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2024-09-07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共15篇)

1.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一

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年级前列;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含1周)以上者或有旷职行为者;(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以及大型活动者;(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2.评选优秀班级 篇二

马一右也记住了小乔老师的话,因为同样的话,小乔老师已经说过很多很多遍了,人人都知道,如果被纪律监督老师扣了分,评上优秀班级的事情就算泡汤了。

可是,记住归记住,今天午休的时候,马一右偏偏就被纪律监督老师扣了分,扣分的原因是吵架。

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

午休的时候,马一右、马一左、童铁弟、苏秘,还有米小小一起在操场上玩儿“仙人送好礼”的游戏。

米小小扮演仙女,她捡了一粒石子儿,把它当作钻石赠送给了马一左。米小小说:“这不是普通的钻石,它具有非凡的魔力,可以让时间停止,让河水倒流,让猪在天上飞,让鸟在水里游,让鱼在岸上走。”

接下来,米小小又拔了两根狗尾巴草送给了童铁弟和苏秘,这当然也不是一般的草,米小小说:“这是仙草,可以起死回生的。”

这个时候,马一右说话了,马一右说:“可以把仙草赠给我吗?蓝心淼表姐的小兔子死掉了,我想让小兔子起死回生啊!”

可是,米小小却说:“仙草已经赠完了,要等一万年才会长出新的来。”

马一右怎么可能等一万年呢?他有些不高兴了,还说米小小是小气鬼。

米小小最不能容忍这个说法,她跺着脚说:“请叫我仙女,现在我是仙女。你敢违背仙女的旨意吗?”

马一右就是敢违背米小小的旨意,他说:“什么破草呀?不给就算了。”马一右还说米小小不是仙女,而是一只小癞瓜。

米小小气坏了,她嘴巴一咧,就要哭了。马一左打圆场说:“还是把我的钻石给你吧,钻石是有魔力的呀!”

马一右怎么也不肯要那颗“钻石”,他从马一左的手里抢过“钻石”,一挥手就把“钻石”丢出去很远很远,想找回来都难呢!

米小小眼看着“钻石”没影了,她挤了一下眼睛,眼泪就流出来了。米小小责怪马一右不尊重仙女,是一个大坏蛋。

马一右不能容忍米小小骂他是坏蛋,于是他双手叉腰,和米小小吵了起来——

马一右:“我不是坏蛋,说我是坏蛋的那个人才是坏蛋!不对,她不仅仅是坏蛋,更是一百颗鸡蛋都不换的傻蛋!”

米小小:“我不是傻蛋!”

马一右:“你就是傻蛋呀!”

米小小:“不是的,我数学考过一百分的,才不傻。”

马一右说:“好吧,就算你不是傻蛋,那总是小气鬼吧!”

米小小:“我才不小气呢!”

米小小怎么可能吵得过马一右呢?她吵得节节败退,索性大哭起来。

马一左、童铁弟,还有苏秘,都劝马一右不要再吵,劝米小小不要再哭,可是这些好言好语一点儿用都没有呀!

这个时候,纪律监督老师出现了,谁也没看清楚她是从哪儿来的,又是怎么发现他们不团结的。纪律监督老师问马一右和米小小是哪个班级的,她要给他们扣分呢!

马一右听到“扣分”两个字,立刻就把嘴巴闭上了。米小小听到“扣分”两个字,哭得更厉害了。

纪律监督老师问马一右和米小小是哪个班级的,可是他们谁都不肯说出来,因为他们都想起了小乔老师说过的话:努力表现,千万别犯错误,不能被纪律监督老师扣分。

纪律监督老师真是有耐心,她陪着马一右和米小小站在操场上,看样子,如果马一右和米小小不老实交代,她就不会放他们走呢!

