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4-10-07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精选11篇)

1.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一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与水污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污水处理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本文先分析了我国污水处理所面临的.问题,展望了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了解决我国污水处理发展问题的对策.

作 者:顾嘉嘉 作者单位:深圳龙岗环保科技术服务中心,广东深圳,518000刊 名:科技资讯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年,卷(期):“”(32)分类号:X5关键词:城市 污水处理 问题 对策

2.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二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和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 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品或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 把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经科教结合起来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简言之, 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 使之和市场接轨, 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 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和社会化。农业产业化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关键由龙头企业带动并积极培育新经济组织;基础是广大农户参与, 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分配调节机制。

农业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经营方式, 它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 我国农业经营模式的又一伟大创举。农业产业化是我国新时期新阶段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 是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成果, 是针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在新的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所做出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通过制度创新, 可以有效解决小农业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 避免农产品产供销脱节, 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 是引领拉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手段。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可以使各种要素向农业领域聚集, 发挥各种要素的综合效益, 使农业得到源源不绝的发展动力。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就是农业现代化的建设过程。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专业化和规模经营

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以良好的作风体现党的形象, 以良好的作风践行党的宗旨, 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只有如此, 我们党才能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使党的全部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 使党的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方向前进。

1.聂世明.对“发展才是硬道理”几个普遍性问题的探讨[J].社会主义研究, 2010, 4

2.李林.把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好[J].党建, 2009, 10

3.刘福垣.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J].特区经济, 2010, 1

的发展, 农业专业化和规模经营又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 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 龙头企业较少, 带动能力不强。

我国农业产业化近年来取得了很大发展, 龙头企业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要看到, 很多企业是通过乡镇企业或私营企业发展而来的, 生产经营方式落后, 管理水平较低, 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差, 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扩张的能力较弱, 大部分企业仅能应用常规技术进行农产品的初级加工, 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均不高, 这些都严重防碍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经营模式上, 很多龙头企业和农户还是简单被动的单向带动关系, 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加农户的结合, 是一种松散的联合体, 农户和企业是买卖关系, 农户一般只是把农产品出售给公司, 还不能更深入地参与到加工、销售各环节, 充当了龙头企业的廉价劳动力, 实现不了农业产业化所达到的经营一体化、利益共同体的目的。一般来说, 龙头企业都是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 对价格有绝对的发言权, 农民处于附属地位, 农民的利益不容易得到保障。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 存在着对龙头企业许诺过多的现象, 矛盾一旦出现, 政府部门往往不惜动用行政手段干预本地市场, 维护企业利益, 结果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越来越暴露出它的不适应性, 小农业与大市场力量严重不平衡, 需要有能起带动作用的产业组织, 将小农经济纳入到大市场之中。农业专业协会、农业合作社等产业组织应运而生, 这是新时期我国农业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农业专业协会、农业合作社是带领农民共闯市场、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的有效载体, 在带领小农迈向大市场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当前很多农业合作社还处于初创阶段, 普遍存在着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很难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许多专业协会保留着官办性质, 企业参与度低, 功能单一, 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

(三)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服务质量不高。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这就要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 更加注重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 我国农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滞后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 种子、化肥、农机、科技等机构由于改制而推入市场, 使这些服务体系成为无序状态, 工作跟不上, 服务质量较差, 有时甚至会出现坑农害农现象;涉农法律法规服务跟不上农业产业化的需要, 立法和执法组织不健全, 执法能力差;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认证上还有很大的空缺;农产品深加工不够, 产业链太短, 农民没有从中得到实际利益;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缺乏研究, 适应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差;农业科技对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够;对农民的科技、管理知识培训严重不足等等。

(四) 农民应对市场经济的素质偏低。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 没有农民的现代化, 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只有让农民掌握了科技, 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才能真正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 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但长期以来, 农民的文化科学知识普遍较低, 许多农民小农思想严重, 对农业生产、管理、加工、营销等知识缺乏, 开拓市场能力不强, 质量意识不够, 风险意识不高, 参与市场的主体意识不浓, 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 接受的是现代工业产业知识, 对现代农业知识严重缺乏;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弱妇孺, 现代新型农民出现断层, 这是迄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五) 农产品特色不鲜明, 品牌效应不够。

很多地方农产品特色不鲜明, 加工产品结构雷同;农产品精深加工不够, 加工水平低, 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农产品加工转化链条短, 农民难于从中获得丰厚利润等。

三、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农业产业化实质是一场农业产业革命, 它突破原有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创建一种新的运行机制, 必将是个复杂、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当前, 我们应当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强:

(一)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具有“带头羊“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搞好搞不好, 龙头企业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践证明, 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方式。因此, 国家需要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财政支持,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制、兼并、资产重组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公司来做大龙头企业的规模, 以增强企业的活力、抗风险能力和幅射带动能力。龙头企业要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标准的要求, 加大科研投入, 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 注重人才培养, 强化自主创新, 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 尽量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在经营管理中要按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 尽快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队伍, 苦练内功,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加快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布局, 加强企业联合合作, 发展跨区域经营, 走集群发展之路;要强化基地建设, 推行标准化生产, 开展产品质量认证, 加强市场营销, 走品牌发展之路;要树立绿色和低碳发展理念,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发展循环经济, 推行节能减排, 走低碳发展之路。龙头企业还要创新带动方式, 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关系。为保证双方利益, 根据不同情况, 采取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利益联结。企业和农户都要提高法制观念, 强化法律意识, 保证企业与农户所签合同的法律效力。龙头企业要加强与合作社有效对接, 开展社会化服务, 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走共同发展之路。

(二) 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组织保证。我们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加大对合作社在资金、科技、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农村经纪人进行培养和奖励;积极支持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探索联合与合作方式, 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中介组织作用。

(三) 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要特别注重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农业, 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 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疫病、化肥、农药残毒及工业污染等问题;促进低质、低效的数量型农业向优质、高效、高产农业转化, 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 发展独具特色的农业产业, 搞好综合加工利用, 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园区农业、观光旅游农业, 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效益提高;鼓励农产品面向国际市场, 切实解决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等。

(四)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建立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条件之一。政府应进一步转换职能, 扮演调控者、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做到引导而不强迫, 帮办而不包办, 参谋而不决策, 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采用多种手段, 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业化建设, 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跟进的局面。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理顺各种关系, 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五) 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要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举办培训班或开办农业技术学校等措施, 培养新型农民;着力解决好一线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充分调动他们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 提高政府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彻底改变信息服务过于分散, 低质、低效及严重不足的状况;建立农产品国际商情研究机构, 为农产品出口和龙头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增加对农业生产的贷款等。

(六) 努力培养新一代高素质农民。农业产业化必须努力提高农民的素质。要采取种种措施和资金扶持, 加大对农民的素质培训。要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适应科技种田的需要;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要懂政治、经济、外语、计算机等;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 能够既依法办事又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提高农民的市场素质, 增强农民对市场的参与程度和驾驭能力;提高农民的管理素质, 学会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管理农业等等。

我国地域差别很大, 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同, 农业产业化面对的问题也不一样, 但很多问题还是带有共性的。以上对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的论述, 也只是一般性的概述。现在,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 农业产业化起着十分关键的带头作用。我们要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索农业产业化的方式方法, 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摘要: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 农业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如体制机制不健全、组织化程度不高、参与市场能力不强、农民素质不够等。我们要认识到农业产业化在发展我国现代农业中的关键作用, 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出发, 对这些制约因素加以深入研究, 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

3.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三

关键词:城镇化;制度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069-02

城镇化主要是指伴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分工细化而产生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6%,超过50%的中国城镇化正在驶入加速的快车道,然而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分割严重,二元结构明显

改革开放后,先富带后富的政策使得我国东部和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经济强劲增长的后备力量。但是在随后的逐渐发展过程中却造成我国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后果,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分割严重,贫富差距大,二元结构明显。因此,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分割化的现象成为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同时,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而在户籍制度的约束下,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农村居民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在这种背景下,农民进城只是身份变了,居住地变了,不能享受同等的福利,生活条件等各方面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一大批进城农民由于缺乏资金或技能,很快就沦为城市贫民。所以,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化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外在的城镇化,是以城镇人口数量提高为目的的城镇化过程。

