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

2024-10-05

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精选12篇)

1.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 篇一

计生协会会员之家活动制度

一、结合元旦、春节、“5.29”会员活动日、“7.11”人口日等节假日,组织会员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比如,利用会员之家,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等,丰富会员,群众的精神生活。

二、定期组织会员学习观看中国计生协的《章程》及文件、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知识,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结合农事季节,组织会员学习交流致富信息、种植养殖技术等。有条件的可邀请农科专家举办讲座或入户进行讲解。

四、组织会员开展促进夫妻、婆媳、邻里和睦关系及提高生活水平的活动。

五、组织会员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献爱心”等帮扶活动。

六、定期组织会员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有条件的可邀请医学专家举办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情性选择等知识讲座

白市镇计生协会

2.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 篇二

质控指标的内容描述,包括指标定义、计算公式和意义3部分。这些指标数据可以反映某一个医学专业的结构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以麻醉专业为例,此次共给出医疗质控指标17个。其中包括各类麻醉方式比例,这是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之一。为方便操作,指标还给出了麻醉方式的具体5种分类。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则是一项重要的过程指标,体现了麻醉计划性和管理水平。而麻醉开始后24小时内心跳骤停率,则是反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重要结果指标之一。

“此次发布的这些质控指标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管医疗机构水平如何,都可以利用这套工具,对自身医疗质量水平进行评价和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人员表示,指标将医疗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精细化拆分,提示医疗机构注重医疗质量的过程控制。医院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指标数据,发现医院内某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改进。

医疗质控工作的目标是缩小地区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质量差距。建立医疗质控指标体系,并对指标应用后产生的数据进行搜集和分析,也利于各地对不同医疗机构间医疗质量进行横向比较,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同时,运用质控指标,国家也可以进行地区间和医疗机构间的医疗质量横向比较和分类指导,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

3.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 篇三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推进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强化宣传倡导、强化综合改革、强化优质服务、强化综合治理、强化利益导向、强化素质培训等“六个强化”措施,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突破。

强化宣传倡导,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項决策部署,认真把握好“三个坚持”(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不变,坚持“一票否决”问责制度不改),突出在两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是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完善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职能,充分发挥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各方的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使统筹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二是在理清思路上下功夫。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可以看出,人口计生工作由重管理向服务管理并重且更加注重服务转变已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必然发展趋势。全县上下围绕着深化转型发展,联系实际,以开展“工作转型推进年”活动为载体,适时调整和理清工作思路,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始终保持着正确的发展方向。

强化综合改革,在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以百色市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契机,以深化综合改革为抓手,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诚信计生管理。继续按照《靖西县诚信计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以分级分类管理为核心的诚信计生规范化管理,不断丰富诚信计生内涵,积极推动诚信计生与利益导向、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示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府承诺兑现,落实群众知情选择,不断扩大诚信计生影响,以良好的成绩迎接国家和自治区的评估验收。

二是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层级动态管理,继续推进人口计生“村为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专干、人口管理员、计生协会会员等力量作用,深入推进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实现“村为主”;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各级计生协会作用,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协会“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作用,结合诚信计生工作和生育文明建设工作,广泛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村和“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三是深化人口计生“农事村办”服务机制。不断地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把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全面融入“农事村办”,使管理和服务更加主动深入、更加贴近群众。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以国家把2013年确定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加强部门信息与人口信息的对比、共享和分析应用,提高人口信息质量。

五是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注重抓典型示范带动,在全县继续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县计划创建5个典型示范乡镇,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全县全面开展。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深化全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建设。

强化优质服务,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效率,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服务民生大局。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2013年在巩固“区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争取实现创建“国优”目标,向“模范县”迈进。

二是不断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服务关怀进万家”活动,依托村级“幸福家园”服务平台、县乡服务阵地、宣传阵地,组织广大计生工作者和技术服务人员走村进户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示范单位”活动和创建“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活动,不断提高全县计生服务站所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全面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全县要在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重点在加强检验服务能力、提高风险评估和追踪随访质量上下功夫,结合“优生促进”工程,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幸福家园”服务平台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幸福家园”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突出规范化管理,加强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服务功能,在探索发挥作用上取得突破;突出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六是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在开展特色服务上下功夫,突出不同主题培植出一批典型示范点,为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探索新模式。

