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共10篇)
1.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篇一
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瓦检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建点计划和巡回检查瓦斯图表检查瓦斯。
二、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实行巡回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涌出量较高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专人检查制,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三、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点处要设检查记录牌板。
四、矿井总回风巷、一翼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每旬至少检查一次。
五、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其进风中要设点(采煤工作面设在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设在风机进风处)检查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牌板。
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水采区待采巷道栅栏外,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他地点的检查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七、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要设点检查。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2次;检查地点: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煤壁线50m的进风流中)、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5m处的风流中,检查点设检查记录牌。
八、瓦斯检查牌板位置和内容: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50米处,有人工作的硐室在人员停留处,无人硐室在回风出口处,井下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填写检查
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岩巷除外)及温度、检查次数、检查人姓名、检查时间等内容,并保留三班记录。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和二氧化碳检查记录牌位置和内容: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掘进工作面设在局部通风机前5m。牌板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工作人数、氧气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检查人姓名、检查时间等,并保留三班记录。
九、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
十、瓦检员每检查一地点都要将检查结果和检查时间分别填写在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检查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每日早班对该地点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通风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每班至少汇报二次,做到牌板、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
十一、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和瓦斯较高区域,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互相在对方的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
十二、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遇到气体超限、局部通风机停电、瓦斯积聚、通风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请示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通风(瓦斯)调度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重点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调度内容等)。每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十四、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等情况,严肃追查处理。
2.巡回检查制度 篇二
1.公司以总工程师(或监理部经理)为主,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巡回检查,对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项:(1)进度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2)质量监控情况与存在问题;
(3)投资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
3.在巡视过程中同时向业主回访,征求业主意见,改进监理工作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公司监理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
3.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篇三
1.巡回检查:有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四部分组成,各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巡回检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图(或巡回检查表),明确检查的设备、项目、周期,对检查结果应认真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上。
2.交接班检查:应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检查对上班变动过的系统和操作过的设备及存在缺陷的部位尤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设备检修的状况和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
3.班中检查: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检查,防止漏项。
4.定期检查:各车间应具体明确的规定检查的设备、项目及时间、周期、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认真执行。
5.特殊检查:除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特殊运行方式,自然条件恶劣等,应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并应按临时规定的措施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及要求执行。
6.设备系统发生严重故障,除按规程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检查处理外,还应对可能波及的其他有关设备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检查。
