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10-22

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10篇)

1.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同志们:今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区、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各级的共同努力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区打传工作有了新起色。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整治任务仍然艰巨。根据全市打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代表区政府对我区今年的打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各乡(镇)、区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打传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各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办事处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决不能盲目乐观,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整治行动。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倦情绪,密切注视传销动态,充分了解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新特点,确保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思想不松、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工作格局不变。

二、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健全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区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原定的打传工作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贻误、甚至阻碍执法工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集中打击与加强管理、日常清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三、突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情况,区政府将各乡(镇)、村列为重点地区。区政府已决定对被列为重点的地区,由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严格的考核方案,于9月份进行一次检查。为加大打击力度,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打击传销行动由区整规办牵头,工商、公安为主力军,检察院、法院、民政、监察、交通、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社区办事处、农村村民委员会要继续通过电视、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经常宣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变相传销,检举揭发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

五、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探索建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长效机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要注意总结我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探索建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有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认识传销危害的教育机制。为彻底撕开传销活动的本质面目,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一方面要通过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揭露其危害;另一方面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划清界限。二是建立对传销活动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给予严厉查处,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回潮的基础。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帐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三是强化抓捕传销头目和彻底铲除传销窝点的打击机制。政法机关对已抓获的传销头目要加快审理进度,对情节严重、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传销头目,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该劳动教养的坚决送劳动教养。对在逃的传销头目,应尽快组织力量抓捕归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已捣毁的窝点要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对新发现的传销窝点,要坚决铲除,严惩传销头目和相关业主。

2.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今天我和周明主任非常高兴参加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去年以来,省工商局领导班子在努力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将反腐倡廉各项措施有机地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有效地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省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为工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刚才,贵升组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对全省工商系统20**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讲的很具体、很实在;一会,国家工商总局监察局王家伟副局长和省局李仲为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抓好今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落实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确保市场稳定、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围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工作重心,加大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摆在工商局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进广大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政治纪律执行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要发挥工商机关应有的作用,加强监管和执法,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会同业务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在工商机关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准则》

反腐败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性工作。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来看,都是从思想上放松了廉洁自律,因为个人私欲恶性膨胀而导致栽了跟头。要结合工商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培训和教育。突出个性化教育,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二是要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整顿教育,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局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各级工商局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去年,中央集中出台了三个反腐倡廉法规,胡锦涛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制度建设问题。体现了中央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决心,我省也推行了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和突破口。省工商局围绕落实三个反腐倡廉法规和“五项制度”,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发挥制度的重要作用,在工商系统重点推行了四项制度。各级工商局以此为契机,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制度建设的实际效果,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省纪委决定要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加快推进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工商系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我们对近年来查处的问题和案件情况看,一些部门的直属单位成为易发多发的领域,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要注重健全完善加强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方面的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作用确保这些单位不出问题。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有案必查,依法严惩,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各类案件。刚才,贵升组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工商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讲的很全面、很具体,针对性很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案件查办的落实工作。同时,要通过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认真贯彻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注重办案效果与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发挥好各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建立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针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关键环节,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提出完善机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研究和提出预防腐败的应对措施,前移监督关口,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省工商局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进行的政风行风测评中,又被评为第四名。在今后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一定要发扬成绩,进一步抓好巩固和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在工商机关停征“两费”后改革经费保障方式的情况下,坚决防止变相收费;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商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去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袁纯清省长要求,要把《办法》印发给每一个干部,人手一册,我们能够看出,政府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动了真情,也下定了决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态度,对群众热心,对群众负责,把老百姓的事当作我们自己的事去办;其次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使群众能够尽情的表达他们的心声;再次是要搞清楚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我们这个系统、这个部门、这个单位存在或者可能发生什么样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教育大家树立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统一一致的观念,维护群众利益就是维护国家利益的观念,周到热情服务就是维护群众利益的观念。只要我们认认真真地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的党群众关系、干群关系一定会越来越好,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务必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白,能不能很好地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成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成为我们工作的风向标。

3.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同志们:

按照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天我们举行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部署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

革发展,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顺利实施交通“十一五”规划,打造和谐交通、平安交通、廉政交通打下良好基础。下面,我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廉政建设的重点,严肃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3月14日、3月17日,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分别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章猛进副省长、李盛霖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治理工作。中央、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也都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我在今年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已提出了要认真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今天又召开大会进行专门动员布置,就是要和大家一起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交通的重要措施。构建和谐交通,是交通系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具体措施,是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商业贿赂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背道而驰,也损害了交通的行业形象。只有切实治理商业贿赂,消除交通行业的不和谐因素,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为构建和谐交通、弘扬浙江交通精神、树立“无私奉献先行官、一心为民孺子牛”的先锋形象打下扎实基础,为交通事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动浙江交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交通建设、运输市场秩序,推进交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我省交通事业发展较快、改革较早,交通市场较为活跃,但是适应我省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措施、体制制度还不尽完善,在某些环节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商业贿赂现象。如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设备材料采购中的私人回扣,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监理检查中有关人员收受贿赂,以及交通运输市场“炒卖客运线路”等等,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交通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输服务质量,形成了制约交通健康发展的隐患和“毒瘤”。只有自觉遵循和运用交通改革发展的客观规律,下大力气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才能进一步形成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交通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才能进一步推动我省交通市场体系发育成长,进一步解放交通行业的生产力,真正使我省交通工作走在全国同行业的前列。

(三)治理商业贿赂是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也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关。从交通系统出现的腐败案件来看,绝大部分和商业贿赂有直接的关系。商业贿赂不仅是消极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滋生的一大源头,是经济社会的一大公害,而且直接毒害了我们的干部,影响了交通行业的党风、政风和行风。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实施了廉政保障工程,初步构建了惩防体系,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廉政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是主要的腐败类型,给工程建设和队伍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中央、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提出治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十分必要、十分及时,完全符合我省交通行业的实际。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各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既要充分发挥我省交通系统惩防体系、廉政保障工程的作用,迅速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又要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深化廉政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善廉政保障的综合体系。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

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交通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让广大交通干部职工和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接受教育、提高认识、增强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二、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遏制交通系统的商业贿赂行为。

