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2024-09-17

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10篇)

1.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一

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学校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是加强学科梯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我校的内涵品质与可持续发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在充分借鉴部分高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目标

坚持“择优遴选、积极扶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确保质量、滚动发展”的原则,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具有严谨治学态度和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范围条件

(一)选拔范围

分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

(二)选拔资格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1-

科领域具有较为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

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能够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态,准确把

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在省、市

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3、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青年骨

干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选拔当年年龄在35

周岁以下。获省级及以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或

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学位和职称限制。

4、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且近三年一直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教学

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三)选拔条件

1、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1)有1项成果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或有1项成果获市厅级科研

成果二等奖,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2位);或有1项成果

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本人为主要完成人(第1位)。

(2)主持1项市级纵向课题并通过专家鉴定;参加1项

省级纵向课题并通过专家鉴定,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位);参加1项全国纵向课题并通过专家鉴定,本人为主要完成人

(前4位)。

(3)有1篇在CSSCI期刊发表;或有1篇论文被人大

复印资料等权威报刊全文转载;或有2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

心期刊发表;或有3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大学学报发表;

或有1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同时有2篇论文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

(4)有1部专著或教材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本人为主

要完成人(前3位)。

(5)有1次获得山东省教研室举办的讲课比赛一等奖;

或举行1次山东省教研室举办的公开课。

(6)有1次获得市级教学、科研业务称号(如教学能

手,科研型骨干教师等)。

2、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六项条件

中的两项)

(1)有1项成果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本人为主

要完成人(前3位);或有1项成果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

奖,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2位);或有1项成果获市教育

科学成果一等奖(第1位)。

(2)主持1项校级立项课题并通过学校鉴定;或参加1

项市级纵向课题并通过专家鉴定,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2

位);或参加1项省级纵向课题并通过专家鉴定,本人为主

要完成人(前3位);

(3)有1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有2篇

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大学学报发表;或有3篇论文在省级学

术刊物发表。

(4)有1部专著或教材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本人为主

要完成人(前3位)。

(5)有1次获得山东省教研室举办的讲课比赛二等奖;

或举行1次山东省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或学校教学评估中

获得优秀等级且居前15%

(6)有1次获得校级教学、科研业务称号(教学能手、科研标兵等)。

三、方法程序

(一)选拔方法

每两学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三学年,实行达标制评选

法,每次选拔比例分别为学科教师总数的10%左右。达不到

上述条件的学科,可推荐1-2人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选拔程序

1、候选人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填写《申报表》,并提供近

年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教学、科研(教研)工作情况

及奖励、考核材料等。

2、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青年骨干教师由学校组织评委再进行听课评审。

4、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

究,由校长聘任。

四、培养与考核

(一)培养措施

1、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内容、三

年的教学、科研、育人工作目标和培养措施以及学术梯队建

设规划等,教务处审定后备案,作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

2、强化培养措施

(1)学校公开向学科带头人颁发荣誉资格证书;建立

学科带头人档案,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其学科成就。

(2)任期内学校每学年向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

师提供必要的培养经费,用于教研科研、学术交流和进修提

高等。培养经费列专项预算。

(3)入选并考核合格者,在职称晋升与聘任时作为量

化标准之一,在评优选模等方面可优先推荐。

(二)管理考核

1、组织领导。选拔校级学科带头人和校级优秀青年骨

干教师的工作在分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会同组

织人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评审结果由组织人事处备案。

2、管理制度。学校对校级学科带头人和校级优秀青年

骨干教师实行每年一考核,两年一选拔,三年为一培养期的动态管理制度。

3、考核制度。分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入选教师的任期

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教学、科研工作上取得的新发展、新成绩,考核材料按当年通知要求填报。任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列入校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办法主 发: 学校各处室、教学部、教研室临沂师范学院费县分校办公室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印发

(共印60份)

2.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二

在全院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实行重点培养,使他们尽快成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本专业的学术骨干和所授课程的骨干教师,是提高我院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院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加强学科建设的需要。为更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关键在队伍、在人才。在统筹考虑、协调发展教师、管理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师资队伍建设始终是学院的重点和关键。学院要在继续发挥老教师作用,充分发掘、调动他们积极性的同时,努力选拔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队伍。这是关系到学院兴衰成败的大事,是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一项根本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精心组织实施,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2.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培养和造就2名在大学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2名在兵团、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5-6名在大学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3-4名在兵团、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合理”的教师队伍。

3.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要贯彻“政治、业务、生活”一起抓、“选拔、培养、使用”一起抓的思想,确保重点学科、本科专业、重点实验室、一类课程和重点(大)科研项目5支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任务的完成。按照“公开选拔、积极培养、严格考核、滚动发展”的原则,学院每两年进行一次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的选拔。注重抓好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德才兼备。培养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强、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群众威信高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2.学科带头人应成为本学科学术研究的领导人和教学工作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应成为本专业学术研究的骨干力量和学科带头人的后备力量;骨干教师应成为所授课程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和本专业学术骨干的后备力量。

