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2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篇一

施工升降机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人、货垂直运输机械。自从1973年第一台国产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生产以来,历经30多年的发展,国产升降机在结构形式、功能用途、性能质量、安全装置等多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

施工升降机主要用于城市高层和超高层的各类建筑中,因为这样的建筑高度对于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来完成作业是十分困难的。近些年来建筑的高度也不断增加,架 设高度大于200m的施工升降机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施工升降机架设高度达400米,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SC40型超高施工升降 机架设高度达325米,南京金鹰国际商城工程的施工升降机架设高度达300米,上海森茂国际大厦的施工升降机架高度达250米,北京电视台施工升降机架设 高度达286米。建筑施工升降机除应用在高层建筑中还可以应用在大桥的建设中,例如上海宝达公司研制的SCQ150π150型倾斜式施工升降机就解决了倾 斜式建筑物的施工题。除此之外,它还可以应用在大型化工厂冷却塔、发电厂的烟囱,电视广播塔以及煤矿等多个位置。施工升降机已成为各行业建筑中一种必不可 少的建筑机械。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一章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概况

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四、拟建设地点

五、项目性质

六、建设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七、建设期

第二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节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第四节 项目资金申请额度

一、拟申请资金额度及用途

二、项目成果所处阶段

三、项目所处支持领域

第五节 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 项目法人基本情况及建设优势

第一节 项目法人企业概况

一、所有制性质

二、主营业务

第二节 项目法人企业经营情况概况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等)

二、银行信用等级

第三节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第四节 项目法人企业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五节 项目建设优势

第三章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产业关联度分析

第一节 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

一、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技术国内外现状

二、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技术当前发展趋势

三、项目技术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四、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结论

第二节 产业关联度分析

第三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市场前景分析与预测

第四章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的技术基础

第一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技术来源及知识产权

第二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技术研究现状

一、开发进度

二、中试情况

三、鉴定年限

第三节 技术工艺

一、技术工艺特点

二、与现有技术工艺的比较优势

第四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第五章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建设条件

第一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的建设条件

第二节 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第六章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建设方案

第一节 产品方案

第二节 项目产能规模与建设内容

第三节 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

第四节 设备选型

第五节 建设地点

第六节 厂房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第一节 施工升降机生产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第二节 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第八章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 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分析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 环境影响结论

第九章 资源利用与节能措施

第一节 资源利用分析

第二节 水资源利用分析

第三节 电能源利用分析

第四节 节能措施分析

第五节 水资源节约措施

第六节 电能源节约措施

第十章 项目实施进度方案

第一节 建设期

第二节 建设阶段安排表

第三节 建设期管理

第十一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设置因素分析

二、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 人力资源配置

一、人力资源配置因素分析

二、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与劳动定员

三、人员培训制度

第十二章 投资方案

第一节 项目总投资规模

一、固定资产投资

二、流动资产投资

第二节 投资使用方案

第三节 资金筹措方案

第四节 贷款偿还计划

第十三章 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第一节 内部收益率与投资回收期

第二节 投资利润率

第三节 项目经济指标表

第四节 盈亏平衡表

第五节 项目风险分析

第六节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二、经济效益

第十四章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2.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篇二

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它处于企业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血液。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总体发展。目前, 施工企业普遍采用调动项目负责人积极性的分权制, 即组建相对独立的项目经理部对中标项目实施经营管理。这样, 单个项目的管理问题解决了, 但对整个公司的资金管理却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首先是引起资金分散, 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其次, 资金管理水平低、使用效益差, 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另外, 由于不能有效的及时的调度资金, 就会制约企业总部投资权的行使和融资功能的增强, 从而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资金分散, 流动性差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分布点多、面广、线长, 分支机构分布省内外, 甚至世界各地。大部分施工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与内部多级法人资金分散占用的矛盾突出, 使用效率低下。下属公司多头开户, 资金闲置, 沉淀严重;有的下属公司却为筹集急需的小额资金而为难, 总公司又拿不出钱来调剂下属公司的资金短缺, 导致银行贷款余额居高不下, 财务费用有增无减。有的总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往来款项拖欠严重, 总公司难于清欠。还有的施工企业内部单位, 当经营状况好的时候, 自行其是, 总想摆脱公司总部的监督、控制, 当经营状况恶化时, 又回过头来寻求公司总部资金的支持, 过度依赖总公司。

2、资金管理水平低、使用效益差

企业各项费用的实际开支虽然制约于计划控制, 但又未能达到实际有效的控制, 致使各项费用的超计划支出时有发生, 影响了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其客观原因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有许多意想不到但又必须支出的项目, 增加了各项费用的实际支出数;主观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没有切实有效地抓好计划控制这一关键环节。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购买固定资产超过了企业资金承受能力。企业迫于竞争和谋求自身的生存发展, 特别是在承揽一些“高、难、精”的工程项目时, 必须要具备精良先进的专项设备才能满足施工要求。为了揽到业务, 企业不得不动用“家底”, 或向银行借款购置专项设备。二是加大了管理费开支计划。由于承揽工程项目繁杂, 点多线长, 遍地开花, 新开工一个点、一条线, 众多人马即投入追踪信息, 投标揽活, 开工典礼, 加大了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计划。三是银行账户多, 资金分散。由于点多线长, 上一个队伍就必须开一个银行账户, 有的甚至一个单位多头开户, 致使资金分散沉淀, 造成浪费。四是备用金管理不善。备用金管理作为资金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往往被人们忽视, 有的单位甚至不把它纳入资金管理的范畴, 致使备用金余额日益增长, 有的个人借款甚至达几十万元, 从而造成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3、内部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 增加财务风险的可能性