看到这样的情形,马一左、童铁弟,还有苏秘也很慌张,他们想帮马一右和米小小求情,可是求情的话要怎么说出口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马一右耷拉着脑袋站在人群中央,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很后悔和米小小一起玩儿游戏,早知道这样他不如留在教室里写练习册。

米小小哭得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她拜托纪律监督老师放了她,还说:“如果扣分了,就没办法向小乔老师交代了。”

纪律监督老师听到米小小说小乔老师,马上就知道了他们是哪个班的。她在小本子上做好了记录,就把马一右和米小小放走了。

马一左、童铁弟和苏秘围着大哭不止的米小小,他们要护送她回教室。

马一右不甘心在操场上站着,于是也跟着他们一起往回走。

他们一起走进了教学楼,马一右说:“米小小,你为什么要提到小乔老师呢?如果你不说小乔老师,纪律监督老师就不会知道我们是哪个班的了。”

米小小红着眼睛看着马一右,她抽抽搭搭地喘着气,肩膀一耸一耸的,却说不出话来。

马一右看到米小小这样,就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他跺了一下脚,只能抱怨自己倒了大霉。

谁知道,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

马一右刚走进教室,扣分的事件就传了过来,紧接着他就被安大壮、余多多,还有沙莉莉围住了。

安大壮说:“你闯了大祸呀,小乔老师饶不了你的。”

余多多说:“每个人都努力表现,最后偏偏是被你破坏了。”

沙莉莉没说什么,可是她的嘴巴里却不停地喊着:“杀杀杀——杀死罪该万死的叛徒大坏蛋!”

马一右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面真是难过得要命。不过,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犯错,那样多没有脸面呀!于是他狡辩说:“这件事也有米小小的份。”

马一右说:“米小小不该那么小气呀!给我一根仙草去救小兔子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她偏偏不肯给的,还让我等一万年。”

马一右又说:“如果米小小不这样说话,我是绝不会生气的。你们应该知道呀,我讨厌小气的人。”

马一右还说:“反正就是米小小挑的头,就算我说她小气鬼也是应该的,她本来就小气呀!”马一右越说越起劲,越说越生气,越说越停不下来。马一右没有注意到,这个时候小乔老师就站在教室的门口,她把所有的话都听进耳朵里去了。

3.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篇三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7、3年内获得过校优秀导师嘉奖者,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4.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细则 篇四

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实业分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实业公司优秀技能人才主要从所属的机电产品制造、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流和商贸餐饮五大产业领域的在岗技术工人中评选。各专业具体评选工种(岗位)范围由实业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公室确定。

二、评选方法

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以各单位为主导,采用单位组织评选,实业公司审核公布的方式进行。包括个人申报、评审测评、考试考核、名单公示、公布命名等程序。

实业公司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名额总体在1000名左右,分三年评选到位,2011年评选300名,至2013年达到总额目标。以后每两年动态考核一次,予以淘汰、增补。评选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单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名额自动失效。

三、评选步骤 ㈠部署动员

实业公司下达评选工作通知,启动评选工作。各单位成立评选机构,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及准备工作,1

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的评选工作计划。

㈡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技术工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2份(贴照片); 2.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㈢资格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评选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所提供的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㈣组织评审测评及考试考核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成绩由专家评审、群众认可度测评及考试考核三部分组成,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专家评审成绩占40%,群众认可度测评占20%,考试考核成绩占40%。

1.专家评审。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绩、职业素养等情况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评议。

2.组织群众认可度测评。由所在单位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群众认可度测评。实业公司评选办公室代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技术主管及骨干、当班同事、职工代表等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在纪委、工会监督下进行,结果当场密封。群众认可度测评低于80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3.组织考试考核

⑴实业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工种(岗位)专业性质确定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现场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两种方式,原则上优先进行现场操作考核,不具备现场操作考核条件的组织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实业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完成命题等各项准备工作。

⑵实业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现场操作考核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程序由实业公司制定,各单位积极配合实施。实业公司纪委、工会对考试考核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考试考核结果当天送纪委封存。

㈤推荐上报

各单位对评选结果进行汇总研究,初步确定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名单。将有关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袋,一并报实业公司。

呈报材料包括:

1.《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2份;

2.职业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 3.《优秀技能人才工作实绩认定表》1份; 4.《群众认可度测评表》1份;

5.《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综合评审情况表》1份; 6.《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情况汇总表》1式2份; 7.单位评选工作小结;

8.其他与评审工作有关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呈报材料经实业公司审核后,除留存材料外,其他材料退回原单位保存。

