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2024-10-15

和谐警民关系论文(精选10篇)

1.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篇一

为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活动。在所领导的部署安排下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了活动开展以来扎实进行和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认真部署,层层动员。

我所对开展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提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活动是公安机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的重大举措。全所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这次爱民实践活动中;要亲力亲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活动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

走近群众,共建和谐。

我所统一部署,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并对辖区重点人员及家属进行了走访,充分了解了社情民意,对稳定辖区秩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加大投入,深入宣传。

活动开展以来,按照部署和有关通知精神,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和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并主动与教育行政等部门联系、沟通,组织法制、社区、以及专业警种民警,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目前,全所公安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活动已转入第二阶段。我们将采取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大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体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有效密切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建设。

2.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篇二

项目执行: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

戚墅堰区位于常州市区东部, 辖戚墅堰、丁堰、潞城3个街道, 总面积31.58平方公里, 居住户籍人口8.03万, 外来人口8.3万。戚墅堰分局成立于1949年7月, 下辖3个派出所, 104名警力担负着维护常州“东大门”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在传播快、影响大、控制难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 传统的警民沟通渠道和方法已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大形势下的执法环境敏感、充满挑战, 警察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创新渠道、创新载体和创新方法已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此时此刻,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显得至关重要, 然而, 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基层民警在对自身的定位和对“人民”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较少考虑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心理, 也没有把宣传和引导工作视为重要职责。

针对执法环境和社会背景的改变, 戚墅堰公安分局党委认真进行了思考。经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和调查研究发现, 分局近两年来受理的56起群众信访投诉中, 仅有1起为查实投诉, 其余均为民警无责投诉。造成群众投诉的主要原因, 一是群众不知道我们的法律政策和工作规范;二是民警耐心解释不够;三是无法满足个别群众利益诉求, 我们看到:各类涉警矛盾、事件和无责群众投诉的发生,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警民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沟通。此外, 群众对警方的相关工作满意与否、对民警群体印象的好坏并不完全取决于民警的当前工作做得是否恰当, 而其中更多的因素还是根据个体记忆中的印象或受公众的评判的引导。于是, 分局决定全警上下转变警务思想, 树立公共关系理念, 构建警民沟通平台, 策划交流互动活动, 从而打造戚区警察公共关系品牌,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警民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即通过人民警察创造性的工作, 树立良好形象, 不断密切警民关系, 达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其社会效益远大于单纯的宣传活动, 而且还能实现警方信息传播效益的最大化。

2009年以来, 我们着力以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为载体, 以队伍精细化管理为支撑, 革新警务思想, 确立“公共关系=和谐警民关系”的理念, 拓展新思路, 着眼新定位, 推出新举措, 提升警察亲和力。

首先, 我们响亮地喊出“我们来自百姓”的口号, 教育民警以平等的眼光来看待群众, 处处为民考虑、为民着想, 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 并在民警中不断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其次, 不断搭建警民沟通的载体, 媒介时代既给公安工作带来挑战, 同时也给发展警民关系提供了更多载体, 占领媒体阵地, 化被动为主动, 为我所用, 才能把握警民沟通主动权;再次, 创新适应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警务机制, 加强警民之间的联系互动;最后, 畅通监督渠道, 建立有效的沟通及监督通道, 确保可能出现的警民不和谐因素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化解在萌芽状态。

亮出十项举措

刊发《平安戚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采访、编稿, 在内容上改变传统警方刊物侧重于自我宣传推销的做法, 紧紧扣住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警民互动。该报电子版同时与戚墅堰区政府网站及分局内网、外网实现链接。《平安戚区报》每月出版1期, 每期印发1.5万份。

发放防范扑克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分析, 从中找出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盲区和安全防范薄弱点, 按照“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防毒害”等内容编排了56个安全防范知识, 逐一配上动画、卡通图片, 印制成“平安戚区、和谐戚区”防范宣传扑克牌, 现已发放了2万余副防范知识扑克牌。

建立平安短信平台。广泛收集全区群众手机信息, 并分类纳入分局短信平台, 编写制作“预警提示”、“温馨祝福”、“警务监督”、“短信课堂”、“平安指数”等8大类短信, 不定期分类发送给平台用户, 以及时的“治安气象播报”提醒公众做好安全防范。

开展防范短信征集大赛。分局与《常州日报》社联合举办以“祝您平安, 重在防范”为主题的“平安戚区”杯防范短信大赛, 至截稿日, 共收到广东、浙江、四川等8省27市原创短信6421条, 部分市民专程到分局送上精心创作的作品参赛。汇聚民智的优秀经典短信极大地充实了分局短信平台库。

开展警民恳谈活动。依托分局所辖派出所副所长兼社区民警刘祖明这一典型, 蓄势推出“祖明有约”警民恳谈活动。自2009年10月份开始, 辖区各派出所每月在各辖所社区广场举办“祖明有约”系列之“所长与您谈防范”警民恳谈活动, “零距离”接受群众质询, 为群众答疑解惑。

搭建网络互动平台。分局及各派出所均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 并将“网上分局”、“网上派出所”建成网上警民互动的平台。突出服务与互动, 设置了“法律咨询”、“预警提示”、“警务监督”、“网上报警”、“在线交流”、“为您服务”等栏目, 安排网络评论员实时在线, 接受群众报警、咨询, 更新警务新闻,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建立民意调查制度。接处警和勘查现场时发放“防范宣传卡”, 案件办理中发放“案件告知卡”, 接处警后进行回访并填写“满意度测评卡”。每月对各派出所100起警情进行回访, 对不满意警情逐一倒查。每月对各社区开展民警熟悉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测评, 打破派出所界限, 分局内直观排名, 掌握真实情况。

发布每日平安指数。对多发、高发性案件及时预警并加强社会面防控, 引入常量概念, 确定当日、当周平安指数, 通过“短信平台”、“网上互动平台”等载体向辖区群众发布“每日、每周治安播报”。同时, 由情报指挥室24小时实时监控警情变化, 即时下达巡防、布控指令, 配以“扁平化指挥”、“网格化巡防”机制实现精细化、点对点打防。

推出电动车注册制度。针对电动车被盗案件高发, 群众防范无力的状况, 分局用心研究实用的“小招”, 致力于从源头上防范“小案”, 2009年7月, 在多方尝试、试点调研的基础上, 创新推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并在全区推广, 通过“外贴车帖、内烙数码”, 为电动车筑牢双重防线, 同步自主开发“电动自行车管理软件”, 为防范打击提供科技保障。

确立考核评价体系。分局把关注民生、执法为民作为第一警务, 把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的满意度、安全感作为决定社区民警、派出所考核评价的第一标准, 制定出台了“1+X”绩效考核新机制, 引入常量及系数概念, 在第一标准考核的基础上, 配套社区民警、接处警、执法质量等单项考核, 突出抓执法源头、执法细节、执法言行, 从根本上树立起民警和谐执法的理念。

评估成效

2009年7月,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对常州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工作及成果做了抽样调查, 分局“创新工作、服务方式”满意度名列7个辖市、区首位;11月, 在全市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 我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满意度提升了2.8和2.5个百分点, 在全市名列前茅。2009年全区刑事发案同比去年下降14.5%, 下降幅度位列全市第一位。

分局获得了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等领导的支持及肯定。此外, 《法制日报》、《现代世界警察》《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对分局打造警察公共关系的做法进行深入报道。手机短信大赛、“祖明有约”、发放扑克牌等活动一经推出, 受到辖区居民和全国网友的热烈响应, 部分网友发贴对分局举办的活动给予较高评价。而此次活动也成为了民警素质的“试金石”和队伍形象的“反光镜”。

专家点评

本案应用了“公共关系传播”的原理, 着力以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为载体, 确立“公共关系=和谐警民关系”理念, 推出新举措, 体现出公共关系的终极价值。

