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2024-06-21

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精选16篇)

1.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一

清流县××养殖公司2013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样本)

尊敬的县畜牧水产局领导:

2014年已经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对过去的一年进行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今后的发展非常必要。

在2013年里,我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关怀、支持和帮助下,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条件的建设与完善,严格执行了各项防疫制度,因此获得了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出栏商品猪近3000头,现存栏能繁母猪152头,育成猪1450头,由于重视疫病防控措施落实,一年来,生产平稳,没有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成活率达98%,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免疫情况

我场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生猪防疫制度》,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符合本场条件的免疫计划及程序,严格依照免疫程序落实生猪免疫工作,并建立了免疫记录。在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我场主要进行了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猪瘟应免数3085头,实际免疫数3085头;猪口蹄疫应免数3076头,实际免疫数3076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应免数3052头,实际免疫数3052头。应免猪免疫率达100%。

二、抗体抽样检测情况及疫情发生情况

2013年春秋两季,分别检测生猪免疫抗体效价检测30头份,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效价检测结果均达到上级要求(未开展检测的按实际情况写)。今年本场除发生常见普通病外,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因此没有做出任何疫情报告,但我场时刻警觉,高度重视。

三、场内环境及设施变化情况

本场原有设施设备情况:办公室1间,车辆消毒池1个,消毒室1间,高压消毒机1台,车辆消毒机1台,兽医室1间,沼气池50m³,氧化塘2.5亩,化尸池1个(30m³),储粪池1个(40m³),干捡粪手推车1台。

变化情况:今年本场地址、环境和设施设备没有大的变化,只新购进高压消毒机1台,新建化尸池1个(30m³)。

四、人员变化情况

我场法定代表人为×××,场长(负责人)为×××,防疫人员为×××,没有变化。

五、日常消毒情况

2013年,本场严格按照《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消毒措施,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消毒措施,场内栏舍做到专人负责5天消毒一次,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品。

六、兽药使用情况

我场按照《用药管理制度》和《饲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投入品(饲料、兽药、疫苗)使用记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投入品采购、使用及出入库登记制度。2013年,我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没有采购、使用违禁兽药。

七、无害化处理情况

2013年,我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正常死亡生猪采取化尸池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年死亡生猪70头(如有申报无害化补贴的按上报数填写),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八、检疫申报情况

2013年本场出栏生猪近3000头,申报产地检疫1200头(按实际填写),产地检疫申报率为40%,漏检情况较严重,今后我场将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生猪出栏前,向当地动物检

疫部门申报检疫,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以上是我场2013年的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及时改正。今后,我场将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有效防控生猪疫病,提高生猪养殖效益,合法生产经营,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良心猪放心肉。

特此报告

清流县××养殖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兽医站负责人意见(亲笔填写):该报告经我站初步审核,真实有效,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兽医站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二

(1) 建立规模养殖场 (小区) 的规模标准, 按照国家要求, 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 设立阶段性养殖规模、指标。

(2) 规模养殖场 (小区) 实行备案管理。达到规模标准的到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 上报县畜牧总站审核、验收合格后, 予以备案并发放畜禽养殖代码。

(3) 建立动物规模养殖场 (小区) , 应符合国家农业部2010年7号令规定的远离居民区500m以上的基本要求, 选址、布局、设备设施和各项制度合理健全等达到要求的动物防疫条件, 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 要建立健全动物养殖档案, 规模养殖场要规范记载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情况, 饲养种畜的还应建立种畜个体养殖档案, 并保存2年以上。

(5) 建立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监管部门要详细记录饲养场 (小区)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饲养动物种类及数量, 免疫疫病种类, 直供疫苗名称、厂家、数量, 自购疫苗名称、厂家及数量, 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内容。

(6) 要建立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制度, 包括动物防疫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免疫制度、消毒制度、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畜禽调出调入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安全使用制度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等, 并于醒目处公示。

(7) 科学制定动物免疫程序, 并报县疫控中心备案。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猪瘟等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其它常规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对免疫动物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 佩戴率应当达到100%;对掉标的动物及时补标。

(8) 所需强制免疫疫苗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供应, 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供应程序:养殖场提出书面申请, 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所需疫苗申请表 (证明) , 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用苗时, 直接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其它免疫项目所需收费性疫苗, 也要按计划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取, 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

(9) 具有专业兽医人员资质条件的场 (小区) 准予自行开展免疫接种, 但必须有包村防疫员现场监督和指导, 不具备条件的, 由包村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10) 遵守兽药使用规范, 建立兽药采购、贮藏、使用记录制度和休药期制度, 严禁使用“假、劣、禁”兽药及“瘦肉精”等。

(11) 要制定本场 (区) 疫情监测计划, 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和动物群体主要疫病抗体水平监测, 科学评价免疫质量。

(12) 从外地引进种畜禽时, 要对输出地近期疫情进行细致深入的调查, 从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饲养场中选调, 并依法向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提出申请, 填写引种申报审批表,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引种。

(13) 出售动物时, 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应提前3天报检;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应提前15天报检。动物凭产地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屠宰, 私自出售不报、不按规定执行的, 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查处。

(14) 检疫人员在对规模养殖场 (小区) 出栏畜禽进行产地检疫时, 要重点查验出栏畜禽的强制免疫情况、查验免疫档案、疫苗使用记录, 索验抗体监测情况记录。

(15) 规模养殖场 (小区) 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所监督检查, 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 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 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3.浅议养殖小区及其动物防疫监督 篇三

【摘要】近年来,养殖小区建设在各地方兴未艾,这一全新养殖模式推动了养殖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但是,养殖小区由于规模化养殖,动物防疫要求比一般分散养殖严格。当前小区选址的不合理、小区内的布局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规定以及防疫程序、消毒制度不健全等,对养殖小区长期的健康稳定发展是一个极大的隐患。目前养殖小区动物防疫管理关系到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在养殖小区的发展建设中,逐渐显露出了在动物防疫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监督模式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养殖小区 动物防疫 监督模式

一、目前养殖小区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推进的进程中, 党中央、国务院强化“三农”发展战略,构建了畜牧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政策支撑;大力发展养殖小区和公司化养殖,走“大群体大规模”的路子,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规模养殖特别是养殖小区发展迅猛,在畜牧业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规模养殖特别是养殖小区是国家政策扶持对象,很多地方在监督管理上存在顾虑,怕破坏经济环境,不敢管,管不严,造成规模养殖特别是养殖小区在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如地址选择不合理、规划设计不科学、生产管理不统一、防疫制度、防疫消毒制度不健全。一些小区不注重防疫消毒和卫生,消毒卫生制度流于形式,养殖场大门口、生产区门口无消毒池(间),非生产人员随便进出饲养区,圈舍内、外环境和公共场所无定期消毒措施,有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甚至将病死畜禽出售给不法商贩,有的没有建立相应的防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疫病的扩散;滥用抗菌素药物影响动物防疫效果和产品质量。个别养殖小区在养殖过程中,滥用对抗菌素药物。一是饲料中滥加,长期使用;二是治疗滥用,大剂量使用;三是防疫注射反应抢救时,首选使用大剂量抗菌素药物,这些抗菌素药物虽然对抢救有一定的疗效,但同时也抑杀了疫(菌)苗中有益活菌群,影响疫(菌)苗的效力。长期大剂量使用抗菌素药物,致使抗菌素药物在动物体内长期大量残留,防疫注射时影响疫(菌)苗的效力,同时也严重影响着畜禽产品的质量。重建设轻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近年来,各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宣传、鼓励发展养殖小区建设和规模饲养,但绝大部分养殖小区建成后,饲养管理、疫病预防、诊疗等技术服务滞后,影响养殖小区的规模效益和质量。

