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2024-07-05

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共19篇)(共19篇)

1.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一

关于严肃材料报送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以来,在集团党委、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集团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迅速提升,集团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认可,同时,市委市政府也赋予了集团更多的项目建设任务。在项目的建设中,各类材料报送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领导研究,决定严肃工作材料上报纪律要求,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常规材料以及领导交办的各类应急信息、表、卡、册、情况汇报材料,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

二、报送材料必须按要求、内容上报,不得有缺项、漏项现象或上报数据不真实、内容不翔实等质量不高的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材料;明确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上报的各项材料均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或部门印章后上报。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材料报送纪律,对各项所需报送材料超出规定报送时间的,由集团纪委对责任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与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考核挂钩。特此通知

2.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二

感谢您多年来对《材料保护》的信任和支持!

为尽快推广科技成果, 及时介绍作者的经验, 使文章可读性更强, 被读者全面而完整地接受, 本刊对稿件提出了一些要求 (参见本刊2011年任意一期杂志中的“投稿须知”) 。

《材料保护》发表文章的基本条件:技术有创新, 文章结构、内容完整。收稿之后, 编辑部对文章的专业相关性及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初审合格后, 送有关专家审阅。目前, 初审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文章的结构和内容不够完整, 又不得不返回作者补充, 如此则耽搁了文章的出版进度。为此, 望各位作者严格执行《材料保护》投稿规范。

3.关于做好会刊通联工作的通知 篇三

坚持正确导向,开拓创新,办精品会刊。《企业文明》杂志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三贴近”原则,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工作大局,把反映和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发挥权威性、广泛性、连续性的优势,继续办好独家策划等栏目,深入进行纵深报道。要深入企业,贴近读者,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层次、水平和编排艺术,提高会刊的综合质量,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各会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会刊工作。《企业文明》是中央企业党建政研会会刊,也是国资委党委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工作载体;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惟一的一份公开发行的刊物,也是中央企业与各级研究会、广大干部员工交流工作、展示形象、发表成果的舞台和园地。各会员单位要珍惜和爱护这块园地,继续做好会刊的有关工作。要积极为会刊组织和撰写稿件,提供有宣传、推广价值的经验和线索;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通联站,已经建立通联站的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没有建立通联站的要确定专门联系人,以便与会刊保持通畅、稳定的联系渠道,要积极参加会刊举办的有关活动,对会刊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会刊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4.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四

市人才交流中心各代理单位:

根据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现将报送2011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发给你们,望结合《关于做好20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办发[2011]157号),认真学习领会并按要求和时限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提示: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再进行或参加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其中,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自09年起将不再组织相应的评审”。

时间安排:

领取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日(同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出具)。

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6日(公休日除外)。

初级评审材料10月10日至10月14日报送。

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问题的通 知》(鲁价涉字第70号)文件规定,评审费高级320元/人;中级140元/人;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 “ 单位意见 ” 栏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 “ 六公开 ” 监督卡》;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个人在现工作单位最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评审人员必须是与用人单位确定聘用关系的在岗从业人员)。

(二)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u盘1 份(从单位版申报系统中导出的数据包)。

(三)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 份(原件);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评审高级的一式3 份,评审中级的一式2 份(原件); .《一览表》一式1份(A3 纸型打印。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系列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量化赋分表一张(通过单位版评审系统中打印导出)。

.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 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 份)。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 份;

其中:《一览表》中 “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以下简称 “ 成果及受奖 ”)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 件; “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 ”(以下简称 “ 论文、著作、作品 ”)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 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 部。

.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遗失者,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等能证明其学习情况的材料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 份;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聘期按照三年一个聘期的格式,务请注意。);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 份;

.有效期内(2007年之后,含2007年)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60分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 份);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 份; 8 . 参加市里评审的须提交相应级别和专业模块的《青岛市晋升职称计算机应用考试合格证书》、《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报省里评审的须呈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

. 凡被推荐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中,均须报2份《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否则,各级评委会不予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同一级别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 份(可在

5.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五

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团委,省属中职中学团委:

为深入了解我省2014年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团省委学校部决定开展2014年全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年终总结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对本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各中学中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情况(时间、学校、参与人数、活动形式)。

2.中职学校“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校园分享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开展时间、学校、活动形式、参与人数、场次与本地区学校数的比例。

3.普通中学“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情况(时间、学校、参与人数、活动形式、开展中学数量与占本地中学比例),14岁集体生日(时间、学校、参与人数、场次与参与学生数),18岁成人仪式(时间、学校、参与人数、场次与参与学生数)。