根据中央、交通

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交通“六大工程”、实现浙江交通新的跨越这一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部和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交通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统一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重在实效,坚决纠正交通行业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类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交通建设、运输市场诚信体系,不断铲除交通行业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以及交通运输等环节的商业贿赂;坚决纠正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以及有关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我们要努力达到如下目标:交通经营领域特别是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现象得到遏制;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计变更、依法行政等环节的行为更加规范;交通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施工、监理、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和运输市场行为得到规范,初步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要求和交通工作实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是3月份。省厅出台《浙江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在全行业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时间是4月至9月份。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涉案人员实事求是、依法依纪进行查处。第三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时间是10月至12月份。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管,惩防并举,建立健全交通行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三个阶段的工作必须统筹布置、系统推进。要坚持专项治理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建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边教育、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

同时还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就是把第二阶段的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作为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特别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在工作落实中处理好全面自查与督促检查的关系。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自查,全面摸清本单位本部门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等涉及不正当交易、影响公平竞争的形式、手段和人员等基本情况,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涉及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主要特点,重点研究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以及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规范,确切找准防治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为主体。各市交通局(委)要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必须全过程地加强督促检查,才能保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厅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市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抓好辖区内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商业贿赂人员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我行我素和纪律处分不落实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在治理工作中处理好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对当前交通行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整改,并督促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要严格执行落实廉政双合同制、重大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全程跟踪审计制、非政府采购大宗物品公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准确查找问题原因,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通过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取得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扩大声势、鼓舞士气,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摸索出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规律和有效方法。

在抓紧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还必须把集中整治与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交通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是要抓好制度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针对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建设资金、招投标、转分包、物资采购、设计变更、工程监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等制度,清理和取缔“小金库”;加快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制定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负责项目管理、财务人员的监管。二是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资源的配置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投融资体制、行业管理、行政审批等各方面改革创新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和浙江交通精神作为核心价值观,大力建设“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尊廉崇廉的交通廉政文化。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交通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做到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适当的宣传报道,形成正确和积极的舆论导向。

(三)在政策处理中把握好严肃处理与宽严相济的关系。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重视宽严相济政策的运用。对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行为和涉案人员要严肃处理,与此同时,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区别对待,尽可能减少抵触情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自查自纠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能够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处分。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在招标投标、工程分包、物资设备采购、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接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为方便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的有关情况,省厅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省厅的举报电话是0571-87813859。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也要公布举报电话。

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深刻领会治理商业贿赂的深远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迅速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省厅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张治中、张建康、卞钧霈同志任副组长,厅管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厅监察室承担。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单位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为顺利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市交通局(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省公路局负责所管项目及指导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厅管厅属各单位和厅机关的专项治理工作;驻厅纪检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及重大案件的查处。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交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各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各级治理办之间、治理办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合力抓好治理方案的落实。各市交通局(委)和厅管厅属单位要定期向省厅报告治理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从3月份开始,每个月底都要把开展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各级交通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治理商业贿赂。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查,注重行业指导。省厅将对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抓好对本地区和本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工作进展慢、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跟踪整改。要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治理工作调研,全面掌握治理商业贿赂的新情况新问题,求真务实、分类指导,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要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也要通报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同志们:

这次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继去年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之后,税务总局党委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部署的深化税务系统作风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在落实总局、省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市税务系统的工作方案。刚才,xx同志就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出发点,把好专项整治工作“思想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在推动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严和实的作风,为全党树立了标杆。总局、省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倾情带队、严管厚爱相结合,以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作为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近年来,市局党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抓示范、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下,个别干部依然不收敛、不知止,执法不公为税不廉、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工作作风漂浮散漫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当前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抓深抓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xx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以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入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突破口”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总局、省局党委也高度关注。我们要准确全面深刻理解专项整治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实专项整治。总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x个方面xx类具体问题,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x个方面xx类具体问题。市局党委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经过综合研判决定,确定了宗旨不牢落实不力、执法不公为税不廉、非职务违法犯罪、工作作风漂浮散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等x个方面xx类具体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在重点整治总局、省局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统筹推进落实市局党委部署的“自选动作”,确保发生在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各类涉税腐败行为和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得到全面整治。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统一干部思想。总局、省局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今天会后,各级党组织要再动员、再宣传,再引导,重点要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纪律作风问题的影响和危害,组织学习中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关通报精神以及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纪律作风建设问题的的反复性、顽固性以及对队伍风气的影响;讲清楚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的政策和要求,通过集体廉政谈话、重点人群一对一约谈等,讲清政策界限,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引导党员干部珍惜机会,克服侥幸心理,认真自查自纠,主动反映问题;讲清楚推进专项整治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责任,把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提出的工作要求迅速传达到各级党组织,把区分情况对待、注重内外有别、严格责任追究作为硬要求落实到位。三是要突出纠建并举推动标本兼治。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专项整治过程中必须注重深挖问题根源,从根本上、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方面,纪检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推动、监督检查,并主动发现、及时梳理有关问题线索,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理。对不如实反映问题,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调查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另一方面,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把风险防控的理念有效嵌入“三化”建设中,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以取得显著成效为着力点,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

开展专项整治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扛牢压实责任,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要坚持领导带头。市县两级税务局党委要站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实时跟进督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严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抓实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对党忠诚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带头严肃认真开展自查。二是要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自x月xx日开始至x月xx日结束,分x个阶段压茬推进,每个阶段的任务都很重、要求也很高。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的部署安排,把每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都做到位、做扎实。市局党建工作科、党委纪检组等部门要加强与省局有关处室的请示汇报,在协助党委抓好本级机关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税务局的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地落实。同时注重工作统筹,结合xx学习教育特别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学xx见行动,防风险促发展”专题学习研讨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发扬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断提振全市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市局党委下了决心要抓紧抓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走过场、搞形式,敷衍应付、落实不到位,有线索不查、有问题不报、有案件不办以及该发现未发现、该处理不处理的单位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同时,有关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本着爱护干部的角度,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引导大家放下思想包袱,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禁止经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遏制传销活动发展的蔓延势头,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紧密联动,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逐步在全市建立起遏制传销活动的打击、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无生存土壤;社会对传销活动的认识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为:“拉人头”传销、以高价销售廉价商品从事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等。

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城区及各乡镇集市的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1日—8月20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本乡镇、本部门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抵制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由公安机关会同房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使用情况以及市内可能存在的各类传销活动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向、人员构成、组织者以及骨干分子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广泛收集证据,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力量、严厉查处(8月21日—11月30日)。各职能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做好一般传销参与人员的教育、遣返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评比(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要进行表彰,对行动不力,传销活动屡屡发生,群众意见大的要进行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110”和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形式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要求,加大对出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情况。

(三)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通过对互联网的监控为打击传销提供信息支持。

(四)强化学校传销防范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御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归劝解救工作。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区别对待,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对参与传销活动的有关人员,要依据其行为性质区别对待,既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又要积极争取有关人员向善转变。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好解救和遣散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