1.宽容。该分局开展警民恳谈活动, “零距离”接受群众质询, 为群众答疑解惑, 就是宽容的体现。宽容就是努力找到双方利益的结合点, 只有找到双方利益的结合点, 使各自要求具有回弹的余地, 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

2.传播。亮出十项举措是将传播用在点子上。公共关系传播强调真实和真诚的合作精神, 而不是虚假传播。真实性和真诚合作精神是现代人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秀公安干警的事迹说明:警民的鱼水之情是建立在民警与群众水乳交融的传播沟通中。

3.竞争。公共关系层次上的竞争不是恶性竞争, 而是良性竞争, 其具有更高的层次, 它的根基是更为坚实的“和谐”。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确立考核评价体系, 强化团队协作, 把促进良性竞争为突破口, 从根本上树立起民警和谐执法的理念。

总而言之, 一个社会组织必须要充分利用传播手段开展公关活动, 才能赢得公众的好感和舆论的支持, 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篇三

关键词:皮尔原则;和谐;警民关系

1 罗伯特·皮尔与“皮尔原则”

在世界警务理论发展历史过程中,罗伯特·皮尔爵士绝对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不仅在1829年的英国建立了“大伦敦警察厅”,开启了近代警察制度的历史,改变了世界警察发展史,而且在同一年颁布了世界警察历史第一个警察专项法令,名曰《警察训令》,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警察行为准则的经典法律文件,对警察行为中的克制、礼貌、公正、群众满意度和最小武力原则进行了逐一界定。这一训令总共包含了12条原则,实际上成为近代以来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重要参考,深刻影响了欧洲,乃至世界各国警务的发展。在此基础上,罗伯特·皮尔又提出了“九条警务原则”,即我们通常所简称的“皮尔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

1.1 警察的基本使命是预防犯罪和无序,而不是用军事力量和严厉的法律惩罚来镇压犯罪和骚乱。

1.2 警察履行其职责的能力,有赖于公众对警察的存在、行为以及获得并保持公众尊重能力的认可。

1.3 警察必须获得公众心甘情愿的合作,他们必须自愿地遵守法律,才能得到和保持公众的尊重。

1.4 警察得到公众配合的程度高低,与为实现警察目标所需要使用的武力与强制的多少成反比。

1.5 警察不靠迎合公众的意见,而是靠展示他们对法律绝对公正的忠诚来寻求和保持公众的喜爱,他们靠乐于不分种族与社会地位地为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个人服务与友谊,靠礼貌和友谊的良好脾气,靠乐于牺牲个人以捍卫和保护生命来获得公众的喜欢。

1.6 警察只有在说服、建议和警告都不足以实现警察的目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要程度的武力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秩序得到恢复。并且,警察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仅仅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以实现警察目的。

1.7 任何时候警察都应该和公众保持这样一种关系,以实现警察是公众和公众是警察的历史传统。警察仅仅是这样一种公众,他们专职就社区的福利向每个市民负责并由此获得报酬。

1.8 警察应该一直为实现其功能而行动,而绝不用为个人和国家报仇或武断地审判犯罪和惩罚罪犯的方式篡夺审判权。

1.9 警察效率的判断标准是没有犯罪和骚乱,而不是警察为对付他们而采取的行动的那些看得见的证据。

“皮尔原则”的核心是要解决警察与民众的关系问题。我们看到,从第2条到第7条原则都是围着警察如何建立与民众的关系以及如何维护这一关系而设定的。这些原则将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指导。

2 “皮尔原则”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了基本准则上的框定、价值目标上的指引和方法论上的指导

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警民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民主和专政两个手段实现国家的治理。警民关系中的“民”是指人民群众,是指对中国社会发展起促进和推动作用的人们的总称,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采取民主的方式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把人民群众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警民关系中的“警”是指人民警察,具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职责。人民警察隶属于人民,它是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是专政职能的承担着。当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到非法侵害时,人民群众通过使用警察、军队等暴力工具来反对犯罪的暴力行为。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行政和人民警察的专政性质决定了我国警民关系的应然状态是和谐统一,但由于经济社会急剧转型、社会矛盾增多和利益诉求复杂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现实层面来看,我国警民关系目前在某些领域和方面处于不和谐、不统一的非应然状态,警民矛盾在一定范围内甚至还极为紧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势在必行。因此,我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努力必须依据中国国情和民情,但同时需要吸收和借鉴英国经典警务原则的指导价值。作为一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警务原则体系,“皮尔原则”规定了处理警民关系的基本原则、价值目标和方法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可以将其视为重要的参考。

2.1 “皮尔原则”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了基本准则上的框定。

2.11 “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的原则。“皮尔原则”第六条中指出了“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的基本处理原则,即“警察只有在说服、建议和警告都不足以实现警察的目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要程度的武力以確保法律得到遵守和秩序得到恢复”。在警察的实际执法中,确实出现过由于警察过度执法而导致的警民关系紧张的情况。这是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的原则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了基本准则上的框定。

2.12 预防的原则。“皮尔原则”第九条“警察效率的判断标准是没有犯罪和骚乱,而不是警察为对付他们而采取的行动的那些看得见的证据。”它指出了判断警察业绩的标准在于预防,而不是事后惩戒。导致警民关系冷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群众对于警察执法绩效的不认可。如果警察执法能够做到准确、及时地预防犯罪的发生,主动出击,而不是靠事后惩戒,就能有效提升警察执法效率,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警察职业的满意度。这显然有助于优化警民关系。

2.2 “皮尔原则”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价值目标上的指引。

“皮尔原则”的最高价值目标在于实现“警察是公众和公众是警察”的优良警民关系状态。皮尔原则承认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但其最高要求是淡化警察和公众在职责上的严格区分,一方面降低警察自我认同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提升公众对于公共安全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即回归到“警察是公众和公众是警察”的优良传统。

降低警察自我认同的特殊性重点在于摆脱警察职业特殊性的固有观念,不是要降低职业的自我归属感,而是将自我认同更多地定位到公众上,将自己视为公众的一员,是公众赋予了警察执法的权力,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实现“警察是公众”的身份认同。这一点对于解决当代中国警察执法中的乱用权、乱执法,甚至是警察特权思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提升公众对于公共安全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实现“公众是警察”的责任认同。公共安全是公众最基本的需求,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是警察的基本义务,但公众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警察的行动,树立对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并积极参与。这一点对于完善当代中国群众性公共安全队伍建设,倡导公众参与公共安全事业,改善警民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3 “皮尔原则”为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

2.3.1 依法办案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践行执法为民思想,是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一项重大使命。警察执法应当严格依法,警察执法的基本依据应当是法律,倡导树立对国家法律的尊重。警察权力的运行应当回归法律的权限,避免警察办案凌驾于法律之上。我国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不能停留在口号或者理念上,而是应当通过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真事,才能将和谐之名落到实处。

2.3.2 文明、公正、勇敢执法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皮尔原则”第五条规定,“警察不靠迎合公众的意见,而是靠展示他们对法律绝对公正的忠诚来寻求和保持公众的喜爱,他们靠乐于不分种族与社会地位地为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个人服务与友谊,靠礼貌和友谊的良好脾气,靠乐于牺牲个人以捍卫和保护生命来获得公众的喜欢。”也即是说警察通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来获取被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赞许,从而有效改善警民關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

总之,作为欧洲经典警务原则的“皮尔九条原则”在当代警务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我们应当依据当代警务的发展实际,深刻挖掘这一经典原则的时代内涵和当代指导意义。这是警务工作者的责任,同时也是我们学术界的责任。

基金项目:

4.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篇四

一、警民关系与和谐警民关系

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只要国家存在,犯罪未被消灭,警民关系就一直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必然性。警民关系一方面以平等、互助为基础,以情感交流为纽带,具有人际关系的种种属性,另一方面警民关系是警察在执行各种警务活动中与公众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又不同于一般的人际关系。警民关系的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和谐警民关系是针对不和谐警民关系提出来的,是针对现阶段频发的各种不和谐警民关系现象、各种警民关系失衡甚至警民之间的冲突来谈的。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指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也就是警察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天职,民众以促进国家发展为己任。

二、怎样才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怎样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这既是现实问题,也是思想认识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前提条件看,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问题都可以最终归结到思想认识问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千方百计地使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民警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安机关和民警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每个民警都不能以“管人者”自居,不能把人民群众赋予的特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必须把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公安机关和民警才会自觉、主动地接近群众,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

第二,从队伍建设看,当前应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是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怎样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呢?当务之急,要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始终保持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激发民警投身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各项活动;继续深入抓好警务公开,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各项活动的健康发展;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用经常性的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教育培训,使民警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技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三,从方式方法看,当前应把重点放在努力关心群众的疾苦,尊重群众,尽量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由于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等原因,公安机关和民警同群众接触与做群众工作的时间,同过去相比都相应减少;用简单说教的方式或行政命令的方法来宣传、发动群众,做群众的工作,已不适应新形势。从各地成功经验来看,主动式的警务机制,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争取和赢得群众信任与密切警民关系的好方式、好方法。管段、社区民警,每天都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对群众的困难、愿望和要求是比较了解的,只要能够办到的,都应尽量帮助群众解决。如果民警自己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反映,或者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这样做,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群众就会主动地协助公安机关和民警搞好各项公安工作。

5.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篇五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深圳社会治安工作的实践,从治理社会环境、改革创新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加强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对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初步探讨。关键词 和谐社会 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对于强化公安职能作用,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从五个方面对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加强社会环境治理,提供安全稳定保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本要求

安全需求是人的最基本需求,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与满意,主要来自于违法犯罪是否得到强有力的遏制,自身的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所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是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保障一方平安稳定。但社会治安不是公安一家所能够决定的,社会治安的状况在整体上要受制于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因此,不能单纯从公安业务的观点来认识和谐警民关系,不能将公安工作与社会环境割裂开来,要从社会大环境着眼来认识和谐警民关系,重视从加强社会环境治理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总体上讲,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的形势很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全国来看,当前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是我们面临的客观条件。从深圳来看,由于较早进入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还要面对更加复杂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口结构问题。截止2005年年底,深圳实有人口已达1217万,其中户籍人口181万、流动人口1035万,二者比例为1∶5.72,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比例严重倒挂,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但长期在深圳滞留。二是区位特殊问题。毗邻港澳在经济上为地理优势,在社会治安上却成了南北夹攻之地,在吸引大量人才、技术和资金的同时,也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犯罪分子,社会治安面临很大的压力。三是社会管理问题。深圳在持续高速发展中,城市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急剧扩张,人口规模快速膨胀,而相关的社会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也是影响深圳社会治安的深层次原因之一。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治理,社会治安就难以根本好转,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也难以得到根本提升。因此,满足群众的安全需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加强社会环境治理。

近几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相继开展了“净畅宁工程”、“城中村改造”、“梳理行动”、“清无行动”等,今年以来又在全市开展了“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活动,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治理力度。深圳市公安机关在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社会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人、车、路、屋”等治安基础要素的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底,深圳市社会治安实现了“阶段性明显好转”的目标,2004年底又实现了“持续好转”,当年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7%,2005年全市治安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刑事案件同比又下降27%。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也持续好转。据宣传部门综合,以往市“两会”反映最多的是治安问题,近几年来逐年减少,今年很少提及。实践证明,加强社会环境治理,能够有效地改善社会治安,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敢于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内在动力

搞好社会治安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改革创新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改革创新往往意味着打破旧的利益格局平衡,势必影响少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招致其不满和反对,形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和谐”,进而影响警民关系。因此,如何对待改革创新,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对待改革创新的态度,影响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力度和进度。

首先,应当认识到,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警民关系,不是绝对的、局部的和谐,而是相对的、整体的和谐。和谐警民关系不可能没有矛盾,而是要能妥善地化解矛盾;不可能杜绝各种问题,而是能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可能追求全部人绝对满意,只能达到绝大多数人的相对满意。其次,应当认识到,当前在治安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必须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很多问题不能等到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各方面利益都兼顾到了再去干,否则就可能积成顽症,使更多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就重大的治安决策而言,任何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都是相对的,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追求全部人都满意;任何时机的选择也都是相对正确、相对合理的。因此,只要在法理上站得住脚,只要改革创新的大方向没有错,只要能代表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只要利大于弊,就应该大胆地、坚决地推行。

深圳的禁摩工作就是这方面的范例。禁摩之前,深圳涉及摩托车犯罪案件的总数占刑事案件立案总数的25%左右,每年还有上百人在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中死亡,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在只有少数人拥有摩托车的情况下,在深圳部分道路和区域实施禁摩,是符合最大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但在准备和实施禁摩时,有不少反对的声音,甚至有人为此聚集闹事。深圳市公安局顶住压力,果断地发布了禁摩通告。实施禁摩以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飞车抢夺案件逐年大幅下降,盗窃摩托车案件大幅减少,不但有力地促进了治安好转,减少了交通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有效改善了城市的交通秩序。事实证明,禁摩虽然暂时影响了部分摩托车车主的出行,但是它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拥护,赢得了民心,提升了警民关系。

三、勇于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必然道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所谓和谐,是在法治保障下的和谐;所谓和谐警民关系,归根到底也是在法治保障下的和谐关系。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坚持走法治道路,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方面,广大公安民警要坚持依法办案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当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对于暴力型等严重犯罪,要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坚决依法严惩。对于敢于暴力抗法、袭击民警的违法犯罪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坚决打击处理。另一方面,要努力促使社会群众在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履行法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市民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还得履行法定义务,在享受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享受发展带来的实惠的同时,要负起公共责任,不能只顾自己的权利、不管他人和广大市民的权益。

深圳市依法管理出租屋业主工作为此提供了一个较好的例证。长期以来,出租屋业主只顾收取房屋租金,不积极履行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是影响深圳社会治安的一个“顽症”。2005年以来,深圳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追究不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责任的出租屋业主的责任。当年前8个月,就处罚出租屋业主296起,罚款150人次共202977元,责令停租出租屋414间,对出租屋业主产生了很大的触动,收到业主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出租屋治安管理的效果。深圳市近期正在修改出租屋管理条例,拟建立严格的出租屋出租市场准入制度和“重罚”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出租屋业主的法律责任。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但有效地理顺了公安机关与出租屋业主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良性互动,而且为解决出租屋治安管理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四、发动广大市民群众,警民互动共管共赢,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一方面,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努力奋斗的目标之一;另一方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做好新时期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此,就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载体,既有利于加强警民之间的密切联系,方便警民之间的理解互动,又有利于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热情,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为社会治安工作服务。把这些要求结合到一点,就要在专群结合上作文章,大力推动群防群治工作。多一位群众进入群防群治体系,社会治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就多一份支持的力量。近几年来,深圳市公安局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构建了群众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在各分局、各部门、各警种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立了六个方面的群防群治队伍:着眼于构建严密的路面治安防控网络,组建了一支9000余人的巡防员队伍;着眼于构建严密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网络,建立了一支120000余人的保安员队伍;着眼于构建严密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通过“社区警务理事会”、“群防群治委员会”等形式,组成了一支超过150000人的社区义务巡逻队伍;着眼于加强流动人口和高危人群治安管理,积极发挥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的6000余名出租屋管理员在群防群治中的作用;着眼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控制,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建立专项奖励基金等途径,建立起一支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的治安积极分子队伍;着眼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受害人,通过加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使全体公众都成为群防群治的参与者。深圳市公安局建立起多支不同层次的群防群治队伍,把群防群治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形成群防群治的“汪洋大海”和“铜墙铁壁”,牢牢抓住社会治安的主动权;与此同时,在群防群治的生动实践和“大熔炉”里,民警与群众肩并肩、手拉手共同战斗,警民之间理解互信、良性互动的关系得到了全面加强。