二、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监督

一是在选址建设。养殖小区设立前应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环保、动物防疫等要求,对养殖小区的防疫、生产布局等方面统一规划要求,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对小区的选址、规模、生产、生活区的布局等进行多方面论证,做到环保和防疫条件审查先行,对不符合环保、动物防疫要求的及时给予纠正;

二是提高小区自我管理能力。为养殖小区的广大养殖户(场)举办养殖技术、疫病防治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切实提高养殖小区的科学饲养管理水平和疫病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养殖管理,明晰政府、部门、企业的职责,实现国家政策的扶持、科学养殖模式与规范的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很有必要。既可以避免规模养殖小区发展少走弯路,不走弯路,保持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又可以实现源头管理,从根本上防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安全;

四是制定规模养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系和养殖小区的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动物防疫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体系、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系、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体系、动物疫病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养殖小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是防疫,重点是动物养殖档案的建设,关键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是动物防疫行政许可,动力是国家的扶持政策。四个体系既纵向独立自成一体,又横向联系相互制约;

五是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小区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动物及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通过对规模养殖场的规范管理,实施严格的防疫、消毒等制度,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规模养殖场的疫病防治水平,保证向社会提供的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是规范动物保健药品的使用。无论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制剂还是生化制剂类动物保健药品,无论是消毒类药还是抗生素类药,虽能防病治病对动物起保健作用,但均能在动物体内残留,直接影响动物的防疫效果和产品质量。因此,必须按使用剂量、休药期规定规范使用,淘汰、禁用药品坚决不用。

结论

养殖小区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须着力培育。作为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动物防疫工作是养殖小区技术工作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养殖小区的生死存亡。只有建立成熟的防疫监督模式,养殖小区才有可能真正发挥其优势,体现出养殖生产方式的进步性。

焦胜利 (1969.9—),男,陕西西安人 ,助理畜牧师,现任西安市临潼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科长,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4.竹鼠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自查总结 篇四

自2009年来开始养殖竹鼠以来,陆续更换了几个场地,经过仔细思考后于2012年建设并投入使用该场地,场地位于雷山县永乐镇加勇村排吉组乌住湾,鉴于资金薄弱和前期技术不成熟等原因,该场地尚未完工,各项设施设备正在陆续完善。反复摸索各种养殖技术后2014年养殖经验趋于成熟,并于2014年申请特种养殖证,经州林业局审批后获得特种动物驯养繁殖证和经营许可证,禾氏竹鼠养殖场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休药期制度,确保我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场现有工作人员5人。为规范我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我场制定了各种防疫制度,建立了养殖档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对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和布局

1、选址合理。我场建场时进行严格考察,选址远离居民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具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隔离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周围500米内无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我场周围四面有山,准备在养殖场周围建设围墙,出入口设有与门同宽,准备在大门口有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围墙分开;生产区入口处置有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与污染道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生产设施设备趋于完善

1、准备在每栋栏舍安装有通风设备(换风扇)、配有照明设施。圈舍地面和墙壁用水泥混凝土,以便清洗消毒;设有兽医室及配备有相应的防疫设备;我场还配备有冰箱1台,用于保管疫苗。

2、准备在进入场区门口设消毒池(喷淋消毒设施),场区内设有消毒器械、更衣消毒室,每栋栏舍之间设有消毒垫,同时预设有库存消毒药。

3、准备在场区的下风口处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焚烧炉1台(或留有一片空地用于深埋病死畜禽);同

时还准备筹建有一个100立方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化粪池)。

4、准备在场区内设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栏舍和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栏舍。

(三)制度健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场建立有生产管理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2、建立养殖档案。做好日常生产记录,生产养殖过程中,按要求做好检疫申报、饲养、兽药的购进与使用、免疫、检测、消毒、解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等记录。

(四)人员符合要求

我场的工作人员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现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5人,有专职饲养员2名;普通饲养员3人,并且经过培训后上岗,身体健康,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上述是我场对动物防疫条件的自查情况,经过自查发现我场仍然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各种设施等不是很完善,我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内容。目前自我认为基本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现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申报,望主管部门及时给予现场审核。

禾氏竹鼠养殖场(法人):

5.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五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甘肃省敦煌市畜牧兽医局夏生福736200

摘要:规模化养殖是今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 一种新型畜牧业生产组织形式,是按照标准化养殖要求建设的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规模化养殖企业的规划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应当尊循新的原则和机制,必须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合理、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提高养殖经济效益。但目前我市的规模化养殖场在建设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本文就目前我市规模化养殖场在生产和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列出并提出相应建议,一供商榷。

关键词: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问题对策

近年来敦煌市各级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养殖业发展规划中,将规模化养殖场的发展作为养殖业的重点来发展,规模养殖户由2006年的124户发展到2009年的1567户,全市规模养殖饲养量已达 30万头只占全市总饲养量的40%,发展势头强劲。各乡镇在建设生产中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然而,各乡镇在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加大了疫病防控的难度,造成了经济损失,影响了一些养殖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针对我市规模化养殖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对策。

1敦煌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现状

1.1养殖场主和饲养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我县规模养殖场业主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本地农民等,业主们的文化层次参差不齐。他们对动物养殖科技知识掌握的程度也不一样,有的掌握较深较牢、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科学合理地管理好规模养殖场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有的则尚未入门,动物的饲养管理全听有经验的养殖户的指点。

饲养管理人员的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文化层次有高中、初中、小学文化,有初识字的、更有一字不识的文盲。这些人对动物养殖科技知识知之甚少,对动物的饲养管理、防疫治病全听业主和管理人员的指导。

1.2选址、布局设计不合理

规模养殖场场地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有按动物科学饲养要求合理选址修建的,也有因地制宜随便而建的;内部设施设备有科学标准化的,也有因陋就简原始化的。

1.3防疫制度不规范不健全

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制度,规模较大的动物防疫的制度相对较为健全,措施也较为落实,防疫效果也较好;规模相对较小的动物防疫的制度则不健全,措施也相对落实较差,动物防疫效果也不够理想。

