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总结(共14篇)
1.法治教育总结 篇一
按照XX市委保密委员会、XX市国家保密局凤保办发[20xx]4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暨“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暨“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
一、严把保密工作关,确保各项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继续加大保密关键环节的管理力度,坚持管人和管事两手抓,调整了我镇保密工作委员会名单,以加强我镇的保密领导,着力研究和解决保密工作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各项保密措施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得保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确保国家秘密万无一失。
二、加强涉密计算机上网的管理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动,对我镇计算机开展了一个全方位的保密自查,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宗旨,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通过召开保密法培训大会、悬挂宣传条幅和电子屏滚动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时时谨记保密之重、刻刻警惕泄密之危、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的保密意识,切身实际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秘密安全。
通过这次活动,做为机关的工作人员,深深体会到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秘密安全是我们每个肩负着的重大使命和责任,我们要责无旁贷的发挥好“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终止”的作用。从你我做起,从倡导身边的人做起,使国家秘密有保护、有保障。
2.法治教育总结 篇二
(一)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当时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新法学研究院”和地方性的“司法干训班”培训了一大批干部 (1) , 由此开始了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制度。之后, 由于受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一度中断, 自1978 年检察机关恢复后才进入了正常进程。1989 年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成立, 在之后的几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官进修学院纷纷建立, 自此我国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正式建立, 进入了有序的发展。2007 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新的《检察官培训条例》, 取代了之前的《检察官培训条例 (实行) 》, 为新常态下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基本上形成了两级双层体制和“三三制”课程体系。两级双层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各省级检察院领导本省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各省市检察官学院双层并存的培训机构。 (2) “三三制”是指, 政治理论”“法学前沿”“检察理论和检察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制”课程体系的建构。 (3)
(二) 目前我国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的不足
我国现今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 已经颇具规模, 有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制。但是面对日益深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 新形势下的社会现实也对我国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今的检察教育培训也日益暴露了其一些不足之处。
1.地方之间差异巨大
我国由于地域辽阔, 东西、南北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差异较大, 因此各省市之间的检察教育培训从规模、等级、频率之间相差悬殊。例如, 北京、上海等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 各种形式的检察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也更为丰富。由此而导致了各级检察官培训质量和效用的不同, 进而使各省市检察官队伍素质水平产生了不同的印象, 这种现象是有悖于当前法治的平等要求的。
2.教育培训形式单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众所周知, 我国的法学教育培训一直存在着“重知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物”的问题, 检察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综合整理学者的调查研究, 我国目前的检察教育培训仍然采用传统的授课方式, 以课堂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学员在参见检察教育培训中缺乏主动性机制教育, 培训工作激励性不足。还有就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现在过于强调工具性价值, 仅仅注重法律技术层面, 这与现实检察官办案所应具有宽广的知识层面不相匹配, 突出了我国现阶段检察官知识面有限、人文社科情怀不足, 不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基层检察教育培训不足
当前我国检察教育培训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 基层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重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好的制度设立后需要建立一些更为详细和完善的保障制度, 否则就会影响现有制度的可操作。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检察教育培训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2020 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 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方向。如何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完成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呢?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以什么样的理念来统领这样一套复杂的教育培训体制。笔者通过大量阅读先前学者的研究成果, 发现大多数学者都是对检察培训的具体课程设置、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等微观层面进行改良, 忽视了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重塑, 仅有少数几篇论文涉及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研究, 但其不足之处就在于仅是提出了理念的重要性或一些具体的词汇。因此, 检察教育培训理念的确立也正是现今学者和司法实务界所应重视之处。
(一)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检察教育培训改革之理念所在
带着这样的问题, 笔者阅读了大量的研究资料和党关于司法改革的文件精神, 认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是我国现阶段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理念先导。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对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内涵, 很多学者都给出了精准而有益的解读。例如, 张立伟在《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中讲道: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多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 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4) 著名的法律学者陈金钊在《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中对其进行了更详细的阐释, “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思维;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法治思维在价值追求上是一种趋于实现公平、正义, 保护权利、自由的思维;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 是讲究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解释技术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有三种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处理具体问题, 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法治方式具有独立性、自主性, 即在一般情况下, 依据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受道德、宗教、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三是法治方式强调法律方法的运用, 即使因为实质原因需要变通法律, 也不蛮干, 而是讲究运用价值进行衡量, 根据社会情势进行权衡, 但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 (5)
