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025-01-14

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10篇)

1.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一

目 录

第一篇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志愿者 „„„„„„„„„„„„„„„„„„„„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4 第四章 任务 „„„„„„„„„„„„„„„„„„„„„7 第五章 工作管理制度 „„„„„„„„„„„„„„„„8 会议制度 „„„„„„„„„„„„„„„„„„„8 工作制度 „„„„„„„„„„„„„„„„„„„9

第二篇

<<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换届管理条例>>„„„„10

第二章 志愿者

第一条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技能等资源,“完善自我,辐射他人”自愿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第二条 巢湖学院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巢湖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注册登记并签定《中国青年志愿者证》、参加服务活动的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及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请求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 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服从本协会的管理。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自觉维护本协会和巢湖学院的形象。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 秘书部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努力使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

(2)部门间协调:当需要各分会和各部门共同合作完成工作时,负责通知、协调、督促各分会和各部门共同完成任务。

(3)档案管理:对各种文字、图片、视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主要包括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人员档案。

(4)会务安排: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通知和考勤,认真做好会议记录。(5)发展会员:从会员当中发展积极会员作为会员代表,加强会员凝聚力,鼓励会员长期坚持参与支持协会多方面的活动,以最壮实的群众基础推动整个协会的发展,负责会员与干部的评优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全心全意地管理好会员,反映会员心声,作为会员和主席团的桥梁,在协会中起凝聚人心作用。

第五条 宣传部

(1)协会宣传:负责协会的宣传活动。向外界广泛宣传协会活动进程以及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为协会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2)活动宣传:负责协会内各日常活动的宣传,采用各种有效宣传途径向校内外宣传青协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的服务精神,负责每次活动的形象设计、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的制作。同时宣传部承担活动的随行采访、报道和为协会的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及协会向团委材料信息报送。

第九条 文艺部

文艺宣传:自愿组织去敬老院孤儿院等活动的表演和参加外校联谊活动的友情客串演出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等。让大家在献出爱心和进一步丰富本协会会员们校园文娱生活的同时,可以更好地宣传志愿者服务行业,更好地开展校内外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事业。

第十条 调研部(1)前期调研:

(2)经验总结:针对原有的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进行创新,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整合工作,促进专业服务队的建设。

(3)经验推广: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召开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成功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努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5)探索创新: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注重实效,努力探索志愿服务的新的内涵,开辟新的志愿服务形式,并尝试筹建新的服务队与拓展新的活动项目。

第十九条 各部是我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基层单位,接受青协的统一领导,积极配合青协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 任务

第一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二条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部及主席团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部副部长记录,秘书部存档。

第二条 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部部长统筹安排,由主席团负责落实工作。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秘书部策划并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主席团汇报并备案存档。

4.协会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不参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

5.电子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6)学习成绩良好,每学期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稳定在班级的二分之一以内。

(7)目前在校、院(系)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如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等)不超过两个。

第六条 参选流程

(1)院青协在七天前告知全体会员参选的时间,请有竞选意愿的会员做好准备。(2)参选人应到院青协办公室领取《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后在指定日期内申请表送到秘书部,迟交或不交视作自动弃权,秘书部将申请表纸制文档备案。

(3)邀请院团委老师和上届主席团组成评审组负责对参选人进行考核,秘书部应在指定时间将全部参选人的《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申请表》发到各个评审组成员手中,供评审组了解参考。同时,对参选人进行民意调查,选出候选人。

(4)由院青协组建工作小组,负责择选大会的场地安排、人员通知和现场秩序的维持、统分工作等,并通知候选人择选的时间地点。

(5)候选人依次上台进行3~5分钟脱稿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状况、青协工作成绩、对以后工作的打算等,然后在场所有人都可向候选人提3~5个问题。

(6)评审组成员依据《电子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候选人评分表》对候选人平时和现场表现打分,由工作小组做相应处理(7)根据分数高低,由评审组确定其职务。

