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2024-09-21

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精选10篇)

1.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篇一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一、《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2.债权转让公告有什么法律效力 篇二

问>>http://s.yingle.com

债权转让公告有什么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公告不具备完全法律效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通知债务人的作用。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80条规定了债权转让通知的消极效力,即“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有以下几层含义:

1、未尽通知义务,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

合同法第32条、第44条分别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只要未构成合同成立生效的消极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生效。

因此,未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并不导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基于债权转让协议产生的出让人通知义务、支付对价的义务以及相应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的违约责任等约定仍然有效。

2、未尽通知义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仍未原债权人

如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务人仍按照原协议约定向债权出让人履行债务的,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相应部分的还款,此时债权受让人不能够以未向其履行债务为由要求债务人再次履行债务;而如果债权人出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以后,债务人再向债权出让人履行债务的,不视为已经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义务。

例:甲欠乙10万元人民币,乙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以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

(1)协议签订后,乙并没有通知甲债权转让事宜,而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10万元借款返还给乙。此时,丙不能向甲主张债权,因为甲并没有收到通知,债权转让行为没有对甲发生效力,甲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而丙只能向乙主张债权。

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陆市福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案审审民事判决书(案号缺失)

本院认为„„如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向让与人履行,但让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与人接受履行后,应将接受履行的款项转付给受让人。因此,本案中福兴公司在没有接到农行安陆支行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下,向农行安陆支行清偿78万元债务并无不当。农行安陆支行在债权已经合法转让的情况下,已不是本案78万元的债权人,其在接受福兴公司的履行后,无权占有该款项,而应履行其与长城公司汉办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义务,将78万元转付给长城公司汉办。

(2)协议签订后,乙通知甲债权转让事宜,而甲又将上述10万元借款返还给乙。此时,丙仍可以向甲主张债权,因为甲收到通知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行为对甲发生了效力,甲对乙的还款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视为对丙的还款。而甲只能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乙主张损失。

3、通知行为是债权受让人的保护伞,是权利义务的固定手段

由以上两层含义可以得出,债权转让通知有以下两个作用:最大的作用是固定权利义务,保护债权受让人的合法权益。通知的作用在于,向债务人示明债权转让的事实,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由债权出让人变为债权受让人,将债权出让人从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剥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次,如果通知的内容中包含了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的话,通知还能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主体

债权转让后,由谁去通知是债权出让人还是债权受让人?还是二者皆可?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从语言逻辑判断,谁转让谁通知;从法理以及实务操作角度分析,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处分行为,债权出让人的处分行为会给债务人履行债务带来直接影响,而债权人的通知行为对债务人而言具有最高的可信度,因此,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更符合逻辑。

那么,债权出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只有债权受让人履行通知义务是否会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呢?根据现有的判例,一般认为只有原债权人明示或默示表示无异议方可有效。

依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7)浙杭商终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认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良友公司将债权转让给陈才金后,良友公司必须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如仅仅是受让人通知,需原债权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无异议方可有效。在本案中,仅受让人陈才金用短信通知了诸葛双春,现尚无证据证明原债权人良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友公司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且在诉讼中良友公司不认可将该债权转让给陈才金。因此,尚不能认定本案债权转让通知已经到达债务人。

 公司改制重组时注意的几个问题

http://s.yingle.com/l/zw/571344.html

 如何写经济纠纷起诉书

http://s.yingle.com/l/zw/571343.html

 股权债务同转让合伙债务怎么处

http://s.yingle.com/l/zw/571342.html

 贷款担保人期限有多长

http://s.yingle.com/l/zw/571341.html

 父亲代保管的存款算债务么

http://s.yingle.com/l/zw/571340.html

 夫妻共同财产制所负的债务

http://s.yingle.com/l/zw/571339.html

 替子还债的欠条被撤销

http://s.yingle.com/l/zw/571338.html

 在认定和处置夫妻共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http://s.yingle.com/l/zw/571337.html