三、选拔条件

l.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的选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从各系、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已显露才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或已做出显著成绩的中青年教师中选拔。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志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3.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为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能主讲两门以上课程且教学效果达到良好以上;骨干教师教学效果达到优秀(近两学年应达到优秀2次以上)。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学术水平。有刻苦钻研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两学年内,学科带头人须在教材建设、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l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获省(部)奖励二等奖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研时在170以上);学术骨干应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l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4篇(或研时在130以上);骨干教师应参与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l项或主持完成院级科研项目1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研时在110以上)。以上发表的论文均须为第一作者。

5.近两学年内,如主持1项院级课题并已结题,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持1项校级课题并已结题,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参编教材1章,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编教材1部,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编、参编教材均须为第一作者。

6.非外语类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7.学科带头人选拔对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取得博士学位(在读博士应在两年内取得博士学位);学术骨干选拔对象年龄在50岁以下,须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骨干教师选拔对象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8.服从安排,爱岗敬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两年内专业技术或年终干部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

9.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

1.选拔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骨干教师的选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要求,保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兼顾一般学科的需要,并注意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

3.各系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若干名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选拔小组。选拔采用教研室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评选小组在听取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的意见后,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机关兼职教师在各系、部相应教研室参加遴选)。选拔必须在广泛倾听、征求相关专家、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公开进行。选拔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石河子大学商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推荐表》,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4.经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院党委审批后向全院公布。

五、培养措施

各系、部党政领导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要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1.推上教学、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2.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国内其他高校进修、讲学或参加科研工作,提高水平。

3.条件具备时,可对骨干教师实行导师制,在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各系、部给每位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指定一位指导教师(须经批准)。指导教师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并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每学年20学时。

骨干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要达到主讲两门以上课程的能 力,独立或与指导教师联合承担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4.支持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承担重点科研项目,学院将在科研经费上给予优先安排。由学院根据所申请的科研项目级别发给一定数量的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5.由学院资助专项科研经费,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8000元,学术骨干每人每年4000元,骨干教师每人每年2000元,经费使用参照《石河子大学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六、考核办法与要求

1.凡遴选上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要制定好学习提高计划,填写“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在教学、科研方面提出具体的努力目标和任务。各系、部领导应给予具体的指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须与学院签订任务协议书,学院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骨干教师每年中期进行考核,中期考核如不合格将取消资格。考核工作由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有关考核的具体事宜由组织人事办、教学科研办会同系、部组织落实。

2.考核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他人一起工作。

(2)学科带头人每两学年应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l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5篇(或研时在170以上);学术骨干每两学年应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4篇(或研时在130以上);骨干教师每两学年应参与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l项或主持完成院级科研项目1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 篇(或研时在110以上)。

(3)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应能主讲两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以上;骨干教师要能达到主讲两门课程,并且有新开一门课程的能力,教学效果为优秀(两学年至少达到优秀2次)。

(4)学院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与选拔,对入选对象实行滚动管理、优胜劣汰。未达到考核要求者,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资助科研经费。凡已入选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骨干教师在学专业技术考核为基本称职者,将被取消资格。学专业技术考核不称职者,则不得参加下一轮的申报。

七、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附件2:

石河子大学商学院关于报考研究生教育的规定

为保证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更加有效进行,在《石河子大学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规定》(院发[2004]33号)文件的基础上,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中青年教师报考高一学历教育的补充规定》(人发[2006]5号)有关要求及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良好,愿为振兴我院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教研室、系(部)签署意见,教科办、组织人事办审核,学院批准后准予报考。

2.报考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机关兼职教师的报考专业由系、部确定,机关党政系列人员的报考专业由组织人事办确定),原则上应报考疆外重点高校的统招研究生。特殊情况需报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高校教师专业学位者,必须经学院批准。

3.硕士研究生毕业回校工作后,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可报考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回校必须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

4.报考者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

5.未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不予批准报考研究生。

6.未经学院批准报考的,学院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入学手续及组织关系。

二、有关管理规定

1.凡经学院批准考取研究生者,均需与学院签订攻读学位协议。

2.经学院批准参加研究生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全发,校内津贴暂时停发。学院预借50%的学费和住宿费,所有学费、住宿费在学成毕业获取学位回院工作后三年内分阶段报销,校内津贴三年内分阶段补发。同一层次学历的学习只能报销一次费用。

