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一
一.酱卤及制品
1.实验原理:
酱卤肉类是将肉在水中加食盐或酱油等调味料和香辛料一起煮制而成的熟肉类制品。一般酱卤肉类的原料在加工时,先用清水预煮 15~25min,然后用酱汁或卤汁煮制成熟。某些产品在酱制或卤制后,需再经烟熏等工序。酱卤肉类的主要特点是色泽鲜艳、味美、肉嫩,具有独特的风味。
酱卤制品根据加入调味料的种类、数量不同又可分为很多品种,通常有五香或红烧制品、蜜汁制品、糖醋制品,卤制品等。
(1)五香或红烧制品 是酱制品中最广泛的一大类,这类产品的特点是在加工中用较多量的酱油,另外在产品中加入八角、桂皮、丁香、花椒、小茴香等多种香辛料,故又叫五香制品。
(2)蜜汁制品 在红烧的基础上使用红曲米作着色剂,产品为樱桃红色,鲜艳夺目,辅料中加入多量的糖分或增加适量的蜂蜜,产品色浓味甜。
(3)糖醋制品 辅料中加一定比例的糖醋,使产品具有甜酸的滋味。
2.实验步骤:
(一) 调味
根据各地区消费习惯、品种的不同而加入不同种类和数量的调味料,加工成具有特定风味的产品。调味的`方法根据加入调味料的时间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基本调味 在原料经过整理之后,加入盐、酱油或其他配料进行腌制,奠定产品的咸味,称基本调味。
(2)定性调味 原料下锅后,随同加入主要配料如酱油、盐、酒、香料等,加热煮制或红烧,决定产品的口味称定性调味。
(3)辅助调味 加热煮制之后或即将出锅时加入糖、味精等以增进产品的色泽、鲜味,称辅助调味。
(二)煮制
(1)清煮 在肉汤中不加任何调味料,只是清水煮制,也称紧水、出水、白锅。通常在沸腾状态下加热
数分钟至一小时。它是辅助性的煮制工序,作用是去除原
料肉的腥、膻异味,同时通过撇沫、除油,将血污、浮油除去,保证产品风味纯正。
(2)红烧 是在加入各种调味料后进行煮制,加热的时间和火候依产品的要求而定。要掌握由汤与肉的比例和煮制中汤量的变化,分为宽汤和紧汤。加热火候根据加热火力的大小可分为旺火、文火和微火。最终使产品酥润可口、风味浓郁。
3. 材料及用具
(1)原料选择与整理
原料选用健康、新鲜、优质牛前肩或后腿肌肉,可选用淘汰乳牛或肥育牛肉。除去脂肪、淋巴、用冷水浸泡一下清除淤血,按部位分切肉,把肉再切成1~2kg左右的肉块备用。
(2)主要用具:台秤、不锈钢器皿、盐水注射机、滚揉机、刀具、煮锅、灶具、盘子、包装机、包装袋等。
4.传统酱牛肉加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预煮
把肉块放入100℃的沸水中煮1h,目的是除去腥膻味,同时可在水中加几块胡萝卜。煮好后把肉捞出,再放在清水中洗涤干净,洗至无血水为止。
(2)调酱
取一定量水与黄酱拌和,把酱渣捞出,煮沸1h,并将浮在汤面上酱沫撇净,盛入容器内备用。
(3)煮制
锅底和四周应预先垫以竹篾,向煮锅内加水约3/4,待煮沸之后将调料用纱布包好放入锅底。将结缔组织较多肉质坚韧的部位放在底部,较嫩的、结缔组织较少的放在上层,先用旺火煮沸1h,转至小火煨4h左右。期间为使肉块均匀煮烂,每隔1h左右倒锅一次,再补加适量老汤和食盐。必须使每块肉均浸入汤中煮,使各种调味料均匀地渗入肉中。用特制的铁铲将肉逐一托出,码在盘上,将锅中余汁淋在肉块上,使成品光亮油润。并计算成品率。
附:酱牛肉新工艺
(1)原料肉选择、处理同上
(2)工艺流程
原料肉处理→配制腌液→腌液注射→滚揉→煮制→成品→冷却→包装
(3)配制腌液:(以牛肉100kg计)将胡椒粒(用时砸开)、花椒、大料各15g;
鲜姜、大葱各75g放入料包投入20kg沸水中熬制30~40min,冷却至30℃左右,加入食盐2kg,品质改良剂2kg.搅拌溶化后过滤备用。
(4)注射及滚揉:用盐水注射机将配制好的腌液按10~20%注入牛肉块中;滚揉机放入牛肉块,低温条件(≤10℃)下持续滚揉4~6h。
(5)滚揉后立即酱牛肉块放入85~90℃的水中焖煮2~3h,出锅冷却,切片包装。
三.品质分析
产品描述:
酱牛肉我国大部地区都有生产,其中北京月盛斋酱牛肉最富盛名,因加入多种天然调味料,又名五香酱牛肉。其选料精良、做法独特,产品外表有光亮,深棕色,香浓味醇,食之酥嫩爽口,有韧性但不粗老,瘦而不柴,切片性好。 炸烧鸡腿加工的加工
1.原料选择与整理
冰鲜鸡翅或翅根为最佳,洗净晾表面无水待用。
2.主要用具:台秤、不锈钢器皿、刀具、(电)炸锅、煮锅、料袋、灶具、盘子、包装机、包装袋等。
四.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选择和处理→腌制→(烫皮)上色→油炸 → 煮制→冷却→包装
(二)原料配方(单位:kg)
(三)烫皮上色
(四)油炸
(五)煮制
(六)冷却包装
五.品质分析
特色:香味浓郁、肉质熟烂,易消化、肥而不腻;完整、美观,肉色酱黄。咖喱鸡金黄味浓。
2.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二
1 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教学现状
肉制品加工技术是我校三年制食品加工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的核心课程之一, 同时也是三年制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课程体系中食品工艺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是在基础化学、食品生物化学、食品机械与设备、食品理化检验等课程基础上, 培养学生利用工具和加工设备进行原料预处理、辅料识别、生产、包装、工艺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检验的核心职业能力,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超过4 0%的本专业毕业生在肉制品企业工作, 所从事的工作大部分要用到肉制品加工技术, 有超过7 0%的学生在肉制品企业顶岗实习。但是从肉制品企业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的和在肉制品企业工作、实习的学生反馈的情况中我们发现, 在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教学中, 存在一些问题, 如理论课重点内容不突出, 没有遵循“必需、够用”原则;实验课内容与实际岗位要求脱节;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单一, 学生对知识理解、记忆不深刻, 缺乏创新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
2.1 树立基于就业导向的教学理念
所谓基于就业导向的教学理念就是教学的出发点是为了就业, 就是从就业岗位需要出发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贯穿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 按照职业岗位群所需知识和技能去教育学生, 使学生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并能够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2.2 依据工作岗位群要求, 优化教学内容
目前, 各出版社组织编写的《肉制品加工技术》内容较雷同, 增加的新内容多是科研方向的研究成果, 企业参与编写的教材较少, 所以教材内容与实际生产相脱节。因此, 教学内容不应完全局限于教材,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为了与生产实际对接, 我们首先对实习学生和毕业生工作岗位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调查, 毕业生在肉制品加工企业的主要岗位是质检员、工艺员、主要设备操作员、技术员和化验员。首先, 调查学生具体在哪个岗位工作 (实习) , 该岗位需要哪些专业知识、技能, 以及对目前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的建议。对企业, 主要调查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和对人才的要求。然后, 与企业一线生产、质检、技术、化验、基层管理人员和毕业 (实习) 生一起, 参照肉制品加工工职业资格考试标准, 筛选理论和实践授课内容。把灌肠肉制品加工技术、酱卤肉制品加工技术和畜禽的屠宰及分割作为授课内容的重中之重, 增加I S O 9 0 0 0和H A C C P体系在肉制品加工企业中的案例作为授课内容, 不仅增加了肉制品加工原材料和加工过程质检方法、旋毛虫检验方法, 还增加了肉制品安全法律法规, 如《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等, 并把这些法律法规融入平常授课当中, 同时在教学中注意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2.3 更新教学方法, 提高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牢固度