2.规划体制不健全,土地制度存在弊端

规划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规划缺乏前瞻性,城镇建设只谈城镇,忽视了农村的发展,不能将城乡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城乡分割。而且,政府的一些政策严重向城镇偏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廉租房建设等一系列为农民进城做保障的政策缺失,政府城镇建设规划与农民实际需求不相符,不利于城镇的长远发展。另外,土地制度的弊端也为城镇化的推进带来了障碍,土地产权不明晰、流转制度不规范制约着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自由流动,而且农民依靠土地所带来的收入相当低,农民物质基础薄弱,很多农民处于亦农亦工的状态,辗转于城市和农村之间,不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快速转变。

3.产业发展滞后,不能带动城镇发展

城镇化建设需要经济的发展作为依托,特别是需要第二、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而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产业发展相当滞后,许多地区生产力低下,虽然有丰富的农业资源,但未形成农业产业化生产,第二产业又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而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餐饮等服务行业,没有形成具有强大生产力的产业基础。产业发展的滞后直接导致对劳动力吸纳能力的下降,外来劳动力和人口难以进城立足,制约了城镇经济的发展。

4.城镇体系不健全,功能不佳

首先,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一些地区小城镇数量众多,缺乏大城市的支撑,而与此同时大城市又不能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使得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经济发展相互制约。其次,城镇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地区不能有效利用地区特色,建立具有特色产业链的农业经济。忽视与周边经济的联系,不能将农村社会服务和农业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第二、三产业发展不足。最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不佳,比如生活垃圾的无害处理、用水普及、人均绿地面积等等公共服务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

5.资源环境压力大

在加快城镇化步伐的同时,工业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理念也带入了城镇化建设中,使得很多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一方面,有些地区片面地把城镇化理解为城镇建设,滥用土地建设一大批形象工程,同时城乡规划不合理,农民良田被强占并用于城镇建设,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环保意识的缺乏,人们随意排污,生活垃圾、生产废水随处可见,大气和水体污染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对环境的管理和监督,污染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这些行为都使得城镇化的推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推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

1.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一方面,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合理进行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城乡发展的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城市和农村得到同步发展和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加大对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建设,特别是保障房、社会保障等覆盖要广,使农村人口能够获得同等的机会。另一方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土地的使用和流转,使农村土地真正为农民谋福利,同时合理规划土地用地,减少对农地的行政侵占,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另外,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缓解城镇化过程中的用地供需矛盾。通过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为城镇化的推进创造有序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2.改革投融资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城镇化过程需要城镇经济的发展作为基础,而在现阶段,一些地区城镇产业化发展滞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融资渠道的缺乏,资金紧张将会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并制约城镇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对于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除了政府的财政投入外,应充分调动起国家、社会、集体、个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在这之中,政府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到城镇的建设中来。只有广泛地利用多种投资渠道,才能使地区经济发展更活跃,更有吸引力。

3.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限制人口流动,对城市人口严格管理所建立起来的,而传统的户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当前必须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提高城镇化的水平。从目前来看,先放开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对已在城镇取得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来源但仍是农村居民身份的人员,居住满一定年限后优先办理;对具有投资移民性质的人员,在户籍管理上相应实行优惠政策。然后再逐渐放开小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的户籍管理,通过自下而上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建设所需要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需要重视的是户籍改革不单是改变户口,更重要的是户口背后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只有实现了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户籍制度才实现了实质性的改革。

4.推动城乡产业化,增强城镇建设的经济基础

产业化是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我国一些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落后,没能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建立起特色的产业链,导致城镇化进程缓慢。所以,建立起地区特色的产业,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具体来说,一方面,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积极发展科技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深化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实现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开拓农业生产的新市场,以农业经济为核心,辐射出其他具有市场价值的产业,将农业经济与乡镇企业发展相衔接,选择地区主导产业,组建地区企业集团,强化产业带动功能,给城镇经济发展带来持续的动力。

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现阶段的城镇化率虽然已超过50%,但目前的城镇化过于追求城镇人口数量,是低水平的城镇化。据调查,城镇化背后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农村人口不能同等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体系。所以,现阶段,政府应采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面向所有农村人口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给予失去土地且暂时无法自力更生的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避免他们沦为城市贫民。另外,积极组织农民工就业,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使农民工能真正地在城市立足。总之,政府应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使城乡都能享受到均等的社会福利,使农民能够真正“市民化”。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集于一体。可以看出我国对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的重视。所以,在城镇化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建设也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区在推进城镇化时完全不顾环境的承受力,大肆地污染与破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以绿色生态环境为前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积极宣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让绿色生态的理念根植到城镇化建设中,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走生态城镇化建设之路。

三、结语

城镇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挑战和风险,城镇化进程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阻碍,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化是一种低水平的、形式化的城镇化,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城镇化水平,从土地管理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投融资体制到生态环境建设,都需要优化和改革,使城乡实现均衡协调的发展,使农村人口能真正地融入城市,使区域经济得到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广德福,刘刚.对我国城镇化发展问题的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2008,(4).

[2]李铁.城镇化管理的重点是户籍制度的改革[EB/OL].城市中国网,2011-11-14.

[3]杨平平.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5).

[4]刘恒.论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理论观察,2011,(4).

4.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问题及对策 篇四

一、总述 城市化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城镇化、都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发布,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首次超过50%,标志着我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中国城市化的滞后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就目前而言,刻意引导城市化,并不适宜中国国情。

二、城市化所引发的问题

刻意引导城市化在环境、社会、经济、粮食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农民大量离开原耕种地,使得人口大众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存在隐患,这不利于中国国家发展和证据稳定。同时会倒是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保障压力大等社会问题。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外来人口难以进入

在中国现有的制度下,要素市场在城乡间和地区间都是呈分割状态,这种分割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地区间要素流动的不充分。劳动力要素的流动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当前的户籍制度制约上,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进城的自由,限制着人口向大城市迁移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进入城市就业的外地农村居民不能公平地得到城市户口。由户籍制度引发的歧视性制度障碍。城市在就业、就学等方面对外来户口的歧视,使得外来务工人员无法拥有与当地居民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土地制度为土地资源要素的有效利用设置了壁垒,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最重要的是摆脱长期以来农民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身份上真正的转变,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困难,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2、进入以后难以生存发展

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对中国城市化的压力;资源短缺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瓶颈”,我国660多个城市不同程度面临水资源问题。由于工业的粗放型发展和人口的高度聚集,污染物的排放量激增,造成了大气污染、垃圾满城、土地资源短缺、噪音不绝和光磁污染等各种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城市的生态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与质量跟不上城市化进程。食品质量降低,众多人口的健康安全和心理安全受到威胁;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危机预警和监控机制欠缺,行政执法监控出现漏洞,以及危机处理操作不当而导致人为社会安全危机等。

3、发展不均衡

贫富分化加剧和城市贫困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城市贫困者在短期内很难依靠自身力量摆脱贫困,导致温饱难以维持。全国不同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差距过大。我国城市分布相对集中在东部地带,尤其是在沿海地区的珠三角、宁沪杭、京津唐等大城市群区域,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集聚了中国大量的财富、劳动力与高新技术,使沿海许多城市经济繁荣,市场活跃,生活水平提高,环境逐步改善,已经进入城市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中部

地区正处于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西部地区仍处于城市化发展的初期阶段。

三、对策

1、改革户籍制度,打破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传统城乡分割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应经济发展的现代城乡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农民进入城市的门槛,放宽大中城市对农民户口迁入的管制,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自由选择进入城市就业和生活。

2、土地制度革新。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机制。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高土地经济效率。使农民从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使那些想脱离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得相应利益,解除其进入城市并长期生活的后顾之忧。

3、对资源和环境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法规的建设和监督执法。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重要的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使用。建立能源节约型社会。开拓新的清洁能源,如核能、风能、太阳能以及其他方面的能源。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对于土地资源,要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建设用地调控,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改进土地总体规则;实现土地配置方式的配套与协调。

4、加强平起各部门联动、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时对安全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建设,在解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要建立健全政府对重大危机的应对机制。建构起覆盖面广阔的社会安全网;加强危机应对方面的立法建设(如食品安全问题和环境安全问题);建立完善公共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以检查促整改。针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所有的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特别是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不间断的安全技术检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公共安全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进行专项治理,并检查验收。加强综合治理检验工作。营造人人有责的公共安全管理文化环境。普通市民应该强化风险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并积极参与和支持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有责的公共安全管理文化环境。