4.中学团干部培训和会议开展情况

市县团委联合教育(科)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文件情况,联合教育(科)局召开共青团工作会议情况,举办中学中职团委书记培训情况。

5.全国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信息系统暨数据库建设 各中职学校数据的输入和更新情况,信息的完整程度。

本次上报的活动材料将作为市县团委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市县团委、各省属中学中职团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请按以上内容和顺序逐条总结梳理,形成简洁文字材料,并附加相关活动照片(每个活动1-2张即可,单独文件夹存放,切勿臵于文档中,照片用活动名称命名)于11月21日(周五)之前统一打包发送至学校部邮箱。未尽事宜请致电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谷 慧 杜建彬 电子邮箱:hntswxsb@163.com 联系电话:65337204

6.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六

【字体: 大 中 小 】

泉经贸职改〔2011〕2号

关于报送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民营、股份制企业)从事机械、电气、电子、轻工、化工、环保、地质矿产、路桥、测绘、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不含土建、水利、林业、水产专业),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表格可到泉州经贸网http:///下载,下同);

2、《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随附电子文档,统一使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1份;

6、主管部门评审委托书1份。

申报助理工程师的还应提供技术员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

份,《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最近四个(大专两个)各1份。

以上复印件请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曾被评委会否决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三、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12月底。

四、评审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送材料起止时间:2011年7月1日--31日。

六、报送材料地点:泉州市区南俊路新府口48号313室,市经贸委人事教育科,联系人:张莉静,电话:22386656。

泉州市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改办

7.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七

本刊在审稿流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一直以来只收取版面费而未收取审稿费。为了加强期刊的审稿工作,进一步提高审稿质量,本刊在听取部分读者、作者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期刊界通常做法,决定自2016年01月01日起,对进入外审流程的稿件收取100元审稿费,作为稿件处理第一阶段的费用,稿件录用后待刊出时再另行收取第二阶段的版面费。

已经被编辑部通知录用进入排队等待刊出流程而作者提出撤稿的稿件将收取审稿费200元。

2016-07-15

8.关于提高孩子免疫力的健康通知 篇八

每当此时,妈妈总会怪孩子不讲卫生,或者归因于该死的鬼天气。很多家长不会想到,这一切其实都和儿童免疫力低下有关系。据气象专家预测,2007年夏天又是一个老虎天。趁着炎炎夏日还没有肆虐发威,我们未雨绸缪,提前下发了以下通知。

通知一:在儿童期要提高宝宝免疫力

儿童期是每个人成长过程、易受病毒攻击以及感染的脆弱时期,精心照顾好您的孩子,提高免疫力是保障他们健康成长的关键。

通知二:夏季儿童疾病频发和免疫力有关

很多家长大概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夏天体质似乎总是不太好,特别容易感冒、发烧、咳嗽、嗓子疼,还会厌食、挑食、面黄肌瘦,容易疲劳。有关专家指出,这是因为夏天是人一年四季中免疫功能最差、免疫力最低的一个时间段。因此,家长朋友们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扶植、增强儿童自身免疫力,才能帮助孩子摆脱疾病的困扰。

通知三:免疫系统低下和营养不良有关

在过去30年中,许多研究得出结论,免疫系统虚弱与营养不良有着非同寻常的联系,对孩子来说尤其如此。国务院特殊津贴医学专家于长水教授指出:儿童营养不良,免疫系统发育不健全、免疫抗病能力薄弱,对外界侵入的各种病毒、细菌抗御能力很差。这样的孩子反复生病,处于体质差、健康水平下降的状态。

通知四:营养是孩子的健康卫士

加强营养对提高孩子的免疫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加强营养,提高儿童免疫力呢?

1.新生儿

研究得到的证据表明,母乳可增强婴儿的免疫力,这是因为母乳中含有被称为免疫球蛋白的抗体。母乳中还含有低聚糖,这些低聚糖对增强婴儿的免疫力有重要作用。母乳中有帮助宝宝免疫系统成熟的因子,这些因子的作用使新生儿黏膜层的渗漏处闭合,使病原菌和其他可能有害的东西难以侵入肠道。正因为母乳中珍贵的免疫力成分,使得市场上没有一种奶粉可以和母乳的效果完全等同,但我们可以无限接近。多美滋作为世界上较早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之一,专注于婴幼儿营养研究和产品开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他们推出了创新金装多美滋,该产品添加了国际专利益生元组合。它是真正能够模拟母乳中天然存在的益生元的独特配方,能天然增强婴儿的抵抗力,延续母乳的保护。