由于资本金不足引起的资金周转困难在建筑施工企业普遍的存在, 形成集团公司款链, 即集团公司向银行贷款, 二级单位或工程项目向集团公司贷款, 甚至依靠借新债换旧债来维护生产经营。内部贷款不规范, 集团公司对项目贷款难与否, 既不能借鉴商业银行的程序审批, 主要由主管领导根据项目需要审批, 又不能履行担保责任, 项目最后严重亏损则形成不良贷款, 损失只能由集团公司承担。同时, 由于内部控制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和项目分散等客观条件的影响, 资金集中管理很难实现, 个别项目仅是名义上的集中, 集团公司也很难实施有效地风险监控。

4、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 削弱了监控力度

目前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分、子公司进行的, 由于利益关系和权限, 分、子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控制力比较薄弱, 项目资金管理还停留在一支笔的观念上, 即项目经理一个人说了算, 缺乏集体决策、上报审批及备案制度。资金的流向与控制就会脱节, 不能及时掌握财务资金变动情况, 资金出大于收, 资金责任与财务风险就会增大, 严重时会引起相关经济责任。集团公司的监督不到位, 不容易在事前发现问题。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处于从属地位, , 如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常常只能按照领导的意图办, 从而造成了“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 会计核算跟着领导走”的现象。

二、加强建筑企业分散施工项目资金管理

1、建立统一的结算中心, 进行资金的统一管理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广泛运用, 施工企业可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对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作用。资金管理高度集中, 一切现金收付活动都必须集中在项目部。项目部的财务部门通过集中统一报账来实现财务资金集中管理与有效控制。采取机构、人员、制度、资金、核算五个统一。“机构统一”指各施工处设立的财务经办人有项目部财务部门统一设立、统一培训;“人员统一”指各施工处财务经办人服从项目部财务部门业务管理;“制度统一”指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统一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施工处必须遵守落实;“资金统一”指所有资金由项目部财务部门一个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核算统一”指统一监督、统一报账、统一收支, 并且拨付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各施工处临时使用。

2、强化预算管理是管好用好资金的必要手段

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 有效的资金预算管理能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现金预算和现金流转预算的编制, 使企业对预算期的现金流转情况有一个全面、详细地了解, 更能合理安排资金。例如福田公司的资金管理, 非常注重资金的预算管理, 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包括现金流预算、资金占用预算、资金需求和补充预算、融资和财务费用预算, 各种预算通过上下反复审核, 最终提交公司决策层审定, 审定的预算一经下发, 各单位必须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 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 这样, 使筹融资有计划, 资金使用能控制。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预算管理要与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 现金流出控制以成本费用控制为基础, 现金流入控制以收工程款为基础。只有通过控制现金流量才能确保资金的回笼及成本费用的合理支出。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必须充分发挥资金结算中心的功能, 使资金高度集中管理, 形成资金合力, 保证施工生产等资金的合理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风险。

3、进行有效考核和监督, 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首先要采取“会计委派制”, 以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其次, 会内部审计控制的作用, 强化全方位控制。最后, 建立财务内部信息管理系统, 以科技手段保证资金安全。

企业资金预算或资金计划下达后, 必须加强考核和监督, 才能使预算或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并取得效益。对于资金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和办法, 如工程款回收率、资金上交、资金使用、偿还内部贷款、资金集中度等都要有具体的要求, 并尽可能量化。资金的监督主要包括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两个方面, 重点是对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变化、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 并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价。

市场经济的残酷性, 要求我国的施工企业必须加强资金管理, 企业从领导到群众都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企业强化管理、增强实力, 提高社会信誉与社会效应的重要性。

总之, 财务管理要以资金管理为核心,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 要增强其造血功能, 加快血液的流动性, 减少资金占用量;要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充分利用自有资金, 降低资产负债率;要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提高变现能力, 增加自有资金拥有量, 控制坏账损失;要重视货币的时间价值, 关注资金成本, 降低财务费用;要加强对资金的控制, 使之合规合法有效;要保证施工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为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出成绩, 紧紧围绕资金管理创利润才是唯一的出路。

参考文献

[1]、苟伯让.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

[2]、王佛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J].建设科技, 2006 (, 10) .

3.施工企业项目资金监管的探讨 篇三

【关键词】施工企业;项目资金;监管探讨

资金是施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資源,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随着施工市场竞争加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现象,如承接工程需要缴纳保证金,办理各类保函等都需要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金紧张问题越来越突出。工程建设需要有较雄厚的资金作为保障,资金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现状与问题

施工企业受其生产经营特征的影响,资金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及缺陷:

1.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工程所在地开立了银行结算账户,使得企业资金异常分散。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项目部申报工程量审核后,将资金款直接拨付到项目部银行账户。项目部资金在没有实际支出之前,出现项目资金大量闲置,沉淀在项目部银行账户,企业无法对资金进行有效利用。

2.资金缺乏监督管理,可能产生较大经营风险。施工企业项目部单独核算,自收自支,其经营权、财权相对独立于企业总部,造成企业总部与项目部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总部对于项目部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尤其是资金信息不能实施动态掌握,缺乏对资金实时监督,经营风险加大。

3.由于施工企业项目部相对独立,各项目部之间资金缺乏调剂,存在有的工程因无预付款或资金拨付滞后,收不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时又得不到企业总部及时支持,影响工程正常开展。

4.施工企业会出现整体资金充裕,局部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造成了企业整体财务费用支出高。一方面项目部存在大量资金闲置,长时间滞留在各项目部银行账户;另一方面施工企业随着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经营资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越来越多,不得不支付高额贷款利息,存贷利差损失大,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

5.没有完善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或虽有制度但可操作性差。资金流动不合理,容易出现腐败现象;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了资金流动积极性发挥。

6.分散资金不能形成整体优势,企业集团规模优势和竞争力受到削弱,难以有效实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资金分散管理虽然能使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积极性,但相应带来是企业整体资金风险和成本增加,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是企业管理发展趋势。

