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

2024-09-12

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精选9篇)

1.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 篇一

电力公司电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结算管理水平,规范结算管理流程和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电网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电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结算工作,配网工程、技改工程及受用户委托建设的电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网工程结算,是对工程建设全国称高中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建设费用全口径结算工作。

第四条 电网工程结算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努力实现工程结算工作的准确、规范。

第二章

第五条 公司基建部是公司电网工程结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省公司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督促、指导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

(三)协调电网工程结算中的争议。

(四)监督管理一般设计变更的规范性;负责初审业主项目部上班哦的重大设计变更。

(五)确认所辖范围内电网工程结算文件。

(六)审批220千伏及其以上功臣广东用预备费的报告。

(七)手机汇总所辖范围内电网工程结算资料,适时组织开展结算分析工作。

第五条 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负责工程结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职责;

(一)按国照网公司、省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造价过程控制,实现中间过程闭环,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二)自工程投运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尾工会议,对工程项目费用进行全口径梳理,并星辰该会议纪要,明确所有未了、待定事项的处理方案及解决时间,确定工程结算闭环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结算。

(三)严格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关的结算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四)及时向省公司上报月度、结算计划及完成情况。

(五)各项工程费用的支出有理有据、可控在空,原则上必须严格控制在工程批准概算范围内。

(六)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石洞单位上报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结算费用。

(七)动用基本预备费需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

报公司批复。

(八)220千伏及以上,市公司自管110千伏电网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省公司备案,县公司110千伏电网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市公司审核、备案。

(九)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十)根据工程合同计工程结算文件按时支付工程款。第六条 建立单位在工程结算中的主要职责:

(一)参加有关变更的审查、签署意见、核实工程量计结算费用。

(二)参加有关变更的审查、审核和确认签证的实施结果,及时统计签证变更计费用。

(三)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核。

(四)全过程参加工程结算工作,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形成对结算资料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及时办理建立费用的结算工作,不得影响工程结算及决算工作的进度。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工程结算中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实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因工程量变化调整的结算费用。

(二)仔细计算设计变更费用,配合工程结算及造价分析工作。

(三)做好工程概算收口工作,按照业主要求及时调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出版批准概算,以便为结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及时办理设计费用的结算工作,不得影响工程结算及决算工作的进度。

第九条 施工单位职责

(一)按照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的要求上报具备结算及审核条件的结算资料、相关支撑依据等资料,按时按质提交。

(二)结算文件依据应完整、真实,充分,计价准确。

(三)积极配合审计及财务决算工作,不得无故推延。

(四)配合工程造价分析。第三章 工程价款的确定

第十条 电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二)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据现行的相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十一条 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凡是、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文明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事项;

(九)工期滞后及结算资料提交延误的处罚方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工作等事项。

十二条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执行《###电网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二)工程签证执行《####公司电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三)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现场签证变更工程量的单价在施工合同中间有对应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让利条件的,按已有的执行;

(2)合同中有类似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3)报价中无对应工程量清单的,且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十三条 设备物资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设备物资的制造周期及具体特性,招标确定总价、预付款、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工程投运后20日内物资配送部门将工程所有配送物资清单提供业主项目部(见配送物资清单表)。

第四章 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承包人应编制完成相应的结算文件,提交项目业主部,结算文件中应包括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第十五条 结算文件应包含封面、说明、结算费用总表、合同价款分享费用汇总表、变更费用汇总表、变更费用计算明细表、费用变更依据、其他申请列入结算总额的费用明细表及相关依据,编制、审核、批准人需签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及单位公章,表式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应在15日内组织监理、设计单位完成对结算文件的审核。

第十七条 结算审核工作依照监理、设计初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复核、审计部门审计的流程依次进行,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应派专人参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附流程图)

第十八条 电网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物资部门负责与供货厂商核对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最终结算费用,报业主项目部。

第二十条 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投产后9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投产后45日内,建设单位负责汇总编制建筑、安装、设备和其他费用的竣工结算报告。(附流程图)

第五章 第五章 工程价款的支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应复核下列规定:

(一)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10%,不高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30%,对施工期不超过3个月的最多可预付至合同金额的50%。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三)工程预付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第二十二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影单更符合下列规

定: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以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一)按月(季)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季)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二)分段结算与支付,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设备材料物资应严格依据合同付款。

第六章 考核及评价

第二十四条 省公司基建部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结算管理工作的考核,组织有关人员对统计上报的数据及汇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为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工程变更、结算管理办法,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支出的各项工程费用未做到有理有据,可控在控,严重超支、突破批准概算范围的,有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进行自查、处理后上报省公司。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照管理办法办理,随意签证或签证内容有严重过失,由建设单位(业

主项目部)进行自查处理后上报省公司。

第二十八条 严禁设计单位提供不符合施工图出版要求的图纸用于工程招标和现场施工,严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接受和采用此类图纸,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诚信度、工程量准确度评价,并在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中明确的相关处罚条款严格考核。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 篇二

1 采用Excel实现报表功能的原因

Excel是微软公司研发的一种电子表格软件, 该软件拥有非常强大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本系统中采用Excel实现报表功能的原因如下。

1) 大多数用户可以熟练使用Excel软件。这使得用户可以在系统生成的Excel报表基础上进行各种修改操作。

2) 可以灵活方便的设计复杂报表样式。有时候用户的报表样式会非常复杂, 使用Excel可以快速制作复杂报表。如图1所示, 图中右侧的表格便是本系统的一种复杂报表。

3) Excel自带超强计算能力和多种数据格式。通过使用Excel自带的计算能力可以不用编写代码就能自动生成计算结果;仅仅通过设置单元格属性就可以得到不同的数据显示格式, 例如图1中货币的样式和货币大写汉字都是通过设置单元格属性实现。