通过对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内涵和外延的深入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其与检察教育培训的契合之处———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的主要目的就在与培养检察官的法治思维, 提高其办案的质量与效率, 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好的实现, 那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理念正是其题中之意。
(二)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检察教育培训
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理念的检察教育培训体制, 有利于保证我国检察教育培训的方向正确, 有利于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检察教育培训理念有利于广大检察官树立法律思维, 有利于案件的高质量、高效率办理。那么,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理念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呢?笔者认为,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具体进行。
首先, 在检察教育培训课程设置上要突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多的是一种程序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 因此在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设置上, 要更多地注重对受训者程序价值的灌输和逻辑思维的培养。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发展到现在的第三个阶段, 其重点已经不再是检察干警法律知识的普及, 而在其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培养, 要大胆探索一些科学的培养方法, 在课程设置上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让检察干警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于检察实务工作的巨大促进作用。例如山东临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教育培训中改变了以往主讲人“一言堂”的课程设置模式, 创新的采用了“兰检卓越时空”, 对干警独立思考、言语表达、组织协调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进行了锻炼, 让广大检察干警在实地中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 了解了法律程序的价值, 锤炼了其逻辑性思维。
其次, 在检察教育培训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以往的检察教育培训体制不健全, 而一些已有的有效制度落实不足, 检察教育培训在制度保障方面, 建设不够与落实不力并存, 可以说在制度执行、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上缺乏具体统一的管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除了程序性要求外, 其另一个突出点就是制度化建设。法治方式是一套制度化、程序化方式, 在检察教育培训建设中, 我国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 以制度来保障检察教育培训的质量。
三、结语
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检察教育培训改革过程中, 我们更应当注重制度的建设, 只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为理念, 方能不断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健全的发展, 进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注释
11) 石少侠.司法教育的考察与比较[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118。
22) 杨建军.我国检察官培训问题与对策[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1 (2) 。
33) 马立东.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二十年回顾[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 (6) 。
44) 张立伟.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N].学习时报, 2014-3-31。
3.法治教育总结 篇三
关键词:法治宣传教育;企业法治文化;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推进展开,各企业也逐渐开始注重自身的法治文化,对宣传教育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希望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观念。与此同时,企业法治文化的建立,一方面是对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进,另一方面既稳定了改革发展的大局,又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领导的不重视
虽然国家在大力宣传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如果企业相关领导不重视,不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法治教育观念就难以落实。依法治国现在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领导不重视普法工作,他们就认为,在整个社会环境下,经过长期的熏陶和全民普法,人们已经掌握了法律法规知识,该普及的法律知识也早己经普及了,难以创新。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有的企业、单位只是将法治宣传停留在口号上,做一些表面工作,人员、经费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难以落实,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法治宣传教育过于形式化
很多年以来,各单位利用多种方法,向员工普及、宣传基本的法律知识,通过多次实践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这些经验为后期企业员工在学习法律过程中提供了很多的帮助[1]。但是很多时候宣传的法律内容没有真正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实用性也不强,做的多为表面工作,只是为了应付领导的检查,这使得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佳。
(三)单位员工的法律观念淡薄
虽然现在已经普及了素质教育和法治教育,但是在我国落后地区的教育水平有限,这就导致有些单位员工的知识水平不高,文化程度不高,法治观念淡薄,这就难以达到普法目标。
(四)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员工自身的需求不适应
随着各企业单位的深化改革,整个企业的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进而引发出各种矛盾,员工也越来越渴望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在企业的法治教育活动中宣传的内容,与员工希望了解的法律内容有所不同,这就会导致员工学习兴趣的下降[2]。当前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仍然把员工需要履行的义务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对员工权利方面的教育。同时,在宣传形式方面过于单一,多采用讲法治课的形式,这会导致效率的低下。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
首先要确立企业的中心工作与普法的目标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衔接。应该在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做好学法、用法,培养员工的自觉性和法治观念,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提高自身的法治管理水平。同时,由于整个企业员工文化程度的不同,根据不同人员的知识水平以及理解水平,治定出不同的普法目标任务,逐步完成目标[3]。
(二)掌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
一方面围绕实施的普法规划,形成学法热潮,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从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宣传与员工生活、工作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树立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形成依法办事的新风尚。
(三)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
如果想法治宣传教育能够得到更好地成效,必须要改变过去传统、单一的宣传形式,积极的创新、改进。一方面要把相关法律条文与员工的实际生活相结合,可以通过讲解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来解释法律条文,将法律条文进行解剖,让员工真正理解其含义[4]。另一方面要有正确的导向宣传,不能一味的追求效应,夸大宣传。
(四)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市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企业,所谓的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这就体现出法治的服务性能,要将市场经济的需要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挥出法律法规的作用。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适应时代要求,建立企业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思考、总结、完善,不断地开拓创新,可持续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可以培养企业员工的法治精神,培育法律信仰,在提升员工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陈文盛,罗联招,刘莉萍.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01:98-99.
