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12篇)

1.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一

大治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假期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大治乡中心学校各学生及其家长:

大治乡人民政府根据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我乡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乡属各单位、学校、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教育广大学生家长采取积极的安全教育措施,关心学生假期安全,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假期学习环境。

二、学生家长要重点教育、监管学生以下行为:

1、未成年学生严禁到游戏厅、网吧活动。

2、严禁学生乘坐无证或超载的车、船。

3、严禁学生下河、塘、水库、蓄水池等地方洗澡或戏水。

4、严禁学生入林玩火。

5、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不吃“三无” 食品等。

6、严禁学生不经家长允许而外出或到同学家串门。

7、教育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训练学生安全防护、安全自救的实际技能。

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工商、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游戏厅、网吧的整治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场所的治安巡逻,坚决打击侵害青少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分子;交通、交警、林业、卫生等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东兴区大治乡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八日

2.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二

近年来, 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 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事故总量仍然很大, 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 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 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

(1) 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调整产业结构, 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标准, 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 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 (领域) 为重点,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 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 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 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1) 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 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2) 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 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3)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 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 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 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 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 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5) 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 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3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 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 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 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 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 依法追究责任。

(2) 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 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 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 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 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3)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等, 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 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4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 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 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 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 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 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 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 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 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 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 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4)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 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 设立举报箱, 公布举报电话, 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 切实整改。

5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 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 依托大型企业, 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 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 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领域) 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 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 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 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 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 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 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 要立即停止建设, 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 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3) 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 结合事业单位改制, 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 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7加强政策引导

(1) 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 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 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 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 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 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 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3)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从2011-01-01起,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 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 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 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 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8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 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 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 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 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 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要予以公布, 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 加快产业重组步伐。

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 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 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9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 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

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要根据情节轻重, 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 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 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 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 要依法从重处罚。

(3)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 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 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 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 (单位)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 致使非法生产企业 (单位) 存在的, 对县 (市、区) 、乡 (镇) 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5) 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依法严格事故查处, 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 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 要及时予以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云南省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09年)》和《云南省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10年)》(云发〔2008〕13号)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云南省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巩固和扩大三年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有效地遏制毒品和艾滋病的蔓延,构筑教育系统的坚固防线,现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和学校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生教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符合实际、分层分类指导原则和规范性原则,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活动载体的创新,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云南省在过去一轮的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教育系统在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战线上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云南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帮助青少年掌握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的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也是党和国家赋予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使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创新地开展,在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中发挥教育的先导作用。

(二)增加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并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各州市教育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艾办、禁毒办对学校禁毒防艾工作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协调保证学校禁毒防艾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扩大宣传面,争取社会各界和多种渠道的支持,更为有效地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三)人员保障到位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3.各基地和示范学校要有相对固定的骨干教师。

4.各基地要有专人负责基地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课程建设

1.课程设置

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体〔200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实施。

2.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紧紧围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结合“三生教育”内容,穿插生命意义内容、参与式教学活动、相关生活技能教育、教学技能训练。随着每年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形势的发展,教学内容要随之更新。

3.课程教学方法及手段

在各级各类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中可采用讲授法、同伴教育法、参与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实践教学法、微格教学法等。在教学手段上,应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制作教学课件,充分利用教学媒体(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等),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功能,增强教学的高效性。

在充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过程中,要全面把握课程目标,在讲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整体意识、态度、价值观及基本技能,最终达到抵御毒品和预防艾滋病的综合能力;在预防艾滋病教学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授课和活动组织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的行动;拓展教学空间,加强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密切联系,预防知识教育与当地实际相结合。

4.教材建设

(1)继续以基地为依托,做好教材建设工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并改进现有教材。

(2)继续做好精品教程、教学课件以及活动包的开发。

(3)前期开发的《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师指导丛书》高师院校本、普通院校本、中学本、小学本已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下一步需做好丛书的征订工作。

5.队伍建设

(1)各学校要有稳定的师资队伍,要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选拔培养骨干教师,积极参与省级培训和外出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校内和校际间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增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2)各学校要提供一定的科研课题、经费,带动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效果。

(二)加强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建设

1.对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的要求和目标任务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禁毒防艾基地建设的通知》(云教体〔2006〕8号)文件执行。

2.根据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各基地和示范学校要站在全省的高度,加强领导和统筹,研究工作,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发挥基地和示范学校在全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3.加大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投入,增强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实力。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评估,规范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

4.积极开展基地和示范学校与省外、国外的交流活动,加强基地和示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争取做到一般教师骨干化,骨干教师专家化,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课程精品化,增强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力量。