1.4动物防疫现状

规模养殖场虽能批量生产畜禽产品,养殖效益较高,但其风险较大,特别是动物疫病危害的风险较大;因动物的集中饲养,动物疫病易于发生并快速传播。现规模养殖场业主80%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均十分重视动物疫病的防制工作,整个养殖过程都主动防疫,自动购买消毒药、疫(菌)苗回去积极防疫;初涉规模养殖的业主,十分听信于有经验的养殖业主的防疫安排,别人怎么说就怎么做,别人说要用什么药品、疫(菌)苗,就购买什么药品、疫(菌)苗使用。

2敦煌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存在的问题

2.1饲养场所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一些规模养殖场建筑布局、设施设备不符合动物防疫的要求。一是生产区和生活区、工作区为一体,不能有效地隔离开来,且生产区未设动物疫(疾)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发生;二是畜禽动物饲养圈舍、养殖场出入口未设立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达不到消毒防疫的目的。

2.2动物免疫程序混乱

规模养殖场动物的免疫注射,有的使用单苗,有的使用联苗;常用的疫苗为:猪瘟单苗或猪“三联”苗、W疫苗等疫(菌)苗。其免疫程序较为混乱,以猪瘟免疫注射为例:种用猪一般采取每半年一次;仔猪、育肥猪的免疫程序:有的业主采取乳前免疫,有的采取30日龄左右首免、60日龄二免,既不是强化免疫,也不是延续性免疫,免疫后又没有佩戴免疫标记;如卖给散养农户,很可能遇农村散养普防而再次注射,在抗体滴度较高期间的一般性再次免疫注射,不但不能产生较高的防疫抗体,反而还会使体内的有效免疫抗体滴度降低,导致免疫的失败。

2.3动物免疫用疫苗来源复杂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所用疫(菌)苗来源相当复杂。仅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订购、需时领用,其余大部分养殖业主,有的自己到兽药店、饲料市场购买,有的在邻县兽药、饲料经营者手中购买,也有通过养殖“师傅”传输而来的。从这些途径来的疫苗,存在着如下问题:其生产厂家是否是国家的定点生产企业,疫苗的运输、保管过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冷链系统是否健全完善,疫苗是否安全有效,使用后免疫力是否增强。目前,已有个别养殖场出现了免疫失败的现象。

2.4存在重大疫病发生隐患

少数规模养殖场业主饲养动物的防疫存在滥用疫苗和漏防的现象。其免疫注射的疫苗较多,本地从未发生过的疫病也购买疫苗回来注射,但往往却漏防了牲畜W疫病和伪狂犬病等,造成这些易发疫病的免疫空白,大有诱发重大疫病的可能。

2.5滥用抗菌素药物影响动物防疫效果和产品质量

个别规模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对抗菌素药物的使用过滥。一是饲料中滥加,长期使用;二是治疗滥用,大剂量加倍使用;三是防疫注射反应抢救时,首当其冲使用大剂量抗菌素药物,这些抗菌素药物虽然对抢救有一定的疗效,但同时也抑杀了疫苗中有益活菌群,影响疫苗的效力。长期大剂量使用抗菌素药物,致使抗菌素药物在动物体内长期大量残留,防疫注射时影响疫苗的效力,同时也严重影响着畜禽产品的质量。

3敦煌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应采取的对策

3.1提高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

提高规模养殖场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很有必要,目前也显得非常迫切。一是畜牧业现代化需要从事养殖业主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二是当今的国际化商品市场需要无公害的畜禽产品,而只有掌握了系统理论知识的人才能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才能生产出无公害的畜禽产品。规模养殖场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的提高,只有通过培训学习的方式才能得以实现。

养殖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的提高,既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的办法,也可以采取聘请有资质的动物养殖科技人员担任技术顾问,培训饲养管理人员技术,指导饲养管理工作的办法。但所聘请的人员不得只挂虚名,必须切切实实地履行职责。

3.2改进动物养殖环境布局和设施设备

规模养殖场无论其规模大小,其动物养殖的环境布局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养殖生产区和人的生活区应严格分离,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动物养殖生产区,特别是动物养殖同行人员更不得随意进入。养殖场和圈舍进出处应设立消毒池、室等消毒设施。养殖生产区内应设疫(疾)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并设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排粪沟应设于动物饲养圈舍之外,且落差应大于5/1000,确保不积留粪尿。应供给动物清洁卫生的饮水;条件较好的养殖户应安装自动供、饮水系统,既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又满足动物自由饮水需要。

3.3建立健全科学的动物防疫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制度是提高规模养殖场经济效益的关键措施之一。这些制度包括按动物防疫法规建立健全的引种申报防疫监督制度、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制订的免疫注射制度、外来人员消毒制度、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场消毒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要装贴上墙,还必须让场内所有人员熟记于心,落实到行动上去,按制度规定去做,一切制度化。

3.4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疫苗的使用

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用疫苗的使用,主要是加强管理。一是动物防疫用生物药品这种特殊商品的供应渠道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统一管理;二是动物防疫疫苗免疫注射种类,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统一部署进行,不得擅自增减,特别是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所用疫苗必须坚决免疫注射到位。除实行免疫档案登记管理外,还应实行动物防疫驻场监督制度。

3.5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保健药品的使用

6.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篇六

二、病死或因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三、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为原则。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

五、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污染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将尸体共同深埋。

7.肉牛养殖的动物防疫探讨 篇七

1规模肉牛养殖场动物防疫在的问题

1.1饲养场所和动物防疫的要求不相符

当前已经有很多肉牛养殖场所已经实现规模化养殖,做好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工作,不能混合生产和生活区域,二者至少需要有半米的距离,有的养殖场所缺少动物疾病隔离观察区,导致疾病蔓延,影响肉牛的正常生长,导致经济效益难以提升。和动物防疫制度相比,肉牛养殖场所有诸多不合理之处,难以发挥很好的消毒防疫工作,这让病毒还有可乘之机,在肉牛养殖场内蔓延疾病。

1.2缺乏规范的动物的免疫程序

一些肉牛养殖场的疫病措施不科学,缺乏规范的免疫程序,在他们的意识里,认为没有必要定期进行免疫治疗,进行免疫预防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免疫操作,一些肉牛免疫后容易混合未免疫的肉牛,也就意味着免疫措施难以发挥作用。

1.3存在重大疫病发生隐患

由于一些肉牛的养殖场规模较小,缺乏必要的免疫预防措施,导致肉牛养殖场所的防疫措施存在漏洞,给疫病的出现造成可乘之机。

1.4滥用抗菌素药物影响动物的防疫效果

一些养殖场在对肉牛进行养殖时在饲料中大量混入抗生素,同时疾病治疗的过程中也大量使用抗生素药物,由于滥用抗生素,因此致使防疫效果不显著,在肉牛出现疾病后,很多养殖者首先想到的治疗措施就是使用抗生素,事实上,一些抗生素在治疗的时候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治疗时也把一些肉牛体内的有益菌种群落杀死,对其今后的自动预防效果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下去,使用的抗生素会在肉牛体内大量残留,对疫苗形成抗体,耐药性的出现对今后肉牛的治疗极为不利。