(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政策,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高中学生、下岗人员、农民等群体的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

四、职责分工

工商部门: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违法直销进行查处,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变相传销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工商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严厉打击在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扣押他人财物、证件、通讯工具、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银行监管机构:负责认定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并组织各有关商业银行协助做好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资金的查询、暂停结算、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

商务部门:要协助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管,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防止直销演变成传销。

监察机关:要监督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情况严重和治理不力的乡镇街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对汽车站以及交通运输环节打击传销的宣传和传销人员的疏导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特别困难的受骗群众,依法实行援助。

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制作打击传销的新闻、专题节目;引导新闻媒体适时适度、准确地曝光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低制传销活动。

通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进行打击;同时,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要负责查禁传销工作的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其受到传销侵害。

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产、中介服务业的管理,要求其在房屋中介过程中,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并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检察院:与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查处传销案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对传销案件及妨碍对传销进行查处的刑事案件,从快批捕、从快起诉,对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可提前介入。

法院: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依照《刑法修正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有关规定,从快审判,依法严厉惩处传销犯罪和传销引发的各种犯罪活动。

工会、妇联和共青团: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在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社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活动。

各乡镇街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在辖区内加强对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性的宣传,做好对农民、退伍军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劝告居民不要参加传销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传销变相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各乡镇街区和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经济管理 打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20日印发

6.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及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机关各室、各组:

经委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及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三门峡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基础分值为100分,全面完成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可得满分。

(二)加分项目

1.领导批示:工作受到中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局领导批示肯定的加50分;省委书记、省长批示肯定的加40分,省纪委书记批示肯定的加30分,其他省级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加20分,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0分;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肯定的加10分,市纪委书记批示肯定的加5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加3分。

以中央、省级、市级正式文件印发推广的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分别再加8分、5分、3分,以《领导批示》印发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2.工作在全省、全市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10分、4分(含专题汇报片)。

3.单项工作受到省、市纪委表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10分、5分;不排名表彰进入最高等次行列的分别加8分、4分(含单起省、市评优质案件,)。

4.工作有特色,引起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专题来调研,并在调研性刊物上专门予以印发的分别加10分、6分、3分。

5.工作被中纪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工作通报》印发的分别加7分、5分、3分、2分。上报信息被中纪委、(三)减分项目

1.工作受到省级、市级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的分别减20分、10分,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2.按照中共三门峡市纪委、三门峡市监察局《关于充分发挥廉政网络舆情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三纪发〔2010〕7号)要求,对已在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体扩散而所在地迟迟没有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减2分;对未及时通报,导致预警不及时,引发重大网络突发舆情的减5分。

3.对省、市纪委督办件,没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上报的,每件分别减5分、3分。

4.未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省、市双达标)的减2分。

(四)综合评价分

委局领导根据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监察局的工作情况酌情打分。每位领导最高可打10分,被评部门的综合评价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第四条

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一)基础分值

基础分值为100分,按照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本单位、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查办案件,加强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一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完成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任务范围内不加分)。

6.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宣传文章或图片新闻被国家、省级、市级党报、党刊(包括纪检监察报刊)采用的,500字以下每篇分别加5分、3分、1分;5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6分、4分、2分;1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7分、5分、3分,2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8分、6分、4分;头版分别再加4分、3分、2分;头题分别再加3分、2分、1分。被省级以上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主流网站采用的每篇加1分。

7.反腐倡廉调研文章、论文被中央、省级、市级调查研究性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8分、6分、4分。

8.查办案件工作按照中共三门峡市纪委、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门峡市监察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三纪发〔2012〕13号)要求执行,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加7分,先进单位的加5分,单起优质案件加4分。

9.按照中共三门峡市纪委、三门峡市监察局《关于充分发挥廉政网络舆情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三纪发〔2010〕7号)要求,对监测到的本部门、单位廉政网络突发舆情及时上报并作出处理的,每件加1分;被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处理的,每件再加0.5分。

3.未完成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减2分。4.不认真履行统一管理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对驻在部门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的减2分。

5.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参加各项学习及活动的,每次减2分;不能参加学习和活动的,需经分管领导书面签字同意,不减分;没有领导签字的假条,并且3次不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取消年底评先资格;以机关党委签到记录为准。

学习无计划、无记录减2分;未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分别减2分、1分;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的,每次减1分;未按规定参加学习工作交流活动的,每次减1分。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要求为准。

(四)综合评价分

1.领导评价分。委局领导根据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酌情打分。每位领导最高可打10分,被评部门的领导评价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2.部门互评分。机关各室、组根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酌情打分。机关各室、组最高可打10分,被评部门的部门互评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第五条

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各室。

(一)基础分值

5.各项工作会议或重要活动,省纪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副厅长、副局长)、对口室主任前来指导的分别加4分、3分、2分。以领导讲话文件和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为依据。

6.工作被中纪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工作通报》印发的分别加7分、5分、3分、2分。上报信息被中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一条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办公室减半加分(完成省、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任务范围内不加分)。

办公室采写的工作通报或纪检监察信息被中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采用的,对提供素材并提出观点辅助写稿的部门按办公室分值的50%加分。

7.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宣传文章或图片新闻被国家、省级、市级党报、党刊(包括纪检监察报刊)采用的,500字以下每篇分别加5分、3分、1分;5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6分、4分、2分;1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7分、5分、3分,2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8分、6分、4分;头版分别再加4分、3分、2分;头题分别再加3分、2分、1分。被省级以上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主流网站采用的每篇加1分。(宣教室减半加分,完成省、市工作目标任务范围内不加分)。

宣教室采写的宣传文章或图片新闻被国家、省级、市级党报、党刊(包括纪检监察报刊)采用的,对提供素材并提

学习有计划、有记录加2分;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分别加3分、1分;按规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的,每次加1分;按规定参加学习工作交流活动的,每次加1分。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要求为准。

(三)减分项目

1.工作受到省级、市级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的分别减20分、10分,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室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后三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3.按照中共三门峡市纪委、三门峡市监察局《关于充分发挥廉政网络舆情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三纪发〔2010〕7号)要求,对已在互联网及其他新闻媒体扩散而所在地迟迟没有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减2分;对未及时通报,导致预警不及时,引发重大网络突发舆情的减5分。

4.未完成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减2分。5.未参加各项学习及活动的,每次减2分;不能参加学习和活动的,需经分管领导书面签字同意,不减分;没有领导签字的假条,并且3次不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取消年底评先资格;以机关党委签到记录为准。