(三)加大师资培训力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08~2010年,全省将培训4 000名教师宣传骨干。云南省教育厅将依托各个基地和示范学校和云南省高校禁毒防艾教育信息网,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

1.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省级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加强州市级培训者的培训(TOT),为州市培养骨干力量,多级联动,尽可能多的培训骨干教师。

3.积极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学生宣传志愿者和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4.建立和完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禁毒防艾教师资格认证实训项目,以通过项目实施充实云南省中小学禁毒防艾教师队伍,实现禁毒防艾的可持续发展。

(四)丰富和规范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

总结以往开展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的经验得失,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继续围绕“5·25”、“6·26”、“12·1”进一步开展2009年云南省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深化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影响,发挥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扩大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宣传覆盖面。

(五)完善“云南省高校禁毒防艾教育信息网”网站建设

1.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扩大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远程教育,及时提供全面、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多样化的教学形式,为全省各学校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扩大禁毒防艾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通过将网站信息发布量作为年终评估的参考指标等方式自上而下加大对各高校信息更新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如优秀新闻评选等,丰富网站信息内容,继续做好完善网站功能的工作,完善网站留言板等常用功能。

3.开发网络视频平台,力求提供最为直接的信息资源,不断加强教学板块设计、开发网上相关教育测评系统。

(六)深化科研工作

1.争取各级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多种渠道的经费支持,鼓励以基地、学校为单位或单位间的团队合作,深入开展多视角、多领域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理论研究。

2.鼓励支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骨干教师积极申请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教学综合能力。

3.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经费,提供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项目,鼓励骨干教师申报研究。

(七)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1.加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和教育学生志愿者培训,与红十字会、疾控中心、禁毒局、防艾局等部门合作,开展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增加社会覆盖面。

2.把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融为一体,依托云南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学科研示范培训基地,继续健康教育展览馆的后续建设工作,立足学校,面向社会,全面展示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3.对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中的典型问题加以提炼和研究,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行理论提升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4.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加强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骨干师资的培养力度,加强教学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提升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水平,凝练经验,辐射社会。

四、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检查力度

(一)各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并上报相关的管理文件,加强本地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督导,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对本地学校的督导和检查。

(二)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基地、各高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将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内容,建立奖惩机制。

4.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四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19日至21日中秋节放假,9月22日(星期日)上班,并按照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上课。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放假,9月29日、10月12日上班;9月29日(星期日)按照10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上课,10月12日(星期六)按照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上课。

二、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学生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各学院不组织大型学生活动,各单位组织的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师生安全。

三、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掌握每个学生离校活动去向和时间段;对假期前后教学工作日需请假的学生,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四、放假前,各学院负责老师登录学生服务管理平台,进入“外出请销假”板块,录入中秋国庆外出同学详细信息。中秋节请假学生信息需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11点前录入完毕;国庆节请假学生信息需于2013年9月30日上午11点前录入完毕。

学生工作部(处)

5.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五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

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目前,冬季来临,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大量增加,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定因素逐步增多,已进入火灾的多发期、高发期。为全面加强全县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校要高度的重视,始终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起校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学校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确保领导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整治,切实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各校要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精心组织,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近期,学校要组织人员,在前段学校冬季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学校的火灾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要对食堂、锅炉房、2-

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确保管理不留盲点。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用的消防救人和灭火逃生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强化适应性训练,切实提高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坚决杜绝因管理不严引发火灾隐患的发生。

6.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班级、辅导员:

经学院办公会议决定:2014年寒假放假时间是1月15日—2月21日,2月22、23日为学生到校报到时间,2月24日正式上课。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精神,经分院研究,就进一步做好寒假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在寒假放假前各班级要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全面排查学生离校乘车情况,提醒学生不要乘坐“三无”交通车辆,提高防骗、防盗、避险意识和能力。学生离校返家后要告知辅导员,离校不回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和辅导员,各班人员要有具体的落实结果记录。(离校时间、目的地、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

2、寒假放假期间,请同学们将个人的贵重物品,相关证件一律带走自行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全部带回家,台式电脑一律按保卫处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存放,不要锁入寝室橱柜,以免打雨漏水或偷盗给带来损失。

3、辅导员要教育学生在假期期间避免发生人身财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要教育学生假期外出要文明礼貌,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要教育学生认识传销危害性、远离传销,做到安全度寒假过春节。