2.3.1 压缩课堂讲授时间, 增加学生参与度
肉制品加工技术专业课一般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和抽象繁琐的推理。它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方法一看就懂, 一听就会。但教师一味地“填鸭”, 就会使学生注意力不集中, 从而不能高效利用课堂教学时间。针对这一情况, 教师应多安排时间让学生自学, 由学生提出与本章节内容相关的问题, 教师现场解答;或由教师提出一些针对性强的思考题, 让学生自学后解答;为活跃课堂气氛可以开展“知识抢答竞赛”或“问题招待会”活动等。这样可帮助学生养成主动思考问题的习惯, 在提高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 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2.3.2 走进企业, 线边教学, 与实际零对接
我校位于中国食品名城———漯河, 有不少肉制品加工企业, 如双汇集团, 雨润北徐集团, 彗星集团, 漯河隆源肉制品公司, 漯河众益达肉制品公司和漯河市玉厚肉业公司等, 开展校企合作较便利。在讲到屠宰分割和灌肠加工内容时, 我们带学生走进企业, 在生产线旁边的参观通道里, 请企业人员就每个工序的关键控制环节和各个工作岗位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详细讲解,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走进企业, 线边教学, 让学生体会到知识的“用武之地”, 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2.3.3 进行案例教学, 丰富教学内容
我们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合作, 将肉制品在原料、加工、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例及预防或解决方案穿插到课堂教学当中, 给学生布置案例问题, 让学生自己尝试解决, 最后公布企业的解决方案进行比较。如肉制品退色问题案例, 真空包装肉制品胀袋问题案例, 火腿肠出油问题案例, 火腿肠粘皮问题案例, 冷库肉发臭问题案例等。进行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种能力也是企业认为学生较欠缺的能力。
2.4 改革实践教学, 提高学生动手能力
2.4.1 调整实践内容, 强化实践教学与生产的联系
目前, 有些实践教学项目针对性太强, 所对应的岗位较少, 不具有普遍性。学生到企业后感到学无所用, 如肉松的加工、腊肉制作等。为此, 我们与企业深入交流, 根据肉制品企业主要生产项目, 安排实践教学内容, 如酱卤类 (如烧鸡加工, 五香牛肉制作) , 灌肠类 (如高、低温肠加工) , 屠宰类 (如有号肉的分割修整等) 。对于无法在实验室进行的项目, 我们让学生去企业学习, 或利用多媒体视频观摩实验过程。
2.4.2 拓宽实践教学途径
在实践课堂上, 工艺实验不像检测实验那样每人都有一套实验设备, 都有动手机会, 为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我们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肉制品科研项目或结合各自兴趣、爱好组成科研小组, 在教师指导下查阅资料, 做一些小型科学试验, 增加实践操作机会, 提高专业技能, 培养劳动观念, 提高就业竞争力。
2.4.3 改革实践考核方式, 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过去实验、实习的考核成绩主要依据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来打分, 造成部分学生互相抄袭实验数据或编造数据以求高分, 出现高分低能现象。为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我们将考核的着眼点放在产品的质量和技能操作的规范性及熟练程度上。我们仅给学生提供原辅料, 鼓励学生自己配方, 自己选择制作方式独立操作, 然后将学生的产品放在一起品评打分。我们还增加了口试考核方式, 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表达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2]。实验课注重诱导学生打破成规, 敢于创新, 这对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大有裨益。
以就业为导向, 推进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是为肉制品加工企业培养高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肉制品加工技术发展较快, 需要我们不断探索、改进,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才能让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教学紧跟企业需求, 实现教学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
摘要:根据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的特点, 结合肉制品加工企业工作岗位群要求, 从转变教学理念、优化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改革实验教学等方面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实践表明, 课程改革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就业导向,肉制品加工技术,课程改革
参考文献
[1]刘武.以就业为导向的《草坪建植与养护》课程教学设计[J].安徽农学通报, 2009, 15 (15) :209-211.
3.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三
加工肉制品是指使用烟熏、腌渍、添加化学物质等方式处理过的肉食,除火腿和培根(培根是由英语音译而来,又名烟肉,原意是烟熏肋条肉或烟熏咸背脊肉,与我们国家的传统风味腊肉有点相似)外,还包括熏肉和香肠等。专家称,一天内食用50克加工肉制品,患大肠癌的几率就将提高18%。“对每个人来说,因食用肉类而患上大肠癌的风险仍然是小概率事件,但随着肉类摄入量的增加,这一风险也随之加大。”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物质的致癌程度分为5级,依次为:“致癌”、“较可能致癌”、“可能致癌”、“致癌度不确定”和“可能不致癌”。“致癌”为一级,是致癌程度最高一级的物质。到目前为止,“致癌物质”的名单已经达970种。
有媒体称,这使得加工肉制品与石棉、香烟、砒霜等为伍,成为一级致癌物质。众所周知,砒霜是著名的毒药,毒性很强,0.1~0.2克砒霜进入人体后就足以致人死命。那么,加工肉制品真有如砒霜那样的毒害吗?笔者就此采访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李晓雨教授。
火腿和砒霜不能相提并论
李晓雨教授说,火腿和砒霜不能相提并论,媒体这样说可能是为了耸人听闻,但有混淆概念、混淆视听之嫌,两者不是一个概念。谁见过吃了火腿就像吃了砒霜一样倒地死亡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的不过是食品安全风险警告,告诉大家吃这种食物的风险比较高,但并不是说吃了致癌物马上就患癌症,癌症的产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起码需要达到一定摄入量后才有可能。加工肉制品被列为一级致癌物,是说其有致癌作用,但绝对不是说和砒霜一样含有剧毒。微量的砒霜就有致癌作用,在致癌作用这一点上,两者或许有某种相近或相似之处。但两者不可相提并论,不管什么地方的火腿也绝对没有砒霜那么烈的毒性。
说起来,火腿是中华特色传统美食之一;欧洲一些国家如西班牙也有火腿,不过他们仅是腌制风干而已,且是生吃。中华火腿制作精细,即使是在古代,也要经过盐渍、烟熏、发酵和干燥4道工序;如今的火腿制作更为复杂,需要经过浸腿、洗腿、晒腿、整形、反复修割腌制、发酵保管、虫害检查、落架分级、翻堆擦油等80多道工序。
在遥远的古代,没有保鲜的电冰箱,可由于特殊的工艺处理,火腿不仅味美,而且历久不坏,可长时间保存,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特色食品。
火腿致癌也非虚说
试想,火腿之所以能够历久弥鲜,长期不坏,“百毒不侵”,细菌和病毒都奈何不了它,必有御毒的高妙之处。