5、广开就业门路,大力提高社会就业率。政府应通过宏观政策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就业扶持要向贫困倾斜,政府要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以培训促进就业。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社会福利政策向贫困者倾斜。继续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调整现有社会福利政策,在住房补贴、退休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向低收入者倾斜,通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使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可依。

5.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五

一、相关的概念

1.城市化

2.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支持观点总结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小城镇化发展模式具体分析

四、我们需要怎么样的城市化

一、相关的概念 1.城市化

城市化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概念就是指人口城市化,即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转变为城市人口或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使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由此使城市人口规模增大和比重提高的过程。其中,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转变为城市人口的人口城市化称为迁移城市化,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使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人口城市化称为就地城市化。一般情况下,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迁移城市化为人口城市化的主流,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使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就地城市化通常是人口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因城区扩大或新设城市带来的人口城市化现象。

城市化的广义概念,除包括人口城市化以外,还包括人们通常所说的土地城市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等。应该说,人口城市化是基础,城市化的这些丰富内涵都是从人口城市化衍生出来的。

2.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不同支持观点

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经过笔者的总结认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观点展开。

观点1:小城镇发展论。认为我国原有的城市无力接纳众多的亟待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乡村人口,而中国的国情国力又难于再建那么多新城市。福利补贴、粮食补贴等国家已负担不起,城市住房、交通、供水、就业等问题已相当紧张。因此,只能在原有乡村集镇的基础上发展小城镇。这样就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将大量的乡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

观点2:中小城市战略论。认为农村城市化有远见的选择是,依托现有县城(包括县级市)发展中小城市,再辅之以把一些条件较好的中等城市扩建成百万人口的大城市,适当保留、改造和建设一部分重点小城镇。这既符合我国实际,又可避免发达国家“城市病”在我国重演。

观点3:大中小城市并举论。认为应以大中城市为主导,大中小城市全面发展。即:挖掘大城市潜力,扩大和建设中等城市,择优和适当发展小城市。理由是:(1)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城市病”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病”,可以通过社会自身发展而得到治理。由城市化滞后的“农村病”是一种“停滞病”,它不仅难治,而且还会引发更严重的“城市病”。我们不必因噎废食,因害怕“城市病”而不敢发展特大、大中城市。(2)全面发展大中小城市是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结合的最佳选择。(3)以大中城市为主导的城市化是充分利用大中城市原有基础、挖掘潜力的正确途径。(4)发展大中城市,打开城门是顺应农民迫切要求城市化积极性的根本举措。

观点4:大城市论。认为中国城市化道路应以发展大城市为重点,理由是:(1)发展大城市是世界共同趋势;(2)从经济、社会、环境和建设四个方面分析城市规模效益,大城市的规模效益都高于中小城市。因此,大城市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也是普遍规律;“城市病”和城市规模大小并无必然联系。

观点5:多元模式论。认为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别很大,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和发展方向上,不可强求一律。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地方,应以中等城市为主;远离大中城市和广大内陆地区或山区,应以小城市、县城(建制镇)为主;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应以建制镇为主。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难以融入城市,市民化进程滞后。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2.土地城镇化,快速人口城镇化使得建设用地粗放低效。

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过分追求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大,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1996—2012年,全国建设用地年均增加724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加357万亩;2010—2012年,全国建设用地年均增加953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加515万亩。2000—2011年,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76.4%,远高于城镇人口50.5%的增长速度;农村人口减少1.33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资,推进城镇建设,加剧了土地粗放利用,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加大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等财政金融风险。

3.城镇化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东部一些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的城镇化潜力有待挖掘;城市群布局不尽合理,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不够、集群效率不高;部分特大城市主城区人口压力偏大,与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这些都增加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成本。

4.服务水平不高,存在城市病。

一些城市空间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

5.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镇建设缺乏特色。

一些城市景观结构与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部分城市贪大求洋、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个性被破坏。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6.体制不健全,阻碍城镇化发展。

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着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小城镇化模式的具体分析

从建国后中国城市化几十年的实践来看,虽然各种规模等级的城市都有所发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等地区出现了城市带。大城市数目增多,出现了一批以地区级城市为主的中等城市,小城市发展迅猛。但从总体上说,中国的城市化模式在实际上选择了以小城镇为主的分散化模式,小城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中国社会,经济结构转型中的关键问题,人口转移问题上,小城镇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而又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把农村中进行传统耕作的劳动力转移出去,小城镇在其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小城镇由于具有更接近农村,进入门槛较低,转移的难度和风险较小等优势。成为人们常说的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和节流闸。小城镇的发展减轻了城市化的阻力。小城镇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联系,有力的冲击了城市化中最大障碍:城乡二元结构 小城镇的发展增强了城市化的推力。小城镇的发展减小了农村系统的脆弱性。加速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增大了城市化的推力。小城镇的发展带动了农村产业的多样化和农村市场的繁荣,使农村市场的交易对象,交易种类,交易方式,交易关系日趋复杂化,现代化 促进了农村市场网络的形成。小城镇的发展无形之中增大了城市化的引力。小城镇的崛起丰富了民众对于城市化的认识。使城市化的观念深入人心,无形之中为城市化作了宣传,增大了城市化的引力。在小城镇发展之前,城市与农村这两个并行的体系基本互不干涉,由于信息闭塞与城市交流较少等原因,农民对城市的了解很少,小城镇发展之后,与农村相比它所具有的良好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和教育氛围等优势吸引了众多的人口,并使人们充分感受到了先进的城市文明,小城镇利用自身向人们展示了城市化的魅力。活跃人们城市化的思维,使城市化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城市化做了无声的宣传,增加了城市化的引力,同时小城镇与城市生活,生产方式的差距给人们留下了一定的想象,希望和奋斗的空间使人们努力向更高层次的城市迁移,从而在意识,精神层面上推动着城市化的进程。小城镇的发展开拓,创立了一种新的城市化建设观,以农民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建设方式。

尽管,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为中国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同时也带来了决策者始料不及的各种负面作用。站在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的角度对其做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小城镇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在指导思想上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不利于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格局和大农村小城市的局面。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改变城市与乡村互相独立冲击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现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实质上这一模式在指导思想上与以往限制农民进城的传统思想一脉相承,充其量只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对传统思想的一种变通而已,在这种根本思想指导下的,小城镇式城市化模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二元结构,但不利于彻底改变城乡分割的局面,不仅如此,还使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成目前的农村,小城镇,城市的三元结构。使部分小城镇即不像城,又不像村生活在小城镇的农民即不像城市居民,又区别于农民,使小城镇及其居民的理论属性与实践属性不相符,这种现象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准城市化现象,从更深层次上讲这样的城市化模式将不利于,把城市化进行到底,而是小富即安满足于低层次的城市化。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忽略了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的有限性和特定承载力的逻辑前提和经验事实,使城市化的可持续能力大打折扣。一国城市化的可持续能力是建立在该国资源基础之上的,其中自然资源构成了城市化的重要约束条件。在我国资源特别是土地短缺,节约耕地更应该是我国城市化的逻辑前提,而在分布上点多面广的小城镇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了耕地的锐减,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在使城镇人口增加的同时反而加剧了人地矛盾。

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一种成本较高的城市化模式,城市化过程是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也是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得到改善的过程,资源配置效率不仅来自城市化过程中资源和经济要素组合的配置效率 也来自空间结构的配置效率,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 强调城市化过程中着重发展城市空间体系中的小城镇。使空间结构配置效率降低。

四、我们需要怎么样的城市化

关于我们需要怎样的发展模式,笔者比较支持我国城市化的模式中有关学者提出的“市场主导型城乡综合发展的多元城市化模式”,即我国未来的城市化模式应是市场主导型城乡综合发展的多元城市化模式。

所谓市场主导型城乡综合发展的多元城市化模式是指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宗旨,以城乡一体化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口迁移,要素集聚,城市内部结构调整和外部扩张,城市之间的竞争与协调以及城乡关系调整等方面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 通过多种具体方式推进城市化的进程。这种城市化模式的核心是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对城市化的选择。

该模式强调城市化进程中市场的主导作用 但并不否定和排斥政府的重要作用。只不过政府的角色,地位和管理方式与计划经济相比应有所改变。过去,政府是城市化模式的设计者和执行者,诸如人口迁移与就业,城市职能定位,城市发展规模的联系等都是由政府决定。在新的城市化模式中,政府要从许多领域退出来,让位于市场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共同促进城市化的发展。