(8)宣传部将新一届负责人名单通过海报、网页途径公布,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名单公布五天内向评审组申请复审,若五天后无人对名单提出异议,则成为

2.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院青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院青协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院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在立足学院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组织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是一个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集公益性和服务性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服务同学 奉献社会 第四条 协会准则: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为环境保护、敬老爱老、义务支教、扶弱助残、文明劝导、无偿献血、重大节会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承认院青协章程,通过院青协纳新、筛选、注册登记等程序,符合条件者即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依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三)有监督院青协工作及对院青协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院青协章程,执行院青协决议;

(二)参加院青协活动,完成院青协委托的任务;

(三)维护院青协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院青协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4名,各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4-5名。协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处、组织部、外联部、调研部、宣传部、策划部、信息采集部共8个部门。院青协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管理责任制度。

(一)主席

1、负责院青协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协会主席团会议、各部长会议、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学生处、院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每学期提出协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协会章程和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提名协会干部人选;

4、积极协助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检查督促协会各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协会有关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与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向院青协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

1、每学期开学4周内,制作院青协全体会员通讯录,并在学期中、学期末对通讯录进行实时更新;

2、做好会议的签到考评和会议记录工作;

3、做好会议或活动的场地申请工作;

4、下发会议或活动通知;

5、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管理及调度,做好报销工作;

6、做好活动资料整理及保管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处

1、跟踪报道活动过程,撰写活动新闻稿,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2、为参与活动人员、值班人员向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申请开具活动请假证明;

3、做好办公室值班人员安排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部

1、负责院青协纳新、换届、调配、离职、开除等人员变动备案工作;

2、为院青协会员向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申请开具学期末素质拓展分加分证明;

3、负责院青协会员的考核评定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联部

1、负责外出联系,协调院青协活动的相关事宜;

2、保持并增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提高院青协的知名度;

3、组织开展校内及校级学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4、负责保管好院青协的各项物资;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调研部

1、活动结束后3天内,前往活动地点调研活动反馈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策划部

1、草拟学期活动计划,除传统活动外,保证计划中有新活动,并且要求活动计划具体、详细、周全、可行;

2、负责对本部门及院青协其他部门提交活动策划书的格式、规范进行审核、修改,对有可行性的活动及时告知主席团及相关部门;

3、负责院青协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策划书进行复印,并交由老师签名、盖章,送至组织部认证;

4、负责院青协志愿者工作证的设计、替换和发放;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宣传部

1、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2、负责院青协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

3、跟踪活动全过程,随时做好展板、海报宣传工作;

4、召开院青协会议时,提前布置会场,书写会议主题;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采集部

1、负责院青协文艺活动节目的安排、构思、主持及表演;

2、负责审核各部门节目是否符合志愿服务活动要求;

3、负责院青协活动的网络宣传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条 对院青协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表决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院团委审议。

第十一条 对院青协修改后的章程,须经学生工作处、院团委审议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院团委所有。

3.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校与学生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准则,在政策允许的宣传范围内开展活动。第 二 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时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建设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二章 成 员

第 三 条 实行全体成员聘用制。

第 四 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招新以面试、岗位测试的形式,择优录用。第 五 条 使新成员熟悉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 六 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拥有以下权利:

1、参加日常工作和本协会举办的其他活动;

2、接受培训学习;

3、对一切活动内容、方式及组织管理等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监督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5、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

第 七 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在创建和谐校园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协会里的各项工作任务;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与时俱进,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4、做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5、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 八 条 实行会长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

第 九 条 设会长1名,干事若干,相互协调,配合部门工作。

(一)会长

1、主持青协全局工作,把握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的大方向;

2、做好经费预算,控制资金的运转过程,做好结算;

3、提名各部门负责人,并对其进行辖制;

4、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并作出工作总结;

5、代表青年志愿者协会协调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二)干事

配合协会成员,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的开展。第 十 条 各部职能定位:

