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劳务雇佣合同

2024-09-09

保姆劳务雇佣合同(精选10篇)

1.保姆劳务雇佣合同 篇一

保姆雇佣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协商同意,签定本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家政保洁等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500元。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2天。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

二、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保洁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可推迟休息日,若每月有缺勤按日扣除工资。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1.在聘请家政服务内,如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有权辞退乙方解除合同。

2、如果甲方克扣乙方公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如一方违返本合同其中一方可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

2.保姆雇佣合同 篇二

保姆,又叫家政服务员。随着在外求职忙于事业的年轻人的增多,保姆行业的需求量随之增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保姆雇佣合同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保姆雇佣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丙方已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0元整。

2、丙方先收取甲方押金8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届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退还给

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丙方每月收取甲方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丙方将视情况按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5丙方应负责乙方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适合甲方的家庭需要。

6、丙方应保证乙方的服务不得中断。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负担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11、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

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

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 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保姆雇佣合同范文二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

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

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

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雇员:

年月日年月日

保姆雇佣合同范文三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

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 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

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雇员:

3.保姆雇佣合同书 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应甲方需求,乙方申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需要完成甲方家中老人的一日三餐(三餐以清淡为主,口味不可太重,食物不可过于辛辣或难以消化),以及甲方老人家中的日常家务(买菜,做饭,洗碗,打扫室内卫生,老人衣物的清洗和住院期间的日常护理)。甲方不得给乙方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

2)根据咸阳市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持有《身份证》,保证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且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甲方留存。

3)尊重和维护甲方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乙方足额的劳务工资 1600元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

3)发现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或因身体突发意外事件,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薪金:甲方每月25日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600元。

三、其他责任:

1、如遇甲方老人突然病故,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乙方自动离开甲方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涉及任何财产分割问题。

2、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4.家政保姆雇佣简单版合同 篇四

被雇佣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夫妇因工作繁忙,特聘请乙方为甲方做家政工作,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看护小孩:早、中两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水果、水等辅食;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处理小孩个人卫生,夏天给小孩洗澡等;细心照顾小孩;不能在无人看护下让孩子独自玩耍睡觉;对孩子有耐心,多和孩子沟通、商量,交流时语气轻柔缓和,多鼓励孩子;对孩子安全负责,孩子哭闹时不能打骂孩子;教孩子识物,陪孩子玩玩具,带孩子做游戏;

2、家务:

指室内卫生清洁,在有甲方家人陪伴小孩的时候进行。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1、工作时间每天7:00时至18:00时;

2、每周可休息2天;

3、工作地点以甲方家为主,乙方家为辅,小孩吃饭、睡觉、玩耍在甲方家,乙方爱人在家,乙方吃饭时间可带小孩去乙方家。

三、工资

1、工资为___元/月,甲方于每月之前付给乙方前一个月的工资。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工资);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___元/月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孩子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工作内容;

2、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要休假,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与甲方续签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4、经调查属于乙方原因导致孩子安全、失火、失窃及其他事故的,乙方负法律责并作经济赔偿;

5、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以免发生纠纷,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送相关部门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

7、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5.保姆劳务雇佣合同 篇五

煤气中毒,保姆与主人双双死亡

摘要: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同时,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和其他物质利益,雇主承受这种利益,雇员据此得到报酬。正是因为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特定关系,决定了雇佣关系具有区别于其它关系的显著特点:1、雇员的义务不能转移,必须亲自履行;2、雇员对雇主有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没有自主工作的权利,雇主随时可以改变雇员的工作内容,雇员的工作处于雇主的监督之下,当雇员工作失误或违反雇主的工作纪律时,雇主还可以对雇员进行处分;3、雇员的劳动力已商品化,雇主可以从雇员的劳务中获取利益;4、雇员享有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雇佣关系区别于其它关系的基础,这也是雇主对雇员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基础。

刘法官说,本案中王珍所从事的保姆是家庭雇工的一种,其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行为。保姆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存在明显的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应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它收益。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而保姆与雇主的地位却是平等的。保姆在按约完成一定的服务后,并不受雇主的其它管理。