2.幼儿

已经连续4年作为全国妇联等5家权威机构“心系好儿童”活动组委会唯一推荐使用的儿科用药专业品牌好娃娃于近日又推出两种新产品,可以提高儿童免疫力。

好娃娃R赖氨葡锌片

它含有的盐酸赖氨酸和葡萄糖酸锌能有效地补充儿童生长发育中极易缺乏的必需氨基酸和微量元素锌,改善儿童营养不良和食欲低下的状况,同时促进孩子智力发育。

好娃娃R(宝宝盖R)小儿四维葡钙颗粒

它在好娃娃二维葡钙片的基础上又新添加了维生素B2和维生素C,VB2能促进细胞再生,有助于儿童毛发、骨骼及指甲的生长;而成骨元素VC能促进骨基质生长,增强机体抵抗力。

9.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九

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生态工业 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园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其又好又快地发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拟于近期召开2011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一五”期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进展;部署“十二五”期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交流各地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讨论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具体问题。

请各有关单位准备会议交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我司。

联系人:姚扬 刘婷

联系电话:(010)***7 传真:(010)***8 电子信箱:yaoyang@craes.org.cn

附件:1.2011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会议材料编写要求

主题词:环保

2.园区名录

生态工业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会议材料 通知

园区附件一:

2011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会议材料编写要

一、总体要求

会议材料包括《XX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创建)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和《XX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典型案例介绍》(以下简称《案例介绍》)两个文件。

《工作总结》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时期环保工作新思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整体思路,回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做法和成绩,总结建设经验和面临问题,展望下一阶段园区建设的重点工作。

《案例介绍》重点介绍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清洁生产方案、管理措施、政策机制等。

汇报材料内容、格式按照统一要求编写。《工作总结》篇幅控制在8000字以内。《案例介绍》形式尽量图文并茂。

二、内容提纲

(一)《工作总结》

1、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创建)工作回顾 对批准创建以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进行总体性回顾,重点总结“十一五”期间工作进展。主要回顾内容包括:

(1)政府、企业、公众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和具体的行动;

(2)园区生态工业链网的构建与完善;

(3)主要污染物污染防治现状及园区建设对节能减排的贡献;

(4)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支撑项目的落实;(5)园区建设保障措施的完善。

2、园区取得的成效

从经济发展、园区竞争力、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成效、资源利用效率、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意识提升等方面总结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中取得的成绩。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总结

总结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中项目产品、清洁生产、管理措施、政策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宣传教育等方面较为成熟的经验。总结应做到特点和亮点突出。

4、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总结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限制园区发展主要的制约因素。

5、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园区建设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园区建设的工作计划,提出重点工作和目标。

(二)《案例介绍》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中的突出做法或项目总结为特色案例,案例介绍主要包括:

1、案例情况简介

介绍案例背景、主要内容、进展情况等。

2、案例效果分析

用定性或定量的方式描述案例在节能减排、物质循环、资源节约或其他方面取得的成效。

3、案例经验总结

阐述案例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总结对其他园区建设工作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三、编写格式

为便于会议材料的汇编,请各园区按照格式要求编写并提交会议材料。

题目(小三,黑体,居中)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文本左对齐,汉字编码,)例:

一、园区建设进展

二级标题(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括号汉字编码)例:

(二)生态工业链网构建

正文(四号,宋体,外文、数字Times New Roman,首行缩进2字符,)例:

2010年,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快速推进的一年。全年共有4批15家各类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具体名称见附表1)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论证。图名(小四,黑体,居中,位于图下,阿拉伯数字编码)例:

图1全国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分布图

表名(小四,黑体,居中,位于表上,阿拉伯数字编码)例: 表2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名录(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附件二:

1、苏州工业园

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5、无锡新区

6、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7、上海市莘庄工业区

8、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9、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1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1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4、贵港生态工业(糖业)园区

15、南海生态工业园区

16、包头生态工业(铝业)园区

17、鲁北生态工业园区

18、抚顺矿业集团生态工业园区

19、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贵阳开阳磷煤化工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21、郑州市上街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2、包钢生态工业园区

23、山西安泰生态工业园区

24、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

25、福州马尾生态工业园区

26、绍兴袍江工业区

27、青岛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

28、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9、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 30、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1、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2、广州开发区

3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3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5、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36、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7、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8、上海化学工业区

39、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40、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

4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2、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

43、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4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5、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46、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47、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48、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9、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0、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51、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52、江阴经济开发区

5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54、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

55、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56、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57、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8、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

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卫高评办发〔2011〕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本次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按照省职改办规定应参加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

(二)2010或2011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提供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中央在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出示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委托评审函;