7.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责任值班人员执行或监护值班员进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徒工或其它人员代替。
8.巡回检查时应随时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听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9.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检查,并在检查中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
(1)巡视周期。电厂、变电站运行设备每二小时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电气设备定期巡回检查项目内容: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接连接点、触点有无过热现象,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音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锅炉运行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内容:
1)锅炉检查:水位是否正常,汽压是否稳定,特别要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警报器、蒸汽流量计等所有安全附件是否安全、准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台上的司炉人员及锅炉班长,以便引起注意或采取措施,并记入缺陷记录本内。
2)检查锅炉的燃烧情况,注意蒸发量与负荷不否适应,检查辅机设备的运转,有无异常现象。(4)风机检查:
1)电动机及风机轴承温度; 2)油位和冷却水量;
3)内部无磨擦声,地脚螺丝和连螺丝;有无松动; 4)引风机和送风机的振动情况; 5)调整机构是否完好良活; 6)电动机电流正常;
7)设备周围清洁无杂物,照明良好。(5)给水系统及本体
1)燃烧室及尾部烟道一切入孔、检查孔关闭无漏风; 2)砖墙完整,外部无裂缝,受热面无漏泄,炉内无异音;联箱、法兰、压盖无漏汽; 3)汽包、联箱各部膨胀指示良好。
4)安全门铅封良好,各汽水开关位置及泄漏情况; 5)平台走梯完整、清洁无杂物; 6)照明良好
(4)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室外设备的周围有无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雾、雨、雪天过后和雷电过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
3)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巡视时应遵守安全规定。
4)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 10KV 及以下0.7m 35KV 1m 6)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戴绝缘手套。7)巡回检查中应同时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检查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10.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加强监视,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向班长报告,对威胁运行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班长和专业主管,发现缺陷及处理情况和措施应详细记录缺陷记录本,由专业组长通知检修班组,将通知时间做好组长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篇四
Q/SNB2111-2005
前言
为了规范、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加速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写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企业管理事项划分属于Q/SNB2000—2005《管理标准体系表》的运行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本标准审查人:董敏 本标准审核人:朱福刚 本标准批准人:蔡曙光
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2111-2005
运行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能源环保(苏州)有限公司运行设备巡回检查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SNB2004-2005 企业综合管理考核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定义
巡回检查制度是定时、定点对运行和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陷患,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3.2 分类 巡回检查分为:
定时巡回检查,是指运行人员每隔规定时间进行一次的周期性巡回检查。
重点巡回检查,是针对设备特点和运行方式情况、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所增加次数的巡回检查。
3.3巡回检查人员要求和巡回检查中的注意事项
3.3.1 经考试合格并经运行部批准的运行人员方可独立进行巡回检查。对电气高压设备的巡视应经厂部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担任。
3.3.2 巡检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颜色、振动和声音情况,熟知阀门和档板(风门)的开度,仪表指示在不同负荷或状态时的相应位置。
3.3.3巡检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如高温、高压、有毒气体、易爆)检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3.3.4 绝对禁止触及旋转部分,必要时可调用备用辅机后再检查,对电气高压设备巡视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3.5 巡检中发现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缺陷时,应立即用电话向上一级汇报,并按照有关规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果断措施进行处理。3.3.6 巡检时,各值根据人员配备情况,不宜同时出巡。
3.4运行设备有下列特殊情况,应安排重点检查,不受定时检查规定的限制 3.4.1 大修后试运行; 3.4.2 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3.4.3 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或容易损坏的重要部件; 3.4.4 特殊运行方式;
3.4.5 操作过的设备还处于不稳定状态; 3.4.6 上一值交班的设备异常情况;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2111-2005 3.4.7 自然条件变化(环境污染、潮湿、大风、大雨、高温、暴晒、严寒、雷击等); 3.4.8 运行部主任有命令通知或值长认为有必要时。3.5实施方法
3.5.1 巡检时,要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和特点,采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比较的方法认真仔细地检查设备,并带手电筒、听棒或测量用具,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同时填写缺陷单并详细交接班。
3.5.2根据实际情况,在交接班过程中,接班前接班人员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接班后,班中和交班前对设备进行全面详细检查。3.6分工
3.6.1 公用系统操作员每班按机、电、烟气系统,锅炉、公用巡回检查路线及设备巡回检查项目、内容及要求规定检查。
