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要求和制度

2024-07-2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要求和制度(共1篇)

1.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要求和制度 篇一

员工聘用、辞职和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实行“合同化”管理。双方必须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规定。

第二条 目的:规范员工招聘、辞职、离职等人事工作流程,使公司人事运作规范化。

第三条

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招 聘

第一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部门人员编制计划,并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执行,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二条 公司需招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

第三条 应聘人员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应聘职位相关,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0岁;(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为人诚实守信;(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特殊才能人员,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第四条 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与其一同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办公室人员负责体检结果的拿取,体检费由公司报销。体检合格后方可考虑录用。应聘人员被正式录用后,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条 应聘人员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实习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营销部员工实习期按营销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一)职工登记表;(二)学历、职称证明;(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相片2张;(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报告;

(七)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七条 实习人员一般不宜担任公司重要岗位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八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的基本工资为该岗位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的80%。员工在实习期满三个月后,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全勤奖、公交补助等)。营销部员工在实习期享受电话费补助,按正式员工标准执行。实习人员在实习期三个月内,节日物资或补助按正式员工标准的50%发放,实习满三个月后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对于应聘中层以上职务和技术人才,实习期待遇根据岗位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第九条 实习人员经实习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员工转正后,实习期计入工龄,实习不合格者,可延长其实习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实习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第十条 员工的入职材料、聘用合同等汇总保存于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由办公室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章 辞职、离职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1、试用期限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较差而不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4、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5、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6、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经岗位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的;

8、工作态度差,明显缺乏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经领导指出其问题后仍然没有改进的;

9、泄露公司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0、营销员违反《营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11、营销员年销售量达不到规定的基本任务70%,或者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基本任务80%的;

12、当年绩效考核结果为E等,或者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D等的。第二条 辞职的手续流程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处于实习期的员工,应提前3日将书面辞职申请呈报公司;处于正式劳动合同期的员工,应提前30日将书面辞职申请呈报公司。辞职申请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取《工作移交清单》,员工持《工作移交清单》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员工没有办理完移交手续的,公司将不为其办理财务结算。

第三条 辞退的手续流程

员工违反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的,公司将予以辞退。辞退员工,应先由部门领导将该员工的书面辞退报告送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如情况属实,再报总经理批准。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在员工接到辞退通知后,应到办公室领取《工作移交清单》,员工持《工作移交清单》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员工没有办理完移交手续的,公司将不为其办理财务结算。

第四条 员工辞职或公司辞退员工,公司应向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公司工作年限等内容。

第五条 辞职和辞退的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或者员工主动辞职,其经济补偿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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