[2]张浪.江苏政府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推进对策[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5:597-602.
[3]江雪松.江苏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推进对策[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5:608-612.
4.中学法治教育月活动总结 篇四
为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的“法制”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安全意识,根据x教政函(XX)x号与x教关(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落实
5月初,学校特别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曹红波为组长,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朱xx为副组长,政教处主任万xx、团委书记xx以及年级部主任商x、xx、储x、xx为组员,每位领导小组成员蹲点到各个年级,层层管理。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站、校园显示屏、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法制教育,学校举行了“十个一”活动,即:
团委组织了一次“法在我身边”国旗下讲话;
团委出了一期“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橱窗;
政教处牵头年级部配合,组织了一期“法制教育”主题绘画作品评选活动;
政教处牵头年级部配合,组织了一次“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
关工委牵头各班语文老师配合,组织学生阅读了一本书《法在我身边》,并开展了“法在我身边”征文活动;
政教处组织各班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即在感恩节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了一期“感恩社会,做知法守法好公民”的班会活动;
政教处牵头,团委、艺教中心协助,举行了一场法制歌曲大合唱比赛;
政教处组织学生聆听了一次法制讲座;
关工委利用校园广播对同学们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
团委举办了一期以“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四、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期以来,我校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对自己人生道路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
五、普法活动成效显著
5.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总结 篇五
法制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因此,在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是极为必要的。
一、强化意识,法制教育管理制度化
我校一直坚持校长是普法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一直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领导者和宣传员,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学生人人参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师先行,法制教育经常化
1.带头学习。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搞好法制教育是促进文明校风形成的重要因素。教师是学生的组织者、引领着,学生的崇拜者、模仿者,是法制宣传的关键因素,加强对教师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纪素质,已经成为我们大家的共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执教、依法治教奠定良好的基础。
2.积极宣传。全校上下形成人人都是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氛围,每位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我校各班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等。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品德与社会课穿插法律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3.组织教育。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受制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徽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民普法的教育内容均在法制课中得以体现。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三、家长社会教育网络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与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从而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各个领域。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家教方法,让学生在校接受学校教育,回到家中接受父母教育,做好教育工作的衔接和转化,使其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积极和家长配合形成合力,学校每年寒暑假都有告学生家长书,告诫学生家长黄赌毒博的违法性,黄赌毒的危害性劝诫学生家长远离黄赌毒博。并作好假期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远离黄赌毒、封建迷信的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上签名,有的家长还在回执上向学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经过普法工作,我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趋于完善,实现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校法制教育能持之以恒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更为突出的是近几年来我校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都为零。并且我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的学生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观念开始树立,遇事首先要想是否合法,做事首先要想是否违法,这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6.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篇六
