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2024-09-18

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共10篇)

1.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一

国土执法监察股上半年工作总结

20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这半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股室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下面将本股室在年上半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以下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础工作

(一)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06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特别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2500份,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宣传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有效了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地矿股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有效的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2006年上半年,共发现违法用地5起,面积9.79亩,全部及时制止。

3、坚持与县城建委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2006年上半年,立案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三)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年初确定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

今年以来,在我县一些农村村民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村民小组与乡政府的一些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响应“一大二公”的号召等历史原因,有的长期无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现今的使用者将土地转让营利引起农民的不满,从而形成群体性土地纠纷上访势头。例如蔡家桥镇凡村姚家村民组反映旌德县福利纸箱厂侵占该村民组的农田的信访事项和三溪镇古城村下关吴村民组村民反映三溪镇政府无偿占用该村民组土地建立农科所、羽绒厂和敬老院的信访事项。

我股针对此类信访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走访历史见证人和负责人,查阅原始档案资料,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同时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答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2006年上半年,来信5件,来访5起,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四) 认真开展农民建房用地清查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旌政[2004]86号)精神,规范农民建房用地及审核审批行为,我股配合规划用地股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清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此次共清查了503户,总占地面积70882.19O,其中已经依法审批的有368户,用地面积为47776.06O,其中5户超面积占用土地,责令在今后规划建设过程中退还集体,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77本,占已批准数的20.9%;未批先建的有135户,占清查总数的26.8%,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92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43户,符合建房条件的有129户,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有6户,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有105户,不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有30户,已按规范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的有60户,未按规范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的有75户;未批先建的135户中,属北门街区改造拆迁安置的有9户,三仙公路建设拆迁安置的有44户,属S323线建设拆迁安置的有48户,通过整改,完善申报手续的有30户,缓办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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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篇二

根据党委决定,我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回顾总结工作,传达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一、20工作回顾

年,学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抓严管,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绩。

(一)强化廉洁教育,拒腐防变意识不断提升

学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党章》、《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每位党员开通了“三湘风纪”、“林邑清风”、“共产党人”、“郴州发表”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学习;组织观看了《不可触碰的底线》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意识。

(二)严格检查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落实

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学校党委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纠四风、树三风”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湘南幼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廉政约谈制度》等文件;分别与各处室(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阶段性性检查、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及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 “两个责任”, 监督执纪问责执行有力

校领导和各处室(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做到了“四个亲自”。主要领导带头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进行廉政谈话,先后组织了72人次廉政谈话和约谈,督促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履责,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年来,受理信访案件2件,按要求完成了结案及上报工作;查办违规违纪案件2起,对3名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责意识明显增强,从严治党的氛围日渐浓厚。

(四)推进作风建设,干部职工作风显著转变

学校把“树三风、扬正气”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学校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签订了《校风、教风、学风承诺书》;针对全校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对全校教职工上班、上课情况及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过建制度将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五)抓好专项治理,关键环节监督成效显著

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学校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经济活动、月度重点工作等关键环节进行有力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2016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加以解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认识不足;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够,“宽软松”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还存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思想,有避重就轻的现象;三是作风不够务实,还有工作流于形式,结合本校、本部门实际少,照搬照抄多,执行政策时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四是对省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及规章制度等还需进一步清理整顿,并建章立制。五是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还不到位,职能定位不准,在执纪问责中还存在程序不够严谨,责任追究不够严厉。六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没有让“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等问题。

二、传达省市会议主要精神

1、传达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20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于3月6日在长沙举行,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肖国安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教育改革发展各方面。要牢牢把握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把握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个切入点,牢牢把握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牢牢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保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婚丧事操办、超越职权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汇报制度;重视作风建设和自我监督;建立纪律检查工作季度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继续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施光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曹世凯作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2、传达中共郴州市第五届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

1月22日上午,中共郴州市第五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清醒判断形势,着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严明政治规矩,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党内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各领域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上,市委副书记陈雪楚作“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作全会工作报告。

以上会议主题突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求严格,释放了强烈的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会议精神,针对去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17年工作做出安排。

三、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重点,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共同推进学校“升级转型、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一)强化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不松驰

1.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重点学习、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编印校本学习资料,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运用校园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纪检监察要加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红脸”,敢于亮剑。各党组织要按要求召开党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点评,直指问题所在,解决问题。纪检监察要建立函询问题清单制度,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

