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物临床应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1.抗菌物临床应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篇一
深圳博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提高本院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1、每月对临床科室和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前十位的在医院管理信息上予以公示。
2、对以下抗菌药物异常使用情况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由抗菌药物临床管理专家小组进行评析。2.1 使用量快速增长的抗菌药物;
2.2 一季度来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2.3 临床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2.4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频发的抗菌药物; 2.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3、经评析后发现无正当理由有明显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现象的医生由纪检监察室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内容:
3.1 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目的,明确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 3.2 谈话对象应就谈话人指出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说明和检查;
3.3 谈话人要帮助谈话对象端正态度,分析问题的危害性,提出诫勉要求和希望;
3.4 谈话对象对诫勉谈话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希望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4、一年内2次被进行诫勉谈话的医生予以待岗1个月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5、对于连续2月使用金额数量排名前5位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无客观理由解释或发现用药量异常的将停止使用该品种;对发现有促销现象的上报市卫生局纪检部门,情节严重的同时上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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