据介绍,食品本身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蔬菜中的平均含量大约是4毫克/千克,量很小,微乎其微;不过,火腿及腌制品制作时要添加有防腐作用的亚硝酸盐的一种亚硝酸钠。按照国家《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肉制品中的亚硝酸盐许可残留量需要控制在每公斤30~70毫克之间(西式火腿类不能超过70毫克/千克,肉罐头不能超过50毫克/千克,其他肉制品不能超过30毫克/千克)。
应该指出的是,亚硝酸钠本身就有毒,过量食入会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黏膜明显紫绀。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于20世纪90年代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0.1毫克/千克体重,按照这个标准使用和食用,对人体不会造成多大危害。
有人说亚硝酸钠是致癌物质,但事实上亚硝酸钠并不是致癌物质,致癌的是亚硝酸钠在一定条件下生成的亚硝胺。亚硝胺是一些菜、肉类及微生物降解的产物。在腌制、熏制食品中加入亚硝酸钠,较易导致亚硝胺的生成。亚硝酸钠进入人体后,大部分被代谢出体外,不一定会生成亚硝胺,只有在浓度、酸碱度、温度等条件均适宜时才会生成。
据了解,在低温(0~5℃)条件下,亚硝酸钠极易反应生成亚硝胺(N-亚硝基胺)。北方的酸菜以及韩国的泡菜经常处于这种温度下,极易生成致癌物质亚硝胺。流行病学研究证实,腌制食品包括腌制肉制品的摄入量越高,罹患癌症的风险越高。
亚硝酸钠在人体内也会生成致癌物质。亚硝酸钠与人体蛋白质中氨基酸等胺类物质、胃酸及胃液中的其他化学物质可以生成亚硝胺。但维生素C对亚硝胺的生成有抑制作用,就是说,多食用含有维生素C的水果和蔬菜能够抑制亚硝胺的形成。
在现实生活中,加工食品一般都程度不同地含有毒副作用甚至致癌物质,但完全不吃加工食品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人们经常食用红肠、面包、方便面等;即使自己在家里加工的饭菜、尤其是剩菜也会产生毒素。其中加工熟的叶类蔬菜8小时以后就可能生成亚硝胺,这一点似乎许多家庭主妇都已经知晓。炒菜最好是当顿吃完,最好不要超过8小时以后再食用。
不要谈“癌”色变
面对越来越清晰的致癌物的威胁,聪明的做法无非是尽量少吃加工食品,尤其是加工的肉食品。但,偶然吃点中华美味如火腿、香肠之类的,不会就罹患癌症。人体是一架十分精密的机器,只要运转正常,就会把有害物质排除体外,或者抑制其发展;只有食用过多,亚硝胺在体内积存过多,且免疫力下降的时候,才可能患癌。
但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在生活中需留意加工食品,各种酱菜、咸菜、鱼酱、虾酱、咸蛋、腊肠、火腿含有较多的亚硝胺类物质,应尽量少吃。烧烤类食物如烤肉串、烤牛肉、烤羊腿、烤鹅、烤乳猪等,含有强致癌物苯并芘,不宜多食。熏制食品如熏肉、熏肝、熏鱼、熏蛋、熏豆腐干等亦含苯并芘等强致癌物,常吃极易罹患食管癌和胃癌。而饼干、面包等含有“可能致癌物”丙烯酰胺,也少吃为佳。
4.木制品加工行业现状及前景分析 篇四
(一)木材加工行业的概述........................................................2
(二)木制品加工的发展............................................................2 二.我国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现状......................................................2(一)我国木材行业的政策............................................................2
(二)木材加工行业的集聚效应.................................................2
(三)木材加工行业的现状........................................................4
(四)木质板材加工业有北移的趋势...........................................5 三. 木材加工行业存在的问题..........................................................5
(一)低成本的优势正在失去......................................................5
(二)进口原木质量问题严重......................................................6
(三)国外木制品有可能打入中国市场........................................6
(四)质量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危机意识....................................6 四.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前景............................................................6
木材加工行业—建筑用木制品行业现状及前景分析
一.木制品加工行业的发展概述
(一)木材加工行业的概述
木质板材加工业以木质板材为原料,主要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的加工,其产品仍保持木质板材的基本特性。在森林工业中,木质板材加工业和林产化学加工同为森林采伐运输的后续工业,是木质板材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部门。
木质板材具有重量轻、强重比高、弹性好、耐冲击、纹理色调丰富美观,加工容易等优点,自古至今都被列为重要的原材料。木质板材工业由于能源消耗低,污染少,资源有再生性,在国民经济中也占重要地位。现在产品已从原木的初加工品如电杆、坑木、枕木和各种锯材,发展到成材的再加工品如建筑构件、家具、车辆、船舶、文体用品、包装容器等木制品,以至木质板材的再造加工品即各种人造板、胶合木等,从而使木质板材工业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
(二)木制品加工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具工业步入了快速的发展阶段。国家经济普查统计资料显示,全国规模以上家具企业有2.5 万家,从业人员115 万人。据中国家具协会掌握的情况,实际上家具行业家具企业有5 万余家,从业人员约500 多万人。2001-2005年中国家具出口金额的复合增长率为30.16%,家具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由2003年的14.6%增加到2005年的17.21%。2005年,中国家具出口137.67亿美元,超过意大利和德国,成为全球家具出口最多的国家。
目前,我国家具在华南、华北、华东和西南等地区已初步形成非常明显的产业集群。从所有权来看,家具出口厂家有以下几种类型:
纯外资企业。主要来自美国、意大利和新加坡等,他们在中国市场生产的产品大多返销本国或在全球销售。
港澳台企业。中国台湾省转移到大陆的家具企业约500 余家,基本上不做内销,产品绝大部分出口到世界各地。香港家具制造业 1980年代全部移师大陆,现有家具生产企业100 余家,年产值 100 亿人民币。
二.我国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现状(一)我国木材行业的政策
金融危机及欧债的影响还在继续,但是中国坚持的宏观经济政策将非常有利于中国木质板材行业及木质板材加工业的蓬勃发展。2013年,中国政府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可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会轻易改变,中国经济仍将得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而使得中国的木质板材加工工业态势平稳,朝着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二)木材加工行业的集聚效应
