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2024-07-26

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精选16篇)

1.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一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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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选聘的范围及限额

第二条 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 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 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 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

第三章 选聘的条件及标准

第六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 端正。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 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第八条 在近两年内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英才创新奖获得者,且在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条件范围内的,可直接聘为公司技术专家。

第九条 岗位操作能手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参评:

(一)精通本岗位技术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原理,具有高 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能独立或带头解决关键性各类操作技术问题,效果显著的。

(二)近两年内,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科技攻关,取得公司级技术成果三等奖以上、QC成果一等奖,或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有娴熟的岗位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做到本岗精,多岗通,全岗能。在公司的技术比赛中获得本工种第一

名、局级前六名,集团公司以上前十名,并积极搞好技术传帮带的。

第十条近两年内创造出的绝活、绝技得到局内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或创造出先进操作法在局同行业推广的的;近两年内在公司技术大赛中获得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出工种中的钻井司钻、钻井液工,井队电工、井队柴油机工、井队机械大班、电气焊工等六个工种个人第一名的,近两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局技术大赛前三名获得者及近两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以上技术大赛前六名获得者,且在公司岗位操作能手选聘条件范围内的,可直接聘为公司岗位操作能手。

第四章 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 采取个人申请、基层逐级考核推荐、部门审核、选聘工作专业评审组评审、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审批的程 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评聘前公司将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的数量、条件标准等情况进行公布。选聘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向全公司职工发布信息。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构成及岗位分布情况,按专业或工种下达选聘指标的分配。

(三)基层推荐

申请参加选聘的人员,填写选聘申请表,提交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能反映自身条件和资格的证件、资料,技术专家各分公司级单位进行提名推荐。岗位操作能手由小队级单位量化评议后向分公司级单位推荐,分公司级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后择优向公司推荐,(四)部门考核

公司对分公司推荐的人选及其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五)评议审查

由公司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业绩评审,技术专家通过评审直接确定拟任人选。岗位操作能手通过基层逐级考核推荐,公司选聘专业评审组对基层小队、分公司级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 况,按下达指标的1:2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评审组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谈话、获奖成果和理论、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解决关键问题能力、相关知识、群众公论等.整个考核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占10%,业绩考核占10%,获奖成果占15%,操作技能笔试占最后得分15%、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最后得分的50%。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讨论审批

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讨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

第五章 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专家、公司岗位操作能手每两年选聘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对技术专家建立考绩档案,每年考核一次,对其学识水平、业绩成果及政治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表现平平的进行诫勉、两年内无重大成果的不再参加下届选聘,取消相关待遇。若取得了新成果,业绩突出,可以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公司对岗位操作能手每年考核一次,对操作技能无提高的进行诫勉,对两年内不能适应新设备操作需要,没有进行实践经验总结和推广的,不再参加下届岗位操作能手选聘,取消相关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确实能够起带头作用的,可继续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纳入公司级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管理:

(一)调离本公司工作的;

(二)技术专家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操作能手调离原从事的操作岗位的;

(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工作表现差,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不履行聘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

(四)因本人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

(五)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到党纪国法处治,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受行政处分的。

第十五条 根据技术专家的业务专长,安排他们到钻井生产和专业技术的关键岗位工作,鼓励他们充分施展才能。

(一)在公司重大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对外合作项目或重点生产项目的关键技术岗位上,承担重大或开拓性的工作;

(二)参加公司的重大技术、经济决策的咨询、可行性论证,以及科学技术等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三)作为公司某一专业领域或项目的代表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与有关方面举行业务洽谈,或到省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及考察等;

(四)参加公司级重大科研成果评审和鉴定,培养公司 青年技术骨干。

第十六条 根据岗位能手的技能专长与岗位能手签订聘约,明确岗位能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对公司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二)在规范公司本岗位操作标准,创造先进岗位操作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使用的研究等工作中担负责任;

(三)参加公司青年岗位能手、职工技术大赛的评审工作,并可直接代表公司参加局以上本岗位职工技术大赛;

(四)负责公司本岗位操作技能的推广,在公司同岗位职工的技能培训中担任教师工作;

(五)在岗位竞争中优先使用,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要带头承担本单位的技术技能传帮带,每年至少帮带一名徒弟,保证帮带效果。

第六章 待 遇

第十七条 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评聘后次月开始,每月技术专家享有***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操作能手享有***元的岗位津贴。对于公司级以上核心专业技术人才、核心操作人才,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等享受专项技术类津贴人员,又被选聘为公司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的,不重复享受津贴待遇,津贴待遇择高执行。

第十八条 对在科研攻关、岗位操作等实际工作中,做 出突出贡献的公司级优秀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根据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由公司专项奖励基金进行奖励,对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晋级。

第十九条 优先为他们提供进修和培训深造的机会,为他们参加各种学术、技能经验交流、发表学术技术、岗位操作论文和科研及工作成果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 优先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享受副科级体检、疗养和通讯费待遇。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专业评审组由公司领导和机关部室等有关人员组成,按照公开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选拔聘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二

一是优化种猪群体结构提高种猪生产水平。加快高龄、低产母猪淘汰, 优化种猪群结构, 可根据当地和自身条件适当压缩母猪群规模。一般母猪的使用年限为3年, 对于商品猪生产场, 较为合理的结构是1~2胎母猪占整个生产母猪数量的30%~35%, 3~6胎母猪占60%, 7胎以上母猪占5%~10%。

二是加强管理与栏舍改造提高养猪效率。通过准确的发情检查、B超妊检、人工授精等技术应用, 可大大提高母猪配种分娩率, 缩短分娩间距;通过改造猪舍, 提高猪舍的环境控制能力, 可缩短生猪达上市体重的天数。