 补偿安置问题的解决办法

http://s.yingle.com/l/zw/571336.html

 赌博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http://s.yingle.com/l/zw/57133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律师对催缴欠款的相关建议

http://s.yingle.com/l/zw/571334.html

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http://s.yingle.com/l/zw/571333.html

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

http://s.yingle.com/l/zw/571332.html

 丈夫瞒着妻子借钱属于个人债务吗 http://s.yingle.com/l/zw/571331.html

 讨债技巧—一箭双雕催款兵法

http://s.yingle.com/l/zw/571330.html

 债务重组损益处理及计量属性变化 http://s.yingle.com/l/zw/571329.html

 该不当得利款的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 http://s.yingle.com/l/zw/571328.html

 商场促销带来的经济纠纷案件例分析 http://s.yingle.com/l/zw/571327.html

 利用假离婚讨债人财终两空

http://s.yingle.com/l/zw/571326.html

  防范企业破产 http://s.yingle.com/l/zw/571325.html 不打

http://s.yingle.com/l/zw/57132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务重组损益和资本公积处理

http://s.yingle.com/l/zw/571323.html

  债务的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l/zw/571322.html 债务加入后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撤回 http://s.yingle.com/l/zw/571321.html

 香港地区对网上虚拟财产的保护

http://s.yingle.com/l/zw/571320.html

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http://s.yingle.com/l/zw/571319.html

 债务重组审计的特征及内容

http://s.yingle.com/l/zw/571318.html

 实行更为合理的夫妻债务清偿方式 http://s.yingle.com/l/zw/571317.html

 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

http://s.yingle.com/l/zw/571316.html

 有关债务重组的简要介绍

http://s.yingle.com/l/zw/571315.html

  建筑工程案例分析 http://s.yingle.com/l/zw/571314.html 追踪建筑工程黑色连环债务链系列 http://s.yingle.com/l/zw/571313.html

 娄某债务纠纷案件 http://s.yingle.com/l/zw/57131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围而歼之催款兵法的应用

http://s.yingle.com/l/zw/571311.html

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概念及特征

http://s.yingle.com/l/zw/571310.html

 兰州首例婚内债务纠纷案件妻子胜诉 http://s.yingle.com/l/zw/571309.html

 黄锦营与黄书新民间借贷纠纷

http://s.yingle.com/l/zw/571308.html

 负债公允价值的涵义是什么

http://s.yingle.com/l/zw/571307.html

 擒贼擒王催款兵法运用技巧

http://s.yingle.com/l/zw/571306.html

 中美债务重组会计研究论文

http://s.yingle.com/l/zw/571305.html

 论企业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启示 http://s.yingle.com/l/zw/571304.html

 解决对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的 http://s.yingle.com/l/zw/571303.html

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http://s.yingle.com/l/zw/571302.html

 债务重组案7 http://s.yingle.com/l/zw/57130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认定与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比较

http://s.yingle.com/l/zw/571300.html

 公司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l/zw/571299.html

 夫妻共同债务难以认定之问题分析 http://s.yingle.com/l/zw/571298.html

  扣压汽车 http://s.yingle.com/l/zw/571297.html 债务重

计的特

http://s.yingle.com/l/zw/571296.html

 关于企业债务重组征收企业

http://s.yingle.com/l/zw/571295.html

  建筑工程案例 http://s.yingle.com/l/zw/571294.html 讨债

http://s.yingle.com/l/zw/571293.html

 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l/zw/571292.html

  清偿责任共同承担 http://s.yingle.com/l/zw/571291.html 债务重

化的

http://s.yingle.com/l/zw/571290.html

 一则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案件

http://s.yingle.com/l/zw/57128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分析迟延履行利息问题

http://s.yingle.com/l/zw/571288.html

 破产案清理债务债权者共申报http://s.yingle.com/l/zw/571287.html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范文http://s.yingle.com/l/zw/571286.html