㈥名单公示

实业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领导小组对单位报送的评选资料及结果进行最终审定,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在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公布咨询电话、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了解,做出答复。

㈦公布命名

实业公司行文公布优秀技能人才名单,颁发聘任证书及兑现待遇。

四、有关要求

㈠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推荐、积极稳妥、有序进行,务必按照实业公司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呈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进行落实,确保评选推荐人选质量。评选期间,实业公司评选办公室对各单位评选工作进行督导。

㈡优秀技能人才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聘期内调离专业岗位的,其相关待遇停止执行。

㈢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㈣下达的名额需调整的,由实业公司统一进行调整。

附件:

1.《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 2.《优秀技能人才工作实绩认定表》 3.《群众认可度测评表》

5.优秀团支部评选细则 篇五

(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综合功能,努力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机构:

学院设优秀团支部评审组,评审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团总支正副书记、学生科正副科长、学生科老师代表、团总支委员代表、未申请参评的班主任代表和团支部书记代表等组成。评审组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

二、评选要求:

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班主任、老师在评审中的领导作用。

三、申报时间及名额:

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

2.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创造,按时过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团费。

3.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团委工作安排,支部生活丰富多彩,活动有记录,参加率占全支部人数99%。

4.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5.学习空气浓厚,学风正,无留级、退学现象,全支部成员学习成绩突出(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

6.同学间团结互助,支部向心力和凝聚力强。

7.经常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并向上级组织汇报,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8.加强党、团知识和形势政策的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发展。

9.推优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0.支部的团员人数(含党员)至少应占总人数的95%。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

1.补考人数占支部总数的10%(含10%)以上者。

2.支部同学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超过5人次。

3.累计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人数超过支部总人数3%。

五、评选标准:

(一)团支部的思想建设(20分)

1.团支部注重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团知识和形势政策的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发展,使团员普遍具有爱党爱国的精神、公民道德意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反对邪教组织,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讨论、交流,每学期此类活动至少开展两次(4分);

2.经常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并向上级组织汇报,针对性地开展工作(4分);

3.团员政治态度积极向上,多数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人数占团员总数的60%(含60%)至80%(3分)、80%(含80%)至100%(4分)、100%(5分);

4.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并做到“推优”工作有计划、有效果、有材料(4分);

5.团支部对青年学生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支部的团员人数(含党员)至少应占总人数的95%(3分);

(二)团支部的组织建设(30分)

1.能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能定期(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召开讨论会,研究本支部工作(3分);

2.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按时过组织生活,并做好文字记录,保存好图片资料(3分);

3.团支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将支部同学紧密团结在一起,先进带动后进,互帮互学,成果显著(3分);

4.团支部民主气氛浓厚。例如能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按要求推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3分);

5.按时向学院团总支缴团费;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团籍注册工作,按要求做好团员证补发工作(5分);

6.团支部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能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度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支部成为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3分);

7.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4分);

8.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团委工作安排,支部生活丰富多彩(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每学年不少于三次),活动有记录(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并在院级以上网页或报刊宣传报道,参加率占全支部人数99%(6分);

(三)团支部的学风建设(15分)

1.团支部委员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在支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5分); 备注:成绩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团支部委员成绩优秀指团支部委员无不及格现象,成绩排名进入班级前45%的委员数达到总委员数的70%(含70%)以上。

2.学习风气浓厚,团员学习成绩良好(5分);

备注:成绩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团员学习成绩良好指支部全体团员无不及格现象。

3.学风正,无留级、退学现象,考试无违纪和作弊现象(5分);

(四)加分(35分)

加分时间段为申报期前一年5月至申报期当年4月之间,以加满35分为终止,不累加。

1.团支部获集体奖加分如下:

①院级先进(优秀)集体加4分,校级先进(优秀)集体加6分,省级先进(优秀)集体加10分。

②院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分别加10、8、6、4分。

备注:若设有特等奖,则特等、一等、二等、三等采用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加分方法。其余奖项不加分。

2.支部团员获奖加分如下:

①院级先进(优秀)个人每人次加1分,校级先进(优秀)个人每人次加2分,省级先进(优秀)个人每人次加4分,国家级先进(优秀)个人每人次加6分。

备注:因名额平均划拨而产生的奖项不加分。

②院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每人次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每人次分别加5、4、3、2分;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每人次分别加7、5、4、3分。

备注:若设有特等奖,则特等、一等、二等、三等采用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加分方法。其余奖项不加分。因名额划拨而产生的奖项亦不加分。

③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通报表彰和嘉奖者每人次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

3.团支部英语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普通话过级率达60%可分别加2分。

4.团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2分/人。

5.支部团员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比赛或重大活动加0.3分/人,支部团员参加学院比赛或重大活动加0.5分/项目。总分不超过3分。

6.团支部组织有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效果良好,并在院级以上网页或报刊宣传报道,加2分/次。

7.支部团员荣获四川省素质拓展A级证书,加4分/人次。

(五)扣分:

减分时间段为申报期前一年5月至申报期当年4月之间。

1.因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者每人次扣1分、2分、3分、4分、5分,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者每人次8分、10分。

2.团支部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30%(含30%)以下扣4分/次,30%至50%(含50%)扣3分/次,50%至70%(含70%)扣2分/次,70%至90%(含90%)扣1分/次。

六、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由评选标准得分(占80%)和评审会PPT展示得分(占20%)组成。

七、评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

参评支部按要求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学院团总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备者不予评选。

材料包括:

1.优秀团支部推荐表一式两份。

2.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内容需包含本细则第五条“评选标准”所列条目的详细情况。

3.PPT展示材料。PPT内容需包含本细则第五条“评选标准”所列条目的详细情况。

4.经学院盖章的班级成绩单一份(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

5.奖状证书原件(当场审查后即可带走)。

(二)、学院初评:

1、学院团总支对申报团支部的上报材料进行核实。

2、学院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评审组结合各团支部的平时情况和汇报情况(PPT展示)进行民主评议。

3、学院评审组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三日内如无异议上报校团委。

七、奖励办法:

由校团委颁发奖状。

八、本考评细则由高职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6.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六

郝兰奇 孔祖中等专业学校

《“与文老师的对话”系列》

宋金娥 心理专家

《“与中职教育者的心灵对话”系列》

余国良 浙江省衢州市技师学院

《平桥区成立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的成功探索与思考》

涂 玺 信阳市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

《实现中职学校内涵发展的几点思考》

穆书涛 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

《浅议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特色以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韩 洁 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对新乡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调查和思考》(上、下)

赵伟忠 周雅静 新乡市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提升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

苏连福 新乡幼儿师范学校

《浅谈创建中职“班级家园”的体会》

王东群 鹤壁市成人职业技术教研室

秦春涛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中职文化课实行分层教学的具体实践》

王秀理 中牟县卫生职业中等专科学校

《艰苦奋斗铸辉煌 自强不息谱新篇》

付小平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如何让课堂充满活力》

闫国栋 修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感恩励志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张 波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关于农村地区中职教科研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张庆生 周口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基于校企合作的专业建设研究》

张忍华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案例教学法在会计专业教学中的应用》

翟新芳 平顶山市财经学校

《寻找幸福的感觉》

强小有 张海江 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实训基地建设在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方面的作用》 ——以汽车维修专业为例

宋保林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中职语文课堂高效读书方法探索》

李爱勤 平顶山外国语学校

《参照技能大赛要求 改革英语教学》

汤 菁 焦作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

《寻梦,为了突破》

樊正乐 孟津县职业教育中心

《中职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的对策探讨》

孟春梅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摘金夺银背后的酸甜苦辣》

李淑珍 洛阳旅游学校

《“就业导向”理念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实践与反思》

李 珊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校本研修是实现中职内涵发展的重要策略》

7.优秀教练员评选细则 篇七

为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围棋的健康发展,确保训练、竞赛工作良性秩序,促进围棋后备人才培养和合理流动,加强棋手代表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培训机构、教练员、运动员注册管理等有关文件以及《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培训机构、教练员、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围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结合重庆围棋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项目:1、年度最佳棋手;2、年度最佳业余男女棋手;3、年度最佳业余少年男女棋手;4、年度最佳教练员;5、年