(四)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审取得中级资格时效问题按鄂人职管[20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2003年2月21日前评审取得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03年2月21日至2004年12月6日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不含县)基层卫生单位的人员评审取得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2004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7日边远地区县(不含县)以下基层卫生单位的人员评审取得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2009年12月8日后边远山区(省级贫困)县的乡镇卫生单位的人员评审取得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可参加省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

(三)“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高级职称时,按照大学本科学历对待。

(四)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鄂卫发[2004]109号和鄂卫高评办[2005]4号文件要求,城市医生农村工作经历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参加副主任医师的申报。

(五)为加大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鄂卫发[2004]68号和鄂卫发[2007]25号文件要求,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省医学会的规定到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审验,审验结果由省医学会汇总后直接导入申报系统。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有关规定,为了严格从业准入制度,凡申报医师类、护士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其中,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省卫生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七)未参加由省卫生高评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各单位负责申报人员的专业审核,严格根据申报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核对其申报专业。对于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申报者,省卫生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申报材料的程序:

本次卫生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个人和单位申报时须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其程序为:

1、个人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按要求提交数据,并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上传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省直各单位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基层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进入本单位管理端口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将审核合格人员提交至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

4、符合破格、转评、免试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后,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上传至湖北卫生人才网。

各单位用户登录系统时必须使用电子令牌(登录用户名、登录口令),经过身份认证后审核材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到责任到人。卫生部门使用的电子令牌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发放;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使用的电子令牌由省职改办统一发放。

5、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省卫生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是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三类是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四类是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一)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个人签字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毕业证、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职称须提供医师资格证,申报护士类职称须提供护士执业证)等证书。

3、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见11项。

4、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

发表论文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会议论文要求上传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张)。

所有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

5、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

获奖科研成果要求上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求上传《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

鉴定成果要求上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

在研项目要求上传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

6、任职期内相关表彰奖励证书。

7、2008-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表样见附件3)。

8、《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表样见附件4)。

(二)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9、《湖北省2011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10、单位公示证明(样式见附件5)

(三)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1、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6);

1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7),符合文件规定正常申报人员、破格顺进人员不需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13、改报转评专业人员需提交《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8)。

(四)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9),一式两份;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10)一份;

1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11)一份。其中14、15项材料由个人申报后从系统中自动打印生成,单位审核后盖章,并按规定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16项由各市、州人社职改部门、省部属医疗单位汇总导出、盖章后报送至省卫生高评办备案。

所有扫描件材料必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未按要求上传扫描件视为无效材料。

五、申报材料公示、审核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申报的材料要求实行单位内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公告式样和内容见附件12。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所有信息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需张贴在本单位出入人员较多的醒目位置。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二)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材料上报前发现问题,单位未调查核实,未形成明确结论的,单位不得上报材料;在材料上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写出专题报告,经省职改办审定同意后取消评审资格。

(三)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抽查的办法,对各有关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未按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对谎报公示情况或帮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省卫生高评办不直接审核原件,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报送材料中的扫描件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需集中留存申报者相关材料原件一年,以备抽查。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五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

六、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7月8日;

单位审核、公示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7月5日-7月30日;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7月15日-8月15日。

8月15日前必须提交数据、报送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材料申报、资格审核工作。

七、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一)今年一律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仅接受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不接受其他手填或自排版形成的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以市州为单位统一造册上报,部、省属单位直接造册报送。报送材料地点:湖北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5号省卫生厅一楼103室)。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标准为每人300元,各单位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费用缴至以下帐户:

附件1: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一、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一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六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十二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十四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

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2、申报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5)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二十五年或中专毕业后三十年,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五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二、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七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九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七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七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

(6)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二十年或中专毕业后二十五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

附件下载:附件2-12.rar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表样)

4.《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表样)

5.单位公示证明(式样)

6.《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表样)

7.《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表样)

8.《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表样)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样)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表样)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表样)

12.关于对×××等×位同志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的公告(式样)

11.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干旱半干旱地区保墒节水、抗旱增产的关键旱作农业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作物布局和耕作制度,重点针对当地主要粮食作物,确定适宜技术模式,优化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地膜覆盖技术,实现粮食稳产高产。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地膜覆盖补助以政府补助为引导,积极引导农膜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参与,推动地膜覆盖技术健康发展。

三、残膜回收,防控污染

在应用地膜覆盖技术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残膜回收,通过“以旧换新”等补助方式促进残膜回收利用。

2014年“以旧换新”的新膜标准不得低于0.01毫米,要推广应用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减轻破损,提高回收率。要加强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开展多功能地膜、可降解农膜等新技术试验,探索减少新膜残留的新途径和土壤中已累积残膜的回收技术,严防形成更多“白色”污染。

