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

2024-07-22

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精选9篇)

1.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 篇一

关键词:并购市场绩效,并购财务绩效,并购绩效归因

本文在对企业并购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 对国内外相关的并购的市场绩效、财务绩效以及政府干预下并购绩效研究进行归类综述, 对国内外绩效归因分析的文献进行整理, 并指出了并购绩效现有研究的局限性见 (图1) 。

一、企业并购界定、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

(一) 并购概念界定

企业的成长一是内源式发展, 即企业通过自身不断地积累资源, 利用这些资源来使企业得到成长;另一种是外源式发展, 即企业通过运用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本运营等行为对外进行扩张, 使企业得到壮大和成长, 其中外源式发展主要的体现就是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企业间的兼并和收购, 指两家或者更多家的独立企业或者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 通常为一家优势公司吸收一家或者更多的公司。一项并购行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完成:用现金或者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者股票;对其他公司的股东发行新的股票, 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 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二) 企业并购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主要有以下观点: (1) 效率理论:有关协同效应方面的研究及理论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观点:经营协同理论, Prattern (1971) 认为并购可以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管理协同理论, Willianson (1975) 认为管理资源丰富的公司并购管理资源相对短缺的公司, 可以实现剩余管理的充分资源利用;以及财务协同效应理论认为并购可以实现债务的共同担保、现金的内部流转, 促使企业降低筹资成本。 (2) 代理理论:首先由Jensen, Meckling (1976) 提出, 这个理论对公司并购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三个观点:代理成本理论, Fama, Jensen (1983) 指出, 公司代理问题可通过组织制度的安排来解决;管理主义理论, Mueller (1969) 认为, 由于管理层的薪酬决定于企业的规模, 所以管理人员都有不断扩大企业规模的欲望;以及自由现金流理论, Jensen的自由现金流假说认为公司可通过收购活动, 适当的提高负债比例, 可减少代理成本, 增加公司的价值。 (3) 信息和信号理论:信息理论认为, 目标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息是作为要约收购结果而产生的, 且重新估价是永久性的。而信息假说可以区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认为收购活动会散布关于目标公司股票被低估的信息并且促使市场对这些股票进行重新估价, 目标公司和其他各方都不必采取特别的行动来促进价值的重估;另一种形式认为收购邀约会将信息传递给目标公司的管理者, 从而激励其自动改进管理效率。 (4) 市场势力理论:Meeks (1977) 认为企业并购可以减少竞争对手, 增大企业的市场份额, 从而增大公司的市场控制力, 而市场势力是与公司的稳定性和长期获利能力是密切相关的。 (5) 财富再分配理论:Gilson、Scholes、Wolfson (1988) , Hayn (1989) 认为并购中股东价值的增加是以牺牲企业其他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代价, 并未导致社会总福利增加。 (6) 税收考虑理论:该理论是从税收对公司并购有利的角度来考虑并购活动的。从并购方看, 取得税收减免的优惠是激发公司并购发生的重要因素。这种税收上的优惠主要包括并购可降低税负支出, 可进行合法避税以及可以提高应提取折旧的资产总额。 (7) 掏空理论:Franks、Mayer (2001) 认为并购成为管理者侵占股东利益工具的前提是股权的高度分散和股东“搭便车”动机驱动下的对管理者的监督不力。 (8) 价值低估理论:该理论认为目标公司的股票市价低于重置成本或者由于并购公司获得一些外部市场所不了解的信息, 认为目标公司价值被低估时。

(三) 企业并购研究方法

企业并购的研究方法主要有: (1) 事件研究法:是基于效率市场理论假设之上, 测度某个事件对某种金融资产价格的影响的一系列方法的统称。在企业并购中主要用于并购的短期和长期市场绩效, 通过考察并购事件对双方股价的影响, 并以股票的异常收益来衡量这种影响来评价并购的绩效。 (2) 财务指标比较法:是研究企业并购后财务绩效评价的传统方法, 它是通过并购前后财务指标的对比来评价对并购的财务绩效。计算财务绩效主要方法有因子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和DEA等。

二、企业并购短、长期市场绩效综述

(一) 企业并购短期市场绩效综述

(1) 国外文献。国外学者对成功并购的短期市场绩效研究基本上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即目标公司短期异常收益增加20%-40%, 并购公司短期异常收益较低, 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并购公司短期市场绩效为负收益异常。Jensen, Ruback (1983) 对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13项公司成功并购样本进行研究发现目标企业的异常收益率平均为30%, 而并购公司收益率为4%;Jarrel, Brickley, Netter (1988) 研究了1962年至1985年间美国发生的663项成功并购样本, 结果是目标企业的平均溢价60年代为19%, 70年代为35%, 80年代为30%, 而并购公司70年代为2%, 80年代为-1%;Bruner (2002) 1971年至2001年间130篇研究文献的结果, 目标公司一般有10%到30%的超常收益, 而收购公司超常收益却有负的倾向。而在失败并购中, 部分国外学者研究认为目标企业仍可以获得正的异常收益, 如Krummer, Hoffmeister (1978) , Bradley (1980) , Asquith (1983) 和Eckbo (1983) 。部分学者研究发现, 失败并购中, 目标公司股价的走势是短期上升, 但是1、2年后其收益率是负数, 但是统计上并不显著, Bradley, Desai, Kim (1983) 对失败并购分组研究发现没有受到后续要约的样本在初次失败并购的宣布日当月的收益与收到后续要约的样本相差不大, 分别为23.9%和29.1%, 但是在2年后, 后者的收益率上升为57.19%, 而前者则下跌到-3.53%。 (2) 国内文献综述。国内学者对国内公司并购短期市场绩效的研究主要分为同时研究目标公司和并购公司、单独研究目标公司以及单独研究并购公司三类, 研究的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研究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学者认为目标企业短期市场绩效良好, 并购企业市场表现却较差。如余光和杨荣 (2000) 研究了38个1993年至1995年并购成功的样本, 认为目标公司股东收益增加, 并购公司股东收益减少;张新 (2003) 以1993年至2002年10年间发生的1216个成功并购公司为样本, 研究结果是目标公司股票溢价29.05%, 并购公司股票溢价-16.76%。单独研究目标企业的学者认为其市场短期绩效无显著变化。如陈信元、张田余 (1999) 以1997年上交所的并购活动为样本, 发现并购公司的累积超常收益尽管有上升趋势, 但统计不显著, 说明市场反应不大;高见和陈歆玮 (2000) 研究了1997年至1998年资产并购重组的样本, 认为目标公司和并购公司收益变化差异不显著;李善民和陈玉罡 (2002) 以1999年至2000年发生的并购、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的样本为研究对象, 认为并购公司股东收益增加目标公司股东收益变化不显著。陈萍和程耀文 (2005) 以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的472起并购事件为样本, 单独研究了并购企业的市场短期绩效, 认为并购没有获得协同效应, 股东的财富不增反减。

(二) 并购长期市场绩效综述

国外学者对并购长期市场绩效的研究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 同时对并购失败目标企业和并购成功合并企业的长期市场绩效进行研究;第二阶段是20世纪以来, 有些学者对并购进行分类, 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比不同类别并购的长期市场绩效表现。第一个研究阶段中, 学者对并购失败目标企业的长期市场绩效的研究得出比较一致的意见, 均认为并购失败后, 目标企业的长期市场效率较差。如Dodd, Ruback (1977) 研究了36家并购失败的样本, 发现目标企业的长期异常收益率为-3.25%;Asquith (1983) 对91家目标公司研究, 发现目标企业长期平均收益为-8.7%。对并购成功合并的长期市场绩效的研究却存在较大分歧, 其中认为并购后合并企业的长期市场绩效为负的有Langetieg (1978) 研究结果认为合并企业长期市场绩效为显著的-6.69%, 但采用行业配对调整后, 负的异常收益不显著Magenheim and Mueller (1988) 认为并购成功后合并公司的股价下跌;Agrawal, Jaff, Mandelker (1992) 研究发现收购方股东在并购完成5年中损失了10%。认为并购后合并企业的长期市场绩效为正的有Frank, Harris and Titman (1991) 采用价值加权基准发现并购公司的长期异常收益为正。第二阶段的分类对比实证研究合并企业的长期市场绩效的文献有Agrawal, Jaffe (2000) 研究发现以兼并方式进行并购的长期超常收益为负, 以要约方式进行并购的长期超常收益非负;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并购的长期超常收益为正, 股票支付方式进行并购的长期超常收益为负;Mocner (2003) 的研究结果是小规模公司在并购中获得了财富的增加, 而大公司却遭受了显著的财富损失, 规模效应比其它影响财富变化的因素更为重要。国外学者对并购后长期证券市场绩效存在分歧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样本选择的不同, 研究方法的差异, 考虑行业影响的意见不一, 抑或是模型设定的错误。