学习无计划、无记录减2分;未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分别减2分、1分;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的,3

2分;1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7分、5分、3分,2000字以上每篇分别加8分、6分、4分;头版分别再加4分、3分、2分;头题分别再加3分、2分、1分。被省级以上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主流网站采用的每篇加1分。

4.部门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加4分、3分、2分;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党委或政府部门表彰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

5.按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及活动的,每次加1分,全年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按要求参加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临时性工作的,每次加1分,全年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以机关党委记录为准。

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分别加3分、1分;按规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的,每次加1分;按规定参加学习工作交流活动的,每次加1分。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要求为准。

(三)减分项目

1.个人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室、组负责人减3分,并且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室、组其他人员分别减2分。

2.未参加各项学习及活动的,每次减1分,不能参加学习和活动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委局领导书面签字同

第四章

评选表彰名额

第八条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监察局评选先进单位原则上按30%确定;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评选先进单位原则上按30%确定。

第九条

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

(一)先进集体:机关各室评选先进集体原则上按30%确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评选先进集体原则上按30%确定。

(二)先进党支部:支部总数的30%左右。

(三)优秀公务员:以有关部门确定的名额为准。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机关在职党务工作者、在职党员总数的15%左右。

(五)单项先进: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分配名额。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十条

成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及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关党委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按照本办法对考核材料进行审定。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发区、产

发区、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工作人员四个方面,在分别进行排名的基础上,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央、省级、市级包括相应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中央各部委按省级标准加减分。同一稿件按等级高的计分。表彰以本年度正式文件为准加分,本年度表彰工作结束后获得的当年荣誉(以正式文件为准)计入下年度考核加分,同一奖项按最高分一项加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三门峡市纪委考核办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7.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同志们:

今天,专门召开全市殡葬管理暨高速沿线坟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个会议,可以说市政府酝酿已久,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形成合力,迅速掀起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高潮。会前,我们现场参观了XXX镇、XXX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听取了他们的经验介绍。刚才,XXX同志总结了前一阶段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民政局还与各县市区民政局签订了责任状,对此我都赞同,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重点就开展好 高速沿线视野可及的坟墓治理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把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紧抓好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的火葬区达到了20,火化区内遗体火化率达到90%。同时,各地积极探索葬法改革,兴建一批公墓、骨灰堂,解决部分丧户的骨灰和遗体安葬问题。去年,我市又对高速公路沿线范围内可视零散裸露坟墓开展了绿化治理,共深葬和迁移散墓120余座,植树遮挡2000余座,这对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习俗和历史遗留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三沿五区”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乱葬滥埋现象现象仍然突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及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

1、开展坟墓治理,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当今社会已步入法治社会,政府必须依法管理社会,人民必须守法生活。殡葬事务是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履行的职责。随意圈地建坟、超面积建大坟以及乱葬乱埋等,实际上是一种危害严重的侵吞乱占耕地、林地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规范殡葬管理,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因此,我们要从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高度,从保护现有耕地、为子孙后代着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法规强制性,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坟墓治理,整顿规范殡葬秩序,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依法有序发展。

2、开展坟墓治理,是加强民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迫切需要。推进殡葬改革,一定要达到节约土地、保护资源的目标。国家之所以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归根结底是为了节

约土地,保护生态资源,这是中国的人口和土地国情所决定,也是我市特殊的市情所决定的。据初步统计,高速公路沿线共涉及XXX等6个县市区,13个乡镇街办,71个行政村,应纳入治理范围的坟墓共7000座。其中,乱埋滥葬现象比较突出的分别是XXXXX等地段,有的坟墓占地达50-60平方米,花费达数万元。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浪费了我市极其有限的土地资源,破坏了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同时也与井然有序的人居环境极不协调,影响了生态环境和社会风气,甚至还影响到了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如果我们不对目前混乱的墓葬秩序和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影响和阻碍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和阻碍省、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发展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

3、开展坟墓治理,是提升城市形象、服务“三城联创”的现实选择。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三城联创”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加深,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但在丧葬活动上,还普遍存在着迷信落后现象,许多人热衷于丧事大操大办,建大墓豪华墓,与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新风尚格格不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背道而驰。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破除封建迷信、端正社会风气、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势在必行。殡葬改革是一项触及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思想道德等多层面的深刻变革,必须通过推行殡葬改革,以先进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以文明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陋习,才能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因此,开展坟墓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任务非常艰巨,可以说是一场非打不可的硬仗。这场硬仗能否打好,能否实现工作目标,能否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是对我们各级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因此,各地要真正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坟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认真对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抓紧落实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从今天开始,高速沿线可视坟墓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我们务必举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解决好影响坟墓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序时进度。

1、要明确坟墓治理工作的清理范围。这次坟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高速120公里范围内,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葬和坟墓群,应纳入治理的坟墓有7000座,涉及XXX县,共13个乡镇(街道),71个行政村。

2、要明确坟墓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高速(十堰段)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不得出现可视坟头(除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特殊坟墓除外),达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的目标。

3、要明确坟墓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治理标准。针对我们目前需要治理的7000多座的坟墓,专项治理中要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采取重点措施,迅速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乱埋滥葬的信心和决心。按照这次坟墓专项治理的总的要求,我们要采取“三个一批”整治措施,确保在明年7月份前实现坟墓治理工作目标。一是抓迁移,清理一批。各县市区要组织坟墓治理的重点乡镇建立村镇联防队伍,镇村干部、护林员、民政助理员要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两侧,铁路、国道、省道沿线,主要林区、山区、坟区的核查力度,针对已被国家工程建设征用土地范围内必须迁移的坟墓,动员与坟茔有关家属自觉将骨灰或尸骨就近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集中安葬,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做到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严禁易地建坟。二是抓拆除,改造一批。对难以迁移、有碍观瞻的坟墓,采取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平坟深葬的办法,并以树代墓,种树绿化。平坟深葬,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可就地留卧碑,不立竖碑,种树绿化,但墓碑高度最高不得超出地面60公分,宽度不得超过80公分,不得建造砖石围栏。三是抓绿化,覆盖一批。对相对集中或暴露明显无法迁移的坟墓,可采取植树遮掩的办法,实行绿化覆盖。必须选择常绿、种植配置密度高的植物,树高必须高过坟头,植树密度以看不见坟墓为基本标准。对相对集中连片的散坟,进行环坟地立体栽植,应在坟墓周围至少种植两行以上常绿树种,力求在沿线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坟墓。