七是积极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抓好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强化综合治理,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国家和自治区都列入约束性指标的工作内容,要确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同比下降2个点的任务,该县切实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生育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成果,完善部门责任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是强力打击“两非”行为,继续集中统一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以高压态势打击“两非”行为,力争在“两非”典型案件查处上取得新突破。

四是加强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管理,下大力气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管理网络,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和办法。

强化利益导向,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出台《靖西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加快建立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人口计生优先优惠政策与各部门普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建设“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关爱”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将计生贫困家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扶贫、救助等方面予以优先优惠;扎扎实实实施好各类“生育关怀”项目,使其全面惠及实行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家庭。

强化素质培训,在队伍职业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加强“阳光计生”示范创建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技术人员配备,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大队伍素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支适应新时期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靖西县人口计生局)

4.计生制度 篇四

1、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工作制度

1、实行计划免费发放,以女方为主,依据药具需求计划,每月向村委会发放一次,村委会每月向使用药具者发放一次,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

2、做到进出有帐,帐帐相符,查询有卡,卡物一致。

3、必须不断提高自身药具水平,要掌握各类药具的节育效果。

4、定期进行随访调查。村委会要建立服用药具人员查访记录,做到每月一随访,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要组织1—2次服用效果调查。

5、管理做到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6、定期清仓查库。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村级药具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药具管理规定;

2、核实本村药具使用人数和所需数量;

3、及时到计生办领取所需要的避孕药具,保证群众的需求,保管好药具,做到不挪用,不浪费,不丢失,不变质;根据实际需要定人、定时、定量发放药具,做好发放登记,对使用者进行分类指导;

4、定期召开药具使用者例会,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讲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精心指导群众避孕,及时进行效果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药具使用人员花名册,药具品种,使用效果的登记,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3、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维护村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根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经2008年3月28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制定本公约。

1、每个村民自觉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未婚男女青年自觉遵守《婚姻法》,杜绝早婚和早育。

3、自觉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8周岁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自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妇检对象、生育对象应在外出后30天内向村委会报告流出地点(变动后要随时报告),每年按季度及时寄回流入地乡级以上计生服务部门出具的有效《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生了孩子后,须在30天内向本村村委会报告。

4、已婚育龄妇女在本村生孩子后,须在第二天向村委会报告,已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天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一种合适自已的避孕措施。

5、因避孕或节育手术失败,出现意外怀孕的,要主动报告村计生专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提倡优生优育,禁止近亲结婚,不重男轻女,不歧视妇女,不遗弃、残害幼儿,不人为选择胎儿性别。

7、已婚育龄夫妇主动参加生殖健康保健服务、“五期教育”等活动。政策内怀孕生育的,应主动接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出生缺陷干预服务。

8、出租房屋给流动人口居住的,7日内要主动向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告。

9、以上约定若有违反的,在办理宅基地审批、计生奖励扶助、项目帮扶、树木砍伐等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不予签字,村委会不予办理。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公约自2008年 4月1日通过之日起执行。

4、村计生协会工作职责

1、协助村支两委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节育和不育服务;

2、配合村支两委定期收集、上报群众对计生工作的需求信息及意见或建议;

3、协助村支两委搞好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宣传和服务;

4、监督本村人口计生村务公开;

5、带领会员认真履行带头、宣传工作。

5、——村居民自治工作程序

第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成立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口主任,民主选举产生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建立和完善计生协会组织,尽可能吸收广大育龄群众为协会会员,形成多数人管少数人的格局。

第二步:明确管理职责

主要包括领导小组职责,协会工作职责,人口主任职责,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职责。

第三步:制定完善《章程》《公约》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和完善本村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规范本村计划生育管理和群众生育行为。制定完善的《章程》和《公约》需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或群众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第四步:拟定《诚信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村《章程》、《公约》的规定,拟定《计划生育诚信合同》,明确村文两委和育龄群众在本村计划生育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步:签订《诚信合同》

村支两委受村民代表大会要求与本村村民和流入人员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通过诚信合同约束村文两委和村民共同遵守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六步: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月例会制度、重点服务对象月见面报告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协会工作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定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制度。