2005年3月14日夜,南京市民朱虹放心不下患有哮喘病的80多岁的老母亲,就打电话给母亲李英问安。然而电话响了很久,就是无人接听,朱虹心中顿生一股不祥之兆,急忙赶往母亲的居住处———南京市玄武区同仁新寓小区,打开母亲的家门,只见屋内煤气弥漫,母亲伏在封闭阳台的书桌上,手按着报纸,很安详,像是睡着了一般。10天前刚招聘回来的60岁的保姆王珍,倒在厨房门口,脸部朝上。

警方排除了他杀和自杀的可能,认定两人系煤气泄漏造成的意外死亡。

李英死前是一位退休教师,几年前,她患上了哮喘病,生活起居由朱虹和朱庆轮流照顾,但朱虹已经56岁了,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朱庆也有53岁,患有糖尿病,姐弟俩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只能从母亲的退休工资中拿出些钱,聘请一个保姆。

2005年3月6日,朱虹以每月400元的工资,从职介所聘请了来南京打工的安徽省来安县的王珍,为李英提供保姆服务。王珍主要是照应李英的日常生活,帮助烧饭、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工作。

”鞠肭敫霰D罚好让母亲安度晚年,没料到保姆进门不到10天,母亲却死于非命。朱虹和弟弟倍感伤心,认为保姆王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王珍长期生活在农村,又不识字,没有使用过煤气灶具,一进家门,朱虹就再三向她交代,要注意电、煤气的安全使用,没料到最后还是出了重大祸端。

然而,王珍的丈夫、儿女得知王珍来南京打工走上不归路后,立即从老家来了20多人讨“说法”,对朱氏姐弟兴师问罪。他们认为,朱氏姐弟没有为王珍提供安全保障,负有很大责任。这些人情绪非常激动,见东西就要砸,见到朱氏姐弟就要打。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地方派出所及时介入。在派出所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定了协议:朱虹、朱庆补偿王珍家人6000元,王珍家人不再追究,并约定本次事故一次性了断。

自认雇佣关系,保姆的亲属索赔5万元

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正在家里休息的朱虹,突然接到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发来的传票。原来,王珍的丈夫和4个子女将朱虹、朱庆姐弟俩告上了法院,要求两名被告再赔偿原告因王珍死亡造成的损失5万元。

“不是谈好一次性了断了吗?怎么又冒出官司来了?”姐弟俩从没有打过官司,对法律了解不多,于是就委托杨继军律师代理此案。

今年5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原告、被告围绕焦点问题激辩,双方各不相让,并都拒绝法院调解。

第一个焦点是,朱虹、朱庆与王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原告认为,王珍是由两名被告从就业市场直接雇佣的,并以自己的劳动完成两被告安排的工作,其工作环境、条件均由两被告提供,其报酬支付为按月支付,是典型的用工。两被告与王珍之间是雇佣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桓娴穆墒θ衔,王珍作为家政服务人员,与接受服务者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此种关系与原告所主张的雇佣关系有严格的区别,不能适用雇主责任。如果接受服务者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并无不当,其对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双方辩论的第二个焦点是,如果本案中雇佣关系成立,雇主是谁?

原告认为,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是本案的两被告。主要理由是,王珍是朱虹到劳务市场所请,朱庆知道并认可朱虹对王珍的雇用,李英是被照料对象,且两被告是义务人,王珍被雇用完成两被告的义务,所以两被告是雇主。此外,事故发生后,两被告支付并分担6000元的行为,是他们对王珍雇佣关系的再次确认。

朱虹、朱庆均提出,本案中真正雇请王珍的是两被告之母李英,保姆的工资实际是由李英支付。

双方辩论的第三个焦点,王珍家属与被告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有效。

原告王珍的丈夫认为,公安机关主持的调解其本人未曾参与,并且调解协议中补偿的是后事处理费用,对赔偿没有提及。原告王珍的4个子女则提出,当时念及死者入土为安,遂先接受了这6000元,而且与两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在重大误解情况下签的字,当时认为这6000元是善后处理费用,不是死亡赔偿金。

朱氏姐弟和他们的代理律师指出,此事已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王珍的丈夫虽然没有在调解书上签字,但自始至终参与调解。被告出于同情,同时为了息事宁人,同意负担王珍后事处理费用,并约定一次性了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法庭上,朱虹、朱庆认为,为母亲请保姆,是为了照顾好母亲,没料到保姆失职,导致母亲死亡,不排除向原告反诉。

