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2024-09-20

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选5篇)

1.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篇一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5725元。

五、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此为2012标准。待安徽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统计后及时更新。

2.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篇二

1、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

精神损害赔偿, 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法律意义上的精神损害是一个特定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苦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的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 使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侵害, 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侵权行为对人会造成人体上、财产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等多种后果, 所以对无责、无过错的受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很有必要。

根据精神损害的定义, 我们可知其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第一, 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是构成精神损害的首要条件, 非侵权行为所产生的精神创伤不存在赔偿问题;第二, 具有损害精神健康的事实是产生精神损害的客观条件;第三, 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与受害人一方精神痛苦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精神损害的逻辑条件;第四, 加害人具有过错是精神损害的主观条件。因此, 只有具备以上要件才构成精神损害。

2、精神损害赔偿的意义

就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实际功能来说, 主要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后果的抚慰救济和对侵害人侵权行为的处罚制裁, 并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抚慰金”较为系统、全面地反映出了精神赔偿, 突出抚慰的功能。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兼具惩罚性和抚慰性, 而更重于抚慰性, 其目的是通过这一制度, 充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抚慰受害人的精神创伤, 缓和社会矛盾。所以,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通过确认当事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抚慰受害人, 教育、惩罚侵权行为人, 引导社会努力形成尊重他人人身权利、人格尊严的现代法制意识和良好道德风尚, 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实践

从现实来看, 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这体现了民众精神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从立法制度上看, 精神损害赔偿从无到有, 范围逐步扩大, 体现了一种法制进步。但是, 立法不统一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1、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适用前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34条第1款第 (3) 项规定:“造成死亡的,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在我国, 大多数学者认为上述“赔偿金”的性质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此外, 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做出了规定。从总体上来说, 我国法律关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 没有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相关规定十分模糊, 甚至各不相同。

2、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公布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其中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 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 致人残疾的, 为残疾赔偿金; (二) 致人死亡的, 为死亡赔偿金; (三)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该《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同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 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计算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 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主要应当考虑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通过该《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种法定客观要素的基础上, 由法官发挥自由裁量权做出的评判。

三、我国现行立法在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上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1、法官在裁决精神损害赔偿时无“法”可依

我国法律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把精神损害作为一个事实问题来看待, 它的处理取决于法院对具体案件的把握, 而目前我国的判例不多, 司法实践积累不够, 而且司法解释也过于简单, 并没有对精神损害的评判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没有一定的法律规则可以遵循, 致其赔偿数额的多少大多决定于法官的个人评价。这种立法的不统一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大给理论和司法实践留下了很多缺憾, 易导致司法不公平或裁判不当。

司法解释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上只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参考因素, 而没有任何可参考的限定标准。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当地生活水平或法官手中所掌握的案件判例酌情而定, 很难与实际受损害的程度相联系, 甚至同一案件的一审和二审判决所确定的数额反差巨大。如上述屈臣氏一案。

事实上, 赔偿数额应当是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统一。查清这一事实要依据的是法律方面的规定而不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这些缺陷在司法实践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精神损害赔偿无统一标准可依据, 法官在裁决精神损害赔偿时无“法”可依。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没有统一的标准尺度和计算方法, 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

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因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来抚慰受害人的痛苦。但自从我国民事立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来, 尚无统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尺度和计算方法, 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了数额相差悬殊的判决。

赔偿标准的不可预知性导致人们对精神损害抚慰金额没有一个合理的期待, 在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 人们的要求动辄上百万元少则数十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而法院的判决则与要求相差甚远。如齐玉苓诉陈晓琪冒名顶替到录取其的中专学校就读侵犯姓名权、受教育的权利损害赔偿案中, 齐玉苓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40万元, 而一审法院只判决赔偿35000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只是规定了六个方面的考虑因素, 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幅度, 更没有明确计算的具体方法, 以致司法实践中法官难以把握。

3、赔偿数额的确定极具随意性

我国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认定标准不合理, 特别是女大学生钱某在上海屈臣氏公司购物时被强行搜身而受尽屈辱, 钱小姐一纸诉状将上海屈臣氏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赔偿25万元的精神损失等费用;屈臣氏公司不服, 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经终审, 给付受害人的精神赔偿金由25万元锐减为1万元。