当前, 尤其是南方地区空气湿度大, 是仔猪腹泻、呼吸道疾病的主要诱发因素, 应注意通过栏舍的合理通风、保温等综合措施, 保障仔猪健康成长。

三是采用科学饲喂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倡按照饲养猪种的生长发育规律, 采用多阶段的精准营养配方, 满足猪只最佳生长发育需要, 可节省每头猪的生产成本近20元;改造传统的铸铁、水泥料槽, 经验表明利用新型可调式料槽可减少生长育肥期饲料浪费30~50公斤;此外, 各地按照自身条件, 加强新型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 也可部分抵消因主要饲料原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

四是强化健康管理保障母猪正常生产能力。在做好常规免疫的同时, 要特别重视种猪更新前的驯化, 即使是来源于本场的种猪, 在与生产群并群前, 一定要进行驯化, 使新补充种猪的免疫水平与生产群保持一致。同时, 要特别重视饲料及其原料的管理, 防止饲料霉变。

3.应用物理强激光技术专家 篇三

这辉煌的业绩,离不开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这是一支不图索取,只讲奉献,殚精竭虑,耿耿报国的科技队伍。在这只特殊的队伍里,除了王淦昌、彭桓武、郭永怀、朱光亚、程开甲、邓稼先、陈能宽、周光召、于敏等著名科学家外,还有一批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其中一位就是杜祥琬院士。

1938年4月生于河南南阳市。195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10月莫斯科工程物理学院研究生毕业。同年分配到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九研究院理论部工作,历任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副所长、院科技委副主任、副院长。1987年任国家863计划激光技术主题专家组成员兼秘书长。1991年任国家高技术863计划410主题首席科学家,同年4月,成为强激光主题专家首席科学家。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院士。2002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杜祥琬在开封读高中时,对天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高考升学时,他的第一志愿就报考了当时全国大学唯一的天文学系——南京大学天文学系。与此同时,国家挑选两名留学苏联的预备生,杜祥琬以优异的成绩被选中。JE在他服从国家需要,全力以赴学习俄语的时候,由于当时中苏关系趋于紧张等原因,我国派遣留苏学生的事暂停了,他被分配转入北京大学数力系学习。

1959年,在当时二机部副部长、著名核物理学家钱三强的主持下,国家选派30名大学生到苏联莫斯科工程物理学院攻读原子能专业,品学兼优的杜祥琬再一次被选中。从此,国家的需要促使他将专注的目光从最宏大辽阔的宇宙移向最细小精微的核物理领域。杜祥琬风趣地说:“大大的宇宙没学成,却学起了小小的原子核。不过原子核与太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20多年后,杜祥琬又一次见到钱三强先生,他对钱老说:“您是改变我生活道路的人。”钱老问他:“你后悔吗?”他答道:“不后悔,追随您的事业,我感到很荣幸!”

在苏留学期间,杜祥琬和其他中国学生接到大陆使馆转来国内对他们学习的希望,其中提到“要着重学好中子在介质中输运的理论”。当时,杜祥琬并不理解这个指导性意见的意义,只是认为这是国家的需要,就在这方面下功夫学习。直到后来回国投入氢弹的研究工作时,从熟悉波尔兹曼方程的解开始,才对那段话的深刻含义恍然大悟。

从天文转到数力,从数力转到核物理,再到后来转向激光。“兴趣服从需要,需要产生兴趣。”杜祥琬感慨地说:“首先是我个人的兴趣服从了国家的需要,同时,在国家需要的学习和研究中,我又对新知识、新领域、新课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钻研进去才发现,这些新领域、新课题是那么的富有挑战性。”

1964年,杜祥琬从苏联学成回国,被分配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时称“九院”)理论部,从此投身于中国的核武器事业。在这里,他受到王淦昌、朱光亚、彭桓武、邓稼先、周光召、于敏等一批优秀科学家的教诲和指导。他在所承担的核试验诊断理论研究工作方面不断深入,为核武器设计的改进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信息。在突破氢弹原理阶段,他曾完成多项核武器热试验诊断的理论设计与试验分析。

1966年底,杜祥琬和另外两个青年组成的热测试理论组,带头预估的中子和伽玛谱的理论数据赴试验基地参试,获得成功。这是一次氢弹原理试验,是我国掌握氢弹的实际标志。当时的新闻公报里只称为“一次新的核试验”。杜祥琬回忆说:“当时戈壁滩刺骨的寒风和‘文革’阵阵恶浪在大家心中投下的阴影,都挡不住试验成功带来的激动和喜悦。”

4.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四

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办〔201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许昌市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城乡规划编制水平,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市各类城乡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许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村镇体系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和其他城乡规划。

—1— 第三条 专家库是指为满足全市各类城乡规划方案的评标、技术论证或评审工作的需要,从全国规划、建筑、旅游、交通、绿化景观、市政等专业领域中选取专家,对各类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为重大项目提供跟踪指导服务的专家信息系统。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专家库管理,组织规划专家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规划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可与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专家库资源共享,参与规划相关的招投标工作。

第二章 专家评审或审查的项目范围与组织

第六条 以下类型的城乡规划在上报法定审批机关审批前,须经专家评审。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城市总体规划;3.县域村镇体系规划;4.中心镇总体规划;5.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6.城市专项规划(综合交通、绿地系统、给水、排水等);7.城市区域或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8.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9.城市重要地段用地性质的调整。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实行分级评审制度。许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由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中心镇区总体规划由所属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许昌市区及县(市)城区专项规

—2— 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别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八条 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工作一般以评审会的形式进行。对于非专家评审会规划项目,可由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性质的规划项目方案邀请专家库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论证或进行技术审查、指导。

第九条 以招投标形式确定编制单位的规划项目,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抽取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三章 专家资格的认定和管理