2提升肉牛养殖场防疫工作质量的措施

2.1改进肉牛养殖环境布局和设施设备

不管肉牛养殖场所的规模,必须科学的建设养殖场地,在制度上符合动物免疫要求,严格区分养殖场地的饲养、生产、防疫,不是本场内的养殖人员严禁进入养殖区域,同时养殖场所应该设置良好的消毒措施,以便更好的养殖肉牛。养殖环境要保障良好,肉牛舍内应该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安装一体化的引水系统,实现科学的饮水供应,保障饮水的科学性。

2.2建立健全科学的动物防疫制度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这对肉牛养殖场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包括按照相关防疫制度建立的消毒制度、报关制度等等,还应该制定外来人员消毒制度,作为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这种制度执行,不能以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种制度的执行,让相关饲养员养成科学的防疫思想,并在实际工作中实施,按照相关制定执行。肉牛养殖场应该分工明确,细化工作到人,保障各个执行人员严格约束自身,在自身的工作中自觉提高养殖场防疫要求,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有效的预防疾病发生,养殖场应该要请相关专家指导自身的防疫制度,对养殖场内薄弱环节应自觉强化,不仅如此还应该公示大众,自觉接受大众的监督。

2.3规范肉牛养殖场药品的使用

8.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八

1、动物在进入屠宰场时,应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经过驻场检疫人员的查验,证物相符后方可进入工厂,同时做好记录。

2、证物不符的或无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的,或无检疫的动物,不得进入工厂屠宰,若存在不合格动物,必须进行无害处处理。

3、动物屠宰后经过检疫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不合格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流向。

4、宰后检验由屠宰场肉品检验人员负责检验。

5、对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按照无害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严禁上市销售。

6、动物产品出厂时,由驻场检疫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开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厂,未经过检验的车辆不得出厂。

检疫申报制度

为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2、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4、动物及动物产品未经检疫,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禁止调运。

5、经过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对伤残等需要急宰的动物应经过驻场人员的检查,取得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屠宰未经过检疫的动物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7、未经过宰后检验或宰后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8、对经过宰后检验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动物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有针对地制定防制措施,根据《动物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当地兽医 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一)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的单位和个人;

(二)从事动物诊疗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二、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与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按规定、程序上报。报告动物疫情的同时,应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1、将可疑动物隔离,安排专人看管,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

2、对动物停留区域进行消毒。

3、动物死亡应将尸体全部保留。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 随意处理。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区域时,禁止动物、人员进出屠宰场,并限 制人员流动。

三、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 疫情。

四、严格遵守动物疫情发布规定,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自发布动物疫情。

五、报告疫情应说明以下内容:

1、发生疫病的时间及地点。

2、发病动物及种类、数量。死亡情况、病理变化、诊断情况等。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违反本制度,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蔓延或其他危害的,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消毒制度

为加强本厂防疫消毒工作,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根据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工厂配备相应的宰前、宰后消毒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有专门的消毒人员负责防疫消毒工作。

2、工厂进出车间出入口设有消毒池,消毒池配备 NACLO 溶液消毒,每两小时更换一次,每日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3、生产入口处设有更衣室,提供臭氧消毒,配备足够的衣柜、工作服、水靴等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 毒,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车间。

4、按照规定对工厂的车间、运输工具、屠宰设备、车间工具等,每班下班后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并设立消毒班组。

5、生产区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非生产人员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车间及生产加工区域。

6、工厂配备化学药品库,专人负责管理消毒药品的发放、使用及登记处理。

7、完善所有的化学药品、消毒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为两年。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下列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1、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动物的尸体

2、经检验对人畜有毒有害的、需销毁的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3、从动物体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

4、国家规定的应该销毁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并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应立即采样进行试验室确诊,动物尸体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发生动物疫情时,无条件配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处理病死、染疫或扑杀的同群动物及其粪水、垫料等污染物质。

五、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执行

六、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不得未经处理而擅自排放。

七、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八、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

9.动物防疫制度 篇九

为提高动物养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行科学养殖、生态养殖,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场动物防疫系列制度。

1、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2、履行各项动物防疫职责,自觉接受和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测。

3、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做好养殖场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做好动物疫病综合防范工作,防止动物疫病发生。

4、养殖场的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6、按规定及时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工作,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自己清楚,养殖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动物清洁卫生与消毒制度

1、饲养舍应经常打扫、保持舍内整洁、干燥,并经常性进行灭鼠和灭蝇、灭蚊工作,同时搞好场内绿化,尽量创造一个冬暖夏凉的环境。

2、根据自身的生产方式、主要存在的疫情隐患、消毒剂和消毒设备设施的种类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消毒程序。一般情况下,畜舍、用具、车辆等应先清洗后消毒,腐蚀性药液消毒一定时间后再清洗一次;疑有病源污染的场所、用具、工作服、鞋等,先消毒后再清洗;病死动物深埋销毁处理后,对病死动物经过的地方进行严格消毒。

3、平时预防性消毒。

(1)养殖场生产区门口设消毒池,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2)一般为环境和道路十至十五天一次,舍内七至十天一次;

(3)工作人员出入生产区均要严格消毒并更换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必要时还要淋浴);

(4)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5)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和消毒。

4、即时消毒。当动物群体中有个别或少数动物发病或死亡,或有场外人员来过之处,对其采取局部强化消毒。

5、隔离舍消毒。在隔离观察过程中,视情每天消毒一至二次。每批隔离动物进舍前和出舍后全面严格消毒。

6、按照生产过程、消毒程序的要求,合理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消毒剂要经常轮换使用。

7、做好消毒档案记录工作。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免疫程序制度

1、根据本场疫情史和周边疫情,确定、实施免疫种类,科学制定免疫程序,确保实施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从正规渠道购进疫苗。强制免疫用疫苗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

3、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

4、免疫工具严格消毒。

5、严格按免疫操作要求、接种部位和计量实施免疫。

6、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及时处理免疫反应。

8、剩余或废弃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9、认真做好“免疫记录”,记录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无害化处理制度

1、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场所要远离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2、污水污物采用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的处理方式。

3、动物粪便实行封闭性堆积发酵后,用作农业和林果业肥料。

4、尿液等经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沼气作为清洁能源,沼液用作农业和林果业肥料。

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主要采取先消毒,再投入无害化处理池深埋方式;对被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堆积发酵后深埋作农作物肥料;对被污染的杂物等物品,焚烧深埋。

6、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制度

1、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购。认真审查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并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要符合国务院农业部的有关规定。

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

不使用人用药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兽药。

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

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须来源于无疫病地区,无霉烂变质,未受农药感染。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加药饲料与不加药饲料要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记录档案保存二年以上。

