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委托加工合同(精选10篇)
1.不锈钢委托加工合同 篇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材质与工期
1、甲方向乙方采购材质:
第二条:关于加工质量及验收约定
1、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加工。
2、外观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不锈钢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程情况
进度: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规定
1、指定款式按行业标准的要求加工和安装。
2、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工程项目时,在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要更改或者添加任何材料的,需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否则所有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4、每次下单按档次的数量来约定交货时,若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加工进度的,逾期交货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影响逾期交货则由乙方负责。
5、足0.8mm厚黑钛板材料为:/㎡;足0.6 mm厚黑钛板材料为:/㎡;足0.8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元/㎡;足0.6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元/㎡。以上价格均含安装人工费用,不含税费价格。
第五条: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约定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元订金)。
2、每批安装完毕甲方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则付完该批的材料、安装费用。若甲方未来得及验收,则要付该批总费用的80%,并且在此期间安装好的不锈钢若被他人损坏则由甲方承担。
3、工程安装完工后天内清材料、安装费用。
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工程款按交货时横截面的测量边长乘以安装后的实际长度得出的面积计算(不含税金)
第六条:纠纷处理方式
1、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时,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乙方不退回甲方付的预付款,若乙方违约,乙方要退回甲方剩余材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不含税金。
甲方若需要开具发票,必须要向乙方提供证件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九条:附则
1、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2.委托加工保密合同 篇二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防止该知识产权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指甲方参加全国机械设计大赛,在比赛前所设计筷乐笼的技术信息,乙方须对此知识产权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信息包括由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委托加工的筷乐笼的技术数据、图纸、样机、说明书。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
第三人谋利,擅自披露、使用知识产权、制造再现知识产权的器材、取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知识产权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小组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知识产权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信息、试验材料等交还甲方。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
第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
1、乙方承认甲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甲方的资产,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视为甲方已将保密信息的权利授予乙方。
2、在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接受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第三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一直有效。
第四条:修订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第五条: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延迟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实际及预期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协议副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保密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保密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编码:
乙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编码:
甲乙双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为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原材料、配方、图纸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标的物享用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产品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做宣传。
五、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六、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八、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对此条款甲方已特别提醒乙方尽到注意义务。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日
委托加工保密合同范本4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3.委托加工合同 篇三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 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 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 元(或总报酬 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 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 甲方于乙方每交付 件时给付甲方 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 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4.化工委托加工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加工承揽合同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定地点: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上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长期合作共赢的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 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加工承揽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合法交易资格确认
一、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此种能力丧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样式证明书。
5、加工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通知书。
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经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条款术语定义
1、“合同”指本加工承揽合同,包含本合同项下的附件。
2、“合同附件”指经双方协商并订立的,附属于本加工承揽合同的一种有效文件。
3、“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或合同附件方能生效。
4、“甲方专用材料”指除了丙丁烷、煤油、甲醇等通用材料外,专门用于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如纸箱、纸盒、商标贴,专用的化工原料等。第二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处理准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相关具体规定由每次订单作出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则以合同附件为准。第三条:加工产品 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数量如下:订单》中另行确认;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及损耗
1、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全部,或者提供部分原材料和乙方提供的部分原材料组成,甲乙双方生产前进行书面确认,并明确原材料的定额损耗,以《报价单》形式达成,并按此价格结算。
2、乙方有义务减少储存、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将损耗率控制在《报价单》中所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自担费用补足差额部分或按原材料当期价值赔偿给甲方。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自行处理节余的原材料,并须妥善保管及交由甲方处理。第五条: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提供
1、甲方自带的或经乙方技术部协助完成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必须先经过乙方进行的生产工艺技术评审,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期间,发现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约定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严格 委托加工产品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内容均在每次《委托加工产品按iso9001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与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需在检测确认后,向乙方提供作为有代表性的可视同交货品质的签封标准样品,乙方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品质,必须达到或高于封样样品的品质。