产业集群效应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区域内,通过公共性活动与互补性活动相互联系的企业及相关机构在地理位置上的集群。它既竞争又合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依靠关系、信任和承诺来进行的一种中间体制组织。区域竞争力是一种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能力,即以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的客观现状为基础,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的能力。中国的木质板材行业由于受到行政区域的分割,以及自然环境的制约,呈现出了布局分散的特征,随着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各个区域市场不断区域融合,面临不断增长的木质板材产品需求,木质板材企业遍地开花,中国木质板材产业区域布局分散的现象得到改观,出现了较强的区域集中特点。现如今中国木质板材加工业中的家具业已经形成了四大产区,即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家具工业区;以北京,天津,唐山为中心的华北家居中心;以上海,江苏,浙江为中心内的华东家具工业区;以广州及周边的顺德中山深圳东莞为中心的华南家具工业区。
家具产品按照用途可分为办公、客厅、卧室、酒店、餐厅、休闲、儿童、户外、学校、门厅、书法等十一类,各自比例见下图。家具产品分类比例
家具种类按照原材料还可分为五大类,近5年来各类产值比例为:实木家具32%、板式家具48%、金属家具10%、软体家具5%、其他家具5%。由此可见,板
式家具的产值在家具总产值中占据主体地位。家具种类的比例
中国家具人造板消耗比例
人造板深加工附加值
人造板行业是家具行业的上游产业链,其发展对家具行业的影响极大。人造板的大批量生产,为板式家具提供充足的原料供给,促使中国板式家具的快速兴起。人造板材料的创新,推动了家具产品的创新,其独特的功能性和装饰性,构成现代家具的新风格,也改变了家具产品的设计和企业的生产模式,大大促进了家具产业的标准化、工业化进程。
(三)木材加工行业的现状
木质板材制品的商品有很多,例子如木门,木地板和楼梯等。木门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的社会地位显现,前景广阔。具备一定规模、以机械化生产为主的木门生产企业佑3000多家,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东北三省、环渤海地区、西南地区,形成五大生产基地,随着新投产企业的不断诞生,原有企业的不断扩大,产值、产能不断提高,木门生产基地的规模和影响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械化程度高、工厂化大生产的企业逐渐显示出优势,成为行业中的主流,代表了中国木门行业现阶段的发展水平。近三年,木门行业每年以30%以上增速发展,2006年产值320亿元,2007年超过400亿元,出口5.57亿美元,2008年受金融危机等大环境影响,一些企业订单减少,效益滑坡,但多数企业依然取得不俗的成绩,根据对一些企业的了解,按照目前行业状况推算,今年全行业依然保持较高发展速度,总产值预计可超过500亿元,增幅在20%以上。木地板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木地板以其脚感舒适、逢然温馨、高贵典雅等突出的优点,成为人们地面装饰的首选材料,其市场需求也呈直线上升趋势。中国木地板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在短短20年的时间已形成了多种类、多规格,从生产到销售、铺设、售后服务配套,具备一不定期规模的产业体系。目前市场上的地板主要品种有:实木地板,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软木地板竹材地板.中国木地板市场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迅速地发展。到1999年,木地板的总消耗量达7000万m2,年销售额超过80亿元,每年销售额增长率达15-20%。估计2000年的总消耗量超过10000万m2,销售额在100亿元以上。市场分析家认为,今年木地板场会更加兴旺。中国实木地板制造厂商在5000家以上,年产总量约4000万m2,大多数是小规模的,而且很多是投资不足的厂商。其中年产50000m2厂商的产品约占全国木地板市场的40%。木质楼梯是楼梯市场占有率最大的一种。消费者喜欢的主要原因是木质板材本身有温暖感,加之与地板材质和色彩容易搭配,施工相对也较方便。目前市场上地板的尺寸以90厘米长、10厘米宽为最多,但楼梯地板可以配120厘米长、15厘米宽的地板,这样一格楼梯只要两块普通地板就够了,可少一道接缝,也容易施工和保养。对柱子和扶手的选择,应做到木质板材和款式尽量般配。楼梯是一种艺术,是一种文化。它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结构和安全性的问题。消费者目前对家的装修风格有着不同的审美需求,因此楼梯也需要不断的变化和更新。楼梯也在近几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从市场来看,消费者从最初的观望到现在的认同;从产品来看,从最初的粗制滥造到今天的精工细作;从产品单一到款式新颖;经营模式也由最初的手工作坊发展成为现在的代理国外品牌、国内自行开发加工;市场逐渐向规范化、透明化发展。木门木地板和楼梯在木质板材加工业中作为木质板材制品占有非常大的比重。
(四)木质板材加工业有北移的趋势
现在木质板材产业有北移趋势,珠三角提出要“腾笼换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北方可以承接转移,牡丹江的海林市、穆陵市做得非常好,用了几年时间,把大亚、安信、大自然、宜家、台升等许多大品牌引入落户,他们引入起点高,思路新,物流企业、学校都引入开发区,现已初具规模。江苏的宿迁、大丰、靖江、太仓、山东的日照、辽宁的彰武、天津新区等许多地方也都在兴建木质板材工业园区。有的靠近资源产区,有的靠近港口,都有很好的政策支持,中国的木业将会更加蓬勃发展。
三.木材加工行业存在的问题
木材加工行业纵然有很多发展优势和前景,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纵观整个行业的发展,木材加工业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低成本的优势正在失去
低成本的优势正在失去,过去需求市场兴旺,我们劳动力、土地比别的发展中国家有成本优势,现在不同了,据统计,东南亚几个国家的家具制造业的劳动成本为:越南100美元/月,印尼171美元/月,马来西亚198美元/月,中国231美元/月,土地成本也越来越高,环保成本、能源成本、土地成本等也越来越高,加上人民币上值的压力,低成本扩张中国已失去优势,由于原材料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利润空间小。
(二)进口原木质量问题严重
目前在中国,尤其是在中国边境口岸城市中的木质板材加工企业,他们的原木或锯材大都从邻近国家进口。比如中国黑龙江省的绥芬河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满洲里市等口岸城市的企业,其木质板材原料都从俄罗斯进口。相当数量企业中的木质板材采购管理人员基本不掌握原木的实际鉴别知识或技术,他们只是从原木的外观了解其树种、径级和采伐时间等情况,根本不能从原木的端头和外围等部位来进一步了解原木的质量,结果采购回来的原木经常出现问题,企业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他们采购的原木中,相当数量的原木存在着质量问题,有的原木在采伐前,其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就受到过伤害,致使原木的质量存在问题。由于森林资源的减少,生态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对树木的生长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如果受到伤害,其木质板材的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如何鉴别原木在采伐前树木生长的过程中是否受到伤害,或通过原木外观鉴别其质量好坏,是企业面临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受过伤害的树木,其原木经过加工成锯材后,多数都存在着如严重变色,局部轻微腐朽,纹理不顺畅,强度低等问题,导致木质板材不能很好地得到正常使用,给企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三)国外木制品有可能打入中国市场
国外木制品有可能打入中国市场,东盟与中国互市贸易区2010年已开始生效,关税壁垒会越来越小。中国虽是世界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国,但产品缺少自主品牌,缺少国外销售渠道,因此世界经济危机中受损较大,在东盟与中国互市贸易区开始生效之际,中国的木制品受到的冲击是很大的。
(四)质量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危机意识