(一)“**”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圆满完成。在各地完成“**”普法中期自查的基础上,省里组织了14个组对全省17个市州的31个县(市、区),10个省直单位,22个监狱、劳教单位开展了中期督导检查。检查期间共抽查单位103个,听取工作汇报130余场,观看专题片80余部,查阅档案资料2400余卷。通过检查督导,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了全省“**”普法中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根据检查的情况,申报推荐了42个集体和35名个人到全国表彰,并决定对218个单位,100名个人进行省级表彰。为深化推广各地 “**”普法中期工作的特色品牌
,在《法治湖北》杂志和“湖北法治网”开辟了专栏进行成果集中展示,编印了我省《一地一特色》普法宣传图册,供各地相互借鉴学习。《湖北日报》、省政府《咨询与决策》专题专栏刊载了全省“**”普法中期工作的经验做法;省委书记李鸿忠在《法制日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普治并举 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总结了全省“**”普法规划实施的成绩,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成功组织了全省首次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通报了考试情况,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全省35万人参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巡视在汉考场。全省配备法制副校长7585名,建立各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770个,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动员专业力量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
用。全省累计在学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宣讲法制课数万场次,听众达千万人次,组织法制宣传车410台,在学校、工业园区、企业、乡村、街道设置法制宣传展台,解答各类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咸宁、鄂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法制宣传“龙头”,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将学法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相衔接,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年年结硬账。
(三)“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化。各地紧紧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主题,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并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进行了集中展示。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把主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黄石、荆门、恩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分月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宣传任务;黄冈将“法律六进”纳入法治黄冈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县(市、区)、单位 “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有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全省“法律六进”活动覆盖面达70%以上,“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影响不断扩大。
(四)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一是法制宣传平台逐渐网络化。为适应媒体发展新变化,各地着力对普法平台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互联网、手机、电视、电台、杂志、报刊等的“全媒体时空”。据统计,全省共开办普法网站63个,普法官方微博(微信)32个,电视法制频道(栏目)84个,广播法制栏目97个,普法依法治理刊物72份,法制报刊(栏目)102个,全方位、全覆盖的法制宣传网络初具规模。二是法制宣
传空间逐渐立体化。不断丰富流动载体,大力拓展户外法制宣传空间。武汉市在地铁一号线24个轻轨站建立了大幅公益广告牌,宣传受众数十万。宜昌出台《宜昌市户外法治公益广告实施方案》,利用公共场所大型高清电子显示屏、新华频媒户外联播网大屏、出租车顶电子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进出站口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以及大型建筑工地围墙等媒介进行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三是法制宣传内容逐渐生动化。各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蓬勃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亮点纷呈。据统计,全省共建法治文化公园
41个,法治文化广场143个,法治文化长廊571个,法制文艺团体174个,演出数千场。孝感把法治文化融入城市建设管理,新建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院落,将法治元素渗透到“三类”新社区建设之中,推动法治文化进村入社区。各地大力打造普法动漫、法制小品、法制情景剧、普法三句半等文艺精品,用贴近群众生活的语言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寓法于乐,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五)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城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武汉市江岸区等13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启动全省首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向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了拟表彰名单。各地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全面
组织开展了“法治县(市、区)、镇、村(社区)”、“法治单位”、法治学校、企业、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荆州市通过召开基层法治创建现场会,总结推广松滋市乡村法治创建“十到五争” 经验,带动全市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武汉市蔡甸区着力打造以区职教中心学校为重点的6个区级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创建氛围。孝感市云梦县被列为省法治创建工作试点,并在全省平安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7.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 篇七
一、什么是法治观念