四、强化资金管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块安排到地方,地方各级财政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管理;通过广播、电视、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开展项目进度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请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政策实施情况报农业部、财政部。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12.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二

受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和中国硅酸盐学会委托, 2008年度“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在广东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由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和广东省硅酸盐学会联合开展。为使“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在附件内容说明) 规定范围。可依据项目情况, 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选择其一,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 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应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 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 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另外, 未经鉴定或验收的项目, 须三位以上不同单位专家 (正高职称) 推荐, 并填写专家推荐意见。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 其核心技术应获发明专利授权, 并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对属技术发明类评审范围, 但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性成果, 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 应依据项目特点, 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 不得申报或推荐: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未经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 成果应用或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 (2007年5月30日后) 的;

3、已向省、自治区、其它部委或社会力量办奖单位申报的;

4、虽已申请技术发明专利, 但尚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

已获低等级奖励, 但有重大突破或创新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之前已获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 二年之后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企业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 (含一份原件) 、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 以及申报和推荐建材科技奖联系人登记表等邮寄至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和协会邮箱中。

有关附件可在www.cbmia.cn下载。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凡 (13570557016) 陈环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1

电话: (020) 83326013、83813640 邮编:510030

传真: (020) 83342536 E-mail:gbma@21cn.com

13.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三

攀枝花市、泸州市教育局:

根据2014年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四川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1月中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攀枝花市、泸州市所辖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申报的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师、农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职改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推荐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机制。要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评审材料的要求

1.凡报省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由申报者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高级专用)》(须在Office2010环境下运行)生成、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需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者提供)。

(4)与申报职务专业一致的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专业不一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推荐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的证明(需注明考核年度)。

(8)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表彰(表扬)的优秀党员、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获表彰、表扬当年评审时可视为年度考核“优秀”)。;

(9)任现职(至少近三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10)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可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11)近三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12)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一式一份。

(1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承担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教研课题、教研文章及获奖证书、结题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

(15)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承担教育教学示范(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教育教学成果荣获县级以上奖励、个人荣获表彰的证书、奖状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6)《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由市教育局统一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高级专用)》生成、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17)《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由推荐学校(单位)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高级专用)》直接生成、打印,申报人确认签字,学校复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8)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报送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要求》(附件3、4)提交材料,经省职改办审核后再进入评审程序;无破格人员的市须报送一份说明无破格人员的函。

2.上述材料中《一览表》、《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3.所有的评审材料按下列11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

(2)语文学科;

(3)数学学科;

(4)物理学科(含物理、小学科学);

(5)生物学科;

(6)化学学科;

(7)历史学科;(8)地理学科;

(9)外语学科;(10)艺体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1)职电劳学科(含职教专业课、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劳动技术、通用技术等)。

四、答辩

凡需答辩的人员(答辩的范围和对象,按川教职改办[2005]72号文件规定执行)均须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人的《评审表》、《简表》、主要教育教学教研业绩和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简表》的“公示情况”栏,以及《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页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申报人的人事(档案)隶属关系逐级进行推荐申报。对申报者与所在申报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但人事(档案)关系在人事代理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各地自行确定委托评审方式,但均须市职改部门在《评审表》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同时在《一览表》备注栏标明“2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5)。

4.申报者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推荐单位出具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证明和获县级以上表彰(表扬)证明等要按上述顺序粘贴在《评审表》的封二上。

5.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答辩(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答辩”字样。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6.按省职改办要求,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简表》上签名确认。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参加评审。

14.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四

关于报送“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和

“十二五”计划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总体安排,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我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高职教育改革实践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情况,了解各校“十二五”规划中相关项目建设计划,现就报送“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和“十二五”计划有关材料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内涵式发展,科学谋划“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项目对应的国家、地方和高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建设,夯实高等教育基础,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有关材料要求

1.关于“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今年上半年,我厅曾发文要求各校报送“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材料,大多数高校已按时完成材料报送。但有个别学校以未获国家级、省级项目为由未报送校级项目建设总结材料;有些学校所报材料的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未将2011年上半年质量工程项目信息考虑在内;也有些学校所报项目建设数据信息不全等。请各校在已报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按2011年8月31日为统计截止时间,对学校“十一五”期间学校开展的相应工作情况,学校自建项目、省级立项及获选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和填报附表(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一览表)后,正式报文。

2.有关“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计划。已制定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等材料的高校,请以报文方式报送相关规划或计划材料;未制定相关规划的学校,请在来函中说明原因或规划计划制定时间,待规划正式制定后及时补报。请各校同时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规划表(附件2)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分计划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事项要求

各校以正式报文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2.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学科专业规划、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高职院校可酌情报送其它相关材料。