第十条 许昌市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由国内著名高校或设计单位、河南省内高校或设计单位内的知名教授、工程师以及许昌市内从事相关规划、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库根据不同技术领域分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绿化景观设计、道路交通设计等四个专家组。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库专家采用聘用、个人申请、相关网站征集等方式确定,省内以上专家可采用直接聘任或网站征集方式,市内专家采用聘任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规划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其他相关专业注册资格;3.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活动特点、规律及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办事公正,责任心强;5.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省内以上知名专家年龄可在60岁以上;7.规划活动和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进入专家库的专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件;2.职称证明材料;3.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材料;4.近五年承担过的设计项目或从事规划相关专业活动情况。第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建立专家库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招投标活动、项目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等工作的专家抽取和相关服务工作。专家库建立后应列入竞争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适时充实、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1.定期充实。每两年由专家库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函或征集一次新专家名单,经汇总筛选后入选专家库;2.适时调整。专家库管理人员在每次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评审活动组织者对专家进行综合打分,并作出综合评价,对不适宜继续任职的专家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专家在项目方案评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评审对象独立提供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2.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报告、图纸;3.授受参评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4.向委托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评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4— 5.对专家库的管理办法及专家工作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专家在项目方案评审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准时出席评审活动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2.对评审项目的评审过程和相关内容保密;3.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4.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有关事宜;5.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协助配合;7.服从本专家库的各项管理规定;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专家评审工作办法

第十七条 专家评审工作办法: 1.专家参加项目评审活动以专家评审组的形式进行,专家评审组的人数一般以5人或5人以上的奇数,评审小组对评审活动组织者负责。专家评审意见作为规划及项目方案投标的依据;2.评审活动实行多数通过制。规划方案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审查合格为通过;项目方案由专家投票三选一。通过的方案由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未通过的方案在充分尊重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及报审。组织评审办公室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复审;3.评审实行记名制。评审专家应在评分表或投票表上签署姓名,并书写评审意见,评分表或投票表归入评审资料档案予以保存,作为投标档案或对评审专家的考核依据;4.评审工作过程由专人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评审时

—5— 间、评审地点、参评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及结果等,记录人对记录内容签字负责。

第十八条 评审程序: 1.专家评审管理办公室召集评审会;2.评审办公室可根据项目情况指定专家组主任评委或由专家组推选主任评委;3.主任评委主持评审会,宣布评审会议程序和有关事项;4.项目单位介绍规划或项目方案编制情况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5.委托编制单位介绍方案内容;6.各与会相关部门发表审查意见;7.专家发表审查意见;8.专家组主任评委综合专家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9.主任评委宣读专家评审意见书,并签字。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行为,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可行,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6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中,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及其论证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为全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提供专家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在设区市设省专家库分库。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家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省专家库专家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专家的论证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专家,取消省专家库专家资格。同时根据论证工作需要,适当补充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省专家库。

第六条 省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次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第七条 省专家库专家按下列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一)深基坑、高边坡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六)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七)钢结构安装工程;

(八)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九)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十)人工挖孔桩工程;

(十一)地下暗挖工程;

(十二)顶管工程;

(十三)水下作业工程。

第八条 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宜为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并能够胜任安全论证工作。第九条 省专家库专家的主要权利:

(一)接受有关单位的邀请,以安全论证专家组成员的身份参加论证活动;

(二)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独立论证,不受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和影响,提出专家论证咨询意见;

(三)到被论证的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编制单位对相关内容的介绍;

(四)按规定领取论证咨询酬金;

(五)在遭受与论证工作有关的不公正待遇时,有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申辩、控告的权力。

第十条 省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认真诚恳、客观公正地为委托论证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在论证会前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论证意见,在论证会上提交给专家组组长。

(四)签署专家组形成的论证报告,对论证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省专家库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退休人员直接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由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汇总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拟列入省专家库的人选,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专家库。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布省专家库专家名单,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聘书》。

第十二条 专家组组成人数至少为5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必须为省专家库中有效期内的在册专家。专家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牵头组织本专家组开展安全论证工作。

省专家库专家不能满足安全论证需要时可邀请省外技术专家。省外技术专家应满足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省专家库专家,不得以省专家库专家的身份从事安全论证活动。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组织安全论证时,选择的专家类别必须与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相同。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与论证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人员,均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五条 省专家库专家聘期届满愿意续聘的,应在聘期届满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未提出续聘申请的,视为自动解聘。符合省专家库专家条件的续聘人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正式发文并在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省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终止其专家资格,公布并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健康不能胜任论证活动的;

(二)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论证活动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省专家库的。

第十七条 省专家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其专家资格,公布并予以解聘,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一)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进行安全论证的;

(二)所签署的论证报告存在严重问题或按论证意见实施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对论证工作不认真负责,作风不严谨,违背职业道德的。

6.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六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正、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录入专家库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以及专家库建设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评审专家的选聘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以下相关专业范围中分类选定:

(一)货物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汽车、空调、电梯、锅炉、办公设备、木质家具、钢质家具、通讯、精密仪器、音像设备、印刷机械、炊事机械、医疗器械等;

(二)工程类:变配电、综合布线、装饰装修、保安监控、中央空调、电信工程、消防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服务类:印刷、保险、租赁、汽车修理、饭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四)其他: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资产评估、审计等。

第五条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的范围,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实际需要,对评审专家的专业范围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特种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技术业务,熟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市场情况,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一定的招投标工作实践经验;

(四)热爱政府采购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户口所在地一般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在职和离退休专家,均可经所在单位或本行业组织推荐,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申报。申报专家须认真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附后),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附电子文本)。

第八条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向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申报人颁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九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每位入选专家所申报的专业分类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并详细记载评审专家评审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对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予以更新和补充。因故需要解聘的,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有关解除聘用手续,并收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审核同意,可以续聘;期满未重新申请的,视同退出,并收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十二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听取有关方面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意见,核实并记录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每次进行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时,应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每次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姓名、单位等内容承担保密的责任。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可按规定取得一定的劳务报酬,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四)按规定取得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五)依照有关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为政府采购提供真实、合理的评审意见,并以个人名义承担法律责任;