1.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为保证施工企业项目部资金及时归集与合理使用,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资金授权、审批、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范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加强资金活动集中归口管理,发挥企业整体资金高效、安全使用。资金集中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制定科学合理、执行有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落实。

2.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与手段,实现信息及时沟通。通过建立企业资金管理网络平台,充分利用财务管理软件和银行系统网络技术优势,积极推广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在资金管理中的应用,使资金信息能够全面及时传达到企业管理层,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升企业总部的控制力。项目部资金支付实行网上申报制度,严格工程资金授权审批,项目部资金先审批后支付。企业对每项结算业务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项目资金收支预算管理。预算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既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又要留有余地,满足应急项目和临时任务的资金需要。严格按照预算来控制资金的流动。对项目部资金收支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可有效控制运营环节各项费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及时准确资金收支计划,便于公司对资金宏观调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企业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的依据。

4.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对资金进行集中调剂。施工企业在总部开立银行账户设立资金池,通过银行系统实施资金的集中归集,将分散在项目部账户的沉淀资金纳入资金池,改变资金分散难以有效利用状况。项目部资金短缺时,向企业总部申请划拨资金进行补充,以闲置补短缺,以有余补不足。企业总部根据各项目部的预算及运行情况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及时调剂,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5.核定项目部最低资金占用限额。结合项目部申报的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在保证项目部正常运营所必需的资金额的基础上,核定项目部可使用资金额度,把项目部银行账户沉淀的多余资金及时归集到企业资金池,避免项目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速资金周转。

6.建立有效资金集中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为促进资金集中管理顺利进行,企业要有明确奖励激励政策,利用奖励激励政策,与必要惩处制度结合,吸引项目部对资金预算编制和资金归集的积极性,使项目部个体目标与企业整体目标相一致。对占用企业资金的项目部,核算其占用资金的利息,作为项目部经营成本。制定资金集中管理考核指标,直接与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加大资金上缴在企业内部绩效评价中权重,引导项目资金的归集,更好激发项目部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三、结束语

施工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有利于实现企业成本最低化与利润最大化目标,可以提升企业对项目部资金管理及调度能力,从而形成资金合力,提高资金的收益,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同时,增强了企业整体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达到资金运用的规模效应,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目标。

参考文献:

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篇四

合作社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

五、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资金收支审计。

九、监督委员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5.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第二章 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支付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 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第五条 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房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七条 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八条 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九条 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条 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第四章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第十二条 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

第十三条 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第十四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发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发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第五章 项目资金检查与分析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6.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折旧、维简基金、税后留利、集体企业(或私人承包、租赁)占用资产的折旧、上级补助、安全费用、长期借款、计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支出以及有特定来源的其他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资金等,具体包括:

(一)维简资金由固定资产折旧费、井巷工程基金及按吨煤提取的维简费三部分组成,是维持企业在现有规模基础上正常持续生产的专项资金。

(二)税后留利资金为企业按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后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及向少数股东分红后的留利资金。

(三)集体企业等占用国有资产的折旧费是公司所属各单位创办集体企业等单位占用公司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

(四)上级补助资金是指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

(五)长期借款资金是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向银行举债的专项资金,该资金需根据投资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可研,且长期借款资金到位后方可使用。

(六)安全费用是指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按吨煤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

(七)计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支出是指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计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支出,主要用于井上下质量达标工程项目。

(八)其他资金,主要是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有特定的来源的资金及个人集资款,创收收入中可用于资本性支出的资金等。

第二条专项资金项目的统一计划管理

(一)专项资金统一计划管理按照:“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统一计划,专项实施;统筹使用,分级把关;集中管理,确保重点”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发展保重点”的思路,全公司全额集中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维持各单位简单再生产,确保企业的正常安全生产、经营和稳定,并对有发展前景的规划项目进行投资扩大再生产。煤电公司的基建长期借款及国债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基建、技改建设程序和国债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进行管理。

(三)煤电公司所属各单位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工程、设备的更新、购建一律纳入严格的预算计划管理,严禁计划外工程和设备。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及时地向公司报审专项工程资金建议计划,经煤电公司会审和综合平衡资金后,由规划发展部批复和下达正式专项工程资金计划,作为各单位和建设部门购建、验收、拔款和年终资金决算的依据。

(四)属已改制的部分非煤产业或集体经济单位占用煤电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上交资产占用费,煤电公司管理固定资产的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取

折旧,并相应安排其设备更新等事宜,列入煤电公司专项资金计划;该单位产权明晰的自有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自提自用”,煤电公司不予集中管理,但必须报列专项资金计划,并纳入煤电公司统一计划管理。

(五)煤电公司专项资金计划必须报集团公司计划部门审核备案,纳入集团公司的整体统一计划管理。

(六)计划内项目(工程、设备)的概念

计划内项目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以平禹煤电公司正式文件下达的“基建、技改”、“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维简、折旧)”、“井上、下质量标准化”项目。

(2)以规划发展部正式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中的资金项目。

除此之外的任何工程项目均为计划外项目。

(七)各业主单位每月24日前必须报工程进度表,月度终了按规定编报“在建工程”财务进度报表,报规划发展部和财务部。规划发展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中间月份进行抽查验收;财务部按月依专项资金计划和验收的财务结算进度划拨工程进度款。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属基本建设投资(拟利用国债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等)重大技改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由规划发展部、财务部等有关业务处室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等共同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论证工作,报主管领导组织论证后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立项,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设、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投资估算及技术经济评价工作;由环保中心负责项目的环评委托及报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融资、筹资。项目的立项报批由规划发展部门负责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相关处室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报批。