3.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一览表;— 2 —

4.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规划表;

5.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分计划表。以上第1、2项材料用A4纸,第3、4项材料用A3纸,直接作为来函附件统一装订;各校来材料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我厅高教处。

相关事项联系人:尹新珍、戴庆洲,电话:020-37627703、37629418,电子邮箱:yinxinzhen@126.com; daiqz@gdhed.edu.cn(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张谦明、张坚雄,电话:020-37627703、37627715,电子邮箱:zhqimin@163.com; qibajiu@126.com(高职高专院校)。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一览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规划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分

计划表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15.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五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 应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申报项目内容应在“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同一项目应依据项目情况, 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中选择其一,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1、基础研究类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 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2012年6月15日前发表) , 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 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项目必须提供三名以上该项目专业领域专家独立评议意见 (需专家亲笔签名) 。

2、技术发明类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 其核心技术应已获发明专利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 并提交相应的证书。项目必须是经中国建材联合会鉴定或提供三名以上该项目专业领域专家独立评议意见 (需专家亲笔签名) 。

3、科技进步类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 应依据项目特点, 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项目必须是经中国建材联合会鉴定。

申报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经济效益需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证明 (盖章) 或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2010年 (含) 以前已获建材科技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 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 不得申报或推荐: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申报项目成果未产业化应用或应用时间不满1年 (2012年6月15日以后应用) 的;

3、已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委或其它社会力量办奖单位申报的;

4、技术发明类项目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证书的。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建材科技奖”的申报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 (含附件) 。申报材料一式4份 (含1份原件) 并装订成册。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6月5日前, 将申报材料送交、邮寄至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秘书处, 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卫国 (15818813254) 、陈环

电话: (020) 83326013 传真: (020) 83342536

E-mail:gbma@21cn.com 邮编:51003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1-3703室

四、其他事项

16.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厅(局)、林业厅(局):

现将《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务院纠风办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

一、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加强税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严格规范和控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改建为一级公路继续收费。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

二、落实涉农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构建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同时采取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坚决落实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政策。

三、落实治超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切实纠正以罚代卸、以罚代管等问题。尽快出台《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加强治超站点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管人员货运源头派驻和巡查制度,依法开展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发现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要对货运源头、车辆源头和监管源头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研究建立超限超载车辆管理信用体系,尽快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对违法责任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等实施信用管理。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的公路检查(收费)站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农业、林业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越权执法。严格规范木材检查站的设置和检查执法行为。严格临时动、植物检疫站设置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到疫情结束后立即撤站;进一步明确检疫程序和技术措施,坚决杜绝目测检查和收费放行。继续规范移动测速等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17.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七

通 知

各部(室)、各煤矿、下属各单位:

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公司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客观分析经济运行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上半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完成指标占上半年计划比值、占年度计划比值、去年同期比值及与上半年任务指标相比的超(欠)完量等内容。

2、市场(经营)分析。主要指两路、煤业及经营单位。内容要对当前市场竞争力、煤炭价格、用户、销售、运营研究、矿井建设推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3、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工作做法及工作亮点,其他工作作简要说明。

4、存在问题。主要包括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分析、在经济运行及实际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5、下半年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下半年任务指标及为确保指标圆满完成的具体工作措施及办法。对于上半年指标欠完单位,要说明在下半年指标的基础上需补完上半年多少欠量。

二、具体要求

1、材料内容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奔主题,不说空话套话。原因分析、市场分析要符合实际,工作措施及办法要切实可行。

2、各单位、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尽快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7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企业管理部及总经办。企管部邮箱:ycmyqgb@163.com,联系电话:4233515(615);总经办邮箱:ycmxzjb@163.com,联系电话:4222322(607)。

3、此项工作将纳入月度考核。特此通知

18.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八

各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我厅组建的图书资料和档案、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三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0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我厅组建的图书资料和档案、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三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评审全省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上报的图书资料和档案、工程技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素养要求,坚持向一线人员倾斜,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申报者具体岗位的不同特点,加强对申报者业务工作业绩、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成效的综合评价,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思想政治和品德素养好,业务工作、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者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机制。要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要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评审材料的要求

1.凡报我厅评审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

(2)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一份。

(4)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来)的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成绩确认通知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所在单位应提交免试(降低等级)证明(附件3)(含引用的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所在单位应提交免试(降低等级)证明(见附件3)(含引用的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或最高学历学位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合格学历学位或者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任职资格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一式一份。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中,其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若其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

2.上述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的印章需为红色。材料中凡系复印件的,均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四、材料的包装和报送要求

1.申报者的《申报表》、主要业绩贡献、师德考核结论意见等材料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学校(单位)政审意见”栏中注明。