三、企业并购财务绩效及相关综述

(一) 企业并购财务绩效综述

(1) 国外文献综述。国外文献对企业并购的财务绩效研究主要集中在目标公司并购前的财务变化和并购后合并公司的财务绩效两个方面。如Ravenscraft, Scherer (1987) 研究了1950年至1977年95家目标公司, 发现息税前收益与总资产比率, 目标公司的该比率低于同期同行业控制样本1%, 且差异显著。而对并购后合并公司的财务表现的研究却存在正收益和负收益两极的结果。其中认为正收益的学者有Kaplan (1989) 以1980-1986年间48家收购的公司为样本, 研究发现并购后三年ROA、ROS、净现金流量与资产比、现金与收入比分别增长15%、19%、79%、93%;Healy, Palepu, Ruback (1992) 研究了1979年至1984年间美国最大的50起并购案样本, 认为合并后企业经行业调整后的业绩有所改善;Meeks (1977) 以1964-1971年英国233个并购交易为样本, 发现收购公司的ROA呈递减趋势, 交易后第5年达最低。 (2) 国内文献综述。国内学者对企业并购的财务绩效研究是从2000年开始的, 其中2005年之前对合并企业的财务绩效研究结果存在较大分歧, 而2005年之后开始对并购进行分类, 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比不同类别并购的财务绩效表现。前者的研究结果主要有并购后财务收益、并购后财务损失和并购后财务无显著变化。其中认为并购后财务收益的学者有任庆和 (2002) 研究了1997年至1998年发生的22个并购样本, 发现业绩指标的平均综合得分在并购后第二年持续增长;李心丹、朱洪亮、张兵 (2003) 研究认为前3年与后四年的平均绩效值, 并购后57.1%公司绩效提高了。而林峰、肖腾文、刘常青、冯文 (2000) 和邵稳重 (2003) 的研究结果分别是整体上并购后业绩短期提高后回落和并购后ROE逐年下降第3年为-5.4%, 比并购前一年还低都支持并购后财务损失的观点。后者对并购进行分类, 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比的学者主要有潘瑾和陈宏民 (2005) 以2000年发生主动并购的153家上市公司为样本, 发现正效应主要来自于关联并购, 而非关联并购的效应不明显;横向并购效应突出, 而混合并购呈负面效应;非现金支付方式并购效应优于现金支付方式。秦楠 (2009) 研究了2003年至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的企业并购数据, 认为横向并购绩效相对乐观, 混合并购绩效波动较大, 纵向并购绩效较差, 处于下滑趋势。国内对企业并购的财务绩效的文献研究结论分歧严重主要是财务指标可比性差, 指标可选择性多以及制度环境缺失和会计信息披露缺陷等方面原因的影响。

(二) 政府干预与并购绩效综述

从2005年开始, 国内学者研究企业并购绩效引入了政府干预的影响, 研究的结果一致认为政府干预导致并购绩效低效率。梁卫彬 (2005) 以中国资本市场1996-2003年的1189起并购事件为样本, 认为政府干预型并购无论从短期超额收益、长期超额收益、财务业绩的都导致了低效率的并购;李善民和朱滔 (2006) 研究结果显示政府关联对并购绩效影响显著, 这种作用在管理能力差和并购绩效恶化的公司中作用更为显著;朱滔 (2006) 认为从外部治理环境差异角度考察了政府干预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治理环境的差异对并购绩效影响显著, 治理环境越好, 政府干预越少, 收购公司并购绩效越好。

(三) 并购绩效归因文献综述

(1) 国外文献综述。根据并购总价值的增加、不变和减少的原因, 国外相关学者用不同的理论对其进行了解释见 (表1) 。用效率理论对并购总价值增加解释的学者有Nielsen、Melicher (1973) 从财务协同效应角度出发, 认为当收购企业的现金流比例较大而目标企业的现金流比例较小时, 高溢价率收购可以使资本再配置;用信息理论对并购总价值增加解释的学者有Bradley (1980) , Dodd、Ruback (1977) 认为失败并购活动中的目标企业获得了向上的重估。而从再分配假说角度解释的学者有Hayn (1989) 认为并购中股东价值的增加是以牺牲企业其他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代价, 并未导致社会总福利增加。对于并购总价值不变的原因, 有些学者给出了赢者诅咒与自大的解释。Roll (1987) 研究认为并购企业的超过目标企业真是经济价值的过高估值源于过分自信。而对于并购总价值减少的原因, 学者则给出了管理主义理论的解释。Mueller (1969) 认为假定管理者的薪酬是企业规模的函数, 从而管理者有动机通过并购来扩大企业规模, 产生代理问题。 (2) 国内文献综述。相对于国外发达的资本市场, 国内的资本市场仍不完善, 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管的漏洞, 大多数学者认为对于并购总价值变动是处于一个未知的状态, 相关学者也用一些理论和观点对并购的总价值的未知状态进行了解释见 (表2) 。陈晋平 (2004) 以用非战略性并购、非外部治理手段的观点进行解释, 认为上市供给与需求严重不对称, 监管及公司治理不完善为控股股东提供自利的可能, 产生短期暴富示范效应。张新、祝红梅 (2003) 则用内幕交易与股价操控的观点解释, 认为信息不对称严重导致严重的内幕交易。用收购放短期化行为取向股权融资、股价操纵为目的的财务操纵的观点解释并购总价值未知的学者有张新 (2003) 认为并购不能带来长久的社会价值增加, 虽然现有股东获得利益, 但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收到损害。

四、结论

2.并购绩效影响因素文献综述 篇二

关键词:并购绩效;影响因素

引言:根据投中集团发布的数据显示,相比2012年,2013年中国的并购案例规模增至3328.51亿美元,同比增长5.72%,交易案例数量为5233起,同比增长17.15%。但是大部分的并购案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设想,甚至以失败告终,那么影响并购绩效的因素有哪些?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文献回顾,以期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基础。

一、国外并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综述

Mueller(1980)以1962-1977年的7个国家450起并购事件为样本,研究企业规模对并购绩效的影响,发现主并购企业的规模与并购绩效存在相关性,但是被并购企业的规模与并购绩效的关系并不显著。Betton(2008)发现目标公司的规模与并购绩效负相关。

Jensen,Ruback(1983) 通过研究企业的并购方式后发现,并购企业采用收购方式可以获得显著的并购效果;而当采用兼并方式时并购企业并没有获得显著的收益。Ghosh(2001) 从公司经营现金流量的角度考虑企业绩效发现,现金支付方式会增加企业的经营现金流量,而采用股权支付方式的并没有增加。

Healy,Palepu & Ruback(1992),Agrawal、Jaffe & Mandelker(1992)发现存在行业差异的比没有差异的企业之间进行并购更能取得好的绩效。而导致上述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研究时所选样本、时间、控制变量以及方法的差异(Megginson、Morgane

& Nail,2002)。

当然,学者们也考察了其他因素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Shleifer和Vishny (1986)研究股权结构对并购绩效的影响发现,适当的股权集中度有利于改善企业的并购绩效。Shawky(1996)通过研究并购过程中的并购溢价发现,并购溢价率越高,企业越难获得更高的收益。

二、国内并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综述

冯根福、吴林江(2001) 通过研究并购类型对短期并购绩效的影响发现,与纵向并购相比,横向并购更能取得好的并购效果,并且并购收益较为稳定,且持续增长(张晶、张永安,2011)。

李善民等(2004) 发现国家股持股比例与并购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也有利于企业并购绩效的改善。李志学(2008)在文章中通过考虑动态性因素发现,企业的国有股持股比例与企业的长期或短期绩效都有改善作用,但是从长期角度看,并购绩效的增长趋势是逐渐增强的。

宋希亮等(2008)以发生在1998-2007年的发生换股并购的公司为样本,研究支付方式对并购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换股并购对企业的短期绩效产生正向影响,但是从长期考虑,企业的超额累计收益率却是递减的趋势。

周小春、李善民(2008) 发现行业相关性与并购绩效基本不存在相关性,但是强调了并购整合的重要性。但是,潘瑾、陈宏民(2005)发现行业相关性影响企业的并购绩效,存在相关性的企业之间发生并购,会对绩效产生正的影响,非相关并购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不显著,甚至是负向影响。

李哲、何佳(2007)发现并购交易类型影响企业并购绩效。改制型的并购行为会显著提高企业的并购绩效;投资性的并购行为从短期考虑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改善,但是不具有持续性;行政主导型并购因为出于行政需要,所以并购绩效并不理想。

学者们也研究了其他因素对并购绩效的影响。李善民等(2004)研究发现并购行为对企业绩效并没有显著影响,但当考虑到并购绩效的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并购双方交易规模、大股东持股比例、并购溢价等都对并购绩效有显著影响。刘笑萍、黄晓激和郭红玉(2009) 发现行业周期性影响企业并购绩效,并且在行业处于衰退期时,多元化并购比横向并购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并购绩效的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多种因素都会对并购绩效产生影响,同时,由于学者对并购绩效的研究采用的方法、研究角度以及变量选取等的不同,导致学者对并购绩效的研究也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Jensen,Ruback.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 The scientific evide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es,1983(10)5-50.

3.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 篇三

一、关于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概述

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是一种解释企业产生的原因和企业组织的经济学意义的理论。它主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企业是什么(企业的性质)?企业组织是如何出现的和演化的?企业的经济功能有哪些?企业的边界如何界定?