2018最新书

 催账时的谈判心理技巧分析

http://s.yingle.com/l/zw/571285.html

 小议新债务重组准则

http://s.yingle.com/l/zw/571284.html

   担保效力问题 http://s.yingle.com/l/zw/571283.html 抵押财产的执行 http://s.yingle.com/l/zw/571282.html 企业债

组的方

http://s.yingle.com/l/zw/571281.html

  最佳讨债方法分析 http://s.yingle.com/l/zw/571280.html 我国会计准则

中债务重

组的沿革

http://s.yingle.com/l/zw/571279.html

 

(六)釜底抽薪 http://s.yingle.com/l/zw/571278.html 应如

http://s.yingle.com/l/zw/571277.html

 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会计处理

http://s.yingle.com/l/zw/57127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 判决要求支付利息 http://s.yingle.com/l/zw/571275.html 教你年底收款 http://s.yingle.com/l/zw/571274.html 关于完

贷的思

http://s.yingle.com/l/zw/571273.html

 建筑工程债务链问题

http://s.yingle.com/l/zw/571272.html

   债务诉讼时效 http://s.yingle.com/l/zw/571271.html 如何讨债技巧 http://s.yingle.com/l/zw/571270.html 如何认定货运代理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履行中双方违约 http://s.yingle.com/l/zw/571269.html

 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代理

http://s.yingle.com/l/zw/571268.html

 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书的简要介绍

http://s.yingle.com/l/zw/571267.html

 借款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划分为两种

http://s.yingle.com/l/zw/571266.html

 民生银行债务重组损失管理办法

http://s.yingle.com/l/zw/571265.html

   黄昌秀与欧阳军 http://s.yingle.com/l/zw/571264.html 孔某债务纠纷案件 http://s.yingle.com/l/zw/571263.html 债务利息怎么计付 http://s.yingle.com/l/zw/57126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委托律师调解债权债务纠纷

http://s.yingle.com/l/zw/571261.html

  连带责任诉讼 http://s.yingle.com/l/zw/571260.html 债权人

http://s.yingle.com/l/zw/571259.html

 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http://s.yingle.com/l/zw/571258.html

  债务重组法律性质 http://s.yingle.com/l/zw/571257.html 请问要

http://s.yingle.com/l/zw/571256.html

 王顺修与王彦周退伙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债务纠纷一 http://s.yingle.com/l/zw/571255.html

 关于商铺出租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范本

http://s.yingle.com/l/zw/571254.html

 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http://s.yingle.com/l/zw/571253.html

 新准则推动了债务重组

http://s.yingle.com/l/zw/571252.html

 债务重组新准则与旧准则的形式差别 http://s.yingle.com/l/zw/571251.html

 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

http://s.yingle.com/l/zw/57125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由巨额工程款纠纷引发的群殴

http://s.yingle.com/l/zw/571249.html

  债务重组案9 http://s.yingle.com/l/zw/571248.html 经济

http://s.yingle.com/l/zw/571247.html

 逃债利息多过债法院勒令多交http://s.yingle.com/l/zw/571246.html

31万利息

 有的放矢催款兵法(二十三)

http://s.yingle.com/l/zw/571245.html

3.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三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 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我国房屋管理部门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维护交易秩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确立了网签程序,即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产生备案效 力,不能再进行其他交易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

然而,由于国家征税是在不低于最低交易价的前提下,依据网签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故当事人在签订网签合同时 往往故意降低价格,造成两份合同的房款不一致。

2、双方为什么要签订黑白合同?

(1)买房者为多贷款

由于银行贷款是按照房价的成数来放贷的,所以如果房价越高的话,即使成数不变,买房者下家的首付就会越少。

(2)卖房者为少交税

很多为投资而买房的人都会遇到营业税的问题。

按规定,出售购买不足两年的房屋,要交纳一笔费用不小的营业税,这大大地增加了买房者的成本。

因此,如果买房者想在两年内出售房屋的话,就可能会动减少成交价的脑筋,达到少交营业税的目的。

3、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两份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首先要区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某特定事项自愿达成合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应该说,从表面上看本案所涉及的两份合同都已成立。

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的时候,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呢?

