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创业环境 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精选3篇)
1.优化创业环境 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篇一
以创新促进就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
–––泰宁县创城工作绩效考评报告
泰宁地处闽西北武夷山脉南麓,居闽赣两省三市交界处,县域面积1540平方公里,辖2镇7乡11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13万人,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自2009年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从领导上重视创业,从舆论上引导创业,从政策上鼓励创业,从服务上支持创业,坚持以 “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的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兴县,创业富民”创城主题,不断完善“建立一套体系、夯实两方基础、健全三个保障”的“123”工作模式,通过“政府搭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方式,认真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及孵化工作,全力做好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和开业指导服务,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至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丰岩、大洋坪和朱口三个创业产业园区,逐步完善了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和金湖旅专创业两个创业培训基地,深度开发了下坊旅游服务、尚书第旅游商贸两个创业孵化园区,全面建立了“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了具有泰宁特色的“旅游全民创业”良好氛围,呈现出“政府创新、百姓创业”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之路。
一、创新组织领导机制,全力推动创业
全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组建了专门的创业工作协调服务班子,充分发挥人事、劳动保障、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服务管理职能;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职业学校的技能培训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劳动保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起了辐射社会各个阶层的创业组织网络,统一、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强大合力,为推进全民自主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创新政策扶持机制,优化创业环境
我县将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将全民创业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中,进行目标管理。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县全民创业工作会议、创建创业型城县动员大会和全县就业暨农民工工作三次大型会议,制定下发了《泰宁县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意见》(泰政文„2008‟78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泰政文„2009‟78号)、《关于完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泰劳社„2009‟57号)等相关文件,完成了《泰宁县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文件选编》,县总工会、团县委、工商局、妇联、残联等部门都制定下发了具体扶持创业的政策性文件。周密细致、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为全民创业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优化创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建立创业帮扶机制,搞好创业服务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设立了创业专项基金,资金的投入不仅表明了党委和政府对创业促就业工作的认识、态度和决心,而且也确实为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是不断优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为全民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贴息贷款是解决创业资金的最有效的途径,我县积极创建信用园区,对信用园区推荐的人员取消反担保,千方百计降低贷款门槛。将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8万元,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同时加大为吸纳下岗职工占到30%以上比例的企业贷款的力度,将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制定资格审查、反担保审核和银行审贷三个环节不超过一月时间的工作要求,缩短了贷款时限。按金融部门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加担保基金,努力配合金融部门的工作。
三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创业人员的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为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免费培训,不断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技能和水平。
四是建立创业项目库,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成立创业项目专家评估团,对评估收入项目库并被创业人员利用了的项目,按项目效益的大小进行表彰奖励。
五是在创业培训中请工商、税务部门的人员讲解税费减免政策,县创业办公室人员全程跟踪,全面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政策,减轻创业成本,增强创业的成功率。
六是设立创业指导专家队伍,聘请创业指导师进行开业指导和创业跟踪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由政府贴补场地购买或租赁资金,为创业人员提供全程服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创业意识
全县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这一主题,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创业的激情,提高了创业致富的意识,了解和掌握了创业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创业标兵,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激发更多的有志创业人员投身到创业大潮中来。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宣传机制,为全县上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服务营造了一个“政府创新业、干部创事业、能人创企业、百姓创家业”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考核督办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目标管理和创业效果评估考核体系,加强督办检查,将创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干部的升迁任用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经考核统计,截至6月底,全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万元,创业带动就业的比例为 ∶。为企业发放 笔,金额 万元,带动 人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的比例为 ∶。半年已培训创业人员206人,目前报名未培训的接近400人,协调落实减免税费 万元,落实社保补贴 万元,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活力之源,是最积极的就业。我县将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不断学习借鉴兄弟城县的创建经验,制定完善创业措施和办法,推动全民创业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争取在今年全面完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扶持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篇二
山东省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X市位于青岛市西海岸,现有辖区面积1846平方公里,辖22个镇(街道办事处),1016个村(居)委会,81.1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44.3万人,非农业人口36.8万人。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创业扶持基金,为农民和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发放小额贷款并予以贴息,引导广大农民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激发了全民创业的热情,为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创业扶持基金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扶持基金6.1亿元,扶持自主创业
1.6万人,吸纳带动就业5.3万人。
一、鼓励全民创业,制定创业贴息贷款政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并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怎样建设新农村?选准切入点,找到突破口,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建设新农村,生产发展是“第一要务”,农民增收是“第一难题”,2005年,在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创业和资产经营性的收入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农民创业意识谈薄,资金匮乏。对此,我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结合本市实际,把解决农民创业“贷款难”作为促进农民创业的突破口。从2006年至今,市财政每年都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建立“全 1
民创业扶持基金”,对城乡居民创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贴息,贴息贷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扩大贷款规模,完善管理办法,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建立创业扶持基金,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社会公平、分类指导、便民高效、责任追究”的原则,切实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其成为一项真正的惠民工程。