所谓法治观念, 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和看法, 包括其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 也就是借助法律的手段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的观念。同时, 也指人们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 形成于人脑的一种内在约束, 是人们将自己的实践和法律要求相互融合的结果。[1]法治观念的塑树需要以法治教育为基础, 因此, 大学生法制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二、目前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分析
很多高校都十分重视法治教育, 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进行法治教育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的存在, 仍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法治教育缺乏科学的定位。目前, 一些高校领导将主要精力和关注点放在重点学科建设上, 对法治教育的重视度不足, 对高校法治教育缺乏应有的研究, 没有找准法治教育应有的定位, 这就造成了在开展对大学生的普法教育时, 采用填鸭式的方法向大学生灌输法律知识, 而没有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作为己任, 在高校这种不科学的法治教育定位下, 大学生具备了法律知识, 但缺乏法治信仰。
二是法治教育内容相对陈旧, 更新不及时。高校在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时所选用的教材没能及时更新, 有的法律已经修改了, 法条内容和观点都变化了但是由于沿用原来订购的老教材, 致使法治教育与社会发展脱节。此外, 高校教师在进行授课时, 往往注重义务而轻视权利, 重视内容目标忽视过程目标, 很难做到以案说法, 大学生对对抽样的法律条文的理解很难到位, 不利于其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形成。
三是法治教育的形式过于枯燥单一。目前, 很多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往往采用传统的课堂授课形式, 通过向学生灌输枯燥的法律条文来完成法治教育的目标。这种传统的授课形式仍以教师为课堂的主角, 学生仍是被动地学习, 师生间缺乏有效地互动。这种教学模式很难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塑树法律意识的积极性, 也难以确保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教学效果。
四是高校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与法治教育的形势不相适应。当前, 国家高度重视依法治国, 把提高国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但是一些高校的法治教育教师综合素质较差, 缺乏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 理论功底不够深厚, 实践经验也很缺乏, 法治教育师资力量如此薄弱势必会影响到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高校法治教育的这种师资状况与目前国家大力研究推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是不相适应的。
五是法律素质未被列入素质教育之列。一些高校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认识过于片面, 认为综合素质只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没有将法律素质列入素质教育之列。这也是很多高校对法治教育重视度不足的原因所在。
三、增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径
随着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 大学生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针对目前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笔者针对性地提出了新形势下增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的有效对策。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加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教育。在现代法治社会里, 以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为基础的法律素质是当代大学生参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2]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法治教育, 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 杜绝“马加爵事件”发生在大学生身上。
二是科学准确地进行法治教育定位。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应通过多种教育形式来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质, 使大学生具备遵纪守法的自我约束能力, 形成自己的法律信仰。因此, 高校法治教育应定位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上, 使得大学生通过学习, 能够守法, 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从这个角度上看, 高校开展法治教育仍要以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为基础, 让大学生认识和了解我国依法治国现状和形势, 通过加深认识帮助其牢固树立自己的法律信仰。
三是对教材内容和教学形式及时更新、调整。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对现行法治教育的教学大纲进行调研, 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调整。[3]高校加强对教材的关注, 一定为学生选用最新的教材, 避免陈旧的内容影响学生法律知识的获取和法治意识的塑树。同时, 要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形式, 在进行基础授课的同时, 利用法律知识深入分析社会热点问题,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四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高校应为法治教育教师创造尽可能多的学习培训机会, 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教师素质, 使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任务, 较高的政治素质、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人格魅力为大学生呈现精彩的法治教育课程, 为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作出贡献。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将依法治国推向了新的高度。法治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 将会成为国家未来的栋梁, 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其进行法治教育是提高他们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教育,观念,途径
参考文献
[1]邓姝然.加强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研究.职业教育, 184.
[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分析.菏泽学院学报, 2011年1月.第33卷第1期:110.