4、各班在1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寒假假期学生的离校情况统计好,登记好各学生的具体放假去向、离校时间、所在宿舍号、本人联系电话和家长联系方式一式两份,各辅导员自留一份,交分院学工办一份备案。并要求班级学生最后离校的时间不得晚于学院宿管部要求的17日下午2点宿舍封门的时间。

5、由于假期学生宿舍无工作人员,所以按学院规定,寒假期间学生一律不得留住寝室。要求学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返校,返校时间不要早于2月21日,以免给学生的生活带来不变。

6、寒假学生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出游一定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前往。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

7、放假前对各班级教室、寝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寝室最后一名离校的学生一定要按要求关好寝室的水、电,锁好门窗并告诉本栋宿管员自己寝室成员已经全部放假离校了。

8、2014年2月23日晚7点30分各班级召开收心班会,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上报分院学工。逾期返校且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9、瑶湖校区保卫处值班电话:0791-88313712瑶湖派出所电话:0791-88357711青山湖校区保卫处值班电话:0791886916

41机电工程分院2014年1月8日

余姐(285875062)2014/1/10 13:44:52

按黎院长通知,要求我们各班级在本周六晚11号晚7点集中,落实

7.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七

各办事处 合作项目负责人 项目监理部 项目总监 现场监理人员:

五一假期将至, 希各办事处、合作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现场监理人员强化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自项目监理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认真填写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监理通知及各项巡视检查记录等监理资料,签字完善,签收签发完整。发现严重问题及时报告。

办公室

8.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八

各系院: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排查隐患,防患未然”,各系院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住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住宿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学生一天中70%以上的时间都在学生宿舍度过,学生在宿舍内往往充分放松,尽情释放情感,表露人性本质,享受私人空间,客观上成为学生的第二个家。但是,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行为表现往往具有相对较大的自由性,难以进行有效掌控,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各系院应充分认识加强住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提到保证学校稳定、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加强学生的住宿行为教育和管理,为我校发展作贡献。

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贯彻落实学校学生工作文件精神,积极承担起应付的责任。宿管工作需要各部门、各系院的共同参与,形成“关心学生住宿,关注学生住宿行为”的浓厚氛围。各系院要明确对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对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进行有效掌控,并进行富有成效的过程干预,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远离各种危险,形成“和谐温馨、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根据《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要求,各系院分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建立了宿舍安全网络,各学院要保证安全网络的正常运转,以便信息渠道畅通。各系院同时要密切配合宿管中心工作,与宿管中心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形成快速、有效的紧急事件处理机制,切实保证学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能及时解决。

三、排查隐患、防患未然、常抓不懈

各学院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排查宿舍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排查要具体到每一个宿舍,每一个学生。并根据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排查具体事项包括:

1、排查电类、明火类安全隐患

宿舍内是否存放、使用热得快、电热杯、酒精炉、酒精、易燃易爆等违章用品;是否有私自接电现象;是否有电线与铁质床体接触或引到被褥上;插排是否安全、合格;墙体插座是否有墙围子、书本等物体覆盖;学生个人台灯是否仍在使用灯泡或把门厅灯、厕所灯私自更换成大功率灯泡;是否有在宿舍内吸烟现象;是否有人走不关闭用电器电源等现象。

2、排查疾病类安全隐患

排查学生是否为特异体质或存在各种容易导致昏厥、猝死等事件的疾病;是否有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是否有特殊性倾向导致宿舍成员心理过度紧张的学生;是否有因考试等问题容易引发焦虑症的学生。

3、排查行为类安全隐患

宿舍内是否有存在酗酒倾向的学生;是否有攀爬阳台和校园围墙破坏公物的学生;是否有长期在宿舍内吸烟的学生;是否有因情感问题、家庭问题、学业问题、工作问题、处分问题等导致行为异常的学生;是否有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是否有屡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是否有通过不正常渠道带异性进入宿舍的学生。

4、排查考勤类安全隐患。

是否有经常早出晚归的学生;是否有经常夜不归宿的学生;是否有让人冒名顶替在宿舍住宿的学生;是否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现象。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系院应充分利用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各系院应充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把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使学生真正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讲究工作方法,保证工作实效。

各系院在排查和整改工作中,务必要讲究工作方法,保证工作的实效性,防止因排查工作而引发不良事件或使工作流于形式。在针对学生做工作时,要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干预,反对简单地采用处分等措施;要注重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反对不问青红皂白搞一刀切;要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反对把学生打入另类,不管不问;要注重反思本单位对学生住宿行为的教育工作,反对把责任全部推在学生身上;要注重多渠道获取信息,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9.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九