4) 可以根据数据生成图表。通过使用Excel生成图表的功能, 开发人员不必编写专门生成图表的代码就可以在系统中显示图表。

5) VB中可以很好地操控Excel。VB中通过OLE控件, 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显示Excel文件内容;可以通过代码, 轻松的实现向Excel文件输出数据、设置格式和打印文件;可以通过代码另存模板的数据实现导出Excel的功能。

2 VB中操控Excel文件的方法

2.1 引用Excel类型库

若要在VB中操控Excel文件, 首先应当引用Excel类型库。根据计算机上安装的Excel软件的版本的不同, 类型库的版本也不一样, 因为本系统中使用的是Excel的2003版本, 因此类型库的版本为11.0。引用Excel类型库的具体操作方法为:

1) 选择“工程”|“引用”菜单项, 在“引用”对话框的列表中选择“Microsoft Excel 11.0 Object Library”项。

2) 单击“确定”按钮, 关闭“引用”对话框。

2.2 使用Excel的对象

在引用了Excel类型库后, 程序中就可以使用Excel的对象操控Excel文件。经常使用到的Excel对象主要有Application (应用) 、Workbook (工作薄) 和Worksheet (工作表) 等三个对象。例如, 要向Excel文件“计量结算单.xls”默认工作表的A1单元格输出“123”的代码为:

2.3 显示和打印Excel文件内容

向Excel文件输出数据并保存后, 应该将文件内容在系统内显示出来。显示文件内容要用到OLE控件, 例如, 要将“计量结算单.xls”文件内容显示到OLE控件的代码为:

OLE1.SourceDoc = App.Path + " 计量结算单.xls"

OLE1.Action = 1 '以链接式打开Excel文件

当用户查看完显示数据后, 需要将数据打印到纸上, 此时, 会用到Worksheet对象的PrintOut方法, 具体打印语句的代码为:

3 报表功能的具体实现

3.1 制作Excel报表模板文件

本系统中, 首先根据用户提供的纸质报表, 提前制作了所有Excel报表模板文件。之后, 在程序中编写相应代码向指定单元格输出数据, 以此实现报表数据的自动生成。此外, 通过设置模板文件指定单元格的属性, 系统中实现了不用编写代码, 而自动生成各项合计、以货币样式显示数据和将数字转换为大写汉字等功能。

3.2 具体实现

由于系统的数据被存放在Access数据库内, 所以使用了ADO技术和SQL语句将数据读取到程序中, 之后将这些数据输出到指定的Excel文件单元格。为了不破坏原有的模板文件, 笔者使用代码将模板文件复制一份, 在复制文件上进行具体操作而不是在原有模板上。下面列出本系统中最有典型性的一段代码。

4 结束语

在VB中, 通过代码操控Excel实现报表功能的实用价值非常高, 稳定性也很好。但是, 向Excel文件输出的数据量非常大时, 会出现假死机的现象, 因此, 在程序中最好采取控制数据量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斯琴巴图, 杨利润.零基础学Visual Basic[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

3.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 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

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赔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业主批准为止。

第六条 项目部应切实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措施等对工程结算、变更补偿和索赔的重要性。编制上述方案时,应满足工程结算或为工程变更补偿、索赔等提供依据。

第七条 项目部应切实加强沟通管理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关系,应有理、有据、有节地就工程计量结算、变更补偿、索赔及工程款收付与业主、监理、设计等进行协商沟通,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项目部应及时将重大合同变更、重要事项和变更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局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期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关协调体系,促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及时、有效解决,维护我局应得的合法经营效益。

第九条 项目部应坚持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双同步,坚持工程进度与合同变更处理并重,坚持工程按期完成与同步解决变更、补偿、结算两不误,维护业主与我局合法权益两不误。不应以业主、监理要求或工程进度为由而忽视工程结算工作,避免满足业主利益而忽视我局应得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五章 对内结算

第一条 对内结算包括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设备租赁等工程计量、结算及价款支付等。对内结算应坚持“先结算、后支付”的原则,严禁项目部未履行结算程序而支付分包工程款项的行为。

第二条 项目部进行对内结算时必须有合同,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对内结算规定,制定项目部对内计量、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结算程序。

第三条 分包方结算负责人应为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委托授权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1),并应与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相一致;分包方材料领用人员应由其现场负责人委托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2),否则项目部有权拒绝进行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和材料领用工作。

第四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内结算

(一)计量,分包工程计量原则上由分包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其当月施工合格工程的计量申请,计量申请应在月度截止日后7日内提交,项目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分包方未按期提供计量申请的,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计量,分包方确认即可。同时项目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计量审核。

1、所有工程计量和审查人员应熟悉分包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价号)施工内容和计量要求,严禁出现与合同不一致工程计量情况的发生。

2、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人员进行分包工程计量的计算工作,凡与原始界面有关的工程计量应由测量人员进行工程量计算;固定尺寸构筑物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计量。所有工程计量应以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审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合格性审查,经营核算部门计量审核,项目部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定的原则进行。(工程计量表格式见附件3—1)技术管理部门应依据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队报审的工程量对协作单位工程量签证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必须以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为依据,必须与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一一对应,不允许出现上下倒挂现象。对于业主、监理尚未审定的项目及工程量,按合同外项目或变更、索赔项目计量结算原则进行处理。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项目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物资、材料、配件领用计量应由库管人员根据分包方当月领用情况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材料领用结算单(见附件3—2);风、水、电等动力消耗量应由管理人员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风水电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3);分包方使用我方设备情况计量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统计,编制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4),上述所有汇总表应由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分包方质量、安全有关费用的计量和质量、安全奖罚费用的计算,由经营核算部门进行审查,项目商务经理(总经济师)进行审核。