(二)不得向外泄露涉及投标供应商商业秘密的投标资料和信息;

(三)不得在参加评审前或评审期间向外透露有关评审信息;

(四)不得接受投标供应商的各种馈赠、宴请和其他利益;

(五)接受邀请参加评审的专家应按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无特殊原因,在评审期间不得中途退出;

(六)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报告并加以制止;

(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八)依照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与有关方面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客观公正时,应在评审中主动申请回避。

第十八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应提出评审意见,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第十九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收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并视情况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通报: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损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和本办法廉洁自律的规定,私下接受投标供应商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三)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向他人透漏有关项目评审情况及相关信息的;

(五)专家之间私下串通,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左右评审结果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被随机选定为评审专家并接受邀请而未按时参加,影响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

第二十条由于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7.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七

我国医院内部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招投标工作中评标专家是评标工作的实施主体,投票结果直接决定中标结果。作为医疗设备评标工作的实施主体,如何加强医院内部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专家意见的全面性、公平性、权威性,是整个医疗设备购置管理过程中看似很小却很重要的环节[2,10],是医院内部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疗设备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促进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对医院内部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医院内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

1 加强医院内部评标专家科学化管理的必要性

专家评标的好处是具有权威性,即可避免个人说了算,也能有效地化解选型过程中的矛盾。通过招标过程,可以使评标专家对参与投标的设备有深入了解,他们可以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临床实际情况各抒己见,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投票。这样得到的招标结果可以使医疗设备选购更加客观、更具合理性和前瞻性。

对评标专家来说,评标工作不只是分析设备的报价情况,而应根据各投标人就投标项目做的基本介绍,以多层面、多方位的形式进行较深层次的评标分析。评标专家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对不合要求的投标人,评标专家有权投否决票。根据综合评审和比较,评标专家可采取打分或排序的方式向医院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应遵守严格的评标纪律。

总之,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评标专家在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工作中担任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医疗设备采购工作向“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向发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而购买性价比优的“硬件仪器设备”,也对评标专家如何选取、如何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

2 建设医疗设备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系统

对评标专家科学化管理要建立评标专家库,实现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同时有必要对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标情况进行记录和相应评估。建立医院设备评标专家整体统一的管理体系,需要保证参与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的随机性,同时实现优化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4,9]。但是,传统的管理方法局限于手工管理和Excel表格管理,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繁琐的专家信息和资料统计工作,工作效率较低,准确性和规范性有待改善。因此,需要借助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来达到评标专家数字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需求[5]。为此,我院建设了医院内部医疗设备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其架构图见图1。

2.1 建立医疗设备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是评标工作的实施主体,建立评标专家库有利于对评标专家进行整体、统一的管理[6]。医疗设备评标专家库需要建立科学、详细、合理的专家信息及分类体系,不能简单的按科室分类,必须按详细的专业及按该专家在某领域的研究能力来分类,以避免出现评标专家专业不对口的现象。专家库要制定严格的专家准入制度。

医疗设备专家库基本信息包括专家类别、专家姓名、科室、专业、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系统提供Excel导入功能,可将专家库Excel信息表格直接导入系统Access数据库中,并能对专家记录进行添加、删除、维护以及多条件查询操作。同时,系统具有方便不断充实评标专家库,随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专家到评标专家库的功能。评标专家库原则上在每年职称评定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进行一次维护。

2.2 医疗设备评标专家随机抽取

医院内自行组织的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其评标专家一般由医院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项目确定后,纪委监察室负责抽取评标专家,并监督通知专家,抽取和通知专家应争取在开标前24h内进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功能是医疗设备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界面如图2所示。

2.2.1 录入并保存采购项目信息。

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评标时间、评标地点,并填写抽取人和监督人,抽取时间系统自动显示。

2.2.2 界定专家抽取条件。

系统在抽取条件设置上提供了灵活的抽取条件,包括设置抽取正选专家人数、备选专家人数、抽取专家的类别、专业、科室和职称,还可以为本次采购项目指定参会专家。抽取条件中,除正选人数为必填外,其他条件均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填。

2.2.3 保存并打印专家抽取结果。

点击“随机抽取”,系统会按照抽取条件筛查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进行随机抽取,在符合条件专家窗口中显示符合抽取条件的所有专家,在本次抽取专家窗口中显示最终系统自动随机抽取到的专家,并区分正选和备选。系统支持将本次采购项目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可将专家抽取界面截图保存供电子版信息保存;支持打印专家抽取结果,并留有空白位置供抽取人和监督人签字,以作监督部门保存备案。

2.3 评标专家实时评估

为了加强医疗设备评标专家的管理,系统能够记录并评估专家参与评标的具体情况,方便定期对专家的能力、水平、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评标专家进行实时评估,作为考核依据。同时,为了更好地记录专家参与评标情况,系统进行专家得分管理,提供专家到会情况得分维护功能。管理人员可以录入专家参会情况,对专家进行相应的评价进而给评标专家得到相应的分数。系统支持按照专家姓名和时间段进行查询评标信息,实现评标专家量化评估管理。

3 结果

本系统应用出发点是建立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管理体系,经过深入的沟通和探讨,对功能进行了一些扩展,最终能够应用在全院各项招标采购工作中。全院评标专家库可根据采购项目类别拓展划分为医疗设备类项目专家、基建类项目专家、药剂类项目专家、后勤类项目专家、图书类项目专家、工会类项目专家等。我院于2010年春节后开始试用本系统,共筛选出全院各类项目评标专家178人,其中医疗设备类专家119人(存在一人被评为多类项目专家的情况)。目前,应用本系统进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共7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抽取过程实现了随机化和客观化,实现了对评标专家的优化管理,而且能够对评标过程进行记录、监督和查询,较大地提高了对医院内部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水平。随着系统的不断使用,其功能和效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

4 讨论

医疗设备的科学化管理首先应从设备的引进开始。当前,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成为医院管理、医疗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7,8]。随着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广泛推行,与招投标相关的各项信息化技术也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但是,医院内部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中此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医疗设备采购评标专家进行科学化管理成为医疗设备采购现代化管理的需要。软件系统的建设,本质是体现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是核心。本系统的建设突出了医院内部医疗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环节控制和过程管理,体现了评标专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管理,有利于保证医疗设备评标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采购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伟,李潇潇.对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疗设备,2010(1):86-88.