4、要明确坟墓治理工作的实施进度。这次的坟墓专项治理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各相关县、乡镇(街道)、村各级召开动员大会,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坟墓治理通告;在涉及乡镇、村居张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并利用媒体和短信进行广泛宣传,使治理乱建坟墓工作进村入户,人人皆知。即在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逐山、逐地对私坟进行核准、编号、登记,做到山不漏坟、户不漏坟,以及坟主、坟山(地)、坟墓“三对应”;并在10月底前向高速公路沿线可视坟墓的墓主发出通知,责令由坟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迁移、绿化、深葬坟墓,逾期强制拆除。第二阶段:办点示范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即在10-11月份,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发布通告的基础上,选择1-2个乡镇和行政村,按照“统一规划、属地管理、集中隐蔽、生态安全、祭祀方便”的原则,开展坟墓治理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坟墓治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积累经验;第三阶段:全面治理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即今年11月份到明年5月份前,对高速公路沿线两侧需要治理但坟主还没有治理的私坟,进行集中强制治理,集中强制治理的主要手段就是拆毁坟圈、平坟深葬、植树绿化,5月前完成坟地的绿化、植被工作,全面掀起我市坟墓专项治理工作高潮。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至7月)。即明年6-7月份,各县市区在前三个治理阶段的基础上,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将治理情况书面汇总上报市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坟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市委、市政府将

组织对各县市区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完成治理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理未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高速公路沿线坟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坟墓专项整治是关系到民风民俗的一项敏感性极强的工作,稍有疏忽,极有可能引起纠纷,甚至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要在调查摸底、落实迁埋点和拆除迁埋以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各个环节上,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集中精力,定人、定时、定责,齐心协力打好这场攻坚战,切实做到治得了、治得好、治得稳、不反弹,确保实现我市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无坟化。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首先,要按照区域落实责任。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是这次坟墓地治理工作实施主体,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坟墓治理工作。刚才,市民政局已经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坟墓治理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与各乡镇,各乡镇也要与各村居、村居也要与村民、坟主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要按照“谁主管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家的山和地”。特别是坟主答应自行绿化、迁埋的一定要签订承诺书。其次,要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一月一通报,确保治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实际效果。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特别是要充分结合当前创先争优、治

庸问责等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搞好坟墓的专项整治。凡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政策,顶风作案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严肃处理。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重要意义。各地发布的坟墓治理工作通告,要广泛张贴,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采用政策解答、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坟墓整治的意义、目的,同时大力宣传坟墓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通过示范效应,提高群众参与治理建设生态墓区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抓住时机,周密部署,落到实处。要利用秋季、春季大好时节,抓紧做好坟墓整治和生态墓区绿化工作,全市要统一时间、统一标准、联合行动,涉及到清理工作的,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党员骨干后村民群众。治理工作中要注意策略,善于各个突破。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坟墓专项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抓好这项工作,单靠短期的集中治理是无法达到根治目的,需要长期抓,经常抓,一抓到底,不能松懈或停顿;当然,单靠

一、两个县、乡镇或部门也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抓好全市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出台专项治理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

实、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认真做好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并要制定出台一些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宣传部门要做好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一些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带头迁移、拆除私坟;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公安部门要做好说服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对治理工作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依法给予处罚;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要广泛发动护林员这支队伍,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坟墓专项治理,充分发挥他们长期在一线巡山护林的工作优势,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地方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坟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和坟墓乱埋滥葬内容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8.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八

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大多数群众认识到了以毒鼠强为代表的剧毒急性鼠药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了自觉抵制剧毒急性鼠药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取缔非法鼠药经营摊点,建立了76个鼠药专销点;三是通过清缴、换购、赎买等方式,共收缴包括剧毒急性鼠药在内的违禁鼠药217公斤,按规定方式销毁197.56公斤;四是按规范渠道组织安全杀鼠剂3417公斤,实施农田统一灭鼠157.674万亩次。为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虽然我县2005年未发生剧毒急性鼠药投毒、中毒事件,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一定数量的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流散在社会,隐患尚没有彻底消除,整治工作尚未取得最后胜利,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尤其是对安全杀鼠剂的性能、功效、作用机理等宣传不够,使一些基层干部对国家严禁剧毒急性鼠药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在工作上表现出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广大群众抵制剧毒急性鼠药缺乏自觉性,从而为剧毒急性鼠药在民间流散提供了空间。二是措施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突击性检查多,日常性监管少,交通干线、中心场镇检查多,深入偏远地区检查少,集贸市场、鼠药专销点检查多,对游摊游贩、地下摊点检查少,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部门和地方的剧毒急性鼠药整治机构名存实亡,少数部门和乡镇机构缺乏稳定、精干的人员,没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履行工作职责不够到位。四是部门配合不够默契。在部门之间或部门与乡镇之间对剧毒鼠药宣传打击,市场清查收缴,深入排查等配合有差距,给整治工作带来困难。

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将剧毒急性鼠药的整治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自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松劲思想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意识。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剧毒急性鼠药清查收缴工作

全县剧毒急性鼠药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坚持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继续保持对非法制造、买卖、储运、使用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进市场整顿、案件查处、事故救治、销毁处理等工作,切实防范因剧毒急性鼠药导致的中毒事件和利用剧毒急性鼠药投毒案件再度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剧毒鼠药专项整治宣传力度

要继续采取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画、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由县整治办负责将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和市政府《关于查禁收缴剧毒急性鼠药的通告》、“两高”对剧毒急性鼠药的司法解释印发到每一个乡镇、村社和街道,将国家限用、禁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名录、安全杀鼠剂名录以及生产厂家名录印发到每一个乡镇、村社和街道,大张旗鼓地张贴宣传。由乡镇政府负责,通过赶场天和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居委会、社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使用鼠药有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尤其要在偏远的农村、集镇积极营造整治非法制售、持有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携带、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急性鼠药是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相互监督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县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将剧毒急性鼠药的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专人负责,从现在起到春节期间,要采取诸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村社落实5—10条永久性标语,加强有关法律和知识宣传。

(二)进一步加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清查收缴力度

各乡镇要继续按照国家九部委和市政府《通告》要求,尽快组织对本乡镇流散在社会上的剧毒急性鼠药进行拉网式清缴,尤其对偏远地区和过去工作力度不够的部位,更要加大清查收缴力度,确保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城镇由县爱卫办牵头,居委负责,确保剧毒急性鼠药清缴不漏部门、居委(社区)、街道、居民,不留死角。要继续坚持一户一通知,一户一承诺,层层签订责任书,户户兑现承诺书。继续坚持赎买、置换群众手中的剧毒鼠药,对2006年2月底前主动上交的剧毒急性鼠药,可实行政府赎买、置换,不追究责任;凡逾期不交,一经查出,坚决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追究其刑事责任。各乡镇和部门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告知群众和报告县剧毒鼠药整治办(电话:70709370)备案。对举报查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