大竹县家福猪场

10.临夏市的规模养殖与动物防疫 篇十

1 临夏市畜牧业现状

1.1 规模化、专业化的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

临夏市近年来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完善服务、培育龙头企业等工作的开展, 破解畜牧产业发展难题, 推动了畜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转变, 逐步替代千家万户的散养方式, 规模养殖牛已占全市存栏量的40%以上, 羊占21%以上, 新建规模养殖场960个, 养殖现模在200~800头 (只) 左右。

1.2 异地育肥增体增利, 集散动物活跃市场

临夏市人口相对集中, 人均土地面积小, 做生意是本地人的谋生长项, 部分热心于动物养殖的农户, 看中市场, 抓住商机, 在冬春枯草季节, 从牧区收购贩运乏弱动物, 集中快速育肥后屠宰加工, 供应市场, 为临夏市畜产品市场营造了欣欣向荣的气氛。临夏市实际年存栏牛28万头, 羊127万只, 而年出栏牛15万头, 占45%, 羊72.5万只, 占70%。农户不仅谋取了利润, 通过育肥增体, 提高了动物生产能力, 避免了异地动物因缺草死亡的资源损失。

1.3 资源综合利用注重美化环境

临夏市人稠地少, 自然资源有限, 以种植高产玉米为主, 农作物秸秆自然是动物养殖的重要饲草料资源, 为充分利用资源, 积极响应科技部门的指导, 科学加工, 认真青贮, 购入配合精料, 科学综合利用, 且十分注重美化环境, 家家房前屋后, 鲜花朵朵, 村头田尾, 绿树成荫, 一派和谐气象。

1.4 动物防疫更加科学有序

昔日兽医为动物防疫走乡串户、强迫养殖户进行疫病免疫的现象已基本消失, 而配有兽医的养殖场 (户) , 主动要求防疫监督部门及时供应可靠有效疫苗, 进行程序化免疫的规范操作却成了主题, “养殖必先注重防疫”的理性认同处处可闻, 且还时常聘请省级动物防疫部门的专家讲课演示, 现场指导动物防疫, 把防疫工作摆到了应有的重视高度。

2 存在问题

2.1 虽然导入动物快速育肥、增体增利、活跃市场

是件有意义的好事, 但随之引进动物疫病的危险增加, 尤其从不同地域集中而来的动物, 容易带入不同的疫病, 危害当地存栏动物, 动物防疫、检疫部门应加强检疫, 花大力气检查监督和指导动物集散与育肥, 防止疫病传入。

2.2 尽管在市政府和专业部门的科学指导下, 建设

了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的很多动物养殖场, 但据检查约有40%的养殖场, 没有严格遵守要求, 外来人员进入养殖场内部参观、场门口消毒间虚设和不清理运动场粪尿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临夏市人稠地狭, 养殖场相对集中, 且引入动物居多, 严格规范执行动物防疫要求, 势在必行。

2.3 养殖场兽医室过于简单。检查发现, 有半数以

上兽医室药品乱堆混放, 药品架不足或没有, 不符合卫生要求, 冷冻冷藏药品与食物共置冷藏的现象随处可见, 与人与药均不安全, 应当改进。

3 发展建议

11.基层动物防疫站管理 篇十一

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动物防疫部门在促进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形成,基层动物防疫组织在管理上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落后的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防疫站的工作甚至处于瘫痪状态。为了扭转困局,湖南省洪江市畜牧水产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基层防疫机构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化管理尝试,并且成功的使基层防疫站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前,记者采访了洪江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杨锡雄。

记者:杨局长,体制改革是当前的热点,据了解你们在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站管理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你认为加强管理工作的突破口是什么?

杨锡雄:基层动物防疫站要脱离困境,关键就是要注重人的因素,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为了改变以前人浮于事、责任模糊的现状,我们把落实队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区域作为改革工作的突破口。

2004年,我们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在全市25个乡镇成立了动物防疫站,原畜牧水产站挂靠动物防疫站管理,动物防疫站站长兼任畜牧水产站站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原乡镇畜牧水产站80名报考人员中,通过专业理论考试和实际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查,择优录用了75名动物防疫员。在管理上实行聘用制,签订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劳动聘用合同,一聘3年。

为了更好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搞好动物防疫工作,增强动物防疫人员的责任感,我们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域、分片联村,明确到动物防疫员,通过防疫员负责的区域免疫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工作考核、表彰和责任追究。

记者:完成队伍建设之后,你们又是如何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的呢?

杨锡雄: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形成责任人人担、人人担责任的责任网络体系。同时,为了改善乡镇动物防疫员思想散漫、工作不实的现象,我们推出了两项规章:

一是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市畜牧水产局局长与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与动物防疫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将动物防疫工作任务以目标管理的形式明确到站、明确到人,并施行积分考核制度,奖惩分明。2006年2月,我们对2005年工作突出的8个先进单位,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报请8人受到市人民政府嘉奖。

二是严格要求,规范防疫行为。我们每年举办1~2期动物防疫员培训班,通过在动物防疫员中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基础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在防疫工作中,按照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原则,建立补针程序和完善免疫档案,做到乡有免疫台账,村有免疫登记册,户有免疫登记卡。对免疫动物种类、数量、时间、品种、剂量、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耳标编号等一一记录清楚,并由畜主签字。同时乡动物防疫站对动物免疫物质出入库建立台账,逐项登记、以备查询,防止工作中弄虚作假。

记者:除了在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上的管理之外,还有什么样的机制保障来促进防疫工作的落实呢?

杨锡雄:当然首先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了加强对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全面推进动物防疫事业稳步发展,洪江市畜牧水产局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公文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及动物防疫站管理规章等,使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再者是开展督查,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我们每年要开展2~3次检查防疫证、耳标和防疫物出入库台账等工作,并对督察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在全市通报,作为考核动物防疫员工作的重要依据,较好的推动了工作平衡发展。

另外,就是解决职工工资、落实待遇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畜牧水产局扎实工作,采取多种途径调研、汇报,争取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确定乡镇动物防疫站为全额的事业单位,市、乡共管。动物防疫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工资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给市畜牧水产局统一发放,保障了防疫员工资到位、待遇落实,即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又便于市局对防疫人员的管理。

如何当好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

乡镇动物防疫站长,股级干部,在我国当前建制中是小得无法再小的干部,但在养殖户心目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回顾自己担任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的六年历程,对如何当好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提出几点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一、懂技术

做为一个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你就是一个乡镇的“总畜牧师”。不仅要精通动物防疫、检疫等方面的业务,你还要懂得畜禽养殖、保健、疾病治疗、涉农政策等其他方面的知识,要尽可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养殖全才、动物专家。不断增强为养殖户服务的本领。

二、会管理

一个动物防疫站站长要建设好一个团队,就必须具备基本的管理知识。要谋事、谋产业、当好参谋。通过管理,做到全站“人尽其才,物尽其能”。要搞好站内管理,首先须召开站务会议,集体制定健全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实行动物防疫分区分片、站内事务分工定岗,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同时要分工又要合作。在抓管理时,切记不能随心所欲、随意表态。站长要做到执行制度的带头人。