5、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办公、交通设施等费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费用计量和计算工作,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6、分包方有关财务费用的计算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7、零用工管理及计量

(1)现场施工需要使用零工时,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同意,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零工。

(2)零工使用应在工作结束时,由现场负责人签发零工使用工票,经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应在施工内容完成后3天内提交经营核算部门,否则经营核算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二)结算,项目部应在计量确认后7日内完成结算工作。

1、各计量有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计量单提交经营核算部门,由经营核算部门编制月度结算单(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7)经营结算部门在编制结算单时,除根据上述各部门提交的计量单计算分包方费AA用外,应按合同规定计算以下费用:

1)支付分包方预付款应扣减费用;

2)分包方质量保证金费用;

3)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扣减费用;

4)分包方进度保证金应扣减费用等;

5)分包方应扣减的其他费用。分包方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返还时间以分包合同约定进行,一般不得早于主合同约定时间。

2、月度结算单应经工程技术部门、质量安全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当月结算正式依据。

3、结算单一式三份,经营核算部门、财务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外结算

(一)项目部要求分包方实施合同外项目时,应与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由项目部签发委托施工通知单,明确计量办法和单价后方可实施。

(二)合同外项目结算应按进度当月进行结算,依据补充协议或委托施工通知单规定的内容进行。计量、结算程序同合同内项目。

第六条 分包方补偿、索赔项目结算

(一)因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造成分包方费用增加,分包方提出补偿、索赔费用时,项目部应积极应对,对分包方提出的要求应进行认真研究,经项目合同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对合理的补偿索赔费用,项目部提出索赔补偿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分包方补偿索赔事项:

1、索赔补偿费用占原分包合同总额10%以内时(总价合同)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15%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项目部评审,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

2、索赔补偿费用占分包合同总额10%以上、20%以内时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30%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初评后,提交相应变更索赔费用说明,上报工程公司审后办理。

3、超过上述2款中条件时,项目部初评,工程公司审核,工程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4、对于上述1款中,若分次索赔补偿费用累计超过项目部审批标准时,项目部应按相应程序分别按上述2、3款规定执行。

(二)对分包方在履约过程中给项目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人员、设备等造成损害,项目部应依据分包合同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反索赔,并应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反索赔费用确定后应在当月结算中扣回。

第七条 完工清算

(一)项目部应在每一项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或劳务分包)完工后,质量合格,应与分包方进行最终清算。完工清算应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进行。清算时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工程量、计日工、材料、设备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进行核对,编制分包工程清算单,作为分包最终结算的依据。

(二)完工清算单经双方认可后,应与分包方签订清算协议,清算协议中应明确质量保证金、工程维修、工程款清结等事项。清算协议签署之前,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支付

(一)项目部财务部门应依据结算单,编制工程款支付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8),按月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分包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按合同规定执行,否则不得支付。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资金紧张或不足时,需分批支付进度款时,应及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应取得分包方谅解,以免影响分包方积极性。工程款支付结算单一式三份,财务部门、经营核算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二)严格禁止超结算支付,对于确因工程需要预支工程款的,支付金额应小于分包方当期完成未进行结算工程造价的50%,同时应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三)项目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应监督分包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应在收到工程款15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分包方应最迟在项目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单复印件进行备案,否则项目部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

(四)最终工程款清结时,必须有清算协议。对于工程分包,质量保证金支付原则上应与我方主承包合同约定相一致。

(五)对于分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最终清算,项目部应本着客观实际的原则,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清算。对分包商拒不进行或不认可末次进度结算和完工清算的,应由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和分包方已完工程编制结算送达分包方,并留存相应证据,作为以后双方协商、仲裁或法律诉讼时的依据。

第九条 设备租债计量与结算方式参照分包结算执行。项目部在租赁设备计量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零用台班(时)数量,明确临时零用设备计量程序。

第十条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对内按月结算的规定。对分包方(租赁方)无理拒不进行工程计量签认、不能正常结算、拖延结算,无理纠缠者,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项目部在对内结算过程中,要树立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稳妥处理对内结算中的各类争议。必要时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 存档管理及统计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与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所有与此有关的原件必须存档,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借阅制度,确保各类工程结算资料完整保存。项目部应妥善保存以下资料:

(一)工程招投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材料、承诺书、备忘录等

(二)中标及开工文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开工令、停工复工令,人员、设备进退场证明材料等;

(三)施工技术文件,含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措施、作业指导书、胶凝材料配合比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业主、监理或设计工作指令等;

(四)质量验收文件,包括经批准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保证措施材料,原材料检验、单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中间或终结验收评定材料等;

(五)安全文明环保文件。

(六)工程结算资料,包括材料领用资料,变更增补单价、费用批复文件,新增单价计量办法,变更索赔文件,过程计量结算资料、完工结算或竣工结算资料等;

(七)施工过程中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件等资料;

(八)与业主往来的工程款支付、借款支付凭证等;

(九)工程(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分包单位人员、设备进退场备案材料,分包及设备租赁签证记录、零用工票协议,材料、备件等领用记录,结算及支付资料、完工清算协议,合作方原始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材料、现场人员授权书),过程中索赔、变更材料等;

(十)施工期间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政策性文件,当地政府对工程的强制性要求等;

(十一)其他应存档的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资料交接程序,以便人员更迭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项目部在完工撤点时,应将所有工程材料进行归类存档。项目部应同时建立工程材料电子版档案库,对上述材料有电子版的,应同时保存电子版;工程完工时,应同时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刻录光盘保存。