在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中,有大量的篇幅是论述企业和企业行为的。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真正的企业理论是从科斯首创的,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的解释不能算作真正的企业理论,因为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实质上是生产理论,是在假定企业已经存在,并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生产的价格和产量决策理论。这种理论讨论的是投入—产出关系,而对使用投入和生产产出的企业本身则没有进行讨论,企业成了一个“黑箱”(black box)——企业是怎样出现的?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并没有这些问题的答案。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实际上是没有企业理论的。

企业理论的开创者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教授,后继者主要包括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阿尔钦(Armen A.Alchian)、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张五常等人。与企业理论有关的理论包括交易费用经济学、企业的产权理论、企业的激励理论以及其他非主流的企业理论。

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形成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把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当做现代企业理论的开山之作,因为它解释了企业的起源和决定企业规模的因素。第一次成功的把企业和费用相联系,说明了企业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出现的根本原因,给出了一种可用新古典经济理论去分析的企业的定义,填补了新古典经济学体系中没有企业理论的空白。

科斯的企业理论的出发点是把企业也看做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他用费用的节约解释了企业出现的原因。他还认为,企业替代市场机制是由于存在市场交易的成本,而企业不能无限扩张成一个大企业则是因为企业组织交易也有成本,所以,根据经济学的边际原理,企业规模是有边界的。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由以下原则确定:增加一笔交易通过市场来实现所耗费的成本与通过企业实现所耗费的成本相同。

威廉姆森的企业理论是对科斯的细化和发展,使后者具有可操作性。他在一系列著作中阐发了企业理论,主要有:《市场与等级制》(1975年)、“规制经济学”(论文,1984年)、《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年)、《交易费用经济学》(1987年)、“经济组织的逻辑”(论文,1988年)。威廉姆森对企业理论的贡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把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隐含的交易费用概念显性化和系统化,并把交易费用结合到对企业的经济分析之中,使交易费用经济学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为分析企业的产生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二是系统的考察了企业的内部组织问题,发展了不同类型的企业模型(如著名的M型假说),推动了交易费用理论在垂直一体化、企业规模极限、技术转让、企业联合、工作组织体制、老公组织、现代公司内部组织及管理、跨国公司等领域中的应用。

威廉姆森企业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特定类型的交易要用特定的规制结构来进行组织个管理;企业理论的一个基本任务是要分析交易如何与其规制结构相匹配的问题。交易费用的节约就是通过把不同特性的交易分配与相应的规制结构来实现的。按照这个思想路线,威廉姆森不但解释了企业的产生,而且说明了企业边界的确定,或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划分问题。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从不同于科斯企业理论的视角论述了企业的性质和功能。1972年,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在《美国经济评论》第62卷上发表《生产、信息费用和经济组织》一文,在这篇文中他们认为,市场交换和企业内部组织交易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企业本质也是一种市场。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把企业的动力问题置于核心地位,他们用团队生产(team production)的有效性和团队生产过程中监督的必要性来解释资本主义企业的起源和性质,揭示产权结构、激励机制、经济行为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团队生产是一种合作性生产,这种生产会诱导出一种合约形式,合约形式形成了所谓的企业。

张五常的企业理论是对科斯企业理论的重新解释和发展。1983年4月,张五常在《法和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企业的契约性质》一文,与威廉姆森从交易费用出发强调市场交易的内在缺陷不同,张五常认为企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市场失灵,企业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来组织分工,而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是用一种市场代替了另一种市场,其实质是用一种契约取代了另一种契约,这对科斯企业理论具有实质性的发展。说张五常的企业理论是对科斯企业理论的发展而不是否定,是因为张五常仍遵循着科斯的基本思路,不同的协调分工的方法有不同的交易费用,采用何种方法以交易费用的大小为依据。

企业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些理论在不同程度上

偏离了科斯等人的建立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企业理论和阿尔钦等人建立在“团队生产”基础上的企业理论,首先是人力资本的企业理论,这种理论把T.W.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概念和贝利(Adolf A.Berle,Jr.)的“两权(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思想引入企业治理分析,认为现代企业是建立在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这两种资本的基础上,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企业所有者拥有物质资本产权,企业经营者拥有人力资本产权,企业剩余既来自物质资本也来自人力资本,因此所有者和管理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其次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这是由斯蒂格利茨等人提出来的一种企业理论,也称作“多重委托—代理理论”(multiple principal agent theory)。这种理论认为,现代企业的真正所有者不是股东,而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既包括股东、债券持有者和贷款者这些企业债权人,也包括经营管理者和工人,甚至还包括与企业活动相关的某些政府部门、供应商和大顾客。

三、参考文献

[1](美)科斯.企业的性质[J].载《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美)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美)阿尔钦,德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和经济组织[J].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派译文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4]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J],载《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美)斯蒂格利茨.转轨过程中公司治理失效[J],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6]方福前.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7]国彦兵.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8]李志强.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理论[J].经济师,2001(12).[9]孟令彦,崔海阔.企业理论的发展历程[J].时代经贸,2007(01).[10]王倩,蔡飞.西方企业理论综述[J].经济与法

[11]黄冠钥,吴强.新制度经济学框架内的现代企业理论:局限性及思考[J].经济论坛,2006(22)

[1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关于中国军力研究的文献综述 篇四

长阳一中一(7)班课题组 覃梦阳

一、作者与单位 课题组长:王铁

研究报告作者:覃梦阳

小组成员:向茜、吕金艺、覃娴雅、周杰、胡南阳、郑杰、陈宇、胡萌、覃梦阳 班级:长阳一中一(7)班课题组 导师:田建国

二、摘要

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学校正式承载教育的平台。学校的质量 直接决定了教育的质量。近年来,校园安全屡屡成为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但是,不论怎样的严查,总还是会有漏洞,总还是会遗留下盲点。而这些盲点,正是我们只此研究的中心。

三、关键词 校园 安全 盲点

四、引言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青少年在校期间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第一位的责任。我总是记得李岚清同志讲过的一段话:“每见到一份事故报告,都要引起我一阵阵心痛。尽管许多事故最终都能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但人死不能复生,亡羊补牢,毕竟为时已晚。人死了,还谈什么教书育人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要不断加深„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和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否则悔之晚矣!”下面是近期的重大安全事故:

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

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小学学生文某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其家长勒索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现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

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

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位教师跟队跑操,应当说非常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伤亡事件。

6月16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部分中小学校违规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发生群体性心应性反应。11月14日,陕西宝鸡市陇县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发生21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现已初步认定为“毒鼠强”中毒事件。

五、正文

(1)目的和意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可能是社会上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会不断暴露出来,目前的交通、治安、食品和卫生等许多方面的社会管理也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速度,而学校是社会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区,又都是未成年人,是目前社会中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很容易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地和多发地,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从来没有过的事故也会出现,不允许我们有稍微的疏忽和麻痹大意,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

为此,我课题组特进行本次研究活动,决心找出在校园中隐藏的大小安全盲点,警醒同学们,安全为天,生命无价!我们身为学生,更加深知学校中有哪些安全隐患,我们将用不同于成年人的视角,发挥我们的智慧,完满完整这次研究活动。同时我们也将把研究结果总结之后上交学校,作为以后安全工作中的参考。

(2)课题研究方法

本次课题研究主要运用的方法有:①图像法

②录像法 ③文献法

(3)课题研究进程

①2011年四月中旬:研究小组成立,确定研究课题和成员分工,初步拟定研究活动计划;

②2011年四月下旬:组内讨论,取消开题宣讲,详细拟定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准备材料;

③2011年五月上旬:进行研究,记录过程,整理总结; ④2011年五月中旬:撰写研究报告,总结分类汇总,结题。(4)校园安全盲点(以区域划分)①教室内

A. 一年级教室高进走廊的窗户,不论锁了没锁,几乎都形同虚设。只要人吃了饭,用劲就行。

B. 有的窗户上有裂纹。

C.拥挤的桌椅摆放,极易发生绊倒。D.走廊上,部分同学喜欢趴在栏杆上。

②寝室内

A. 部分床板已经开裂。

B. 厕所门把手掉落后,本上的金属残留物,极易使人划伤。C.男寝消防栓多处老化。

D.楼梯护栏断裂,金属杆随意伸出。

E.走廊上有人发生矛盾,容易发生人员聚集,可能发生斗殴事件。

③田径场(球类运动场)A.入口处金属护栏已明显老化。

B.靠近公路的石护栏有明显的缺损、断裂,部分地方有垮塌的危险。C.石柱上有大量的金属钉裸露。D.音响设备附近有多处电线头裸露。

E.柱状音箱老化极严重,部分已经断裂、横倒。F.球类运动场地段较隐秘,易发生聚众斗殴现象。G.球类运动场排水口间隔过大,奔跑时极易崴脚。

④开水房

A.无间隔打水方式,易发生烫伤。B.龙头扎过滤布的铁丝已经严重腐蚀。

⑤其他

A.一年级教学楼楼顶,电线密布。B.天雨时,文化广场地砖太滑。C.前往球类运动场的路上有落石的危险。D.一二年级教学楼两侧的路口横梁太矮,易碰头。

六、结果与讨论

通过本次研究活动,我组发现我们学校中存在着许多的安全盲点。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希望同学们能够注意我组发现的问题,希望校方能够尽快解决或者改善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环境!