组织部:负责校内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

宣传部:代表青年志愿者协会立场作好青年志愿者协会形象宣传任务。财政部:负责经费的支出和管理。第 十一 条:协会成员素质要求

1、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作风过硬。

2、热爱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

3、日常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注重自身形象,待人热情、大方、诚恳,成员必须搞好团结,使协会成为一个健康、向上、团结的集体。

第 十五 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第四章 协会会长、干事的产生 第 十六 条 选拔面向协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第 十七 条 会长产生办法:由前会长提出建议名单,学校团委考察确定候选人,全会人员选举产。第五章 活动

第六章 第 十八条 本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从学院安排,未经学院领导讨论并取得校团委批准不得擅自开展。

第 十九 条 本协会各项活动实行部长领导下的活动负责制,必须对其活动质量负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第 二十 条 协会内各成员若有新活动策划,须先递交策划书,经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并获得校团委批准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实行先进评审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进行检查与评定。对先进部门、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组织及人员予以通报。

第六 章 会 议

第二十二条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凝聚力,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良好形象,本协会定期召开会议。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例会、部门会议、临时会议等。组织部责召集并主持各种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全体成员例会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致力于提高各成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第二十五条 部长级成员会议全体部长按时参加。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六盘水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良好的集体风貌,依据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协会成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认真、踏实地工作,并在生活中以实际行动维护青年志愿者协会形象。

第 二 条 协会成员实行聘用制。凡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均可成为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成员(党委宣传部在聘用人员毕业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中途因故离会者不予颁发),不合格者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第 三 条 全协会人员分为考察成员和正式成员,考察成员不参与任何荣誉评选。第 四 条 全体工作人员须爱护协会设备,遵守协会纪律,违反者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多次不改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第 五 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设备、器材一律不允许私人外借,私自外借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作相关处理

第 六 条 所有人员在活动完成后,须按要求按时整理并归还用具,爱惜公共财物,出现违规现象1次扣1-3分;

第 七 条 工作人员须按值班安排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各物件整齐。无故不到、值日不打扫卫生或室内出现脏乱现象1次扣2分,并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2次须有关人员在例会上作自我检讨。

第 八 条 协会人员不得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任何人不得无故擅自使用电脑。

第 九 条 协会人员使用网络必须遵守国家上网安全的各项法律条例,不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络攻击别的网站,不使用广播网络传播病毒和不文明的信息,不登陆、观看淫秽网站及图片。

第 十 条 会长、部长须在协会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并组织对协会人员进行监督、考评。

第 十一 条 所有成员需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一学期出现2科补考或1门重修者,视其工作表现作相应处理,不宜继续工作者劝其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第 十二 条 协会工作人员若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其它原因受处分者,劝其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 十三 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会长提议让部内办事拖沓、安排任务推委者调离岗位。

第 十四 条 所有成员要自觉与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通讯方式变更须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多次无法联系在部内作自我检讨,严重者视为自动离会。

第 十五 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工作人员每的基础分为100分,分值在85分以下者免除一切职务,低于80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低于70分者降为考察成员,低于60分者开除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 十六 条 所有离会人员将在会议上通报。第 二 章 例 会

第 十七 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期召开例会。例会采取点名制,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请假须例会前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方可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可例会前电话申请,但会后应补交假条,凡会前未请假或无假条均视为缺旷。第 十八 条 例会缺旷1次扣10分,请假1次扣1分(特殊情况如家里发生重大事故、个人重大伤残、学校公事派出等除外),迟到1次扣3分。

第 十九 条 与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通讯工具须关闭或静音。第 三 章 经费管理

第 二十 条本协会经费收入支出宗旨,全部用于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本协会对财务实行规范化、公开化管理。所购物品必须事先得到同意方可购买。未获得批准私的费用支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报销凭单一律为发票,报销发票上需注明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

第二十二条 为本协会活动拉到赞助的成员,给予其赞助费用的百分之十作为联络等费用。第二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实行财务相对独立,同时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和全台成员的监督。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所有收支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定期在例会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 负责管理财政的人员遗失钱物自行赔偿。第四章 奖励与荣誉