第十四条 各工程公司应建立工程资料档案库,对完工撒点项目资料进行统一管理。上述资料应按照国家和我局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原则上存档时间应不低于工程完工后5年。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按月上报项目结算报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按季度上报分包工程结算报表。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建立主合同结算台帐,分包(设备租赁)结算台帐,材料领用和消耗台帐,应加强材料核销管理,对结算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防止结算漏项或分包结算额大于主合同结算额的现象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局经营项目管理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对内结算流程图

二、对内结算授权委托书格式

2—1工程结算委托授权书格式

2—2材料领用委托授权书格式

三、对内计量、结算表格式

3—1完成工程量签证单

3—2材料领用结算单

3—3水电费用结算单

3—4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

3—5综合费用结算单

3—6奖罚费用结算清单

3—7工程结算单

3—8工程款支付结算单

四、工程结算情况月报表

附件2—1:工程结算委托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合同谈判、签字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工程结算、资金收付及相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委托代理人如有变化,我单位将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附件2—2:材料领用委托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指定的材料领用人,代表我单位就材料、工具、机具的领用及相关事宜与你方办理相关手续,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委托代理人如有变化,我单位将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材料领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1: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年_____月完成工程量签证单

附件3—2: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材料领用结算单

附件3—3: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水电费用结算单

附件3—4: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_年_______月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

附件3—5: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综合费用结算单

附表3—6: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奖罚费用结算清单

附件3—7: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结算单

附件3—8: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款支付结算单

附件四:

中国水电十五局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工程结算情况月报表

主题词:项目管理 结算办法 通知

4.项目分包签证结算管理制度 篇四

本制度规定了阿克苏2×350MW热电厂工程分包签证结算的结算处理的有关原则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阿克苏2×350MW热电厂工程分包签证结算工的管理。职责

3.1 分包单位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做好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签证和预、结算报审工作。

3.2 工程部负责各分包单位签证的收集、指导及审核,协助计划财务部做好分包签证的结算工作。

3.3 计划财务部应及时会同工程部对分包单位上报的的结算书、工程签证和预结算资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复审并补充相关资料;将审核合格的结算资料送交监理审定。并负责协同生产经理组织重大签证索赔评审会。

3.4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签证结算资料的会审。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结算依据

4.1.1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1.2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档案移交证明;

4.1.3 竣工图、标准图集及施工规范;

4.1.4 合同执行过程有关的文件及其他有效资料:

4.1.4.1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及变更设计、甲供材料清单等;

4.1.4.2 经合同双方认可的其它有效文件;

4.1.5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定额及材料价格信息;

4.1.6 签证结算资料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及相关调整原则才做价款调整;

4.1.7 签证结算资料必须有总包方现场负责人、工程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时签字;

4.2 结算原则

4.2.1 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以单个合同为一结算单位,包括与主合同有关的零星委托及工程变更等;

4.2.2 工程结算遇有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4.2.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2.2.2 有关部造价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4.2.3 签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及相关调整原则才做价款调整;

4.2.4 签证须有详尽充足的依据,涉及费用、工期的还需同时附详细的计算说明书;

4.2.5 分包单位办理签证时须按项目所制订的签证表格格式及编码要求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说明;

I

Q/DDXN 2089—2013

4.2.6 分包单位办理的签证须在时间发生后的3各工作日内到总包方工程部、计划财务部办理,应得到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计划财务部的认可;

4.3 合同价款结算

4.3.1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交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书。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结算文件的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合格的结算文件送业主方审核。

4.3.2 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审核后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支付申请表,项目部计划财务部审核确认后支付工程结算尾款。

4.3.3 合同终结: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支付期限满后,施工单位须填写支付申请表。

4.4 分包签证结算

4.4.1 设计变更

4.4.1.1合同约定超过一定金额的设计变更,依据设计变更后的图纸资料,施工单位编制预算书报审。

4.4.1.2施工单位已经按原设计实施施工,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导致返工的工程量,填写工程量签证单,签批后编制预算书报审表。

4.4.2 变更设计 施工单位已经按原设计实施施工,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导致返工的工程量,填写工程量签证单,签批后编制预算书报审表。

4.4.3 工程联系单

4.4.3.1工程量签证单必须实行一单一签,工程联系单与工程量签证单要一一对应。

4.4.3.2所有工程联系单都必须明确是否涉及费用、预计涉及费用的大小。对于涉及费用预计超过5万元的联系单,必须随附费用预算单;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没有附费用预算单的工程联系单,在合同实际结算时最多按5万元进行结算,不足5000元不计入结算。

4.5结算报审的要求

4.5.1设计、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原始票据复印件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

4.5.2合同约定甲供的设备材料,如委托承包商进行采购或进行材料更换(如提高档次)等,依据相关部门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和工程量签证单等调整费用。

4.5.3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1 个月内,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4.5.4施工单位应提交变更工程结算书后按4.4合同结算的流程进行。

5.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 篇五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管理和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根据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及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货币资金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对资金的管理必须讲求综合经济效益:

合理确定资金的需要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认真选择筹资来源,力求降低资金成本;适当安排自有资金的比例,正确应用负债经营。

第四条

做好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经营活动中,做到资金使用的主次分明,资金申报、审批手续健全严格,由财务负责人统筹安排。

第二章 资金的审批及支付

第五条

公司资金支付采取业务经管人员经办申请,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按权限逐级审批负责制。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全过程。第六条

公司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

华银电力HHEP

(一)支付申请。公司部门、个人因公用款或对外付款时,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或“资金拨付审批单”,注明借(收、领)款人或收款单位、款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收据等附件。

(二)支付审批。各级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填单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制证复核。会计对审批完整的“资金拨付审批单”等单据进行帐务处理,复核人员对批准后的资金拨付审批单等单据与记帐凭证进行核对,并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复核无误后的记帐凭证,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记帐凭证,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三章 现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七条