三、能实干

站长要多想事、会做事、肯干事,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首先要把自己的动物防疫责任区的工作搞好,尽努力能够成为该乡镇的防疫示范点、“零错误”点。把站内分工属于自己的岗位工作做好,成为样板点。同时,要把握好全局,随时掌握全乡镇的动物防疫、检疫、食品安全、畜牧发展、惠农政策落实、站务资料整理、档案建立等等。帮助指导其他工作人员的各岗位工作均衡发展。

四、勤交流

我站一般是月中15号举办业务培训,月底28号召开站务会议。通过每月的两次集会来交流思想。通过召开站务会议了解站内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能够增强感情,集体出谋划策,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通过定期业务培训,能够取长补短,学会本领,提高为养殖户服务的综合素质。

五、善沟通

站长除了要善于与站内员工沟通、与养殖户沟通,更要积极主动与畜牧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当前,乡镇动物防疫站的管理是以畜牧局为主,乡镇党委政府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这就决定了乡镇动物防疫站在需要争取畜牧局领导关心和支持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应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乡镇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作为站长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惠农政策,主动召集全站人员参加乡镇中心工作,要当好乡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六、严律己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惠农政策,不能虚报、瞒报等不法手段骗取或套取国家的政策。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不要为一时贪念而饮恨终生。特别是站长,要以身作则、高度警觉、警钟长鸣、不可松懈。

12.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由村委会推荐,乡(镇)畜牧站初审,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考核,乡(镇)政府聘用,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协同检疫和动物疫情预警监测等公益性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

第二章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量变化和服务半径年核定一次。

第五条

村级防疫员原则上以村为单位配备,各乡(镇)要根据行政村的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

第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知识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掌握电脑操作技术;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优先聘用;

(六)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聘用。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宣传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二)开展动物免疫工作。按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并做好牲畜耳标佩戴工作;

(三)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及时填写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使用登记,监督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

(四)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并将查验情况及时上报乡(镇)畜牧站,由乡(镇)畜牧站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

(五)调入畜禽落地监管工作。外引动物要及时向乡(镇)畜牧站上报,并做好隔离观察,如实记录隔离观察日志;

(六)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

(七)实施消毒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做好日常性消毒工作,并结合春、秋两季免疫注射,进行圈舍消毒;

(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协助做好无害化处理等;

(九)畜禽饲养统计工作。对责任区内养殖场(户)饲养的各类畜禽建档登记,随时掌握责任区内畜禽养殖现状及流动情况,做好统计和报送;

(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按照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一)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畜禽养殖环节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八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九条

乡(镇)政府与村级防疫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等。

第十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经村委会推荐,乡(镇)畜牧站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合格后报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的村级防疫员,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乡(镇)政府聘用;

(三)聘用合同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签;

(四)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乡(镇)畜牧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乡(镇)畜牧站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乡(镇)畜牧站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第十四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负责对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村级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建议,由乡(镇)政府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签订聘用合同期间擅自离岗、旷工或因病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因迟报、瞒报、谎报或者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

(三)未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或外引动物监管不力,发生动物疫情的;

(四)因排查和监管工作不到位,发生动物疫情未及时上报的;

(五)被养殖场(户)投诉后应不履行职责且拒不改正的;

(六)一年内出现免疫事故或诊疗事故的;

(七)未能及时完成乡(镇)政府和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安排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的。

第五章

工作补贴及管理

第十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责任区域内动物强制免疫和协助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责,乡(镇)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补贴。

第十七条

根据我县目前畜牧业现状和动物防疫任务的实际情况,除中央补贴外,乡(镇)级财政给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按每人每年平均xxxx元标准执行,年终在乡(镇)财政转移支付中列支。各乡(镇)可根据防疫员服务半径及养殖数量核定防疫员补贴标准,但最低不得低于xxxx元。

第十八条

各乡(镇)政府可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情况,对优秀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

年终各乡(镇)畜牧站将考核结果上报乡(镇)政府主管部门,由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后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补贴按实际从事工作时间兑付。

第二十条

各乡(镇)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保险机制,年初由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保,保险费用由乡(镇)财政主管部门在防疫员补贴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专项补贴监管机制。审计、财政、畜牧等部门要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预算及其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工作补贴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13.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十三

1生猪养殖场防疫管理的重要意义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包括: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农村人口比重大等特点,例如,榆林地区生猪养殖业的规模巨大,但是由于当下生猪养殖场的主要地理位置是在比较偏远的农村,这些地区的一个共同特点便是经济发展落后,所以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随之落后,在这些偏僻的地区养殖业本来就存在着诸如技术落后、管理制度散漫、医疗卫生环境差、饲养环境和设施简陋、防疫和控制中心距离比较远等问题,一旦生猪养殖场暴发疫情,因为无法控制疫情、无法及时得到解决方案等一系列原因,疫情会给国家和人们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2010年爆发的猪流感事件就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就榆林地区的养殖业来说,猪流感的爆发,不仅危害到榆林地区生猪养殖安全,还影响到当地畜产品消费。在农村地区,生猪养殖场可能是当地人们的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一旦疫情爆发,无法控制的疫情会导致大量的生猪死亡,给当地的百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如果爆发的疫情没有及时得到控制,疫情蔓延,再加上没有得到正规治疗,滥用药物导致病毒变异的,会使国家的损失更为严重。近几年动物疫情种类繁多,包括:口蹄疫、猪圆环病毒病、猪瘟、链球菌病等,种类变化繁多,给防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由此可见,基础兽医站对于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只有增加基层防疫管理建设的投资,加强基础防疫管理工作的工作质量,提高基层防疫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才能减少国家和人们的损失。

2完善基层兽医站对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的方法

疫情的爆发,会直接导致本年度GDP的下滑,这些损失的背后是我国基层兽医站对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的不完善,包括不能准确落实生猪饲养的防疫责任、没有严格进行生猪饲养的防疫消毒、没有建立完善的生猪饲养档案、没有建立生猪进出口的制度等,这些生物安全隐患都是值得我们注意。所以我们要完善基层兽医站对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2.1落实生猪饲养的防疫责任

为了能够做好基层兽医站对生猪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工作,我们要求养殖场明确防疫责任,要求养殖场签署《防疫责任书》,真正做到基层兽医站对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的监测,也可以保障养殖场工作人员对疫情的准确及时的报告,使得疫情得到及时的控制。

2.2严格进行生猪饲养的防疫消毒工作

不仅仅是要对生猪本身进行定期的消毒工作,也要对生猪生活的饲养场进行定期的消毒工作,例如生猪粪便的处理、饲养场的药物消毒、空气的流通、定期注射疫苗等措施。对于外来人员和接送车辆也要进行定期的消毒,建立生猪进出口的制度,进出口得到的外来生猪带进了病毒,就会导致养殖场的健康猪也患病,所以对于外来人员和接送车辆也要进行定期的消毒也是很重要的。