六、致谢

感谢为我组提供帮助的同学和老师,我们的成果中凝聚着你们的智慧,在此献上我们最诚挚的感谢!

七、参考文献

1.《学校安全手册》

5.关于养老服务业的文献综述 篇五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实现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摆在我国社会发展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从国内外关于养老服务业的相关研究入手,梳理国内外养老服务业的研究进展和现状,找出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以期为下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词:养老服务业;文献综述

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4亿,随着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预计2020年将达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面前的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个系统了解,本文对国内外关于养老服务业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一、国外研究综述

目前,国外对养老服务业的研究主要从养老服务的内容、供给和需求、相关政策、养老服务业和实践等方面进行,并取得重大进展。

(一)对养老服务内容的研究。Ronald J和Jacqueline L(2005)从养老服务的内容入手,认为养老服务应当包括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上门服务主要有送饭、做饭、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以及情感服务等,社区服务主要是老年人日间照护、托管等服务。

(二)对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研究。Davey和Patsios(1999)对比分析英国和美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及老年人满意度,认为社区服务不能完全取代家庭的功能,家庭、社区应加强协作。Meinow,K?reholt等(2005)认为在资源许可范围内,城镇养老服务的供给数量主要受老年人需求的影响,宏观上受政策、经济及人力资源的限制。Mutchier和Burr(1991)发现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收入、资源等影响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的安排。

(三)养老服务政策研究。Komisar和Niefeld(2000)从美国的相关政策入手,认为政府对于长期护理的关注不够,需建立平衡机构来平衡长期护理和卫生保健,集成服务,从而保证养老服务的质量,并强调需要完善融资机制,从而促进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发展。Trydeg?rd G.-B.和Thorslund M(2001)分析了瑞典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变化,指出政府政策对于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作用,对于提供一份公平的养老服务,政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四)养老服务实践研究和产业研究。Peil(1991)提出通过养老服务产业化解决养老服务的问题。Barnhart和Penaloza(2012)认为养老服务业应面向特定老年群体,态捕捉老年群体的消费特征。Rose Gilroy(2005)指出,美国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全面覆盖各种需求的老人,已建成较成熟的商业化运营模式。Chikako Usui(2011)指出,日本社会发展了医疗护理业、养老居住业、老年旅游业等养老服务产业。Halvorsrud,L.&Kalfoss,M.(2007)指出,英国的社区服务体系由地方政府组织管理,集居住、商业服务、休闲度假为一体,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功能区。

二、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对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养老服务业供求和发展趋势方面。

(一)对养老服务的研究。王宁(2011)发现,社区中老年人需求最多的养老服务是日常生活照料,需求最迫切的是医疗护理服务;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活动也很重要。社会通过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对养老服务业的概念界定主要有三种:传统观念认为养老服务产业强调以政府投入为主,为老年人建立各种设施和体系,如养老院、老年大学等;台恩普(2009)认为养老服务产业具有服务性、盈利性特点的市场发展模式,以满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陈叔红(2007)等认为养老服务产业以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相关养老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活动,为所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和产品的新型产业。刘美清(2012)认为养老服务业是老龄产业的核心,应当优先发展。

(二)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耿香玲、冯磊(2009)认为,针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服务不到位,子女关心照顾不够;吴琼辉(2011)发现农村养老服务存在财政投入不足、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肖伟军、苏芳(2010)指出,农村老龄化问题严峻,医疗、养老保障体系跟不上,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劳动人口减少,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

(三)养老服务业供求方面的研究。潘海生、何一枫(2009)提出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殊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产业,在我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需求量大,供给严重不足,供需不平衡的现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杨怀(2012)从供给角度认为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深化养老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招商引资,利用国内外资金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向甜(2012)从市场消费角度讨论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利环境,阐述了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的同时也为养老服务产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徐智垠(2010)认为我国庞大的老年群体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潜在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的“朝阳产业”。

(四)养老服务业发展趋势研究。曹建芳(2007)认为我国应建立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养老机构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李骏(2007)认为民间组织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吴诺(2012)提出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系统。耿亚男、宋言奇(2011)探讨建立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养老服务供应方式,以实现城镇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南宁市发展中新课题组(2011)提出将老年消费群体按收入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养老,打造“医养合一”。朱勇(2015)提出我国智能化养老的概念定位,论述了全国智能化养老实验基地的六大智能化系统:建筑设备智能化系统、社区管理智能化系统、健康管理智能化系统、照护服务智能化系统、生活服务智能化系统、文化服务智能化系统。

三、文献评述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梳理发现,各国均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围绕养老服务业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研究者对养老服务业的概念界定和定性问题上未达成共识;其次,对养老服务业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专门的、具体的、系统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文献研究还相当缺乏,与实际情况相比,现有的研究仍显得十分匮乏。尤其是国内,对养老服务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西方发达国家在养老服务业的实践中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再次,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市场条件的分析不够深入,缺乏对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个性化服务等方面的具体研究,也没有具体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这三方面的问题有望在今后的研究中得到完善。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Michelle Barnhart,Lisa Penaloza.Who Are You Calling Old? Negotiating Old Age Identity in the Elderly Consumption Ensemble[J].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2012(4): 1133-1153

6.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 篇六

根据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研究数据库的数据显示,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发生的并购事件为4 586起、4 856起和5 693起, 相较于2007年的2 085起有显著的增加, 中国资本市场的并购活动日益频繁。本文结合并购绩效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 研究了公司治理对并购绩效的关系及影响。

一、并购绩效评价及实证结果评述

1. 并购绩效的评价方法。

(1) 会计研究法。对于并购事件的长期绩效评价一般采用的是会计研究法, 根据并购前后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的财务指标来衡量双方的财务绩效, 发生并购后, 根据并购理论, 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可以实现协同效应及规模效应等优势。所以用会计研究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并购前的财务指标相比并进行相关分析。 (2) 事件研究法。对于并购时间的短期绩效评价一般采用事件研究法。事件研究法是一种研究当资本市场上某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 股价是否会产生波动以及是否会产生“异常报酬率” (abnormal returns) , 来分析股价的波动与该事件是否相关。如果股票的回报率大于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那么持有发生并购事件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获得了大于市场平均回报率的那部分超额收益, 计算超额收益的大小就可以评价并购的短期绩效。

2. 国外并购绩效的研究情况。

发生并购事件之后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绩效是否有所改善, 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分类样本的数据, 国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检验分析, 然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对并购绩效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长期影响主要关注的是并购对公司长期绩效提升与否。有的研究者认为, 公司并购后, 公司绩效得到显著提高 (Healy等, 1989) ;Palepu and Ruback (1992) 以1979—1984年间美国50起最大的兼并活动为样本, 研究发现兼并企业经营业绩在并购后得到显著提高;Linn and Switzer (2001) 年得到与Palepu and Ruback (1992) 相似结论。也有研究者得出了与上述研究不同的结论, Ghosh (2001) 年研究显示并购后的业绩相对于并购前并未显著变化, 而Moeller (2004) 的研究发现并购事件却导致了公司的绩效下降。国外有关兼并和收购的短期市场反应的文献普遍认为目标公司在宣告日附近有平均超过20%的超额收益 (Jensen and Ruhack, 1983;Schwert, 1996等) 。Franks (1977) 和Firth (1980) 等, 发现英国并购事件中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了正的回报;Langetieg (1978) , Asquith (1983) , Frank、Harris和Timan (1991) 、Draper和krishna (1999) 则认为并购公司的股东基本不受并购事件的影响。Bruner (2002) 通过研究1971—2001年间130篇研究文献的结果, 发现目标公司一般有10%~30%的超常收益, 而收购公司超常收益却有负的倾向。Masulis, R., Wang, C., Xie, F. (2007) 对1990—2003年间的3 333并购样本研究发现, 在 (-2, +2) 的事件期内全体样本的CAR为0.215%, 现金并购方式的样本CAR为0.798%, 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的CAR为-1.48%。Ye Cai, Merih Sevili (2012) 通过对美国1996—2008年的1 664家并购公司样本进行分析发现, 在 (-2, +2) 的事件期内整体样本的异常报酬率为2.14%。

3. 国内研究情况。

国内对并购重组绩效的研究遵循多采用国外的研究方法, 即也从从长期和短期两方面考察。具有代表性研究有:冯根福和吴林江 (2001) , 选取了1995—1998年的201个并购样本, 研究发现中国学者常用的以股票价格变动来衡量并购绩效的方法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从并购公司的财务指标来看:并购的短期绩效从整体上呈现一个先升后降的趋势, 不同的并购类型在并购后的不同时期内绩效也不同。微观研究方面:张新 (2003) 以1993—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事件为样本进行研究, 结论显示:发生并购后, 目标公司的CAR达到29.05%, 超过了20%的国际水平, 而对主并公司却产生了负面影响, 主并公司的CAR为-16.76%。余力、刘英 (2004) 对并购短期绩效的研究表明:并购能够给目标公司带来收益整的收益, 其CAR达到了24.50%, 超过20%的国际水平, 但是主并公司的收益不明显且缺乏相应的持续性。李哲、何佳 (2007) 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并购会导致不同的并购绩效。宋希亮、张秋生等 (2008) 认为在短期内主并公司的股东获得了正的CAR, 但是长期内大多数主并公司的股东却不能获得正的CAR。李青原、陈晓等 (2011) 通过对汇源果汁和可口可乐公司的研究发现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了显著正的累计异常收益率, 而主并公司股东能否获得正的累计异常收益率仍然不确定。