第四条其他小型安全、生产、发展及集体福利费项目由各业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按照专项资金统一计划管理原则来申请专项资金项目,并上报规划发展部,由规划发展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并由主管领导确定规模、标准(其中较大项目要通过项目的立项论证程序,进入集团公司项目库备案),再经总经理及其办公会审定后立项。

第五条取得立项的计划项目由规划发展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予以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或批准。

第六条规划发展部会同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项目立项管理实行动态检查,未经正规程序立项发生的资金项目均按计划外项目论处,将根据《平煤集团公司经济责任追究办法》及《平煤集团公司对违反财经纪律处罚的暂行规定》(平煤[2006]386号)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七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建设工程市场准入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下达计划的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要设专职或兼职项目负责人。根据《平煤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3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10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必须进行工程招标来选择施工、设计、监理

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煤电公司、集团公司内部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承担工程建设的能力。

第八条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由规划发展部统一组织纪委、财务部、审计处等有关处室和项目业主单位,并邀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参加主持进行。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开工、竣工报告制度,项目业主单位提前一周将开工报告报规划发展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时向集团公司、市政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批复;3000万元限额以上的重大基建、技改类项目由基建部负责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行文办理开工报告批复。项目完成依照管理权限经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后,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验收竣工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一律按计划外工程论处。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前,业主单位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采取终身追究制。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一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单位首先自检自评,自检工作完成后,填写报验单报项目业主单位;若委托监理的由监理机构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填写报验单报业主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组织规划发展部、设计、施工、质监、环保、安全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业主单位预验收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施工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准投入使用,重大项目或特殊工程、基建、技改等按国家规定程序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中小项目除外)的中间进度验收及进度款的拨付;原则上按月进行进度验收并结算工程进度款,每月28日前由煤电公司主管部门或业主组织规划发展部、质量监督站、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验收,由业主或建设单位填报工程进度,相关的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签字,上报规划发展部审核盖章,报财务部门支付进度工程款,未经规划发展部审核签章,财务部门不得拨付任何款项,年终不予决算。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管理。项目业主单位对工程直接负责现场管理,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业主单位工地代表与监理人员做好每一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的记录与签证工作。由于地质原因或其它原因,工程内容有较大变更的,由监理机构报业主单位及煤电公司主管领导、主管处室同意,并委托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或重新设计。规划发展部会同业务处室定期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文件和档案。归档管理要求: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汇总归档,对列

入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作,要接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四)工程档案应随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归类,要求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五)各参建单位有专人负责档案整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签字。

(六)对文档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概预算管理

(一)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其标底由业主单位直接编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或人员)编制,报规划发展部审核,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并做为工程付款依据。其它工程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经业主单位初审、规划发展部审批后作为付款依据。审定后的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下达的资金计划,若突破计划,必须经规划发展部、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并调整计划下达后方可实施。

(二)在开工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预算编制人员编制工程施工预算,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及预算员资质章报业主单位进行初审、再报公司审批。

(三)煤电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的预算报规划发展部审批。

(四)工程造价的增减,由规划发展部会同项目业主根据现场情况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后确定。

(五)预算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业道德准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7.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施工企业项目,资金运用,管控

如果说企业内部的项目组织机构是企业构建体系中的细胞,那项目资金管理则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血液,是财务管理的集中表现。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资金管理的好坏不仅是衡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施工项目资金紧缺的现状分析

1. 1经营成本过大,垫资经营风险加大

为了得到更多的开发任务,很多企业从工程信息的取得到中标签订合同,跟踪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大额的经营成本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沉重负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自身的议价能力不够强,粗放式管理造成投资收益率不够高。工程项目一般实施周期很长,从进场到验收跨度达3年,施工合同大多约定至完工按90% 支付,工程验收后支付验收款5% ,2年质保期到后支付5% ,项目合同金额多则几十亿元,少则几千万元,垫资压力巨大。

1. 2过程管理环节薄弱,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项目自身资金管理水平不高,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与各项费用开支计划、资金用度分析与工程进度实际需求滞后, 项目部经费执行情况与经费下达指标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计划的可操作性差,形成计划与实际严重脱节,使企业的资金管理变得盲目,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

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 1在项目进场阶段,业主拨付的预付款没有好好用来启动项目运行,使其尽快形成生产规模,发挥预付款的作用,而是用部分预付款交纳各种保证金,占用了大量的生产资金。2没有根据结算周期编制资金筹集及使用计划,也没留有后备资金以应付突发情况,应制订详细的财务收支计划、规章制度和资金管理近期计划。3各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量统计不及时,归口在资金管理部门信息反映滞后,造成周转资金不到位。4工程验工计价后应及时向业主要求拨付结算款,最大限度争取资金到位,避免因资金链问题,向上级部门借款或者贷款,增大项目成本支出。5随意报销临时开支的某项管理费用,加大非生产性开支,不严格控制大额报销,不实行上级审批制度; 备用金管理不善,长期挂支款项,有的个人不按时归还或者报销借款,挪作他用,大量的备用金余额造成项目资金紧张。

1. 3“双清” 工作不到位,致使拖欠资金环环相扣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到期保证金,施工项目完成初验或者全部验收合格还未收回的质保金、各种从结算款中扣留的款项,已完工未结算的存货金额未实现消化,没有积极去争取收回或者验回,导致无法发放劳务工工费、职工工资、材料供应商材料款以及应该上交公司的资金款等。

2加强施工企业资金运用及管控的有效措施

2. 1更新投标理念,选准项目确保效益最大化

必须抓好投标源头这一关,必须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测算投标收益,不光单单只是为了某项目中标,对于企业来说, 盈利才是最终目的。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发挥企业的优势,从源头加强控制,科学合理地筛选投标项目,而不是饥不择食,不分良莠,有项目就跟踪,见标就投。坚持亏损标不投,高保证金标不投,坚持履约保函投标,最大限度保证项目正向现金流。

