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事职称网(共10篇)
1.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一
人事部职称评审种类
一:经济 统计 工程四个系列
1、经济类:经济师(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2、工程类: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分类:造价 土木建筑 土木工程 岩石工程 土岩方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B、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C、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化工工程师、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F、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等。
G、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H、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高级报考条件:70年以前出生、一寸彩照6张、职称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3份
中级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以上。77年以前出生、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3份
初级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3份、学历证复印件3张
2.人事部职称评审会计师 篇二
A、申报职称主要类别:(1为初级、2为中级、3为高级)
一、经济系列职称
1、助理经济师
2、经济师
3、高级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职称
1、助理会计师
2、会计师
3、高级会计师
三、统计系列职称
1、助理统计师
2、统计师
3、高级统计师
四、工程系列职称
1、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
3、高级工程师
B、申报职称条件:
一、经济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经济员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以上。
2、助理经济师
(1)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经济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经济工作;
(2)能进行经营核算。
3、经济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4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2年;
(3)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能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较好地总结经营活动经验,并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
二、会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会计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毕业后即从事财会工作;
(2)基本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助理会计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8年、6年,且取得会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财会工作;
(2)具备财会业务基本知识;
(3)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胜任一般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会计师
(1)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大专以下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3)熟悉掌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能熟练运用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财务工作经验较丰富,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能解答和处理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较复杂的问题,具有指导会计初级职称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统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统计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统计工作;
(2)掌握一般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方法。
2、助理统计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统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统计工作;
(2)有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3)能对统计工作进行调整和分析,能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法,能写出一般的统计调查报告。
3、统计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非本专业中专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达到上述要求;
(2)取得助理统计师职称大专以下学历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3)较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4)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能够拟订有关统计调查方案,能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及专业论文。
四、工程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技术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非本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具备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3、工程师
(1)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12年、8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周年以上;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会识图、会预算、会设计;
(4)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比较突出;
(5)专业理论知识全面,能撰写出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
C、申报职称所需资料:
1、相片:同底一寸3张、两寸3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复印件(基础学历、最高学历各一张)
3、现任职称证复印件一张
4、个人工作总结(初级A4纸2张、中级A4纸3张、高级A4纸4张以上)
5、专业论文(申报中、高级需要)
6、填写评审表(初、中两本高级3本)见附表一
7、填写一览表(见附表二)
3.河北省政工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 篇三
目 录
一、参评人员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三、几点解释说明
(一)、学历;
(二)、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三)、文章;
(四)、荣誉称号;
(五)、业绩推广;(六)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一、参评人员范围:
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只要符合《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的规定范围,并且是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政工人员,都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和聘任政工专业职务。
1、专职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工会、共青团 和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武装保卫、老干部、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事等部门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获得其它系列专业职务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改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须从事政工工作1 年以上,业务成果、荣誉称号等要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也要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
获得其它系列专业职务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履职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但在政工岗位的履职年限须在2年以上,并且改评为政工系列同级职称1年以上,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的政工专业职务。
不能申报参评人员: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 年的,不能申报参评。3、3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不能申报参评。
二、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并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现实 工作中的问题,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思想政治工作。
(一)政工员
1、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有做好一般性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二)助理政工师
1、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知识及中国国情,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2、联系群众,能帮助解决一般的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2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4年以上。
(三)政工师:
1、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2、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3、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政工师2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5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7年以上。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同时获得县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的荣誉称号,或对本单位所获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5、高中(中专)毕业,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 篇或市级2篇以上;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1次或县级两次以上,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可破格申报参评政工师。
6、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政工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政工工龄和助理政工师任职时间的限制:
(1)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或省级两 篇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由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
(2)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方面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市级2次以上,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同量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四)高级政工师
1、在具备基本条件前提下,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有比较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2、大学本科(含双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职务5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政工工龄2年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思想政治方面的荣誉称号,或对本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职务7年以上,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或省级2篇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由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同时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或对本单位获得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可破格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政工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政工工龄和政工师任职时间的限制:
(1)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方面的重要文章2篇以上,且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或主编、副主编由出版部门出版的思想政治方面的专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获“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之一,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五)正高级政工师