第二十五条 协会奖励实行定期评定和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即每年年末开展1次,评选出最佳部门、先进个人等,并在年末总结会上进行表彰。第二十六条 奖励与加分

(一)工作积极、成绩突出者当月可获1-5分奖励,对青年志愿者协会有突出贡献者可获2-6分奖励;

(二)代表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加4-10分;二等奖加2-8分;三等奖加1-6分。

(三)在全协会正式会议上获得宣传部表扬者1次奖励1分;

第二十七条 其他荣誉可根据工作情况而作相应的界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由指导老师根据相关情况作奖惩。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本协会名称: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本组织是由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有志于志愿服务的优秀青年组成的公益社团组织。本组织隶属于“西南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并受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学生会“学生职业发展部”直接领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会徽。本组织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院,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领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的建设,在学院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校园事业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 经济数学学院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及相关奖惩措施

(一)组织在学院学生会监督指导下的自治开展活动制度 1.本团队各成员间保持平等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团队将维护每一个成员的自由话语权和参与权。

2.组织活动开展采取中心运作小组(OC小组)制模式,根据具体活动建立一个或多个专门性活动小组独立进行策划,并在学院学生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队员的才智和创造力,达到对其综合能力的培养。

3.当学校各种活动需要人员支持时,我们将选拔优秀青年志愿者予以输送。

4.队伍内部采用科学和人性化的绩效评测方式,客观记录各成员参加次数及其表现情况,并对OC小组进行多元化评分。5.组织会定期对成员表现给予总结,表现优秀者将给予相关表彰,并上报学院申请相关证书奖励。期末时,学院也将会根据成员参加活动表现,在第二课堂和期末综合测评上给予相关奖励措施。

(二)学生会与本组织间的人员交流学习和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1.青协作为院学生会的下设机构,其自由的培养方式旨在培养出有创造力,有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使其成为学院学生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后备力量,成为学生会未来优秀干部的摇篮。

2.团队中参与积极,表现优异者将有机会进入学生会试用期,或在学生会招新时被予以优先考虑。并将填补在学生会试用期中不适合这个学生会的人离去时留下的位置及学生会某些大活动时的人手短缺。

3.在学生会招新中失利的同学将在这个志愿者团队中通过实践和工作向他人展现更多元化的自己,增加了学生会选择的方式。具有实践能力的同学有机会进入学生会。

4.学生会及各部门与青协将进行经常性的人事交流与合作,互相渗透,互相学习。旨在建立一种健康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以提高学生会中人员及团队中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其进取精神。

5.团队将不定期开展志愿者事务及组织领导方面的培训,以增加大家对于志愿者事务的理解,以及对自己自身发展的全新思索。

第三章 任务

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青年大学生综合素质。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工艺,社区服务,扶贫济困,帮孤助残,科技推广,医疗保健,公共事务,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并展开与其他志愿者等团体的交流合作工作。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志愿小分队开展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维护级代表组织及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会员管理

凡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承认本会章程,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不懈志愿服务,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经本组织注册,即为会员。本会会员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活动宗旨。组织希望会员在不影响在校学习的前提之下,积极履行职责。活动期间,当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有关会议,对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与倡议。2.根据组织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与参加活动。3.推荐介绍其他会员。

4.提出困难与问题,寻求组织给予帮助解决。5.申请退会的权利。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活动,完成委任的任务,并向组织做工作汇报。

3.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剩余,扩大本会影响。4.关心本会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注:当会员违反组织规定,或在组织活动中表现不够积极时,组织有权将其开除出会。会员行为严重违纪时,学院可对其记进行相关处理。

第五章 组织

1.本团队成员间有平等的工作关系,上设一名主席、一名理事长,负责组织会议和协调日常事务及与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联系工作。