2.申报者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外语合格证复印件以及外语考试成绩确认单复印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或资格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小教、幼儿园教师序列提供)等,请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者单位、姓名、从事专业和拟评职务)、袋内材料内容目录、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申报人材料档案袋的底部还应填写申报者单位、姓名、从事专业和拟评职务。

4.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5.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审查无误,完备手续后方为有效。凡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19.关于报送材料的通知 篇十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发[2012]28号)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规[2012]2号) , 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

2014年10月23日

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程目标

(一) 总体思路

按照“需求牵引、创新驱动、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支撑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需求, 明确工程目标, 突出支持重点, 选择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市场潜力巨大且前期基础较好的关键新材料, 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互补与协同合作, 加快新材料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能力与效率, 促进一批新材料企业形成持续创新发展能力, 推动我国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

(二) 工程目标

到2016年,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和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发展急需的大尺寸单晶硅、宽禁带半导体及器件、新型平板显示玻璃、石墨烯、PM2.5过滤材料、高性能Low-E玻璃、高速铁路轮对、液化天然气船用殷瓦合金薄带、钛合金管、海水拌养混凝土、新型防腐涂料等20种左右重点新材料实现批量稳定生产和规模应用。促进材料生产企业与重大示范应用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利益共享机制清晰的新型关系。培育30家左右具有较强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

到2020年, 继续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需要, 突出重点, 促进50种以上重点新材料实现规模稳定生产与应用。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和关键材料自给率显著提升, 形成多个具有较强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 部分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性能功能材料

1. 新一代半导体材料

支持低缺陷12英寸及以上电子级单晶硅、超薄8英寸及以上绝缘体上硅 (SO|) 、宽禁带半导体与器件, 以及AM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器件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到2016年, 形成年产120万片12英寸及以上电子级单晶硅片和年产12万片SOI能力, 单晶硅片符合SEMI C12标准要求并在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领域规模应用;6英寸及以上氮化镓半导体年产超过2万片, 并在大功率器件领域实现规模应用;高纯长寿命AMOLED有机发光材料年产达到5吨以上并在新型显示领域实现示范应用, 产品性能较目前提升20%, 成本降低30%;高能射线探测用碲锌镉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实现产业化, 碲锌镉晶体年产达到4000万m3, 并在工业CT及专用探测器等领域实现规模应用。

2. 新型玻璃材料

支持新型TFT显示超薄玻璃基板产业化, 玻璃厚度小于0.4mm, 单线年产达到80万片以上, 并在高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领域规模应用。支持高性能光纤预制棒产业化, 光纤预制棒年产大于1000吨, 预制棒母棒长度>1.5m, 直径>150mm, 单根棒拉丝长度达到300公里, 开发系列低损耗、光敏性可控高性能特种光纤, 光纤预制棒成本较目前降低50%, 完成基于有源光纤的高能激光器系统应用验证。同时, 支持高性能低成本石墨烯粉体及高性能薄膜实现规模稳定生产, 在新型显示、先进电池等领域实现应用示范。

(二)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及岛礁建设急需的高端材料

1.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用高端金属材料

支持自升式平台桩腿用高强结构钢产业化, 钢板厚度大于180mm, 无缝支撑管最大规格达到Φ355×60mm, 最大强度均达到690MPa级, 质量等级达到E级, 厚板和钢管调质热处理年产均超过1万吨, 产品通过船级社认证并在400英尺以上自升式平台上实现示范应用;支持大型油船货油舱耐蚀钢产业化, 产品通过船级社认证, 并在10万吨以上油船中实现示范应用;支持深海油气输送用厚壁管线钢产业化, 管线钢最大壁厚达到38mm, 年产能达到20万吨, 在1500m深海油气田实现万吨级示范应用;支持海洋石油天然气运输用金属复合管产业化和示范应用, 金属复合管耐压层强度大于500MPa, 年产量达到1.5万吨, 在海洋石油天然气运输领域实现规模应用;支持薄膜液舱型LNG船用洽轧殷瓦合金薄带产业化, 合金薄带厚度达到0.7mm, 年产能达到1000吨, 产品通过船级社认证并在1 0万吨以上LNG船上实现示范应用;支持深井、超深井及低温开采急需的高性能铝合金钻杆及油套管的产业化。同时, 支持TA2、TC4等级钛合金管产业化, 形成年产5000吨以上钛合金管生产能力, 并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中示范应用。