现金是指我国现行流通的法定货币——人民币。会计核算中的现金,指库存现金。

第八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按照国家《现金暂行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八项用途支付使用,但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必须采取转帐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

华银电力HHEP 现金限额。公司每日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人民币5000元,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安全。

第十条

日常现金收支管理。

1、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除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外,不得随便坐支现金。

3、支付现金必须由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4、库存现金由出纳员保管。

5、现金支票的签发,必须根据记帐凭证写明支款用途和收款姓名。支票与凭证金额要完全相符,而且必须坚持先制证,后开票,不得无证开票。

6、对已收讫、付讫的凭证,应在有关原始凭证上盖上“收讫”、“付讫”章。

7、签发支票和付款要有两人分别盖章。

8、出纳对经管的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稽核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完整。

9、库存现金不得有白条抵库,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30%的罚款。

10、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否则按保留金额对责任人处以10-30%罚款。

11、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否则按存入金额30-50%罚款。

第十一条

现金的核算。按会计制度规定,通过“现金”科目进行汇

华银电力HHEP 总核算,月份终了,“现金日记帐”余额应与“现金”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第十二条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于银行的各种款项。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开立帐户。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按规定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结算纪律和责任,是维护经济秩序,使结算业务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为了严肃信用制度,维护结算秩序,加速资金周转,顺利清偿债务,必须遵守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

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得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的资金。

5、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6、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帐户,原则上每家商业银行最多不超过两个帐户。

华银电力HHEP 第十五条

银行结算种类

公司对外货币结算主要以转帐或票据的结付为手段,其结算种类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等七种。平时可根据需要,采用上述结算方法与交易单位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银行存款的核算: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按照银行名称、存款种类进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明细分类核算,月末,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总帐核对无误,并编制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查明原因进行说明,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十七条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资金存放的地点和用途与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它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及其他在途货币资金。

第十八条

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外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外埠存款一般用于临时采购或日常零星采购,由公司开设采购专户将资金汇往采购地点,采购资金存款除采购人员差旅费可以支出少量现金外,一律转帐。

第十九条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管理:

1、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2、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都可以背书转让,但银行汇票只限于个人转

华银电力HHEP 让给单位和个体户。

3、银行汇票的多余款项,可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人。而企业取得的银行本票只办理全额结算,不退回多余款项,结算后,如有多余款项可采用支票、现金等其他方式退回企业。

4、企业本票即付,不予挂失。但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的,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第二十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公司设置“其他币资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根据其反映的内容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六章 结算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一条

结算资金是指公司在与国家、其他单位、个人结算过程中被占用和占用外界的各种款项,包括各种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第二十二条

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和核算

应收、应付票据是指公司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因销售电力等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或因购买商品、物资等而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进行核算,对带息票据要正确计算利息和贴现。

第二十三条

应收、应付帐款的管理和核算

应收、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发生的除应收、应付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

华银电力HHEP 和应付购货款及接受劳务款项。

1、必须正确确认应收、应付帐项的记帐时间:即以经济业务发生时作为会计记帐时间;

2、必须根据业务情况,控制应收帐款的限额和收回时间;

3、及时核对往来帐务,对于长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原因,继续催收,及时收回,如果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列作坏帐处理;

4、对于应付款项,也应及时筹措资金,按时偿还,以避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的资金。对于无法支付的款项,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5、对应收、应付帐款应设置“应收帐款”、“应付帐款”进行总分类核算,分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二十四条

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和核算

1、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是指公司应收、暂付或应付、暂收的与货款或劳务结算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它包括各种赔偿、罚款、保证金、保险金、押金、统筹退休金、备用金等款项。

2、对其他应收、应付款应及时跟对方单位或个人核对无误,并及时清结。

3、设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总分类核算,分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二十五条

货币资金是公司的流动资产,必须加强保管,定期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确保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害。

华银电力HHEP 第二十六条

结算资金是公司的流动资产或者负债,也应定期进行清查和核对,确保国家和公司及往来单位财产不受损害。

第七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银行结算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公司禁止保留或携带印章齐全的空白银行付款票据。

第二十八条

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八章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母公司,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有关制度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相关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

6.计量管理制度 篇六

1.1 为规范公司的计量管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对公司生产、研发、质量、安全、成本管理的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的编制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国家计量局,1987)《质量手册》(××××公司,2008年)

《测量和监视装置控制程序》(南××××公司,2008年)2 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购置、领用、维护、检定以及计量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有关部门、岗位的计量管理职责。3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仓储装置使用的A、B类计量仪表(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计、流量计、酸度计等)、生产与仓储衡器(磅秤、电子台秤等)以及分析技术部检测仪器、玻璃计量仪器的管理。4 职责

4.1 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分析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研发部、仓库和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作。

4.2 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负责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分析技术部、生产部设置兼职计量员,协助设动部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质保部负责对上述工作的监督。

4.3 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持计量器具在有效检定期内的精密度和可靠性。设动部、质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4.4 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质保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5 计量器具的等级分类 5.1 A类计量器具

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和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包括机械台秤及其砝码,电子台秤,蒸汽流量计,污水流量计,自来水(含工业水、生活水)流量计,电度表,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质检用),台式酸度计,压力表。5.2 B类计量器具

用于原料和产品检验、内部物料转移的计量器具以及生产装置上的部分计量器具,包括各种规格的移液管及容量瓶,数字熔点仪,自动旋光仪,凝固点仪,电位滴定仪,旋转粘度计,双金属/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工业酸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5.2.3 C类计量器具

公司使用的除A、B类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如玻璃液位计、水池标尺等)。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领用管理 6.1 采购/入库管理