2.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

强有力的资金管理措施,是对项目资金有序化、健康化、正流量化的保障,项目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 1) 资金集中管理原则。公司对资金活动实施有效控制,项目部必须服从公司关于资金调配的管理。将项目部独立享有工程收支和形成经营性债权债务及清偿的权力,通过一定的分界,改由公司直接控制,这种控制,是资金流、审批流、结算流和风险与收益的集中。施工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改革传统的分散管理模式,运用现代计算机软件系统,借助网络平台,利用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等手段,实现资金集中统一,包括资金计划、收支控制、资金调剂、动态分析等的系统化管理体系。项目部应对各项经公司审批核定后的计划严格执行,严控资金使用和成本费用支出。

( 2) 资金预算管理原则。“计划管理、上级审批、严格执行”,项目部按月编制资金分析,资金使用计划,由项目部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别编制计划书,交由财务部汇总整理, 经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上级部门, 本计划应随同项目的月度经费预算一同上报,经公司审批后批复给项目部执行。各部门的资金计划,应相互提供有关数字和说明,应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各自负责。如有意外和重大事件发生,应启动临时预案或者例外申请程序,及时妥当处理突发事件。

( 3) 资金筹集与调剂管理原则。项目在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时,向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应贯彻资金成本理念,按内部借款利息征收借款利息,同时应缴纳相应保证金作为到期不还借款的扣款措施。相反,对于项目管理得当,项目资金充裕者,向公司提供资金流量支持的,应给予适当奖励。

( 4) 资金支付管理原则。“三重一大联签制度、资金逐级审批制度、以收入定支出制度、不合规的拒绝支付制度”,对外拨款应严格按照拨付程序,超支付比例、超合同金额、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善、结算依据不明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2. 3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

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对已完工的工程验工计价和回收各种款项。项目部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 并指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和办法。

3结论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就必须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而有效管控项目资金就为项目盈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结合自身资金管理的现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努力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处于可控状态,优化资金结构,盘活沉淀资金, 加大监控力度,规避资金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陶光.施工企业资金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研究[J].交通财会,2015(7):35-38.

[2]芦兵兵.公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探讨[J].当代会计,2015(6):19-20.

[3]张颖新,胡可,朱光杰.新会计准则下加强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若干思考[J].中国市场,2015(20):135-136.

8.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问题研究 篇八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资金管理

工程总承包是指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与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相比,总承包模式具有降低业主风险、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工程造价的优势,特别是在投资规模大、专业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的大型工业投资项目中,这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所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建筑市场的主流承包模式,在众多工业工程领域被广泛应用。资金是工程项目正常建设的基本保证,对资金的管理是提高项目资金周转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因此成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难点

目前,工程总承包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基本表现在资金的预算和结算管理上,以保证工程项目资金供应,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为主要管理目标。但是,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运用范围的不断扩展,如何控制资金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项目管理者的关注。

由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合同价格固定、工程估价较难的特点,在对其资金管理活动中往往存在以下难点:

1.项目开始前工作量难以准确预计,造成资金需求预测困难。

2.资金筹集方式单一,总承包商融资能力有待提高。

3.对合同中资金结算相关条款不够关注,资金结算方式单一。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需求预测与融资决策

工程总承包项目货币资金需求的预测和决策是总承包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首要步骤,企业通过该项活动提前安排融资计划,避免资金周转问题的发生。

1.工程总承包基本收支项目

总承包企业的现金流入主要为业主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对具体构成、金额、支付进度等做出详细约定,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一般不进行调整。主要的现金流入项目包括:设备销售款、建安工程款、勘察设计费、项目管理等其他费用以及闲置资金投资收益。

与项目资金流入相对应,工程总承包项目支出也可大体按照上述业务类别进行预测,包括了设备采购费用、建安工程分包费用、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支出、相关税费以及财务费用与手续费。不同的是资金流入金额基本固定,而资金流出金额需根据业务计划进行推算,也是项目费用控制的目标。

2.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决策

在理想状态下,总承包企业在每次收取项目业主工程款之后再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相应款项,不存在为项目建设垫付资金的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十分罕见,总包企业收取工程款的进度与付款进度往往存在差异,同时受合同各方现金流状况、工程结算手续等因素影响,资金的收支与合同计划可能并不一致。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总承包企业需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并采用合适的融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在出现突发资金周转困难时,能通过有效的渠道快速获取资金。

总承包企业可将整个项目周期划分成若干阶段,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收付项目与工程计划进度,通过比较主要现金流入及流出情况,测算出每一时间段现金流的盈余或短缺金额。目前总承包企业常用的外部融资渠道与方式有:银行信贷资金、其它金融机构资金、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和组建总承包联合体。对于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来说,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可以融通大量自由外汇资金和工程所在国货币及第三国货币,使资金的借、用、还一致,减少汇率风险,例如利用政府间双边贷款、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融资、利用国际租赁市场融资等。所以总承包企业想要参与更多的国际竞争,就必须在利用好国内资金的同时,面向国际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和掌握国际融资这门技巧。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结算管理

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的单位众多,关系复杂,总承包商需在与供应商、分包商、业主单位间资金结算的过程中积极筹划,以处于较为有利地位。

1.建立内部结算中心制度,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由于工程项目部常常远离总承包企业机构所在地,项目部经常被设置成为一个独立的核算机构。为了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实现企业资金的统一调度,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有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由企业本部统一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杜绝资金账外循环。

2.银行保函管理。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开具银行保函作为合同担保方式被广泛采用。第一,总承包企业应选择1—2家实力强大、信誉良好、保函经验丰富的银行作为固定的保函开立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二,建立一套保函开立审批程序,在与银行对相关条款进行谈判时,应尽可能利用银行授信额度,降低保函抵押金、压低保费,以减少资金占用。第三,建立保函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延期、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积极牵头应对业主保函索赔等。