3.增强纪律建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纪检监察要坚持挺纪在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执纪问责 “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坚持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执纪审查、作风建设、教育监督等工作,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

(二)夯实“两个责任”,抓住关键重点,加强党内监督不松劲

1.全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今年党委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进一步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分解,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亲自组织推动;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担当分管责任,履行管教职责;各处室(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首次监管和主要监管责任,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正确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督促各党委委员按《2017年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要求落实落小落细。

2.着力抓好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正确对待监督,绝不能应付、抵触或排斥。加强对干部的党内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的教育关心和爱护。要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本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各党总支书记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各处室(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责任。

3.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学校开展巡视反馈的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整改和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下一步还要强化对省委巡视意见建议的整改并落实到位。

(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不松懈

1.健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按照学校党委成立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制度,将作风建设纳入到各处室、各总支的年终考核体系中,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巩固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结合学校实际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紧盯政治纪律、基建工程、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干部录用等重点领域,推进源头治理。

2.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四风”问题一抓到底。要紧紧抓住重要节点,聚焦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公车管理使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绩效、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围绕教育系统“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加以关注与防范,并进行重点督查,对领导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廉洁自律方面进行重点抽查。

3.开展好“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年活动。按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学校党委的领导,深入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整治“四风”变种、“为官不为”等问题为重点,继续紧盯违反“校风、教风、学风”问题,通过协助开展“好家规、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活动和“敬业奉献、勤政廉政、干事创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涵养积极向上的校园政治文化,树立新风尚,弘扬正能量,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四)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三转”步伐,全面履职不松软

1.厘清职责职能。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巡视组的整改意见,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晰监督范围,理清问责权限,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聚焦主业,全面落实“三转”。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切实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2.强化日常监督。全面落实履职纪实制度,把管党治党责任贯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加强对学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操作手册的运用落实,加强纪律考勤日常考核检查,并要求纪实,建立台帐,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3.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出现腐败问题的,一律严肃问责。要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推行“1+X”执纪模式,发现一个人的问题,解决一类人的问题,查处一个案件,解决多个问题,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一并调查相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正发挥震慑效应。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纪铁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1.提升政治素养。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政治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纪律上作风上有更严的要求。带头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将对党忠诚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党性坚强、政治过硬,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

2.提升业务能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纪委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有更高的要求,要自觉学习业务知识,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关于监督执纪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全面把握执纪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个人业务,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工作实效。

3.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十不准”规定,严格案件查办程序,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纪律审查过程中,守规矩、讲纪律,不跑风漏气,不以案谋私,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职工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三

根据县人社局文件精神,按照本科室的工作职责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有关履职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配合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迎查工作。

2、报送纪检信息14篇,序时完成纪检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文件登记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进行了监督督查。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专题学习活动。

3、完成了2013年度社保基金决算汇编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完成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

4、1-6月份批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306人。审批抚恤待遇30人。审批符合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生活费7人。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1人。配合供销社纺织厂破产工作,对其所属202人工龄认定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受理工伤认定58起,结案37起。对申报支付的社保基金及再就业资金认真审核;接待来访、咨询1500余人次。调查答复信访件13起。

5、配合县医保中心、卫生局、药监局等单位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年审及定期检查工作并进行医保政策宣传;配合市局搞好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调查;配合市局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自查工作。配合军转办做好企业军转干社保政策解释工作。配合社保局做好调待工作。

6、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效能建设情况

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报告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规定”等效能建设制度。深刻认识到效能建设的目的是“为民”,积极践行“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优良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深,二是工作中还存在急躁情绪,三是协作意识尚需加强。为此,今后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认真履行好职责,多向群众学习,进一步提高个人修养水平,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换位思考,积极配合协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努力。

4.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述职报告 篇四

2011年,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2011年是我县国土资源执法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队的监察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很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

本人长期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同时经常组织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学习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所涉及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义务素质。同时,在工作中,本人自觉带领大队全体人员严格要求自己,不搞“吃、拿、卡、要”的勾当。努力促进国土资源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

本人一直自觉加强民主集中制度的建设,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决定,主动召集大队班子或全体人员认真依法、依规定充分讨论统一意见后,再作决定,大队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的案件,本人就主动与省厅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后,再报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定调。

三、全力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1、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为契机,全面展开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