3.考取疆外重点高校统招研究生的我院教职工在脱产学习期间,第一次赴校和毕业返校途中的交通费用,按硬卧标准报销。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三次探亲假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二次探亲假待遇(探亲对象及地点根据教职工享受探亲假的相关规定确定)。

4.凡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报考研究生的我院教职工,在参加研究生考试、面试、面授及论文答辩期间的考勤均作为出勤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能按时销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未经学院批准参加考试的我院教职工,其考试、面试期间占用的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本规定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示范课总结 篇三

大安市第二实验小学

李彦宏

2012年8月31日

一、开课情况:

1、总体情况:

(1)主题:“践行课改,构建模式”。

(2)时间:8月28日示范课,8月31日“倾听借鉴、质疑交流”分学科座谈及总结。

2、突出亮点:

授课骨干教师梁莹(语文)杨丽敏(数学)能课前精心准备,课上认真组织教学,都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自主、合作、探究等种种新课程改革的本质特征,和我校“自主学习,讲练结合”这一教学模式核心相统一,课堂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过硬,效率高,理念新。试举如下:

(语文学科)

梁莹老师以教师为主导驾驭课堂、启发点拨、挥洒自如。她的课侧重于语言分析。他引领、启发学生阅读文本、质疑文本,课堂上收放自如。她给语文组教师呈现出了整体的教学思路,让同行们理解了备课时各课时教学内容是怎样分布课时的,解决了语文教师一直以来的困惑;所教的《和时间赛跑》围绕教学确定的学习目标有3,是准确的,能将思考与交流贯穿于这一课时的教学之中,使学习目标得到有效落实,也应使语文组教师得到深深的领悟;另外,教师的引导、点拨的关键之处在于,通过梁莹的课例的呈现,相信大家会理解:是

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去感悟还是学生在读悟活动中质疑提出问题。相信将不言自明;在阅读教学中如何迁移,训练表达,篇章训练,写作表达,大家也会明朗于胸。

说到这,我想阅读教学模式不是固定的,不是模式化的,但这节课例的展示已经给大家展现了阅读教学模式。在此,我很想和大家交流一下语文课阅读教学应关注什么?(提纲)

(1)关注教者的想法(本节课教学内容是什么,接着想这节课能否完成任务,在想完成效果如何?展开说)

(2)

着学生走)

(3)关注编者的想法(重朗读、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训关注学生的想法(学生如何想的,不是你在提出问题牵练表达、重课外阅读、重写作)

当然,年级的不同,达到的标准自然不同,重要的是把握课标。这是一个关键,学习2011版课程标准将是我们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

最后希望大家能得以借鉴,有效了解,落实的行动中。

(数学学科)

杨丽敏老师大胆创新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和自我展示。整节课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充分展示了师生的风采;从数学课例的展示中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1)学习目标的确定及学生自主学习的是如何有效落实的。课例的程序是这样的,学生独立尝试计算——小组合作解决难点——独立计算感悟计算方法——小组交流总结

记忆感悟方法——大密度的联系训练,提高正确计算率。杨丽敏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完成了本节教学任务,相信大家一定会有很深的思考。(2)如此类课教学,在数学课上是普遍的,我们能否总结出一般性的教学模式呢?(反思)(3)巩固训练,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手段。大家可以更多的关注杨丽敏老师练习题设计,深入思考分析一下,是不是每一题都有一定的设计意图。(不是信手拈来)(4)通过这一课例的教学呈现,是否还需要让我们思考一下让学生学会倾听也是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呢?

因此,我觉得这节数学课是数学教学中类似加法、减法等教学中很普遍的一个课例,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一般模式(如上所说),然后加以应用。相信大家能认识到。

二、听课情况:

本次活动成功营造了全体教师“聚焦课堂”的浓郁氛围,掀起了听课热潮,很多教师特别是许多青年教师积极听课、跨学科听课。

三、启示反思:

本次示范课活动虽已完美落幕,但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其一,是对开课骨干教师自身的检阅和提升。教无定法,课堂教学是无止境的艺术,所以,尽管每一位开课教师自身的教学艺术已相对成熟,但这样的示范课,仍然是一次磨砺自己、反思自己、提高自己的平台,通过示范课将自身的教学水平推向更高的层次。

其二,是对全体教师课堂教学较好的示范和引领。应该说本次示范课总体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示范、研究作用,使听课教师觉得受

益匪浅。为今后的教学活动拓展了思路,提供了经验,也增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

4.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四

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东关小学、城南小学、县幼儿园:

现将平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市教研„2013‟22号)和《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农村乡镇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市教研„2013‟23号)两个文件转发你们,请各校(区、园)按照文件精神,将推荐条件和评选办法及时传达到所有教师中,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办法,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学校(区、园)按评选条件,严格审查,择优确定人选上报。县局将全面衡量,综合考察,按评选名额推荐上报。所有参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原件装袋附清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花名册》《甘肃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人员花名册》《甘肃省农村乡镇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由各校(区、园)填写,加盖学校(区、园)公章。所有材料务必于10月24日12:00前报送县教研室,电子版发教研室邮箱。材料不全或不按时上报者,不予受理。

附:

1.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市教研„2013‟22号)

2.关于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农村乡镇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市教研„2013‟23号)

灵台县教育局

5.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的落实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打造品牌教师,争创品牌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学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二、培训原则

1、校本培养与外出学习相结合。

2、理念培训与技能提高相结合。

3、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4、整体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师德教育,让骨干教师真正做到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己任。

师德是名师成长的动力。让骨干教师具有崇高的事业心和强烈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开拓和进取意识,敢于积极探索教学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评价观。与此同时,关注骨干教师的心理健康,让他们有稳定的情绪,积极的情感,心胸豁达;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淡漠名利、立足奉献、以育人为己任,享受育人过程的苦和乐,从中得到精神满足。能够善待同事,形成和谐人际关系。

2、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人的意识、观念的更新比行为更重要。切实提高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专业素质,使他们有较深的文化底蕴和较高艺术修养,有扎实的专业业务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能较好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能够熟练灵活运用教材教法,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除此之外,还要具有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为此,要求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精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积极参加各类专家讲座,进行学习,多角度吸收营养。

学校为学科带头人个人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提供条件。一是在订阅购买专业性报刊杂志方面予以特殊政策;二是为学科带头人外出参加研讨活动、参观学习提供较有力的支持。

3、组织示范课、研讨会,突显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学校拟定每学期组织学科带头人开展示范课、研讨会。由学科带头人根据教学实际和个人的研究选题方向,组织相关教师共同示范及研讨。做到每堂示范课后由授课的学科带头人讲述个人的研究方案和教学构想,并相对完整地表述专题研究心得和教学实验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做到科学理论和教学实际相结合。

4、加强校内“点带面”工作,以课堂为载体,切实提高学科带头人专业水平。

教师成长的主阵地在校内。从思想交流、课前的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到教学过程设计、课后反思均进行随时对话、“跟踪听课”、重点强化“示范课”、“随堂课”、“诊断课”,逐步形成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

5、“压担子”促使学科带头人稳定、持续发展。

学校为学科带头人稳定、持续发展创设有利的外部环境。对学科带头人适时加压工作担子,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公开课及各类检查推举授课等,驱使教师“内动力”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并进一步适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促使其沿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经过3——5年的培养,让部分骨干教师脱颖而出,成为教师群体的领头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学校里有较大凝聚力;教书育人特色突出、效果显著,并得到同行广泛认可的名牌教师。

6、营造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宽松和谐的教学环境,为名师成长创造条件。

积极营造民主、活跃、和谐、宽松的教育教学氛围,允许不同教育教学风格的发展。在教学方法上:主张“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在教科研上:采取不强人所难,允许自愿组合的原则。鼓励冒尖,允许暂时落后。在教学评价上:不简单用分数、成绩衡量,侧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7、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

领衔作用----名师水平代表学校的教育和教学水平。示范作用----青少年模仿的对象、崇拜的偶像,影响其成长。激励作用----教师工作的参照目标,提高教师心理期待,形成心理压力,激发奋起直追。凝聚作用----容易在教研组凝聚人心,形成正向合力,推动学科建设。辐射作用----名师效应的光环作用,影响社会,辐射决策部门。

6.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六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市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至少有三年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近5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县区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同一项教育教学成绩不能重复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名列市(县、区)同层次学校前五分之一(省示范高中第1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国家级二等奖1人或省级一等奖1人或省级二等奖2人(农村教师1人)或市级一等奖5人(农村教师3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5.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近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区范围内)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交流(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注: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校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至少有三年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经历。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5.近5年来,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等)”。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内能具备下列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名列市(县)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省示范高中前2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一等奖2人(农村教师1人)或二等奖3人(农村教师2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注: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6.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一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4.近5年内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是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5年内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级论文交流(评比),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三)应邀在市(县、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县、区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骨干教师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骨干教师,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附件3: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市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2.具有相应系列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近5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三、教育教学(教研)方面

(一)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近5年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在毕业会考或学科统考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全市(县)第一名或单科成绩合格率达90%以上。

2.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

3.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级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4.本人取得相应专业技师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5.本人在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或教学能手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提供一篇4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有过程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须参加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内具备下列一条(教研员两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交流(评比),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编写2次或教学软件编制1次。

(六)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八)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专业)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专业)教师一起进行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附件4: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是校骨干教师,且任期考核称职;