[2]孙建山.关于评标专家库建设的思考[J].中国招标,2009(37):11-13.

[3]叶佳,刘麒麟.浅析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J].医疗卫生装备,2008,29(2):76-77.

[4]李兰丽.试论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管理[J].中国招标,2005(57):40-41.

[5]孟陶然.评标专家均衡随机抽取模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15):50-53.

[6]刘红霞.评标专家库的应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8(8):13-14.

[7]刘勇.关于评标专家问题的进一步探讨[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9(4):15-17.

[8]钟维瑾.评标专家库及专家的动态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6(4):24-25.

[9]陈强.对评标专家库管理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3):172.

8.日本专家来扬指导草莓培植技术 篇八

近日,扬州市外国专家局邀请日本知名草莓培育专家宫本重信先生来扬,在帮达蔬菜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为期一周的技术指导。宫本先生是日本知名的草莓培育专家,多年来,热心于将日本优秀的草莓品种和培育技术导入我国,为我国草莓品种和技术改良作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

宫本先生在扬工作期间,在帮达蔬菜研究所有限公司总部开展了技术咨询和辅导,并深入公司新集基地现场检查指导草莓脱毒苗的繁育和生产技术。通过专家的指导,公司技术人员初步掌握了日本草莓新品种相关的配套栽培技术,了解了日本脱毒草莓苗的整个培育管理流程,特别是日本脱毒草莓苗现代培育技术和生产管理要求。公司将立即着手按照宫本先生的要求先行实施两个大棚的试生产,完全采用日本脱毒草莓苗培植的措施和做法,培育脱毒草莓苗,力争在9月份形成示范,请全省有关技术人员和草莓生产大户现场参观,更大范围地示范推广脱毒草莓苗新品种和生产技术。

宫本先生的家乡在日本奈艮市,与扬州市有看渊源的关系。宫本先生表示,他非常崇敬鉴真大师,对大师的故乡有着非常亲近的感情,来扬以后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他表示会尽其所能,不遗余力地帮助扬州发展草莓栽培技术,在今年的新品种开花挂果时期(11月份左右)会再次来扬作深层次指导。(扬州市外国专家局刘文河供稿)

9.外国专家管理办法 篇九

1998-02-05 00: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鲁政发[1998]12号 发布日期:1998-2-5 执行日期:1998-3-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章 专家引进

第四章 专家待遇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省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专家,是指在国(境)外担任高级职务(包括曾担任高级职务)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特殊技能的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或我省批准来鲁从事短期或长期(3个月以上)工作的外国专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外事部门指导下负责全省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市地人事行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外国专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省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编制实施全省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四)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五)开辟并确定引进外国专家的渠道,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的交流合作关系;

(六)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经费的筹集和项目经费安排,并对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管理方法,并进行评估和推广;

(八)办理外籍专家来鲁工作、定居的有关手续并负责协调其工作安置;

(九)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在引进与管理外国专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专家引进

第六条 引进外国专家,应按程序报批。引进经济类、技术管理类专家,属省直单位的,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属市地的,由市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国家和省无偿资助和有偿借用资金的,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转报。

第七条 需要引进文教类专家的单位,应向省人事行政部门申请资格,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评审报批,经批准并取得引进外国专家资格认可证书后,按照规定程序引进外国专家。

第八条 已经批准引进外国专家的地区或部门应及时向外国专家发邀请函。其中属省直单位的,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邀请;属市地的,由市地人事行政部门负责邀请。

第九条 应充分发挥外国专家的特长,积极采纳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外国专家在本地区、本部门内的调剂安排,由所在市地、部门负责;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剂安排,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协调。

第四章 专家待遇

第十一条 聘请单位要按照协议或合同支付外国专家工资。对无偿帮助工作的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发给零用费。

第十二条 外国专家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购买外汇。

第十三条 外国专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派出国与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缴纳所得税。

第十四条 外国专家可凭《外国专家证明书》、《外国专家证》享受自用物品进出境、购物、换汇、旅游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对在我省工作期间取得重大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的外国专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外国专家在我省工作期间的发明创造,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申请专利。

第十七条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给予下列奖励:

(一)由聘请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由市政府、行署授予荣誉称号;

(三)由省政府授予“齐鲁友谊奖”;

(四)报请国家授予“友谊奖”。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引进外国专家所需经费主要由聘请单位自筹解决。属于以社会效益为主或无直接经济效益的,可向国家或省外国专家管理部门申请部分无偿资助经费;在一年内可以取得经济效益,但资金需求较大的,可以申请有偿借用。

第十九条 需要国家和省无偿资助和有偿借用资金的,由聘请单位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申请,经市地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直部门核准后,送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转报。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第二十一条 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建立财务决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闻机构对外国专家进行宣传报道,应事先征得本人和聘请单位同意,新闻稿件须经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外国专家与聘请单位发生争议时,应尽力协商解决,或由聘请单位所属市地、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或协调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打造专家型技术人才队伍 篇十

发布时间:2009-03-25访问次数:296

酒钢日报汛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和指标进步压力,宏兴炼轧厂把加强基层技术力量,夯实技术基础工作,放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突出位置,给技术人员引路子、压担子、创造环境,引导技术人员向专家型人才成长发展。