3.6.2 值长和值长助理每班对运行主设备进行重点检查。3.6.2.1值长助理每逢白班对烟气净化处理设备检查一次; 3.6.2.2值长助理每逢夜班对汽轮发电机和电气设备检查一次;
3.6.2.3值长每逢早班对#1机组主设备(包括公用系统)进行重点检查一次; 3.6.2.4值长每逢夜班对#2机组主设备(包括公用系统)进行重点检查一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牵头,运行部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
5.变电站巡回检查制度 篇五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巡视设备,做到仔细观察、认真分析疑点,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缺陷,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巡视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容、路线进行。正常巡视的时间为6:00、10:00、15:00、21:00
三、特殊巡视的规定:
1.过负荷的设备,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2.新安装或大修后投运的设备,两小时内每半小时进行巡
视一次。
3.带缺陷的设备,应根据缺陷情况,增加巡视次数。4.在大风、雨、雪、雾、电的恶劣天气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5.油开关因事故掉闸,重新送电后,一小时内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6.法定节假日及上级规定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7.每星期三的21:00,进行熄灯检查
四、进行设备巡视时,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并禁止拆除或进入遮拦。
五、生产技术领导和专职技术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
6.风电场巡回检查制度 篇六
——湛江徐闻洋前风电场生产准备部
巡回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地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巡回检查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巡回检查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由独立担任工作的值班人员进行。
2.巡回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及巡检路线进行检查,必须保证检查到位,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规定。
3.巡回检查时间
(1)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按规定巡视设备一次。
(2)每天应对升压站设备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对风力发电机每周运行人员至少全场巡视一次。
(3)每周对升压站进行夜间熄灯检查一次。主要对电气连接点发热和电气设备外绝缘放电情况进行检查。
4.巡视检查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项目进行,并严格按巡回检查路线图逐项检查,不得漏查设备。
5.巡回检查应认真仔细,采用看、听、摸、闻、比较和分析的方法,判断设备的健康状态。
6.单人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移开或进入遮栏内,不准触动操作机构和易造成误动的运行设备。
7.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对发现的各类缺陷,按《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中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8.如遇下列情况,应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并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1)设备在异常运行时或有重大缺陷时。
(2)新安装或大修后新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长期停运初投的设备。
(3)采用特殊运行方式和新技术时。
(4)高温、高峰负荷时,特别是严重超载运行的设备。
(5)雷雨后、台风、大雾、高温、冰包等恶劣天气时。
(6)事故跳闸后。
9.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锁门。
10.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和风力发电机。
7.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篇七
(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层次人员巡回检查的内容、要求、标准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各层次、各岗位人员巡回检查的管理。
2、术语
本标准给出下列定义、四定 : 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五字操作法 : 听、看、闻、摸、比
3、管理职责
3.1、由设备部、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指定、完善、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3.2、由车间及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检查现场巡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 并及时通报。
3.3、设备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车间提出的巡检内容进行审核。
4、设备巡回检查标准
4.1、压缩机、泵
4.1.1、看:观察压力、转速、振动、轴位移、电流、油位、温度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润滑油、冷却水是否畅通;各仪表运行及参数变化情况;设备、管线有无泄露。要求不超温,不超压 , 润滑油、冷却水畅通,不间断 , 无跑、冒、滴、漏。
4.1.2、听:机体有元异常振动,轴承有无杂音,各部机体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要求运行平稳,不振动。
4.1.3、摸:用手小心地触摸,感觉轴承温度和机体振动情况,润滑油温度,冷却水温度是否正常。要求不烫手,不超温,震动不超标。
4.1.4、闻: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气味。
4.2、反应器
4.2.1、看:反应器压力温度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控制指标。仪表的运行情况及各参数值的变化情况。管线、设备有无泄露情况。
4.2.2、听:有无异常声音。
4.2.3、闻:周围有无异常气味。
4.3、塔、容器
4.3.1、看:压力、液面、界面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管线、设备有无泄露,保温是否齐全,仪表运行情况,各参数变化情况。
4.3.2、听:周围有元异常声音。
4.3.3、摸:安全阀体温度,确定是否有泄露。
4.3.4、闻:周围有无异常气味。
4.4、换热器
4.4.1、看:换热器两股物料的压力、温度、流量是否在工艺控制指标内,仪表运行情况及参数值,管线设备泄露情况,有无安全隐患。
4.4.2、听:周围有元异常声音。
4.3.3、摸:设备表面温度是否正常。
4.4.4、闻:周围有无异常气味。
5、岗位工艺巡回检查标准
5.1巡回检查人员在值班长或岗位主操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制度。
5.2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发现工艺指标变化异常或设备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值班长及主要操作人员,并做好记录。
5.3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时间、路线、内容,采用听、看、摸、闻的方法,认真负责进行巡检。听:听设备的运行声音;