3.具有相应系列的中、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3年以上(中学高级教师2年以上);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5.近5年内学考核结果至少1次优秀。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在毕业会考或学科统考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全市(县)前2名或单科成绩合格率达80%以上。

2.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70%以上。

3.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

4.本人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5.本人在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或教学能手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教育教学能力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交一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地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须参加由市职教研究室专门组织的公开教学。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提供一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一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参加市级论文交流(评比),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三)应邀在市(县)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7.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七

(试行)

为了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资格

(一)专业带头人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二年内无教学事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2、具有对口专业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获得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近二年教学工作满校规定工作量,能胜任两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及专业实践经验,在该专业教学工作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在校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4、具有主持本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具有修编教学计划、教材的能力和资历。能负责专业教学文件的制订、编写和组织工作。能积极参与学校的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5、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够与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紧密联系,开展产教结合工作;近三年曾主编、主审或参编公开出版专业教材4万字以上(含主编本专业新开课程校内讲义4万字以上)。或近二年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该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两篇以上(含两篇)。或近二年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相关教科研等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含主持校级教科研课题获一等奖);

6、具有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近二年曾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或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能力竞赛并获得奖项。

(二)学科带头人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二年无教学事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2、具有对口专业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取得高级职称。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近二年教学工作满额定工作量,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胜任该学科教学工作且具有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教学效果好,在该学科教学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4、具有主持本学科建设工作的能力,能担任该学科相关课程的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编写和制订工作。能主持与学科相关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5、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曾主编、主审或编写公开出版本专业(学科)教材4万字以上(含近二年曾主编本学科校内讲义4万字以上)。或近二年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该学科学术或教研论文两篇以上(含两篇)。或近二年参加市、厅级以上本学科相关教科研等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含主持校级教科研课题获一等奖);

6、具有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近二年曾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或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知识(技能)比(竞)赛并获得奖项。

(三)骨干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二年无教学事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能阅读本专业(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是从事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近二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学时/周。胜任一门及一门以上课程教学,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检查中考核优秀,且在本系部(或本专业、学科)考核中位居前列,对其他教师能起到骨干带动作用;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深入钻研教材、教学教法等,近二年曾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近三年曾主编、主审或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科)教材2万字以上(含主编本专业(学科)校内讲义2万字以上);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教学竞赛,近二年曾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包括教学课件比赛)中获三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

(四)“双师型”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关心学生,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二年无教学事故,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讲师及以上任职资格。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

3、是从事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近二学年教学工作满额定工作量。能充分运用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体化示范教学,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习课程)效果好。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检查中考核良好;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挂靠企业锻炼,时间符合学校要求。能胜任学校的实践性教学工作(含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并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中起骨干作用,教学效果好;

5、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二年曾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产教结合或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其成果能在生产、教学中运用,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近二年曾参加校内外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或科研设计项目3项以上(含3项)。或近二年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6、能承担对青年教师或学生的实践教学与实训的指导任务。能指导青年教师或学生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技能比(竞)赛并获奖。

二、职责

(一)专业带头人的职责

1、承担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自觉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技术,接受其他老师的随堂观摩、学习。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每年在全校开专业示范公开课、讲座各至少一次;

2、及时跟踪本专业发展的信息与动态,积极投身校内外各种学术、教研活动。及时向本专业老师介绍专业发展动态,新技术、新工艺发展情况。能很好的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现代职业技术内容融合到所教课程中去,教学效果好;

3、任期内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明确的目标,主持或参与专业建设目标的实施。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的制订和修改工作。主持或参与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4、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探讨专业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带领本专业教师进行教科研工作,成绩显著。任期内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一项,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

5、任期内主编、主审或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或参考书刊;或主编本专业校内讲义。或每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专业教学论文;

6、按学校传帮带工作有关管理办法,承担青年教师指导工作,任期内帮带1-2名青年教师,关心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成长。

(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

1、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自觉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接受其他老师的随堂观摩、学习。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每年在全校开设示范公开课、讲座各至少一次;

2、及时跟踪本学科发展的信息与动态,积极投身校内外各种学术、教研活动。及时向本学科老师传达学科发展动态。组织本学科教师积极讨论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和学科教学的方法,争创校级优秀学科。能很好的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现代职业技术内容融合到所教课程中去,教学效果好;

3、任期内对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明确的目标,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目标的实施。组织学科教学计划的制订、修改工作。负责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订和修改工作。主持与学科相关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4、积极承担教科研工作,任期内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

5、任期内主编、主审或参编公开出版本学科教材或参考书刊;或主编本学科校内讲义。或每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专业教学论文;

6、按学校传帮带工作管理办法,承担青年教师帮助指导工作,任期内传帮带1-2名青年教师,关心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成长。