第七步:规范村计生服务室建设和内部管理资料

村计生服务室资料和记录完整、真实、规范,村室内部资料包括:五种会议记录、五种上墙资料、七种常规资料、七种统计台帐。

第八步:对违约者进行处罚

督促甲乙双方按《章程》和《公约》及《合同》规定执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对不履行《章程》或《公约》、违反《合同》规定的,由村民代表大会委托村支两委,在协会监督下,按《计划生育诚信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6、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体现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根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 在本村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村民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 村民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觉接受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指导和服务。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具体负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第五条 村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计划生育干部、村妇女主任、村支书、村计生协会会长等为成员。村民自治委员会下设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若干名,评议(监督)小组、履约小组、议事小组。

第三章 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村民的权利

1、对村民自治组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参与、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享受计划生育表彰、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和“三结”帮扶。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给予保护的权利。

6、依法生育和知情选择适合自己生理特点的避孕措施。

7、参加人口学校的培训,得到政策咨询的权利。

第七条 村民的义务

1、按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早婚、早育、不违反政策生育。

2、自觉学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了解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和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活动。

3、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觉落实各种避孕措施,按规定参加孕情、生殖健康服务及出生缺陷干预。

4、对村委会、育龄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有监督举报的义务。

5、自觉遵守本章程、村公约及协议,造成违约事实的,要主动履行违约责任。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与优质服务各村委会要做好生殖健康一条龙服务。即从进入婚龄期开始至更年期的全程服务。根据不同时期的育龄群众需求和应知应会的知识,采取多种形式的方法宣传到户,服务到人。

1、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定期组织联系户中的育龄群众开展活动,做好随访工作。

2、意外怀孕的夫妇应主动终止妊娠。

3、按生育政策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后的夫妇,在医生指导下,应及时主动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4、本村的育龄人员在外出打工前主动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

6、凡是流入本村的育龄人群,七日内主动到村委会进行相关登记,享有本村村民同样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章 奖励与扶持

第九条 计划生育的奖励与扶持

1、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享受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在生产、生活及生育上的帮助。

2、对计划生育“诚信户”给予奖励和表扬。

3、对计划生育户的子女入学、民政优抚、“三结合”帮扶、宅基地审批、树木砍伐等方面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对计划生育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因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实际需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可对本《章程》内容作修改或修订。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8年3月28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于2008年4月1日通过实施。

7、村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本村育龄群众学习人口理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等知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及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工作。

二、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拟定人口工作计划,依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全面开展工作,并力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三、坚持计划生育工作村务公开及合同管理。

四、了解掌握并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本村入口出生情况,节(绝)育手术、新婚、死亡、流出(入)人口等情况。

五、审核呈报《服务证》、《婚育证》及计划生育帮扶项目等相关手续程序及发放工作。

六、公开兑现本村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七、积极配合上级对本村工作的督促检查。

8、村人口主任职责

1、对新婚夫妇送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上门;

2、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上门,做到持证不漏发;

3、对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送避孕节育知识和药具上门;

4、对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符合优生优惠或奖励扶助的送政策上门;

5、对现孕夫妇送产期保健和优生优育知识及叶酸片上门;

6、对已婚育龄妇女送生殖保健知识和生开动健康“三查服务”通知上门;

7、督促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按月上报人口变动信息,做好各种计生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上报、做到新生不漏报、流动不漏登。

9、村务公开制度

1、随时公开符合奖励扶助确认对象名单。

2、每季度公开符合生育条件需办理《生育证》的名单。

3、每季度公开诚信合同的履约情况和对违法的处罚情况及违约金的使用。

4、每季度公开社会扶养费征收情况。

5、随时公开计划生育户应享受和已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的情况。

10、村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职责

1、掌握本组的新婚、出生、死亡、流出、流入等人口变动信息和怀孕、应术、应检等计划生育情况,并每月按时上报给人口主任;

2、每月与采取药具避孕的对象见一次面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生产、生活、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好登记和记录;

3、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发放计生宣传资料。

11、定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制度

1、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计生协会活动小组长)利用月见面服务或日常生活的密切接触,随时随地收集育龄群众的意见和需求信息,每月向村文两委汇报;

2、村支两委每季度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同时上报计生办;

3、计生协会每年开展一次群众需求信息的调查;