从这样案例中就充分体现了司法实践对赔偿数额的确定极具随意性。三个数额相差巨大, 令人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和数额心存疑虑。完全凭借法官的自由裁量, 确实给具体操作增加了技术难度, 加之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必然导致对同一案件或相同案件, 不同法院或法官会判定不同的赔偿数额, 甚至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平或裁判不当。

四、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的建议

近年来, 审判实务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日渐增多, 但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不统一, 因而时常导致当事人利益的司法保护不够统一和均衡, 在司法界和民众中造成极大的困惑, 从而直接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进一步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1、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

精神损害赔偿, 最复杂的莫过于其数额上的确定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 并且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 导致各地区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有较大差距, 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多少不一。但为了避免悬殊过大, 我们仍有必要对其赔偿最高数额的确定问题作些探讨, 以引起理论界和司法界的重视。

公民或法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数额, 鉴于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 故建议司法机关或最高人民法院在立法或作出司法解释中应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 以确保在审判工作中准确地适用。在制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限额时, 可以考虑分为低、中、高三个档次, 即按照侵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肉体痛苦的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的资力等因素来确定适用哪个档次, 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 上下浮动, 最终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但赔偿数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2、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原则

在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上, 试图通过表格化或定额化的固定标准来穷尽一切复杂多变的不同案件的赔偿数额是不科学的。遵循以下几项原则来判定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的原则和具体算定规则, 笔者认为, 可以将以下计算原则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

一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则, 即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 这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基本原则。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并不明确, 所以需要法官在对案件具体衡量时加以自己的理解和把握, 即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拥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在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 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

二是区别对待原则, 在法官自由酌量原则的基础上, 对精神损害的不同利益因素的损害予以区别。对精神性损害的程度不同, 所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也会不尽相同, 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简单地划分为, 城镇户口是一个标准, 农村户口是另外一个赔偿标准。这样会增加民众的抵触情绪, 是明显的歧视, 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是适当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标准, 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应当根据前面两个原则并加以适当地限制。考虑现行司法体制自制力明显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立法或司法机关有必要对受害人盲目追求高额赔偿及法官过于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做法予以适当的限制, 由最高人民法院或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民风习俗、社会对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的感受、认同程度等实际情况, 确定数额不等但相对公平的精神损害赔偿之上下限。

3、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考量因素

基本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关于侵权人的实际情况

主要考虑侵权人的主观形态, 即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 精神损害严重;普通或轻微过失的侵害, 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相对小一些, 而且也较容易达成宽恕或谅解。正因为如此, 我国的法律也充分考虑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因素。更重要的是, 事实上“民事过错不是单纯指主观状态上的过错, 而同时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道德, 并造成了对他人的损害。过错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对行为人行为的否定评价。”

(2) 侵权情节

主要是侵权的方式、手段、场合、次数、持续时间长短、社会影响、事后补救等。侵权情节的不同, 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例如, 侵权人的一次侮辱与多次侮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迥异, 因而应当在赔偿数额上体现出差别。再如, 在公共场合的侮辱与在非公共场合侮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也有不同, 也应当在赔偿数额上有所区别。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所应考虑的因素。在有些情况下, 尽管侵权行为人的动机较为险恶, 情节也较为恶劣, 但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看, 并不十分严重, 这时,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就不能仅依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本身判定。

(4)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要防止“赔偿数额过低”, “毛毛雨现象”;同时也要防止借机炒作、漫天要价。解决问题的对策就是结合当地居民实际生活水平, 选择一个平衡点, 划定一个合理区间, 制定一个既能对受害人有效抚慰、又能对侵害人惩戒的赔偿数额细则。建议各地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地方性法规, 对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各类案件的基准数额予以界定, 从而形成一个较为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体系。

五、结语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和研究, 已逐步建立起来。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一项重要救济方法。现在, 对精神损害予以物质赔偿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人们已勇于在受到精神损害时提出赔偿请求。近年来,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人们日益注重维护自身的精神权益, 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反映了社会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是一个社会对人权保护的重要体现。

与此同时法律也应当与时俱进, 在人们对自身精神权益不断关注的今天, 为了维护公民人权, 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我们必须加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 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 只有这样, 才能使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才能对司法腐败和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有效的遏制和监督。

参考文献

[1]孙清泉.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与实践的思考[J].商品与质量, 2010, (3) :17.