(三)骨干教师的职责

1、承担教学工作(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任期内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2学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教学竞赛(包括教育教学课件比赛),并获得市级三等奖或校级二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学科比赛获得市级三等奖;

2、每学期在系部以上范围开示范公开课一次,说课一次,效果良好,每学期对学生开设专业讲座一次;

3、深入钻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充分备课,课堂教学效果好;

4、积极学习现代教学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经系部、学校检查评定教学质量优良;

5、参与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至少一篇。或参加各级各类出版部门出版的教材和专业书刊的编写,或校内讲义的编写;

6、积极参加学校专业(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的制订、修改工作;

7、按学校传帮带工作管理办法,任期内承担新教师的指导工作,并关心培养其他青年教师。在本系部(或本专业、学科)中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

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实践教学工作,自觉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每学期在系部以上范围举行说课一次,开设实践类公开课一次。每学期对学生开设专业讲座一次;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的比赛,特别是实践技能方面的比赛,包括培训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技能比赛,成绩显著;

3、深入钻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特别是实验实训实习等方面的教学计划编写,能很好的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现代职业技术内容融合到所教课程中去,教学效果好。参加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4、每年参加校内外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或科研设计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任期内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产教研结合或科研项目一项;

5、任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参编各级各类出版部门公开出版的教材和专业书刊;

6、按学校传帮带工作有关管理办法,任期内承担新教师的指导工作,并关心培养其他青年教师。在本系部本专业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三、权利

1、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专业(学科)建设上的建议权利和在明确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2、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优先获取校内课题经费,优先参加校外的学术、教研活动。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培训学习。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晋升职称的权利;

3、任期内,享受专项津贴。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年2100元,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每年1400元。具体享受款额按考核要求进行;

4、任期内享受资料费报销。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年500元,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每年300元。必须征订或购买与专业(学科)教学、科研相关的报刊杂志、书籍、资料,凭有效发票经批准后在规定金额内报销,一年报销一次;

5、任期内,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所承担课题可以申请2万元以内的教科研经费,具体另行规定;

6、全员聘任制度推行后,上述四种人员有优先聘用上岗的权利。其待遇和报酬按全员聘用制度具体规定执行。

四、评聘程序和要求

1、评聘程序

本人申请→系部鉴定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审核聘任→履行职责→总结交流→下一轮评聘。

2、评聘数量

(1)专业带头人:符合评聘条件的每个专业评聘一名专业带头人;(2)学科带头人: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主干学科中符合评聘条件的各评聘一名学科带头人。(主干课程:为后续课程学习打基础或为今后继续深造学习打基础的课程)(3)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专业系部按专业设置要求,每个专业符合评聘条件的评聘4-5名(含“双师型”教师不少于2名);其他学科按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另行确定人数;

(4)对于被常州市评为市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称号的,学校不另行评定,采取直接聘用方式。其履行的职责与考核要求、享受权利参照学校相同类别称号的职责、考核办法和享受权利。

3、评聘要求

(1)本人申请:每位教师根据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评审资格条件要求,申请相应的称号;

(2)系部鉴定推荐:申请教师所在的系部根据相应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给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校教科研处,校教科研处收集各系部推荐教师的资料后,统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材料归本人业务档案。

(4)校长审核聘任:校长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结合校具体情况确定被聘人选,颁发聘书,任期二年。

(5)履行职责:对于受聘的教师在任期内必须按上述第二款规定履行其职责,并按第三款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

(6)总结交流:每年递交一份业务工作总结(阐明本年度个人业务工作情况)和履行职责考核表,经所在系部鉴定后报送校教科研处,校教科研处整理汇总,组织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并安排总结交流会议。

五、考核与管理。

1、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考核由校教科研处负责。

2、受聘教师的具体业务工作安排和其每年的业务工作总结鉴定由所属系部负责。各位受聘教师必须积极工作,创造条件履行自己的职责。

3、校教科研处必须经常保持与各位受聘教师的联系,了解其工作的情况,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也作为对受聘教师的平时检查与考核;受聘教师也要经常向校教科研处反映实际情况,便于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4、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每年递交相关工作总结和业绩证明材料,经所在系部鉴定后报送至校教科研处,校教科研处根据系部鉴定意见和平时检查情况对受聘教师作出初步的考核意见,报送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定。对于不能履行义务或出现重大失误者,即可终止聘任。

5、总结考核规定。根据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职责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要求(见附件四),根据考核要求对各位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成四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6、享受权利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受聘教师按下列规定享受专项津贴:对于优秀的享受第四款规定津贴的100%;对于合格的享受第四款规定津贴的75%;对于基本合格的享受第四款规定津贴的50%;对于不合格的不享受第四款规定的津贴。

六、其他

1、对于有特殊贡献者,申报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本暂行办法将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