度最佳培训机构;6、年度最佳赛区;7、年度最佳承办单位。

二、参选资格:年度已完成注册的围棋注册单位、注册教练员、注册棋手。

三、评选机构: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总分统计),市各棋牌运动管理中心5人,各注册机构指定1名代表参加审核工作。

四、评选办法:以各项积分累计计算,按积分高低进行评选(注册机构所注册的运动员或者经过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交流取得代表权的运动员获得的积分),并对获奖运动员、教练员、机构进行表彰。

(一) 基本分:参加重庆市政府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每

人次计5分,参加重庆市体育局举办的计划内比赛每人次计2分,参加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围棋协会、重庆市棋院举办的正式比赛每人次计1分。

(二) 成绩奖励积分(其中团体是由多个注册单位的运

动员组成,则按人数均分积分)

1、世界性比赛(5个以上国家参赛)以及国家体育

总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000、600、400、300、240、200、160、12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2、全国性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中国棋院主办)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300、250、200、160、120、100、80、6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3、省际(5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

重庆市运动会比赛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50、120、100、80、70、60、50、4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4、重庆市体育局举办的计划内比赛(市青少年锦标

赛)、重庆市围棋锦标赛(名人赛、棋王赛;按技术水平分组的比赛只计算最高等级级别)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100、80、60、50、40、30、20、10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5、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围棋协会、重

庆市棋院举办的正式比赛(段位赛、等级赛不在此列;按技术水平分组的比赛只计算最高等级级别)获得名次个人1-8名分别获得50、40、30、25、20、15、10、5分;团体名次积分按2倍计算。

6:注册运动员晋升段位积分:定段1名计10分,升为2、3、4、5、6、7段则分别计15、20、30、50、100、200分;取得职业段位则计800分。

(三)注册运动员输送奖励积分(以市体育局正式文件为准)市集训队,每人次计200分;市优秀运动队每人次计1000分。

(四) 举办比赛奖励积分(市级以上体育部门正式批

准的):全国性1000分、省际(5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300分,市级200分,区县级50分。

(五)罚分:参加以上计分的各级比赛,出现无故弃权者(取得批准的弃权不在此列),每次按照所能获得奖分的第一名的加分数值给予相应的机构、教练员、运动员罚分;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能获得奖分的第一名的加分数值的1-10倍给予罚分,直至取消年度注册资格的处罚。

计分的(一)、(二)项由注册单位、注册运动员(棋管中心直管棋手)在比赛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电子申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在市棋院网站公示;(三)、(四)、(五)项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在市棋院网站公示,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累计到注册单位(运动员)的总分中。

五、本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

8.小学优秀班集体评选细则 篇八

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高班级凝聚力,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形成讲卫生、守纪律、懂礼仪、团结向上的良好班风,构建和谐校园,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对象

1—5年级所有班级

三、评选原则

采取同年级平行班择优评选原则

四、评选内容

1、学校大队部对各班卫生、纪律、礼仪检查记录

2、各班参加学校、区、市级比赛获奖情况

3、以学生个人身份参加区、市级比赛获奖情况

五、评选标准

内 容

得 分

班级

个人或部分学生

校 级

一等奖

9

二等奖

6

区 级

一等奖

10

10

二等奖

7

6

市 级

一等奖

15

12

二等奖

10

6

六、说明

1、对于同年级两班参与学校活动并获奖,则按分数高低评为一、二等奖

2、对于个人或部分学生参与区、市级比赛(如书画、节目等)获奖者,按照本班学生等次(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3分)累计得分将本班分为区、市级一、二等奖。