为了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工作,成立之初,炼轧厂便着手制定2009年技术工作计划,围绕指标进步,确定2009年技术攻关方向和重点项目。制定了每月技术例会制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制度,着手编制炼轧厂产品手册,并计划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工作大会和两年牵头组织一次三地炼轧技术交流会。在内部形成大力营造良好的技术研讨氛围,对外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实现技术资源共享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共同进步。

推动这些工作,必须要提高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为此炼轧厂要求,技术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大量的原始数据和科学的分析方法。立足现场,解决问题,实现人与事的密切结合。要进一步落实技术工作责任,针对创效降耗,每个技术人员都要有攻关项目,在每月的技术例会上,总结分析和交流技术工作计划推进情况和技术攻关情况。要求责任工程师、协理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及时总结技术成果,撰写专业论文,每年结集出版。

11.荷兰农业专家在青岛进行技术指导 篇十一

Mrs Lidwine 到达青岛后,先后访问了瑞克斯旺(青岛)有限公司,了解了公司的种子生产、销售等情况。参观访问了即墨移风农业科技示范园、青岛市农作物引育中心,并走访了部分农户,了解了青岛市黄瓜日光温室栽培情况,并就黄瓜叶霉病防治对农户进行了指导。Mrs Lidwine 还拜访了青岛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与学院教授就蔬菜育种技术、分子标记技术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最后,专家还就荷兰以及欧盟农业现状及其在种子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以及甘蓝育种、西红柿病害控制等内容做了精彩的报告。

通过几天的交流和访问,Mrs Lidwine对青岛市的日光温室栽培技术给出了高度评价,但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青岛市在蔬菜栽培中的机械化水平还很低,大部分工作依靠手工完成,在这方面还有待提高机械化水平;青岛市的种子检验鉴定水平还不高,建议组建高标准的检测鉴定实验室。加强各种作物的检测鉴定。通过专家的讲解和介绍,使青岛市农业技术人员获益匪浅。

青岛市外专局一直加大对农业引智的支持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近年来已先后为农技站、种子站、果茶站、土肥站、农科院、即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引进日本、韩国、俄罗斯、以色列、荷兰等国的优秀专家多次来青岛进行技术指导,有力地解决了青岛市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在外国专家的帮助下引进了许多新技术、新品种,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良好发展。

12.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十二

“G7” 是一项全新概念的印刷工艺过程控制技术, 主要针对应用数码印刷流程及电脑直接制版的印刷流程,可以更简单及有效实现ISO 12647-2的印刷标准,更精确地再现灰平衡,更有效地保证不同印刷条件下的印刷品质的稳定性, 并极大提升印品质量。这项技术一经推出,便迅速在欧美及日本等印刷发达地区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 G7的‘G’是指以灰平衡为基础的校正技巧,‘7’是指七个ISO印刷主要颜色的要求。

而“G7专家”就是打样和印刷设备的色彩管理、 流程及质量控制领域的专家。获得该认证,意味着可对色彩和印刷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并将系统和流程控制行之有效的整合为一套可重复、 可预测结果的方法、标准或规范。目前,“G7”认证已经成为印刷行业最具权威的专业认证之一, 中国印刷企业对该认证的需求已越来越多。

理光色彩专家获得“G7专家”认证资格,体现了理光与国际先进技术同步的专业性和行业权威性, 将帮助更多中国印刷企业通过“G7”工艺技术实现专业彩色印刷水平,与国际接轨,开拓更广阔的海外市场。该国际专业认证实现了标准化的实施,帮助理光的用户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 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由此提高了最终经济效益。

一直以来,理光始终站在客户的立场上思考和行动,通过创新技术、解决方案等不断为用户作出新贡献,创造更大的价值。 自1936年创业以来,理光始终坚持从用户的角度出发,通过不断创造新的价值(商品、服务),积极开拓新市场,致力于技术革新的推进,进而扩大国内外市场。 以新思想,新技术为研发的主要源泉, 其前沿的技术解决方案为业内所广泛认可。 理光的色彩专家们始终关注全球印刷最新研究成果,在“G7”工艺推出伊始就跟踪、学习和实践 “G7”工艺规范中所提出的控制方法。 理光在技术上已完全具备帮助印刷企业实现“G7”工艺的能力。 随时随地为客户生产力的提高和知识的创造做贡献。

13.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 篇十三

颁布日期: 1997-03-1

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根据我国需要应聘来华利用专业技术特长从事相应工作并需办理职业(Z)签证的外国专家,均须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以下简称确认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来华服务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应聘来华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来华从事科学、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商贸、财会、税务、金融、法律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四)应聘来华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上述第三、第四类外国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来华从事我国急缺的专业技术工作,或担任大中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五)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籍代表。

第三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确认件的统一印制、分发、监督管理和部分签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确认件的签发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负责本部门及隶属单位确认件的签发和管理。

第二章 确认件的申请与签发

第四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一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向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复印件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健康状况证明;

(三)拟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服务岗位和时间证明。

经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五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二类外国专家的单位,必须经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文教类),根据外国专家来华的不同渠道,分别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通过政府、友好城市和校际交流协议派遣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协议复印件或由签约部门印发的外国专家名册;

(二)经批准登记的境外组织派遣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该组织与中方签订的协议复印件,或由签约部门或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发的外国专家名册;

(三)通过自荐和他人介绍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外国文教专家中介机构开具的《职业介绍证明》和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发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中外合作办学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管理人员,需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属学校聘请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或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外国专家人选;其他单位聘请的,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六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三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请外国专家理由的报告;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三)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主管部门或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七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四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填写《〈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经济技术类),并向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确认件签发部门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三)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确认件签发部门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八条 拟聘请本办法第二条第五类外国专家的单位,须直接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一)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拟任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履历、健康状况证明;

(三)对拟任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任命书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后,发给确认件。

第九条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在各地的隶属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可由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区的确认件签发部门签发确认件。

第三章 确认件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拟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凭确认件原件、中国国内被授权