2011年4月我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检、检察、公安、林业、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及各镇政府负责人组成等。同时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公告》,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整治目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针对整治目标,监察大队制定了24小时轮岗制。白天加大巡查力度,夜间随时实施现场打击,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其中1-5月份重点打击南山城、草市地区非法开采,倒卖泥炭的行为。6-10月份重点打击了枸乃甸地区及小孤家水库上游地区非法开采河金的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水源地。全年累计巡查次,其中期间巡查次。累计扣押各种违法车辆台次。立案查处涉矿类案件起,处罚款万元。

2011年8月 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和省第三、四次卫片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并通过了验收。

2、认真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

我县2011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 宗,面积 亩。其中耕地亩。已立案宗,查处宗,立案率、查处率均达%,结案宗,结案率%。根据国家第次卫片执法检查我县应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用地面积亩,已拆亩,拆除率为%;应复耕面积为亩,已复耕亩,复耕率为%;2011年我县因土地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2011我县新增建设用地中耕地面积为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为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为%,控制在15号令规定的15%以内。

3、做好2010第次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工作 2010第 次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我县第次卫片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宗,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根据省厅的要求,省第次卫星遥感监测到的违法用地立案率、查处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截至2011年 月 日止,省 次卫片监测的宗违法用地已全部立案查

处,立案、查处率均100%,结案宗,结案率为%。2011年8月 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和卫片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并通过了验收。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违法者采用多宗方式窥探我执法人员的行动意图,给我们的实施行动带来很多不便。

2、缺乏有效地监管机制和法律支撑,许多违法者扬言“有能耐就抓人,想扣押车没门”,拒不配合执法工作。

3、关系复杂,在我执法人员到达违法现场后或者在查处过程中,个别“打招呼”,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4、法制观念淡薄,村级组织与村民直接打交道,村干部碍于情面,经济利益,选举等原因,隐瞒甚至包庇村民违法行为。村组织随意出租、转让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以租代征现象时有发生。

五、2012年工作方向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逐渐由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

2、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科学执法。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需要完善和提高的方面还很多。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踏实工作,为清原国土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述职人:88

2011年12月

5.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五

湖北省麻城市国土局执法监察科(信访办)科长二〇〇八年述职述廉报告

曾祥熙 夏元奎

二〇〇八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奥运会成功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年庆典。为维护稳定,监察信访工作倍感肩上的责任和重担。紧张、忙碌的日子已

经迈过,对照局党委确定的工作责任目标和我个人在二〇〇八年任职监察(信访办)科长的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在这里向局党委作以汇报:

一、述职

一、加大“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力度,对系统干部和全市新任村级主职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二〇〇八年6月21日,由局党委决定组织了由全体局机关干部职工和每所两人参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会。会议上确立了全市的动态巡查制度和方案,旨在把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执法成本。

7月5日,局组织全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文明执法教育考试》,7月16日组织局机关、二级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麻城市“五五”普法》考试。达到参考100%,合格100%。8月29日下午,局 机关和二级单位全体人员学习观看了全省文明执法巡回报告专题会录像,11月月25日至28日,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做到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我科积极协助组织麻城市新当选的715名村支部书记和主任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邀请黄冈市局专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使培训干部对国土资源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掌握。培训期间还协助局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召开了座谈会,积极听取基层干部对国土部门的意见,收集和整理与会代表的意见及建议130多条。

凡是局的重大活动,我科都力所能及地组织收集了影视、音像、文字资料,为“五五”普法积累资料,2008年迎接省厅的普法依法行政检查得到充分肯定,我局还被省厅作为典型在全省发言作经验交流,年终拉链检查也得到黄冈市及检查团肯定。

二、严把国土违法案件的审批和备案关

二〇〇八年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登记备案148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8件,矿产违法案件登记立案50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78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61件,矿产违法案件17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移送7件,矿产违法案件移送6件;向公安机关刑事移送破坏耕地5件,举办两次听证会。二〇〇八年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立案较之上年有所下降。我科继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开展清房行动,一环扣一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群众都是拍手称快,我们执法工作者也是经历了多少不日不夜。我科全年共发放342个违法案件号码,这些案件没有一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邀请“国土监察专员”,“ 察”土地“纳”贤言

为了迎接第十八个“土地日”的到来,我科协助局组织了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由市人大、市政协委员组成的“国土资源特邀监察专员”的邀请工作,并于6月25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土资源特邀监察专员”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让“国土监察专员”“察”土地“纳”贤言,真正起到监察的作用,为国土资源发展建言献策。