看:看设备的运行状况;
摸:摸设备的运行温度、设备的振动情况、螺栓的紧固情况;
闻:闻现场气味是否异常。
5.4全面负责设备、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5.5巡检内容:设备的运转声音、温度、润滑、泄漏、卫生等内容。
5.6巡检各处液位、压力、温度等工艺参数是否在正常控制指标以内,各进出口管线、设备物料的泄漏情况。
6、各层次人员的巡检职责
6.1、生产车间操作人员巡检职责
6.1.1、操作人员按照岗位巡回检查路线和具体内容,正点巡检,每小时至少巡检一次。
6.1.2、按照规范化要求,带上抹布、听棒、扳手等必要的工具,做到看、听、摸、闻,对生产装置的重要部位,如机泵、反应器、加热炉、塔、罐等设备的运行、润滑、卫生以及现场跑、冒、滴、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数据,排除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值班长和当班调度。
6.1.3、按规定挂巡检牌,认真作好记录,生产不正常随时巡回检查。
6.2、化工值班长巡检职责
6.2.1、化工值班长按照规定的巡检路线和检查内容,半点巡检,每小时至少巡检一次,对本班巡检人员的巡检质量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主要岗位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6.2.2、协助岗位操作人员排除隐患,消除缺陷,处理事故,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当班调度和车间领导。
6.2.3、按规定挂巡检牌,认真做好记录,生产不正常时应随时巡检。
6.3、车间管理人员巡检职责
6.3.1、车间技术人员巡检职责
6.3.1.1、车间工艺管理人员按其巡检路线和内容,每天至少巡检一次,检查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巡检质量,检查工艺纪录执行情况。
6.3.1.2、检查岗位交接班记录、原始记录准确率、工艺操作平稳率、产品合格率、各仪表使用、控制等情况。
6.3.1.3、掌握生产的工艺技术动态,装置运行情况,掌握物料平衡动态及能耗、物耗情况 ,作好有关记录。
6.3.2 车间领导巡检职责
6.3.2.1、车间领导按其巡检路线,每天至少巡检一次,主要检查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车间管理人员的巡检情况和工作情况。
6.3.2.2、检查车间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运行情况,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并作好有关记录。
6.4、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巡检职责
6.4.1、调度人员巡检职责
6.4.1.l、调度室对公用工程区域按规定路线巡检 , 每班至少巡检一次。
6.4.1.2、主要检查公用工程管廊、管线、节点泄露 , 各项设备隐患。
6.4.1.3、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 确保装置安稳运行 , 并做好记录。
6.4.2、生产技术部工艺工程师巡检职责
6.4.2.l、各片区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巡检路线 , 每天至少巡检一次。
6.4.2.2、主要检查各装置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法、工艺纪律、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装置的运行,产品质量,物料平衡、原材料消耗及能耗等情况。
6.4.2.3、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属车间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检查与考核
7.1、检查办法
7.1.1、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随时检查各车间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此标准要求。
7.1.2、设备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检查各车间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此标准要求。
7.2、考核措施 , 下列情况属严重违纪。
7.2.1、不按时巡检(超过正负十五分钟为不按时巡检),给予车间负责人100元处罚。
7.2.2、不带巡检工具、不按巡检内容逐项检查 , 或在装置内骑自行车巡检者,给予车间负责人100元处罚。
7.2.3、不及时处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 , 影响生产的责任者,给予车间负责人200元处罚。
7.2.4、事故发生破坏现场 , 隐瞒不报或谎报者,给予车间负责人300元处罚。
7.3、考核办法
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和《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处罚。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8.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篇八
巡视检查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应按设备的实际位置确定科学的,合理的巡视检查路线和检查项目,巡视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流程进行,认真地巡视设备、以便及时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为保证运行和备用设备的完好,定期进行有关设备的试验、切换,是监视设备是否正常的一项行之有效措施,必须按期、按规定要求进行。
一、巡视检查根据范围、重点和周期的不同可分为:交接班巡视;特殊巡视;夜间熄灯巡视;全站值班员巡视。
1、交接班巡视:是在交接班时,对上一班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的现场进行核对性巡视检查。
2、正常巡视:正常巡视每班至少一次,时间宜在日班14:00左右,夜班的20:00左右。正常巡视检查应按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制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进行。设备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记入运行日志。
3、特殊巡视: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过负荷时; 2.有重要缺陷设备的;
3.新安装投运和大修后投运的设备;
4.恶劣气候情况是时,如大风、大雾、雷雨、冰雪、高温等; 5.事故跳闸后。
4、夜间熄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重点检查各电气连接点的发热情况和电气设备外绝缘的放电情况。
二、全站巡视由在地站长带领,每月巡视一次,主要是对全站运行设备状况进行全面巡视和对现存缺陷进行会诊性巡视检查。
三、巡视检查应遵守的规定:
1、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由单位领导批准;
2、巡视高压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程规定;
3、必须戴安全帽,必要时带护目镜按设备巡视路线进行巡视。防止漏巡;
4、进出高压室内巡视时,应随手将门关好,以防小动物进入室内。
5、每次巡视后,应将查得的缺陷立即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中,并按要求上报。
6.、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7、巡视检查时,应按“巡视路线图”进行。
四、巡视检查的基本方法:
1、巡视检查设备时,要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充分发挥眼、鼻、耳、手的作用,并分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毛毛雨天检查户外瓷瓶是否发热。雨后检查户外瓷瓶是否有裂纹;
3、利用日光检查户外瓷瓶是否发热。高温高峰负荷时,检查重要设备是否发热;