8.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八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坚持面向全体教师,重点是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要摒弃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第三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3年评选一次。评选所需材料应为近3年的教育教学实绩。县教育局负责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参评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科研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申报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同时具备技能等级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表现良好。

2.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连续从事本学段相应学科教学5年以上;校长、副校长周课时数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

3、1/2。

3.参评骨干教师需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学科带

头人需受聘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近年县教育局组织的业务性考试中成绩优良。

5.小学(含特校)、幼儿园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他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申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要以45周岁以下为主体,35周岁左右的教师占一定比例。

7.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第六条 骨干教师应具备的评审条件

骨干教师除符合第五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教改实验,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部门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等)3年以上。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主动适应新课改要求,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熟悉任教学科教学,准确把握教学要求,能胜任循环教学,满工作量,教学效果好。近3年来,在本镇(县直学校在本校)以上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观摩课)至少3次(其中县级及以上至少1次)并获得较好评价;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等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积极投身科研兴教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研发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研究性教学和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等方面成效明显。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总结教学工作,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与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阶段性成果或

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

5.近3年来,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不含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等)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有1篇论文公开发表、2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

6.关心青年教师成长,至少承担1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有书面协议),并取得明显成效。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评审条件

学科带头人除符合第五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丰富的学科教学实践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教学实绩突出。近3年来,所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全县同类学校处于领先水平,并具备下列五项中的两项:

(1)在市级优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获得市级“两课”评比研究课、市信息化教学大赛和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2)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以上成绩,本人荣获优秀指导奖。

(3)主持过县级以上教研活动,或在县级以上学科教研活动中开设过专题讲座。

(4)参加过省市中、高考命题或县级以上调研测试命题工作。

(5)参加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督导、视导工作,或担任过县级学科教学竞赛的评委,或受聘为县级以上督学。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部门的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指导学校

运动队训练、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等)3年以上。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主动适应新课改要求,积极参与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熟悉任教学科教学,准确把握教学要求,能胜任循环教学,满工作量,教学效果好。近3年来,在县以上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观摩课)至少2次并获得较好评价,或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等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表彰。

4.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投身科研兴教的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研发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研究性教学和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来,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县级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前5名),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3篇以上,论文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2)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论文3篇以上。

(3)正式出版过与任教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4)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的教学和课题研究(有书面协议),至少有2人获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6.对于连续任教1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教学和科研均可适

当降低条件。有轮岗、支教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八条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参加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除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学校听课指导,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近3年来,每学年到实验基地(学校)开研究课不少于2次并在县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以上,听课不少于80节。

2.教育科研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主持过市级或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3年来,每年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不含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3.能较好地组织区域教科研工作,近3年来,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到本学科教师一致认可,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4.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引领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的成长起重要指导作用。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上表彰。

第九条近3年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教育思想不端正,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增加学生负担的;

2.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从事有偿家教的;

3.有参与赌博以及迷信活动、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或歧视学生言行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财物的;

5.有伪造学历、学位、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6.其他有悖师德形象的。

第十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实行名额控制,原则上按比例分配到各学校,农村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要占一定比例。学科带头人在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按照以下程序评选推荐:

(一)推荐提名(含自荐)

在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有关文件和充分酝酿提名(含自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正式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认真组织被推荐人员填写《金湖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报表》,连同个人有关材料,报县教育局。

(二)组织评审

县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负责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事宜。

(三)初步人选的确定

按照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名额,根据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段、各学科的初步人选。

(四)评审结果的确定

初步人选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人选予以发文公布确认。

第十二条 对评出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聘书,聘期3年,期满后须重新推荐、考核、确认。

第四章 培养考核

第十三条 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各单位应优先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不断拓展他们的知识领域,掌握学科发展动态,增强教学、科研能力。

第十四条 县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在县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任期内,经考核合格,按照金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工作的意见》给予奖励,并享受推荐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

第十五条 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应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健康全面地发展;在教学改革上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经常性地总结和整理教改经验,撰写论文;在指导教师、教育科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为推动任教学科、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作出贡献。

(一)骨干教师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除常规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每年撰写1篇以上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

2.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1名中青年教师,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地指导和培养,使之尽快成为骨干教师;

3.每学年至少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1次,随时接受本校教师听课;

4.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实验或研究;

5.积极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科研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除常规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每年撰写1篇以上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2.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2名中青年教师,对其从师德、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精心地指导和培养,使之尽快地培养成骨干教师;

3.每学年至少承担校际间以上公开课或报告、讲座1次,随时接受本校教师听课;

4.作为主要承担者,开展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实验或研究;

5.积极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科研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第十六条 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城区学校学科带头人到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学科带头人校际流动或跨校兼课,保证每位城区学校学科带头人每年到农村支教、送教或讲学不少于一次。学科带头人应主动、志愿到农村参加支教、送教或讲学活动。