6.1.1 各部门购置计量器具时,应明确该器具的计量精度与量程,根据其使用场合的具体要求选型。计量器具请购单应准确填写需采购的计量器具的名称、量程、计量精度、防爆要求等技术数据。设动部对请购部门的选型提供技术支持。5.1.2 采购部购置计量器具时,必须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的《制造计量许可证》的供应商,所采购的计量器具上应有该许可证的标志,并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印,A、B类计量器具应配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设动部负责验收上述标志、合格证或合格印,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1.3 采购部凭仓库和设动部共同签发的验收单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没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印)、生产许可标志或生产许可标志不合格的A、B类计量器具,仓库不得办理入库和报销,由采购部负责退货。5.2 领用管理

5.2.1 A、B类计量器具的领用部门必须在设动部办理登记和设置统一编号手续。仓库在确认设动部签发的计量器具领料单后方可发货。

5.2.2 A、B类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将所领用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的原件交设动部保管(可保留复印件)。设动部根据领料单和上述文件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和每件计量器具的原始技术资料档案(见本规程第8.1节)。C类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使用部门负责保存。6 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6.1 使用管理

6.1.1 设动部对所有在用A、B类计量器具(含检测仪器,下同)设置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计量器具均在规定的量程和精度范围内使用,且使用环境符合计量器具使用要求。禁止超量程、超精度和在超出允许环境的条件下使用计量器具。

6.1.2 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计量器具的性能、原理,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分析技术部负责编制本部门使用的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设动部负责编制其他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并协助使用部门培训和考核。计量器具使用部门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人员独立操作使用A、B类计量器具,其测量数据不可作为贸易结算、工艺、质量、安全、环境检测等方面的依据。设动部应保存A、B类计量器具使用部门的培训考核记录(或复印件)备查。6.1.3 计量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者均应检查其状态是否正常。凡使用说明书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每次使用前均必须自检,并由使用者记录自检结果。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未经自检即使用或自检记录缺失均属质量违章行为。

6.1.4 计量器具使用中出现量值反常、数据不稳定以及失灵,失准等异常情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动部安排检定、维修,并更换计量器具。禁止使用有明显故障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计量器具。

6.1.5 因选型、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报废和由此引发的各类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调查处理。6.2 维护管理

6.2.1 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操作。计量器具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硬器、锐器的碰撞,避免剧烈振动,避免与禁忌物质的接触,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6.2.2 非定点使用的计量器具(如机械台秤、电子台秤等)每班使用后都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及时清除沾染的化工物料。使用部门应将非定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清洁状况列入交接班检查内容。

6.2.3 设动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状况的全面现场检查,并通知质保部和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参加。及时发现并纠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中的错误,停用超过有效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制止违章操作,并检查结果录入《计量器具现场检查表》(见附件一)。

6.2.4 计量器具现场检查的重点为A、B类计量器具的状况,参检人员均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并协助使用部门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保部重点追踪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纠正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状况。6.3 转移、停用与报废管理

6.3.1 定点使用的计量器具转移工作场所或计量器具停用时,其使用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设动部备案。设动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由设动部经理、质保部经理共同签发。停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负责从使用点拆下或设置显著的停用标识,防止被误用。

6.3.2 设动部负责检查、确认计量器具转移后工作场所的适用性和停用计量器具的拆卸、封存情况,并及时录入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6.3.3 设动部负责计量器具报废的技术审核。计量器具无修复价值或因品质不良无法有效使用时,使用部门在办理报废手续时由设动部负责技术确认。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实施报废。因其质量问题报废的计量器具设动部确认后应通知采购部,并协助采购部与供应商交涉。

6.3.4 报废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由使用部门负责实施有效封存(转移出使用场所,拆卸关键部件并设置明显的“报废”标识)或拆卸后交设动部处理。设动部负责报废计量器具台帐的注销,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7 周期检定管理 7.1 周期检定标准

7.1.1 公司A、B类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定,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A、B类计量器具送检率应分别达到100%和95%,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应≥95%。

7.1.2 设动部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负责编制各类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标准,经使用部门确认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依据。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由分析技术部自行编制。质保部协助并监督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7.2 周期检定计划编制与实施

7.2.1 设动部根据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标准,编制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并在检定有效截止日期前20个工作日向计量器具使用部门提交《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周期检定通知单》(见附件二)。通知单应标明所需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有效期截止时间、计划送检日期和计划完成检定日期。7.2.2 计量器具使用部门接到检定通知单后,应合理安排检定对象及其相关装置的运行或使用计划,及时停止使用,并最晚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将计量器具拆卸并清洁后交设动部。在计量器具送检期间因生产、生活或安全管理需要不能停车的装置,使用部门应提前申请采购或领用备用计量器具。需要检定单位现场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使用部门在检定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准备。7.2.3 设动部根据周期检定计划和检定通知单,负责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检定单位,及时实施周期检定,尽可能缩短计量器具和相关设备因检定造成的停用时间。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的检定由该部门自行联系,并告知设动部。7.2.4 所有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单位颁发的检定合格证。设动部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送还使用部门时,应按规定将合格证(或复印件)粘贴在计量器具上或保留在计量技术档案中。

7.2.5 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设动部负责设置醒目的“不合格器具”标识,存放至机修车间配件库或在使用现场封存,并逐一登录在案。设动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鉴别,可以修复的由设动部联系外送修复,无修复价值的办理报废(见6.3节)。

7.2.6 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的实施过程,协助设动部和使用部门组织检定,并重点监督A、B类计量器具、超过检定期计量器具的检定安排和检定不合格器具的处理。对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设备事故的过期未检定计量器具,由设动部负责向使用部门发布《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并监督实施。7.3 内部检定管理 7.3.1 设动部负责组织公司除分析技术部以外的各类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由该部门自行组织。