4、设备经过操作后衙点检查,特别是油断路器跳闸后; 5.、气候突然变热或变冷要检查注油设备油位;
6、新设备投入运行时、值班员要加强巡视。
五、定期切换试验的项目和周期如下:
1、事故音响、预告信号、闪光装置、直流绝缘监察、光字牌信号、110kV、10kV电压切换开关检查、线相电压值每次交接班时检查试验一次;
2、每月对每套重合闸装置必须进行一次试验。未装重合闸试验按钮的必须每季停电传动一次;
3、备用变压器电源切换试验,主变冷却器工作电源切换试验每月一次;
4、户外事故照明灯试投检查每月一次;
5、低压触电保护器的传动试验每月一次;
6、户内外电磁闭锁回路试验每月一次;
7、蓄电池组的备用充电设备每月切换试验一次; 8、110kV、10kV线路保护及电容器保护,每半年一次或结合停电进行传动试验。
9、主变保护传动结合预试进行;
10、定期试验切换工作,一般应安排在负荷低谷或适当时间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制订安全对策。站有定期试验切换的进行情况和检查结果均应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汇报
变电站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是保证变电站正常,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二、值班人员在上班前三小时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并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变电站。
三、交接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所有工作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配合,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进行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当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相同岗位的值班人员顶替且需办理交接手续。
五、交接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2、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3、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4、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6、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7、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交代有关事宜。
8、上级指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9、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10、维护工作情况。
11、环境卫生。
六、在正常情况下应按如下程序完成交接班:
1、在交接班前半小时,由交班正值负责检查本值当班期间的日常运行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如通道测试、蓄电池测量、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等);各类记录记录薄的记录是否完整、正确;倒闸操作是否正确无误;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状态)一致;保护定值、压板位置是否正确;钥匙、工器具、安全用具、图纸是否完整齐全并做好交接班前的清洁卫生工作。
2、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
3、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2.核对模拟图板。
3.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4.上级指示及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等情况 5.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6.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7.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8.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9.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10.检查室内外卫生。
3、交接双方人员全部到齐后才能正式开始交接班。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各自站立一行(边),由交班正值从接班值上次值班完了后到本次接班时这一期间内根据值班日志的内容进行交接,同时还应对图板、现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交接,对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和新发现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交班人员应会同接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对性交接检查并作必要说明。
4、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完成交接内容(项目)后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先由接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分别签名并填写接班时间,然后由交班人员分别签名。双方签名后,其职责由接班值履行。
5、交接班结束后,接班正值应随即向有关调度员进行交接班联系:核对系统运行方式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倒闸操作情况及薄弱环节等,并通知本值人员。
6、运行人员必须做到“四不接“: 1.交接内容不准确、不齐全不接。
2.事故处理时不接(待事故处理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调度许可方可交接班)。3.操作过程中不接。
4.运行设备出现严重缺陷,对安全供电有威胁,但又无可靠的处理意见不接。
7、值班员离站时间较长,恢复上班时必须全面了解离站时间的情况及设备变动情况;站长应主动交清情况(必要时应进行上岗考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是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时正确提供设备检查内容,尽快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一、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
1、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本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2、及时掌握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3、每年结合设备评价工作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反事故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运行管理单位及设备修试单位均设缺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其职责为: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2、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可辅以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设备缺陷,是指在运行中或备用中的各种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产生了威胁安全的异常现象。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高压设备的绝缘试验、介损、耐压、绝缘电阻不合格。2.注油设备的油绝缘试验不合格或气相色谱分析存在明显问题。3.油浸设备渗漏油。