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证件向中国的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Z)签证。

中国的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为外国专家核发Z签证后,留存确认件原件。

第十一条 办理确认件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抵华十五日内,持

有效护照、证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教育委员会、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或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凭《外国专家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在抵华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

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国际合作司(外事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签发确认件。对伪造确认件、伪造事实骗取确认件等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聘请外国专

家确认件〉申请表》和《外国专家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华侨专家来华工作,台湾地区专家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香港、澳门地区的专家来内地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

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的国际合作司(外事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14.“研究学者”?“管理专家”? 篇十四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人一生只做一件事”,表明了专注的力量是多么重要,可目前医药企业的多元化和人才角色的多元化又是一个不争事实,那么,既能担当好管理者,又成为专业技术的研究专家,这在现实的医药企业中自然是凤毛麟角,同时这也会引发诸多对此现象的疑虑。

曾有这样一位医药企业老总,他以前是学药学出身,后来经过努力奋斗,有幸担任了一家制药医药企业的老总,

按说这种角色的转变应该使他把工作重心集中精力的放在医药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上,可结果是他本末倒置,将更多的心思用在了医药企业新药的研发上,三天两头都把自己关在实验室与研发人员一起搞研发。常常是医药企业里的一些部门的人找他,不是不见人影,就是被拒之门外,或者是所谈的事情先放一放之类的推辞,终于,他的管理出现了颠覆性的致命伤,医药企业日积月累的管理顽疾终于接二连三的爆发了:生产积压、人才流失、市场的混乱、客户的反诉、部门不作为、财务搁浅等等,医药企业几乎到了濒临崩溃的危险边缘。

案例中就因为这个老总太过于注重的研发了,将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产品的创新研发作为了他工作的重点,不仅把自己当成一个管理者,还把自己也当作一个唯我独尊研究学者来看待,长期的习惯成自然,形成了固化的工作模式,从而忽略了自己身担的重要管理职责,也忽视了自己应该成为“管理专家”的商业信条和游戏规则,最后导致这种对自己角色定位不清,不伦不类的境地也是意料之中不觉得奇怪的了。

15.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篇十五

电源是电力电子变换技术的核心, 自从1955年人类需要经固态整流而获得直流, 促使发明的第一只5 A硅整流管诞生为标志至今, 各种固态电源的研究就没有停止过。直流电源作为一种电压极性与电流方向固定、稳定且无交流电的大幅度脉动及交流磁场干扰等优良性能, 而获得广泛应用。大电流输出直流电源是冶金、化工、直流输电、有色金属、核工业聚变科学研究等行业不能不用的电源, 至今仍然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 对直流电源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交流电源种类众多, 使用领域千差万别, 如交流电机调速使用的变频器、直流输电系统应用的交-直-交变换等。2010年我国各种电源的装机容量继续呈现了高速的增长态势。如今, 在人类日益面临能源危机、环境危机和人口危机等多重危机的时代, 世界各国都把高效、环保、安全的用电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电力电子技术发达的国家在这一领域投入巨大, 然而, 就各种电源及系统的许多关键技术而言, 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 作为电源生产与使用量都很大的国家, 我国有关各种电源与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如火如荼。如, 数十MW级核聚变等离子体束缚用的直流电源、航空航天器用的超小型高效高可靠性电源、冶金化工用的巨型电源、电机调速用的交流及直流电源、风电及光伏发电用的电源等。

为实现更加高效合理的用电, 电源行业的技术人员在系统控制策略、电路结构、滤波方案等问题上已经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 取得了多项成果。研究负载能力更强, 体积更小, 无谐波污染, 效率更高的各种电源之电路拓扑、控制技术以及与其相关的开关变换技术、轻型高压直流输电技术 (HVDC- light) 等也已成为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电源与系统技术的研究与工程实际应用, 本次“电源与系统技术”专栏征文, 得到了国内各高校及企业同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 共收到来稿40多篇, 经评审, 本期刊登13篇。其中, 开关变换型直流电源及相关系统技术论文6篇;探讨特大电流电解铝用直流电源系统合理电路及结构的论文1篇;复合调整型精密高压电源1篇;逆变电源并联-并网电能再利用技术论文1篇;高频链逆变器控制系统论文1篇;四桥臂有源电力滤波器三维空间矢量调制技术研究论文1篇;直流电源系统的电能质量治理与控制论文1篇;无刷直流电机的保护电路论文1篇。本专栏论文从一定角度反映了当今国内外直流与交流电源与系统技术的部分热点研究问题。

本专栏中基于开关变换型直流电源及相关系统技术的论文, 内容涉及电能的无线传输、准谐振型软开关、光伏发电、推挽DC-DC变换器建模与控制、抗高压脉冲高稳定度灯丝电源等。电能的无线传输是当今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之一, 全世界以新西兰的奥克兰大学研究最为领先, 而以德国及日本应用最为成功, 我国的研究刚刚起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石鑫栋、戴世宇、 张钰、张珣的论文“非接触式弱电实验供电平台的设计”, 克服了传统导线多点接触式电能传输方式的不可靠和不可迁移等缺点, 通过电磁感应耦合, 实现非接触式能量传输, 为负载提供电能。为移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环境和水下设备的能量供给提供便捷、安全的解决方案。准谐振型软开关技术是国内多年研究的又一热点,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梁涛的论文“基于准谐振型软开关的高频开关电源变换器”, 对5种准谐振型软开关的高频开关电源变换器的电路结构及优缺点进行了比较分析。

DC-DC变换是获得直流电源的常用方案, 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李斌、王卫国、刘克承的论文“推挽DC-DC变换器建模与控制设计”, 运用状态空间平均法, 推导出连续导电模式下非理想电压型推挽DC-DC变换器功率级电路的低频小信号传递函数, 仿真出变换器功率级电路的幅频和相频曲线Bode图, 通过优化设计反馈补偿电路提高了电压型推挽DC-DC变换器系统的稳定性和动态特性。对一台电压型推挽DC-DC变换器样机进行仿真和控制设计, 验证了建模和控制设计的正确性。