7.3.2 内部检定对象为在周期检定标准期内(见7.1节)的计量器具。对超过检定期的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结果无效。

7.3.3 设动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内部检定计划和检定方案,并负责实施和保存内部检定记录。计量器具内部检定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检定器具合法,检定方法正确、简便。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积极协助内部检定工作。7.3.4 内部检定不合格且无法校准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设动部负责联系提前实施周期检定,按周期检定操作程序实施(见7.2节)。8 计量技术档案管理 8.1 计量技术档案内容

设动部负责建立全公司除分析技术部以外的全部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

① 原始技术资料,包括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安装施工检验记录以等;

②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台帐,包括计量器具的统一编号、周期检定计划、内部检定计划以及检定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等;

③ 现场检查记录、停用通知单、维修记录; ④ 退货与报废记录。

分析技术部的计量技术档案由该部门负责建立和保存,基本内容同上。8.2 管理职责

8.2.1 设动部负责计量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可靠性。8.2.2 设动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质保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计量技术档案状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果(见附件四)对短缺、遗失、损毁的计量技术档案,由设动部通过供应商、检定单位等渠道尽力收集。

8.2.3 计量技术档案可供公司各部门查阅,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需要外借时,应按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附件

7.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篇七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管总经理助理职责

1.对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

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增强职工的能源计量意识。

3.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4.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

5.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 6.决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措施。

能源计量管理负责人职责

1.在公司主管总经理助理领导下,履行公司能源计量工作管理职责。2.按照JJF1356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3.对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以确保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4.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分析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各个环节及各项活动过程,确保各环节和过程的能源计量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5.检查内部审核情况,组织能源计量确认体系评审,落实能源计量管理的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职责

1.增强计量意识,协助能源计量管理完成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2.督促完成本部门兼职计量员按时完成计量工作; 3.按时完成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校准任务并及时反馈信息;

4.负责本部门计量检测设备台帐、标记、记录、技术档案等工作的实施;

能源计量岗位及人员职责

1.负责制定本岗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搞好内部(业务、技术)管理和外部协调工作,为公司各生产工艺参数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完成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2.组织检定人员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检验制度、标准器维护制度,严格 2 按检定操作规程,依法开展检定,保证工作质量;

3.熟练掌握本专业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方法,正确使用维护标准能源计量设备; 4.完成检定或校准工作后,实施各类确认封印及标记,认真填写校准记录和证书,保养好能源计量标准仪器设备;

5.按计划完成维护检修任务,认真填写校准记录;

6.负责本岗位所管辖计量检测设备技术资料、原始记录的收集、保管。

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1.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作为计量标准器具使用时,确定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2.对于自行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最高计量标准,并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3.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4.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或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部门实施检定/校准;

5.对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采取自校对、比对、定期更换等可行、有效的措施,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6.属于自行进行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应有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计量采集点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2.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4.由使用维护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并按照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原则和要求提出计量检测设备的配置申购。其内容应包括计量检测设备使用维护部位、用途、测量参数、计量特性、环境条件要求,配备数量等基本参数,报总经理批准;

5.计量器具到厂后由计量人员进行检定,合格者入库,并进行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

6.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

7.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三包期内,计量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开维修,应联系厂家维修;出包修期的计量器具按《仪器仪表维护检修规程》进行维修;

8.经技监部门或公司检定室检定确认不合格,需报废或降级使用维护的最高标准计量设备或工作标准计量检测设备,经能源计量办备案可作报废或降级使用维护处理。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可靠,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3.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4.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收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5.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

6.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

1.能源计量采集应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量数据;应按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设置采集点进行采集;

2.采集时间须相对稳定,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计算和统计能源消耗量及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需要和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需求;

3.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方式采用人工采集、自动采集和 期等内容;

6.经处理后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桷认;

7.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到计量采集记录;

8.制定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9.利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根据能源统计、考核期限,定期分析用于贸易结算、内部考核等能源报表数据并有分析记录或报告,作为计量管理、节能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10.能源计量数据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依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

1.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JJF1356的要求;

8.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篇八

1.公司计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质量检验科是本公司主管计量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是对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2)计量工作必须在上级计量部门的辅导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合作相结合,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技术素质服务;

(3)贯彻国家的计量法令,制订本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4)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编制外购计量器具申请计划;

(5)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各级力量、物资及工艺产品质量等主要参数、计量数据的监督;

(6)对企业内部实行计量监督,处理企业计量纠纷,发挥计量执法职能;

(7)制订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建卡、建档,并做好购进校验、报废封存、转移交接等手续管理工作;

(8)编制各类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须100%。

2.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1)凡因工艺、管理需添置各种计量器具,必须到质量检验科报计划,经质量检验科同意,部门领导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购入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由公司计量员验收,重要计量器具应由公司领导参加开箱验收,并一律纳入质量检验科保管;

(3)计量器具验收内容:

1)企业未开展的项目必须进行入库核定;

2)企业开展的项目检查,如外观是否完好,有没有合格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标志,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就不能办理入库;

(4)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严格按周检计划进行周期检定,合格的可继续使用,不合格需修理检定后方能使用 ;

(5)在用计量器具要有坚定合格证,其检定证书由标注质贯科统一保管;(6)由于产品转移或其它原因暂不使用的计量器具,交由标准质贯科办理封存;(7)经计量检测部门鉴定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理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申请报批手续后方可报废。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本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计量管理法令、法规的规定,确保检定周期,并按检定结果及时更换器具台帐;

(2)公司质量检验科必须掌握全公司计量器具情况,编制好器具周期检定计划,送检率要达100%,超过规定期不检的要追究责任;