[2]常爱芳.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分析[J].政法论丛, 2008, (3) :81.

[3]黎光宇.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与赔偿标准[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7, (2) :127.

[4]办案一本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M].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38.

[5]赵鲲鹏, 冯忠明.论侵权法上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完善[J].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报, 2008, 17 (1) .

3.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篇三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

云公交〔2014〕90号

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7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2.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3.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局)附件1 201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一、201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3236元。

二、201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5156元。

三、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41元。

四、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4744元。

五、2017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97元。其中:

(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867元;

(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950元;

(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591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571元;

(五)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622元;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584元;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540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732元;

(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8641元;

(十一)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243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407元;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52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583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375元;

(十六)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280元;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663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122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070元。附件2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级别

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其他人员

每人每天费用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800元 480元 330元

注: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附件3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每人每天补助 100元 80元

注: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

  详解房屋买卖税费 http://s.yingle.com/s/908348.html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申请可行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http://s.yingle.com/s/908347.html

 端午节上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该怎么申请仲裁 http://s.yingle.com/s/908346.html

 实名制火车票丢了怎么办

http://s.yingle.com/s/908345.html

  死亡后不销户的后果 http://s.yingle.com/s/908344.html 重度残疾人低保申请书(2018最新)范文是什么 http://s.yingle.com/s/908343.html

 晋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s/90834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机关组成人员 http://s.yingle.com/s/908341.html

 2018中国法律网站排名大全

http://s.yingle.com/s/908340.html

  贵阳如何办理准生证 http://s.yingle.com/s/908339.html 吉林: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18最新)12月起施行 http://s.yingle.com/s/908338.html

 户口迁移证明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s/908337.html

 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怎么办

http://s.yingle.com/s/908336.html

  天津落户有哪些方式 http://s.yingle.com/s/908335.html 办理出

http://s.yingle.com/s/908334.html

 上海常住租房居民可享子女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 http://s.yingle.com/s/908333.html

 身份证的相关办理措施是什么样的 http://s.yingle.com/s/908332.html

 吉林省取暖费标准(2018年)http://s.yingle.com/s/908331.html

 旅游纠纷提交仲裁管辖原则

http://s.yingle.com/s/90833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http://s.yingle.com/s/908329.html 河南省农村低保条件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s/908328.html

 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属犯罪吗

http://s.yingle.com/s/908327.html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s/908326.html

 外地户口买房落户材料及程序http://s.yingle.com/s/908325.html

2018最新

 夫妻离婚孩子户口迁移手续

http://s.yingle.com/s/908324.html

 冒领低保金多少付刑事责任

http://s.yingle.com/s/908323.html

  出生证丢了必须登报吗 http://s.yingle.com/s/908322.html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怎么做 http://s.yingle.com/s/908321.html

  成人出生证明怎么开 http://s.yingle.com/s/908320.html 买断工

http://s.yingle.com/s/908319.html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s/90831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商品房住宅保修期从何时起算

http://s.yingle.com/s/908317.html

 食药监总局:中成药名禁用宝灵精,被普遍接受者除外 http://s.yingle.com/s/908316.html

 居民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

http://s.yingle.com/s/908315.html

 积分入户时间是怎么规定(2018)的

http://s.yingle.com/s/908314.html

 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程序 http://s.yingle.com/s/908313.html 结婚后一方户

口被注销

怎么离婚

http://s.yingle.com/s/908312.html

 如何查询劳动仲裁是否立案,没立案怎么办 http://s.yingle.com/s/908311.html

 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规定(2018)http://s.yingle.com/s/908310.html

 上海市房屋买卖税费标准是什么

http://s.yingle.com/s/908309.html

  三级贫困证明怎么开 http://s.yingle.com/s/908308.html 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集中受理 http://s.yingle.com/s/908307.html