律师认为应从双方订立合同的不同时间及其目的来进行分析,就第一份合同来讲,是双方当事人就讼争房屋的买卖、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第一份合同,是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房 屋买卖合同,对于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认定应当保护交易安全。

而第二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办理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的目的而签订的.,是为了实现第一份合同的 履行、使第一份合同关于产权变动的约定经登记生效而订立,所以就这一部分内容应当是继续有效的。

而关于房价的约定,因为是为了减少交税而故意虚报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篇四

1、协议也即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属于私法的范畴,对于私法来讲,法不禁止皆可为。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在你们当事人之间就是有效的。

2、你所说的情况参杂了各种问题,但归根到底与法律的规定并不冲突,是你理解的问题。譬如你所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对外承担全部责任,但协议约定双方分担责任,这个协议在你们双方之间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第三人,这个协议对其是无效的。

5.和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篇五

所谓分手协议书,是指男女双方为解除同居关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我们通常所称“分手”仅指恋爱中的男女因感情无法继续发展下去,解除双方同居生活的行为。不包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状态下的分手。

二、分手协议有效吗?

关于分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分手协议书后,分手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依分手协议书履行约定义务,起诉法院能否获得支持?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

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2、分手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在判决时可供法院参考

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协议的约定进行判决。一方面,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另一方面,法院也应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条款的约定,正好是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态度的表达。

即便分手协议书无效,法院也应依照分手协议书的约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分手协议书中约定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确无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明显低于对方,此时法院才可以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对约定抚养权进行适当调整。

3、分手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有效

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无效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分手协议书本身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也自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由于男女双方在分手时关于财产的处理意见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院在判决时应当作为参考。

三、签了分手协议书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1、签了分手协议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的有关条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6.和解协议书法律效力 篇六

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也有的学者主张,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只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就不能再按原判决执行,当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笔者认为,达成和解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和解协议得到履行。

具体理由有:

1、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已为法律所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条法律规范从反面肯定了和解协议的效力,即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不是靠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规定了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处理,即仍要执行原判决。

2、执行和解协议是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的。

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这种处分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就应当受法律保护。

但和解协议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体现了法院的意志,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3、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产生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的效力。

如果和解协议是当即履行,则执行程序也告终结。

如果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则在此期限内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书执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则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当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这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也不能依职权执行。

4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和解协议是实践性的协议,而不是诺成性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则该协议就无法律约束力,这时只有原法律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经按和解协议履行,则原法律文书就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时和解协议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7.房屋转让协议书 篇七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出让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新市区分局单位集资房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本人有资格参加乌鲁木齐国税局新市区分局单位集资建房的分配。集资建房的地点在原新市区国税局老家属院内(新市区江苏东路8号)。

二、甲方同意将单位分配的集资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新市区江苏东路8号单位分配的集资房。

三、甲方单位分配的集资房转让费用:

1、集资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国税局的统一要求分期支付;

2、乙方除按国税局要求付集资房的费用外,另行向甲方支付拾伍万元转让费;

3、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捌万元转让费,余款贰万元待甲方交房时付贰万元,甲方将集资房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房产证后付壹万元转让费。

四、其它相关约定

1、本合同签字后,甲方不得因集资房价格低而提出增加转让费。乙方不得因集资房价格高而提出退房。

2、乙方受让甲方集资房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按甲方单位的要求支付。和集资房相关的一切权益均由乙方受让承继,甲方无权向乙方主张和集资房有关的权益。(包括装修及车位)。

3,集资建房款由乙方按甲方单位的要求分期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集资建房款要向乙方写收条,承诺将集资建房款专款专用及时交付甲