四、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到“保护与保障”双赢

二〇〇八年信访总量为136件,其中村组干部越权批地17件,破坏耕地采砂、建窑、建房33件,非法占地29件,补偿费问题15件,采矿17件,权属纠24件,其它问题1件。办理国家信访局转办件1件,省厅3件,办理黄冈市局4件,办理市信访局及市人大交办件7件,局信访办接访75件,集体访和联名访共6件。上访反映越权批地和毁坏耕地、采砂等问题尤为严重,矛盾最突出,不稳定的因素非常大,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隐患。虽然这些问题在信访的过程中通过初访的调处,转办立案等手段得到渐时平息,但这些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除了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患未燃,还要局领导建议政府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及惩处手段到位,才能得到遏制。2008年的接访率100%,初信初访调处率95%以上,回复率100%,没有一件是在我科信访后又转上访到湖北省的信访案发生。

为了保证国土工作管理正常运转,保护国土局不被推上行政执法的被告席,我科经信访一旦发现问题,决不坐视不管,马上向局领导提出报告和建议,如木子店为了招商园的上访件、中驿采砂破坏土地整理项目,如果不是及时发现,留住访案,及时处理都有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五、积极配合局党总支的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工作计划

6.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促进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和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各项制度建立情况 一是建立了案件会审制度。

二是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

(一)涉及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县公安局或检察院移送,移送县公安局的案件应同时报送县检察院备案。

(二)涉及强制执行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时间、程序,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报送县检察院备案。

(三)涉及行政纪律处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的意见》规定执行。

(四)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职务犯罪或其它属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移交县检察院处理。

二、行政执法中案件办理情况

7.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七

关于国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

***人大:

近年来,随着场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场镇居住人数急剧增长,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凸现,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在通过合法渠道难以及时、足量取得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一些农民为了自身利益,造成违法用地情况时有发生。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明确的执法权力、土地执法难以到位,现结合本乡实际,浅谈当前我乡农村土地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实现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农村土地违法的特点

1、农村违法用地形式多样,调查取证难。一是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建房,或者不按批准标准建房,任意扩大占地面积。二是违规出让,私自买卖土地。村民间私自转让或买卖土地。三是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擅自取土,破坏耕地植被、破坏土地耕作层等违法行为。

2、农村违法用地面广量大,现场制止难。在大多数的农村村民建房中,因施工要求不高,加上充足的建筑材料,往往几天之内就可建成。修建者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已既成事实,现场制止和查处都很难。

3、执法人员配备不够。因机构调整,现只设有片区国土所,在基础执法中,往往人员缺乏,甚至无力应对。

二、农村违法用地存在的原因

1、土地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2、部门配合难,执法难以到位。

3、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4、个别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淡薄。

三、对农村土地违法的对策及建议

1、抓宣传教育,加大现有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加大与农村土地使用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2、抓日常预防,建立巡查制度和监管网络。要制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真正建立乡、村、组三级动态巡查机制,将违法案件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建议给村、组级国土资源监察员一定的工资补助,例如村级计划生育专管员每年都有1200元的补助,按比例应该给村级国土资源监察员800元/年.人,组级国土资源监察员200元/年.人的补助,以充分发挥村、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的作用。

3、抓案件查处,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要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对土地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4、抓队伍建设,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要以完善体

制、提高素质为契机,实行土地执法监察的规范管理,强化自上而下的土地执法监察管理体制,保证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5、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土地执法监察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

&&&&&人大主席团

8.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篇八

2009年上半年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理念,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为推动南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以“素质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全市的执法监察工作走在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上半年执法监察主要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贯彻落实,强化效能监察力度

今年我们继续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

1.围绕“五城同创”工作开展督查

在去年获得“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更加大了对“五城同创”工作的督查力度。一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工作。今年是我市创卫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五城同创”指挥部有关创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各类督查、督办工作。针对去年国家暗访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了《督办通知书》3份,要求相关部门紧密围绕创卫重点,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速推进创卫进程。特别是3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卫攻坚动员大会后,按会议的要求,创新督查工作思路,建立了每周一次创卫工作剖析例会制度,将创卫工作督查与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和单位评先评优相结合,强化各部门的重视程度。到5月28日为止,已组织召开了十次周剖析例会,先后对城中村,近郊村整治回潮、河道水质黑臭、垃圾桶周边垃圾外溢等28个创卫难点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整改建议86条,发出督办通知书152份,有效地推进了创卫盲区、盲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南通日报进行了专题报导。二是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督查工作。围绕今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我们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标准,逐项对照省级考核验收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市政府下达的创园第一至三批攻坚推进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先后督查23次,发出督办通知书5份。促进了创园工作的开展。我市的创园工作得到省级专家组的充分肯定,专家组一致认为,南通市园林绿化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通过创园,南通的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景观和城市品位得到提升。上半年受理群众来电来访27件(次),对所有举报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组织对城市建设的考核