城市和乡村是城市化的两个端点 城市化表现为二者之间的经济交往和要素流动合理的城乡关系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缩小城乡差别的目标共同促成了城市化的模式应该以城乡综合发展,城乡一体化为基本方向。

我国的城市发展模式还应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基本原理们,实现多元化的模式选择。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诸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面临的问题,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水平等,因而在城市化模式上会表现出不同的区域特色,也就是说城市化模式在实践中将是多元化的,这种多元化表现在许多方面,包括城市化的规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转移,城区扩张等诸多方面。

6.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六

摘要:城市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城市社区的发展对推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有着重大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城市社区自治又面临许多问题,只有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社区法制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实现社区居民互动,才能使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健康发展。

关键词:社区;城市社区自治;问题;原因;对策

Study on the Predicament and Strategies of Autonomyof Urban Communities in China Abstract:The appearance of urban communities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economy,urban community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rural democratic construction of significant role.After years of development,urban community autonomy has made great progress,but urbancommunity autonomy and confronting many problems , only straighten out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relationship , strengthen community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improve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quality, achieve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interaction, ability makes urban community autonomy healthy development.Key words: community;urban community autonomy ;problems;reasons;counterpolicy

城市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全国各地对社区自治的建设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一定的创举,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社区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

一.城市社区自治理论的源起和发展

关于社区这个概念,目前还没有严格的界定。最早界定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是在他1887年发表《共同体与社会》中提出的,指由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紧密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随后,社区研究的各个学派都提出了社区概念的界定方法,这里我们用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对社区进行界定,即聚集在一定范围内并且有共同利益需求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所谓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i

城市社区自治是城市社区成员依照法律对本社区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制度。它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社区建设中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创新,也是我国城市社区居民直接参与基层事务管理、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的一种具体方式。

二.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转型正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拓展与延伸。计划经济变成了市场经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作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社区建设,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萌

ii发,90年代的培育,21世纪之初的推广”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就是社区自治。城

市社区自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为实现城市社区品质的提升而采取的居民自我治理的方式。作为现代国家多层次治理的重要方式,城市社区自治是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实际举措。社区自治的健康发展,对化解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所产生和积累的社会矛盾,降低政治体制改革的综合社会成本,促进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问题。

三.我国城市社区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城市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表现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实行自治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本应该是政府工作的监督者和居民事务的协调者,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成为街道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承担了相当的政府职能。以至居民委员会的选举、考评都由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控制管理,这些都有悖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政府与社区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已经演变成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严重影响了社区自治”。iii

“由于城市社区自治在我国的兴起“不是政治选择的结果,而是经济发展对政治要求的结果”,iv所以政府管理适当退出是实现城市社区自治健康发展的关键。1986年,民政部提出.区服务,这标志着我国城市社区自治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期。但是,我国缺乏居民自发组织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传统意识,也没有形成西方发达国家作为政府对立面存在的强大的公民社会。因此,居委会承担了很多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党政部门交办的行政工作占据社区居委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削弱了社区自身的工作使社区的自治功能被弱化,居委会没有力量组织协调所在辖区的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致使社区自治发展缓慢很难实现质的飞跃。

2.城市社区自治法律缺位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1989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显示出不能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新要求。面对社区出现的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原有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社区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都对居委会的性质作了明确界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践中,这两部法律的规定对促进城市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城市居民的自治活动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总体上规定显得太原则,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

有许多规定与实际工作已不相适应。“对社区自治的性质、地位、管理方式和运作程序进行明确规范的《社区法》的缺位,使社区自治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v

3.城市社区居民的共同体观念淡漠,参与积极性不高

社区参与状况是社区自治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目前,社区居民参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还比较淡薄,社区自治参与率不高,就参与人数和参与人员结构而言,在许多社区,经常参与社区自治活动的主要是少数老年人,尤其是一部分老年妇女。另外,还存在居民参与形式简单化、参与率低、参与机制不完善、居民参与与参与效果存在差距等问题。以天津市某个社区直接选举为例,社区共有居民2627户,7533人。在换届选举中,共印选票2317张,发放选票1590张,参选率为68.6%,其中10%的票数是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亲自入户组织居民投票。在进行选民登记和投票时,选举委员会要到没有登记和参加投票的居民家中登记和投票。

“我国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与社区归属感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育,社区自治意识欠缺,是导致社区自治不足而社会控制有余的社会思想因素”。vi另外,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思想的影响,当前城市社区居民自愿参与意识还不强,居民参与仍以被动参与为主,即社区居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劝诱、说服下参与社区管理机构已形成决定的事项,这种参与既不能对社区事务开展的具体项目进行决策,也不能对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进行监督。

4.社区自治的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对社区自治的侵蚀

从我国的社区建设实践来看,在城市社区,特别是那些以房地产开发小区为主的社区中,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三驾马车”共掌社区公共管理大权,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社区自治模式,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力大大超过社区居委会成为社区事实上的管理者这种市场对社区自治侵蚀景象的出现,折射出我国社区建设的一个误区,即社区建设的市场化倾向。各地不断出现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利益冲突的事件表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市场行为,无助于社区自治的实现。

当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建设尚未列入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算中没有用于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政府投入缺乏计划性和经常性,且经常不到位,各地社区建设普遍面临着资金缺乏的困境。

5.与社区自治相适应的公民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社区发展迅速,并且有很多是因为近几年的农村拆迁而形成的新的社区,这样就使得社区的居民素质参差不齐,由于社区居民素质不高而引发的阻碍城市社区自治的事件时有发生,社区居民不能正确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共同体观念淡漠,参与积极性不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的地下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健康发展。

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成为了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发展的桎梏,政策法规难以宣传,社区活动消极参与,以及传统文化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一些小农思想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与城市社区自治中城市居民所具备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是背道而驰。

四.解决社区自治存在问题的创新思考

1.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真正解决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问题,必须合理界定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边界,政府要适度介入。社区自治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制定法规、规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社区自治良性发展。社区自治的发展有利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政府介入须主要定位于对居委会的自治运行进行服务、协调、保障和监督上。但是,但是在我国政府过多介入社区自治事务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不利于社区自治的独立、自主发展。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应坚持三项原则,即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导向原则、“以人为本、社区自治”的目标原则和“权随责走、费随时转”的操作原则;理顺三对关系,即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政府部门与社区中介组织的关系;实行“政社”分离,明确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各自的职责定位,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是宏观决策、政策引导、法规规范、资源提供、协调监督。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不是上下隶属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2.社区自治法律的完善

(1).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面对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法律条文,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为了适应和引导不断发展的社区自治需求,要针对在社区自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已有的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法律条文,要进行修改。

(2).加强社区自治立法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原有法律的滞后性已明显表现出来,导致出现具体法律问题时缺少法律依据。尤其在当前,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关系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处理这些关系,我们应尽早出台《社区组织法》,该法应多规定社区自治中的主要内容,对于体问题要做较少规定,然后各地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社区自治在法律保障监督下运行,才能真正使社区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倡导和发展居民社区参与

(1).营造自治环境,培育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首先,加强对社区自治工作的目标、宗旨、意义和任务的宣传,使居民群众对社区自治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激发和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设,“通过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使居民自主地、积极

viii地投身到社区建设之中。”同时,社区居民也必须认识到,在生存的载体由单位转移到社区、vii

自己由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后,必须积极培养社区的主人翁意识,树立“服务邻里,服务社区”的理念,强调以“地方”、“社区”为中心,以个人日常生活为起点,去关心、参与自身周围的社区公共事务,在参与过程中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情感。

(2).规范制度化参与机制。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社区参与最重要的制度化载体。要改变居民委员会的“准行政组织”的现状,改变其行政化的工作方式,确保其自治属性和核心自治组织地位。要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参与机制,来实现社区成员广泛参与讨论和决定社区事务与社区公共权力运作的全过程,规范制度化参与,提高居民社区参与的民主程度和深入程度。

4.建立社区居委会独立的财务制度,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资金

社区自治经费应实行国家和社会共同分担。“一方面,国家为社区自治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另一方面,由居民委员会自己承担”社区居委会财务独立是社区依法实行民主自治的首要条件,社区居委会要开展社区活动、社区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物质保障,因此,要建立社区居委会独立的财务制度,提升城市社区在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这有助于针对社区群众的需要开展社区活动,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社区经费来源上应采取“财政支持、费随事转、社会赞助、社区自筹”等多个渠道筹集建设经费。政府每年要适当增加社区建设投入力度,同时也要调动社区单位的积极性,争取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管理资金。