原告针锋相对地说,当时很有可能是两被告的母亲李英没有将煤气灶关紧,导致王珍煤气中毒。

因为两人同时死亡,死人不能开口讲话,煤气中毒死亡,到底责任在谁?双方把这一难题交给了审判法官,都请求法官要公正裁定。

法院认定服务合同关系,判定雇主无须担责

2005年7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认为双方雇佣关系不成立,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此案的刘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阐述了其判定的理由。

法院认为,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同时,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和其他物质利益,雇主承受这种利益,雇员据此得到报酬。正是因为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特定关系,决定了雇佣关系具有区别于其它关系的显著特点:1、雇员的义务不能转移,必须亲自履行;2、雇员对雇主有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没有自主工作的权利,雇主随时可以改变雇员的工作内容,雇员的工作处于雇主的监督之下,当雇员工作失误或违反雇主的工作纪律时,雇主还可以对雇员进行处分;3、雇员的劳动力已商品化,雇主可以从雇员的劳务中获取利益;4、雇员享有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雇佣关系区别于其它关系的基础,这也是雇主对雇员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基础。

刘法官说,本案中王珍所从事的保姆是家庭雇工的一种,其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行为。保姆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存在明显的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应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它收益。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而保姆与雇主的地位却是平等的。保姆在按约完成一定的服务后,并不受雇主的其它管理。

因此,法院裁定认为,作为保姆的王珍,虽受雇于雇主并向雇主提供家政服务,但其家庭雇工的性质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并不相同,其与雇主之间所形成的关系亦有别于雇佣关系,而是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就雇用家庭雇工的雇主而言,其性质亦不同于雇佣关系中的雇主,并不从家庭雇工的劳动中直接获得收益。而家庭雇工从事的劳务一般而言比较安全、简单,如因家庭雇工在工作中受到损伤而要求雇主承担属于严格责任的雇主责任,则对雇主有失公平。因此,雇主责任在本案中并不适用。

关于原告主张本案两被告系王珍的雇主。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朱虹经中介机构介绍,雇请王珍作为李英的保姆,因此认定,作为家庭雇工的保姆王珍,其相对的雇主应是被告朱虹。即便如此,因朱虹与王珍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而且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为王珍所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不当并致使王珍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损害以致死亡,所以被告对王珍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已实际履行,原告关于调解协议有失公正的主张与事实不符。

6.劳务雇佣合同 篇六

乙方: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小时工。

第四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 小 时,其中上午为 ,下午为 。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近期的体检报告,以确保身体 健康,具有能够完成甲方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工具。

第七条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标 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如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且甲方有权扣除其请假当日劳务报酬。

第八条 劳务报酬

(一)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1500元/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按月计发 ;

(三)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时间为每月 10 日。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的;

(二)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方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 1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任何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7.劳务雇佣合同书 篇七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 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 甲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绩效奖金(总营业额的1%/在职员工数量)。

第十三条 甲方需承担社会劳动保险的80%,乙方需自行承担20%。且试用期甲方不予以缴纳。

第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50%或双方协商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5天内包括15天甲方终止合同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20%,30天内包括30天甲方终止合同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35%);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十九条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工厂店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七)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五、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未满一年不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未满一年不予以补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二十四条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合同生效期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承担所有培训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劳务雇佣合同-保洁员 篇八

编号:LW-2010-0301

劳务雇佣合同书

甲 方: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性别:女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签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2010年月日生效,期限壹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至年月日止),并交纳合同违约金50.00元整,合同期满时退回。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在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济铁集团济宁物流分公司办公楼保洁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工作。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甲方可以代缴代办,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标准为580.00元/月(含月奖金30.00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月。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照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员雇佣合同书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

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

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

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违反工作操作规程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均由其本人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七、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公司将根据不同工种进行办理,保险费由公司垫付,员工

服务期满一年的由公司承担,不足一年离职由职工全额承担,保险手续转移个人。

八、服装的管理:合同签订时交纳服装垫付金100.00元,合同期满时退回。

九、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济宁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十、乙方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

通知本人领取“离职审批单”。未经程序审批离职的、自动离职,离职人员的经

济损失自负;离职人员自动离职时如带走公司财产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岗位职责书》;附件三:甲方制

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9.保姆劳务合同 篇九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保姆工作(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4、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5、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6、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9、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可以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10.私人家庭保姆雇佣合同书 篇十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

二、服务时间

1、每天时分至时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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