3.结算资金回收管理。为了加快项目资金回笼,总承包企业在收款节点到来之前就应积极准备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整理好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签证等结算资料,组织监理和业主单位及时审验,按时结算。另外,总承包企业可考虑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加快资金周转。

4.对分包工程款的管控。一方面,在与工程分包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总承包企业应对分包商提请的工作量清单进行仔细复核,保证结算金额准确;另一方面,对拨付的施工进度款不能包而不管,对资金使用情况应进行监控。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措施

1.强化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视

在传统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资金管理主要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种理念已不能满足现代项目管理的需要。所有的项目参与者,特别是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都必须树立“项目资金管理价值创造”的核心价值观,将资金管理与控制工程整体造价结合起来,通过减少储备资金占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加速资金周转,来实现资金运行效果的最大化。

2.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实施规章制度

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体系实施的必备条件。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既要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个体特征,又要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相结合。

3.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水平及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项目资金管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密切相关,而工程项目中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又是决定资金管理绩效的关键因素。

资金管理人员作为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与操作人员,首先,要更新观念,将资金管理职能由事后记录与算账转变为事前预测、事中控制、预警与监控、事后分析等;其次,定期对参与资金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具体业务操作培训;最后,资金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特别是工程预决算、施工流程等相关知识,加强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沟通,贴近生产一线,及时了解项目运行状态。

4.加快总承包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总承包企业可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平台来实现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集中化管理。第一,选取合适的项目管理软件,并根据总承包企业特点进行二次开发,使资金管理贯穿于各业务流程,实现有效的财务监控。第二,强化资金管理信息化模块的构建,不断优化项目资金预算控制系统、项目资金结算控制系统、项目资金分析决策控制系统以及项目资金全过程跟踪预警系统几个最主要的系统功能。第三,完善工程项目全过程信息化建设,实现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推进工程项目多角度信息的共享、查询和分析等操作。

参考文献:

[1]王竹泉,逄咏梅,孙建强,国内外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会计研究,2007(2).

[2]李尚山,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硕士毕业论文,天津大学,2005.

[3]建市[2003]30号,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筑设计管理,总第109期.

[4]王伍仁,EPC工程总承包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5]汪世宏,陈勇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与总承包企业管理,2010年版.

[6]吴籽艳,油田企业物资供应系统资金管理体系改进研究,硕士毕业论文,中国石油大学,2011.

9.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和成效,根据《深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儒步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是指使用财政发展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扶贫资金以及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项目的安排要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使用范围可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户自我发展项目。

第三条扶贫项目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效益的原则。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充分征求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本村资源条件,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户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而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坚持民主公平公正。扶贫项目谋划确定,必须征得贫困户的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后公告公示。

第五条扶贫项目实施可采取合作经营、联户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家庭农场、以户为单位自主发展等扶贫模式。

第六条扶贫开发项目凡以承包、租赁、股份制、联户经营、专业合作社经营等不同形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必须由村民委员会与经营主体签订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协议,合同(协议)期限定为 3-5 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签定相关合同,如一方不愿意续签合同,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收回投入的扶贫资金,由村

民委员会另选扶贫项目,但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资金直接或变相发放到户。

第七条以入股分红形式实施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严格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分红,在分红时,叶潭镇政府及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和经营单位将资金缴到镇财政所,财政所按项目扶持对象名单将资金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严禁分红资金按全村人口平均分配、截留、挪用或代缴其他费用。

第八条扶贫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必须在县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以上的;(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于投入不大、技术要求不高的小型公益设施,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县扶贫办审查同意后,可采取村民自建形式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成立村民监督小组,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扶贫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扶贫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订立合同,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责任和违约处罚等条款。

第十条建立扶贫项目、扶贫对象公示制。当年实施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名单、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实施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投资、建设期限等情况应通过广播、电视台、公示栏等形式在县、乡镇、村进行公示并存档备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统一经营分户受益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以及在股份合作组织入股实施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参照工程类项目执行;精准到户由农户自行实施的项目,要在帮扶工作队和村两委指导下实施。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

更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统一实施或入股分红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建设不符合项目计划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对于由农户自行实施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完成后,由村民委员会、帮扶工作队组织初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镇纪委、财政所、驻村工作队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工程类的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实施单位申请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第十五条精准扶贫资金实行全额预拨制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构建规范、高效的项目监管体系,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类项目在实施前先预拨**%到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提交审计报告之前,项目资金最高拨付至合同价的**%;提交审计报告、决算和验收资料后,拨付至审计确认价的**%,余下**%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足额拨付质保金。特殊情况可由驻村工作队、村民委员会、中标单位共同商讨资金拨付方案,但不可超出以上规定范围。

第十七条工程类项目申请拨付资金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支付申请、已完成工程量清单、支付证书、发票、施工(前、中、后)照片、工程决算、验收资料、审计报告、资金拨付审批表等。

第十八条采购类项目,申请拨付资金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等。

第十九条采取入股分红形式实施的项目,需要提供村民委员会与经营主体签订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协议、贫困户入股同意确认书或协议、分红基数、股权比

例等。

第二十条 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二十一条 加强扶贫项目档案管理。所有扶贫项目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巫山府办发〔20**〕7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年 7 月 1 日县十*届人民政府第 43 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 7 月 18 日

巫山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412 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477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管制度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5 号)精神,结合巫山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的管理。其中,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含扶贫项目资金、扶贫搬迁资金、慰问资金、互助资金、培训资金、科技推广资金等),以工代赈资金(含易地搬迁资金),少数民

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和农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