2.3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大,我国对于基层动物防疫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基层兽医站要对每一个养殖场进行监控,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准确的判断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从而预防控制疫情。

参考文献

14.羊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篇十四

洗手消毒制度

一、人员消毒

1、人员进出,在进入动物室前先用肥皂洗手,再将手在70%酒精或0.1%新洁尔灭内清洗。人员进入第一道门禁前换拖鞋,脱掉外面的拖鞋,赤脚进入一更室,脱去外衣,戴上口罩和手套,最后穿上药水浸泡过的拖鞋,进入二更室穿上已灭菌的隔离衣,经风淋室淋风1分钟后(风淋时身体需转动),由清洁走廊进入指定动物室。

2、完成工作后,人员走出,到一更室脱下拖鞋放入水桶内浸泡,更换自己的衣服,把换下的隔离衣、口罩和手套放到指定地点。在此前还要打开一、二更室紫外灯,对室内进行消毒15-30分钟。

3、人员进出设施一定要随身关门,不能同时打开两扇门,必须做到进一道门,立即将这扇门关上再开下一道门。禁止进入无关实验室.二、物品消毒

1、可经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如笼架具、垫料、饲料及部分用具,经高压灭菌器消毒(121℃

15-30分钟后),进入内准备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天。

2、不能经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如塑料制品及动物等,经传递窗进入内准备室。物品放入传递窗之前,对传递内物品或物品外包装用药水喷雾、擦拭或浸泡。然后将物品(动物)放入传递窗,关闭窗门,打开紫外灯照射灭菌30分钟。灭菌期间要翻一次物品,以保证物品所有表面都被照射到。因动物包装盒不能翻转,则底部要多喷些药水或多擦几次。达到灭菌时间后在清洁室内打开门,拿出物品存在清洁准备室内或直接使用,在一周内用完。注意传递窗两扇门不能同时开启。

3、不能经高温高压消毒的大件物品,如水桶、扫把等,用药水(70%酒精或1‰新洁尔灭)擦拭和浸泡,一起经紫外线照射后,从一更缓冲道拿入室内使用。清洁区檫拭用的药水也从一更缓冲道传入。另外清洁区用的拖鞋在一更室药水浸泡12小时,再在一更室紫外线照射1小时才能使用。

4、清洁区的垃圾及用过物品,需装在灭菌笼盒后或直接拿出外面。

5、动物装入消毒后的运输盒后可从传道舱传出或亚清洁道传出。如从传道窗传出,则开启内门前,窗内须经药水喷雾消毒,用紫外线照射15分钟,然后才能开启窗门,动物放入传递窗后关闭窗门,从外拿出。

6、常用消毒剂应每周更换,以保证其消毒性能。

7、消毒前后物品应严格分开保存。

8、每隔一定时间更换消毒剂品种,以防抗药性。

人员卫生制度

1、位于2号楼四楼409室万级超净屏障系统动物房的工作人员及研究人员必须先向实验动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一年内的体检合格报告(包括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胸透),患有传染性疾病及人畜共患病者严禁进入大楼。

2、提出申请者将接受实验动物中心上岗培训,并自学实验动物SOP 及相关材料,通过书面考核后方可开通门禁。

3、原则上不接受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从事实验,对新进人员未取得《实验动物上岗证》的人员必需在进入动物房后3个月内取得《江苏省实验动物上岗证》,否则将被禁止进入,直至取得上岗证为止。

4、进出动物实验室人员流程:登记(进出都要登记姓名及进出时间)——脱鞋——洗手及消毒——穿消毒拖鞋——穿隔离衣——风淋(人经风淋间出动物房时,也要开启风淋)——进入指定动物房(人出来时请不要忘记将拖鞋放回原处)。

5、进出动物实验室物品流程:小件物料从传递仓紫外消毒、或喷2%过氧乙酸消毒后进入;耐高温物品必须经高压消毒进入;大型设备进入,必须通知实验动物中心,做好各分室的关闭协调,安排从缓冲间进入,并做好全面消杀工作;使用用完实验用针头,药品等医用废物由实验人员打包随人员带出实验室,并按学校医用废物处理办法处置,不得将废物遗弃在实验室或丢弃于笼具内。

饲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于无农药无污染的正规饲料加工单位,饲料成分需要符合小鼠的营养结构和生长需要,生产单位需要提供卫生许可证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卫生状况须符合国家要求与标准,不得含有细菌、病毒、真菌等微生物

4、建立严格的饲料进库记录,由专门技术员负责

5、饲料保存地点,要清洁卫生、干净通风,做到防湿、防霉、防蛀,防鼠,无污染源并且定期观察检测

6、建立饲料喂养跟踪制度,每一批饲料与喂养动物对应,观察动物的情况建立对饲料的检测

(本实验室使用的SPF级实验动物全价饲料由南京安立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动物饲养,病死动物处理制度

1、从事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工作的饲养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每次进入屏障环境前,须用塑料桶内配制消毒液,并消毒液擦拭桶壁后,紫外照射20分钟后待用。

3、饲养人员在进入屏障环境前,应在外更衣室脱去外衣,除下手表、手机、饰品等物品,换拖鞋,洗手(眼镜)。后进入内更衣室,穿戴净化衣、帽、口罩、手套,换拖鞋。拉开风淋室外门,人员进入后,立即关闭外门,风淋自动启动1分钟(已设置),进入清洁走廊。

4、饲养人员先从清洁储藏室把动物用的笼具、饲料、饮用水等物品经清洁走道分配至各区域的饲养室。

5、大、小鼠饲养笼具的更换周期至少2次/周,饲养人员应逐间更换饲养室的饲养笼、饮水瓶,添加饲料,每次更换下来的笼具、饮水瓶等物品通过污物走廊运至缓冲间,然后,擦拭笼架、地面、侧壁及门把等,检查饮水瓶有无漏水,喷雾消毒饲养室,再进入另一间饲养室同样操作。

6、饲养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有死亡动物时,应立即取出动物尸体,用塑料袋包装,记录笼号、动物死亡数、日期,并更换该鼠笼、笼盖、饲料及饮水瓶,把更换下来的物品及动物尸体一起送至污物走廊前端的缓冲间,拿出动物房。

7、一般无害性动物尸体先置入冷柜保存,集中后统一掩埋或焚烧处理。感染性的动物尸体应该用装载生物危害物质的塑胶袋妥善包装,经蒸汽高温高压灭菌后,冷藏,再集中焚烧。

8、每月第一周更换各饲养室的排风口滤材,消毒擦拭顶壁、进风口及灯具罩。

9、每批动物实验结束后,应把该批动物的笼器具拿出屏障环境清洗,高压灭菌后再使用。

10、每次更换笼具工作结束后,饲养人员应检查各饲养室的门是否全部关闭,拖拭清洁走道、清洁储藏室、缓冲间、更衣室、次清洁走道的地面,然后走出屏障环境外。

11、在确认屏障环境内无人员后,开启紫外灯,照射20分钟。

12、为保证实验动物正常的生活习性,晚上8点以后禁止进入动物实验室,动物实验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将开启紫外灯进行消毒。