没有群防群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和谐警民关系的可持续建设。深圳市公安局积极探索群防群治规范化建设之路,保障群防群治工作可持续发展。一是在政治上加强引导、主动关心;二是在法律上依法办事、依法规范;三是在经济上明确保障、奖优罚劣;四是在行政上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实践证明,保障了群防群治工作的可持续开展,也就保障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可持续建设,二者是同一的过程。

五、着力建设和谐警队,增进警队内部和谐,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警队内部和谐,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没有和谐的警队,就没有和谐的警民关系。因此,要把和谐警队建设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前,要在建设一支有公信力、有战斗力、有亲和力、有凝聚力的和谐警队上下功夫。

首先,要着力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公信力。我国警民关系总的来说是好的。但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不太适应,有时甚至出现失调和冲突。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比如,一些民警与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民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对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加强对队伍自身的严格教育和管理,认真解决队伍自身存在的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努力消除这方面的不和谐因素。

其次,要加强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切实增加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战斗力低下的队伍,不可能是和谐的队伍。当前,要重点抓住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改革警务运作方式,提高警务运作效益,提升精确打防的能力;二是要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提高队伍实战技能,既有效打击犯罪,又努力减少民警伤亡;三是要构建符合公安机关各类人员特点的分类管理机制、专业化晋升发展机制以及符合岗位特点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

第三,要努力做到善待群众,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亲和力。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要建立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警察公共关系,积极开展爱民实践、警营开放日等社会活动,大力实行警务公开,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位公安民警身上,感受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爱人民,从而使警民关系更加密切、更加亲近、更加和谐。

第四,要深入开展关爱民警活动,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又随时可能受到犯罪分子的威胁和侵害,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因此,在强调从严治警的同时,要更多地给予民警理解、信任、支持、保护和关心,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好事实事,要及时全面掌握了解民警的所想所盼、所需所求,及时解决实际困难,让民警时刻感受到警队“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责任编辑 周元

6.如何构建新时期和谐的警民关系 篇六

一、从警察

自身来看

(一)没能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少数民警存在“我就是法,我说了算”的心理。工作中存在“冷、硬、横、推”的态度。对违法的群众常常不予解释的机会,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有的甚至不具体告知群众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就下决定、开单子。时刻以管人、管理者自居。没有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牢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

(二)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由于行政干预和人情风气的关系,导致执法环境恶劣,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出现多种不同的处罚结果。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时常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认为守法是老百姓的事,不能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以权谋利、徇私舞弊现象导致损民、扰民、坑民的事时有发生。

(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不够高,职业道德差。在训斥教导违法群众时,不能恰当的使用语言,粗话随口而出,使用不文明的言辞。有的民警纪律松驰、行为失范、警容不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有损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从群众自身来看

(一)部分群众法制观念薄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够了解,因而在民警工作时不但不予配合,反而产生与民警对立的情绪,不支持民警的工作。

(二)因少数而否定全部。部分民警工作时因自身的不足不能令群众满意,致使群众形成了对民警这个大群体的错误认识。觉得警察也不过如此,从而对公安机关失去了信任。

(三)对民警的错误认识。把民警看成“圣人”,觉得这些执法的人是万能的,不能犯一点错误,有任何的疏忽。不能以一颗平常心看待民警,抓住一点小错误就不放。做一千件好事是应该的,有一点小错都是万万不能的。

三、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针对警民之间出现的问题,我们民警应该从自身抓起,消除警民之间不和谐的因素,改善警民关系。

(一)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已不适应公安民警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执法习惯和执法方式,坚决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群众。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执法中各个方面和环境,制定和完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并严格遵守,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真正做到一视同仁,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获取理解和支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的认识。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教育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民警、信赖公安民警。

7.现阶段我国警民关系及改善 篇七

一、警民关系

警民关系是一个动态的社会关系, 其随着社会的发展, 被赋予新义。迄今为止, 我国法律是如何定义警民关系的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我们可以看出: 在我国, 警民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生活的主体, 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也应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其中包括配合人民警察工作, 接受人民警察管理等。人民警察应依法履行职能, 管理社会事务, 为人民服务, 给人民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氛围。

纵观古今, 警民关系始终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且经历了由统治关系到伙伴关系的过渡。 (1) 这说明警民关系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正趋于常态化。笔者认为, 警民关系是一种在政治平等的前提下, 具有共同责任、权利和义务, 追求根本利益一致的新型社会的伙伴关系。警察在此关系中, 提高自身影响, 树立良好形象, 获取最大的社会治安效益, 通过主动为公众提供全方位、优良的服务而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 人民作为社会的主人, 自觉地发现和监督着各种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 以便为警察提供最新的线索, 提高破案效率。他们在相互配合中, 各行其职, 致力使生活更加美好。

二、警民关系的现状

纵观过往, 警察助人事件, 屡见不鲜。08 年汶川地震, 广大民警舍生忘死、舍小家为大家的壮举赢的人民群众高度称赞。近来, 上海警察热心助离家老人回家、警察微博接力, 助聋哑人回家等, 让人欣慰。这些事件都透露出警民关系的和谐。但是, 从全局出发, 新形势下警民关系也存在着不可小觑的问题, 并呈现出严峻形势。

自08 年至今, 一连串的警民冲突事件不断, 让社会舆论再次升温。云南孟某事件、湖南警察喝酒开警车打人事件等, 无一不在诉说着警民关系的恶化, 对立情绪加剧, 矛盾激化。虽然, 公安机关在事后都做出了一系列处分, 但其对警察形象的损坏是难以弥补的。加之舆论的导向, 使民众对警察的抵触情绪更加严重。总之, 警民关系在和谐中逐渐恶化, 其也标志着我国体制建设中的弊端, 警民问题的突出, 不仅使警察感到困惑和无奈, 也让整个社会感到不安。

三、警民关系恶化的原因

(一) 警察因素

1. 部分警察文化水平低下, 强权意识严重

在我国, 大部分警察为军转或专科毕业, 少数为本科毕业, 其受教育程度不同。这一背景下, 警务人员良莠不齐, 自身素质不高, 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诱惑, 滥用职权, 做出违法乱纪之事。在公安实践工作中, 一部分民警思想带有浓重的封建思想, 强权意识严重。在工作中以管理人的身份自居, 对待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令人民群众十分不满, 导致警民关系疏远。

2. 部分警察与媒体的合作技能欠缺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 媒体成了社会舆论的掌舵者, 也是人民群众对是非判断的重要影响者。在公安实际工作中,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媒体的作用。一些警察认为媒体在公安工作中无足轻重, 应对媒体浪费时间。殊不知, 媒体在社会宣传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由于警察对于新闻曝光不加重视, 也不及时处置, 在舆情处置中失去了主动控制权, 致使警察的负面舆论蔓延, 致使人民群众对警察的误解加深, 警民隔阂更大。 (2)

( 二) 民众因素

1. 部分民众法治观念亟待提高

近年来, 虽然法律体系在不断健全, 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 但是在偏远农村、城乡结合区域, 人民的法治观念十分落后, 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活动遭到误解, 对警察工作不满意不配合, 甚至表现出对抗情绪。同时, 人民群众的法律基础薄弱, 维权意识差, 当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 通常会通过非法途径解决问题或者自认倒霉。长此以往, 他们会将积怨转移到警察身上, 认为是警察的不作为导致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损。