3、如同年级两班部分学生(人数不等)于区、市级获奖,则将两班同列于区、市级相应等次。如只有同年级其中一个班学生,本班列于校、区、市级一等奖,则另一班列为二等奖。

4、对于流动红旗获得班级则以校级一、二等奖级别列入班级积分

5、如本班由于管理失误出现重大校内安全事故,取消参评资格

6、如评选时出现特殊情况,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实施时间

9.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九

征文工作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截止到8月底,短短5个月时间就收到文章近万篇,这些文章来自包括台湾在内的31个省、市、自治区的1956个单位。文章作者大多数是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也有各级教育行政科研单位的领导和科研人员,还有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文章内容涉及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理论探讨,又有实践总结;既有调查报告,又有实验研究;既有团体辅导,又有个案分析;既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有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应当说,此次征文活动基本上反应了目前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现状。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我们组建了评审委员会,并采取了三审制度。初审由各地教育科研部门的专家负责,复审由大专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完成,终审由中国心理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林崇德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董奇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庞丽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申继亮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心理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俞国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刘华山教授六位专家把关。经过严格评审,最后评出一等奖94名,二等奖595名,三等奖1379名,优秀奖624名,获奖比例为25%。另外评选出集体奖39名,其中先进单位15个,先进学校24个,获奖比例为2%。

此次活动得到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北京市教委德育处董柏林处长、河北省石家庄市教委德育处曲连坤处长等部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的全力支持和帮助;得到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詹万生教授等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得到了全国特级教师丁榕,北京市西城区教研中心王琼,北京教育学院崇文分院许书阁、赵增序等一线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的支持和参与。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届“健康杯”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讨暨颁奖大会由上虞市教体局承办,此次大会得到了浙江省教委、上虞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对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严密的组织工作表示钦佩和衷心的感谢。

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全国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部分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大专院校、教育行政、教育科研单位的领导和学者等。在此,向所有支持、帮助、参与此项活动的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举办评优活动,旨在全面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健康发展。我们之所以取名为“健康杯”, 意指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学生健康、教师健康、家长健康;学校环境健康、家庭环境健康、社会环境健康;同时也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够健康发展。

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参与下,在专家、学者们的热情帮助下,在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首届“健康杯” 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文章评选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由于篇幅有限,我们只选取了近400篇获奖文章结集出版。在此,我们向未能入选的作者表示歉意。此后我们将在《中国教育报》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上择优刊登。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我们将继续联合举办第二届“健康杯”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为了全面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们决定从第二届开始扩大评优范围。除了继续征集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等文章以外,将征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其他优秀成果,如论文集,图书,刊物,报纸,课件,网站等。我们衷心希望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也衷心希望能有更多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我们愿意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全面的、优质的服务。

《中国教育报》校园文化周刊编辑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编辑部

10.营销管理学院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篇十

本细则是为了考核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发展,奖励其中的优秀部门,并参照《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文化手册》和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的。

一、评选目的为保证我院学生会工作开展的质量,保持学生组织的先进性,加强各部门的联系与良性竞争,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各部门的素质,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构建一个“团结、务实、创新”的优秀学生组织。根据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与工作制定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细则。

二、评选条件

(一)部门工作认真,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工作主动,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三)部门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部员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

(四)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它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优标准

评优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法,参照《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根据各部门平日表现实行加分和扣分,分数最高的两个部门当选“本学期优秀部门”,评优每学期一次,并对优秀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

部门总得分=其他部门评价(25%)+打擂部长表现(15%)+部门综合评定(35%)+主席团评定(25%)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其他部门评价总分为25分,由所有副部长及部长投票选出他们所认为的本学期最优秀的两个部门,但不允许投本部门和本中心的票,投票采取实名制,得票最多的部门获得满分25分,第二多的部门22分,依次类推,每档降3分;

打擂部长表现总分为15分,根据部长打擂时的语言表达、ppt制作、创新能力、展现内容和衣着举止等方面评分;

部门综合评定总分为35分,参照《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加分和扣分;

主席团评定总分为25分,由主席团根据各部门平日表现进行评分。主席团参照各部门平时安排工作的合理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完成工作的及时性、解决工作困难的能力等方面打分。

四、最终解释权归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

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

1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篇十一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奖励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内所修全部课程都合格,无重修重考科目;

(五)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五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单项奖励金。获奖者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必须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第六条如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是否有资格申报奖学金由所在院系规定。对在上一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如其基本是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试的,应返 1

回原专业参评奖学金。

第七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其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人民币。获单项奖励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第三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和程序

第八条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20%,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50%,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0%,具备单项奖励金评选资格。

第九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0%,获单项奖励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其中获一等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班参评总人数的5%,获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人数的10%,获三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数的15%。