2. 岛礁建设用新型建筑材料

支持南海岛礁建设用海水拌养型混凝土产业化, 珊瑚礁、砂集料海水拌养混凝土就地取材利用率大于75%, 28天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 劈裂抗拉强度大于5.OMPa, 海水拌养型混凝土年产能达到20万m3并在南海岛礁建设中实现示范应用;支持适用于南海岛礁建设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 耐火等级达到A级, 抗压强度大于10MPa, 抗折强度大于2.5MPa, 墙体材料吸水率不大于15%, 热惰性大于2.5cal/cm2·℃·s, 新型墙体材料单线年产能达到10万m3, 墙体制品在南海岛礁建设中实现示范应用。

3. 新型防腐涂料

重点支持船舶、海洋平台及岛礁建设工程用新型重防腐涂料的产业化。新型重防腐涂料VOC含量<80g/L, 耐老化性>4000h, 耐盐雾>10000h, 附着力>23MPa, 柔韧性/弯曲性≤轴棒1mm, 耐强酸强碱、抗氯离子渗透<0.65×10-3mg/ (cm2·d) , 年产量大于5万吨, 并且在大型海洋工程装备和岛礁建设工程上实现示范应用。

(三)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材料

1. 大气污染治理新材料

支持工业用高性能PM2.5过滤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PM2.5过滤材料过滤效率大于85%, 长期工作温度不低于2400C, 年产能达到500万平米以上, 烟气粉尘排放浓度降低50%, 在5家以上大型燃煤发电、钢铁或水泥企业实现规模应用;支持高性能脱硝材料及器件产业化, 脱硝材料年产能超过20000m3, 烟气NOx脱除效率达80%以上, S03转化率不高于0.4%, 氨逃逸小于3ppm, 并在5家以上大型燃煤发电等企业实现规模应用。

2. 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支持低成本、高性能在线镀膜低辐射 (Low-E) 玻璃产业化, 玻璃传热系数不高于1.8W/m2·K, 可见光透射率大于50%, 年产能达到500万平米, 并在100万平米以上大型玻璃幕墙上实现示范应用;支持高性能相变蓄能石膏板产业化, 石膏板相变潜热大于40k J/kg, 阻燃性能达到B级以上, 相变蓄能石膏板年产能达到200万平米, 并实现100万平米以上示范应用。

(四)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材料

支持高速铁路用轮对、车轴、轴承、转向架、弹簧等配套材料产业化, 突破钢种成分优化、强韧性匹配、抗剥离性能、接触疲劳性能批量生产及检测技术, 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均满足EN13261等先进标准和国产试制技术条件的要求;支持高性能铸造铜包铝、铬锆铜导电合金产业化与示范应用, 铜包铝导电合金年产能达到1万吨, 铬锆铜合金接触线产能达到2万吨, 在高速轨道交通领域实现示范应用;支持蜂窝芯材用芳纶纸产业化与示范应用, 芳纶纸抗张强度大于3.2k N/m, 耐温超过210℃, 阻燃等级为VTM-O或V-O级, 芳纶纸年产能达到1500吨;同时, 支持高品质铝合金汽车板产业化, 攻克大尺寸铸锭、板形、组织及表面状态控制、热处理等关键技术, 形成年产5万吨汽车车身板材能力并实现规模应用。

三、组织实施

(一) 实施原则

1. 面向重大需求, 聚焦有限目标。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重大需求, 重点支持需求潜力巨大、国内尚属空白的关键新材料规模稳定产业化与示范应用。同时, 促进部分技术落后或不能稳定生产的重点新材料尽快实现技术升级和批量稳定产业化与规模应用。

2. 产业链系统布局, 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对重点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应用、关键装备、检验检测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支持, 突破制约新材料工程化、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 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 共同发展。

3. 鼓励机制创新, 促进产用结合。

发挥市场需求对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 着力解决产用脱节问题, 鼓励新材料生产企业与重大示范应用企业密切合作, 形成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缩短新材料从产业化到规模应用的周期。

(二) 实施周期

2014~2016年, 通过发布公告或通知方式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加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应用投入, 形成持续创新能力, 促进优势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 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

(二)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以及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以重大项目为牵引, 鼓励产用单位建立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机制清晰的新型合作机制, 合力推动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应用、关键装备等协调发展, 缩短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应用的周期。

(三) 加强新材料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构建若干具备比较优势的专利组合, 在国外主要贸易国部署一批专利, 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在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 组建专利联盟, 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同时, 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健全我国新材料检测评价标准体系, 积极参与新材料国际标准制定。

(四) 不断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 研究提升大气污染物排放、建筑节能等重点行业标准及设计规范, 通过相关标准提升, 带动和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及器件实现规模应用。

(五) 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新材料产业化和重大应用企业, 有效拓宽新材料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 支持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新材料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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