2. 部分民众期望过高, 认识偏颇

在我国现阶段, 公安机关对外宣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在这样的氛围中, 人民群众对于警察的期望值越来越大, 把警察万能化, 认为警察既是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专家, 又是排忧解难、保家卫国的将士, 没有警察办不到的事。当公民在生活遇到一点小事, 诸如夫妻吵架、忘带钥匙等, 都向警察求助, 浪费警察资源, 也阻碍了警察原有工作进度。 (3) 如若警察对于这些非警务工作稍有怠慢, 人民群众便认为警察工作不尽职, 对警察产生不满情绪。

(三) 其他社会因素

1.社会媒介的误导

媒体的报道很大程度上主导着社会舆论。为了吸引公众眼球, 引起社会关注, 媒体对极少数警察的不良行为进行恶意放大, 使得社会大众在无意识中对警察贯之以不良形象。所以, 只要出现警民事件, 人民大众潜意识里认为是警察过失, 加之媒体的片面化报道, 警民关系愈加紧张。

2. 行政领导干预的影响

我国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决定了公安机关也受地方行政机关的领导。因此, 一些地方机关对于警察队伍过度依赖, 常常把公安机关当成自家的万能钥匙, 通过行政命令要求公安机关出警解决、控制、镇压一些活动, 让公安机关承担许多非警务工作。尤其是强拆、征地、领导出行的保护等敏感活动, 使警察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导致人民群众对警察理解泛化, 产生不满, 警民关系恶化。 (4)

四、改善警民关系的措施

(一) 人民警察方面

1. 规范警察的准入机制, 培养新时代警察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 警察体制建设不健全是必然的。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 警察体制建设必须完善。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进步, 才能使警察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加强警察法治学习, 提高服务水平

自从十八大召开以来, 我国进入建设法治国家的时代。但人们的法治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 需要一个提高的过程, 警察也是如此。人民警察虽身为执法者, 但警察将法律束之高阁的情况普遍存在, 所以加强警察的法治教育与学习, 对提高服务水平尤为重要。

3. 转变思维, 利用媒体, 实现监督社会化

现实生活中, 大多数群众对警察不知悉, 主要通过新闻媒体来认识、了解警察。因此, 媒体似乎是警民之间无形的纽带, 对警民关系发挥着重大作用。在当今信息化时代, 警察应转变思维, 改变对媒体的偏见, 加强警媒合作, 掌握舆情的控制权, 宣扬警察形象, 让大众更懂警察。同时, 警察也应发挥媒体的广泛性和及时性, 让媒体舆论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 宣传公安执法工作动态, 把公安工作置于大众眼中, 实现公安工作监督的社会化, 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形成。

( 二) 社会公众方面

1. 加强法治教育, 培养公民维权意识

我国公民法治观念落后, 法治意识不高。特别是偏远地区, 长期以来形成一种遇事, 不论对错, 能逃则逃, 不能逃自认倒霉的心态, 维权意识薄弱。所以, 我国加强公民法治教育迫在眉睫。只有进行全民的普法教育, 公民才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才会遇事时通过法律途径, 运用法律武器, 解决争端, 社会生活才会多份安宁。公民法治意识增强,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方面是对公安工作合法性的监督, 另一方面也是对公安工作的谅解。这样有利于长期互利共赢警民伙伴关系的构建。

2. 正确理解警务工作, 建立警民伙伴关系

新时期, 人民警察警务工作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人民群众应该改变观念, 从传统警察无事不管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 正确理解警务工作。人民群众应多关注警察队伍建设、多了解警务工作和警察体制建设, 合理使用警力解难, 让警力发挥最优效力。同时, 人民群众也应在正确理解警务工作的基础上, 设身处地为社会的“公仆”考虑, 谅解警察, 建立一种长效的警民互谅的伙伴关系。

(三) 其他社会方面

1.规范媒体监督机制

媒体的形式多样、监督力度大、监督范围广、监督效果好, 是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监督力量。所以, 我国应该规范媒体的监督机制, 发挥媒体监督效力, 让媒体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各种信息。对于公安工作, 应协同公安机关与媒体合作, 多一些正面报道, 不能只局限于负面报道, 误导大众的价值判断, 使得警民间隙变大, 警民关系陷入僵局。笔者认为, 如若能规范媒体的监督机制, 加强警媒合作, 我国社会会更加安定。

2. 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警力

警察虽为国家的暴力机关, 但其旨在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非警务活动, 我国应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警力, 损害警察权威。行政机关的滥用警力问题在今天愈演愈烈, 严重威胁到警察的正面形象, 不利于警民关系建设。我国应明令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警力, 以保障警力的合理使用, 警务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 树立警察权威, 塑造良好警察形象, 警民伙伴关系的早日形成。

五、结语

现阶段我国警民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矛盾, 其改善历程必然要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但只要警民同心协力, 共建警民关系, 双赢互惠的警民伙伴关系终会形成。警民关系建设是一个多方责任, 既要国家提供良好的氛围, 也要警民的相互谅解与努力, 才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警民关系再放光芒。

参考文献

[1]刘乃成.和谐警民关系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

[2]董万存.论新时期警民关系[D].东北师范大学, 2008.

[3]曾庆.社会转型时期和谐警民关系问题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2015.

[4]朱彩霞.论新型警民关系的构建——新公共服务的视角[D].山东大学, 2007.

[5]杨庆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D].苏州大学, 2007.

8.铁臂铜腕护家园 警民和谐一家亲 篇八

走进信阳著名商埠---明港,走进这个中州名镇,一片繁荣昌盛,祥和安宁的景象映入眼帘:一条条马路正在拓宽,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热闹的市场人群往来,繁华的的街道车水马龙,耀眼的霓虹灯昼夜闪烁……在这个欣欣向荣的著名商埠,人们安居乐业,社会井然有序的背后,无不渗透着明港铁西派出所民警的心血和汗水。

明港铁西派出所始建于1989年,现有民警11人,辖区位于平桥区西北部,现有常住人口11800余户,29200余人,总面积14平方公里,长期担负着十分艰巨的治安任务。多次被授予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在明港镇,记者采访了许多群众和商户,他们众口一词告诉记者:明港镇的社会治安在以前很不理想,群众晚上不敢上街,“酒晕子”太多,经常发生酒后寻衅滋事,警察出警晚,挨了打后,找不到作案人;学校周边“黄头发”小青年找茬闹事,包围校园,严重的干扰教学秩序;恶势力也不少,明港镇是个三市交界地,以前乱得狠,警察也管不了。近几年好多了,明港镇的社会治安有了十分明显的变化。一位吴姓出租司机告诉记者,他在明港开车已经有十几年了,对明港的治安转变深有体会。他说以前晚上收车很早,因为街上没有什么人,群众怕晚上出行。现在治安工作确实做的很不错,街上的巡逻队昼夜执勤,生意也多了,夜晚经常还能与公安巡逻车相伴。烟酒店的孙老板说的很实在:“现在明港的治安实在不错,以前‘酒晕子’来店里买酒不掏钱,报警后,半小时内是见不到警察的,现在闹事的人少了,就算有,只要一个电话,警察几分钟内就赶过来了,我们现在心里踏实多了,这都是治安工作搞得好。”

说起铁西所的王玉镁所长,群众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手机号的,几年前他就把自己的手机号印在警民联系卡上,发到辖区内的商户和群众手里,人人都說王所长把明港平桥一带的治安工作做的非常好,安了老百姓的心。究竟铁西派出所是怎样获得如此好的群众口碑的?王玉镁所长又是怎样带领这支精英队伍的?