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兼获单项奖励金。

第十条根据《中山大学“逸仙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及教务处对有关条文的解释,逸仙班中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逸仙班中就读的学生都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第十一条中山医学院八年制学生大七开始不再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大二至大六时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比例为:综合测评前10%的同学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前30%同学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前60%同学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前80%的同学可以申请单项奖励金,但名额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

第十二条光华口腔医学院七年制学生大五开始不能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三条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和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的中法班奖学金标准定为学业成绩8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一等奖、学业成绩75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二等奖、学业成绩7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三等奖。

第十四条根据第九条院系应申报的奖学金等级人数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如不足一人的算一个。

第十五条各项奖励的一般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生处每年9月中旬发文公布评选通知;

(二)院(系)组织初评;

(三)院(系)公示初评结果;

(四)院(系)在10月中旬上报初评结果;

(五)学生处初审并公示;

(六)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七)学校公布最终结果;

(八)每年十一月中下旬学校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含三天)。

附则

第十七条各项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个人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当年学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的评奖;

(三)颁奖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四)凡无故欠缴水电费,违规用电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奖学金资格;

(五)因本条第二、三、四款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第十八条参评个人对奖学金如评选有异议,可在院系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意见。评审单位应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学生处应在接到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通知参评个人。

被取消奖励资格的个人如有异议,从接到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集体或个人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申诉,学生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形

成审查意见,通知申诉个人。

第十九条各院(系)依据学校有关奖励管理规定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应在当年评奖开始时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并上报学生处。如院(系)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不得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条评审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12.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十二

在获奖图书中,输出品种多样化,输出地区除以往较集中的港台地区之外,以韩国、新加坡为多。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推动,出版社的输出品种和国家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从本次评选来看,输出品种除了传统文化、经典文学,科技类、旅游类、管理类、建筑类甚至漫画、动漫作品也走出了国门,而且销售业绩良好。这些现象表明越来越多的中国图书正在逐渐被国外人士认可,中国出版界走出去的区域逐年扩大,水平逐渐提升。阎晓宏在致辞中说,近年来,“走出去”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版权贸易逆差不断缩小,结构持续改善,“走出去”战略成效明显。但是,相对于庞大的全球图书市场来说,我国出版业海外市场容量还很有限,需要出版界进一步努力。他指出,“输出版、引进版优秀图书评选”活动已经成为版权贸易领域的年度大型活动之一,今后,评选活动要立足大局,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为推动中国出版“走出去”作出更多贡献。

本次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版协国际合作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常振国介绍了本届评选的基本情况。自今年5月活动启动以来,截至8月10日,共收到来自172家出版单位的896种图书,与上届相比,参与的出版社增加了6家,申报的图书种类增加了81种,优秀版权经理人、推动版权输出引进的典型人物相比去年也有所增加。本次评选活动与往年不同的是,秘书处将整理好的参评图书书目分别在评审会召开之前寄给评审专家,给专家提供了充足的时间,能够较深入地了解参评图书,保证了评选的客观公正。

会上,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张克文作为获奖代表作了发言。张克文说,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近5年来在版权贸易工作中取得了较为突出的业绩。共引进图书版权292种,输出版权302种,在专业少儿社中率先实现了版权贸易顺差;累计向欧洲输出版权50项,向东南亚输出版权22项,向阿拉伯国家输出版权54项,在向非华语地区输出版权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7年,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图书版权输出先进出版单位”荣誉称号。张克文表示,今后,安少社会坚持把版权贸易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性工作来抓,安少社的每一步努力、每一点进步,都应和着全国版权贸易发展的大形势,都印证着中国宏观文化政策的指导性。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社长、总编辑沈元勤发表了获奖感言。他说,近些年,建工社每年从国外引进100多种图书,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推动建设科技进步、增进我国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向海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建筑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不仅受到海内外专业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还多次荣获国家或省部级图书奖,特别是多次荣获输出版、引进版科技类优秀图书奖。今后,建工社将一如既往,继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亟需的优秀图书;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走出去”的投入,向国外朋友介绍中华民族优秀的建筑文化,介绍中国的建设科技和建设成就,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13.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十三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7月15日中国科协七届61次书记处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同行评议,坚持科学规范。