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对资源的认识上转变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社区资源共享的新理念,不断拓展社区资源利用的渠道和领域,对多种资源进行整合与开发,变习惯于无偿调用为注重共享共赢。“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各街道和社区要积极主动地为驻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服务,找准双方利益共同点,努力达到社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xix

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是社区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发展的关键因素,5.提高社区居民素质,营造社区政治文化 因此为提高社区居民素质,营造社区政治文化应从社区实际和居民的需求出发,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文明新风、提倡科学精神、融洽人际关系为主题,塑造社区共同价值观,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形成互敬互爱、文明向上的和谐社区氛围为目标。

(1).提高居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修养,培养居民的自治意识、自治能力和自治习惯,逐步完成现代公民对社区事务的理性参与过程。社区建设正是从社区居民身边最直接的公共领域中培养公民表达、讨论、协商、互动、合作的民主习惯。

(2).大力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利益矛盾,使社区利益关系走上法制化道路。要在社区内部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志愿者制度,为广大居民自觉主动参与社区发展和管理提供积极的政策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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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七

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 污水处理技术的落后

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都设置了很多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 可是我国现有的污水处理技术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这也就出现了这些工厂和设备都无法高速的运转, 而且很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工作不完善、不理想。在很长的时期中, 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都还是以欧美的传统污水处理技术为主, 但是在这些工作的进行中也逐渐形成了符合我国自身特色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污水处理工作模式。虽然在很多工作中也具有很大的突破和进展, 但是与国外的现有的技术相比, 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一直受到效率低、资源消耗高、维修频率高等问题限制, 这也就不可避免地削弱了污水处理厂的竞争能力。

(二) 资金不到位、投资力度匮乏

城市的污水处理系统, 不光是防止水体污染、节省水资源的基础设施, 还是强化对水体污染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落后于欧美的发达国家, 所以对于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也就远远不够, 这也就造成了我国不可能将国外的污水处理方法和处理系统不加改变地运用到中国的实际工作中。虽然我国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并不低,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 这些污水处理厂并没有将自己的价值和效率最大化, 工厂往往会由于成本、纳税、技术、投资等因素而停止运作, 这也就造成了很多城市不能严格地对污水进行处理, 对水污染进行严格控制。

(三) 工作管理水平不达标

上文中笔者提到, 我国现有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 还是落后于发达国家。很多时候我国还是使用传统的技术和管理模式, 很多工厂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并不能满足现有的污水处理要求, 这也就限制了很多污水处理厂的发展和运转, 造成了很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英雄无用武之地。虽然我国早在2010年就提出了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最低标准, 但是达到这些要求的前提都需要污水处理技术具备经济、便捷、高效、节能等特性。所以就需要我国积极的塑造出具备这些特性的处理技术, 而且这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促进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

三、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 人们需要转变观念, 将污水变废为宝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阶段, 所以我国的污水处理工作也应该不断地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很多问题上人们的认识都是由浅到深、由低到高, 不断地探寻事物的本质。其实对于污水处理来说也是如此, 由于技术的限制等问题, 人们常常认为污水就是一个废物, 再无利用和价值可言, 对于这些污水的归宿也就是随着管道排放到江河湖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认识的提高, 人们开始最求更加高效和绿色的资源使用, 人们也就发现污水并不是还无用处, 通过良好的处理, 水资源可以进行不断循环, 这也会帮助人们缓解资源的短缺问题。

(二) 工作统筹规划, 促进工程布局的合理性

由于人们对于资源的认识还不完全, 长期以来的污水处理厂一直被建设在河流的下游, 通过管道和网络的拦截以及水的重力流动, 将很多城市污水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中, 经过对于污水的处理再将干净的水源排放到河流当中去。在上一环节中笔者提到, 人们需要改变传统对于废水的观念, 而且经过处理的污水, 可以再次利用。如果依旧采取原有的建厂模式, 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因此就必须要对传统的大集中、大排放的模式进行修整, 严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处理、有利使用”的原则,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合理的选址和建造, 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 将工艺技术进行创新、提高技术的综合性

由于对于污水认识的不足, 不但导致了污水处理厂规划缺乏合理性, 也造成了污水处理技术没有更新换代。很多城市都划分为污水处理的一级和二级的处理技术, 由于污水经过处理后没有进行及时消毒, 导致处理的水不能达到再利用的相关要求。所以污水处理厂就应该不断的进行技术的升级和优化, 在实际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将污水利用价值最大化, 剔除原有单调的污水处理技术, 积极地开发臭氧氧化技术和膜分离的技术, 让处理后的水可以再次利用, 提高二次水的利用效率, 与此同时也应该积极地推行污泥无害化的处理技术。

(四) 政企合作, 工作由政府变成以社会为主

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的必要政治部门, 所以保护水资源、控制水污染就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之一。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就应该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每一个企业都应该积极保护水资源。而且作为资源循环的重要工作之一, 可以将污水处理适当地推进到市场当中, 将市场的积极意义最大化。曾经由于经济发展没有达到良好的程度, 导致了污水处理的成本没能及时回收。但是现在的很多因素的发展更加完善, 更有助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成本, 这也有助于建立一个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促进污水处理厂的发展。

(五) 使用科学高效的运行手段, 将事业单位转化为企业单位

很多具备污水处理厂的城市, 污水处理厂还属于事业型单位, 这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人员冗长, 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这样的工作模式也会造成政事、政企不分的情况, 由于政府和污水处理厂具有很大的利益关联, 也就造成了徇私舞弊的发生, 政府无法对于污水处理厂进行严格的监督。所以就必须对于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企业化的改革, 将污水处理厂与政府的利益牵扯降到最小, 斩断背后灰色的利益链条。在企业改革中将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处理, 积极保护国有资产, 将对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降到最低。

(六) 不断地扩大投资。将拨款变为补贴与奖励的综合

在此之前, 我国大多使用国债资金作为推动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主要推动手段之一, 然而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意识到, 这种手段可能会在地方上造成只要国家有投入, 那就没有不花的心理, 所以就出现了工作中铺张浪费、办事效率极低等问题。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 国家制定的建设标准过高, 工作投资不足等事情的出现。由此笔者发现这种传统模式上的国家投资, 需要进行更改才能有效地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益。

(七) 对于考核来说应该注重数量与质量的结合

在传统的考核模式当中, 考核标准主要关注污水处理的水量和出水标准, 对于处理后的水体质量则缺乏有效的审核。这种考核模式也极大地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的稳定性, 甚至出现了将河道的污水进行处理, 再排放到河道中的事情。所以污水处理厂的考核模式就应该得到积极的修整, 在注重出水量的同时关注处理后的水质量, 将考核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 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减少资源的浪费。

结语

现在我国的工业化不断发展,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我国的城镇都不断地增加, 我国的居民用水量也就由此增大。城市污水的排放量也会越来越大, 水体污染和污水处理问题也就日益严重, 而且实际的城市污水处理的情况与我们平时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相反的, 这也就不利于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良好发展。经过大量地调查研究笔者发现, 如果对于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整和优化, 将会成为城市污水处理的最有效措施, 面对这种复杂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也就需要更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 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帮助人们建立一个良好的积水意识。这样才能帮助我国解决污水处理这个难题, 保护水资源, 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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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嘉嘉.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 2007 (32) :151-152.