4、通过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需求信息。

12、贵州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含以下情况:

(1)在1975伟8月27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判断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以《中共贵州省委关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省发[1975]41号文件)的规定为依据(结婚年龄按法定婚龄规定)。

(2)有活产生育史的夫妇,符合计划育政策合法收养子女(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己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后,现有子女合计数为一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3)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数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孩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4)送养子女现存活的应计入其亲生父母的现存子女数:

(5)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

(6)二女户生育间隔:两个孩子生育间隔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979年6月15日以前生育的二女户间隔期按四周审计算;1979年6月16日至1957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二女户间隔期按三周年计算;1998年1月1日后生育的二女户间隔期按四周年计算。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二女户再婚家庭或女方30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限制。

3、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4、出生时间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年月日为准。

5、奖励扶助金按年计算,经个人为单位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经年满60周岁之年开始。

13、计划生育工作月例会制度

(一)村(居)人口领导小组一年至少召开两次大型的计生会议。即:年初部署全年工作,年终总结工作。向村民公布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执行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人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当月育龄妇女小组长汇报,汇总当月人口变动情况,做好村(居)级报表上报乡镇计生办。

(三)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每季度可召集所辖区育龄妇女开一次座谈会,宣传生育政策、生殖保健知识及农业科普知识,同时听取和收集育龄妇女对计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不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法规、新文件和新知识,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每次会议及培训都要要求有详细记录。

14、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见面报告制度

一、村“两委”、村人口主任、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对妇检对象见面报告制度。

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每月与重点对象见面一次以上,并向村人口主任报告情况,村人口主任有专门记录,有严重问题立即向村“两委”汇报,确定解决方法。

三、对新生婴儿要认真、细致查对性别、对新生儿死亡要认真核实,如实上报乡计生办。

四、凡知情不报或瞒报人口出生性别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重点对象、生活、生育(节育情况),帮助她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5、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若干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每月对流出、流入人员认真核对,分类并将变动情况向计生办报告。

2、对流入人员定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应发限期补办通知书,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3、与房屋租赁户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

4、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组织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5、认为18-49周岁流出人员出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合同》,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按时在居所住地接受孕情、环情检查、按时寄回检查证明或回乡参加检查。

16、实现计生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标准

1、党委政府重视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参与、计生组织调协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党委政府建立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3、村(居)级自治工作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4、村(居)级计生协会组织健全,在全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5、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计生《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

6、村(居)级计生通缉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达到“三无”标准。

7、村(居)级计生组织围绕工作目标,组织群众实行自我管理。

8、村(居)级计生组织有效组织广大群众自觉性参与村(居)民自治的自我宣传教育活动。

9、村(居)级计生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婚姻、生育、节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自我服务活动。

10、实行计生村(居)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7、协会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协会理事会,每年一次协会活动小组长会议;年终一次工作总结;

2、组织会员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

3、坚持搞好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4、抓好本村计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5、主动配合村支两委协助抓好生育证发放、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以及一年四次生殖保健检查。

5.山寨乡计生协会制度 篇五

一、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把计划生育同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二、开展国情、国策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生殖健康及科学技术知识教育。

三、建立会员联系户,广泛开展“会员带农户”、“手拉手共同富”等群众性的生产互助活动,经常互通信息、交流思想,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广大会员要带头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充分利用乡、村自发组织的“自乐班”,唱身边事,演身边人,使群众在娱乐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五、理事、会员要做好本部门、单位、街道、村组育龄群众思想工作,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稳定低生育水平。

六、不定期进行总结评比,对涌现出的协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先进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会议制度

一、会员、副会员、秘书长议事制度。分析协会工作形式,研究下一步工作任务,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理事会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会员小组长会议制度。总结交流:做好小组长和小组开展活动的经验,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每年召开一次计生协会工作会议。

五、动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每三年召开一次,(即换届大会)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学习培训制度

1、协会将理事、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使广大会员经常受到协会知识教育。

3、每年分层举办两次理事、秘书长、培训班,重点学习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计划生育协会性质、任务、协会工作业务和做群众的工作方法。

4、指导基层协会结合“人口学校”的教育抓好对会员培训工作,让广大会员掌握协会章程,懂得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做到切实履行理事和会员的权利义务,发挥带头作用。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培训制度