今年年初,我们组织对三区一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并综合打分。在考核中,我们坚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考核打分,并创造性地将崇川区拟扣除的5080万资金作为其考核未完成项目的扫尾工作完成奖励上使用,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也被两区所接受,对城建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今年市政府明确市级城建拆迁项目60项,区内自身建设项目9项。其中,要求在5月31日之前完成的城建项目28项。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城建任务,我们组织了8次对城建项目的暗查,组织召开了4次现场督办会,协调解决了62户拆迁户的矛盾和问题,为全市城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  促进作用。

3.对“亚艺节”各项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为了确保以整洁、有序、靓丽、文明、开放的城市形象迎接第九届亚洲艺术节的举办,市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到6月10日、6月10日起至9月20日,分两个阶段组织开展双百日环境综合整治。我们迅速行动,积极投入到推进亚洲艺术节有关工作之中: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亚艺节”组委会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纪委常委辛鸿堂召集监察局、审计局有关人员传达上级精神,进行工作部署,要求监察审计部人员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二是辛鸿堂同志率队三次到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工作对接,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情况和问题难点。三是对“双百工程”的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安排专人跟进督查。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多轮的全面督查,特别是加大对演出场馆及周边环境的督查力度,加大“双百”环境整治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亚艺节”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为“亚艺节”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4.组织对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督查。根据年初《全市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重点对“园博园”工程、市民服务中心、苏通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洋口港、江(都)海(安)高速公路南通段、沿江公路、204国道和334省道快速化一级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南通铁路“一线三中心”、崇启大桥和崇海大桥等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一是在创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监督机制,构筑防腐体系、打造廉政工程,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对“园博园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督查:并协助解决了最后四个钉子户的拆迁问题;与总工会协调处理了工人疗养院的搬迁问题;与财政、审计局人员一起监督了8项次工程的招标谈判。

(二)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加大推进督办力度

年初,我们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中与执法监察工作相关的15项工作列入今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对责任牵头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责任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早起动、早谋划、早实施,力求抓出新成效,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作贡献。通过我们的推进督办,市国土、规划等(13)个部门都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方案),并按步骤进入实施阶段。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效率再提升

一是出台了一套规范性文件。今年,市委、市政府对行政许可工作格外重视,要求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效能,并在对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中,专门拿出3分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考核。为此,制定了一批文件,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规范,让整个行政许可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能活动通知》、《行政许可(服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行政许可(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服务)考核评比办法》、《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等五个规范性文件。二是对“不予许可件”重点跟踪监督。在去年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不少的部门,对不予准许的行政许可,在退给申请人时,未能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告知申请人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为此,我们今年对“不予许可件”作为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的重点。一方面,要求使用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制定的、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格式文书,另一方面,将“不予许可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列入考核、评比的范围,同时在上述的文件中,也重点提出工作要求。目前绝大多数的窗口已达到了中心的要求,有少数的窗口,正在整改之中。三是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通过电话回访今年,1-5月份反馈意见338条。我们从反馈意见中,重点对市房管局进一步改进便民服务措施进行督办;对反映的国土窗口在重复收取勘察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反映劳动保障局窗口超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2.深入开展“四纠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开展“四纠正”工作,对“四纠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制定工作方案和意见,《关于防止和纠正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拆迁规范化管理,构建惩防体系,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市区20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四纠正”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我们重点会同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对今年全市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南通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12家挂牌督办事项,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提出了近期工作任务。我们就贯彻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发出了9份督办通知书。为规范拆迁市场出台了《规范拆迁市场行为的“十公示”制度》。

