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学习报告

2024-10-03

三重一大学习报告(精选10篇)

1.三重一大学习报告 篇一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房管局按照照县委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根据县委办《印发关于各级党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1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建立健全了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

房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房管局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对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活动。

按照弋办发【2009】18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我局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局目前有三个党总支支部,有中共正式党员44名,预备党员1名。在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房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总支及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局机关干部建设建设和谐弋阳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2.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二

一、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枝纪发[]16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团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了《枝江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团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团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会、上报省市重大项目等,均经过局党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景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景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景研究,并坚持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四、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廉政建设职责制,局长为第一职责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职责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认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干部实行廉政谈话。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资料熟悉率到达100%,机关干部对文件资料知晓率到达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构成优良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3.2016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三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一)建立健全了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大力加强局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对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活动。

我局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我局工作扎实有序。(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在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移民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4.2015乡镇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四

查报告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加大反腐制度的落实力度,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了人口计生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机关组织开展了 “三重一大”事项自查工作: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纪委(xx)7号文件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xx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坚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苏木镇、居委会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制度。在苏木镇经费划拨上均根据各苏木镇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四)坚持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书记、局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机关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今年新提拔的旗人口计生服务站副站长,在任前进行谈话,促使她在走上新的岗位后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人口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今年,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大力打造执行力,强化对重点工作的动态跟踪督查,积极推行绩效考评,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住“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细则、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坚持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专责,科室长负直接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基提质,加强队伍建设。以强化教育为抓手,积极开展“双创双争一评议”活动,就紧紧围绕“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的主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整改措施。

(三)深化认识,营造效能氛围。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落实“阳光计生”的长效机制,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力争在新一年里,效能建设要再上一个新台阶;“双创双争一评议”活动要有新亮点;团队建设要有新形象,在推进我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实现“有为、有位、有效、有威”。

5.学校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学校纪委的要求,学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学院领导班子落实

三重一大

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

三重一大

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

三重一大

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

三重一大

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我院涉及

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

学院的发展规划、xx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有关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

6.三重一大学习报告 篇六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

根据青能源纪字(2018)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确保“三重一大”各项制度决策落实,销售公司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八大以来,销售公司积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完善销售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销售公司在决策时严格执行制度和“三重一大”的各项要求,决策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民主集中,透明公开,议事决策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三)2016年以来销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重大决策都经集体讨论决定。2016年度以来任免科级管理人员6人,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均通过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大额资金通过OA分管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各项决策都是在考虑市场情况、销售公司实际、集团公司的大局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决策。

(五)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均有相关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六)销售公司投标工作均是在集体决策情况下实行的同时有关的集体决策均有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

销售公司各项决策都是建立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自查中未发现不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民光销售公司

7.三重一大学习报告 篇七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科教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直属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定的采购;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员工招聘、提拔、奖惩;对重要机构的入驻、支持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管委会财务预算、决算、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6期)的精神进行,由财务处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事业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的制定由财务处根据各事业单位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预算收入制订本年度考核目标,然后与其负责人协商,确定目标,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执行金凤凰政策时,由入驻机构将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和科教城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金凤凰人才政策评审会,通过后,对名单进行公示(7天),再进行经费发放。对工程上重大方案的决策。涉及园区公共绿化、新建工程、大楼装修等方案的设计,均在管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并邀请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并临时成立评标小组,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超过半数为原则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中标方案。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党群处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工委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委共考察、提拔了5位中层正职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去年我委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2批共21名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检察的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工委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去年,市级机关20名中层干部到科教城挂职,对于他们的岗位安排,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工程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工程处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市发改委(或区发改委)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三是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均由管委会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按程序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每项工程招投标,均经过领导小组确认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计,审核招标资格,集体讨论决定中标单位。,共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40多次,对30多项工程进行了招标,节省经费达400多万元。四是引进重要研发机构时,对启动经费、设备采购和房屋租金上的支持,由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提议,经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兑现政策时,由机构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最后由管委会发文并执行。

8.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直属子公司。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

第二章 “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以及涉及公司发展和稳定、关系到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发展和稳定的的重大问题决策: 1.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点工作、重大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2.公司经营方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确定,财务预、决算的制定和调整,以及重大经营策略的制定和变更;

3.企业重大改革、资产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重要决策;

4.企业对外投资方案,股权收购、转让等资本运作决策;

5.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6.重要经济合同审批;

7.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者持股方案;

8.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对机构、人员较大规模的调整事项;

9.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奖励、住房、公务用车、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全局性的、对公司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 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推荐、调整和任免,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子公司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

(二)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

(三)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四)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

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二)公司对外投资、转让,重要固定资产添置、出售及变更;

(三)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四)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所有对外借款、担保;

(三)大额资金的一次性申请、使用超过 万元(含 万元);

(四)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三重一大”的议事原则

第八条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主要原则有:

(一)依法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坚持责任、权力和义务相统一,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依权限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集体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避免个人决策。

(四)民主决策的原则。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 事项,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决策。

(五)科学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要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

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形式主要有: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第四章 “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议事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由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对需要讨论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数据和政策依据。

涉及到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改革举措、整体规划等方面的事项要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可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论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通知。会议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工委相关领导及其他参与决策的所有人员,会议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以便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三)会议人数。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

(四)议题讨论。研究讨论重要议题时,要由议题提出人员或相关人员认真全面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认真听取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对于少数人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五)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决策。

(六)决策实施。决策作出后,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决策情况;公司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明确实 施的部门和负责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七)督促检查。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由 部门进行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决策落实。

第十一条 会议情况应以记录或纪要的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存档备查。记录和整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是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负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协助党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

(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三)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人员任免、聘用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六章 附 则

9.三重一大执行制度 篇九

------铁锋区工信局

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为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铁锋区工信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执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范围

凡涉及区经济发展、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事项;

3、区经济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计划;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7、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8、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与管理;

2、对干部职工的奖惩,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3、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2、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4、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资金使用预算和预算调整;

2、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含)以上,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程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不能在会上搞临时动议或形式主义。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3)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4)“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5)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责任追究

10.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篇十

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自2006年2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06]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不准”,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管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去年的局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任前谈话、今年的区流管站人员上岗前廉政谈话,为使他们在走上新的岗位后如何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

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翠委[2007]14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007年2月份起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住“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确保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作风整顿建设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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