 投资房产的入门十二式技巧

http://s.yingle.com/s/90830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黄金现货交易规则 http://s.yingle.com/s/908305.html 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s.yingle.com/s/908304.html

 最新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http://s.yingle.com/s/908303.html

 安徽省农村低保条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s/908302.html

 民商事仲裁后如何申请执行

http://s.yingle.com/s/908301.html

 新准则下存货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s/908300.html

 劳动争议仲裁地点能不能选择

http://s.yingle.com/s/908299.html

(公共图书馆法)获通过:政府买单,民众看书全免费 http://s.yingle.com/s/908298.html

 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吗 http://s.yingle.com/s/908297.html

(残疾人保障法)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2018)http://s.yingle.com/s/908296.html

  武汉低保年审需要什么 http://s.yingle.com/s/908295.html 使用虚

http://s.yingle.com/s/90829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多地取消购房落户政策的规定(2018)是如何的 http://s.yingle.com/s/908293.html

 劳动关系纠纷法院仲裁如何解决

http://s.yingle.com/s/908292.html

 火车票退票的时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s/908291.html

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能否随非抚养方 http://s.yingle.com/s/908290.html

 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http://s.yingle.com/s/908289.html

 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http://s.yingle.com/s/908288.html 伪造自身身份证有罪吗 http://s.yingle.com/s/908287.html 发改委:心脏支架、纱布等医用耗材的加成将取消 http://s.yingle.com/s/908286.html

 仲裁协会和仲裁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http://s.yingle.com/s/908285.html

 两部门:试点推进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 http://s.yingle.com/s/908284.html

 个人向企业交养老保险的仲裁申请书(2018最新)范本 http://s.yingle.com/s/908283.html

 如何撰写劳动争议仲裁书

http://s.yingle.com/s/90828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劳动关系仲裁举证的责任

http://s.yingle.com/s/908281.html

 给孩子改名用征得前夫/妻同意吗 http://s.yingle.com/s/908280.html

 购房会有怎样的法律风险

http://s.yingle.com/s/908279.html

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存款是否犯罪

http://s.yingle.com/s/908278.html

   怎么查身份证有案底吗 http://s.yingle.com/s/908277.html 户口改名字好改吗 http://s.yingle.com/s/908276.html 奉节贫困证明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s/908275.html

  户口本丢失了如何补办 http://s.yingle.com/s/908274.html 临时身

http://s.yingle.com/s/908273.html

 寄养未成年人办理北京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http://s.yingle.com/s/908272.html

 出国健康证体检项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s/908271.html

 个人出售房屋如何缴营业税

http://s.yingle.com/s/90827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运用仲裁建议书 http://s.yingle.com/s/908269.html

 解除合同开发商没钱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http://s.yingle.com/s/908268.html

 遂宁市船山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哪 http://s.yingle.com/s/908267.html

 更改名字的申请书(2018最新)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s/908266.html

 个人证明材料有哪些,书写格式2018个人证明 http://s.yingle.com/s/908265.html

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http://s.yingle.com/s/908264.html

  如何判断户型优劣 http://s.yingle.com/s/908263.html 伪造身份证件罪情节严重怎样认定 http://s.yingle.com/s/908262.html

 选举法对于公民的选举权规定(2018)有哪些 http://s.yingle.com/s/908261.html

  什么是印花税 http://s.yingle.com/s/908260.html 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法律法规

(2018)2018

http://s.yingle.com/s/90825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都有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s/908258.html

 河南洛阳市嵩县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http://s.yingle.com/s/908257.html

  怎么开常住户口证明 http://s.yingle.com/s/908256.html 眼睛工伤劳动仲裁案例法律依据有哪些 http://s.yingle.com/s/908255.html

 二胎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http://s.yingle.com/s/908254.html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http://s.yingle.com/s/908253.html

 劳动仲裁个人委托书范本

http://s.yingle.com/s/908252.html

 非婚生小孩上户的申请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s/908251.html

 商事仲裁管辖异议被驳回上诉的规定(2018)http://s.yingle.com/s/908250.html

 广东:未经许可不得用微信组团出游 http://s.yingle.com/s/908249.html

4.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篇四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2/01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是谁?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是多少? 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是谁?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是多少?