3.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安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今年重点对如东“4.15”海难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完成了对如东“4.15”海难事故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整个调查过程中,找谈38人,形成谈话笔录40份,收集各类证据材料212份。目前,排定的`责任对象27人。下一步的责任追究落实工作待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对调查报告批复后再组织实施。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完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今年上半年工作时间短,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发挥如能作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完成了对市人防办(民防局)的例行检查,已形成例行检查报告。二是会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了对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办公用房产权核查登记,已对52家进行核查登记,有54处房产进行了过户。三是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进行了推进,目前方案进行了调研论证,初步形成了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方案,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四是会同市经贸局对各县(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是对科技创业园区的拆迁工作进行了推进督办,市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六是会同市功劳局对三区20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征缴任务的崇川、港闸两区按照(通政办发41号)精神进行了处理。同时,为了确定今年的征缴任务、派员与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对二区个体企业及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七是出台了《关于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设备和药品采购进入市等场情况告知制度意见(试行)》。八是起草了《南通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南通市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暂行办法》。九是对“大市场”建设进行了推进。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做到了任务和时间同步推进。

另外,按照本委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活动的要求,主动抓好本室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我们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活动,我们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执法监察室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室人员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常委辛鸿堂同志就执法监察室的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出台了《执法监察室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本室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的目标和要求;3名党员在本支部大会上进行学习胡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心得交流发言;参加了委局组织的学习《物权法》专题报告会;向委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信息5条。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制度建设。今年我们注意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性,先后出台和即将制定出台一些规章制度,如《关于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设备和药品采购进入市等场情况告知制度意见(试行)》、《南通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南通市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暂行办法》、《南通市行政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我们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规定,如《规范拆迁市场行为的“十公示”制度》、《关于开展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能活动通知》、《行政许可(服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行政许可(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服务)考核评比办法》、《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等。

(二)突出工作重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要完成好全年的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只有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才能既能完成好全年的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又能突出工作成效。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如把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十一五”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五城同创”工作进行督查等。

(三)突出内部建设。今年结合本委机关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本室人员素质能力,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效率。

9.上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 篇九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年8月)

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上半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及其所属分局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分别简称总局和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促进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按计划实施监察,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计划。2010年,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监察工作日计划372353天,上半年各省局共完成204502天,完成计划的55%。其中,“三项监察”工作日计划125010天,完成72352天,完成计划的58%;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日计划34816天,完成18543天,完成计划的53%;其他监察工作日计划212527天,完成113607天,完成计划的53%。“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计划19293矿次,上半年完成12016矿次,完成计划的62%。其中,重点监察计划7200矿次,完成4176矿次,完成计划的58%;专项监察计划7213矿次,完成5131矿次,完成计划的71%;定期监察计划4860矿次,完成2711矿次,完成计划的56%。

2.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三项监察”。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注重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突出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等执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重点监 1

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贵州局突出了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两个重点,开展了突出矿井检查和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瓦斯隐患;积极推行先进的防治水技术。召开了防治水现场会,湖南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二季度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局要求开展的“一三一”行动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组织4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大检查,并对检查重点进行了细化。在“两节”、“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期间,各省局结合辖区煤矿特点,开展了定期监察,保证了重点时段的煤矿安全生产。

3.强化执法考核,保证按计划实施监察。各省局为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强化了执法考核,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分局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河南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考核,查阅资料包括各类文件、执法制度、月度执法计划、执法计划调整报告、文书评查报告等,抽查案卷包括安全专篇审查和安全设施、安全条件竣工验收、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执法案卷。四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项监察”的实施和考核内容、标准,对分局监察执法从执法主体、执法证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结案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对分局执法文书进行抽查,从文书制作、使用、送达、执行、结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4.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安全监察自由裁量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印发后,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重庆、2

四川、云南、宁夏、新疆等12个省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实施标准》实施细则。辽宁局研究提出了执行《实施标准》的七项原则规定:一是明确实施标准的适用范围;二是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三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四是依法从轻处罚的原则;五是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六是对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七是不同数额行政处罚分设权限的原则。自2006年以来,该局连续四年被辽宁省政府评为执法标杆单位。江苏局严格执行《实施标准》,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煤矿,按照罚款200万元的上限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该局辖区内杜绝了煤矿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5.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各省局注重抓好安全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抓责任落实,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安徽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现场监察要素表》等6个规范性文件,健全了监察执法工作制度。福建局建立了行政处罚内部评议制度和廉政监督卡制度,按照未经现场调查取证不予立案、事实不清不予立案、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意见不统一不予立案的“四不立案”原则和法律适用不当不予通过、处罚有疑问不予通过的“处罚两不过”原则,对监察执法中的各类行政处罚组织内部评议,并规定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填写《廉政监督卡》,保证公正、公开、廉洁执法。兵团分局建立完善了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制度,成立监察执法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对各监察室监察计划完成情况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考核、评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监察员主办、限时办结及告知制度,用严明的管理制度规范监 3