军队化管理促队伍建设

王玉镁所长经常说岗位练兵是尽职的保证。铁西派出所非常重视强化民警技能训练,加强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坚持日常训练制度,经常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模拟演练。设置电铃是王所长和张教导员想出的高招,凡是突发事件、紧急事件、集体事件只要一按电铃,全所人员必须五分钟内迅速集合。广泛开展民警体能测试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实战技能。

生活规章制度上,部队出身的王所长也自有一套。每天,中队长亲自点名考勤后,向所长汇报情况,并由所长布置当天的工作安排,务必使警员人人知其责,如若请假,则每一下级都必须向上级汇报;卫生制度也十分严格,王所长对派出所卫生工作进行了分块包干管理,每位警员都有自己负责的卫生包干区,王所长更是以身作则,把自己的卫生包干区打扫的整齐干净。他还采取不定期检查,如果有三次卫生工作不到位,或者不做,就必须对该警员进行批评。通过军事化管理成就一支优秀的民警队伍,对进一步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建设平安明港、魅力信阳,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以打开路打防结合保平安

铁西派出所在明港分局的指示下,积极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在王玉镁所长的带领下多次召开所班子会,全体民警会,巡逻队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一天一会,一会一计,一事一研究。通过各种宣传栏、横幅标语向广大群众讲解打击“两抢一盗”具体内容,指导群众怎么去防范,如何去报警,并向社会公布所长、教导员及值班报警电话。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开展打流追逃。在铁西所鹰般的警惕眼神下,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也难逃法网。2008 年6月,学校周边涉嫌抢劫、敲诈的恶势力作恶多端,铁西所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了解、摸底侦查,一举破获了这个抢劫敲诈学生的犯罪团伙,并顺藤摸瓜突破了一系列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学校周边的秩序。

明港是著名的商品集散中心,商家云集,车流人流量大,也是最容易产生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的环境,往往成为恶势力的摇篮,为了摸清辖区内的情况,王所长让刚分来的实习生化装成商贩,秘密进行摸底排查,并单线和王所长保持联系,巧妙的打入了恶势力团伙内部,在掌握了大量的犯罪证据后,王所长和张教导员组织了派出所民警、警务室及钢厂保卫部一百多人,兵分四路,一夜之间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无一落网,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街头巷尾传为美谈。

明港镇大世界商业区是明港最繁华的商业中心,王所长和张教导员把这一辖区内的治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每当夜幕降临,人们都酣然入睡之时,部队出身的王所长和张教导员二人,经常亲自带队巡逻。一次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他们拿一盘消防绳索,不顾个人安危,在大世界一户嫌疑人藏身的房顶上,趁夜攀绳而下悄然进屋,犯罪嫌疑人惊醒以是神兵天将,束手就擒。此举大力震慑了明港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都说铁西的两个民警真神,会“飞檐走壁”。

铁西所严打除恶的决心和斐然的成绩让老百姓的心踏实了,他们用自己的敬业职守为百姓建起了一道防护墙,成为了百姓的保护伞。正如一家公司赠与铁西所的锦旗上所镶的那八个大字——“人民卫士,罪犯克星。”

五小工程暖人心

民警团结干劲足

派出所的职能特点要求时刻保持所内处于工作状态,白天上班,夜间、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值班,随时巡逻防范,随时接警处警,不分昼夜。值班民警必须吃住在派出所,以所为家,坚守岗位。铁西派出所开展了以“小食堂、小浴室、小洗衣房、小娱乐室、小阅览室”为内容的“五小工程”建设,优化了派出所工作生活条件,完善了“三基三化”配套基础工程,温暖了民警的心,起到了栓心留人的作用。

派出所原来的食堂环境差,卫生条件不好,休息室条件简陋,设施不全,民警分来以后不愿在此工作,想方设法要调回市里,看到这种情况,王所长和张教导经过研究后,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善民警的生活工作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栓心留人,才能使民警有个安心工作的环境。派出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王所长和张教导自筹资金,艰苦创业,在派出所内建起了“五小工程”。现在的铁西派出所整洁威严,有了几十平方米的小餐厅;有篮球场可以健身了;有了放置书柜、藏书、学习桌的小学习室;建立了干净整洁的小浴室、洗衣房。休息学习环境焕然一新,所容所貌整齐划一,为民警们营造了身心愉悦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今日的铁西派出所是办公宾馆化、出警机械化、行动军事化、执法人性化。

团结就是力量。王玉镁所长认为“兵贵之合,合则势长,合则力强、合则力坚。”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激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权益上保障民警,困难上帮助民警。具体到行动上,一是对无私奉献、实绩明显的民警,及时上报分局表扬鼓励,激励他们植根基层,建功立业;二是加大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件,严肃认真查处;三是切实保障民警的身心健康,有效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

见微便能知著。一处细节让记者体会到铁西所是一个相亲相爱的大家庭。简洁明亮的餐厅并无过人之处,但是墙上的民警生日表却格外夺目。生日表做的并不精美,简单的一句祝福语“今天是你的生日,请接受全所民警最真挚的祝福”却让人倍感温馨。“在所里跟在家里没什么区别,我们就像爱家一样爱我们所。”这是一位民警的真诚坦言。

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警民相约在社区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崭新的基层管理服务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便是明确管辖区域、责任主体和管理流程。在辖区大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铁西所把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根据各单元特点选择负责人、设置相应警力和巡逻队,组建社区“警民相约警务室”,从倾听群众需求入手,从解决群众问题抓起,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点对点、面对面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并紧密结合现代数字技术搭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管理服务人性化与数字化的有机结合。记者一行走访了铁西派出所辖区其中的三个警务区,深切体会到了警民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三里井社区警务室成立与2008年3月,管理10000多人口。社区警务室负责人对我们说:“昼夜巡逻是警务室的重点任务,夜晚巡逻时间是20:00—4:00。清洁工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心的回家了。一旦遇上紧急任务,巡逻队员日夜蹲点查防更是常有的事。”无论严寒酷暑,巡逻队的执勤工作一如既往,有队员打趣到:“我们巡逻都是徒步,现在到冬天反而美了,越走越暖和嘛!”巡逻队将温暖带入了百姓的家里,植入了老百姓的心坎里。“自打有了巡逻队,我们的安全感增加了,现在小偷小摸也几乎没有了”,百姓的话便是对巡逻队最好的肯定与鼓励。一位任职十几年的民警告诉记者,正是因为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所以这么多年来工作再累都无怨无悔。在千家万户安枕入梦的时候,总有那么一群人在自己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耕耘着。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公司警务区是安钢集团信阳钢铁公司保卫部与铁西派出所紧密合作的成果。通过双方携手共进、互相合作,近年来公司职工犯罪率逐渐下降,前几年暴力事件还屡有发生,现在几乎绝迹了。同时警务区还对集团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仅2008一年就开展了三次,每次培训人员达1000 人。使得职工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得通过警务室民警的协助为自己解决实事。

平安小区建立于2006年,共122户家庭,480人。2008年11月份设立警务区。周会计是该警务区的群众代表,警民联系人。他强调自己作为一名警民联系人,义务就是竭力配合公安做好群治工作。“对于社区的治安现状我们放一百个心”,正说着他掏出一个小玩意,向记者展示——原来这是个防报器,一旦有事件发生,只要轻轻一按钮,派出所就会立即收到报警信号,确定事发地点,不出几分钟民警就迅速赶到现场。铁西派出所在组织人防的同时,加强了现代化的技防,提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对群治工作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明港街道、社区都设置了灯箱治安哨卡,夜间长明不熄,蓝白灯箱上还标有铁西派出所的联系电话。群众普遍反映治安哨卡是个十分有效的措施,不仅在夜间能为行人指路,而且也方便了群众遇事报案。现在,在铁西派出所辖区,治安哨卡灯箱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群众都说那是平安灯,看到了它就想到了警察在自己身边。警爱民民爱警,警民团结一家亲。通过组建社区“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使群众近距离的理解了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切身感受到了基层民警体恤群众的诚挚之心,形成了警民心手相连,血浓与水的警民鱼水关系,创造了共建平安和谐家园的良好氛围。