第三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每次评选、表彰不超过1000名,从中提名50名“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评选产生“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办法》第二条所称“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国科技工作者”是指在我国以主要精力和时间直接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评选条件系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同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其

中所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是指: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应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

第三章推荐

第八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单位为:

1.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3.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

第九条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和科技工作者的行业分布情况,负责推荐各领域的一线

科技工作者;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负责推荐军队系统科技工作者。

第十条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提名人选,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相关学会推荐产生。

第十一条推荐单位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1.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人选,由基层单位推荐产生,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

2.推荐单位对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推荐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4.全国学会由常务理事会审定评审结果,地方科协以一定方式研究确定;

5.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在本学会、本地区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实名异议并调查属实的不予推荐;

6.推荐单位向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可自行确定推荐程序。

第四章评审

第十二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审工作,在中国科协常委会领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成立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评审委员会委员包括,中国科协常委会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及机关有关部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基层科协的负责同志,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委员人数为30-50人。

第十四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为:

1.评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评审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

3.评审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十五条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

2.初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等额评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进行初评;

3.公众投票。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和事迹,请公众投票,投票期为10天;

4.终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初评结果和公众投票结果,按一定权重相加,综合协调,提出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建议名单;

5.审定。中国科协常委会听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审议通过评审结果。

第五章直接授予、追授和撤销

第十六条直接授予或追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只适用于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按照

《办法》第九条授权,由中国科协书记处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获得荣誉称号的科技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1.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3.严重违背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撤销荣誉称号的程序:

1.推荐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撤销申请;

2.中国科协书记处审查,提出撤销意见;

3.中国科协常委会批准撤销;

4.责成推荐单位收回被撤销者的证书、奖章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表彰

第十九条在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期间对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通过一定方式表彰和宣传本学会、本地区的获奖者。

第二十条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证书和奖章,由中国科协监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中国科协负责解释。

14.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 篇十四

2、学习认真,方法灵活,并善于与他人合作学习,主动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各科成绩优秀。

3、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热心班务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好的工作效果和较突出的成绩,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是非分明,讲公平、讲正气、讲原则,能够善待每一位同学,并在班级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5.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篇十五

此项活动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奖励为中华慈善总会新闻办公室、《中华慈善年鉴》编辑部、《慈善》杂志社及时提供高质量稿件,起到较好宣传、推广作用的先进个人,以促进全国慈善文化宣传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优秀通讯员评选标准主要依据通讯员2011年度提供信息、稿件的数量、质量、发表情况确定,现经中华慈善总会新闻办公室、《中华慈善年鉴》编辑部、《慈善》杂志社评定,评选出以下同志为2011年度优秀通讯员:

于 涛(山东省胶州市)

马 玲(吉林省)

王利英(浙江常山)

尤俊欣(江苏无锡)

付金风(深圳)

付俊伟(辽宁庄河)

卢日芳(安徽)

江全英(浙江海盐)

刘春玉(陕西延安)

刘正霞(陕西省)

任建亚(浙江绍兴)

孙 静(四川省)

孙春秀(广西)

阮联申(云南大理)

宋 鑫(山东济南)

严金祥(浙江海盐)

李 刚(浙江省)

李孝祺(福州市)

李晶慧(山西)

苏 超(大连)

吴 雄(安徽马鞍山)

杨贵生(江苏金坛市)

张 勇(温州市)

张丽娟(四川省)

张兆祥(山西长治市)

张 欣(中华慈善总会)

张晶晶(福建厦门)

金定星(浙江余杭)

孟昭旭(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

孟宪林(吉林省)

郑玲台(福州市)

赵 娣(克拉玛依市)

赵清文(云南华坪)

赵金荷(天津市)

常 梅(山东省)

曾绍伦(重庆市)

释静仁(厦门南普陀寺)

路笃书(山东济宁)

路连芳(山东省)

虞玲玲(福建厦门)

熊志亮(江西省)

魏群昊(黑龙江)

戴德新 胡玲华(南京市)

吴龙晏(陕西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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