2.团队中宣传和财务等事务将由特定项目的OC小组在学院相应部门的领导和配合下完成。

5.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五

青年志愿者协会

招 新 章 程

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8年5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云南南方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青年进修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自愿组成的全校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也为培育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道德水平。本协会遵守国家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及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任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会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支援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世纪青年人才的形成和健康成长 第八条 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人才培养,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支援服务

第九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十条 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法制建志愿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条 开展与其它志愿者组织和团体开展关于志愿者工作理论研究和活动经验的交流,取长补短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二条 培养优秀青年志愿者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协会由全院各班本、专科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十四条 本协会成员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在校全体学生

(二)优秀的有奉献精神的,热心从事志愿者服务的大学生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由各部自行招新,每部招新不少于25人,报青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成为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能成为协会一员。

第十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六)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

(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会员利用团体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活动,必须经团委批准。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退会制度)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青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四章 考评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须服从协会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职权分明,互相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本协会会员必须参加协会组织活动、会议,秘书处同事做好本协会例会记录,会员无故缺席达三次以上、请假达六次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员在活动中听从负责人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行动,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开除会员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可重新申请入会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员参加任何活动均记入档案,并加盖青协印章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员如对协会作出重大贡献者,则给予一定特殊奖励

第二十七条 每学年协会根据会员在活动工作中的表现申报团委,评出协会“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奖项。

第五章 经费(协会章程财务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为服务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济来源为:校团委的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资金支出包括活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5月3日起施行,同时,以前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执行(若相应的条款冲突,依照协会章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会员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6.四川教育学院辩论协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协会总纲

第一节协会性质

辩论,作为当代青年才俊关注社会、积极思考、展现才华、倡导价值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培养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关怀、思辨水平、表达能力,是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活动氛围的校园文化活动。

我们辩论协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由教师指导、自发组成的校级社团组织,以发扬光大汉语言文化、提高在校学生口才、提高在校学生人文素质为己任。联合学校各院系各年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本校同学在外在表达能力的锻炼提供帮助。协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二节宗旨和目的宗旨;提高口才,锻炼思辩能力和交际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目的:综合的锻炼学生对材料收集、分析、总结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艺术和逻辑思辩能力;丰富学生的文化积累,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发扬光大汉语言文化。

第二章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 理事会

理事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及各个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本协会一切重大事务必须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由会长报请上级组织批准后方可执行,理事会成员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第二节 协会会长

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由上届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讨论产生协会会长及副会长,并根据本章程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会长职务:召开和主

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督促并指导活动的开展; 代表协会出席有关团体活动等

第三节协会各部门

协会下设5个部门,分别是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外联部,秘书处。各部门设一名部长,副部长一致两名,3—5名干事不等。

一、组织部

1.具体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和发展,在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

2.对可行的活动进行策划筹备并制定最佳的活动方案;

3.对收集的项目规划或提案进行评估。

4.组织会员参加活动并负责每次活动的活动秩序。

二、宣传部

1.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策划,配合本协会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日常宣传;

2.设计海报、宣传画、横幅向外界宣传本协会的宗旨,活动等;

3.负责每次活动的场地布置策划,并与外联部秘书部密切配合完成各项任务。

三、外联部

1.负责与社会各界合作,包括政府机构、民间组织、科研单位、新闻媒介、企事业单位等取得联系和获得帮助;

2.负责与其他学院之间的活动交流;

3.与组织部共同合作开展校外活动,树立协会形象;

4.负责与兄弟协会的沟通与协作。

四、后勤部

1.负责协会内部财务事务和开展活动过程中的一切后勤工作;

2.对协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如实进行记录;

3.负责协会各部门在活动现场分工调整及工作具体实施。

五、秘书处

1.负责协会内信息的交流沟通,包括制作通讯录,加新会员飞信,通知会员干部及会员开会等;

2.与后勤部共同合作管理协会内务及财务;