开门接访得民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

“群众有问题,我接下了,尽量在我这消化掉,不给党委添乱子。”对于群众的问题,王玉镁所长都尽其所能的给予解决,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公开、公正的良好形象。

“我来铁西派出所已经有九个年头了,从最初的普通民警一直干到现在,我感觉最重要的就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王所长一直坚信“群众上访有理”的观念,在他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所长办公室的大门上,王玉镁更是贴上了“信访接待室”的显眼标识,这样一来,上访群众就能方便的找到所长办公室,为群众上访开辟了绿色的通道。

王所长说:“群众信访是治安工作的晴雨表,有群众上访就说明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可能有些事情在我们眼里不值一提,但对群众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铁西派出所还设置了一个能容纳百余人的大型会议室,用来接待上访群众和召开群众会议。记者采访时,铁西派出所刚刚结束所里向辖区群众总结工作的年底大会,对于一年来派出所的工作情况,与会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与民警交流了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与辖区群众一起召开工作总结会已经成为了铁西派出所历来坚持的一项举措,此举对搞好辖区治安、紧密联系警民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每当公安部有新政策发布,国家有新法律、法规颁布时,会议室就充当起了临时大课堂,所长和教导员在这里为群众代表们讲解新政策,向群众讲授法律知识,这也已经成为铁西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王所长为民之心,拳拳无止境。“现在我们的工作职能是变管理为服务。”2005年派出所印制了大量“警民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里,并向社会公布了所长、教导员的名字、手机号。自从那以后,王所长再也没有关过机,兜里随时装着两块电量充足的备用电池。

2006年寒冬的一个晚上,明港鎮一家理发屋的女老板如往常一样关了灯正准备睡觉,突然从后门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女老板当下一惊:有人从后门溜进来了,难道是小偷?虽然明知有动静,但此时夜幕漆漆,整个店里就她一个女流之辈,要捉要斗肯定得不偿失,女老板只能躲在被窝里不敢出声。惊恐中的女老板突然想起了铁西所曾经给她发送过警民联系卡,

上面有所长电话,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翻出了那张联系卡,躲在被窝里拨通了电话。所长王玉镁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出动,由教导员张云杰亲自率队,不到十分钟便到达事发地点,四名警员一举便将嫌疑人拿下。经调查,果然是小偷入室行窃,想盗取理发屋的液化汽罐。一张卡片,一个电话,女老板保住了液化汽罐,收获到了铁西派出所“警民联系卡”

带来的平安。

“2002、2005、2006、2007年优秀共产党员,2004 年度优秀民警,2006年度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在全省‘金盾杯’派出所建设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全省优秀派出所民警,2008年更是荣立个人三等功……”面对如此多的光环,王所长并不沾沾自喜,始终相信自己做的一切只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而已。

身为铁西派出所的教导员,张云杰的亲力亲为尽责职守也为人称道。他亲自爬过十余米高的院墙,在夹缝中解救出了一名翻墙的精神病患者;

曾经为一名受骗的卖煤球老汉,奔走两日,找回被骗的钱财;为一部丢失的手机忙活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失主……2008年教导员张云杰在信阳市平桥区三级干部大会上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十佳社会公德楷模”称号。王所长与张教导员步调一致,高度团结,配合默契。按上级的指示,不折不扣的完成任务。铁西所在他们在带领下,年年都是执法先进单位,备受地群众好评。

人民群众是公安机关的源泉,一个地方没有很好的警民关系就不可能有一流的公安工作。“忠诚、爱民、为民、便民”永远都是公安机关的宗旨。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着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群众的贴心人,融洽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全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俗语有“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位优秀的派出所所长,一位能干的派出所教导员,充分发挥着表率作用,他们时时以百姓事为先、处处为百姓谋幸福的精神感染着铁西所的每一位警员,打造出了一支铁臂铜腕保家护园的好队伍。

9.和谐警民关系论文 篇九

屏山县政府副县长雷涛

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行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公安工作的新思想、新办法,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公安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在全面推进“科技强警、素质建警”进程中,坚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和服务群众这一基本工作理念,分析和掌握群众工作特点,努力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为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筑牢根基。

一、当前公安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群众思想的多样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使人们的道德观、价值取向、理想信念、意识形态等发生变化。群众的利益需求从单一化趋向多样化、从普遍化趋向差异化,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权益保障意识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不断增强。

(二)群众工作的复杂性。随着社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深层次利益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例如企业裁员导致失业返乡人员增加,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中经济补偿矛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相互交错,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随之增多,使群众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化。这些诱因如不能及时消除,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警民关系的敏感性。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凸现,使警民关系变得越来越敏感,特别是处置涉及社会、经济领域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当事群众的一些需求是公安机关职责决定所不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公安民警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时常会触及某些人的利益,由于当事人不理解容易产生对立情绪。个别地方和部门超出公安职责范围使用警力也让民警形象受损。此外,一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和经济利益,对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片面报道甚至歪曲事实,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公安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民警“无心”做群众工作。少数民警因个人素质和认知上的原因,群众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忽视了执法工作的人性化和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作风浮躁,执法不公。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缺乏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特别是在一些单位,还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热情。

(二)部分民警“无力”做群众工作。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各项业务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同时警力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基层民警管理辖区居民数和人口数远远大于公安部的要求。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在精神上和体力上严重透支,即使有心也无力多做群众工作。经调查发现,部分基层民警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工作的时间不到实际工作时间的五分之一。

(三)部分民警“无能”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能力需要长期学习磨练和积累,部分民警虽然在思想上能够认识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但把握不了群众心理,学不会群众语言,掌握不住群众工作方法,在开展群众工作时“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无能”开展群众工作,让群众对民警失去了应有的信任。

三、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方法和途径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全力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

(一)充实基层警力,挖掘做群众工作的力量源泉。在当前警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应按照“力量往基层使”的要求,优先调整、充实社区和乡村民警,建立起机关民警、新录用民警下基层锻炼的长效机制。要从思想、政治、生活、经济等多方面关爱基层民警,努力解决社区、农村警务室民警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拴心留人”,调动起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设计群防群治活动载体,积极培育以有偿化服务为主,以保安服务为代表的新型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改变治安基础工作由公安机关包揽的现象,使有限的警力从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抓好重点工作,让基层民警腾出充足的时间深入到群众中间开展工作。

(二)关注群众生活,挖掘做群众工作的内涵深度。要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案件侦破与追逃追赃、打击与防范的关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积极预防、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同时,也要加强与人民群众安全感紧密相关的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工作,真正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就重点打击什么;老百姓反应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坚持打击和防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统筹

结合,双管齐下,实现系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全面延伸社会治安防范网络的有效衔接。

(三)拓展服务平台,挖掘做群众工作的特色亮点。要因势利导,因情施策,围绕不同区域、不同时间、不同群体搭建为民服务的平台,形成为民服务的特色和亮点,实现“五个到家”(调查访问问到家、管理工作做到家、安全防范抓到家、服务工作干到家、意见建议听到家),打牢群众工作基础。比如,可以结合公安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户籍窗口、车管窗口、出入境窗口等建立各具特点的服务联系平台;也可以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针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农村地区等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联系平台。只有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时间送上最需要的服务,我们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才能拿到广大群众打出的最高分值。