8.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八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的城镇体系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以特大城市北京和天津为中心,以8个大中城市为外围,以众多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为基础的城市群规模结构的雏形。在该城市群中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一天津一石家庄为基础的大三角和以北京一天津一唐山以及北京一天津—保定为基础的小三角结构。而城镇的功能也已由传统较为单一的地方行政中心逐渐转化为职能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现代化城镇,形成了复杂多样的职能网络结构。诸如白沟箱包、容城服装、留史皮毛、安国药都、安新鞋业、满城草莓、顺平水果、定州西城蔬菜、庞口农机件等十大专业市场,无一不是特色鲜明,与本地特色经济紧密结合。

一、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体系不合理,城市功能的协同效应差

2005年,京津冀城市群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5个,人口在50-100万的大城市有3个,人口在20-50万的中等城市有7个,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镇有1085个。从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在不同规模的分布上看,特大城市占的比重最高,为63.56%,其中北京和天津占的比重就高达47.72%,小城镇次之,为24.58%,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分别为6.11%和5.49%。这种城镇体系构成了“哑铃”型结构,即特大城市和小城镇的数量和人口比重比较大,而大中城市的数量和人口比重都比较少。

“哑铃”型的城镇体系导致特大城市,主要是北京和天津,与下级城市的经济技术差距过大,它们也就难以把经济增长的能量通过城镇体系由上而下传递到腹地,不仅限制了特大城市中心功能的发挥,而且诱发了经济要素进一步向核心城市的集聚。而京津两市强劲的集聚作用直接导致了周边地区的贫困。在与京津地区接壤的六个地市中,共有贫困县32个,占周边区县数量的44%,贫困区县的总人口大约占这个地区的1/3。

经济要素持续向北京集聚除了造成周边地区的贫困外,还导致了北京资源承载力的负荷过重。北京市的高房价就是对土地资源短缺的反映。不仅如此,人口的过度集中还引发了许多城市病,如交通拥堵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同时,经济要素在从其它地区流向北京的过程中,侵蚀了区域内其它城市的传统腹地,引起了它们的反弹.这就促使不同行政区划为维护自身的利益,甚至不惜以邻为壑、恶性竞争,限制了城市群整体功能的发挥。

(二)城市群内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城市之间竞争激烈

尽管京津冀城市群的产业已有初步的分工,有些地区的产业甚至还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但从总体上看,城市群内部产业同构的现象还比较严重。2005年北京、天津两市的39个工业行业中,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依然列前三位,并且三者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9.81%和22.93%。在冀中北的8市之中工业总产值中位居前六位的行业多半为能源、原材料产业,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各城市均居前六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除了保定市外,其他城市均居前六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六个城市排在前六位,先进制造业在各城市中的地位较弱,只有保定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位居第一位,秦皇岛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位居第五位,张家口专业设备制造业位居第三位,保定和邢台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位居第五位。从各地方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来看,这种产业地域分工不明显的状况还有延续的趋势。“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8市的产业选择都具有某种同构性。如,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8市基本都将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制造业、石化产业、医药产业等制造业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

城市群内产业结构的同构现象,引发了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竞争,城市群内部的合作丧失了微观和中观基础。而各城市政府基于税收等方面的考虑,也没有合作的内在动力。这种状况造成了京津冀城市群内部长期的行政壁垒和市场隔阂,要素的自由流动受到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干扰,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拖拽了整体产业提升的进程。不仅如此,产业同构也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如,北京发展重化工业不仅与城市功能地位不符,而且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消耗多,对环境的破坏也比较严重,不利于提升大都市的整体形象。

(三)城市群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经济的协调发展

首先,京津冀城市群交通网络还存在较多缺陷。从城市群整体的对外交通看,网络状的交通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城市群对外的交通基本都是以核心城市为节点向外放射,以致关内外的交流都必须通过核心城市——北京周转,为该市带来了大量的过境运输,干扰核心城市交通。从城市群内部的交通看,城际交通网络不够发达,许多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线路大都不能充分满足迅速、便利、安全、经济的要求。大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方式单一,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客货运输缺乏选择与必要的竞争。这集中体现在北京同河北省城市间的交通及河北省内的交通问题。

其次,京津冀地区缺少新的枢纽机场。虽然目前京津冀城市群内已有首都国际机场、天津滨海机场和石家庄正定机场等几个机场,但除首都国际机场外,另几个机场都不能构成新的枢纽机场。而根据预测,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航空客运量将达到1-1.5亿人次左右,扩建后的首都国际机场也将在2010年左右达到设计容量。从空域、地面(集疏运系统和用地)、环境(噪声污染)等角度来说,首都机场现在的位置不适宜,也不可能再做大规模的扩建(吴良镛,2006)。从安全、可靠性的角度来说,京津冀城市群还需要一个新的枢纽机场。

第三,京津冀地区缺乏枢纽港群。虽然京津冀地区共有天津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和沧州港等四大港口,但它们都不能单独成为枢纽港口。2005年,不论货物吞吐量,还是集装箱的吞吐量,天津港在这四大港口中都是最高的。从全国范围看,如果仅从货物吞

吐量排名,天津港仅次于上海港和宁波港,位居第三,但从附加值含量更高的集装箱来看,天津港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上海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深圳港就差远了。2005年,上海港和深圳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1809万标箱、1619.71万标箱,而天津港仅480万标箱,该吞吐量甚至比渤海湾青岛港630万标箱还少。集装箱发展能力不足,而仅仅发展散货运输,在直接经济腹地和运输货种具有同构性的情况下,港口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枢纽港的构建也愈发困难。港口的过度竞争,必然损害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不仅限制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在城市之间的流动,而且也制约了城市群与外界的能量交换,阻碍了城市群的产业成长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促进京津冀城市群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政府和民间两个层面的互动。搭建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首先,建立京津冀城市群政府间合作协调机制。建立京津冀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高层领导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北京在放弃经济中心的定位后,要利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将部分工业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而河北8市的工作重点也要由服务京津向服务京津与承接产业转移并重的方向转变。同时,设立由各市发展改革部门组成的具体执行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及时反映合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开展联合推介活动。其次,创建城市群内企业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成立跨区域的各种行业协会,特别要鼓励外资企业加入这类组织;支持企业参加本区域各种公共活动,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企业赖以生存的人脉网络优势。此外,为鼓励区域内的信息交流和流通,也可以成立一个由政府牵头举办、企业充当主角、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及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的商业论坛会。

(二)寻求城市群合作的突破口。强化市场建设和服务业合作

首先,建立统一市场体系,促进城市群内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动。建立统一的商品市场准入条件、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和统一的市场调控和监管,加大对城市群内商品市场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借助北京金融总部集聚的优势和天津滨海新区的政策优势,联手打造京津冀城市群一体化的资本市场,促进京津冀经济合作;推动京津冀城市群内任职资格互认和高层次人才智力互享,促进人才开发一体化;打破行政界限的阻隔,以建立京津冀城市群内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和通讯市场为突破口,逐步完善产权市场和信息市场一体化建设。其次,强化地域性强的产业合作,发展大旅游业。京津冀城市群旅游资源丰富,可实现“古色”、“绿色”、“红色”和“蓝色”相结合,也可以融历史文化游与自然景观游为一体,合作的情景非常广阔。除此之外,以皇家旅游为题材,可以将北京的皇家宫殿、古建筑和园林,承德的避暑山庄,遵化市的清东陵和保定易县的清西陵等组合在一起,构成一条精品旅游路线。第三,强化竞争性弱的产业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京津冀城市群内部服务业的层级鲜明,这为京津冀城市群服务业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而对于主要依赖资源禀赋形成的服务业,如物流业,可以依托各自的优势形成内在联系机制以水平分工、优势互补为主的产业网络。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空间发展秩序

首先,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借助于沿海高速公路、天津滨海机场和天津港的建设,将天津滨海新区建设为京津冀城市群内新的交通枢纽。加快构建城市群内京津唐、京津保和京津石的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区域内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调整优化港口结构、拓展港口功能,明确港口定位,形成唐山港、秦皇岛港、天津港、沧州港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港群体系,其要点是:重点建设曹妃甸港区矿石、原油、煤炭、液化天然气等大型专业码头,改扩建京唐港区、秦皇岛港区散货码头,加快建设天津港区深水泊位的建设以满足国际集装箱船舶大型化、超大型化的需求。其次,尽快启动新枢纽机场的选址和建设。首都国际机场扩展的空间容量有限,有必要尽快启动新枢纽机场的选址和建设,以备不时之需。第三,强化城市群内水资源的保护与水环境的治理工作。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密云、官厅、潘家口、大黑汀、桃林口等大型水库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治理和节水产业发展。加快“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步伐,破解京津冀城市群内水资源短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第四,构筑环京津燕山和太行山区为生态文化发展带。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燕山、太行山山脉生态屏障建设等重大工程,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发展生态文化产业。通过这些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培植城市群合作基础,打破地方经济的狭隘观念。

