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2024-08-23

治理三乱自查报告(精选4篇)

1.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篇一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年初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20xx年开学以来教导处于3月17日,3月24日,4月10日多次深入班级调查。下面把学校治理“三乱”情况,报告如下如下:

1、完善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班务公开、党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3、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

4、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5、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6、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7、工作时间没有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8、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9、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0、没有以分班、调座、任用班级干部为名,收受财物的。

11、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县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2、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科形式有偿补课的。

13、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4、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5、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兴华学校中学

20xx年4月16日

2.治理三乱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关于开展整治“三乱”活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县优化办《关于深度开展整治“三乱”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从2011年8月开始,我局开展了对“三乱”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局执法(服务)行为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我局的治理“三乱”工作,一是成立了由李云局长为组长、白效安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局办公室,负责“三乱”专项治理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我局召集班子成员和个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三是对“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举报制度,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监督。

二、认真自查自纠,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关于深度开展整治“三乱”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局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服务)自查自纠活动。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序,逐级排查清理。在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的工作中,做到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上级

各部门要求的各项行政执法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我局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二是程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领导集体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经过这次深入自查,对我局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也起到警示作用,促进我局今后更好的做好工作。

今后,我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把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内化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3.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篇三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省厅、省局《关于在治超系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厅文件精神,深入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督查管理,确保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分局组成由路政支队、纪检、行评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分局所属9个超限检测站进行了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来看,各站均能够按照要求规范执法,没有发现只罚款不卸载或以罚代卸行为;执法人员对前来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上路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没有越权上路,非法上路拦车、超标准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发生;在处理违规车辆的过程中没有故意刁难、收黑钱、放黑车、敲诈勒索、殴打司乘人员等问题。各检测点人员、制度、程序、收费标准都进行了上墙管理,张榜公示;对超载车辆坚持卸载放行,未发现罚款放行、以罚代法的现象。执法工作未发现执法简单、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吃、拿、卡、要、收礼、受贿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但通过督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站点存在交警不在岗,执法人员上岗期间吃零食,着装不整等,已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批评并已责令整改。在加强督查的同时还加大了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公路沿线散发传单,悬挂横幅,营造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治理公路“三乱”自觉性积极性,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4.三乱自查报告 篇四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和《松原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下面把我们学校治理“三乱”情况,自查如下:

1、学校成立了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在开学的相关会议上三令五申,要求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态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年初学校与教育局、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2、健全监督机制,学校领导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教。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成立家长委员会,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

3、完善了《学校治理和纠正“三乱”问题工作方案》和《治理三乱管理制度》,建立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学校领导包保教师责任。

4、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从政行为,还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十查十看”活动。把校园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

5、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6、没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通过安排座位、班干部、评先选优等手段向家长索取钱物的现象。

7、杜绝了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行为。

8、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9、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现象。

10、工作时间没有赌博、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1、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的、但个别教师课堂上还有接打手机的现象。

12、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现象。

13、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市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4、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的。

15、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6、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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