3.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

4.做协会所需资料,要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

5.对协会各项活动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进行记录和总结等。

第四节 会员

一、入会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利益。

2、对辩论有着浓厚的兴趣与爱好,有较强的思维表达能力和较广的知识面,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会员必须对协会的各项工作充满热情,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在不影响理论学习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会员的权利

1、享有社团联规定的所有权利。

2、享有本章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提出加入或退出辩论协会的自主权。

4、有优先参加组队参加的各种辩论赛的权利。

5、在辩论协会会议及活动中有建议权、发言权。

6、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的权利。

7、有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的权利。

8、享有对协会理事和会员的监督权,特别是对财务的监督。

三、会员的义务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纪法规、校规和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4、积极参与本协会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5、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时刻以本协会的发展为己任,认真完成组织或团队分配的任务。

6、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利益。

7、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

8、正式会员由辩协统一发放证件,证件中作辩协会员的身份证明,不作它用。

第三章 协会管理

第一节 人事管理

一、各部门依照理事组的决定进行招新;

二、协会各部门可招干事3-5名,各部门所招人员须向秘书部备案;

三、协会会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报名申请进入本协会各部门。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如有异议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动;

四、协会理事组开会具体时间适情况而定,会议内容为协会近期工作总结和规划。

第二节 经费管理

一、本组织经费收入依照本组织宗旨,全部用于组织的各项活动。本组织对经费实行公开化,规范化,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二、会员每学年交纳会费十五元,作为协会经费用于协会日常活动开支;

三、协会经费由后勤部管理负责,团委监督;

四、主管财务的人员要一一登记好各项开支的日期、经手人员等;

五、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犯有错误的干部及会员,将上报团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协会的经费开支按每学期两次,由团委、指导老师审核。

第三节 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初制定好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各部门要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的会员大会。日常工作中必须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的会议;

四、各职能部门会议由会长主持召开,每两周一次,讨论协会近期工作任务与方向,制定工作方案;

五、成员到会及参与活动情况由各部长严格管理,对无故不到三次者,视自动退出本组织处理。

第四章 奖惩制度

一、评优制度:凡在各种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好成绩的会员,适当给予院团委颁发的优秀会员奖励。

二、惩罚制度:对于故意违反组织制度的协会干部应当从严处理,撤消其职务;

三、对于多次违反组织制度的会员应给予纪律处罚,并取消其个人该年的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注销其会员资格;

四、凡违背本协会章程,行为有损本协会宗旨和声誉的,予以除名。

四川教育学院辩论协会

7.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篇七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简称“安旅协”。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安徽旅游职业学院院党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旅游系在校同学以及其他系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高全院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水平。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以“扩大学生旅游专业理论知识范围、拓展学生旅游视野、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

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第五条 协会接受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孙小宏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协会会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第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办公室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二条 协会社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第十三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公关部、编辑部、常务办公室(秘书处)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公关部

1、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4、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5、实行长效管理,与学生家长建立长期的反馈机制。

6、开展法律基础讲座,向同学普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知识。

7、确保与协会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合法性。

8、保障勤工俭学同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编辑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协会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四)常务办公室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协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负责本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协会会员档案的管理。

3、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

4、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旅游系的同学为主,面向全院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有志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协会

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7、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对协会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协会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对不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有意扰乱协会正常工作组织、损害协会名誉的给予惩罚。

3、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协会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协会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二十五条 协会活动:

1、协会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协会部登记协会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协会部核准并备案。

2、注册协会需每学期向旅游系办公室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4、定期组织放映有意义的影片和讲座。

5、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第五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 学生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协会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协会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社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8.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八

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 程

★ 会 长 会 议 ★

目 录

第一章

总纲 ………………………

01 第二章

组织 ………………………

02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会员 ……………………… 会长 ……………………… 会员大会 ………………… 纪律与奖惩 ……………… 会旗、会徽 ……………… 附则 ………………………