第十七条 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1.县教育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县教育局、教科研等机构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织人事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考核内容依据本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中规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所应履行职责及本县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县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建立考评档案和信息库。各单位要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评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考评、奖 8

惩情况,及时归档。县教育局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信息库,及时记录其考核情况和综合表现。

第十九条 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联系制度。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要与他们保持经常联系,每年要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处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等活动。

第二十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教育局取消其称号,并发文公布。

1.聘期内调离本县或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

2.违法乱纪,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有其他有损该称号形象行为的。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金湖县教育局。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

9.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九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 ;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4.担任班主任、团的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并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

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了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

3.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级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同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篇3000字以上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级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县、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5年来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或是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区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骨干教师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骨干教师,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附件3: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和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近5年来,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或被授予市首席技师。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 ;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4.本人在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或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5.本人担任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该课程已被省级评审通过立项。

6.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内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交1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教学大纲,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须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参评者须提供1篇4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的研究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六)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或主持市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须附文件通知和成果资料)。

(七)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或参加市(县)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专业)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专业)教师一起进行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附件4: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

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

3.本人担任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已通过评审立项。4.本人在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5.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称号。

6.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明显。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供1篇对本学科有一定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提供1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职业教育特征;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提交1篇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参加市级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5年来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10.海安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篇十

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表率、指导带动、辐射影响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积极进取的教师队伍,提高我市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职责和待遇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职责

1、听课,每学年40节以上,有听、评课记录。

2、论文,每年撰写2篇论文,至少有1篇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奖。

3、上课,每学年承担学校或学校以上示范课1节。学校每学期对课堂教学水平评价一次,评价结果要达到优。所承担的课内外教育活动应无条件地随时随地向本校所属教研组教师开放。

4、帮教,努力发挥辐射作用,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承担对一般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任务,至少要带1名青年教师并使其快速成长(要有相应资料)。

5、课题研究,每年主持研究1项小课题研究,并有过程性资料和阶段性成果。

6、教研活动,参与学校、市教研中心的各项教研活动,能积极参与交流。

7、讲座,每学期在学校承担一次专题讲座,教师反应效果好。

8、专业技能,每年在学校教师“十个一”工程考核中,达到优秀等次。

9、教学质量,所教学科每学期期末检测成绩达到校级平均分。

10、个人总结,结合考核内容每年认真撰写一份个人工作总结。

第二条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下列待遇:

1、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由组织上安排的外出学习、考察所需费用由所在学校按实报销。

2、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各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评选中优先选送。

3、每月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津贴。

第三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享受下列待遇:

1、享受本办法第二条的1---2条待遇。

2、学科带头人在各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评选中优先选送。

3、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津贴。

二、任用与管理

第五条校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分届次任期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但按每年考核成绩,若不合格将自行终止其称号和待遇。

第六条各部应建立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管理数据库,建立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档案(包括自然情况、业绩、特长、使用、任用和考评考核情况等),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其发展情况。

第七条鼓励校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和到薄弱班级工作,原则上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不得脱离教学岗位。到薄弱班级任教的在评职晋级、评优评先等方面均予以倾斜。

第八条 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办法,有以下情形之一,按有关程序,经相应部门审查批准,可撤消其荣誉称号并取消相应待遇。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后经调查核实的。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当年考核评估不合格的。

4、不安心教育工作,未经组织批准,外出应聘的。

滋泥泉子学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 教师岗位责任考评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校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表率、指导带动、辐射影响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积极进取的教师队伍,根据《滋泥泉子学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以及“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使我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更规范,自我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形成教研合力,促进教研组工作的开拓与创新。

二、考核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2、每年一考核原则。

3、考核不合格自动取消其称号与待遇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校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考核方法

1、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100分(按职责自己赋分),占20%,教研组评价30%,教务处综合评价占50%。

2、每学期对全校校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价一次。

3、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90—75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考核由校委会、教务处和被考核人所在教研组共同组织实施,终结性考核时间为每年11—12月。具体程序是:

1、个人总结:本人对照《滋泥泉子学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岗位责任考评方案》的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要求全面、真实、具体。并填写《滋泥泉子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自评。

2、民主测评:组织被考核人所在教研组师生进行无记名测评,参评人数和对象由考核组确定。考评满意率达95%以上记100分,80%以上记80分,60%以上记60分。

3、部门鉴定:教务处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签署鉴定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综合考核:由校委会依据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量化考核情况,复核认定、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评分,最终等次由校委会考核小组集中确定。

2、优秀无比例,达到分数者即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校委会发文表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校委会按组织程序报批后发文取消其资格。

3、作为发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的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津贴。

滋泥泉子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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