农业、工商部门要结合春耕农资市场检查,在今冬明春牵头组织1~2次声势浩大的清查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镇、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以及偏远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公安、质监、安监、环保、商委、爱卫办等部门及其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要通过市场大检查,大造声势,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清查工作要深入到乡镇村社,深入到每一个鼠药经销点,尤其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到各个场镇的游摊游贩上。要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等方式,确保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做到发现线索有人报,出现问题有人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进一步理顺合法杀鼠剂供应渠道

按照XX府发〔2003〕69号文件要求,县城灭鼠使用的杀鼠剂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农村灭鼠使用的杀鼠剂由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负责组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杀鼠剂的经营批发,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乡镇植保服务部在取得杀鼠剂专销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杀鼠剂的经营业务,且其杀鼠剂只能从县植保植检站购进,不得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购进杀鼠剂。目前,全县76个鼠药专销点仍然存在“三证”不全问题,县商委和安监局要按照重庆市政府关于暂缓收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证费的规定,加快免费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进度,必须在2006年1月底前办证结束,确保2006年春季灭鼠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获得“三证”的鼠药经营者要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纳入常年管理。各经营点要建立相应的杀鼠剂销售专柜,将有效的证照悬挂在醒目的位置,同时必须建立合法杀鼠剂产品的进货及销售档案,便于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杀鼠剂定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确保广大农民用上合格鼠药、放心鼠药。由县农业局牵头,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在近期组织对76家鼠药专销点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四)进一步加大鼠害综合防治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灭鼠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大力普及科学灭鼠知识,推广生态灭鼠、器械灭鼠、毒饵供应站等先进的灭鼠技术和方法。全县拟定在今年秋季开展一次统一灭鼠行动。县农业部门要抓紧制定农田统一灭鼠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加强对统一灭鼠工作的组织协调。县、乡两级财政要把今年的灭鼠经费纳入预算,由县财政安排必要的灭鼠培训经费,乡财政负担灭鼠的鼠药款,村、社、农民负担饵料和投药劳动力。同时,要加强农舍灭鼠和储粮仓灭鼠工作的推进和服务指导。灭鼠工作要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投放的“五统一”方针和县不漏乡、乡不漏村(居委)、村不漏社(街道)、社不漏户(居民)、户不漏田的“五不漏”原则整体推进。县卫生局要继续抓紧抓好城市统一灭鼠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

在开展城乡统一灭鼠的同时,县剧毒鼠药整治办要认真组织,加强对新型杀鼠剂的宣传推广,大力推广杀鼠迷、溴敌隆、大隆等安全、高效、经济的慢性抗凝血杀鼠剂,以此取代剧毒急性鼠药。

三、全面配合开展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剧毒急性鼠药专项整治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事业,是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剧毒急性鼠药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总体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精心部署,妥善安排,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职责,分解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构成失职渎职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三是进一步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完善应急预案

一是乡镇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理程序。应急预案要有健全的指挥系统和组织机构,有畅通快速的信息系统,有具体的应急措施,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经费、药品、器械等物质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剧毒鼠药整治工作书面汇报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剧毒鼠药整治办。由县剧毒鼠药整治办汇总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对发生的中毒、投毒事件除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对没有按时上报数据和中毒、投毒事件的单位,将全县通报批评,对瞒报、漏报或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投毒中毒事件的直接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三)部门密切配合 农业部门负责鼠药和高毒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无农药登记证的杀鼠剂。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对无证经营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负责全县农村灭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对违禁剧毒急性鼠药等各类农用危险品进行清查清缴,统一交县环保部门进行处置。公安部门要在农业、工商、质检、爱卫办等部门配合下,全力查处取缔农村非法剧毒杀鼠剂生产作坊和窝点,收缴社会上的剧毒急性鼠药,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剧毒急性鼠药的投毒案件要全力侦查,并追踪来源,彻底查清窝点。工商部门要对非法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农药和鼠药批发、零售摊点和游贩的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农药许可管理,组织力量加强执法,加大对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处理,加强淘汰产品的检查力度,配合公安部门彻底捣毁违法生产加工窝点,从源头上狠狠打击违法制售行为。环保部门继续牵头负责剧毒急性鼠药的销毁工作,对各乡镇、部门所收缴的剧毒急性鼠药统一送交重庆市民丰农化集团进行保存。县爱卫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宣传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和安全、科学的灭鼠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统一灭鼠活动和常年性的灭鼠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和饮用水为载体的剧毒急性鼠药的检测工作以及事故应急处置和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商委和安监部门负责对已获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鼠药经营点经营条件的核定工作。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学校渠道组织学生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灭鼠知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经费筹集和拨付。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九

一、抓教育培训,认识要有高度

抓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按照总局提出的“放开视野看教育”的要求,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水平。

(一)重视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工作,事关人的切身利益。从古至今,中华民族都十分重视教育,历朝历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和基本国策来对待。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现在的中央领导集体也都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小平同志也说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如果只抓经济,不抓教育,那么工作中心就没转移好,或者说转移得不完全。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他们都把教育放到中华民族最高利益上来看待。不久前,中央专门下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胡总书记作出了专门指示。这足以说明,中华民族在注重教育上是源远流长,一以贯之的。

(二)重视教育培训是国际惯例。西方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教育培训,尤其是公务员培训。它们有一些新的观点,比如,当今的社会是知识社会、智力社会、信息社会、能力社会;当代的经济是知识经济、智力经济、智慧经济、人才经济;当代的竞争都是知识的竞争、人才的竞争等等。有资料表明,世界五百强企业在培养员工上的投入占到了其销售额的10%,大大高于我们现在国内在干部教育培训上的投入。美国惠普公司的员工每周至少有20个小时用于学习业务知识。2000年初,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为全球36万名雇员配备电脑和彩色打印机,三年以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并且每人每月增发5美元无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线上网费,其目的是提供员工学习工具,方便学习。此项开支占其99年全球72亿销售利润的6%。他们认为在员工学习上的投入是最有效的投入、最值得的投入。员工通过学习,增强了竞争力,这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发动机,是一种双赢的行为。海尔集团有句名言:“下级素质低不是领导的责任,不能提升下级的素质就是领导的责任”。他们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在教育培训上舍得投入,因而企业竞争力强、发展力强。可见,重视教育是西方政府和跨国企业的通行做法,我们要从中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是何等重要。