一‚计划生育协会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二‚凡要求参加计生部门的各类培训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三‚培训结束后,要按要求完成心得体会及有关文章的写作任务。

四‚在协会工作评估考核中,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打分。五‚协会中凡按要求没有参加培训或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该协会不能评为先进。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

一‚由协会确定,每个会员与1-2名计划生育户育龄群众建立联系,并在1-2年内坚持不变。

二‚会员要了解联系户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知其家庭住址,人口‚经济状况‚技术特长‚思想状况及其主要社会关系。

三‚会员要及时向被联系对象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协会宗旨‚任务及民主参与和心监督工作的意义‚方法,妇幼保健知识和科技致富技术信息等。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会员通过被联系对象,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向协会汇报。

五‚会员要求每月与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季度向协会汇报一次群众方面的情况。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资料管理制度

一、资料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分档归类,整洁清楚;

三、文件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搞好消防检查;

四、收、发文要有登记,及时传阅、认真落实。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评比表彰制度

1、组织各级协会广泛开展争创“先进协会”做“优秀会员”的活动。

2、依据基层协会评估标准,半年对基层协会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先进协会”“优秀(理事)会员”、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会 长 职 责

1、会长对理事会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议;

2、把协会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协助党和政府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3、抓好协会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制度的落实,为党政部门的宏观决策服务;

4、为协会工作筹集资金,促进协会工作的开展。

秘 书 长 职 责

1、具体贯彻执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2、定期向会长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协会工作情况;

3、掌握协会工作情况,并负责检查基层分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4、负责提出协会工作计划、总结及评比工作;

5、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 事 职 责

1、宣传和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积极参加并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

2、根据协会的分工、所在职能部门和本人职业特长,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

3、协助、配合所在部门搞好人口控制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规范婚育行为;

4、发挥协会与群众的桥梁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

山寨乡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方针和目标

一个奋斗目标:协会工作水平要有一个大的提高。两个关键: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协会凝聚力在于服务。四自方针: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四条标准:组织建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五项职能: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

计划生育协会的性质和宗旨:

计生协会是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属非营利性并依法注册登记的专业性社会团体。该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协会的基本任务:

1、带头;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起带头作用;

2、宣传: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

4、服务:协调社会力量;

5、向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

6、监督:监督政府(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7、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

9、交流:对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内交流工作经验。

协会的作用:

6.公务卡制度改革呈现“六个提升 篇六

2014年区财政局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强化财政动态监控,严格限制公务消费现金使用范围。强化服务,改善公务卡使用环境,优化支付流程。截止11月底公务卡刷卡消费2222笔,为去年同期2.8倍,消费金额328万元,为去年同期2.1倍,公务卡支付比例有了大幅提高。

今年以来,区公务卡制度改革步入快车道,呈现出“六个提升、两个下降”的良好发展趋势。“六个提升”表现在一是广大机关干部思想认识的提升,二是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公务卡发卡量的提升,四是公务卡刷卡率的提升,五是公务卡结算金额的提升,六是公务卡支出占公务消费支出比例的提升。“两个下降”表现在一是现金使用量的下降,二是不合理支出的下降。

7.计生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确保中心正常、有序运行,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凡是群众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及其他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语气。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签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的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拖延或忘记向主办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二、一次告知制度

1、对到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要求等。

2、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人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指引到承办人所在的窗口。

3、对于申报材料不齐,需作补办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4、窗口工作人员应把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件等置放于窗口,方便当事人查阅。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办事制度

1、人员身份公开;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全部公开,并实行亮牌上岗;公开热线服务电话号码0376-8876031。

2、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中心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通过办事须知和办事指南公开。

3、办理结果,群众可通过电话查询0376-8876031。

一、即办件的管理

(一)即办件是指当事人申报材料齐全,办事程序简单,可以当场办结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即办件应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二、承诺件的管理

(一)承诺件是指当事人申报材料齐全,并需经过审核、现场踏勘等法定程序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承诺件后,应向当事人告知承诺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承诺时限,并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书;

(三)窗口工作人员应将受理的承诺件及时交由本部门在承诺时限实施审核、现场踏勘等法定程序,完成事项办理;