3、甲乙双方提供的原材料,均需经过乙方的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生产,按照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或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样,进行验收。
4、甲方提供的自备原材料验收,如果不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乙方验收时没有发现,在生产中使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双方对承揽的加工产品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质量认定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交货期与延期处罚
1、甲方与乙方首先需要确定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并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原材料、成品的验收标准。
3、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材料损耗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甲方自己提供的原材料需运入到乙方仓库。
5、甲方需将预付款汇入乙方帐户。
6、在确定上述1-5条后,作为本次订单交期的开始日期,每次订单的具体交期,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由双方确认。
7、每次订单的实际交货数量与《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订单要求数量,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具体偏差数量的确定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明确。
8、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订单产品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委托加工产品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八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认可《委托加工产品订单》后,甲方签字盖章后传到乙方后,需立即支付《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不含甲方提供材料的总金额 30 %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款后的情况之下,安排组织生产。
2、有需要乙方代为采购甲方专用原材料的,甲方还需要将材料款、制版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部汇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款后安排组织生产。
3、甲方每次提货,需要付清所提货的全部货款,预付款只有在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使用。
第九条:加工产品验收及赔付
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封样进行,如果不合格,甲方提供不良品样品及相关报告,经乙方认可后,甲方有权退回。甲方退回不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甲方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补足数量、更换或退回整批产品,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损失。
第十条:验收交货地点及运输:
1、验收交货地点: 乙方厂区内,甲方自提。
2、经甲方确认运输费的情况之下,乙方可以代办运输。第十一条:逾期提货
1、乙方完成订单产品生产后,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乙方可帮甲方保管产品10天,甲方须在此期间提完货物,超过即为逾期提货,出现逾期提货情况,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以甲方逾期提货产品的总金额加上乙方代购材料库存总额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甲方超过3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2、甲方如逾期提货,但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10天以内将订单产品和乙方库存的代购材料款全部付清,甲方不需偿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仓储费,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0.5‰支付。甲方超过6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第十二条: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保密制度,双方协商的所有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复制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不能主动向甲方的客户及其他客户提供甲方在乙方加工订货和业务联系的资料,否则,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及原材料毁灭、损失的,乙方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借款与馈赠:
1.乙方工作人员私自从甲方借款、借贷,包括产品及材料的调用等,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盖章文件同意的,均属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乙方均不认可,甲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馈赠和回扣,否则甲方甘愿接受乙方对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与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生效日以双方最后签字的日期计算)。篇二:化工产品加工协议(委托贴牌加工可适用)oem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产品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篇三:委托加工合同.9997doc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甲方(委托加工方):济南禾利丰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加工方):金乡蒜乡肥业化工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范围、加大合作力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复混肥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原料提供、质量要求
1、加工物:复混肥料
2、加工物的原料提供:由乙方代甲方采购。
3、加工物质量要求:产品内在质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生产时添加防结块剂,产品在发出后6个月内无明显结块现象;每批发货应保持颜色的稳定、一致,袋装重量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
二、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包装物提供时间及费用负担
1、甲方制作包装物。
2、甲方制作的包装物仅用于包装加工物并向甲方交货,不得另作他用,如有剩余应保持空袋原样,并妥善保管。
3、包装袋制作时间:保证乙方有足够数量的包装物。
4、乙方负责将产品灌包并发运,乙方应保证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时按标准程序操作,破包率≤3‰,产品包装如有破损不得发运。
三、加工数量:具体交货时间以备案后时间为准。(因气候或其它原因影响时以传真件为准)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生产的货物全部由甲方负责对外销售。
3、标注式样: 委托方公司名称:济南禾利丰化肥有限公司 委托方公司住所: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198号 被委托方公司名称:金乡蒜乡肥业化工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国际商贸城东运经济园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鲁)xk13-001-00150
四、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一)、运杂费支付结算:运输由乙方代办,乙方代垫的运输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出具运 输发票,甲方及时结算。
(二)、加工费用及货款支付、结算:
1、加工费支付:甲方按照委托生产计划提前10日支付加工费。
2、本合同交易总金额为:玖万陆仟元整
五、交货方式、地点、到达站、风险及费用
1、交货方式:铁路运输由乙方代办铁路运输和保险到定作方指定到站,汽车运输为乙方厂区汽车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国铁发出站火车车板交货或甲方在乙方厂区汽车自提。
3、加工生产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无提前通知则按合同执行。
4、乙方在交货后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正本单据:正式发票(结算时提供)、产品重量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发运时提供)。
5、如产品在发运(铁运)过程中出现被盗、淋湿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加工货物品质与本协议质量要求不符的,双方共同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解决:(1)、甲方有权要求拒收,乙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甲方同意乙方更换货物的,乙方应在7日内向甲方交付品质合格的货物,由此增加的运杂费及包装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10日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2、如甲方因销售乙方交付的货物,就货物品质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此等纠纷。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八、协议的生效、修改及解除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11 年 11月 15日至 2015年4月08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乙方加工质量、交货期或加工价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九、协议文本:
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五份,定作加工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作备案用。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章):济南禾利丰化肥有限公司
5.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五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
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6.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及订单
1、标的
(1)甲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标的及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
2、订单
(1)甲方必须提前___天以传真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天内以传真书面向甲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4)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品包装有乙方在加工地统一采购。乙方必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以及完成原材料产品包装生产排备。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购原材料以及包装的一切信息,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工费
(6)加工费(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及包装)为人民币__________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可以在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7)甲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乙方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质量及安全标准
1、法律法规
乙方在为甲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全系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等)进行生产,包装。
2、技术及工艺标准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乙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须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乙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
3、成品验收
在乙方为甲方完成每次订单需交货时,由甲方委派全权代表进行验收,验收该批次产品在产品质量,数量以及外包装均符合标准,甲方确认后,乙方方可向甲方交货。
三费用
1、加工费,在甲方每次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后,甲方向乙方先行预付该次订单总加工费的____%,该次总加工费余下的____%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日后且甲方对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账户。
2、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前_____个工作日内向加工方开具发票。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乙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2、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购原材料以及包装的一切信息,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乙方为甲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5、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甲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____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五其他
1、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在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7.公司委托加工合同 篇七
乙方(受委托):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系列软胶囊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
2、产品主要原料:具体见甲方提供的配方明细,主要原料由甲方提供,产品的规格重量,含量等明细见附件
3、产品包装及剂型说明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生产定单需详细注明产品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有效合法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件(如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授权书等)。
3、甲方应在生产前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加工生产定单。
4、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供应,原料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原料需在生产前 天到达乙方库房,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材料及其它用于包装的印刷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8、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名称、地址、证号等内容时,须经乙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及使用。甲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9、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生产活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样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
3、负责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入库、检验,并按照甲方确定的辅料质量要求进行投料生产。
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及时交货(以委托加工生产定单确定的时间)。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不得用于其它产品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首次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每次加工订单确认后须预付定金,乙方做下一步的生产安排。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款方可发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产品标准样品,甲、乙双方以此样品及甲方提供的合法企标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授权手续及相关证件不完备或提供虚假证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在经营中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甲方在经营产品中外包装上印有乙方的企业名称及标识或对外使用乙方证件复印件时,其产品内容物必须是乙方生产的,使用的复印证件须与原件一致。否则,甲方应承担造假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山西五台山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东二道巷
泛华盛世F2-302
电话: 电话:0351-3208456
传真: 传真:0351-3208456
8.工矿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八
工矿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 量 单 位数 量单 价总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律师365
十、违约责任: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
真: 号: 开户银行: 帐邮政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托代理人: 电传话: 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税号: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9.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九
立约书人 大连佳洋水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沧州市达天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鲜海参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鲜海参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鲜海参、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止,共计 一
年;合约到期前 30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一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鲜海参、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鲜海参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大连开发区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7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7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鲜海参或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 装足容量,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鲜海参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合同解除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纷争解决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大连佳洋水产有限公
乙 方:沧州市达天边商贸有限公司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6年9月27日
10.委托加工合同 篇十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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