(三)重视教育培训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说到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发展为了人,发展又要依靠人。如果人不能首先获得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人要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掌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是解决人知识和技能的最重要的途径。从执政党执政来看,要求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追求长期执政。如果没有能力,如何执政?税收工作是在执政党领导下的重要执政行为,要履行好税收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需要我们具备知识和技能。如果全省国税干部队伍连税收政策的原则和要义都把握不住,在执行贯彻中落实不了,就谈不上科学执政、依法执政,与其他行业系统相比就落伍了。从此角度看,我们应高度重视自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把队伍建设好,让其过得硬、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四)重视教育培训是做好国税工作、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工作要靠人做,事业要靠人干。当前全省国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风素质应当说是不错的。但是从能力素质角度来看,还存在差距和问题。目前,全系统队伍的平均年龄近40岁。其中,相当一部分四、五十岁的老同志原有知识已经不够用了,而新进的同志大多未经历财政税收专业学习训练,都有一个重新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我们经常说现在队伍中存在“恐大症”、“恐外症”、“恐机症”、“恐上症”,这都是我们能力不足的实际表现和反映。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我们的队伍就没有希望,“团结奋进、现代文明、西部一流”和“两新三化”的预期目标就很难实现。把我们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水平放到整个公务员队伍中去观察、放到执法队伍中去观察、放到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发展中去观察,差距是很大的。年龄逐步增大、知识逐渐老化、能力开始退化等方面的问题开始显现。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老更替,迅速补充大量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完备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的新鲜血液。这样一个以存量为主体的干部队伍要支撑工作运转,平均是20年。其间,工作如何为继?如何实现新发展?如何承担当前的艰巨任务?我们都不得不认真研究思考。如果现在不抓紧干部队伍建设、不抓紧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注入新的知识和技能,我们的队伍就会因能力不足而打败仗,工作就会落伍,缩短与先进地区的距离、开创新的局面将是空话。所以,我们自己不抓教育培训工作,谁来抓?现在不干,何时干?如果错过当前这个非常好的历史机遇期,我们就会犯下不可弥补的历史性错误。

大家要树立这样一些理念:“人穷,知识不能穷;经济弱,能力不能弱”;“人才是事业发展之本,教育是人才培养之基,不谋教育不足以谋全局,不谋人才不足以谋发展”;“能够培养人才就是最好的政绩,能够留下优秀的队伍就是最大的财富”;“抓教育培训就是为干部职工谋利益,就是为单位系统谋发展”;“学习就是福利,培训就是待遇”;“知识就是力量,能力就是本钱”;“想用好干部,先培养好干部;想当好干部,自己要进步”等等。这些理念要灌输给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让大家理解接受,并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抓教育培训,工作要有力度

(一)加大倾注感情的力度。一定要用真心、动真情来抓教育。要像培养教育自己子女一样,带着感情抓干部教育培训,真正把我们的干部当着税收事业的依靠、当着我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目的来对待。切忌虚情假意,摆花架子。

(二)加大工作创新的力度。教育培训工作要不断创新思路、内容、项目、方法、手段、制度等,在教育培训领域里创新大有可为。此次提出订单培训,发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集系统上下智慧进行项目创新、内容创新,极大地丰富了培训项目资源库,全面地把握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可见,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每一次创新对我们的工作都是极大地推动,教育培训创新之路是一条康庄大道。

(三)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一是落实好任务和目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四个一批”培养目标一定要落实到人头上去,不能停留在概念上。各地要将落实情况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省局;二是落实好项目、内容和措施。没有培训项目、培训目标以及具体内容要求的,一律不准盲目培训。凡培训提不出需求和项目的不得组织培训;三是落实好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个人要自己负责。处以下干部五年要培训60天,一般干部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必须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和方案,将责任具体落实下去,每年交细帐,五年交总帐;四是落实好投入。各级都要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专门预算,保证培训资金需求。教育培训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五是落实好机构和人员。省局党组决定各市州局中教育培训职能已明确到人事教育科(处)的,由其继续行使职能。未明确到人事教育科(处)的,由票证管理中心代为行使教育培训职能,对内可称“干部教育培训办公室”。

三、抓教育培训,要注重实效

干部教育培训要遵循规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切忌脱离实际、赶进度、急于求成,更不能图好看、搞花架子、敷衍应付。在教育培训工作上,要树立“花一份代价,取一份收获;训一个干部,得一个人才”的价值理念。要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杜绝不惜财力、随意性大、效率低下的粗放式培训。

检验干部教育培训成效的标准:一是看干部个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四恐症”是否基本消除;二是看各地整体人才数量和工作水平是否逐年提高。省局将按年发布各地人才数量和结构信息,对各地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三是看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国税队伍的综合评价是否越来越好;四是看全省国税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否得以较好实现,与全国税收工作的差距是否逐步缩小。

10.在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的报告 篇十

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

(****年**月** 日)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开展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主要任务,向会议报告如下:

一、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年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明显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我市按照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创建工作为平台,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宣”各项工作,保持全市打传工作常态化开展。从年初开始,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行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等7个专项行动,突出工商、公安打传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打传力量,多方联动、协同攻坚,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打传宣传氛围,强力查处了一批传销案

件,有效推动了我市“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年,我市查处传销案件*起:行政立案*起,公安刑事立案*起、立案并追逃*起,法院依法判决特大网络传销案—“****”、*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某组织领导传销案3起。市城区“无传销社区(村镇)”达到**%,县城区达到**%。