(四)承诺件属于涉及两个及其以上部门相互协作办理的事项,应由首先受理的窗口单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不得要求当事人去办理相关手续。

三、答复件的管理

(一)答复件是指当事人提出申请后,经业务受理窗口初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或经有关部门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后,认定不具备批准条件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能够当场认定为答复件的,应当场予以认定答复;对事项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认定的,应按“承诺件”处理;

(三)当事人对答复件有异议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窗口单位予以复核、认定并及时反馈服务对象。

四、联办件的管理

(一)联办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由联办件主办窗口单位受理当事人的事项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联办件受理后,应及时报告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审会议,明确联办件的责任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各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报批件的管理

(一)报批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级行政部门受理后转报或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批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报批件由主办窗口单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应及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转报或上报,跟踪负责全过程办理。

四、窗口管理制度:

(一)、各窗口要妥善保管重要资料和印章,以防失窃。

(二)、大厅工作人员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共同维护好大厅内的秩序,为办事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秩序。

(三)、各窗口实行AB岗制度,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

(四)、各窗口单位设立A岗和B岗,如A岗人员有事离岗,B岗人员立即顶替上岗。A岗、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交接班登记,在岗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五)、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报纸、档案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

五、考评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考勤情况由中心汇总。镇党委政府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

2、工作人员不能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需写出书面请假条,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

(1)请假两天以内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2)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同意后报书记、镇长审批。

各类请假不能影响中心的正常工作。窗口内部不能调剂的,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及时安排替岗人员。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评先;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累计旷工及三天以上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统一收费制度

8.乡镇(街道)计生协会工作制度 篇八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会员或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1)研究

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听取秘书长工作汇报:(3)研究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4)根据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

二、积极参与,协助政府落实生育政策,对违反生育政策、瞒报虚报的现象,应及时向

有关部门反映,保证党和政府的生育政策和各项措施的正确实施。

三、每年举办一期以上协会培训班,参与对象:协会干部、协会小组长、骨干会员、部

分育龄群众;培训内容: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协会章程、协会“三联创”、各级领导对协会工作指示精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优”、艾滋病预防等知识。

四、开展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组织广大育龄妇女落实各项节育措施,帮组育龄群众解决

思想和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重点做好术前术后服务工作。做好幸福工程项目户的跟踪服务和计生“三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加强对村级协会工作的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做好常规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做好协

会有关材料,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好协会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9.计生三项制度宣传资料 篇九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是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可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老年保障、分担风险,帮助其脱贫致富,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夫妻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奖励扶助范围)。从2012年起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

申报材料:

1、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照、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要求清晰、完整,不能模糊、残缺。

办理流程: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提出申请→村级核实后上报乡镇初审→公示→上报县级计生部门复审→公示。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需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从2012年起特别扶助伤残标准为每人每年3360元,特别扶助死亡标准为每人每年4200元。

申报材料:

1、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照、申请书;

2、死亡证明材料或伤残三级以上证明材料;

3、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要求清晰、完整,不能模糊、残缺。

办理流程: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提出申请→村级核实后上报乡镇初审→公示→上报县级计生部门复审→公示。

(三)“少生快富”工程

“少生快富”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在我县允许生育三个子女的乡镇并在该乡镇居住10年以上;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3、夫妻双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按照生育政策规定还可以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

4、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且夫妻一方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或男(女)性绝育措施。符合“少生快富”条件的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

申报材料:

1、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2寸彩照、申请书。

2、《“少生快富”工程合同书》;

3、节育或绝育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要求清晰、完整,不能有模糊、残缺等情况。

10.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范文 篇十

1、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具体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考核方案和评估办法。

2、指导基层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好5.29、7.11、9.25等重大宣传活动。

3、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等科普知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4、加强与党校、广电、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计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5、加强对乡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做好培训工作。

6、爱护宣传设备,保管好宣传器材。

7、组织指导计划生育工作新闻发布和典型报道工作,并做好宣传品发行工作。

8、组织实施好新闻、理论报道奖励工作。根据《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新闻、理论报道奖励办法》执行到位。