二、公司治理与并购绩效的关系研究

1. 股权结构与并购绩效关系研究。

国外学者对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通过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来检验股权结构这一公司治理的作用, 二是从股权结构与公司决策行为关系研究的角度出发, 研究分析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Hleifer和Vishny (1986) 研究发现, 中小股东的监督成本低于其可以获得的投资报酬。Bagnoli和Lipman (1958) 认为, 当股权集中时, 大股东的决策作用直接影响着并购是否成功。Ferguson (1994) 对股权集中度较高的目标公司进行了研究, 其获得超额收益率的能力反应了并购过程中的谈判能力同时, 目标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获得的超额收益成反比。国内学者对股权结构的研究主要分为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两类。对股权结构与并购绩效关系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王志诚、张翼 (2004) 认为并购具有壕沟效应, 当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性质由国家股变为法人股, 其累计异常报酬率高于其他股权性质的变更。李善民 (2008) 也得到了相似的研究结论, 当国有股转让给民营企业后上市公司绩效变好, 但是盈利能力的加强主要来自于成本的降低和职工数量的削减。

2. 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

对于董事会规模与并购绩效之间的关系, 西方学者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Dalton等 (1999) 认为, 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的绩效呈正相关的关系, 董事会的规模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更加专业化及更为丰富的管理经验, 这样更加有助于对经理层的监管, 从提高公司的绩效;而Yermack (1996) 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他选取了1984—1991年间美国的452家公司为样本对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进行了研究, 结果显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的凹形曲线关系。国内学者对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如孙永祥、章融 (2000) 、朱杏珍 (2002) 等的观点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二是吕长江、王斌 (2004) 的观点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三是胡铭 (2002) 等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正向或者负向相关关系。总之, 国内外学者对这一研究的结果并不统一。

3. 管理层激励与并购绩效关系研究。

国外学者如Hartzell等 (2004) 对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CEO的薪酬问题进行研究发现, 当目标公司的CEO从并购实践中获得好处较多时, 目标公司股东获得的CAR通常较少。而国内学者关于高管激励与并购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 主要的研究成果有:李善民、朱滔 (2005) 运用长期事件研究法对中国1672起并购事件进行了研究, 结果显示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对主并公司的长期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李燕萍、孙红、张银 (2008) 研究发现, 管理层的年薪报酬对公司绩效的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管理层持股的报酬对公司绩效呈不太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总结

通过对上述国内外并购绩效评价及公司治理与并购绩效之间关系的文献的梳理和研究发现: (1) 国内外对于并购绩效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 其主要原因是学者在研究时采用的研究方法、选取样本标准、研究变量不一致。且并购在不同的地区、不同年代, 并购也呈现不同的特征; (2) 现有的国内外对并购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 主要是从并购自身出发对并购前后公司的绩效进行比较, 却很少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角度出发对并购绩效的影响进行研究; (3) 国内对并购绩效的研究选取的样本大多数集中在2007年金融危机之前, 而在经历金融危机之后, 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并购动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而学者对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事件的研究还较少且研究方法与结论也不统一。因此, 对金融危机后的上市公司并购绩效变化及公司治理进行研究, 对上市公司提高并购绩效、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具有现实积极的借鉴意义。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 西方学者关于并购绩效方面的学术研究成果非常丰富,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运用国外研究方法, 开展了中国企业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然而并购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方式, 其公司治理内部治理机制对其绩效有怎样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却还没有得出统一的研究方法及结论。梳理了相关的重要文献, 在此基础上总结和评述了并购绩效评价方法和研究结果、并购绩效的影响因素及公司治理对并购绩效影响的关系。

关键词:并购,并购绩效,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1]冯根福, 吴林江.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短期绩效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 2001, (1) .

[2]李善民, 周小春.公司特征、行业特征和并购战略类型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 2007, (3) .

[3]李燕萍, 孙红, 张银.高管报酬激励、战略并购重组与公司绩效———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J].管理世界, 2008, (12) :177-179.

[4]余力, 刘英.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短期绩效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 2004, (7) .

[5]张新.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J].经济研究, 2003, (6) .

[6]Bruner Robert F.Does M&A Pay?A Survey of Evidence for the Decision-Maker.Journal of Applied Finance, 2002, (1) :48-68.

[7]Jensen, M.C.and R.S, Ruback.The Mardet for Corporate Control:The Scientific Evidenc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3, (11) :5-50.

7.关于企业并购的文献综述 篇七

刘炎鸽,刘珍洁,林雪花,秋国源

绪论

摘要:随着21世纪新型教育法的出现,出现新课程研究,旨在丰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参与性和课堂提问的积极性。本文通过对英语课堂提问策略的研究,学生的学习方法,对老师的态度,旨在解决英语课堂出现的问题,从而改善教育,加强提问。在梳理上述研究成果的同时,从理论上把零散的研究成果系统化,从实践上拓宽研究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英语课堂、学生积极性、鼓励刺激

引言:在研究英语课堂教学中发现, 有时在教师提问之后, 原本期待学生能够积极响应的课堂却出现尴尬的沉默, 或者发言者寥寥, 根本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课堂教学中, 如何能够做到一问百应, 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 已成为众多英语教师关注的话题。我们认为, 教师在设计课堂提问时应该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教学实践证明, 教师只有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教学内容, 优化课堂的提问方式, 讲究课堂提问艺术, 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通过中国知网文献查阅,结合过期报刊杂志,研究现当代学生的学习方式,我们发现通过改善英语课堂提问策略,可以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从而达到丰富课堂的目的。

随着素质教育教学的推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已经成为素质教育中最具活力的话题。为适应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力,把学生从枯燥的教学中解放出来,就有必要建立一种适合学生主动发展的教学方法。

一、课堂教学提问的过程

一个完整的课堂提问过程, 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置境阶段。教师用指令性语言设置问题情景, 由讲解转入提问, 使学生在心理上对问题有所准备。

第二阶段, 置疑阶段。教师用准确、清晰、简明的语言提出问题后, 给学生留有思考时间, 然后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 结合教学经验再要求学生回答。

第三阶段, 诱发阶段。如果学生对所提问题一时回答不出来, 教师要以适当的方法鼓励、启发、诱导学生进行思索, 找出比较满意的答案。

第四阶段, 评核阶段。教师应以不同的方式评价学生的答案。包括: 检查学生的答案, 估测其他学生是否听懂答案;重复学生回答的要点, 对学生所答内容加以评论;依据学生的答案联系其它相关材料, 引导学生回答相关的其他问题或追问其中某一要点, 即进行延伸和追

问;更正学生的回答, 就学生的答案提出新见解、补充新信息;以不同的词句, 强调学生的观点和例证。

二、课堂教学提问的作用

1. 能把学生带入“问题情境”, 使他们的注意力迅速集中到特定的事物、现象、定理或专题上。

2. 通过提问引导学生去追忆、联想, 并进行创造性思维, 从而获得新知识。

3. 通过引导学生对问题的思索、回答, 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4. 提问可以使教师及时得到反馈信息, 不断调整教学程序, 为学生提供参与机会, 激励他们提出问题, 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

三、课堂教学提问的设计艺术

第一, 提问设计要适时、适量、适度。教师应当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堂教学内容, 适时地提出符合学生智能水平、难易适度的问题, 提问设计要力求少而精, 问题能切入教学重点、难点, 教师要尽量避免平庸、繁琐的“满堂问”。

第二, 提问设计要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内部动机, 引导学生去积极探求真理, 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发表创新见解,放手让学生直接参与问题的设计。如: 以学习《展望未来》第3 册第3 单元Borders 为例,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 笔者把全班分成4 个小组, 分别负责文章四个段落的精读和学习, 然后就其对本段落的理解向其他同学提问。让学生自己参与提问, 充分体现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这种方式, 课堂的气氛非常热烈, 学生把平时看起来深奥难懂的一篇阅读课上得津津有味。

第三, 提问题要紧扣教材内容, 将问题集中在教材内容的关键点上, 以利于突出重点和难点。同时, 教师还可以组织一连串问题, 构成一个指向明确、思路清晰、具有内在逻辑的“问题链”。这种“问题链”具有较大的信息容量, 可以很好地体现教师的教学思路, 打通学生的学习思路。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复习课, 比如让学生根据一些问题提示来复述文章。