目前所有木质板材加工企业都属个人独资或合伙经营企业,普遍缺乏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资源,导致绝大部份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低下:大部分企业不知标准为何物,有的企业说是按国家的标准生产,可是又说不出是按国家哪个标准,也拿不出标准文本,有的说是按购方要求生产,有的说不需要什么标准,只要产品卖得出去就可以等等。大部份企业未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没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设施,无检测条件。比如说,木质板材加工企业中的木门行业,它的门槛是很低的,所以整体门木质量不高,产品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由于企业资金和技术力量有限,投入不足。
四.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前景
木质板材加工行业的网络销售是新生事物,大家要予关注。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发展,家居建材企业更多地开辟网上销售渠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B TO C业务,进行无实体店铺的网上直销。实现网上虚拟体验,视频购物,顾客根据自己的喜好,亲自DIY产品,在线下单、在线支付等功能。一切的购买过程、交易过程都能通过网络来完成。无店铺销售成为实体店的有力补充,并在未来占据一定市场。另外建材下乡是很大市场。建材下乡将很大程度的增加建材销量已成为没有争议的事实,建材下乡政策将拉动国内消费5500-6000亿,建材消费是目前农村、农民支柱性消费行为。初步预计,建材下乡政策实施三年可拉动消费18000亿元左右。未来10-15年,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普及将对木质板材加工企业产生巨大的消费缺口,农村是木质板材制品企业最后也是最大的一块商机。随着市场一二级市场的不断饱和,三四级市场的争夺战随即展开,此次建材下乡的行为将会给木质板材加工企业以极大的市场发展空间。重视全国市场的触角延伸也功不可没。建材下乡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带动了木质板材加工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木材加工业成就卓著,但还不是木业强国,尤其是一些不规范小厂制约了行业发展。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领军企业应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木材行业生产研发、流通销售等环节,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注重木制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可再生循环利用,规避成本增长带来的风险,依靠品牌、技术赚取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还可以通过研发适销对路产品、开拓新市场扩大利润增长空间,以更多的利润对冲成本压力。
自从去年起,各种木材价格就是一直走高,而且不仅是木材价格,家居业的诸多原材料价格都在不断上涨,导致现在的建材乃至整个行业的价格都不稳定,价格浮动都比较大,给木门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除了显而易见的原材料这类“硬件”成本上升导致的影响,许多“软成本”造成的压力也同样影响着木门行业,包括电价、油价、租金和人力成本等,木门企业为此大为头疼。
资源的稀缺性使得木材价格长期向上的趋势不变。林木资源日渐稀少,供不应求将成为市场常态。拥有广袤森林的国家,为创造更多的财富、增加当地就业,通过修改法规、提高原木价格等措施逐步减少甚至禁止原木出口。而今,亚非拉美等主要产材国均提高了原木价格且涨幅不小,比如,09年夏季至今,非洲原木价格平均涨幅达20-30%。另外,运输费用上涨、人工费用增加等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助推木材价格上扬。加快木材产业的技术改造,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继续从严控制原木出口,提高国内木材加工业的生产和技术能力,提高木材产品的附加值,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的木材行业还是有很强的活力的。
5.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五
金属制品工厂生产废水处理工程案例分析
摘要:针对某金属制品厂每天排放的污水含有油类、悬浮物、磷酸盐、有机物等污染物,进行了废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为“化学混凝+一级好氧+生物陶粒过滤”,处理后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中一级排放标准.该工艺简单,占地面积小,运行方便,处理水质稳定.作 者:梁凤萍 Liang Fengping 作者单位:中山市泉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山,528437期 刊:广东化工 Journal:GUANGDONG CHEMICAL INDUSTRY年,卷(期):,37(5)分类号:X5关键词:污水 化学混凝 一级好氧 生物陶粒过滤
6.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六
省食安办:
根据贵办《关于印发***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食安办电„2013‟1号),现将我县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食安办下发《关于印发**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以副县长张志群任组长,县食药监(县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公安局和县监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了职能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打击制售问题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我县通过开会部署、广播电视宣传、张贴宣传材料和警示材料、开展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集贸市场、商场、城乡结合部等地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共出动宣传车26台次,出动宣传人员80人次,悬挂横额标语62条(幅),张贴宣传和消费警示材料300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等,
城大型商场进点的肉品进行索票检查,保证了这些单位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点。此次行动,未发现生猪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县畜牧兽医局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监督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等。共完成猪肉检3.4万头,牛肉检0.4万头,家禽肉检22.9万只,生猪产地检疫5.6万头,牛羊产地检0.6万头,家禽产地检28万只。没收病害猪肉12头,病死猪12头。该局还对9个定点生猪屠宰场派驻检疫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随到随检,有检必严,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各乡镇也按照县食安委的部署,组织人员深入养殖场、养殖户、商场、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问题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未发现制售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虽然没有发现大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打击制售假肉及有毒有害肉制品、病死畜禽肉等违法行为的任务十分艰巨,丝毫不能松懈。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一以贯之,全力以赴,更加深入地开展好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7.市场热销的兔肉制品加工方法 篇七