各实验中心(室):

为了“十一”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请各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认真做好放假前的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由本学院(单位)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各院(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实验室要在9月26日—30日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本学院(单位)。

3.放假期间各实验室严禁使用、严禁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批准。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

4.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室内没有需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6.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教师名单统一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8.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xxxxxxxx;

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电话:xxxxxxx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0.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十

基础教育处[文 号] 鄂教基〔2012〕36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提高普通高中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现就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意义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全面记录学生高中三年的成长历程,是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认真做好学生评价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帮助学生肯定成绩,发现不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招生多元化的基础工作,是为学生升学、就业、升职提供的重要参考。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电子档案的建设工作,严肃认真的做好每一个学生的电子档案记录。

二、学生电子档案的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该表主要包涵了普通高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省编学号等),家庭情况、中考情况及学生学籍异动信息(转学、借读、休退复学)等。

2.《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6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个人证明材料、班主任评语。

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记录表》。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6学期模块修习及得分情况,研究性学习课题结题报告。

4.《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表》。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身高、体重、肺活量变化及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的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算出学生体质健康是否达标。

5.《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该表系统地记录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经历,通过学生自我鉴定、班主任毕业鉴定和学校意见,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学生电子档案的建立办法

1.新生注册及基本信息完善。学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中考招生库提供的信息对学生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要组织学生登录“高中课改网络支撑平台——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档

案袋管理平台”,通过“我的学籍信息”功能完善个人学籍信息,使学生各项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学生更改姓名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到市州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更改姓名。

2.学籍异动。学生学籍异动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学籍发生异动,市州和学校要及时通过学籍管理平台操作到位。对未完成网络异动的学生,其电子档案由异出学校负责协调落实。

3.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和班主任评语,每学期一次,学期末进行。高一至高三上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由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后形成,自评为优良的学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能够评为优良的材料。高三下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系统生成。

4.学分记录。学生修习模块及学分在模块修习完成后记录,课程开设评价不合格的学校,其未开设科目的学分录入功能予以关闭,学校须按规定开设相关课程,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合格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开启。

信息技术课学分须按规定随堂完成20次作业,模块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2个学分。

综合实践实践活动课学分实施网络认证,其中研究性学习报告须通过抄袭行为认定,学生研究性学习报告与中国知网的大型文献库进行比对,若文献引用字数超过规定比例,将认定为抄袭,不能授予学分。

5.体质健康测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试结果要及时录入学生成长档案袋,提倡学校采用电子测试仪测试学生体质健康的各项指标,同步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从2012年秋季起,所有普通高中学生每学期的电子档案须在该学期内建立。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系统将关闭上学期电子档案记录功能,届时学校将无法为学生补建上学期的电子档案。

四、学生电子档案的作用

1.为评价学校和学生提供基础数据。普通高中学生的电子档案记录了每一个学生高中三年成长过程,各地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档案数据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课程开设水平、办学水平、学生身体素质。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学生电子档案向本班同学和教师开放,教师和学生要通过查阅电子档案,客观公正的开展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

2.为应届生高考报名提供预报名资格生名单。从2013届开始,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生,每年高考报名前,由学生电子档案自动生成取得高考预报名资格的应届生名单。考试管理部门和高中学校根据预报名资格生名单,按照报名条件组织学生报名。未取得预报名资格的学生,不得作为应届生报名参加高考。

应届生取得预报名资格的条件是:具有应届普通高中学籍且在读,已在网上完成4次综合素质评价和2次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录入,各学科模块修习达到规定要求,取得不低于125个学分。

3.为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提供依据。每年4月,根据毕业标准,由学生电子档案自动生成毕业生名单,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4.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条件成熟后,学生电子档案将与高考招生平台对接,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

5.为用人单位考察学生高中发展水平提供参考依据。从2013届开始,用人单位在查询验证学生毕业证的同时,经学生本人授权,可查阅学生电子档案。

五、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生电子档案建设是一项开创性、基础性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电子档案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异动,防止因异动处理不及时影响电子档案建立,要加强学校课程开设、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体质健康测试的督查力度,督促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及时完成学生评价的各项工作。

各级考试招生管理部门要严格考试招生管理,按时完成中考招生工作,严把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应届生报名条件的学生作为应届生报名参加高考。

建立学生电子档案的主要责任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立足于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认真负责的为每一个学生建立电子档案。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学生电子档案内容多、时间长、要求高、责任大,学校要把电子档案建立工作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分配到相关职能部门、学科教师、班主任和年级组,并责任到人,防止把建立电子档案工作简单性的交由学籍管理员、信息技术课教师或信息管理员处理。