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监察工作效率。

6.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各省局在推广集中监察、解剖监察、示范监察、异地监察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山西局实行网络式监控监察,制定了《煤矿安全网络式监控监察办法》,适时监控煤矿证照、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等九个方面情况,所属分局每旬将监控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生产作业人员和带班领导等情况汇总上报省局。吉林局注重监察和服务相结合,约请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煤矿企业的主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陕西局将历年的行政处罚案卷列出明细,对行政处罚未落实的,查明原因并研究下一步措施,对落实确有困难的分步落实,对抗拒执法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暂停该矿相关审批事项,督促其将行政处罚落到实处。

(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各省局严格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坚持“四个不准”,即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未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和条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等制度,对矿井进行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上半年,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煤矿建设项目371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煤矿建设项目157个。

2.狠抓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各省局按照总局、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山西局深刻吸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共监察建设矿井216个,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安全生产隐患659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44份,对52个煤矿罚款1645万元。宁夏局根据建设矿井特点确定重点监察对象,由局领导带队,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将查出的问题向自治区政府进行汇报,提请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许可,扎实开展颁证管理工作。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颁证标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国共颁证12498个,其中:企业证641个,矿井证11857个。上半年新颁证262个,其中:企业证17个,矿井证245个;延期许可证518个,全部为矿井证;变更许可证579个,其中:企业证22个,矿井证557个;注销许可证327个,其中:企业证8个,矿井证319个。

2.开展专项监察,督促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各省局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对监察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罚。云南局 5

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制度》,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专项监察的具体步骤:一是由县级监管部门组织煤矿学习专项监察的工作要求;二是由煤矿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和专项监察的具体内容进行自检自查;三是由地方监管部门对矿井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四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煤矿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五是对专项监察合格的矿井,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加盖专项监察合格印章,对不合格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3.完善工作程序,严把安全许可关口。各省局设立了办证大厅或办证窗口,制定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受理、审查、制证、颁发等工作程序,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把安全许可关口。河北局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了工作程序,细化了各环节相衔接的要求。从资料接收到存档,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要求和责任。对暂扣、吊销、注销、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提出了具体的程序化规定。黑龙江局出台了《黑龙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受理和审批分开,及时研究审批,做到了严格审核、集体决策、依法颁证。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制定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开展。总局、国家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后,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 6

海、宁夏、兵团等18个省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对地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多数省局在具体实施办法中确立了省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级监管部门,所属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的“下管一级”的工作原则。

2.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省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量化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江西局制定了量化评分表,将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内容细化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的情况等10大项、25小项进行量化考评。湖南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察建议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以省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明查暗访和集中执法活动为抓手,以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为载体,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向省政府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执法计划完成不均衡。个别省局和分局全年总监察工作日或全年“三项监察”执法矿次未能实现时间过半、完成计划过半。个别省局和分局执法计划分项完成进度不平衡,7

虽然实现了计划总量完成过半,但分项监察工作日和监察执法矿次完成比例有的过高,有的过低,进度不平衡,监察执法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煤矿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批小建大等问题,有的未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有的在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施工,有的存在边整合、边建设、边生产的情况,有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部分资源整合煤矿存在整合方案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假整合、真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还酿成事故。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个别省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础管理工作仍较薄弱,有的未完整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不能全面反映煤矿企业基本情况及持证情况;有的省局未按要求及时向国家局上报相关统计表格;有的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颁证情况进行定期公告。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待深化。部分地区地方监管责任没有很好地落实,监管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地区没有明确煤矿新建项目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市级以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经费不够、工作不规范;有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缺乏煤矿专业知识。同时,个别省局和分局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

三、下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要求

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执法,严厉打非,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努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按照总局、国家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法途径,认真组织煤矿企业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下半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好“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科学组织,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要强化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初审批(备案)的执法计划,保证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执法计划过程中,要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既要确保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和各个分项任务的完成,又要保证执法计划执行的均衡性。确需调整执法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后的计划不得降低总监察工作日数和“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要加强对执法计划的考核,做到底数清晰。要及时分析执行计划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执法计划的完成。