第四, 问题要有启发性。教师要多设计一些能体现教学内容的内在矛盾及其变化与发展规律的思考题, 为学生提供思考机会,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教师在设计问题时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要创设问题情境;二是要揭示矛盾, 引起思索;三是要适当设计一些多思维指向、多思维途径、多思维结果的问题, 以强化训练学生的思维, 培养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第五, 提问要与恰当的鼓励性评价相结合, 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问应能给学生安全感, 让学生相信即使自己的回答不太恰当, 也不会受到教师的羞辱与嘲笑。相反, 会得到教师的尊重。学生都希望自己的回答是正确的, 绝大部分学生希望教师能对自己的回答给予明确的评价。获得成就感是每位学习者的心理需求, 合理的赞扬可使学生产生成功的喜悦, 增加学生的学习动机, 从而使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课堂问答活动。而指责则只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扼杀他们的学习动机。事实表明, 经常挨批评的学生的成绩远远低于其他学生。对于不能正确回答问题的学生,教师应尽可能地给予鼓励, 引导他们作出正确回答。

第六, 设计的问题要具有趣味性、预见性和灵活性。教师的提问设计要富有情趣和吸引力, 使学生在思索答案时觉得有趣;教师要着眼于课文巧妙的艺术构思来设计提问, 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教师进行问题设计时要能事先想到学生可能回答的内容, 要能敏锐地捕捉并及时纠正学生在答复时可能出现的错误以及思想方法上的缺陷。此外, 教师的提问设计要灵活运用讲、练、读、议等多种环节, 使之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四、提问的时机把握

1. 课前提问。在上课之前, 教师要设法让学生作好准备并提出一些预测性的问题, 利用各种媒体或手段去获取相关知识的例子。

2. 课堂提问。在课堂上, 教师宜将课文内容与学生的实际学习、生活融合在一起, 设计出学生感兴趣并且能引起学生共鸣的问题。只有这样, 教师的提问才不至于枯燥、单调, 才能使学生言之有物, 营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教学气氛。

如: 在《展望未来》第3 册第一单元教学时, 笔者让学生以如下的话题为主题讨论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 If possible,of the famous people, such as Bill Gates, Michael Jordon,President Hu Jintao, whose pattern of life do you wish tohave?

3. 对课文的提问。教师可以根据教材内容, 遵循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的原则。问题设计要体现出知识的严密性、条理性, 给学生以清晰的层次感, 引导学生加强对课文的理解。以《展望未来》第3 册第5 单元的教学为例, 教师可以参考如下的设计: 先以“Where do you often go to buyhousehold things?”来导入课文, 在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生活回答这些问题之后, 教师针对课文提问: “Why are somesupermarkets more successful than others?”让学生速读一遍课文并作出回答之后, 教师再问: “What are the secrets ofsupermarket success mentioned in this article?”然后, 让学生精读课文并用自己的话来回答。

4. 教师应将提问与控制课堂纪律有效地结合起来。对于课堂上的一些违纪现象, 教师要在不伤害违纪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下, 适时地通过提问, 起到既提醒了违纪同学, 又维护课堂纪律的作用。如有学生课堂上睡觉, 教师可先问其他学生: “Is he sleeping?”同时将该生轻轻摇醒,示意被问学生答: “No, he isn’t .”然后问该生: “What’swrong with you?”该生可能会回答: “I am not feeling well.”教师再对全班讲: “What’s wrong with him?”学生们齐答:“He is not feeling well.”在此情景下, 教学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 课后提问。这种情况通常以师生见面时互相寒暄的方式来完成, 它不但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 增强教师的亲和力, 还可以使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如,教师可以经常使用口头表达语(如: “What’sthe weather liketoday?”“Did you have a good rest last night?”等)。

总之, 在课堂教学中如何灵活运用各种提问策略, 设计出高质量的课堂提问, 是每个英语教师都应在实际教学中注意和解决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 讲究课堂提问技巧, 因人而异地设计课堂提问。同时, 教师在准备课堂教学提问设计时, 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 按照教学规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提问艺术,做到既备教材、教法, 又要备学生, 提出集趣味性、针对性、启发性于一体的问题。只有这样, 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堂提问的作用。根据本校学生生源实际,设计具有科学性的、创造性的课堂提问,营造轻松和谐地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思维火花,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实现英语课堂提问策略的改革。

参考文献:

1.《英语新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刘培芳. 英语课堂提问与答问策略[J]. 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 2004,(1).

3.王笃勤. 英语教学策略论[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2.

8.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研究的文献综述 篇八

文 献 综 述

题目

劳动争议仲裁研究的文献综述

专业

劳动关系

班级 102 作者

完成日期 2013-5-1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职称

劳动争议仲裁研究的文献综述

燕艳(2011)说,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资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频繁发生。仲裁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基本形式。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自 80 年代恢复以来,已经走过 20 多年的历史。“仲裁前置,一裁二审”的劳动争议解决模式在立法之初,为解决我国的劳动争议发挥过重大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传统模式逐渐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面世将仲裁制度向前推进一大步,但这部新法并非完美无缺,需要继续审视劳动争议仲裁的缺失。[1]本文就研究养老保险对就业影响的相关文献进行简单的梳理和综述。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相关概念

1.劳动争议的定义

郑尚元说,劳动争议(labordispute)一词被长久使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使用‘争议’一词,诉讼程序进行时,经常使用的是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川“劳动争议”一词的使用有其深刻的内涵,已故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曾就劳动争议作出过精确描述:“劳动争议,广义谓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佣人与受雇人间所发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佣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佣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佣人或雇佣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然本章所称劳动争议,乃指狭义之劳动争议而言。即仅以各个之雇佣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及雇佣人或雇佣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之争议为限。如因争议当事人而为区别,前者可成为个人争议,后者称为团体争议。如因争议对象之不同,又可分为权利上之争议与事实上之争议。”[2]

刘冬京,刘雪斌说,众所周知,劳动争议诉讼有别于其他性质的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应有其特殊的程序机制。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完善了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但是,一直以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即“三方”原则却迟迟未能在诉讼机制中确立,导致在诉讼中难以公正、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

[3] 2

罗水心说,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4] 2.劳动仲裁的定义

劳动争议仲裁,从字面上理解可以分为劳动争议和仲裁两个部分。仲裁,一般是就当事人有权自由处分的权益争执,利用仲裁员的中立立场,以求得经济快捷和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劳动争议中符合上述仲裁对象特征的部分争议,引入仲裁的方式作为其处理机制。[5]

罗水心说,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迄今为止并无法定的概念,从现有理论著述来看,劳动争议仲裁概念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的一种,是指法律授权的专门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事项居中调解并作出判断和裁决的法律活动;第三种观点也是最为流行的观点是: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方,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4]

(二)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概况 1.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现状

赵丽说,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劳动关系上的利益分歧较小,关系也相对简单,大部分争议可以经调解或仲裁解决。随着现阶段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就业形式和渠道的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大幅度上升。截止2004年年底已突破25万件,这些案件大部分都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加以解决,使得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堪重负;二是现有劳动争议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低,而且流动性较大,难以保证仲裁员队伍的稳定;三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较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从仲裁到诉讼,在正常情况下,也要一年时间,这不仅增加了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累诉,而且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6]

耿玉娟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争议愈发复杂化,这种先裁后审的程序越来越不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其缺陷和弊端进一步凸显出来。[7]

2.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不足

(1)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行政色彩过于浓厚

王蕾,杨菁说,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5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6第23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性程序,而仲裁是其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但是该委员会的建制和人员结构都带有非常浓厚的行政色彩,基本上就像是一个行政机关,而不具备仲裁所需要的独立性,这一局面严重制约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

吕茜茜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庭的产生方式带有很强的行政干预性,这也是由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行政性特征决定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庭的产生方式,根据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6第21条的规定,合议庭的首席仲裁员和简易庭的独任仲裁员采取的是由仲裁机构指定的方式产生,合议庭的另外两名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各选一名产生“5调解仲裁法6对此没有进一步的规定,但是却指出要设仲裁员名册,对于设立仲裁员名册是为了方便当事人选择还是为了仲裁机构指定之用,5调解仲裁法6没有给予明确的说明”立法基于何种考虑是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笔者认为立法是基于前者的考虑“[9]。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仲裁偏向行政化。劳动行政部门是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主持和参与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保证国家在对劳动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及时形成政策,保障运用行政手段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劳动关系涉及社会就业及经济发展等重大社会利益,国家干预还能督促劳资双方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选择一定的妥协和让步,以免给社会造成更多危害。劳动争议双方地位不平等,弱势一方永远是劳动者。仲裁前置可以强制用人单位参与到仲裁中来,避免用人单位逃避仲裁,发挥仲裁的保护作用。[1][8]

何萌说,劳动争议仲裁法第 27 对仲裁时效延长至一年。《劳动法》第 82(2)仲裁时效性欠缺

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5 条解释为“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法》将仲裁申请的期限限定为60 日,其立法初衷是为了尽快解决劳动争议,但实践中,一些劳动者往往因 4

为时效期间较短而丧失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针对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该法将仲裁时效由“60 日”延长到“一年”,并根据现实情况,作出了中断、中止、特殊情形不受限制等特别规定。第 27 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0]