8.学校教育应有法治思维 篇八
法治的作用是什么?是引领和规范。引领和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和谐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同一性、包容性和调适性。同一性即做事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标准,有规则意识,否则各行其是,无法和谐。包容性是指承认社会存在的多元性,允许多元文化在法律框架内的并存,否则也会冲突不断,无法和谐。调适性是指出现矛盾冲突之后,国家、社会有按照规则来协调解决的能力,从而保持、维护和谐。因此,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法治建设无疑是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础。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使人们这样一个深刻变革的社会既生气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
为此,人们需要建设社会的法治文化,因为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内心的拥护与真诚的信仰。所以,人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校教育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应有法治思维,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坚持依法治校。
第一,要增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积累通过法律解决纠纷的经验。应该在全社会树立学校是法治建设典范的形象。为此,学校首先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在,一方面部分学校和教师缺少法治观念,甚至缺少法律常识;另一方面不少学校遇到纠纷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个别社会单位和家长采取在学校闹事的办法来扩大影响,有的行政部门又以息事宁人为原则,结果往往采取不依法办事的方式,私下甚至用完全不合理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这样,学校依法办事的形象树立不起来,社会依法办事的形象也树立不起来,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要结合青少年特点,采取活泼有效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知识课程和法治教育活动的教学质量。现代化的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人一定要有法治观念。所以,法治教育一定要加强。学校现在好的做法包括法治课堂、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学生参与社区和街头法制宣传等,这些都应该继续坚持并不断提高。
第三,要通过民主的程序,制定合理可行的校规校纪,规范校园行为,增强师生规则意识,形成学校法治文化。很多学校的校规校纪,有其自身特点。但是,社会可能会干预,媒体可能会干预。笔者想,一方面学校应该认真地制定规则、减少制定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重大教育原则,就不能任意改动,避免朝令夕改,缺乏严肃性。
现在常讲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形象不好,就是因为学校缺乏法治教育,缺乏规范具体的要求。许多细小的习惯,需要学校通过合理可行的校规校纪来培养。当然,这方面学校有自己的坚持,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强制,也不能因此抹杀学生的个性以及正面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希望学校通过这种坚持,真正形成讲规则、讲秩序的法治文化。
第四,把法治教育跟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十分必要。
我国现在有一个趋势,就是把一些社会公认的道德法律化。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是要让他们认识到国家有规则、社会有规则、学校有规则、家庭也有规则。学校在强调教育要个性化的时候,不要忘了它跟规则意识是不矛盾的,教育个性化不是不遵守规则,而是要在共性的基础之上发展个性。
9.叶湖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篇九
依据怀教体(2016)3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我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荣成 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宣传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 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 以教导处为主体 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白莲坡镇派出所宋志好同志为我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 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 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9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10月10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11月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12月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2017年2月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四、团结协作 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0.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篇十
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局按照《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现将本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文化示XX县(区)、示范镇(街)、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1、实施“四入行动”,强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两个月的调查摸底对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现有的法治宣传设施、利用情况及建设的可行性全面掌握并进行充分论证,征求镇、街道及村、社区意见,获得支持和配合,计划到2016年底投入120万元在全区新建15个法治宣传阵地,截至目前,已建成任圩法治一条街、黎苑法治广场、梅苑路法治宣传一条街、桂苑法治文化广场、新村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安康社区法治广场、凤凰山法庭法治文化公园、张楼村法治文化墙等9个法治文化阵地,投资80万元。
2、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和巡演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培育法治文化宣传队伍。利用市第六届法治文艺调演活动,在全区隆重开展法治文艺节目遴选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区司法局成立遴选小组,争取区财政专项资金4万元,对全区36个民间文艺团体创作的22个法治文艺作品进行了遴选,共遴选出10个节目参与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其中4个节目报送市参与市第六届法治文艺汇演,获得了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的好成绩;“江淮普法行”及“12·4”期间,我区组织优秀节目在各街道法治广场巡演8场次,宣传了法律知识的同时丰富了我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二)组织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完成市、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成三个检查验收组,于7月15日至17日,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软件资料、问卷调查以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渠沟镇、各街道、凤凰山食品经济开发区及所辖村、社区,区直各部门,区政法各部门,学校、企业等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查基础上补缺补差,突出亮点,顺利完成了市、省对我区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积极开展2015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淮人常司2015]1号)的文件要求,我区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系列活动,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以案释法系列活动,特色普法和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法治文化系列活动。渠沟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
(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在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区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相王广场举行了XX市2015“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启动仪式暨“法韵相城”法治文艺汇演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以宪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通过法治文艺汇演、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另外,“12·4”期间,我区各街道开展了“法律进道德讲堂”、“律师以案释法”、“行走说法”等活动,广泛而深入的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区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模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明确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量化目标任务,责任到岗到人。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工作目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2016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制定《xx区十三五期间“法治xx”建设纲要》和《xx区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6-2020)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乡(镇)和村(居)“两委”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3、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公务员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重点组织宣传学习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11.《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解读 篇十一