方单位(国税新市区分局),并将单位收款收据及时交乙方存留。

4、集资房建成后,甲方承诺及时将甲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乙方。办理房产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由乙方承担。过户交易税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过户交易税以乙方交付集资建房款为基数,超出集资建房实际交款总额而产生的过户交易税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照执行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本合同不受婚姻关系变动及继承关像变动的影响。对甲、乙双方及双方家庭相关成员均有效。

6、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按全部房款元为基数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全额退还乙方己支付的集资建房款;

3)、从乙方支付房款日至甲方退款日止,按乙方付款金额每日向乙方赔偿5‰的违约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转让费归甲方所有;

2)、甲方有权扣留付集资建房款所有。

3)、乙方己支付房款扣除向甲方赔偿金额外剩余房款退给乙方,只退剩余房款不计利息。

(3)集资房地点变动约定:

1)、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集资房地点变动视同甲方违约,并按合同第四条第六项约定向乙方赔偿;

2)、因甲方单位原因造成集资房地点变动,甲方要及时向乙方说

明情况,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新地点集资房,合同继续有效执

行。乙方不同意受让甲方新地点集资房,合同终止。甲方及

时全额退付乙方己交付的转让费岌集资建房款,并按国家个

人住房贷款利率向乙方另行支付利息赔偿。

7、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要无条件严格遵

照执行。

g、本合同在未执行完前,甲、乙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

9、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

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10、本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签定之日起止乙方收到在乙方名下的房产证、土地证后合同自动终止。

11.本合同甲、乙双方及证人各持一份,各方所持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户方签字:

甲方证件:乙方证件:

甲方住址:方住住址: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证人签字:

证人电话:

签字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定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昆明路20号明润园小区二号楼二单元102

8.房屋转让协议书 篇八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在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先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后期再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收到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第一次付款后,将该房屋的全部钥匙及相关资料交付乙方,同时乙方即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第五条:相关费用转让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净收益(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9.生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篇九

生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起来看看生育协议的法律效力吧。

1、夫妻双方所签订生育协议有效吗?

【案例】小黄和小张于结婚。

婚后小张一直忙于事业,无心怀孕生子。

急于抱孙子的公婆总是催促小两口生育也无济于事。

小黄为了让母亲放心便与小张签署了一纸生育协议,协议约定小张必须为丈夫生儿育女,生儿生女都一样。

但是签了协议后的小张仍然没有生小孩的打算。

年5月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履行生育协议上的义务。

法院认为生育权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妇女的法定权利。

且该法第51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属于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可以为当事人的约定所排出。

因此,法院认定该生育协议无效。

2、劳动合同约定“不结婚、不生育”是否有效?

李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

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李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里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

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该公司约定李女士3年内不得结婚、生育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该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员工遇到以上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的不利法律后果。

3、约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再生育,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案情介绍:吴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

离婚时两人约定,由吴某抚养2岁的孩子小倩,为了将来对小倩好,李某特别要求吴某保证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

当时的吴某为了拿到女儿的抚养权,一口答应了李某的要求,并且把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约定写进了离婚协议书,同时约定了如果再生育,将支付李某10万元违约金。

,离婚两年后的吴某结识了比自己小十岁的徐香,徐香与吴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徐香是头婚,没有孩子,婚后一直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可吴某碍于与前妻李某的约定,始终不同意徐香怀孕。

初,徐香怀孕了,年底生下了一个男孩。

吴某看着新出生的儿子,与前妻的约定早就抛到了脑后。

初,在得知吴某又生育了一子后,没有再婚的李某将吴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吴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同时起诉吴某要求变更小倩的抚养权。

律师说法: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禁止生育的离婚协议属于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侵犯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禁止生育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也就是说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有优先权,法院判决时会优先考虑。

本案中,吴某与李某就吴某离婚后不再生育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侵犯了吴某现任妻子徐香的合法权益,该约定是无效的。

当然,李某也就不能基于此条款要求吴某赔偿其违约金。

法院驳回了李某要求吴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对于李某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的问题。

10.婚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篇十

婚前协议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样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协议权、赡养费给付等等,但这些在我国法律中却是无效的。一份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是怎样的,还要视具体协议内容而定。

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另类“婚前协议”部分内容具法律效力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765de8b2770bf78a652954c6?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9fb879feaba5f70dbba7e4c74064939b&sign=852cbe8d02&zoom=&png=1079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什么是婚前协议书,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来说,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协议书是非常有必要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个人财产界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前作出合理的约定,一旦日后离婚时产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协议书上所约定的进行处理。但是很多夫妻对于婚前协议书都不怎么了解。究竟什么是婚前协议书,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师团队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婚前协议书?