郑尚元说,所谓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之六个月缩短为《劳动法》规定之60日,可谓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之“时效”,“时效”之短令人诧异。这么短的“时效”引起了部分人关于该期间的“除斥期间”之遐想。将之视为诉讼时效,首先,它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时效,名不符实;其二,期间之短又无法与“时效”相比照。何不一误再误?总之,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当事人之申请期间决不能称为“时效”。即便是申请期间亦应理性,而不能随意设置这样的期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法》制定时皆有这样的精神,由当事人在较短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能够及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是劳动者的权益,毕竟劳动者权益受侵害之后,渴求尽快使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样的立法初衷在实践中逐渐演变为当事人行使权利的羁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丁海湖法官指出,过短的诉讼时效(仲裁申请期间)成为劳动者讨薪的“死穴”,à即该期间时限太短限制了劳动者行使其权利。一位来自工会部门的同志讲:“职工不服„„而上述领导及有关部门通常总是答复‘研究研究’或‘考虑考虑’,一般不可能出具书面意见。一旦‘研究’或考虑的结果使职工不服,此时职工再去申请仲裁时早已超过了60日。”á无论如何,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所设置的“仲裁时效” 客观上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权期限。如此情形下,上文所分析的时效设置之理性时,必然要考量当事人和法院两方面因素。劳动仲裁设置请求权期限,必须考量当事人的请求权及劳动仲裁机构对这项权利的限制之间的辩证关系,完全为了及时处理纠纷,根本不顾及当事人的请求权,设置明显短促的“劳动仲裁时效”,只能有一种结果,相当多的当事人因耽误该“时效”而丧失了仲裁裁决的请求权,并因劳动仲裁程序的前置继而丧失了诉讼请求权。这样的制度设计并没有起到真正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作用,尤其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其程序之负价值十分明显[11]。(3)“仲裁前置程序”的不合理性

耿玉娟说,它妨碍了劳动争议当事人行使解决劳动争议权利的自由,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

陈丽君说,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剥夺了当事人的选择自由,为劳动者诉诸法院设置了障碍。从仲裁与诉讼关系上讲二者并不具有必然联系,甚至从某种角度看二者是相互排斥的。一般的仲裁遵循自愿原则,且实行一裁终局制,同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纠纷是相互独立的,即当事人只能择一而行,若选择了仲裁则不能再提起诉讼,若选择了诉讼则不能再申请仲裁。而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设置却是并用两种程序,且体现不出当事人选择仲裁的自愿原则,而将仲裁规定为诉讼的必要条件。在此,劳动争议仲裁的必须前置表明了其强制性,使其与一般的仲裁相区别,劳动争议仲裁不是普通的仲裁,缺少仲裁的自由选择性,包括适用法律的自由选择。劳动争议仲裁阻断了劳动争议当事人直接诉诸法院的路,是横在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障碍。[12]

二、域外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一)美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比较

张需聪说,美国的仲裁制度虽已取得联邦最高法院所承认的法律效力,同时也为国家主管劳资关系的行政部门所认同,并且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它本身还是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②:第一个问题即为时间的拖延问题。依据美国总工会(AFLCIO)的报告,1976 年的仲裁案件,从申诉案的提出到结案,平均时间为 223 天,而且直到目前,这种现象并没有得以根本的改善,事实上,这只是一般企业的个案而已,对于钢铁业、铁路运输业、联邦政府以及其它一些特别的状况,仲裁案的平均时间为一年左右,最长者甚至高达 1,426 天。有句谚语叫做“迟来的正义就是拒绝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时间对于被惩罚的个人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他不得不等待最后的判决以决定其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对于企业而言,一件申诉案往往牵涉许多受雇人员,假若长时间的拖延,最后发现证据不利于雇主,资方将负担更为沉重的赔偿责任。第二个问题即为仲裁费用的负担问题。特别是对工会而言,因为仲裁成本通常由资方与工会平均分担,资方可以将此种费用纳入生产成本,而转嫁到产品的价格上,工会则需由全体会员负担,因此,对于本来就财务状况较差的工会,往往不愿意采用仲裁方式解决问题。依据美国 FMCS 的统计,1973 年的仲裁案为 4255 件,1981 年为 8126 件,1985年为 5380 件,1988 年则为 5939 件,从 1981 年的高峰来看,似乎与经济的不景气有直接关系,即在经济不景气时,申诉与仲裁案件可能会大幅度增加。单就 1988年的仲裁案件来说,涉及员工被解雇与惩罚的就达 2654 件,几乎为总数的一半,其次为工资

支付有关的案件 680 件,再次则为工作指派的案件 307 件,这些统计数据也表明了仲裁案件大多与个别劳工的经济条件有关。就一般所关心的胜诉率而言,依据迪特斯与戴斯奇(D.A.Dilto and C.R.Deitsch)的研究,劳资的胜负颇为平均,一般而言,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其胜诉率约为 43%①。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虽然仲裁制度存有一些问题,但其在美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劳动争议的及时有效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颇受劳资双方的重视。目前,美国的大多数团体协议或劳动合同,均会附加约定仲裁条款,甚至明文规定仲裁员不能引用协议以外的准则来解释条文。[5]

(二)韩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比较

任虎说,中韩两国近两年皆大力修改和完善劳动相关法律制度,旨在缓解国内日益严峻的劳资矛盾,但结果却截然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虽为事后补救措施,但对规范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国家之间立法及司法动态变化,相互取长补短,从而推动本国立法及司法制度的改革。通过中韩两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比较研究,发现两国在仲裁裁决的对象、仲裁程序以及效力的确定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差别,而真正的根源在于不同的劳动体制。

[13]

(三)德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王菎蕗说,德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与许多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在德国是由专门的司法机构)劳动法院解决劳动纠纷”德国劳动法院历史悠久,1926年德国建立了劳动法院,同时受理个人和集体劳动争议“1953年5劳动法院法6诞生,该法既是劳动法院组织法,又是一个审理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法”组织上依然保持了1946年盟军管制委员会颁布的第21号法案的分离措施,即劳动法院是受劳动行政当局监督的独立法院“根据该法规定,劳动法院分为三级:基层法院、州劳动法院和联邦劳动法院”。德国把社会保障争议、社会保险、疾病保障、劳动失业保险、事故保险、公民老年保障以及继续支付报酬发生的争议纠纷划为公法性质的纠纷,国家专门设立社会法院,颁布了5社会法院法6;把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的解除、开除、除名、辞退、辞职、工资、经济补偿、劳动安全保护等争议归属于劳资双方的民事争议,划为私法纠纷范围,认为双方可以协商让与,可以主张或放弃某些权利,并为此成立劳动法院“社会保障纠纷由社会法院专门审理,劳资纠纷由劳动法院审理”[14]。

三、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对策

吕茜茜说,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9] 1.时效制度:

(1)修正特殊的仲裁时效规定

(2)正确理解持续性侵权的仲裁时效起算问题

(3)明确仲裁机构不应进行仲裁时效规定的释明及主动援引(4)统一“申请仲裁”的认定 2.仲裁庭仲裁员制度:

(1)完善实行仲裁员名册制度的规定(2)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3.一裁终局制度:

(1)界定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做好终局裁决与诉讼的合理衔接(3)保证一裁终局制度的有效性

范战江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有以下建议:[15]

1.创造条件,增强社会预防劳动争议的功能。各级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各有关方面,应当创造条件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劳动律师事务所,为广大劳动者和经营者提供劳动法律帮助,普及劳动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增强社会预防劳动争议的功能,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这是对劳动争议重在源头抓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

2.重视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组织建设。当前,由于劳动争议数量大幅度连年上升,劳动争议处理部门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点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适当的时机应当为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增加编制和人员,特别应充实和加强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时,要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发展乡镇一级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

3.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由于当前大环境不可能为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完全解决人员、编制问题,所以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应当面对现实,在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素质,改进力、案方式,挖掘现存潜力上多下功夫。比如:加快建立调解员、仲裁员的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处理劳动争议的机制;继续健全仲裁庭一制度等等。从而达到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的目的。

4.加快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调解制度。在推动有工会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没有工会的企业建立相应的协调组织的同时,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还应在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逐步建立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有条件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建立劳动行政调解制度,使这些调解制度从处理方式的选择程序,到申诉时效、处理时效、以及调解制度与仲裁制度的衔接方式等方面, 8

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为形成多渠道、分类别、重调解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而努力。

5.从国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司法性的新路子。由于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行政色彩比较浓,处理结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所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增强其司法性的新路子。比如:试行“裁审分轨,两裁终局”的体制;支持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法庭的试点等,为解决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执行难的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

除上述具体对策外,我们还应加强对劳动争议的理论研究,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其制度的长远规划,不断调整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发挥应有的得力作用。

方勇针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 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16]

1.尽快拓宽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目前职工下岗分流引发的劳动争议, 游离在现行法律规定之外的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以及部分事实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等至今未进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为受案范围, 导致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平等的保护。建议今后的劳动立法应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把除国家公务员以外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这也是目前国际劳动立法的一大趋势。我国的司法实践已经把事实劳动关系纳入了法律的调整和保护范围之内, 其中有部门规章, 又有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 都是对事实劳动关系实施保护的具体依据。但目前没有明确法律的规定, 最终往往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不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将所有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纳入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