03 04 06 07 09 09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弘扬志愿者精神,规范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秩序,更好地发展志愿者事业,根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相关规定及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协会正式名称为: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The Youth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SIA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SIAS Volunteers, 以下称“本会”),简称“西亚斯志愿者协会”、“校青协”。第三条

本会隶属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是由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生发起组成并运行之非营利性群众组织。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规章制度,恪守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之志愿者精神为总纲领,以弘扬社会风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凡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热心公益事业,认同志愿者精神,愿以毕生精力投身志愿者服务,认同本会章程,服从本会领导者,得按规定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许可后成为本会会员。会员入会办法另定之。第十二条

会员有下述之权利:

一、在本会会员大会及例行会议中有发言权、质询权、提案权及表决权;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

三、在受本会指派进行或自发进行之志愿者活动中,有受本会支持之权;

四、有向本会提出组织兴革建议或投诉之权;

五、有向本会提出质询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之权;

六、因致力于志愿者事业而罹受困苦之会员或志愿者,本会应予以最大限度之帮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除处罚外,本会任何人等无权剥夺任何会员上述之任何权利。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述之义务:

一、宣扬志愿者精神,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仅可连任一届。会长、副会长之任期至次届会长副会长选出之日止。第十九条

会长总领本会事务,为本会及会员大会之领导,本会外事活动之全权代表,对章程负责。副会长辅佐配合会长之工作。第二十条

会长于任期内缺位时,经校团委批准,由一副会长顺位代理会长之职。若所余任期多于二个月者,得于一周内报请校团委任命会长补足所余任期;若否,则由代理会长任职至本届任期末。

第五章

会员大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月召开一次。由会长会议负责召集之。第二十二条

会长会议为会员大会之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于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务并对其负责。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志愿者及各学院分青协会员代表构成。分青协会员代表确定办法由分青协自定之。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臵轮值主席二人,由部长级干部轮换任职,负责每次会

第六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

凡本会会员及其他志愿者,能积极投身于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遵守本会纪律,较好完成本职工作者,得依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定之。第三十一条

会员有下述行为之一者,是为违反本会之纪律,应受处罚:

一、违反本会之章程、纪律、决策,不服从本会之领导者;

二、损害本会之声誉者;

三、在会内结党营私致使本会团结之破坏的个人或集体;

四、恶意攻讦本会致志愿者事业之损害者;

五、消极怠工者;

六、违法、犯罪及违犯校规校纪或其他规定之本会会员,除相关部门给予制裁外,本会亦给予相应之惩处。第三十二条

会员违反纪律之行为,分别依情节之轻重予以下述之惩处:

一、警告处分;

二、记过处分,并一定期限内剥夺会员权利;

三、开除会籍处分。

凡本会会员违纪者,若非错误严重,首次给予警告处分,再犯者给予记过处分,以此类推。

字“SIAS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第三十九条

本会会徽图案描述如下:

标志之整体构图为心型,象征英文“青年”首字母Y;图案中央为和平鸽与手之结合。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之群体奉献爱心,伸出友爱之手,面向世界、奔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之主题。第四十条

会旗、会徽为本会之标识及志愿者之象征,全体志愿者应爱护之并以之为荣。侮辱、无故污损会旗、会徽者,属违纪行为。应于每次志愿者活动中主动展现会旗、会徽或其标志性图案。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之权,属于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属于会长会议。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之修改应依下述程序为之:

一、由会员大会与会四分之一会员提议,与会三分之二会员同意得修改之;

二、由会长会议之决议,拟定章程修正案,提请会员大会讨论,经与会会员四分之三同意得修改之。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青年志愿者

协会

2014年11月15日印

9.九江学院微博协会章程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九江学院微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共青团九江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接受新浪微博的指导,并加入新浪在校实习生体系。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协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服务九院师生、沟通同学情谊、分享校园精彩为宗旨。第三条 协会主要任务