3.及时处理遗留问题,确保电子档案完整。各地和学校要及时处理学生电子档案建设中的遗留问题。未通过中考招生平台招收的学生要及时清退,未按学期建档的学生,要在本学期完成前几个学期的档案建设。高三年级高考报名时间为11月份,为保证学生顺利报名,各校务必在11月前,为高三年级学生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

4.加强诚信建设、严肃查处不诚信行为。各地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诚信评价学生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学生评价的诚信建设,客观公平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和体质健康测试。严禁学校组织其他人员代替学生本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严禁学校编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严禁学校认定学生学分时作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认定为不诚信学校,并通报全省。

湖北省教育厅

11.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镇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事关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建设和谐社会、打造“平安XX”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安委会成立XX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确定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有效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村(居)要分别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工作。

二、明确职责,合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车主全面负责、学校跟踪管理、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

(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职能,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将中小学幼儿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每年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

(二)教育部门职责:乡镇中心学校要把学校交通安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至少两次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制度,督促有校车业务的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校车质检制度和校车驾驶员与随车教师培训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学生乘车的教育与组织 工作;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每学期开学后,及时组织与乘车学生家长和校车车主、驾驶员、随车教师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制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校车的运行路线及时段,反映、举报遣规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公安部门职责:负责对集中接着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校车及驾驶人员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档案,严格执行车辆准入条件,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检验车辆的安全行车监管,接到学校相关信息后迅速出警;查处拼装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文明交通知识进校园活动,完善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离校时安全疏散;加强对校车业主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与培训。

(四)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负责对专业道路客运企业输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和运力调度,确保学生离校时安全疏运;严把输送学生营运车辆技术关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关,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严肃查处校 车参与社会经营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车辆收回“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等证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卫生部门职责:负责对中小学生急救知识、自救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紧急自我救助能力;开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及时施救。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办要指导、协调、督促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大力整治学校周围乱设摊点、乱占道等现象。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对农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坚决防止出现拖拉机等农用车搭载学生现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交通费补贴或者予以免收,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费支持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青团组织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动员各成员单位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关工委和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自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公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村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三、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接送车辆的清理整顿和校车规 范管理工作。

组织公安、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查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符合要求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教育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分别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建立专门档案。对不合格的车辆及驾驶员要采取坚决措施,暂扣有关证照,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到位。

(一)教育部门要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调查工作,对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车辆状况、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随车教师情况,车辆的数量、类型、性质、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等逐一核对、登记、建立档案。

(二)对需要校车而无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摸底排查,摸清该类中小学幼儿园数量。

(三)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日常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驾驶员和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情况通报所属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 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未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或未按规定履行 监管职责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负有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在安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并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XX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2日 XX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副镇长:XX(挂职副镇长)XX(副镇长)

XX(挂职副镇长、派出所长)成 员:XX(派出所指导员)XX(镇安监办主任)XX(镇中心校长)XX(镇交管站长)XX(镇卫生院长)

12.关于加强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3号)及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减少“三违”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全县安全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加强源头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为重点,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目标任务

依法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到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四、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电力法》、《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其它培训内容。

五、培训时间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它行业从业人员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六、职责分工及培训范围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树立服务大众,方便企业的思想,按照“分层培训,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1、安监部门要组织并做好乡镇(街道)、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电工、金属切割与焊接、危险化学品操作、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2、质监部门要组织并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索道、游乐设施、锅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3、公安部门要组织并做好民用爆破物品、火工品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4、交通运管部门要组织并做好汽车驾驶人员运输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5、农机监理部门要组织并做好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6、消防部门要组织并做好消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交警部门要组织并做好汽车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8、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中小学教育的内容,不断提高中小学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9、农牧部门要以“新型农民培训学校”为安全培训载体,充分利用国家对农民、农民工培训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扩大培训范围,使每一位农民、农民工在接受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能接受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10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本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厂部、车间、班组)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企业员工培训档案,保证培训时间和经费,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1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培训的人员。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严格考核。

(二)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要下大力气做好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培训的督查工作,督促生

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组织、引导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深入到中小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服务;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管理,严格要求培训机构按照批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开展培训工作,并对安全培训流程进行过程控制;对每期培训班进行监督管理,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三)认真培训,做好记录。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对重点岗位进行重点培训,做到安全培训要有记录和考试记载,做到不合格不上岗,上岗者全部持证,力争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严格执法,全面推进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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