一、《大纲》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大纲》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出台的。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并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着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评价体系不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及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等问题。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大纲》深刻阐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确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大纲》的出台,对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意义。
二、《大纲》的主要内容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
《大纲》确定了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纲》还针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阶段目标。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
《大纲》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内容: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分阶段、系统安排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社会活动、公共生活、行政管理、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等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利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大纲》还针对义务教育(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阶段)、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确定了各学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具体教学内容。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途径
《大纲》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1. 学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均要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丰富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注重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实现环境育人。在法治教育中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规则意识,培养法治观念。
2. 社会教育。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3. 家庭教育。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校合作机制,编写家长法治教育手册,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发挥学生法治教育对家长的作用,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制度保障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帮助学校推进法治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培养专业化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完善法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三)健全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基于《大纲》确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司法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区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可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四)教育教学资源保障
整合网络教育资源,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专业网站建设,提供形式生动多样,内容鲜活丰富的网络优秀法治教育资源。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基地建设纳入各地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整体规划。 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鼓励各地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治教育的社会责任,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治宣传活动。
(五)经费保障
12.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篇十二
近年来,尽管各级各类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都非常重视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也形成了不少品牌项目和特色活动,但离党和国家对法治教育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认真贯彻落实好《大纲》,切实丰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内容,促进青少年法治理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形成,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青少年教育的重点之一,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
一、高度认识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是治国之本,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基础。法治是依法对国家进行治理的一种状态,有如下特征:国家有完善而且良好的法;这些良法能够在社会中得到普遍且自觉的遵守;有健全的国家权力机构相互制约、监督法的实施,使法得以在社会中正确运用,让所有公民在法的框架下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显然,法治不仅仅是那些制定出来的静态的法律法规及其体系,更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等一系列活动;法治不仅仅是国家权力机关有关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划分以及互相监督,同时也是全体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活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是法的践行者、维护者和捍卫者。
要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一种常态,法治教育必不可少。要通过法治教育来普及法治知识,让所有公民养成守法的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掌握和了解个人在社会中生存以及参与社会活动必须要知道的法律常识和制度,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要通过法治教育,让所有公民都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方式,以及其运作所依据的法律规则,拥护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开展的各项活动,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和制度认同。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未来社会的主要建设者、管理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全民族的素质。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整个社会法治教育的基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不仅关系着法治教育的整体成效,更关系着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因此,在青少年中普及法治教育,让所有的孩子从小养成信仰法律、崇尚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维护秩序、捍卫权利的习惯等,非常重要。
青少年是成长中的个体,是未成年人,在思想和心理发展方面都有很大的可塑性,这既为法治教育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青少年身心成长的这种可塑性,让学生拥有法治意识,形成法治信仰,养成法治习惯。同时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处于人格成长关键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诱惑,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健康发展,还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要通过在青少年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规范他们的言行,呵护他们的成长。
《大纲》明确提出,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目标,凸显法治的育人功能;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要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通过生动活泼、风格多样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充分感受法治内含着正义之魂、人性之美、道德之善和规则之威;要以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为途径,从一般的普法向系统性的教育设计转变,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从预防犯罪的消极守法向崇法护法的积极守法转变。
二、整体规划法治教育的体系框架
长期以来,学校以及社会各界都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但由于缺乏系统的设计,青少年法治教育还基本停留在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学习上,停留在阶段性的普法活动的走场上,停留在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等学科渗透上。要充分发挥好法治教育的作用,需要整体规划法治教育的体系框架。