(四)调整和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形成分布合理的产业布局

首先,利用天津滨海新区和曹妃甸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机会,极力打造京津冀城市群新的增长极,承接京津的产业转移和吸引新要素的加入,形成京津冀城市群的经济发展高地。其次,重点发展京津两市周边的小城镇,如保定的保定市区、高碑店市、涿州市,廊坊的廊坊市区、三河市、香河县、固安县,将其建设成为实力雄厚的中等城市和城市群发展的次中心;大力发展石家庄市及其周边城镇,努力构筑京津石大三角,提高京津冀城市群经济的辐射面和辐射能力。第三,利用沿海港口的发展优势,围绕港口的功能和分工,发展不同的临港产业,着力打造京津冀城市群沿海经济隆起带,使其成为带动京津冀城市经济发展的龙头。第四,发挥京津塘高速公路两侧高新技术产业密集的优势,努力将其打造成京津冀城市群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产业技术高地,使其成为京津冀城市群创新的核心。第五,借助国家总体空间发展战略,着力发展京广线北端北京至石家庄段,将其建设成全国重要的医药基地、华北地区重要商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基地和纺织服装生产交易中心。第六,进一步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实现产业的错位发展。

9.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九

一、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

我国当前就业形势总的特点是,新增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压力大,在就业压力大,消化往年失业劳动力的压力大,劳动力供求难以缓解。

1、劳动力供给势头强劲。一是新增劳动力的规模仍然很大。“十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就业人口960万人。其中,2002年出现新增劳动力高峰,总量为1106.9万人。最低年份出现在2005年,总量为786.01万人。二是下岗、失业人员。“十五”期间,下岗、失业人员存量超过1000万人。到2000年底,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为657万人,登记失业人员为593万人。这些人中除部分中老年职工愿意退出就业外,大多数人仍需再就业。三是农民工。“十五”期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的数量将更加巨大。农村经营方式的改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促使大量劳动力涌入城镇,目前已达5000多万人,其潜在流动量仍将有1.5亿人之多。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政府机构改革分流超过100万人,从2004年起,市、县、乡一级开始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目前在编人员是500万人,精简20%计100万人。若考虑目前已经超编30万的因素,分流人员数额将更大。

2、劳动力需求形势萎顿。目前,我国经济进入了“高增长,低就业”的阶段。上个世纪80年代,经济年均增长9%,就业年均增长3%;90年代,年均经济增长超过10%,而就业年均增长只有19%。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关、停、并、转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造成下岗职工的大量增加,而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提高产品资本、科技含量的同时,原来十分突出的劳动密集型特征迅速淡化。有资料显示,1989年以前,乡镇企业每年吸收126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但进入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量大大降低,1999年只增加了160万人。而民营经济劳动密集型的特征也在迅速淡化,人均资本投入呈逐年增加的态势。1999年民营企业人均资本投入为5万元,比1989年增长9倍,其中私营企业已达到10万元,相当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蓬勃发展的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优势未能发挥出来。2000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已经上升到33.2%,但在这个能够吸纳就业人口的产业中,从业人员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只达到27.5%。加入WTO后中国的就业形势将更为严峻。入世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将促使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进而造成企业下岗职工大量增加,并导致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虽然入世后,外资注入的增加会创造一些就业机会,但总体上讲,其造成的失业冲击要大于其吸纳的就业机会。

3、劳动力供求矛盾难以缓解。第一,就业压力的地区分布不平衡。特别是在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城市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面临愈来愈大的就业压力,但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异地转移却受到市场分割,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的限制。第二,就业的城乡结构矛盾突出。城市及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增加了就业岗位,并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机遇,但由于城镇就业压力增大以及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出现了就业上的“城市排斥农村”的倾向。第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不平衡。高学历和短线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低学历及长线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偏低,大中专毕业生的供需和层次错位问题突出。第四,有人没事干与有事没人干并存。传统职业和就业岗位正在萎缩乃至消失,而社区服务等领域虽然蕴藏着很多就业机会,特别适应于大龄下岗职工,但受就业观念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社区服务吸纳就业的能力还很低。

二、我国的就业和再就业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已成为全党的共识。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中央在2005年11月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的通知中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这些为我们解决就业问题指明了方向,根据我国目前的就业现状来探讨我国目前的就业对策,得出如下结论:

1、实现经济与就业的双增长和良性互动。我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正确的增长路径,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要通过发展经济来促进就业,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增长速度至少达到4-5%时,才能有效地创造就业机会,并且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也随之增加。因此,保持一个较大的经济建设规模,不仅对于刺激就业机会是有益的,而且对于容纳本地区的劳动力供给也是必须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对经济规模有着双重作用,既能够促进新的建设规模良性发展,又有利于阻止经济规模的过度膨胀。保证经济发展质量,在一定意义上是指经济发展的集约化倾向,也表现为尽量去除经济“泡沫”,以实现较高的资本收益率和增长的有效性。只有经济规模符合发展质量要求的时候,才可能减少国民经济波动幅度,推动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使经济波动对劳动者的损害降到最小。在经济稳定发展的格局下,还要注意培植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

2、在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中扩大就业。第一,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发挥劳动力充裕的比较优势,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对世界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一方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兴国的路子,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的比较优势,选择合理的产业、技术结构政策,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理组合,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不同的地域、行业的合理分工,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双赢。第二、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发展第三产业,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就业成本低,可以容纳各种层次的人员就业。我国产业结构正处在以第二产业为主,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转型时期,第一产业整体上需要向社会排放劳动力,第二产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也不会增加太多的劳动力需求,扩大就业的出路和潜力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近几年的数据表明,我国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只能带动17万人就业,而第三产业可以带动85万人就业。但是,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水平还比较低。目前我国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仅为33.6%,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也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60%以上的水平。我国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还不到30%,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0%左右,发达国家则达到70%以上。如果中国的服务业的就业比重能够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就可以增加9000多万个就业岗位。第三,在培育一大批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发挥其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小企业、大就业”中小企业具有适应市场能力强,资本有机构成低,吸纳就业多等特点。同样的投资,小企业吸纳就业为大企业的5倍左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在工业总产值中约占60%,实现利税约占40%,就业人数约占75%,新创造的就业机会占80%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经济增长的生力军,还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推进工业化进程,必须培育一批支柱产业,骨干企业,但同时务必把发展中小企业摆到突出的位置。第四,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开辟新的就业增长点。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中以中小企业居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已经成为

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2001年与1991年相比,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国有、集体企业净减5361万人。个体、私营经济净增1.18亿人。我们必须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的重要途径。把工作思路由“政府安排就业”转到“鼓励激发民间创业”上来。为此,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各种有效服务,努力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

10.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十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通过对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发展概况的介绍和当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现状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相关研究提供基础和借鉴.

作 者:董文福 傅德黔 DONG Wen-fu FU De-qian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100029刊 名:环境科学导刊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SURVEY年,卷(期):27(3)分类号:X32关键词:水资源 城市污水处理厂 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研究

11.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城市化 农民工 融入性教育

[作者简介]谢建社(1959- ),男,江西九江人,广州大学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外来工研究。(广东广州510006)

[课题项目]本文系教育部重点课题《农民工教育模式探索》(课题编号:DGA050100)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来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研究》(课题编号:06BSH024)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18-0005-03

外来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是城市化发展的趋势。然而,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的问题也愈显突出。解决他们的不公平待遇,除了国家政策、政府支持、观念更新之外,更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工的发展社会化——继续教育问题。农民工只有实现自身发展的社会化,才能顺利融入城市实现城市化。

农民工的继续教育,既是解决“三农”难题、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又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在“民工荒”的惊呼声中,技能型、高素质岗位人才的缺乏,也凸显出我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不足。而教育领域的高昂收费又制造了民工和贫困人口接受教育的高门槛,形成民工群体的“教育荒”。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虽有文化但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这一代农民工如果接受的教育不到位,将可能既退不回农村也融入不到城市,继续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从而形成新的二元社会结构。因此,城市化是必然,农民工市民化是趋势,关键在于“融入性教育”。“农民工融入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个方面密切配合,又需要统筹规划,常抓不懈。有关部门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教育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区、乡镇、村、组四级整体互动”的教育模式,把农民工培训纳入对各地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坚持领导有班子、实施有主体、工作有配合,做到训前有安排、训中有考评、训后有验收,实现经费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劳务有品位,立足能长远的目标。

一、农民工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关键在于教育,农民工教育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农民工教育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系问题

早在1996年就有学者敏锐地看到了“民工潮”对当时成人教育提出的新的机遇和挑战,成人教育只有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以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中心,才能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成人教育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纽带和桥梁。在市场条件下农村成人教育不再是“单一型、平面型”,而是“纵向多层次、横向多层面”的,能够为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提供就业机会的教育体系。