(一)协会成立新闻采编小组,并和九江学院校媒合作,每日采集有关九江学院的新鲜事,用图文的形式发到微博上,让师生了解九江学院的资讯。

(二)联络九江学院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引导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宣传和记录活动过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在九江学院内其它学生团体组织的讲座、会议中,通过与学生团体和微博运营商沟通,在会场中加入微博互动大屏幕,通过现场参与者发送特定的微博,实现会场情况的大众性实时直播以及会场内外的及时沟通;

(四)作为联系九江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与微博运营商的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生团体协助进行微博认证,增强九江学院学生团体在微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发动九江学院学生微博用户参加微博运营商发起的线下活动,在微博运营商发起的比赛中承担九江学院分赛区的组织工作;

(五)通过微博发起或帮助其它协会发起各类线下公益活动;

(六)关注并收集九江学院学生、学生团体以及教工、教工团体通过微博发表的精彩言论;每年整理制作一本《九院微语录》;

(七)定期在三食堂广场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

(八)带领会员利用新媒体并对新媒体学术进行初步的研究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

(九)及时对外沟通,宣传和维护九江学院和九江学院学生团体在网络新媒体上的声誉。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会长负责制。

第五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会长受会员大会监督,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六条 协会设秘书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四大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

秘书部负责管理会员信息,组织会员交流,发放协会通知,召集会员大会,保管协会财物,审核报销经费,公开财务细节,统筹协会各部事务。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络活动,协助组织部组织协会活动。组织部负责以协会名义联系和吸纳新会员,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活动形式不限,但要求参与活动者发送与活动有关的微博。

宣传部负责辅佐会长管理协会微博,编辑包括《九院微语录》在内的协会刊物,记录并发布协会活动信息,收集和宣传校内各种活动信息,以及通过互联网搜集协会所需的专项信息。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九江学院在校学生,拥有微博帐号,并能遵守协会章程,即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第八条 入会、退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经组织部审查通过,即可入会,会员资料由秘书部保管;

(二)自愿退会:应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由秘书部备案并通报全体会员;

(三)中止会员资格: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由秘书部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三)执行协会决议;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在会员大会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协会活动通知的主动推送;

(四)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拥有自由退会权。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秘书部。会员连续两月不参加会员大会者,视为自动退会。第四章 会员大会、部长与会长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如会长召集、所有部长联名或者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这三种情形之一,可提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协会会长、各部部长组成。会员大会的议程须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于开会前一星期发布。无论是否协会会员,均可旁听会员大会。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的投票为匿名投票。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协会章程;

(2)监督协会章程的落实;

(3)对协会大事进行商讨和表决;

(4)选举会长;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执行。协会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协会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校团委社团联合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协会正式成立后执行。协会章程的解释权归会员大会。-6-

10.XXX学院象棋协会章程 篇十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象棋协会是广大象棋爱好者,它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它是在团委的关怀下社团部组织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继承和发扬象棋文化,发挥象棋爱好者的特长,丰富校园生活,提高我校同学的综合素质,锻炼和提高各位同学个方面的能力。

第三条

本协会广泛团结,有志于象棋发展的社会团体,个人与其进行交流,互相学习,以推动象棋协会的不断发展。

第二章

第四条

象棋协会每年组织两次较大的比赛。

第五条

除以上比赛外,还将邀请社会团体、外校、个人进行交流。

第三章 协会机构组成

第六条

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处理本会的各项工作。本会各专项委员会是本会的专门性工作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

第四章

第八条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热爱象棋事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会会员管理机构按规定条件审查批准,即为会员。

(二)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的,经审查批准,即为团体会员。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

(三)对协会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四)介绍和推荐新会员。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接受并努力完成学会委托的任务;

(三)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学员退会自由,但须书面告知学会会员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学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不交纳会费者,即视为自行退会。

第五章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一年。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召集,经民主协商推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了以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理事会成员。第十五条

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理事会会议一般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职权是:

(一)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职权是

(一)负责领导协会日常工作;

(二)制定协会工作计划;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

(四)领导协会各专门机构开展活动;

(五)召开协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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