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

律师提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二、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律师提示: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三、鉴定材料的确定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有关司法鉴定知识的阐述,请参阅笔者写的《律师应当掌握点司法鉴定知识》和《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在于司法鉴定》等文章。

四、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一些交通大队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还是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案例时有发生。

2006年6月1日,华夏时报记者写了《北京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涉嫌违法做鉴定谋利》一文,值得深思和警醒。律师提示: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损害赔偿数额,不容忽视,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偿;如果定不上残,则进入诉讼程序的意义不大,受害人除了支付诉讼费外,还要承担鉴定费和律师代理费。

以北京地区为例,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39956元(19978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240元(8620元X20年X10%)。

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79912元(19978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480元(8620元X20年X20%)。

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19868元(19978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1720元(8620元X20年X30%)。

受害人为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59824元(19978元X20年X4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68960元(8620元X20年X40%)。

受害人为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99780元(19978元X20年X5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86200元(8620元X20年X50%)。

受害人为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2397366元(19978元X20年X6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03440元(8620元X20年X60%)。

受害人为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79692元(19978元X20年X7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20680元(8620元X20年X70%)。

受害人为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19648元(19978元X20年X8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37920元(8620元X20年X80%)。

受害人为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59604元(19978元X20年X9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55160元(8620元X20年X90%)。

受害人为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99560元(19978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2400元(8620元X20年X100%)。

律师提示:

伤残鉴定共分为十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偿年限为5年。

2006年北京地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2006年北京地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20元。

六、损害赔偿项目的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律师提示: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举证不全,损害自己的合法权利。

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书。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可以在诉讼时以医疗费的名义提起。很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属于后续治疗费或残疾赔偿金,致使受害人支出的合理的整容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和肯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律师提示: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疾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

但是,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病假条,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1600元的,受害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1600元的,受害人不用办理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收入证明,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律师提示: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主张,但是,受害人出院以后可否主张护理费?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害人出院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X个月或需要护理X个月,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个别受害人出院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中需要护理的时间,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律师提示: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充值卡发票等。

(五)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2、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3、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律师提示: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补助标准,住宿费凭据支付。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律师提示:北京地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律师提示: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北京地区一般是20元/天。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律师提示: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因而备受受害人和代理人的重视。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致使同一国家的公民因“户籍”不同,导致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着天壤之别。

按一级伤残、赔偿20年计算,北京地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有227160元的差距!深圳市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差距更大!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律师提示: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辅助器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如:轮椅、拐杖、假眼、假牙、假肢和助听器等。受害人如需整容,应到权威的有整容资质的医院做整容手术,受害人可以把整容费作为医疗费进行主张。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律师提示:被抚养人一般是指抚养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承担被抚养人父母的生活费的前提是被抚养人年满60周岁,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抚养人父母虽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但是属于残疾人或精神病患者,肇事人照样要承担20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子女的,肇事人应当承担到被抚养人年满18周岁为止。

(十一)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律师提示:

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肇事人另行起诉。

(十二)伤残鉴定费是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活动受限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出具鉴定结论、收取的鉴定费用,一般包括会诊费和鉴定费,目前,北京地区伤残鉴定费一般是1000元。

律师提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鉴定费,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伤残鉴定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规定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律师提示: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术语,操作的难度很大,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区别。

在北京地区,同样没有最低的赔偿标准和最高的赔偿限额,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残疾赔偿金一般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十四)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等。

律师提示:作为代理人,应当充分注意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损失,并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做车辆贬值鉴定。

代理人应是个细心的人,尽可能的为受害人主张权利和利益;代理人也应是个胆大的人,不应拘于教条和法官的短见为受害人主张权利和利益。

5.安徽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篇五

1、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

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

一般而言,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高些;造成残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会低些。我国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作出规定,更没有上下限。不过目前我国极个别地区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上限规定,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确有特殊情况的,赔偿数额也不得超过10万元。

3、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上一篇:380v低压开关故障分析下一篇:深圳医疗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