(一)打击传销联合集中行动取得新成效。**年*月*日至7月31日,工商、公安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工商、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对宾馆、饭店会议室、出租屋等重点部位进行了4次集中整治,排查出租屋16400余户次,排查宾馆、招待所、商场及其他对外开放的会议室、公寓楼、写字楼、茶馆等2400余户次。对2个涉嫌传销的窝点进行了清查。各县(区)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相继查办了一批传销案件。特别是相继查办了“****”、****、****信用卡3起网络传销案件,提振了我市执法干线的打传士气,彰显了市政府坚决铲除传销的决心,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年,****市工商局立足市政府打传办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县(区)政府打传办,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打传办、各乡镇、街道办、各基层组织,做到市、县、乡三级联动,相继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2月22日,工商部门牵头,24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在****地带设立主会场,各县(区)共设立分会场23处,全市同时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日当天,共发放宣传彩页8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条。利用出租车显示屏滚动播放了打击传销宣传口号,在中心地带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了系列警示,发送防范传销手机短信60余万条。****电视台、****日报、****早报等媒体对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二是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三月份,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立足全省打击传销宣传月这一重要时段,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在全市广泛开展联合宣传活动,为我市打传工作扬威造势。3月15日,市工商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集中活动”为有效载体,开展了“打击传销主题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组织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轮值”制度,推动全市打传宣传工作常态开展。6—10月份,组织全市成员单位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行动期间,要求各成员单位“轮流上岗”,开展打传宣传,保证全市打传宣传工作不缺位、不间断。四是着力开展集中清查宣传工作,营造打传强大攻势。工商局、公安局在联合开展的集中清查行动中,强化案件查办的同时注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与宣传部门 的协作配合,宣传国家政策法律和打击成果。同时,依托新闻媒体,以随警拍摄、案件追踪等方式收集素材,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展现我市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成效。

(三)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年,全市各县(区)持续把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活动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注重打基础、抓长远。目前,我市市城区****%以上、县城区****%以上的社区已建成“无传销社区(村)”。随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活动的日益深入,各级政府更加健全了互动协作、宣传教育、信息交流、快速反应、责任考核等机制,加强对城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掌控,群防群治群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四)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完善取得新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并围绕打击传销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逐步建立了“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交流,特别是在情报信息沟通、证据调查、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市检察院专门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理顺移送渠道,形成强大的打击合

力;在打传宣传方面,建立了成员单位轮值制度,用制度规范推动宣传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在开展联合行动方面,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同时,我们积极落实督导考核机制,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的打传工作进行考评。市打传办先后两次组成督查组,对成员单位的打传宣传教育工作和各县(区)****年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考核。这两次考核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考核结果以打传简报的形式发送给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区)、各单位主管领导手中,表彰先进、查找不足、加压奋进,推动我市打传工作深入开展。

以上是我市****年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情况,借今天这个会议的机会,我代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为打击传销工作做出贡献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积极作为,切实防止传销犯罪活动滋生蔓延

在充分肯定打击传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总的来讲,就是局部发展、情况复杂、形势严峻。一是一些地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反弹,个别县(区)蔓延严重。二是传销手段和方式不断演变,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传销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欺骗性更强;利用互联网传销,发展更快,虚拟

性更强,查处难度更大;三是查办案件少,执法打击力度不够,对社区的防控,出租屋、会议场所的监管仍需加强;四是传销引发的社会性问题时有发生,处理不妥当极易引发群众上访事件,在全国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涉传人员非法上访和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虽然我市近几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但传销引发的社会隐患不容忽视。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必须做到高度警觉,牢记使命,更加振奋精神,更加努力工作,从打击、防范、管控多个方面着手,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传销的发展蔓延。

****年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我市打传工作要以纪念“两个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当前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年打击传销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宣传教育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唱响打击传销的主旋律,占领打击传销的主阵地,重点组织开展好纪念《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级政府、打传办要对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在市、县(区)、乡办、村(社区)多个层级,不断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工商系统要组织好广大群众持续收看****省工商局与河南电视台政法频道联合录制的栏目;宣传、文广新等部门要安排指导新闻

媒体,全年有计划有步骤发布传销动态警示、公益广告,播放打击传销的电视专题片,公布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本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站位服务全市社会稳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根据职能不同找准(本单位打传宣传的)切入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打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要切实抓好打传工作的日常宣传,各成员单位(要不断)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和宣传资源,注意)引导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国庆长假等重大节日,强化宣传,造大声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宣传)打击传销(执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实效。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2015年,我市要继续开展好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以“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名义开展的网络传销活动。在传销案件的查办工作中,工商、公安要切实发挥打传主力军的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对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清查,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要)加强监控,(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途径),以“12315”、“110”投诉举报网络为依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各级政府、打传联各成员单位要站位服务全市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职能优势,部

门联动、协同攻坚,进一步挤压传销(违法行为)在我市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这一社会毒瘤。对“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要强化打击,擒贼擒王,深挖头目,查清传销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循线打击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对网络传销,实行公安、工商、法院、银监、(各)银行、(各)通信运营商多部门(多单位)联动配合,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锁定网络传销核心层人员及核心账户,查明体系,精准打击;对向传销出租房屋等活动场所、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者。查办案件中公检法司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衔接,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法院机关从重、从快审理、判决,形成高压严打格局,强化对传销的有效威慑。

(三)完善群防群治格局。继续扎实推进“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的创建工作,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一是坚持抓好基层工作,城中村、老居民区、城市近郊等出租房屋集中区是传销活动易发、高发区域,基层工商、公安执法人员要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向政府汇报动态,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完善日常打、防、控、管措施,(铲除传销活动生存的条件,)挤压传销分子生存空间。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劳务市场、人才中介,以及酒店、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反复清查,不留死角。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居住和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三是加强传销人员流入地、流出地衔接,实行双向管控,尤其是传销人员流出地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出从事传销活动人员要认真做好身份核查、排查及走访、帮教工作,开展积极的“反洗脑”行动,(采取措施)防止他们重返传销。

(四)推进机制建设创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强化机制是关键。目前,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已建立起七项机制,即组织领导机制、宣传引导机制、教育培训机制、预防监管机制、行动牵引机制、速查快办机制、支持帮扶机制,(这些机制)在实际工作(运用)中都发挥了(极其)有效的作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商、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当前打击传销活动的实践,(进一步注重)将机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规范化,上升为工作机制并(一以贯之地)落实下去。2015年,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着重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对外协作机制上求突破。落实好奖励激励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点通过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优质案件评选等活动,增强执法办案驱动力,树立执法人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在完善对外协作机制方面,今年要充分利用苏鲁豫皖四省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平台,顺势而为,加强与周边地市的合作,推动跨市联动、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模式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同心协力,履职尽责,推动今年打击传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面对艰巨的打击传销(的艰巨)任务,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将认真履行主力军责任,积极推动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同心协力,密切合作。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综治、法院、检察院、商务、监察、民政、教育、通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财政、新闻宣传等兄弟单位及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联打联防、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全市工商系统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强化工商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传销线索和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为公安机关控制现场、获取证据和侦破大要案件抢占先机,使传销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在暗访摸底、外围调查、固定证据、定性处置等工作方面,要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三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面对当前传销的新情况、新动态、新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传销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坚持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及时发现涉嫌传销的苗头和问题。要把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与有效宣传教育转化参与传销人员、与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结合起来,注意防

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不给我市稳定工作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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