4.运行设备内部发生异常声音及温度显着上升。5.开关机构失灵、拒分、拒合或低电压动作试验不合格。6.主要设备保护监视装置不合格。7.防雷装置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不合格。8.母线及设备接点严重过热。9.导线有断股及伤痕。
10.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不合格,直流系统接地。11.瓷质部分有裂纹。12.直流设备及充电装置故障。13.继电保护装置故障。
14.开关遮断容量不足或操作电源容量不足。15.隔离开关开合不灵。16.防误操作装置失去作用。17.主要辅助设备失去作用。18.变配电装置构架房屋建筑。
三、缺陷分类的原则:
1、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若长时间坚持运行,随时可能转为危急缺陷,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4、变电站发现缺陷后应对缺陷进行定性,并记入缺陷记录,报告主管部门。
5、变电站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按本单位管理制度上报。
6、一般缺陷应定期上报,以便安排处理。
7、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四、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缺陷应在24小时内、严重缺陷应在一月内、一般缺陷应在一季内进行消缺处理。
五、发现设备缺陷时,应仔细查明、核实缺陷部位,发生原因、确定缺陷的性质和上报的正确性;发现紧急缺陷应立即按管辖要限向有关调度及运行主管汇报,随后即填报缺陷报告单,应按调度规程和本集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若来不及汇报,可立即采取处理隔离故障点而后汇报。发现重要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调度及运行主管汇报并填报缺陷报告单。必要时先电话汇报,并密切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事故预想。发现一般缺陷应及时作好有关记录,能在本所范围内处理的缺陷积极组织处理,本站不能处理的缺陷,按月汇总后向运行主管上报,请求安排计划检修。上报的缺陷报告单,按月汇总后向运行主管上报,缺陷消除后及时注销。
六、对设备缺陷不论是值班员在巡视、操作、运行中发现,还是检修人员在检修、试验中发现;不论是否已经处理,均应作好缺陷记录。
七、每季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统计,年终一次汇总,均以报表形式上报运行主管部门,包括发生的危急、严重、一般缺陷的件数,已处理的和尚未处理的缺陷件数,对尚缺陷应督促尽快处理;缺陷处理或消除后,变电所应根据检修、试验报告或修试记录以及设备状况及时作好消缺记录和反馈消缺信息。
变电站设备验收制度
一、变电站运行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一、二次设备加入电网前必须经过验收。设备变动修试后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二、验收按部颁标准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变电站验收发现的问题,变电站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和运行主管部门汇报,确保达到变电设备安全要注,一经验收合格,变电值班员应对变电设备负责。
三、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结束后,有关修试人员应将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记录薄上,并写明是否可投入运行的结论,运行人员检查修试记录齐全主要数据合格后会同修试人员对修试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修试单位已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无疑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四、新设备投产和重要设备的大修、大范围停电检修,由电力部门或变电站站长组织和安排好设备的验收工作。
五、对检修后的开关、闸刀应进行操作检查,对调度校验后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检查动过的端子、压板、切换开关位置和定值应处于正常状态,对检修试验后的设备要检查工作班装设的临时短接线、接地线、试验导线是否拆除,有无遗留物。
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如需要投入运行,应根据管辖权限,经电力主管部门或XX批准,并将意见记入值班日志
防误闭锁装置检查及解锁钥匙管理制度
1.防误闭锁装置应在每月20日前检查,由技安员负责安排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2.倒闸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防误闭锁管理制度,严禁随意使用解锁钥匙操作开关、刀闸,如须使用解锁钥匙操作,必须经站长、技安员或当值值班长许可并监护,许可人应对此负全责。3.解锁钥匙使用后,必须立即放于备用钥匙箱内。
4.备用钥匙箱的挂锁钥匙由当值值班长保存并严格按值移交,严禁随意交由他人保管。
9.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篇九
1、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的巡回检查及瓦斯检查次数及地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根据需要配齐足够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巷道、工作面、作业点、硐室机电设备附近瓦斯动态掌握清楚。
2、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必须作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的各类制度。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3、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地段要立即采取引、排、堵等措施果断处理,使瓦斯降到规定浓度以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升高现象,瓦检员要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主扇停止运转后,恢复主扇运转必须由值班瓦检员在风井检查瓦斯,待瓦斯降到正常值时,方可按排放措施进行作业。
5、掘进瓦斯管理。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08条的规定要求,碛头风量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止,因特殊情况必须停止时,必须报通风科长批准。
6、矿井通风设备的管理。矿井主通风机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设备管理规定检查、保养,做到完好。
7、通风构筑物做到建造位置合理,质量达标,检查、检修、维护完整。避免因构筑物损坏而失风或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8、通风瓦斯技术管理工作。矿井定期(每年8月或9月)开展矿井瓦斯鉴定工作,结果报区主管局备案。不定期对采、各工作面、各区域、构造地段、地点等的瓦斯进行分析总结,逐步掌握矿井瓦斯规律与管理经验。
9、瓦斯管理的重点工序、重要地点、重要地段。放炮员按“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操作,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巷道冒高处、厢空处的瓦斯要作到及时检查发现,随时清楚的掌握情况,有异常立即处理。
10、所有入井管理人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等,都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
10.司炉工巡回检查制度 篇十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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