第二章扶贫项目管理

第三条扶贫项目。指在贫困地区一定范围内,运用扶贫资金及相应扶贫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在一定时间内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的投资建设活动。

第四条项目实施单位。指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带动力较强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个人。

第五条扶贫项目确定。扶贫项目应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扶贫搬迁、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等内容,遵循国家扶贫政策,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且扶贫精准性较强。扶贫产业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原则,重点在种源、加工、营销、基地建设和品牌打造等环节上予以扶持。

第六条扶贫项目申报。县、乡镇(街道)应按照适合范围和逐级申报的要求,建立扶贫项目库,编制扶贫项目规划,并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扶贫项目规划,向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县财政局会审,会审方案报送县分管领导审查,并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一扶贫项目相同建设内容当年不得重复申报。除产业项目外的其他扶贫项目,在未下达项目计划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实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谁决定谁负责。

第七条扶贫项目公示。所有扶贫项目要通过县、乡、村三级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巫山报或扶贫开发公众信息网站公示;乡镇(街道)在收到县上下达的扶贫资金计划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不少于 7 天的公示;项目实施村或实施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当地公开栏进行不少于 5 天的公示。

第八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扶贫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内实施结束,特殊项目可以延长一年,否则按程序取消该项目,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商定调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扶贫项目变更。扶贫项目经审核审批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审核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1]

第十条扶贫项目验收。原则上***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代为验收,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随机进行抽查复验。***万元以上(含***万元)的扶贫项目,由实施单位组织自查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行业技术部门代表到现场验收,验收人员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扶贫项目后期管护。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后期管护制度,明确项目受益者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黑名单”制。将以报送虚假材料、多头申报等形式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和擅自变更扶贫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个人,已被评为市、县级扶贫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报审批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评选,不得安排扶贫项目扶持;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扶贫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产业(含乡村旅游)发展、生态扶贫搬迁、社会民生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科教服务推广等。社会

扶贫资金应该尊重捐款者的意愿使用。扶贫贴息贷款重点用于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发展扶贫产业。

第十四条扶贫资金的分配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初步方案认真审核提出,坚持资金跟项目走。跨市级扶贫项目资金到位5个月内,分配落实到项目并及时组织实施。当年市级扶贫项目资金到位3个月内,分配落实到项目并及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扶贫资金管理坚持“四专”、“四不准”原则。即:专款专用、专户存蓄、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当年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准侵占、挪用扶贫资金,不准抵扣、截留扶贫资金,不准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准违规提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贫困村互助资金倡导“村使用、村回收,乡代管、乡建账”的管理模式,村社自律,乡镇(街道)和行业监管。互助资金主要解决本村互助社社员生产发展、扶贫搬迁等所需资金,每户借款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 1 万元,借用时间为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年,借款利率可参照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第十七条扶贫培训费原则上由县统一使用,围绕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地区干部能力培训予以补助。

第十八条扶贫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第十九条扶贫资金及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和企业担保金;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

(五)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经济实体;

(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七)大中型基建项目;

(八)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购置;

(九)城市扶贫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十三条不相符的。

第二十条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扶贫资金按扶贫项目(除产业项目外)的实施进度拨款。项目按照程序启动后,可预拨专项资金总额的**%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进度情况,由项目实施业主提出书面拨款申请,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材料等票据审查后,拨付投资总额的**%。其余**%待项目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及项目后续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予以拨付。项目合同要明确约定基建项目由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不出现任何问题,再予以返还,并不计利息。

第二十二条扶贫资金推行封闭式运行和县级报帐制管理。所有票据经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在当地财政所报账,财政所须将票据及账目,送县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局审核后专户入账。直接安排在县级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个人的项目,票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委派监管人员审签后,在县财政局专户入帐。直补资金、慰问救助、青苗及土地补偿、农民培训交通补助等可以凭领款人员花名册入账,其他一律凭正式发票入账。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

(二)擅自改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变更资金用途及提高标准的;

(三)资金未按“四专”规定管理的;

(四)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用款计划、报表等资料或信息资料失真的;

(六)其他不规范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行为。

第四章扶贫资金监督

第二十四条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带头执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财政、扶贫部门必须履行监管职能,把监管工作贯穿于立项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六条建立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实行会计监督。贫困村村民代表、义务监督员有权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扶贫资金实行专项审计,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对监察、审计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落实。

第二十八条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实行绩效评估,同下扶贫资金分配挂钩,对于扶贫项目实施得好的单位,可以优先再投入。对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对项目实施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扶贫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 20**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乡镇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3

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役,认真落实市纪委、市财政局 20**年 12 月对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更加规范使用扶贫资金,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一、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用途

1、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每笔扶贫专项资金对应规定使用方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发放各种人员工资、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2、村级扶贫资金支出须严格按照要求用于扶贫工作,按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支出招待会议费等其他用途。

二、规范扶贫资金支出票据

1、对扶贫资金支出须采用正式票据,坚决杜绝白条支出。

2、对按要求发放到户的扶贫资金,严格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由所在村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据实签字确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财政所人员对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后由镇长签字同意支出后,由镇财政所采取社会化方式统一拨付到扶贫户银行账户。

3、对村级扶贫资金支出,不论数额大小,须严格使用正式票据,不得随意用白条支出,镇会计代理中心严格按财经法规对村级扶贫资金支出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村级扶贫资金正确使用。

三、规范扶贫资金拨付时效

1、上级扶贫资金到镇财政所后,相关业务部门按工作程序及时做好发放表册,原则上 3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发放,应作出说明,明确发放时间,并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对无法发放的扶贫资金,相关业务部门应与上级部门沟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村级扶贫资金参照以上办法及时将扶贫资金发放到户、使用到位,不得擅自留用。