一是确定创业扶持基金的范围和贴息额度。2006年我市由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建立了“农民创业扶持基金”,当年,共扶持3359户农民实现自主创业,发放贷款1亿多元。随着贷款需求的不断增加和贷款范围的扩大,2009年市财政将扶持基金的规模提高到3000万元,贷款额度也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各镇(街道办事处)也配套了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全民自主创业,同时,贴息的范围又扩大到了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具有xx常住户口、有意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要用于发展生产、自主创业的贷款均可以申请财政贴息。
二是确定创业扶持基金贴息标准。2006、2007年我市创业贴息贷款的贴息标准为90%。到2009年,随着贴息范围的扩大,贴息标准进一步细化,确定城乡居民创业贷款贴息年限为1年,投资回收期限长的可延长至2年。贷款3000元至10万元的予以贴息,其中第一年贴息50%,第二年贴息40%,贷款不足三个月
或逾期还贷的不予贴息。持证残疾人、在册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首次创业的,其创业贷款予以90%的贴息。
三是严格创业扶持基金的发放管理。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居民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提出创业贷款申请,由相关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再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贴息申请,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贴息对象报理事会办公室备案审核。由理事会办公室将贴息名单汇总至相关金融机构,并由市财政局于每月1日将当月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金融机构。
四是积极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在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中,我们从改善农户创业金融环境入手,确保小额贷款的有效利用和回收,并将农民的贷款与创建文明信用户(村、镇)结合起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评出“文明信用镇”10个,“农村文明信用村”160个,评出“农村文明信用户”11万多户,占总户数的50%,凡被评为农村文明信用户的农户,由市农村信用社发给贷款信用证,对持证农户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制度。文明信用户的贷款利率国家规定浮动部分最高可下调30%,文明信用村的贷款优先安排,文明信用镇当年新增存款的80%在本镇发放使用,并适当提高该镇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比例,通过加强信用管理,实施文明信用工程,创业者贷款到期归还率达到99%以上。
三、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现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有效缓解了创业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劳动者创业缺资金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激发了城乡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我市海青镇唐村是远近文明的蔬菜大棚专业村,以前由于缺乏资金,大棚项目无法启动,政策出台以后,农民申请贷款建设了高标准无立柱大棚,以满足蔬菜生产的需要,20多农户得到贷款资金80万元后,立即动工建设,目前47个高标准无立柱大棚已经基本建成,投产后可增加农民收入100多万元。
二是农村经济由打工型向创业型转变。通过建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政府由以前单一的补贴农业生产环节向鼓励引导农民创办项目走向市场转变,促使农民由单纯的打工者转变为创业者,实现了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转型。度假区王家台后村一村民去年申请创业贷款3万元开办家庭旅馆,可同时接待40人住宿、就餐,年收入可达14万元。宝山镇小窝洛村的几户农民通过创业贷款购买大型农机,成立了农机协会,户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初步实现了共同富裕。
三是农民创业带动了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开展农民创业扶持工作,改变了原来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单一模式,开辟了一条农民转移就业的新渠道。有的农民创业项目规模扩大后,吸纳了几十名农村劳动力就业,真正形成了一户创业,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局面。我市王台镇充分发挥创业基金作用,依托全国
纺机工业基地优势,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家庭工厂”,目前全镇“家庭工厂”达到860家,户均年收入5万元以上,吸纳近2万名劳动力实现就业。
3.优化创业环境 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篇三
(2014年5月7日)
翟 长 生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刚才,6个创业先进单位和个人从不同层面做了典型发言,听了很受启发,请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市人社局等5个单位做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切实发挥职能,在落实中优化服务。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降低创业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2013年,全市新增各类企业较2012年增长23%,增幅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二是部门联
动格局基本形成。人社、财政、中小企业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妇联、团委等组织深入开展专项创业计划,帮助一大批妇女及青年走上创业之路;工商、税务、人行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为创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金融助推创业力度明显加大。3年来,全市共发放扶持创业小额贷款3万余笔、15亿元,总量位居全省前列。通过推进全民创业,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截至2013年底,全市民营经济主体达到19.09万户,同比增长19.9%;从业人员77.7万人,同比增长15.9%。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上缴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从业人员占城镇职工三项比重都达到了85%以上,成为经济发展、财政增收、扩大就业的主体,我市也被评为首批“中国创业之城20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企业反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费用高、周期长,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现象。二是政策扶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融资服务方面,虽然我们实施了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政策,但力度还不够,融资难、成本高仍然是当前创业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另外,一些税费减免政策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创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覆盖面依然较窄,创业指导、跟踪服务比较滞后。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不到
2%,而发达国家达到20%左右。四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城乡就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全市城镇每年有8万多人需要就业,农村有10万多人需要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需要在我市就业的有2万多人,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一岗难求现象非常普遍。这些都对我们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发展之源。党的十八大将鼓励创业写入新时期就业方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省政府对新时期创业工作非常重视,去年9月份以来,先后3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决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为期5年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这项政策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对德州这样的欠发达市来讲,不仅可以盘活失业保险基金,有效解决就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还能向省里争取资金支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要牢牢抓住,不能错过。当前,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一方面,创业最具内生动力,可以激发民间活力和创造力,是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另一方面,创业在促进就业方面能带来倍增效应,据测算,每新增1家个体工商户可以带动2个人就业,每
新增1户民营企业可以带动12个人就业。可以说,创业是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抓手,抓好这项工作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主六大”总体战略部署,推动我市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的必然要求。总之,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今天,会议印发了市政府《实施意见》和《创业政策汇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找准路径、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在拓展创业领域上,要紧扣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培植科技成长型小企业这四大领域促进创业,使创业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入契合、良性互动。在推动重点群体创业上,要突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三大群体,充分激发他们的创业活力和潜能,使他们的创业之路更长远、更稳定。