职业技能的缺失是导致农民工难以在城市立足的主要因素。因此,有学者提出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能力。第一,政府应当担负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统筹责任,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强化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第二,要转变和创新办学思想,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第三,按照订单培养的要求,创新办学机制。可见,职业教育担负着农民工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双重任务,有效的职业技术教育可以提高农民工的个人素质,使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获得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能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的城市生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由“能力型”向“技术型”的转变。

(二)教育高收费和农民工的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目前农民工教育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和“需求不旺”并存的局面。一方面,用工企业“学徒式”的培训、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经济门槛”以及培训内容与农民工需求的差距,导致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可支付能力的缺乏和“预期收益”不明显又限制了农民工自身接受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有效需求。尽管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是大多数农民工的愿望,但是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农民工教育中,培训机构高额的教育培训费用超出了农民工的可承受范围。因此,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是高额培训费用,大部分农民工因支付不起培训费用而丧失了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机会。

有学者对广东的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农民工教育培训面临的问题有:一是受教育机会不平等。与本省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免费培训相比,外省籍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费用完全由农民工本人承担。二是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滞后,表现为规划滞后和总体投入不足。三是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缺乏一个覆盖全省乃至相关省份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需要接受教育培训的农民在未就业的情况下,自己掏钱接受教育培训有难度;用人单位对高水平人才不惜重金聘用,不愿花钱培养人才,更怕培养的人才“跳槽”;从事教育培训的教育机构自负盈亏,收入不多无力扩大投资;政府没有系统的优惠政策,也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这些都制约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开展。

(三)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责任问题

现行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由于缺乏政府的宏观指导以及系统的安排,导致一些只图收费不重实际的培训机构出现乱收费、发假证、甚至招摇撞骗的情况。由于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至今尚未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具体计划以及配套的政策,也没有统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也尚未建立,没有政府专项经费的支持,缺乏社会捐助,招收农民工的企业也出于利润最大化而削减或不安排培训经费。部分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培训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加上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资金保障,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培训教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等,这些都严重制约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不健全,加上培训资源利用率低,使培训工作的管理比较松散,不能很好地借助社会培训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随意性也较大,从而使培训质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的需求。同时,政府相应的就业服务体系也不健全,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二、农民工教育的对策和模式分析

为使农民工的教育走上有序、健康、良性循环的轨道,农民工的教育工作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市场机制和培训模式,整合社会上的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资源,创办多样的民工教育学校,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民工教育新模式。

(一)农民工教育的对策分析

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种人力资源,因此我们要根据农民工受教育年限偏低、流动性强、工作时间和职业变化较大且普遍经济实力差等共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职业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要齐头并进;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农民工实际采用灵活的培训方式。有学者就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建立农民工教育的长效机制的探讨。第一,建立务工农民先培训后转移制度。首先是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包括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等知识;其次是培训内容以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为主。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以提高岗位技能为主要目标。第二,建立培训考核制度、规范培训教育基地监督机制。第三,引入行为测评机制,在实行“教育培训档案”中,记录农民工的受教育经历的同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四,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培训投资多元化机制。还有学者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机制创新在于着眼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特点,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认识;建立并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机制;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宏观和微观政策;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后者则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对农民工、社会民间培训机构、企业、地方政府四者参与农民工培训行为进行了经济分析,提出建立农民工教育培训市场化运作机制的构想。

建构适合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体系,必须有多元化农民工培训机制。农民工培训机制包括能够充分调动农民工、用工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参加或组织培训积极性的竞争激励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为辅、农民工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组织机制以及其运行形式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市场运作机制来解决农民工培训问题,其考虑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一是针对性强;二是成本低、效率高;三是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四是有利于防止公共部门职能失灵。

(二)农民工教育模式分析

要让农民工能够融入城市,就要打破在城市培训中将农民工“边缘化”的思维定式,把农民工的培训看做是最大的社会福利,开展低偿、无偿职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和社会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实现离土又离乡、做工在城市、生活在城市、扎根在城市并由农民转为市民的“转型理想”,最终促进城市繁荣、社会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因此,农民工教育模式就提到了研究议程。

1.形式多样的教育模式。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统筹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发挥各类学校的优势,积极鼓励、支持社会教育机构承担农村劳务输出的专业技能培训任务,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专业、多途径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格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做到长短结合、优势互补,基础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2.富平模式。有学者以北京市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例,探讨了“富平模式”的制度创新,即“民办公助”的培训——就业——权益保护一体化的农民工培训就业新模式,并运用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阐述了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农民工培训中的独特作用和意义。它以市场化的操作方式,针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探索出了培训和就业“一条龙”的运作方式。

3.MES模式。MES(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课程模式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一种“模块式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意为“适于就业技能的模块组合”。由于农民工受工作时间条件的制约,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课程不应该是固定和系统化的,应该是农民工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灵活选择。MES课程模式提供了适于自学的学习材料,强调学员的自学,这样能使学员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能为农民工节省时间、节省费用。

4.“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订单加定向式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参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与教育部门签订人才培养培训合同,优先录用合作院校的毕业生,并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目前有不少地方在建设培训和实习基地,并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充分尊重农民工的选择,根据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的特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办班、工地办班、冬闲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农民工教育工作。

5.补偿教育模式。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提出实施补偿教育,把农民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他认为,社会上琳琅满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农民工迫切需要的是适合他们的成人教育模式。例如,可以整合社会上的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资源,创办多样的民工学校。所谓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从硬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方面,通过有关的政策法规将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如:可通过部分财政拨款与雇主、民工共同负担经费,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等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学历、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方面的教育,如就地开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二是从柔性的文化熏陶、文化感染和文化享受的角度,为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应向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看书阅报、学习科技知识等提供方便。

6.平民教育模式。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谈到教育问题时特别强调了“平民教育”问题。他指出:“要使教育成为面向平民的教育,从而使人人能得到教育”。以“平民教育”为教育改革目标,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国家的发展最终要靠提高全民的素质,而我国13亿人口中有9亿是农民,农民及其孩子得不到良好教育,就难以走出“愚、弱、贫”的怪圈。早在20世纪40年代,晏阳初曾主持定县平民教育实验。今天我们重温晏阳初先生“除文盲,做新民”的平民教育思想,所谓“做新民”者,事关整个教育应该致力于哪些目标、致力于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这就是农村教育的基本理念问题。中国农村经过一百年对于义务教育理想的孜孜以求,目前只能说“基本扫除文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我们正站在“除文盲”和“做新民”两个任务的历史分界点上,如果说过去的奋斗主要集中在使更多的人得到教育机会,那么未来的奋斗必将以农村教育更为自觉地培养“新人”为核心。

7.终身教育模式。为了给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拓宽其就业之路,上海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纳入上海终身教育体系之列。所谓终身教育体系,是指以建设学习型城市为核心,对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整合和优化,形成“处处是学习之所”的城市环境,让生活在上海的每一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实现能力的提升和自我发展。中央采取的方略是实行城乡统筹,具体措施是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农民终身教育投入的问题正在解决中,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提高这种投入的有效使用率,如何重新组合和配置在农民教育方面有限的各类资源。这就要求必须进行体制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从立法方面明确确立政府对农民终身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投资主体地位,把农民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即公益性事业。

应该看到的是,农民工的教育现状与其对国民经济的重大贡献存在严重的脱节,导致出现了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一方面,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就教育投入而言,基础教育不如高等教育;在基础教育中,农村不如城市;在农村教育中,职业教育又不如基础教育。农民工的教育水平和文化技能普遍较低早已成为现实,并且作为积存的历史问题,这种状况将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就决定了第一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以及竞争力的缺失,奠定了农民工虽有庞大队伍但别列为“边缘群体”的基础。而要让农民工真正地融入市民社会,教育水平、文化知识、生产技能、社会文明和道德修养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绝对的作用。在城市化进程中,在农民工转换为市民的过渡阶段,“再社会化”——农民工继续教育是其重要环节。再社会化不仅需要外部条件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支持,也需要内部条件即农民工自身的主动学习和积极参与,更重要的是城市主流社会如何落实平等的公民权利与社会公共政策。近些年来,学者们更多的是考虑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研究农民工教育问题的虽有但相对不多,从心理角度、社会学视野研究农民工教育的则更少,且研究多限于现象,尚未触及问题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农民工教育具体运行机制、农民工教育的社会指标与考核评价体系的探讨。至于对政府、社会在农民工教育中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方式的研究更不多见。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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