(四)创新考核机制,挖掘做群众工作的生机活力。要把“群众工作”相关内容设置成为常年的考核项目,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绩效考评。在考核民警做群众工作指标的制订上,抓住民警熟悉率、见警率、满意率等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要进一步实施考评拉动激励机制,坚持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以内考促动力,以外评造氛围。内考主要考核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应知应会常识、法规、民警和辖区群众双向熟知率、群众提供线索破案率、群众信息采集率及群防群治等情况。外评主要考核辖区群众的见警率、知警率和满意率。要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民警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称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0.公安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汇报 篇十

化解小纠纷,做好“娘家人”

“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这是

公安分局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确立的基本思路。

面对接处警数量有一半以上属于矛盾纠纷的实际,该局始终站在社区警务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考虑,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基层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出台了与之相适应的《社区(驻村)民警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考核办法》。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拆迁、医患、劳资、环保等纠纷时有发生。然而,小矛盾、小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往往会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件。对此,该局灵活利用“大走访”、“警民恳谈”、“百警挂百村”等有利机会,深入大街小巷,走进田间地头,及时排摸掌握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该局共摸排各类涉及矛盾文秘杂烩网纠纷方面的不稳定因素21个。

对于矛盾纠纷,掌握发现是前提,妥善调处才是关键。妥善调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该局党委一班人集思广益,通过举办的5期“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暨三项建设培训班以及年初的春训班,专门邀请兄弟单位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行家里手,对400余名一线民警进行了经验技巧的传授。

2009年,该局共调处矛盾纠纷2800余起,调结率达98%以上,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未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事件。

侦防小案件,争当“保护神”

侦防小案件,给受害群众一个说法。这是公安分局在侦查破案工作中一直坚持的原则。

他们要求命案、大案必破的同时,对涉及群众安全感、侵犯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一般性案件,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落实“追逃、追赃”责任制,形成破大案、控小案的打防新机制,形成以小带大的新局面。

该局刑侦、治安等部门建立起了“小案”侦破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入室盗窃、街头诈骗、盗窃自行车、扒窃、拎包等量大面广、涉案价值小、涉及民生的“小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侦办流程,落实案件侦办责任,制定破案奖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破小案”的积极性,切实改变小案“无人抓、无人管”的局面,用破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以破小案赢得民心。

2009年9月4日夜,67岁的李典镇新坝村黄桂英老太家有3只下蛋的母鸡被蟊贼“光顾”,老太心痛不已。民警获悉后,立即开展调查,很快破获了这起不起眼的“蝇头小案”,并帮黄老太及时追回了被盗的母鸡。像这样的故事,在民警当中已不胜枚举,在百姓当中早已佳话一片。

此外,该局还严格执行立破案告知制度,及时回访未破案件、疑难案件当事人,告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未办结、未退赃原因,听取他们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009年,该局共电话、信件、上门回访未破案件、疑难案件当事人110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6个。

堵塞小隐患,铺就“五彩路”

小康,群众的“住”、“行”、“乐”已悄然升级。为了达到安居乐业、出入平安的美好境界,公安分局主动出击,严密堵塞小隐患,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他们经常深入实地,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特殊行业进行深摸细排,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分门别类,及时督促整改。

“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和清查”,是今年该局堵塞小隐患的一把利器。治安部门严格加强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的管理;经文保部门定期上门指导内保部门加强值班守卫、巡逻防范;交巡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加大路面管控,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加大对各类场所的检查频次和巡查力度,提高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能力。

扎实积极的措施在工作中收到了明显效果。2009年,该局共排查发现各类隐患18个,督促整改责任书及时发放率达100%,全区未发生一起因失管、漏管或管理不实导致的安全事故。

与此同时,该局还从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入手,增强他们的自查、自防能力,形成了警民一心、共筑平安的良好氛围。2009年7月23日,邗上街道兰苑小区c区16幢某居民电话反映到派出所,称一楼某住户经营液化气生意,家中堆满了液化气罐,安全着实让人担心。接报情况后,邗上派出所迅速出动,及

时铲除了这颗“定时炸弹”。

12月29日晚,扬州市电视总台八百米演播厅内,欢声笑语,喜气洋洋,扬州市公安局《向祖国敬礼》新年文艺晚会正在这里举行。

彩幕璀璨,舞美曼妙。气势恢宏的歌舞《祝福祖国》,拉开了晚会的序幕。台上,40名民警齐声高歌,抒发着赤子情怀;台下,一位位观众挥舞国旗,激情澎湃。台上台下,真情互动,气氛热烈。

一曲歌罢,扬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少鹏走上舞台致辞。他在致辞中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今年我市公安工作情况。一组组数字、一项项工作,一句句简练的话语,使人感受到了全市公安机关为“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所付出的不懈努力。采用电视晚会这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报告工作,可算市公安局的一项创举,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还曾以“一场特殊的报告会”为题,报道过这一做法。

2009年是共和国60华诞,为了祖国的安宁,多少公安民警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仅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就有26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有6人被授予革命烈士。群口扬州评话《金色盾牌铸忠魂》,为人们讲述了革命烈士孙瑞林、汤春苗的英勇献身的先进事迹。

小品《病历上的遗嘱》,是根据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徐兆华的事迹创作的,观众对剧情耳熟能详,但当舞台上艺术再现这一爱心义举的时候,人们又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振憾和精神的洗礼,无不为之感动。徐兆华,这位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用他无私的爱点亮了和谐之灯,给困难群众带来了希望和温暖。徐兆华的事迹被人们传颂,是今年公安工作的一大亮点,有人说2009年是“徐兆华年”。诚哉斯言,年年岁岁,爱民是公安机关的永恒主题。

“你把人民装在心里,大地上留下你匆匆的背影,你把爱给了人民,铁骨柔情是你的忠诚……”一曲《人民英雄》的歌声,在大厅响起,饱含深情,蕴藏力量。大屏幕上,巍巍群山,静默耸立,一位位烈士的遗像渐次叠现,这曾经是一个个熟悉的面孔,这曾经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曾经是我们的战友,可为了大地更祥和、国旗更鲜红,他们却洒尽一腔碧血,奉献全部忠诚,令人心碎,令人动容,更令人奋进。“人民把你爱在心里,声声呼唤着你的名字,千里万里你慢点走,再看一眼你的笑容。”情感炽热的歌声,使人们在缅怀先烈的同时,也激荡起一股去谱写人民江山长治久安乐章的宏伟壮志。诗朗诵《胥浦河的述说》、淮剧道情《爱民警察刘建荣》,热情讴歌了仪征市公安局胥浦派出所副所长潘明胜、宝应县公安局范水派出所民警刘建荣,扎根基层,服务百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的感人事迹。小品《办户口》情景、小合唱《一路情深》则为观众艺术再现了行政服务窗口民警和交巡警,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无畏,热心为民的崇高情怀。诗朗诵《勇者金祥》,向观众讲述了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 “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两项荣誉称号的仪征市谢集街道个体厨师金祥,面对歹徒滴血的尖刀,大无畏地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搏斗的壮举。危难时刻,每一个人该怎么做?让人们在静静地倾听中思索。歌舞《红歌联唱》、《平平安安》动感时尚,激情四射,热烈喜庆,唱出了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心愿和期许。

“自从穿上这身警服,我就牢记着为民服务,老百姓是咱的父母亲,共和国是咱的主心骨……”大型歌舞《中国警察》,场面宏大,气势磅礴,展示出人民警察肩负使命,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寄托着人民警察对人民、对祖国的平安祝福,将晚会推向高潮。

整台晚会,形式多样,精彩纷呈,情感真挚,气氛浓烈,公安特色鲜明,较好地反映了向人民汇报、向祖国敬礼的主题,体现了徐兆华等新时期先进典型爱民情怀,展示了扬州民警的时代风采,弘扬了公安敬业奉献精神,倾诉了人民警察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

“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

“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

“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公安机关的大事来做,在一点一滴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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