11.会员活动制度(计生协六个制度) 篇十一

我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择优汰劣、任用决定、监督约束、激励保障和培养锻炼机制,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第一,围绕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机制,探索准确识别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考察的必经程序,适度扩大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让尽可能多的知情者对干部有评价权。同时,在全区推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探索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着力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的发生。2000年以来,全区共进行考察预告10405次,设立意见箱和专线电话5580个(次),接到举报电话、信件和接待群众来访3705个(次)。经调查核实,对一批问题属实的干部作出了不予提拔任用的决定。第二,围绕建立科学的择优汰劣机制,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和办法。坚持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工作,大力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都实行竞争上岗。全区实行竞争上岗的职位达113983个,占职位总数的65%,有142469人参加竞争,占干部总数的59.7%。在推进干部能下能出方面,区党委制定并实行了干部不称职的15条认定标准,2000年至2004年全区共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1887人。第三,围绕建立科学的任用决定机制,探索民主规范的用人决策制度和办法。在全区范围推行市、县党政正职由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2002年以来,区党委在决定14个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时,均召开了全委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2002年的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中,自治区所辖9个地级市,也全部采用这种方式决定55个县(市、区)的党政正职人选。玉林等市党委试行了党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制度。几年来,全区全面推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已公示拟任厅级职务干部344名、处级职务干部7533名、科级职务干部17327名。公示期满,不予任命的厅级职务拟任人选6名、处级职务拟任人选139名、科级职务拟任人选506名,暂缓任命的142名。第四,围绕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制度和办法。一是实行干部诫勉制度。1999年以来,全区共诫勉厅级领导干部10人、处级121人、科级700人,诫勉期满降职使用15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96人。二是推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1053名干部向组织回复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0年以来,全区共对55名厅级干部、964名处级干部、5254名科级干部和720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少数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滥用职权及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近年来,区党委还进行了党委常委向全委会作述职报告、廉洁从政报告、下级“一把手”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措施的试点,并在全区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同时,还进行了党员旁听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乡镇党委会议,党代表质询和评议党委工作等试点。第五,围绕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探索促进干部奋发有为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大力推进干部交流,规定市县的党政“一把手”、分管党群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人事、公检法、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等10个职位,必须实行避籍交流任职,并有计划地推行县(市、区)领导跨地市交流,乡镇干部跨县市交流。2000—2004年,全区共交流乡科级以上干部31934名。全区还从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入手,逐步完善干部交流工作配套制度。第六,围绕建立科学的培养锻炼机制,探索干部健康成长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于2001年明确提出,把乡镇和企业作为干部成长的重要源头和基地,坚持把大批年轻干部放到乡镇和企业培养锻炼,并坚持从乡镇和企业选拔高素质的领导干部。为了抓好这“两个源头”的建设,我们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一是专门拿出编制指标,将“活水源头”做大。实行带编选派选调生到乡镇或企业锻炼;乡镇撤并时拿出一定比例的编制用于接纳选调生;把选调生接纳与公务员招聘结合起来,实行并轨;机关招录的公务员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首先要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2002年以来,共选派2600多名县以上机关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从区内外高校挑选700多名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乡镇工作,选派近700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二是坚持把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明确规定,在县处级后备干部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缺额时,首先要从乡镇干部或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和挑选。3年来,共有350多名乡镇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县处级领导班子,60多人担任市级党政部门领导职务。

12.计生专干培训考核制度 篇十二

一、强化责任,实行量化管理

为加大政策外生育的控制力度,强化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计生专职人员实行量化管理,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切入点,着力对计生专干队伍进行整顿治理。将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责任到人,实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落实的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计生专干“职业化”管理。

二、严格“准入”和考核制度

抓好计生专干选配,切实提升计生基层组织的整体水平。在准入制度上,严把“进人”关,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热爱计生事业的人员充实到计生工作岗位上;在考核制度上,严把“评审”关,把社区专干的日常工作纳入全程监督范围,一季一小评,半年一大评,年终定档,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社区计生专干的去留问题。

三、强化业务培训

1、强化社区计生专干的月培训工作力度,坚持“月报月训月发”制度,每月必训一次。

2、由街道计生中心主任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培训,每季必训一次。

3、以经验学习交流为手段,组织社区专干到模范社区学习交流经验,每半年组织一次。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专干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通过对专干培训考核,提高社区计生专干的政策水平,提升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熟、会管理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以加强计生专干的综合素质,提高计生专干的业务水平。切实营造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践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受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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