一、多味兔肉干
1. 原料配方
(1) 咸味料的配比:兔肉50公斤、食盐1公斤、酱油2~3公斤。 (2) 甜味料的配比:兔肉50公斤、酱油3~4公斤、白糖3.5~4.5公斤。两种配方均可采用, 还可根据当地饮食习惯, 添加适量米酒、生姜、葱等调味品。
2. 制作方法
(1) 选料初煮。取新鲜剔骨兔肉, 洗净沥干水, 切成6厘米×3厘米的肉片, 厚度可依肉形而定。将肉片或肉块放进锅中, 清水煮30分钟, 待水沸腾时, 弃去肉汤上的浮沫, 捞出肉片或肉块, 切成薄片。 (2) 复煮拌料。取部分肉汤加入配料, 煮沸后改用小火, 将初煮后的薄肉片放入锅内, 不断搅拌, 在汤汁快干时, 取出肉片。按精盐30%、五香料25%、鲜辣椒25%、胡椒粉15%、味精5%配料后, 拌匀。若是甜制肉干, 则将精盐改成白糖。复煮后的肉片稍沥干水后, 即投入调味料并加以翻动, 保证肉片拌料均匀。 (3) 烘烤包装。将调味料肉片置于烘箱中, 控温在50~60℃, 依肉片厚薄掌握烘烤时间。待有香味散发时取出, 冷却后用食品专用袋密封包装, 即为成品。
二、风味酸辣兔肉
1. 原料配方
兔肉1公斤、豆油1公斤 (实耗200克) 、料酒50克、鸡蛋100克、淀粉60克、酱油25克、香醋50克、精盐8克、大葱25克、生姜25克、花椒粒30颗、味精3克、胡椒面3克、焙好的芝麻40克、青椒60克、炖好的鸡汤1000毫升。
2. 制作方法
(1) 将兔肉洗净, 去骨去筋膜, 截成8毫米厚的大片, 拍松之后放入冷水内浸泡半个小时, 去掉血浆, 洗净、沥去水分, 切成长3厘米, 宽1.5厘米的片;青椒洗净去籽, 切成小丁。 (2) 将兔肉片放入瓷盆内, 加料酒20克、鸡蛋、淀粉、少许精盐上浆拌匀;大葱去皮、洗净、切段;生姜去皮、洗净、拍松。 (3) 炒锅烧热放豆油, 待五成热时, 将上浆的兔肉分两次投入油中, 炸至表面有硬壳时捞出, 待油温九成热时投入兔肉片再炸一次, 然后装入瓷盆中, 放入葱段、姜块、花椒粒, 再加少许鸡汤、辅盐、香醋、味精、料酒调好口味, 上笼蒸30分钟, 捞出, 去汤汁。 (4) 汤汁过滤后, 放入免肉并烧开, 后去浮沫, 放入胡椒面、香醋、青椒丁、芝麻、精盐调成酸辣口味, 烧开, 即可食用或包装上市。
三、消闲兔肉松
1. 原料配方
(1) 兔肉50公斤、酱油6公斤、白糖5公斤、黄酒2公斤或白酒500克、大茴香60克、生姜500克。 (2) 兔肉50公斤、酱油2公斤、白糖5公斤、大茴香120克、生姜2公斤、黄酒2公斤。
2. 制作方法
(1) 原料煮制, 剔除骨头, 除净膘油、血筋、油膜、血块等杂质, 切成长宽约3厘米的肉块, 放入锅内加入与肉重等量的水和配料, 用大火煮沸, 不断撇去肉汤上的浮沫, 煮到用筷子稍加压力肉纤维即能散开为止 (沸煮过程中可酌情加些热水) 。 (2) 翻炒压干, 将起锅后的肉块放入另一锅内, 用中火炒压, 边炒边用锅铲压散肉块。并不断翻炒, 以防糊底。待锅中水分炒干后, 改用小火连续翻炒。操作要轻而均匀, 至肉块全部松散炒干, 由灰棕色变成灰黄色即成肉松。 (3) 包装上市, 肉松易吸潮, 可随制随上市, 短期存放可装入塑料食品袋内, 长期保存可装入玻璃瓶等密闭容器内。
四、卤味香兔肉
1. 原料配方
兔肉10公斤, 酱油1公斤, 冰糖750克, 黄酒500克, 丁香、桂皮、八角茴香各30克, 细盐25克, 蒜泥、姜、葱各25克, 香油适量。
2. 制作方法
(1) 将肉兔屠宰剥皮, 除内脏, 用清水洗净, 并分切成头、四肢、身躯。放锅里用旺火煮沸5分钟, 倒掉沸水, 用清水冲洗备用。 (2) 将配制好的五香料, 装入纱布袋里, 用绳扎紧口, 放到锅里添上清水, 黄酒、细盐、冰糖, 在旺火上煮成卤儿。 (3) 将冲洗干净的备用兔肉块放在卤锅里, 用旺火煮透, 沥去汁液, 冷却后用清水漂洗1小时, 取出沥干, 抹上香油, 挂晾4~8小时, 装入罐头瓶或食品袋里即为成品, 待售。食用时可将大块五香免肉切成所需要的形状, 配上调味品即可。
五、南方缠丝兔
1. 原料配方
鲜兔肉100公斤、食盐6公斤、花椒200克、硝酸钠150克、混合香料700克 (大香、山奈、排灵草、白胡椒、豆蔻、老姜等成分适量) 。另加调料, 味精100克、白糖1公斤、豆油1.5公斤、白酒500克、甜酱500克、芝麻2公斤。将混合香料加水15公斤熬煮成汁, 冷却备用。
2. 制作方法
(1) 选择膘肥肉嫩、体重1.5~2公斤活兔, 按常规宰杀, 去皮、剖腹、去内脏, 清洗兔血。 (2) 腌制, 有干腌和湿腌两种方法。干腌法适合秋冬季或保藏时间较长使用:将食盐炒热, 与酒、硝、白糖、花椒、香料等混合均匀, 抹于兔体内外及嘴内。入缸腌3~4天, 其中每天翻缸一次;出缸后再将其余辅料均匀涂抹在兔体内外;将前腿塞入前胸, 腹部抄紧, 后腿拉直。然后用细麻绳从颈部开始至后腿, 每隔2~3厘米缠绕一圈, 使呈螺旋形, 使全身肌肉紧实。挂晾7天即为成品。湿腌法:将兔胴体放入食盐水内浸没腌制1~2天, 每天翻缸一次。起缸后将香料调匀, 用刷子均匀地涂在兔胴体内外及嘴内 (腿内厚的地方先划一刀, 以便吃料) 。然后按前法将胴体缠裹成圆筒, 挂起来晾干或送入烘房用60~80℃烤干即为成品。 (3) 缠丝兔有生制品和熟制品两种。生制品:对符合卫生质量的产品整形修剪, 装入专用食品袋, 真空封口包装出厂。熟制品:将烘干缠丝兔直接经过下锅卤制或上笼清蒸, 待稍冷却不烫手时再去掉麻绳, 经卫生和质量检查后, 趁热在兔体表刷一层香油, 最后分级上市。 (4) 产品特点。色泽烟棕, 油润光亮, 肉香浓郁, 鲜嫩味美, 腌汁紧裹, 肌肉紧密, 色泽均匀。产品呈螺旋状, 带头、无脚爪, 内脏掏尽, 咸度适中, 无异臭和哈喇味。
六、南方细嫩腊兔
1. 原料配方
(1) 川味配方:兔肉100公斤、食盐5~6公斤、花椒200克、硝酸钠160克。 (2) 粤味配方:兔肉100公斤、食盐5公斤、酒2~2.2公斤、糖4.3公斤、酱油3.12公斤、硝50克。
2. 制作方法
(1) 选符合卫生标准的2公斤以上的肥嫩活兔, 宰兔剥皮, 大开膛, 掏尽内脏, 去脚爪, 用竹片撑开成平板状。 (2) 盐渍。将配料混匀, 涂擦胴体内外 (也可用冷开水7.5公斤溶解配料湿腌) 。整形:出缸后将胴体放在案板上, 面部朝下, 将前腿扭转至背上, 再用手将背、腿按平后 (广州为撑开成板形) , 挂晾风干, 亦可烘烤, 即为成品。 (3) 保管。悬挂于通风干燥之库房内, 可存放3个月不变质。 (4) 食法。煮、蒸皆宜, 柔嫩鲜美, 助食解腻, 若再浇少许麻油、姜和葱末, 更是风味夺人。 (5) 特点。肉嫩味美, 食不塞牙, 腊味十足。标准:色红亮油润, 咸度适中, 自然腊味, 无异味, 身干质洁, 去尾去爪。
七、风味兔肉香肠
1. 原料配方
新鲜兔肉100公斤、白精盐2.公斤、上等酱油250克、白糖3.5公斤、白酒300克、硝酸盐20克。选用26~28毫米宽度的干制猪肠衣, 使用前先用温水浸泡, 回软后沥干待用。
2. 制作方法
8.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肉制品 加工 实践
中图分类号: R155.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5)06-0000-00
食品添加剂的应用在肉制品的工业发展中是必不可少的,科学合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可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还能够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改善食品的口感,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在我们国家肉制品加工逐步发展的背景下,需要加入各种各样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增稠剂、护色剂、水分保持剂、食用香精香料、乳化剂等,本文着重对护色剂、防腐剂、食用香精香料以及水分保持剂等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介绍,以期对以后肉制品加工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选择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指导。
1 制品加工中护色剂的使用
1.1亚硝酸盐
通过临床研究发现,亚硝酸盐对肉毒梭状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杆菌以及蜡状芽孢杆菌等致病菌的生长繁殖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并且还能抑制肉制品中因为温度、光照、氧化、微生物、金属离子等作用而引起的脂质氧化,防止因为氧化而引起肉制品的变质变味。
但是,我国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4)中对亚硝酸盐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在部分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添加量不能超过每千克0.15克,制成品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也不能超过每千克0.03克,但是对肉制品比如火腿肠的抽查中却发现,亚硝酸盐的残留量往往会超标,我们通过实验发现是因为火腿肠搅拌时间与亚硝酸盐的不均匀搅拌引起的。