(三)进一步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推进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要健全完善监 9

察执法程序,做到编制计划、编制预案、亮证执法、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通报情况、整改复查、总结归档等环环相扣,实现执法行为的程序化。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要贯彻落实总局、国家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水平。对未经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审批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准开工;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资源整合矿井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进入建设程序的,要督促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借建设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对无视监察指令、冒险蛮干的煤矿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打击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严格许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贯彻落实安全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对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要限期办理,拒不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延期审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办矿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要积极推广应用“金安”工程系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10.开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专题报告 篇十

开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省国土厅和州国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以保护资源为中心、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为方针、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成果为目标,深化土地改革,并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切实把资源利用和资源保护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职责,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上下联动,切实有效的预防和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红河州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组的有关要求,现将开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范落实动态巡查工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市局印发了《开 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各分局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分局承担,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2008年,开远市国土资源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50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5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次。2009年,开远市国土资源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124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4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次。

(二)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通报的我市2009卫片监测中存在的41个可疑图斑,总面积为1145亩,我们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逐一对每一个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测量,经核查,41个可疑图斑中城市规划区内图斑9个,乡镇(处)32个。通过对每一个图斑进行判别,新增建设用地979亩(其中:合法有36亩,违法有943亩;违法用地中,市政基础设施16亩,交通设施914亩,农村宅基地3亩,租地改变用途10亩),实地伪变化的有165亩。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用地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查处。本着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均进行立案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 规划的违法用地,一律进行行政处罚、查处完毕后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违法建筑一律查处到位、予以拆除,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尽最大努力督促违法用地者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拒不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决不纵容违法用地行为。在卫片3号图斑中涉及的5个当事人,以租用土地从事种养殖业的形式向村民小组租用集体土地后,在实际使用中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开远市国土资源局已进行查处,并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三)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办理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做好各类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08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31件,针对信访内容,积极深入调查处理,认真办理每件信访件,截止目前,均已全部办结,信访办结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上访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开远做出积极贡献。

(四)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2008年,为切实加强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开远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即《关于建立开远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通知》(开国土资 [2008]24号)。形成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疑难问题。联席会议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总结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和协调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保证协调机制运行顺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协调机制的日常事务,加强工作联席。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在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在加强保密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完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通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四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配合。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案情需要组成不同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按照各自的职权立案调查。五是规范案件移送,全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动涉嫌犯罪案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办理。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移送工作实施监督。六是推进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查并作出 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裁定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送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当事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并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机关。

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开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0年6月2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建立健全国土建设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由于国土资源局没有强制执行权,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的行政程序环节较多,所需时间长,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违法行为已成结果,强制拆除难度大。为及时有效地制止、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和乡镇规划区内(既违反城乡规划法,又违反土地管理法)违法占地乱建乱盖行为,建设局、城市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共同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做到互通情况,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城市规划区内和乡镇规划区内有违法占地、乱堆乱建行为时,首先及时进行制止,并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建设局、城市执法局,并配合建设局、城市执法局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在5个工作日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没收建筑材料及设备、处以罚款等措施,把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迅速处理在初始萌芽状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体执法监察人员团结协作,尽职尽责,不断克服人少事多、工作任务繁重的困难,土地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建设用地量不断增多,如何解决好人多地少,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如何处理最低生活保障,已成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二是涉及国土资源问题的上访信件、人员增多。随着社会发展大气候影响有增长趋势,对于少数越级上访、多次上访、无理上访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非法占地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仅靠现有的行政执法手段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挖乱采现象的发生。四是违法用地的查处从发现立案调查到申请法院执行,法定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不利于及时查处。

三、执法监管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创新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规则,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解决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中违法犯罪案件协调工作。二是 建立城乡规划区内国土建设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在及时制止的同时,及时函告建设局、城市执法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多部门联动执法,把违法占地行为、违法建筑迅速处理在初始萌芽状态。三是建立村组干部的协管机制。国土资源局担负着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各项职责,监察范围点多、面广、战线长,很难做到全覆盖、全天候监管,为使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研究聘请了各村委会主任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主要负责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监控所辖村组的国土资源利用动态,一旦发现村民违法用地行为,先由村组干部出面制止和处理,并及时向国土局或所在辖区内的国土分局报告,做好登记、备案,并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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