1、努力学习并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体系和科学内涵,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思想政治工作。
2、在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4、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工作成绩突出。曾获我省或部级 以上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起了主要作用。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在我省和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被推广;所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全行业产生过重要影响。
5、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后,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被采用、引用;或由个人编著、与人合著而本人为第一作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字数不少于十万字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专著一部;或在省级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章5篇以上(其中三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为独著,总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六)由党政机关分流、军队专业到规定参评范围单位和岗位工作的政工人员,调入时间不满5年而未能参加评定专业职务者,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参评。
1、大学专科毕业,政工工龄3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政工工龄8年以上,可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
2、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政工工龄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政工工龄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政工工龄8年以上;高中(中专)毕业,政工工龄15年以上。同时具备政工师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业成果、荣誉称号,可申报参评政工师。
3、博士学位获得者,政工工龄2年以上;硕士、双学 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政工工龄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政工工龄1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政工工龄15年以上,同时具备高级政工师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业成果、荣誉称号,可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
4、申报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博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政工工龄在7年以上;硕士、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要求政工工龄15年以上。
(七)上述发表文章、荣誉称号的时限:申报政工师者,指其担任助理政工师期间;申报高级政工师者,指其担任政工师其间;申报正高级政工师者,指其担任高级政工师期间;初评者,指申报年度前5年期间。
三、几点解释说明:
(一)、学历
1、承认符合国家教委《高教学历管理规定》的学历;
2、承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刊授党校成人教育学历;
3、不同学科双大专,视为相当本科学历(除党校学历外,需有教育厅的认定),年限从后取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二)、政工年限和履职时间
1、关于政工年限的规定(1)、过去从事与政工相关的工作,如中学以上学校的政治课教员、编辑、记者等履职时间可计为政工年限;
(2)、兼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计政工年限(委员不计算);(3)、知识青年下乡在农村任支部书记、民办政治教员,可计为政工年限;
(4)、初评者后取大本学历者,此前政工年限折半;取得专业职务后又获大本学历者,履职期间政工年限不再折算。但获大本学历后,需有两年以上政工工作经历,才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后取大专学历者,政工年限不再折半。
2、关于履职时间的规定(1)、履职年限以周年计;(2)、已获得其他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履职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但在政工岗位的履职年限须在两年以上,方可申报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
(3)、有两个以上专业职务者,其履职时间按较长的一个计算。
(三)、文章
1、内容: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2、体裁及文字数量 要求
体裁: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字数:1500字以上。
3、文章级别(1)、国家级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解放军报、求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党建研究、中国工运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在上述报刊的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新华社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与上述机关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书籍,以及由上述机关组织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 省级作品获得上述第二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不含优秀奖)的,相当国家级。
(2)、省级
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学刊、河北教育、河北社科论坛上发表及其定期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在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除国家级所列单位)及国家直属人民团体主办的报刊或定期出版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
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省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参加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在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等级奖的文章;
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市级作品获得上述第三条所提各部门评定的等级奖的,相当省级;(3)、市级
在省直部委厅局(除以上第(2)项规定的部门)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各部委直属的人民团体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在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
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政法委等部门主办的的刊物和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和参与由上述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及上述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宣读并获得等级奖的文章;
大专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文章。(4)、核心期刊 A、《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4年版,以后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最新版为准)中所列期刊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核心期刊。
B、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解放军报、河北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影响力大的报刊,视为等同于核心期刊。
C、核心期刊认定为省级以上刊物。
4、文章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剪贴拼凑件不予认定;
(2)、一文多人署名的,只认定前三名作者;
(3)、文章用笔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4)、作品署集体名的,不认定为个人作品;
(5)、著作中一般编委,书中没有注明为撰稿人的,不予认定为其作品;
(6)、电台、电视台广播稿、非正式出版物和非定期出刊的内刊上刊登的文章,不认定为有效作品;
(7)、由出版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图书和杂志社汇集多名作者的多篇文章的增刊,不认定为省级文章(按原发表报刊级别认定)。
(8)、三名以下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第一作者的专著,第二、三作者只认定为一篇文章。四名以上(含四名)作者合著的著作只认定为作者的一篇文章。
(四)、荣誉称号
1、荣誉级别
国家级:
(1)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和中办、国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国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省级:
(1)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法委和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市级:
(1)由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和省直各厅局及省政研会等单位授予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基层党 组织、文明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劳动模范及其同类称号;
(2)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授予的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3)由大学本科院校、省属大型企业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县级按省、市级的认定标准类推。
2、荣誉认定中需注意的问题
(1)、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以称号年度认定;初评者为申报年5月底以前五年之内,晋升者为任下一级专业职务年限内;
(2)、锦旗、奖牌等不易携带的荣誉证件,需附实物照片。且有单位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无受奖单位名称的流动荣誉称号,需附颁发单位和受奖单位双方证明(需负责人签字);
(4)、单项活动奖下推一级认定。如: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奖、单项临时性工作奖等;
(5)、对所在单位集体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人员: 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6)、上级单位领导,不能享用下属单位和下属部门获得的荣誉称号。
(五)、业绩推广
1、以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名义或其主要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正式发言,或创造了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实际效果的工作经验,按工作贡献计分(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2、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本人或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事迹报道(1500字以上),分别按降一级荣誉称号对待(要有新闻媒体报道原件)。
(六)、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5月31日(履职时间可计算至申报年的7月31日)。
4.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四
中捷职改办字[2011]1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一年全区职称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一一年全区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2011年全区职称工作意见
按照沧州市职称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1全区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继续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评价机制和使用机制建设,强化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推进职称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开创职称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2011年我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规定要求进行。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翻译、技工学校教师、统计、社会科学研究、企业政工专业的申报按修订后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为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的有序增长和科学合理的结构比例,今年我区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数额,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对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不能申报;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骨干、领军作用的个别拔尖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控制,由单位写出专题报告,附个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做到有序增长,逐年逐步到位。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数额限制。