搅拌实验具体步骤是:把3分钟、4分钟、5分钟、6分钟分别设置为搅拌时间,并且在搅拌时间内,在搅拌机的四个不同位置分别取样,结果就如下表所示,在5分钟和6分钟的搅拌时间内,亚硝酸盐的含量相对来说比较均匀,统计分析差异也不显著。在3分钟和4分钟的搅拌时间内,亚硝酸盐的含量相对来说分布不均匀,可见,亚硝酸盐的分布均匀与否是与搅拌时间有关系的,因此,需要严格控制搅拌时间,这样就能够保证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接近,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添加数量。
火腿肠搅拌时间与亚硝酸盐的均匀度
1.2抗坏血酸钠盐、烟酰胺
除了亚硝酸盐这种肉制品的护色剂之外,往往会同时加入抗坏血酸钠盐以及烟酰胺,抗坏血酸钠盐和烟酰胺的使用量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抗坏血酸钠盐的使用量一般为原料肉的0.02%-0.05%,烟酰胺的使用量一般为原料肉的0.01%-0.02%,一般是在腌制和斩拌时添加这两种护色剂,使用时把原料浸泡在浓度是0.02%的这些物质的水溶液中。
2 肉制品加工中防腐剂的使用
2.1山梨酸及其钾盐等传统防腐剂
在肉制品加工中所使用的传统防腐剂主要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单辛酸甘油酯以及双乙酸钠等,接下来我们主要来看一下山梨酸及其钾盐的防腐功能。
山梨酸及其钾盐对环境有特定的要求,一般在光热环境下稳定,在空气中放的时间长了就容易挥发分解,它的PH值小于5.5,不能高于6.5,抑菌的有效浓度也控制在0.03%以内,山梨酸及其钾盐代谢分解后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用山梨酸来进行防腐主要是基于山梨酸分子结构中的羟基和共轭双键,羟基的作用是使酸性增强,抑制细菌微生物的生长;共轭双键可以破坏酶系的结构,使酶失去活性,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山梨酸及其钾盐在熟肉中的使用量不能超过每千克0.075克,在灌肠等肉制品中不能超过每千克1.5克,另外,山梨酸及其钾盐还经常用在发酵的肉制品当中。
2.2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新型生物防腐剂
除了上述所讲的传统防腐剂外,目前,在肉制品加工中还添加一些新型防腐剂,比如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生物型天然的防腐剂,通过临床调查发现,乳酸链球菌素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是最常见的。
乳酸链球菌素是在乳酸链球菌发酵产物中提取的一种多肽化合物,首次研制成功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英国,之后被广泛应用,现在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批准乳酸链球菌素作为一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应用在食品当中。乳酸链球菌素的水溶性和稳定性主要依赖于溶液中的PH值,当PH值为2.5时,乳酸链球菌素的水溶性为12%,当溶液中的PH值增长到5时,乳酸链球菌素的水溶性下降为4%,另外,乳酸链球菌素在中性和碱性溶液中几乎是不分解的。在肉制品加工中,乳酸链球菌素的使用量被控制在每千克0.5克,根据乳酸链球菌素的抑菌性以及成本方面考虑,在香肠中的使用量被控制在每千克0.3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乳酸链球菌素通常和其它防腐剂混合使用,以期增加防腐效果,另外,到目前为止,乳酸链球菌素被认为是最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一。
纳他霉素是一种天然、广谱、高效安全的酵母菌及霉菌等丝状真菌抑制剂,它不仅能够抑制真菌,还能防止真菌毒素的产生。纳他霉素对人体无害,很难被人体消化道吸收,而且微生物很难对其产生抗性,同时因为其溶解度很低等特点,通常用于肉制品的表面防腐。纳他霉素是目前国际上唯一的抗真菌微生物防腐剂,目前该产品已经在50多个国家得到广泛使用,97年我国卫生部正式批准纳他霉素作为食品防腐剂。
3 肉制品加工中食用香精香料的使用
食用香精香料的使用不仅可以遮盖肉制品本身的膻腥味,还可以增强它的香味特征,勾起人们的食欲。
肉味香精是人们利用先进的仪器,对肉制品的肉香成分进行分析后,运用现代技术将调香技术、微胶囊技术、酶解技术以及萃取技术等综合运用于香精的产生,通过调香生产中各具风味的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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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味香精的种类是很多的,比如说鸡肉味的香精、牛肉味的香精、羊肉味的香精、猪肉味的香精、鸭肉味的香精等,每一种香精下面也还可以分出很多种口味,比如猪肉味的香精可以分为:红烧排骨味的、清香猪肉味的、红烧猪肉味的;牛肉味的香精又可以分为五香牛肉味的、红烧牛肉味的;另外还有鱼味、虾味、蟹味的香精;另外,还有很多香辛味道的香精,比如洋葱味、蒜味、胡椒味的香精。肉味香精的制成主要有三种形式,合成型、天然型以及调配型。肉味香精在肉制品中的添加与其它食品添加剂是不同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注意肉味香精添加的时机。在进行搅拌、斩拌和乳化工艺加工的时候,要避免香精和磷酸盐直接接触,这是因为磷酸盐的PH值偏向于碱性,而肉味香精的PH值偏向于酸性,如果将磷酸盐与肉味香精进行接触或混合在一起,在有水分的情况下会进行中和,两者的作用都会削弱。
其次,在盐水注射中,肉味香精与亚硝酸盐也不要过早的混合在一起。如果过早的混合,两种物质也会发生反应,会影响肉制品的发色效果。
最后,肉味香精的用量也是有讲究的。如果肉味香精的用量太少,不能很好的起到增香的作用,如果增加的太多,导致香味过浓,也会引起食用的反感,不同厂家同一型号的香精香气强弱也是不一样的,需要小面积进行试用,以便确定香精的用量和比例。
4 肉制品加工中水分保持剂的使用
肉制品加工中常用的水分保持剂主要包括磷酸盐类物质,比如磷酸三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以及三聚磷酸钠等,这些水分保持剂的主要作用就是通过分子结构与蛋白质、果胶以及其它一些高分子结构进行结合,增加肉制品的保水性。在肉制品加工中,磷酸盐主要与PH值和离子的强度有关,一般PH值为6到7,离子的强度为0.6时,肉制品中磷酸盐能够发挥最大的功效。在肉制品中加入水分保持剂后,还有利于香辛料和调味料的入味,而且能够使肉制品外观和色泽变好,肉质变的更柔嫩。
5 结语
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肉制品的口感、安全性、功能性和多样性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因此,未来肉制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应该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一是开发出来天然廉价的食品添加剂;二是对已有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复研究,以期在原有基础上增强效果节约成本;三是开发新型具有多种功效的食品添加剂;四是在牲畜养育过程中用食品添加剂喂养,比如说在喂养饲料中加入一定量的维生素E,可以提高在后续的屠宰中肉质的抗氧化能力。总之,在肉制品的生产加工中离不开食品添加剂,我们只要科学、合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就能够为肉制品企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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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龙,陆利霞,游京晶,熊晓辉.臭氧及其在肉制品加工中的应用研究现状[J].安徽农业科学,2013,34:13366-13368+13384.
[3]张慧,王东,林春艳. 亚硝酸盐在肉制品中的危害及红曲色素的研究进展[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4,08:182.