2.尽快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法律。

(1)改进仲裁前置的硬性规定。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弊端完善相关立法, 笔者认为可以变革仲裁前置原则为仲裁自愿原则。

(2)适当延长仲裁时效。现在不同立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有很多出入, 但由于《劳动法》作为法律效力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 实践中一般按照 60 日来计算时效,期间过短影响了相当一部分劳动者诉权的行使。

(3)劳动争议仲裁与人事争议仲裁调整范围的冲突也属于立法层面的问题, 需要由有关法律来解决, 以促进两种仲裁工作的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条重要途径。经过二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并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所有的制度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在实践中依然会出现很 9

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总结归纳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不足与完善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个人创新论点,以期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9.关于绿色金融的文献综述 篇九

一、绿色金融的相关概念

1. 发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所谓“绿色发展”是指,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的制约下,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王玲玲等,2012)。当前,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Carvalho等,2011),2008年雷曼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后,陷入经济萧条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种刺激经济复苏的计划,力图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同时绿色发展也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张梅,2013;朱留财和杜譞,2011)。

绿色金融是绿色发展的重要推手,黄建欢等(2014)分析了金融对区域绿色发展形成影响的四个机理(资本支持、资源配置、企业监督、绿色金融),在此基础上指出,企业监督效应和资本配置效应的作用是较为显著的,前者对区域绿色发展的积极影响相对最大。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绿色金融有助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Wara,2007)。绿色金融是解决能源环境制约的关键条件之一,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有效合理的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何建奎等,2006)。另一方面,从微观角度来看,发展绿色金融是金融业本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Jeucken,2001)。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提高投融资活动中绿色金融所占比例,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声誉以及有效推进风险管理(Chami等,2002)。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来看,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不仅可以从金融层面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还有利于银行自身经营战略的转型,并以此提升银行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国际竞争力(陈游,2009)。

2. 绿色金融的概念及其内涵。

绿色金融也被称为环境金融、可持续性金融或碳金融。西方国家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开展得较早。Salazar(1998)指出,绿色金融是连接环境和金融这两大产业的桥梁,绿色金融旨在依靠金融创新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Cowan(1999)认为绿色金融是横跨绿色经济发展理论和金融学理论的交叉学科。Labatt和White(2002)指出,绿色金融是有效融合了金融创新与环境保护的产物,有助于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管理环境风险。Scholtens(2006)则重点分析了金融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传导机制,指出绿色金融可以通过金融工具的最优组合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与方式等层面上,采取措施扶持绿色产业发展,以此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高建良,1998;和秀星,1998)。

Marcel(2001)提出了绿色金融四大阶段理论。该理论把银行业对绿色金融的态度分为抵制(Defensive)、规避(Preventive)、积极(Offensive)和可持续(Sustainable)四个阶段。当前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多数已处于积极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围绕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活动十分活跃,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以外,还有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交易与碳金融及各类衍生产品等多种产品与服务。

二、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瓶颈与国外经验

1. 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瓶颈。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目前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很难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预测结果,中国绿色产业的年均投资需求在2万亿元以上,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其中的10%至15%,融资缺口达1.7万亿元以上。2014年6月发布的《中国低碳金融发展2014年度报告》显示,国内绝大多数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低于2%;我国绿色金融实践主体仍然是商业银行,融资形式以间接融资为主,证券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更弱。马中(2016)根据我国绿色发展和相关规划设立的目标,按照低、中、高三种方案,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即我国在2014—2020年绿色金融资金需求总量分别为12.2万亿元、19.5万亿元和21.6万亿元。从供给侧来看,现有绿色金融体系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绿色投资资金需求。

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在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方面,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因此,在操作层面上,相关部门和机构会遇到实施障碍。其次,在构建制度框架方面,绿色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仍有一定缺陷,国家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利益关系存在偏差,与监管有关的法律和制度需要得到进一步充实,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外部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再次,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部门本身需要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安排,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此外,人才、中介机构的配套相对缺乏也制约着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王红珠,2013;张藏领和王小江,2015;叶秀,2016;刘传岩,2012)。

2. 关于发达国家发展绿色金融的经验。

发达国家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金融,通过各种手段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李致远和许正松,2016)。张云(2016)重点分析了发达国家构建绿色金融相关法律体系的经验,指出环保立法是保障绿色金融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此明确环境责任,明细相关利益人的责任范围,同时,发达国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绿色金融实施标准。此外,发达国家政府注重制定各种扶持绿色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有利的外部激励环境。例如通过利用贴息,优惠利率等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等。多数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国家对绿色信贷项目予以贴息贷款,具有显著的杠杆效应。

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视为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非常重视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与供给。综合分析各类资料,可以将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产品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如澳大利亚BENDIGO银行的家居绿色节能贷款,美国WELLS FAR GO银行的绿色商业建筑贷款,加拿大温哥华银行的清洁空气汽车贷款等。二是针对环保技术的绿色金融产品。如德意志银行推出的环保技术租赁、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为温室气体排放公司提供的IPO服务等。三是保险公司的绿色保险。如通用汽车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与混合燃料汽车和节能型汽车相关的具有优惠性的保险产品、瑞士银行的汽车零件回收保险、加利福尼亚州基金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建筑保险等。

马秋君和刘璇(2013)重点分析了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经验,指出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有如下三点启示。第一,商业银行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第二,商业银行应尽快完善可量化的评估指标,强化绿色信贷业务的准入机制。第三,商业银行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绿色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完善信贷流程。

三、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建议

1. 如何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

在绿色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存在较强的潜在风险和非传统性特征,在此环境下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金融缺乏足够的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动力,此时政府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可以打破以利益为支点的弱式平衡。如果绿色金融是由政府主导发展的,此时的宏观实施主体分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二者之间的绿色投资博弈就是绿色金融的实施过程(胡春生,2013)。周道许和宋科(2014)认为,绿色金融产品具有典型的准公共特征,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需要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政府推进绿色金融发展,首先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有效边界,在此基础上在以下七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的范本和模式,同时加大对地方政府政绩评估中环境因素和绿色发展的权重。第二,改善制度供给,通过财政性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加以引导。第三,针对绿色金融特有的风险,强化监管约束;在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第四,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包括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数据服务公司等)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第五,培养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诸多方面的领军人才。第六,各级政府要紧抓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张承惠,2015)。

2. 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

在实施投资的过程中要注重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绿色金融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王军华,2000)。发展绿色金融,要通过资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要素流动和再配置的通道,使生产要素从无效需求流向有效需求领域,从低端领域流向中高端领域,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金融性资金稳定、持续地进入绿色发展领域(马中等,2016)。推行绿色金融最需要的是观念的转变、科学的部署和长期的坚持;要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纳入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规划。总结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得出如下对策建议(李卢霞和黄旭,2011;张建军和段润润,2013;林欣月,2016):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第一,强化制度供给。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效性,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第二,要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针对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要通过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信用担保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贷款额度,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第三,实现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相关准入标准。在市场扩容的同时,应统筹规划,避免恶性竞争的不合理发展。二是完善市场体系。第一,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完善有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债券、股权、基金、保险市场建设,加快建立高效的绿色低碳交易市场,满足多元多层次的投融资需求,提高市场整体竞争力;第二,扩大市场主体。应鼓励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企业等非银行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市场的建设,逐步扩宽绿色金融发展领域,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第三,建立专业化绿色金融机构。依靠专业化绿色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绿色金融不断深化发展。三是加强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第一,鼓励发行绿色基金。国家可以通过划拨财政收入将资金用于建设环保型基金,让环保企业可以更大程度获取资金支持;第二,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动绿色金融衍生品发展。比如基于碳排放权的衍生产品,除了传统的碳期权、碳证券之外,还可以设计新型衍生品像碳排放权降幅保证或结构性证券等;第三是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明确培养人才的判定标准,在重视从国外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的同时,联合环保部门、教育机构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团队整合,打造熟悉国际环保标准和绿色金融政策的人才队伍;第四,加强交流与合作。我国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借鉴成功的实践经验,使我国绿色金融更好地成长。

四、未来研究展望

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学者对绿色金融的研究普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起步较晚,研究成果较少;二是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定性研究多,具有数据支撑的定量研究少;三是从现有文献使用的数据来看,大多局限于已公开披露的数据,对通过实地调研获取最新数据不够重视。今后有必要围绕以下三点,深入开展研究。

一是如何建立绿色金融监管制度体系。绿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是绿色金融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如何构建适合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监管机构,使其履行绿色金融监管职能,以确保我国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是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二是政府如何引导绿色金融创新。价格信号、数量信号和绿色评级信号共同作用下的绿色激励理论表明建立政府引领下的绿色金融创新机制是必要的。今后应结合金融市场融资配给的特点,从市场均衡分析的全新视角,提出政府引导市场的绿色金融创新的有效激励理论。三是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具有权威性和一致性的评价标准。今后应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和服务范围、突出指标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得性,以及突出国际可比性等原则,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摘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是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下,落实“五大任务”和确保“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以及培育“新兴战略产业”的关键;也是从金融层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文章旨在通过对国内外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其核心观点,为我国打造绿色金融体系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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