(3)各车间、科室所有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送检日期主动送交公司标准质量检验科,在送检期间为不影响生产和工作,由质量检验科或本车间、科室负责调换解决;

(4)对到期送检的计量器具,各部门应同标准质贯科密切配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器具的送检。4.计量器具的抽查制度

(1)按计量器具的类别,每月进行分类抽检;

(2)抽检内容,采取一看、二查、三问的方式进行(看外观、保养完好状况,查是否在有效期内,问使用者的使用维护状况);

(3)抽检中如发现在用计量器具在周检期内,已不符合要求时:

1)立即停止该计量器具的使用;

2)及时分析研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3)及时组织修理和临时调度不影响计量点的正常工作;

4)做好抽查记录。5.计量器具维护保养制度

(1)各科室、车间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均要固定专人使用保管,应根据各自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使用;

(2)非固定使用和不熟悉该器具技术性能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启动、操作,如有擅自动手损坏器具,按计量器具赔偿制度执行;

(3)各种仪器、仪表及精密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各部位检查,认定可靠灵敏在合适的量程内方可使用,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按要求保养好;

(4)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检查原因,如发现故障或毁坏事故应保持现场,及时汇报标准质贯科;

(5)各种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存放,妥善保管,注意维护保养,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厂或借出他用;

(6)各种计量器具不得随意乱放(如游标卡尺不得放在机器、工件上);(7)计量器具不得当运输工具用(如台秤等);

(8)发现违反计量器具操作规程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罚。6.计量器具赔偿制度(1)工作不负责,违反计量器具操作规程,人为造成器具损坏、失灵者,视情节进行赔偿或承担修理费;

(2)对违反工艺计量标准给生产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者,赔偿损失的10-50%或全赔;(3)私自将计量器具带出厂和擅自借出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9.成本管理计量结算制度 篇九

原材料、设备采购 付款、出入库、结算管理流程

一、材料采购流程

(一)、食品科技材料采购流程

1、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流程

大宗材料包括:淀粉、包装箱、包装袋、元煤等。食品科技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公司和营销中心上报的销售计划核定所需要的原材料及包装物数量,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经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上报集团物流部,集团物流部对所需的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填制《材料采购计划单》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

2、消耗及一般材料采购流程

(1)、生产副经理根据检修和生产需要,制定下月的检修材料或消耗材料的需求计划,并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各部室需求办公用品由常务副经理提报《材料采购申请单》;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报分公司物流部。分公司物流部根据《材料采购申请单》核对库存、询价后填制《材料采购计划单》,上报集团物流部由集团物流部长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审 1 批后分公司方可采购。

(2)、急需材料,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物流部采购,日后按采购流程补办手续。

(3)、需要在外地采购的材料,按采购流程执行,由集团物流部分别与异地负责采购人员联系,代理采购。

(二)、建筑安装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流程

1、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需要核定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经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字报集团物流部(当地采购的材料提前5天提出,具有加工周期或需要外地采购的材料提前15天提出,装饰材料提前30天提出)。

2、物流部根据《材料采购申请单》进行询价比价确定采购价格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单》,上报集团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方可采购,《材料采购计划单》一式两份,物流部留存一份,财务总监一份。

3、需要在哈市采购的材料,由哈销售公司行政主管负责采购,需要在齐市和大庆采购的材料分别由郑鹏和宿伟负责。

具体流程:物流部将审批后的《材料采购计划单》传真给各地负责采购人员,各地采购人员将询价情况回复集团物流部,物流部和集团经理研究定价,确定价格后回复对方,按采购计划单数量进行采购,并负责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集团总部办公用品、消耗材料等采购流程

1、办公用品:各部门根据需要按期(每月月初)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报集团办公室,经常务副总审批后由办公室组织采购。需物流部采购的,报总经理审批。

2、其他材料:各部门根据需要的材料填写《材料采购申请单》,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后上报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批,审批后上报集团物流部采购。

二、材料付款流程

1、物流部采购人员根据审批后《材料采购计划单》需要采购的材料,分别填写汇款单或借款单,经物流部长签字后,分别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后财务办理汇款或付款。

2、采购人员对每次汇款或借款要做好记录,以备到货后及时报账。

三、材料出入库流程

(一)、食品科技公司材料出入库流程

1、食品科技公司材料入库流程

(1)、大宗材料到厂后,仓储部保管员需填写材料报检单报到质检部,质检员对进厂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报检单上签字,保管员方可接收材料入库。

(2)、消耗材料采购进厂,保管员依据物品清单核实数 3 量无误后入库,并填写到货登记表。

(3)、采购员持所购材料发票到仓储部办理入库,保管员依据发票核对材料接收量无误后填写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保管员一联,采购员一联,财务核算一联),材料入库单需经保管员、采购员签字并由生产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结算。

2、食品科技公司材料出库流程

各班组领用材料人员填写材料出库单,材料出库单一式三联,领料单位一联,仓储保管员一联,财务一联。材料出库由领料人、生产经理签字,交仓储保管员,保管员接到材料出库单后要核对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无误后,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二)、建筑安装公司材料出入库流程

1、大宗材料出入库流程

大宗材料到场,项目部保管员依据材料单清点实物,验收合格无误后,填写材料到货登记表;依据发票或收据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填写材料出库单,出入库单分别由项目保管员、采购员、领料人、项目经理签字。

2、一般材料出入库流程

材料到场项目保管员验收后办理材料接收手续,填写到货登记表,如有发票则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需由项目部 经理、保管员、采购员签字。材料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材料出库单,由项目部经理、领料人签字后领取。

四、材料结算流程

1、物流部采购人员持发票及入库单(大宗材料包括出库单),经物流部长签字,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财务总监审批后,财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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