收稿日期:2015-03-15
作者简介:陈楚锐(1973—),男,汉族,广东潮安人,学士,本科,工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研究方向:从事加工研发、质量安全检测包括食品、生物等。
9.某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九
**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各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大力排查安全隐患,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肉类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牛羊肉、病死畜禽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治理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畜禽养殖环节整治。严格开展产地检疫,督
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二)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
(三)强化肉制品加工环节整治。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杜绝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强化肉制品流通环节整治。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重点治理销售私宰、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
(五)强化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饮、餐饮类食品摊贩的检查,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
品、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15日至20日底前,专项治理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
5月21日至5月31日,集中整治排查阶段。各监管部门要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以打击注水肉、假冒牛羊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违法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
6月1日至6月15日,巩固提高阶段。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制定整治计划,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肉及肉制品监管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加强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假牛羊肉等违法犯罪行为,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法书记高祥彬任组长,安监办、畜牧兽医站、派出所、工商所、中小学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组织开
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大行政督查和问责力度,严格倒查追究管理责任。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联合执法,确保形成监管合力。要实施全面排查,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进行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严格加强屠宰检疫;加大对冷冻猪牛羊肉的检验检测力度,强化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强化畜禽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四)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大力普及肉和肉制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各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收集,注重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各部门及时将本地集中治理阶段工作情况总结报镇安监办。
**镇人民政府
10.肉制品加工厂工作总结 篇十
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州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 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柳州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柳州市鲜肉和肉制品
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办„2011‟27号)的精神,通过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加工、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环节:突出整治畜禽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肉制品加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和进出口环节鲜肉和肉制品违法违规、制售假劣及犯罪行为。
(二)重点区域:对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企业的现场,农村、城乡结合部,企业外租厂房、车间,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私屠滥宰重点监控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等区域实施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环节治理重点。在畜禽养殖环节,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牵头,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在生猪屠宰环节,由商务部门牵头,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
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要求审核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章的行为。牛、羊、禽类等其他动物屠宰治理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制定治理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在肉制品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牵头,重点治理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在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牵头,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由检验检疫部门牵头,重点治理备案养殖场、备案屠宰加工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原料,不按规定对原料、产品进行检测,以及使用违禁药物、以非备案养殖场动物冒充备案养殖场动物提供给备案企业等行为。在各环节,依法严肃查处不如实、不准确记录生产经营过程等行为。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加强对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进行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黑窝点”和制售违禁药物等行为,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一查到底。
(三)健全案件查处机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后,要迅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牵头协调部门,采取部门协作执法,确保查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链条。进一步健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明确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别,对“黑窝点”、违法人员易逃窜和销毁证据、销售金额或货值达到涉刑条件、购进或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提前介入,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入侦办。
(四)切实加大惩处力度。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食品安全九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进行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和复产验收。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等一律依法取缔、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法院的审理工作,及时依法出具鉴定检测意见,确保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力量对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作用,落实生产经营者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报告义务。生产经营者发现购进原料、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指导,规范鲜肉和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
行为
1、畜禽养殖环节。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以及安全养殖技能培训,建立活畜出栏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
2、畜禽屠宰环节。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许可管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标准。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人员管理等制度。
3、肉类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环节。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监督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鲜肉。对与出口肉类产品相关的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备案单位的不良记录制度。监督鲜肉、肉制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鲜肉和肉制品个体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二)完善制度措施,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1、强化动物检疫。严格依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在确保检疫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检疫效率。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行为,严格到场、到户及到指定地点对出栏动物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牲畜耳标佩戴情况和动物健康状况,严禁应免疫而未免疫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出场(户)。规范屠宰检疫行为,严格实施检疫监管,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行为。
2、强化监督抽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畜禽、鲜肉、肉制品的监督抽检计划,科
学确定抽检种类和比例。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3、强化风险监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施国家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在养殖、加工、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环节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的风险监测。规划建设一批畜禽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定位监测点,合理布局肉制品风险监测点,强化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完善法规标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牛、羊、禽类屠宰的具体管理措施,完善对交通不便农村地区小型屠宰场点的管理办法。加强鲜肉和肉制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修)订和完善相关检测方法和标准,研究推广快速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的效率和可靠性。
2、建立健全追溯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努力争取开展耳标佩戴和信息采集传输工作,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档案管理和研发应用。建立各环节索证索票机制,进一步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增强票证的可追溯性,积极推进各环节记录、查询信息的电子化,逐步实现鲜肉和肉制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通查通识。加强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健全肉类安全保障网络,加强与生猪屠宰和养殖环节追溯信息的衔接。
3、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畜禽养殖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重点在全市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加快提升
畜禽养殖产业整体素质。鼓励支持标准化示范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
4、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在生猪屠宰加工环节,有关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按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环节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桂财商„2011‟12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研究制定牛、羊、禽类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建立“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不合格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合理添置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激励机制和处罚办法,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做好动物源头监管,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加快完成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加大行业整顿力度,严格依法把好定点准入关。要完善生猪屠宰规划,优化行业布局,严格市场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行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推动屠宰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稳步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1、强化领导协调。要在市政府、市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层层落实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逐级开展检查督促,及
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职责不清问题,要及时明确负责部门,堵塞监管漏洞。
2、密切协作配合。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形成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大力普及肉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能力。
主题词:食品安全 鲜肉及肉制品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自治区食安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政府九秘
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 1月 9日印发
11.风味红薯制品加工技术 篇十一
红薯酥饼具有香甜、脆、酥等特点,也是风味独特的食用佳品。加工方法介绍如下。
打浆 将鲜红薯去皮洗净,用打浆机打浆或切碎后用石磨磨成细腻的浆液。
过滤 按公斤红薯浆加公斤清水的比例,将薯浆水置于大缸或池中,加入澄清石灰水,拌匀。石灰用量为鲜红薯重量的0.5%~1%。将薯浆水用滤布或双层纱布过滤除渣。
沉淀 将过滤的薯浆水静置12~24小时。除去黄水和浆水即得到粗制红薯淀粉。
干燥 将红薯淀粉块取出,置60~80℃烘干机内烘干或晒干备用。
蒸制 将红薯干淀粉加入适量清水搓成直径4~5厘米长筒形粉团,放入蒸笼内蒸40~60分钟。
切片 将蒸熟的粉团外层用适量食用色素加胭脂红或苋菜红等均匀上色后,摊晾至不粘刀即可切成极薄的片,晒干备用。
油炸 将晒干的红薯粉团片放入沸油锅中炸至膨胀变酥,捞出。
淋糖 按每公斤油炸薯片加0.7~0.8公斤白糖的比例,将白糖用少量清水溶解并煮至糖液滴入冷水中能成“珠”时即停止加热。趁热将糖液均匀地淋在薯片上。薯片放入60℃烘箱中烘干或晒干即为成品。
包装 将成品尽快用食品袋按既定规格密封包装保存。
2.红薯南瓜糕
红薯南瓜糕制作方法简单,成品色泽橙红,风味独特,香甜酥脆,制作 方法介绍如下。
原料选择 选择个大、无破损的红皮红薯品种,去皮后切成片或小块;选择充分成熟、无破损的扁平南瓜,去皮后切成与红薯大小一致的小块或小片,洗净备用;糯米粉碎成干粉备用。
第一次蒸煮 将准备好的南瓜放入锅底,红薯置于南瓜上,大火煮熟,以筷子能轻易插入薯片为宜,不要煮得太熟烂。煮南瓜时会有水分渗出,故不需要加水。
搅拌 将煮熟的南瓜和薯片取出,置于稍大容器或搅拌机内搅拌成泥状。然后加入准备好的糯米粉用力拼揉,直至不粘手、表面无裂缝为止。再揉成长15厘米、直径3厘米的长圆条。
第二次蒸煮 目的是蒸熟糯米粉。加适量水于蒸笼内蒸10~15分钟,蒸熟即可。注意不要让糕条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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