今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由我省组织评审,与其他专业系列的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03年印发的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数量控制、提高质量”的原则,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和行为,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保证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确保申报质量。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4今后,职称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省厅下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负责印制。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由我区职改办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照片,市职改办统一打印。各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和考试合格通知后,要尽快更新和报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信息,统一办理所属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证书和信息库的管理工作,保证证书的及时发放和信息库的及时更新。
三、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8月26日前,完成高级职称向区职改办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二)10月8日前,完成中级职称向区职改办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三)10月28日前,完成初级职称向区职改办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四)12底前,完成初级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年限及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二)关于职称古汉语考试问题
从今年起,我省不再组织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我省文件规定有职称古汉语考试合格要求的专业系列,今年可以免试。自2012年起,凡是有古汉语考试合格要求的职称专业系列都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其中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可报考英语综合类A级,申报中级可报考英语综合类B级,或报考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成绩须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2010年以前参加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逾期自然失效。
(三)继续教育作为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5.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五
根据上级职称评定工作的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要求我校中教系列的教师转评为中专系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希望相关教师做好转评工作的准备。
一、具有中教初级职称的教师,2011年就可以全部转评。明年准备晋升中级职称的教师,今年必须转评。具有中教中级职称的教师,2011年不能转评,必须在2012年晋级工作开始前做好准备,与2012年晋级教师一起上报材料,进行转评。
二、中教初级转评为中专助理讲师的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文化课教师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有人事科联系人劳局统一组织考试颁证,每人需交照片两张、费用260元)。教师聘用证。转评时不需要上报业绩条件。
三、中教中级转评为中专讲师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文化课教师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有人事科联系人劳局统一组织学习考试并办证,每人需交照片两张、费用260元)。教师聘用证。
2、必须具备职称外语c级。职称外语考试每年春季有人劳局组织考试颁证,届时由我校人事科组织报名。
3、必须具备晋升讲师所要求的工作业绩的最低条件
A、教育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2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50%。
(2)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
(3)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B、职业技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或企事业单位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4)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5)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二等或省三等奖以上。
C、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中职教材2万字以上。
(3)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为前2名),同时另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4)县属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其中1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四、初级转评的各种材料周二下午5点之前交到人事科。
6.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六
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发放全国统考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获悉,现定于3月23日开始发放20全国统考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全国会计初级证书发证时间
领证起始日期:203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楼。
三、需携带证件
7.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七
关于发放统考会计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开始发放20会计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日期:
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27日(节假日及每周一上午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102号(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01室。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与本专业有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资格证书、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3张。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自备填表文具(黑色碳素笔或水笔及胶水)。
2、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6687848咨询。
4、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现场填写完毕后,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5、其它未发放专业,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或关注我部门公众微信账号,及时了解最新消息。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8.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八
2017年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河北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方式。中直驻廊单位及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市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考生于年11月23日―25日持相关证件到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廊坊市广阳道188号天都大酒店后院综合楼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廊坊市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现将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
2017年河北省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
三、考试时间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四、考试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⑸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凡考试严重违纪人员,2017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6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
(一)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不用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考生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不得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成绩。
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证书为本人身份证号)。
(二)中直驻廊单位及2016年10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市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需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
考生于2016年11月23日―25日持相关证件到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廊坊市广阳道188号天都大酒店后院综合楼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具体金额请考生密切注意“河北财政信息网”公告。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订交费。请购买教材的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教材会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复核缴费考生信息,尽快发给各位考生,如地址不详、联系方式不正确,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廊坊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9.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九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二、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一项(前三名);
3.经批准立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前二名;或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第一名。
四、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10.河北人事职称网 篇十
【发布文号】人职司函[1995]80号 【发布日期】1995-10-19 【生效日期】1995-10-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关于
做好一九九五年职称工作总结的通知
(人职司函〔1995〕80号)
为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和逐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做好一九九五年职称工作总结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办发〔1995〕1号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总结人事部门在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方面的主要作法,还存在什么问题。
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情况
1.各省市、各部委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和1995年度,企、事业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基本情况,全拨、差拨事业单位聘任高、中、初级职务的数量,主要的作法,效果分析,社会与群众的反映。在选拨优秀青年人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方面有哪些作法和措施,有什么典型事例。
2.各省市、各部委对企业放权、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和反映如何?
3.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设置采取了什么样的控制措施,是否提出了宏观结构比例的指导性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控制办法、措施和实施情况。
4.在贯彻国职办(1990)1号文件,对企事业单位在设岗、考核、聘任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建议。取得哪些经验,请推荐5个以上的企业和5个以上的事业单位在设岗考核工作方面搞得较好的单位。(经验典型材料请于12月底前另寄我司)
三、专业技术资格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况
1995年度各省市资格考试的基本情况,包括各专业报名、参考、合格人数。社会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反映,考试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和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职改队伍的自身建设
职改队伍的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方面有哪些作法,为企事业提供服务的好经验,包括典型的好人好事。
请各地、各部委按上述要求将1995年度职称工作总结于12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司。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
199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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