13、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物品带入动物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手机。动物实验操作应在操作间内进行,严禁在笼架前进行注射、解剖等违反实验动物伦理福利的实验操作。

14、引进动物进入实验室,必须提前申请,同实验动物中心根据实验情况确定来源(如同实验动物中心派专人到动物供应单位确认资质,并全程监督运输规范,所产生费用由实验者本人承担),动物身份明确、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将不明动物私自带入实验室,严禁将在SPF级实验室之外开放操作过的动物重新带入SPF级实验室。

15、动物检疫合格标准为:由国标认定标准检测机构提供的“实验动物检测报告”。有实验动物来源单位自测认定合格的实验动物必须经隔离,并由实验动物中心委托指定机构检测认定合格后方能进入SPF级实验室,所产生费用由实验者本人承担。

16、进入动物房原则上由各科研课题组按申请批准笼位数自行饲养管理,并按中心要求和规范做好记录和标志。

排泄物废弃物处理制度

一、臭气

1、实验动物排泄物垃圾及其相关废弃物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

2、设置独立空调系统或排风装置,定期清洁保养,以维持最佳效率。

3、降低动物饲养密度、增加垫料更换次数以及室内的换气次数

4、在清理废弃垫料的地方设有排气罩,直接将废气抽出室外

5、熏蒸消毒时,实验室的门窗、通气口必须关闭密封以防外泄至其他楼层或户外。

二、污水

实验动物室清洗笼具、器械及地板,有大量废水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动物排泄物可以直接排入一般废水处理系统;含有致病微生物,威胁人体健康及环境卫生的废水必须经化学处理消毒(如次氯酸钠)或高温灭菌处理后才能排放。使用清洁消毒剂要按产品使用说明及贮藏时间要求执行,避免过量使用造成污染增加。定期检查排水口是否因腐蚀破损而产生渗漏,使污水溢出。要注意废水中动物毛发、垫料、大量粪便等堵塞管道,禁止直接排入废水处理系统。

三、废弃物

实验动物的垫料、排泄物、尸体以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耗材是主要的废弃物。废弃物的处理费用的较高,应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垫料的清理、收集时应在设有负压装置中进行,避免在整理过程中随空气飘散,影响环境。

2、废弃垫料要包装密封于塑胶袋中,避免臭气外泄和防止苍蝇、蟑螂、啮齿类动物侵入,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日,最好当日处理。

3、盛载废弃物容器应选择金属或塑胶材料,坚固耐磨,贮存容器及设施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4、废弃物的传送、清运,应避开动物设施繁忙时间,可选择每天固定时间清运一次。

5、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口罩、面罩、手套和长筒鞋等。

6、运送废弃物的车辆应设有围栏,防止清运时泄漏、翻倒等意外事件发生,清运人员应穿上连体的衣服、胶靴及手套等防护措施。

7、动物组织4%甲醛溶液固定后带回各自实验室处理、四、实验室环保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15.规模养殖场.防疫制度doc 篇十五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工程布局设计图纸,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竣工后,报经原批准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产使用。

三、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一)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用电方便的地方,距铁路,公路交通干线不少于1千米;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距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屠宰场(厂、点)、牲畜交易市场、垃圾和污水处理场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区,工厂、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少于3千米,并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

(二)场(小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养区),隔离区应用围墙、林带、栅栏或弱电网等相互隔离分开,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侧风处,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内侧集中布置.隔离区主要布置兽医室,隔离舍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有通道相

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场(小区)内道路、运动场应平坦、坚硬,无积水,便于清洗,消毒。

(三)生产区内根据功能不同,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或小区,单元之间应有防疫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内的饲养房(舍)应选择坐北朝南方向,坚固耐用,宽敞明亮,采光、通风、排气良好,供水,排水畅通,每栋饲养房(舍)间距10米以上。

(五)场区、生产区大门口均要设置供出入车辆消毒的宽同大门、长6米、深0,5米的水泥结构消毒池,同时要设置供出入人员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个单元门口、每栋饲养房(舍)门口、兽医室及病畜(禽)隔离区门口、挤奶站门口等均要设置宽同门口、长1.5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

(六)生产区内道路应分污道、净道,并不重叠和交叉。

16.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创新管理措施 篇十六

1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1 实行多层次目标责任制管理

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规定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市政府、市畜牧部门、乡镇和乡镇畜牧中心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等行政业务双包联系制度,制作了责任制公示牌并悬挂于养殖场的醒目位置。乡镇与村委会、畜牧中心与防疫员也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市畜牧部门还与派驻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签订责任状,年底严格进行考核,把工作好坏直接与工资挂钩。明确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管理。明确防疫责任,在法律法规政策中明确养殖者是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成本是养殖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动物疫病的常规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兽药的规范使用等工作,均应由养殖户向市场化服务主体有偿索取服务。

1.2 积极组织落实防疫工作

为了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镇畜牧中心具体抓全镇的动物防疫工作,要求防疫员严格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对所有规模养殖场、散养户按照“五不漏”的要求进行集中免疫,免疫工作全覆盖,同时将免疫密度与工作业绩挂钩。截止目前,累计免费发放疫苗共计170.5万毫升(头份),累计免疫各类畜禽26.43万头(只),应免动物免疫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共对28个养殖场点开展监测,送检样品486份。抗体合格率达到85%以上。防疫期间,乡镇政府成立督查小组,对防疫工作全程进行监督,重点免疫进度、免疫工作台帐记录、疫苗的领用发放记录、免疫密度、耳标佩戴等方面进行督查,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 00%。

1.3 经常开展疫情排查工作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镇畜牧中心组织乡、村、养殖场三级防疫人员进场入户,对养殖情况和疫情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今年共出动人员150余人次,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8个、蛋鸡养殖场(户)36个、肉鸡养殖场(户)3个;兽药经销店1个。做到了不漏村、不漏场、不留死角死面,排查中未发现异常。

1.4 加强乡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

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心,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

1.5 推进村级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兽医服务网络

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主要承担每年春秋两次普免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防疫档案的建立、动物标识的配戴、大面积畜禽圈舍消毒、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疫情观察等公益性工作。村级防疫室的设立能密切与养殖户的联系,利于补免工作的开展,利于动物疫情的及早发现,利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兽医服务,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1.6 经费投入是保障

争取好防疫经费,确保防疫员劳务报酬落实。落实防疫员劳务报酬是政府重视防疫工作的具体体现,是防疫工作的关键。东回镇每年积极向上级争取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防疫员劳务报酬,防疫员劳务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2 问题与建议

2.1 村级防疫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村级防疫员有的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建议开展全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升防疫水平和服务水平。

2.2 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冷链运输设施有待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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