婚前协议书,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更多法律知识请搜索:余婧婚姻家庭律师网

在西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前签订关于财产、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书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国的传统观念,签订婚前协议在我国并不流行。很多恋人在结婚前根本不会想到签订结婚协议书,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认为签订婚前协议太伤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会离婚率呈上升态势,夫妻离婚时,产生争议最多的往往就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准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对婚姻危机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因为谁也不能确定未来到底如何发展。而一份未雨绸缪的婚前协议,不仅能避免夫妻双方在将来离婚时产生争议,也能在争议发生时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同时还可以简化离婚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婚前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是否公证,应该由你们当事人自己决定。当然,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法律效力会强些,但也不绝对。通常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书,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法院是会优先采用的。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协议书的简单介绍。签订婚前协议书不仅要对财产分割、个人财产认定等方面作出一个总体的约定,更要注重相关细节的约定。我们建议您在签订婚前协议书

前最好能够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为您拟定婚前协议书。这样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协议书的相关问题的约定,避免日后离婚时矛盾的再次发生。更多法律知识请搜索:篇三: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点提示】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典型案例】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上海市闽行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例。原告曾某(男方)离婚后通过征婚,与也曾离异的贾某(女方)相识。经过短暂的接触,几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2000年6月,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协议约定,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协议书中还特别强调了“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协议签订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贾某发现曾某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2002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与此同时,贾某以曾某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依据双方达成的忠诚协议,判决曾某支付对方“违约金”30万元。后曾某不服上诉,二审中经法官调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曾某向贾某支付2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此判决一出,实际是认可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轩然大波,由此也引发了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是否有效的争论。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选登

(二)》,就忠诚协议方面问题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如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解答,实际上又否认了忠诚协议的效力。【各方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协议有效。夫妻忠诚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违法,夫妻忠诚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法律明确的要求,协议双方等于把法定的义务变成了约定的条款,法院应当予以认可;婚姻本身即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着积极作用。

第二种意见认为协议无效。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以爱情为基础,不能通过协议设定,夫妻间应相互忠诚仅仅是一种价值取向,而不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责任;《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非“必须”,“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但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定人身关系。人身权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

【律师观点】

律师查阅了大量法院判例,并与多位法学专家研讨,认为当前法律界对待夫妻忠诚协议效力上,主流观点还是趋向于有效说,但应该注意其约定而区别对待。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民法理论而言,“忠诚协议”属于私法范畴,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了忠诚协议,意在实现关于婚姻的某种意思自治。但这种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无边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约束,也即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条件全部满足,则该行为应被评价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在“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时,该行为应当是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

(二)、认定夫妻忠诚协议,合于夫妻忠诚义务之立法本意。我国《婚姻法》第4条

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里的“忠实”和“尊重”广义上包含互相信任和忠诚,不得欺骗、侮辱、歧视、遗弃配偶他方和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狭义上则主要是指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应当保持性生活的专一性,不得从事婚外性行为,包括与他人通奸和同居等行为。“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立法本意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其约束的对象就是夫妻之间的身体忠诚,保护这种身体忠诚,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所以说“忠诚协议”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的出发点是相一致的。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诚协议都是有效的,实践中需要审慎对待。

1、受胁迫、欺骗情况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这里的胁迫应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形。

2、“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事先通过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监督权和裁判权,该约定显然无效。

上一篇:电力:2011热电公司总经理在务虚会议上的讲话下一篇:导购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