特别是要继续深化拓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与高校搞好对接,鼓励引导高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努力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其创业能力。要将最新出台的扶持创业政策真正宣传到校园、落实到毕业生身上。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到“三放三减三严”:一要坚持放手、放宽、放活。把简政放权作为经济发展的先手棋,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只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创业主体开放,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和障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年检改报告公示、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有利于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市场环境,针对企业在开设、经营、纳税及执行合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服务,加强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引导各类创业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二要坚持减项目、减手续、减税费。在近几年行政审批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给市场松绑,让市场发力。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最大限度简化程序,减少手续,限时办结,提高效率。明令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
实减轻创业者负担。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和转为经营性收费的项目,要按最低标准收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将收费和罚款数额作为考核内容,不得与单位和个人收入挂钩。对转移职能、强制收取服务费,指定服务、转嫁行政管理成本,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员费以及赞助摊派等各种变相收费要严令禁止。近期,国家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创业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负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增加减免额度、种类,延长减免期限,特别是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还取消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提高了征税扣除额上限,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这些政策含金量极高,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三要严格检查、严格监督、严格问责。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接受投诉、个案处理等方式,对“三乱”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畅通民意反映和投诉渠道,通过12345、举报信箱等方式,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行全方位监督,对违规者严肃处理;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市政府决定,今后5年拿出
4亿元资金扶持创业。其中连续5年,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同时,大幅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市级担保基金已经增加到1亿元,大部分县(市、区)为700—1000万元之间,不到1000万元的,要尽快充实到1000万元。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增加了针对个人和小企业的贷款额度,提升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职业培训补贴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企业一定要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加大对创业者融资和补贴的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政策效力。针对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全面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行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即时受理,快速办结。要优化贷款结构,重点扶持科技成长型企业、高校毕业生创业、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对各类创业就业资金的统筹和监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已经出台了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和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使用意见,要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确保创业者方便享受各类补贴。在创业资金扶持上,目前有三个问题需要马上解决:一是部分县市区小额担保基金没有按市政府要求规集到位,有的资金转了个圈又抽回去了,这是坚决不允许的,会后10天内要确保资金到位。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进度缓慢。从
今年一季度看,放贷额仅有40多万元,要实现全年放贷5亿元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会后,市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专题研究,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控制,严把政策、资金审核关,严禁擅自扩大贴息范围,坚决杜绝骗取、套取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现象,确保担保基金安全。三是就业资金(含培训资金)沉淀闲置严重。去年全市实际使用量不到可用资金的一半,今年一季度使用率也较低,就业资金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存在上述问题的县市区要深入查找原因,尽快拿出措施,解决问题。对上述三个问题的解决情况,市政府5月20日前将组织检查组现场督导,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
(四)夯实创业载体。省、市政府都对加快创业载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其中省级创业型城市为100万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奖补500万元,我市也专门拿出资金用于创业载体的奖补。一要继续加强创业型城市建设。各县市区要学习借鉴乐陵、临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经验作法,加快构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体系,力争5年内至少创建3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并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二要启动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县市区要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加快建设进度,争取5年内全市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达到10个、市级达到20个;创业型社区
省级达到20个、市级达到200个。三要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要通过政府投资、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对省级示范基地、园区,除省里给予奖补资金外,市里也将给予适量奖补。争取5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符合省级标准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园区,市级基地园区达到20家。这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县、乡两级,县市区要搞好规划设计,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创业的存活率、成功率。
(五)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一要加强“一网三库”基础性建设。大力推进创业服务网、创业服务专家库、创业项目资源库、创业师资资源库建设,在创业项目推介、信息咨询、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方面为创业者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二要广泛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对每个有创业意愿且创业培训合格的劳动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做好“3个1”服务,即推荐1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1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1笔小额担保贷款。三要发挥相关机构作用。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双业(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对创业者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同时,要充分利用购买服务、整合资源等方式,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民间机构、专业中介等参与创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创业带动就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关系发展,目前政策非常优惠,资金已有保障,能否释放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创业群体,关键靠各级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效落实。
一要完善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创业工作列入政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对创业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健全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对各个单位的责任分工都非常明确,请大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要加强督导考核。市里已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全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德州”综合考评体系和今年民生实事,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调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底总考评。要把该花的钱花到位、用规范,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用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要搞好教育宣传。要重视创业教育,建设创业文化,营造崇
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要加强创业政策的宣传,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典型,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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