光伏发电是新能源的重要研究领域, 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侯云海、孙士华、李二帅的论文“光伏逆变辅助电源的设计”, 采用电流型隔离式单端反激的控制方式, 为光伏逆变器设计成功辅助开关电源, 并成功应用于光伏逆变器上,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陈静、刘文红的论文“抗高压脉冲高稳定度灯丝电源”, 着重讨论如何解决当某大功率装置的大电流开关动作时, 灯丝电源装置抗30 kV高压反馈脉冲的冲击问题, 通过抗高压和强电流冲击的设计, 在高压强流环境中, 为大电流开关灯丝的加热提供了可靠的抗高压强电流冲击的直流加热电源。上海理工大学张冉、傅志中、张翰进、张忠亮的论文“基于S3C2440的测试系统数字稳压电源设计”, 应用ARM系统自动检测和控制技术相结合, 对数据进行采样, 运用适当的算法进行电压调节和电路保护, 以达到为测试系统提供稳压电源的目的, 提出了一种基于S3C2440的测试系统数字稳压电源的解决方案。 同时具有高电压输出和低纹波及高精度直流电源的设计与制造, 是极具技术难度的。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电工电子实训中心陈振生、 殷淑霞、祁爽及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刘伯强的论文“一种复合调整型精密高压电源”, 采用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相结合的复合调整方案, 集中补偿和分散补偿相结合的复合补偿方案, 应用了多项合理的特定电路设计和有效的技术处理措施, 使高压稳压电源系统的高精密、高稳定和低纹波电压等技术指标均得以实现。

电解铝用直流电源同时兼有大电流与较高电压特性, 在国内多次出现严重电源爆炸事故, 西安石油大学李宏与新疆升昇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姚永健的论文“电解铝用大功率直流电源的合理主电路拓扑初探”, 对国内电解铝行业近年多次发生“爆炸”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得出了产生此故障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应用三相桥式同相逆并联电路结构所致, 并得出了较好解决方案是应用三相桥式非同相逆并联结构拓扑的结论。

在太阳能发电的并网技术及并网电能再利用方面, 山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辛化梅的论文“逆变电源并联-并网电能再利用技术研究”, 采用基于DSP数字信号处理器的DCS控制的多机并联-并网发电技术, 以集中管理分散控制, 实现逆变电源输出参数的同步和电网的反孤岛测试, 研究了如何实现电能的再利用和有效地提高多机并联-并网发电系统的控制灵活性和通用性。达到了可以将负载设备中以热能形式耗费的电能转化为可再利用的电能, 并与市电电网进行并网, 使其可被其他电气设备利用, 从而有效地实现节能和提高经济效益。

有源电力滤波器是应对电力电子变流设备不断投入电网运行, 电网谐波含量日趋严重, 实现电网绿色化的重要手段, 是当今电源及系统技术领域的又一研究热点, 北京市禄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莫志禄的论文“四桥臂有源电力滤波器三维空间矢量调制技术的研究”, 通过对四桥臂电压型变换器进行建模, 详细分析了APF的三维空间矢量脉宽调制法 (3D-SVM) , 实验样机验证了控制策略和调制方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随着逆变技术的不断发展, 高频链逆变技术应用高频变压器代替传统的工频变压器, 有体积小, 重量轻, 转换效率高等优点, 在航空、电信、军事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刘婷与王君艳的论文“基于TMS320F2812的高频链逆变器控制系统”, 以高性能DSP控制器TMS320F2812为核心, 设计了高频链逆变器的控制系统及部分硬件电路, 其主电路采用全桥双向电流源高频链逆变器的拓扑结构, 选择电压瞬时值反馈的单闭环控制方案, 实现了能量的双向流通, 实验结果表明了该控制策略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无刷直流电机是解决交流感应电动机调速性能与效率不尽理想的出路之一, 中国海洋大学袁题训、董升亮、耿丙群、韦统安的论文“无刷直流电机的保护电路”, 采用软硬件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了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电路及软件。在软件里设置电压、电流的阀值, 直接对电压、电流进行检测并产生相应的保护。实践应用表明, 该设计的几种方案切实可行, 能够在异常情况下及时对电机做出保护动作。

大电流直流电源的使用领域多与高耗能产业密切相关, 如电解铝、碳化硅、电化工、电冶加工等, 现代工业的需求决定还无法全部关停这些行业, 其应用的单机电源功率容量一般都达兆瓦级, 无论主电路是采用整流管还是晶闸管整流, 其谐波都不可避免的存在, 为保证电网的绿色化, 谐波治理与电能质量控制成为国内研究的热门课题。长安大学电控学院李惟与刘学的论文“直流电源系统的电能质量治理与控制”, 在分析直流电源系统现状的基础上, 对直流电源系统产生谐波的原因及对电网的干扰进行归纳, 介绍了谐波治理的常用方案和安装电源净化滤波装置, 消除直流电源系统中的谐波电流, 以达到降低谐波损耗, 提高功率因数的目的。

本专栏选登的13篇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电源及系统技术的部分研究现状, 且基本都有实验的验证, 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16.著名质量管理专家尤建新 篇十六

兼任职务: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山东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以及美国UTA商学院合作教授和法国GRENOBLE管理学院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中国质量协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高教学会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教学会高等商科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管理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质量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经营者资质评审专家、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委员和浦东新区建设科技委建设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企业兼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咨询顾问。

研究领域: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科技管理。专长:管理理论与方法,质量管理。专业业绩:长期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科技管理等学科领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工程院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上海市科技攻关项目和发展基金项目等30多项科研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200多篇,著作20多部。2008年,领衔讲授的《质量管理学》课程荣获国家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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