四、规范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10.水土保持项目资金管理论文 篇十

1项目资金管理

1.1项目建设单位对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依法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二是按时编制月报表、季度报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项目竣工决算等有关基本建设财务报表。三是按时编制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及中央财政资金报账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

1.2资金报账程序

第一,项目批准单位每年年初下达计划并拨付当年计划资金的30%项目前期启动费。第二,每季度末各项目承建单位填报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项目建设单位。第三,项目建设单位汇总后报项目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项目批准单位。第四,批准单位根据项目主管单位的申请报表拨付计划资金。第五,项目资金下拨到主管单位后,由主管单位再逐级下拨。

1.3项目实施、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实施、计划、资金的管理职责

1.3.1项目实施单位关于项目计划、实施管理职责

坡面治理工程应严格按照计划下达任务进行施工,计划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后建设单位下拨到实施单位的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支付内容如实地将治理资金兑现给施工单位或农户。并作出会计报表、工程决算报告。对治沟骨干工程一般不允许变更并追加资金,确需变更的按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类是工程批复后,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资金缺口大,要求移动坝址以降低原工程规模和造价,或因前期工作不扎实、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造成设计与实际严重不符,需要调整坝址位置,使工程枢纽组织、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工程。第二类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地质条件影响,造成枢纽建筑物位置或尺寸发生变化,但不造成工程规模和投资较大改变的工程,如卧管、涵管(洞)位置移动、下游退水渠长度缩短等。第三类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原设计总体尺寸不变,因受地质、建筑材料限制,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局部作微小调整的变更。处理办法:对第一类工程变更,要坚决予以杜绝。对于第二类、第三类工程变更,应逐级按工程建设申报程序报批,但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和投资不予追加。工程报账时也不必另行增加资金。

1.3.2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计划、实施管理职责

坡面工程的报账在实施单位自验申请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进行复验后根据各项措施合格面积、工程数量核定投资后再上报项目主管单位。但无论是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报账均,由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用款计划送监理单位备案。项目实施单位不能自行将自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直接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因为监理工程师与项目建设单位是合同关系,而与实施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支出情况签发拨付证书,建设单位要出具拨款的财务决算书。1.5.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批准单位将暂缓或停止拨付中央资金一是违反报账制度的规定,虚假报账骗取中央资金的;二是财会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三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转移挪用中央资金的;四是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五是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财务报告或资料严重失真的;六是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的。

2项目后期管理

2.1项目后期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谁治理、谁管理、谁受益”,把日常维护管理和重点检查维护很好的结合起来。

2.2分级管理责任制

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后,由县向当地乡、镇进行移交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管护责任制,把治理成果承包到村、户,依法保护,长期经营,允许子女继承。在治理小流域内,乡(镇)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各村、户管理责任制,制定分户管理办法和措施。

2.3管理内容

11.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库建设 绩效评价

一、当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分散,多头管理

我国政府支农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十几大类。资金来源分散,管理制度和要求不统一,支付方式、渠道和对象分散,使得一部分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处于监管之外,难以保证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向合理、规范地运行,不仅加大了资金的监督管理难度,而且增加了监督管理的成本,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资金拨付不畅,执行进度较慢

总体来看,近年来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稳定,支出进度相对较快。但也存在市县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进度偏慢的问题,分析原因,既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受季节影响较大等客观因素,也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环节较多等主观因素。支出进度偏慢不仅会影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大背景下,也影响着中央和省上宏观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项目库建设薄弱,建立不科学

一是对项目库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一些项目与规划脱节,对申报争取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三是项目库中的项目储备太少,特别是缺乏能够形成较强发展支撑能力的重大项目,缺乏有竞争力、有吸引力的优质项目,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项目库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与交流,项目库得不到及时的更新和维护。五是一些项目库与项目申报等实际工作脱节,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六是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缺乏项目管理知识,有的不熟悉软件操作。

(四)绩效评价进展缓慢,工作尚不到位

近年来,各方面都在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仍然存在着制约绩效评价有效开展的几方面因素:一是缺乏独立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二是未构建规范的指标体系。三是支出评价内容不完整。四是支出评价结果约束乏力。

二、健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对策

(一)确定农业综合开发模式,集中使用支农资金

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整合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原因在于:一是农业综合开发坚持综合性的开发方式,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提高。二是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有利于形成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格局。三是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和增加投入的良好局面。四是农业综合开发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五是农业综合开发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管理体制。

(二)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加强项目库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的前提是选择好的项目进入项目库,为下一步项目评审、上报及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一要按照发展建设的要求选择项目,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规模开发、集聚开发,并有机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农口部门项目,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二要积极做好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对预期明确、前景良好、典型性强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进行连续建设,坚持以建设高标准项目区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依托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和地方特色。三要引入竞争机制,对基层干群积极性高、领导力度大以及土地规模流转有基础、农业结构调整有思路、财政配套资金有保证、自筹资金能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高的地区给予优先入库。

(三)推进项目和资金对接,加快资金支出迸度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缺乏对接是影响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因素。为此,一是要提前申报和筛选项目,为加快支出进度奠定基础。二要及时批复下达项目计划。三是要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中央资金应在最短时间内下达至省,省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下达地方立项项目资金的预算指标,并根据项目计划,先行拨付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四是加强动态监控,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进度的动态监控,及时汇总并定期通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情况,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四)推进绩效评价,实行奖优罚劣

建立以考核绩效为目标的跟踪评价机制。一是项目实施期间,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等中期检查;项目竣工后,进行省级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每3年进行一次验收考评。二是全面进行检查和验收考评工作,内容既要包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又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工程的运行和管护情况;既要包括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考核,又要包括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的考核;既要包括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检查,又要包括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评价。三是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验收考评时,既要查看账簿和档案,又要深入項目区进行实地勘察;既要根据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又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以财政报账为核心,规范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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