级确定上课学生‛的操作。否则,学生将无考试成绩。‘考场学生名册’中没有姓名的学生不发试卷、不允许参加考试。
5、考试用品领取:
(1)在考务科领取的用品
试卷印刷所需耗材审批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
试卷印刷审批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
装考务袋用品:卷绳、胶水、订书器、订书钉、锥子、蓝油笔; 其它用品:红油笔、复写纸。
(2)在印刷厂领取的考试用品
试卷袋、封条[试卷封条、试卷袋封条、卡袋封条];
牛皮纸角、试卷封面。
(3)印刷厂负责装入试卷袋的用品
试卷、空白答题纸(空白试卷)、草纸、卡袋、答题卡
望各教学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和学生。
附表:2014年春季学期考试周考试科目一览表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
9.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九
各二级学院、各班、各宿舍:
为了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暑假期间的函授学员住宿安排工作,以及做好假期宿舍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做好假期留校生住宿安排工作,部分宿舍需要腾空,各有关学生宿舍要在7月19日前,务必按我处宿管科指定的行李存放点存放行李(需要搬迁行李的宿舍,届时在宿舍区另出有通知),杜绝私自占用宿舍住宿或私自存放行李。
二、学生宿舍内只允许存放普通物品,杜绝存放特殊、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证件、MP3等),请各宿舍同学自行妥善保管,宿管科不负责保管。
三、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能留在学校,请同学们按时离校回家休假。可申请办理假期留校住宿审批的,有以下条件之一:1.须在学校读函授;2.已获批准在校内做勤工;
3.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四、符合假期留校资格的同学,必须有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再凭证明到学工处领取留校住宿审批表,务必于7月17日前,按审批表的说明要求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凡不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或不按要求住宿的,不允许留在学校住宿。
五、凡经审批同意留校住宿的学生,一律要交纳住宿水电费方能入住,届时宿管科在各宿舍区张贴具体通知,并凭交费票据和“住宿审批表”等有关凭据统一办理住宿手续。
六、因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离校的同学,务必要按宿管科安排的临时宿舍统一集中住宿。
七、放假离校前,各宿舍要检查关好宿舍的门窗,关好水电、拔出电源插头方能离校。各宿舍不要自行更换门锁或添加门锁,否则严重影响到假期后勤安排人员检修。
八、暑假期间,为了做好宿管安全工作,部分宿舍区将实行全封闭管理,其他学生一律不能提前回校(临近开学可提前3天回校入住),对提前回校的学生,宿管科一概不给予办理住宿。
九、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在各班做好宣传,并按照本通知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后 勤 处
二○一四年七月六日
10.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安委会确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保两会、春节”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区域、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电力、冶金、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010年12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12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百日集中行动总结会议、2011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二)全市“两会”和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市政府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水上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 —
消防、特种设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三、检查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按照市政府《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东政办发„2008‟34号文)确定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抓好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市政府安委会14个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好本专业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五、检查督查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将其
作为确保全市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认真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市政府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汇报,认真安排好本专业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督导工作。
2、督查组要全面听取被督查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向县区政府反馈,并进行跟踪调度,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时彻底解决。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情况于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
系电话:8081875)。
3.参加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1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一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学校(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现就201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开学时间
全县各中小学校统一定于2月27日—28日两天为报名注册时间,3月1日正式上课;无特殊情况,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开学时间。
二、抓好教职工集中学习
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为期3天的学习,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陆教发[2009]48号)、2010年春季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学校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政策法规。同时,围绕2009年秋季的学科质量监测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县教育科研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大剖析、大讨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教育行为;明确学校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通过抓常规管理为纽带,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努力降低辍学率。小学期辍学率要控制在0.5%以内,初中期辍学率要控制在1.5%以内,高中期辍学率要控制在2.5%以内。
四、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遵守区教育厅“十条禁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陆教发[2009]48号),对违规者,将严肃查处。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完成在校生学籍的全面清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抓好学校安全维稳及卫生工作
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其工作重点为:①校舍及各类教育教学设备安全;②学校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③学校饮食饮水安全;④学生交通安全;⑤学校消防安全;⑥学校各类重大活动安全。
六、认真开展好贫困生救助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继续抓好“两免一补”工作。开学时,要按照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寄宿生分类造册,了解落实2009年秋季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救助金、中央财政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到位情况,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县救助中心。
七、规范学生用书及收费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厅公布的2010年中小学校春季用书目录和市、县教育局关于教学用书的有关规定并切实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凡书目中没有列入的,各中小学校均不得擅自订购。各中小学校必须执行省、州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超范围以及各种搭车收费。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收费工作责任制,各中小学校长为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第一责任人。对违反政策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八、加大督查力度
春季开学期间,将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督查开学工作,重点督查“控辍保学”、“中小学校收费”、“两免一补”、安全维稳、校园卫生及学校食品卫生等工作。
九、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汇总学生入学情况,并于3月3日、6日二次以表格形式向教育局教育股报告入学数(联系电话:7333698)。3月6日同时上交“四表”、学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体卫艺工作计划、开学工作总结等资料。
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的迎检工作 今年是自治区对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的迎检年,因此,各校要根据区、市、县的工作要求,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高效地开展常规管理达标的迎检工作,确保各中小学全面通过自治区对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的检查验收。
各公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主题词:
工作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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