一是要构建起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法治教育内容体系。明确每一个学段、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学法、用法上的重点和要求,给孩子搭建循序渐进、拾级而上的法治教育阶梯,让孩子不断积累法治内容,不断丰富法治思维,逐渐形成法治信仰。《大纲》已经为我们构建起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并结合自己学校的实情加以贯彻和落实。学校不仅要关注本校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更要关注相邻学段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状况,主动加强与相邻学段的衔接,了解相邻学段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着力点,加强相邻学段之间的互动交流,共同探索一体化的法治教育新模式。
二是要融法治内容、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于一体。如果以人体来类比,法治内容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血肉,法治思维就是骨架,法治理念则是核心与灵魂,三者缺一不可。法治内容是基础,要明白所有的课程其实都蕴含着丰富的法治内容,改变过去只有政治教师给学生普及法治的做法,让学校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成为普法者。要引导学生将法治的诸多要求运用于自己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过程之中,重点养成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维方式。法治理念体现着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要帮助学生明白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等问题。
三是要加强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在学校章程中,要有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具体要求,突出法治教育在学校“基本法”中的地位。在学校的制度建设中,一方面要体现法治的思想,为师生提供学法、用法,在学校里践行法治的范本,让师生明确,学校所有的制度都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要明确法治教育的工作要求,通过制度约束来保障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实施。在学校拟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同步制定法治教育的分项规划,让全体教职员工都明确法治教育的整体推进计划和工作策略。在对教育成效的评价评估中,要关注到法治教育的实施状况,突出评价的导向作用。
四是要形成各方共同携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国家权力机关要主动为青少年的成长服务,深入到学校之中开展普法教育;社会和家庭要积极配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更是责无旁贷,要把法治教育作为系统工程来统筹规划,保证法治教育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工作效能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推进和实施受诸多现实因素的挑战。比如说,在升学压力和教育功利化思想影响下,很多家长、学生和学校,都将目光聚集在考试科目上,像法治教育这样的基础性课程,很难得到应有的重视。再比如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学校会聘请一些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到学校开设讲座、专题咨询,甚至担任学校的法治辅导员,但形式化的东西比较多,真正让学生入心入脑的实践体验不够丰富。一些全市规模、区域规模的法治教育活动,也存在活动方式单一、活动内容缺乏新意、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等问题。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必须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首先,要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采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开展法治教育。法治教育课程的设计,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年龄特征,符合学生的认知特征以及思维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体现《大纲》所提出的法治教育内容要求;法治教育教材的编写和教学实施,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人士的力量,也要让学生参与其中,在多方互动中生成动态性的教育资源;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采用图片、模拟游戏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青少年积极主动地接触法律,自觉学法用法。
其次,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在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日常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之外,要依据法治教育实践性的特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如学校规章制度的建立、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办少年法庭或现场旁听法院庭审、开展模拟政协活动、了解交通执法整治的相关情况等等;要改变以教师讲述为主的知识灌输式教育方法,倡导案例研究、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故事教学、行为检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方法的运用,让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理解法律条文,养成法治思维习惯。
再次,要改进教育评价的方式,利用各种途径考核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发挥督政的作用,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考核国家权力部门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和检查,督促国家权力部门不断改进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要加强教育督学,特别是针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发展性督导,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专项督导内容,对学校的法治教育过程进行评估;要建立社会、家长和青少年对法治教育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动态监控各方在法治教育中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调控;要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状况的定期公示制度,让社会各界来监督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构建多元参与的法治教育网络
《大纲》明确提出,要拓展教育途径,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法治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既突出分工又强调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真正意义上的正向教育合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重视和加强法治教育。要设置专门的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并要有一定量的课时来保障;要善于挖掘各类课程中的法治因素,并将其进行整合,采取多学科协同的方式来推进法治教育;要重视法治教育与学校各项德育活动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等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要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落实在学校教育、治理和服务的方方面面,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要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实现自我教育;要着力探索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规范运行的流程和模式,引导家长参与学校服务、治理、监督和评价,加强学校与社区共建。探索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专家及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参加的学校法治教育委员会,审议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
家庭是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成长极具示范意义,是孩子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要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并将孩子的法治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不断提升家长的法治意识和法洽素养,帮助家长及时纠正孩子成长中的各种偏差,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家校互动,通过建立和完善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事务,拓展学校法治教育的影响。
社会是青少年践行法治的重要场所。要把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这一口号落到实处,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重视青少年法治载体的建设,通过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进行社会法治服务等多种举措,让学生在实践中学法、用法;国家机关和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主动深入学校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帮助学校拓展法治教育项目,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以及网络资源的作用,着力营造法治环境,图书、新闻媒体等行业要充分发挥传播、舆论的导向作用,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法治教育的资源整合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形成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教育合力。
首先,整合各方资源,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司法、宣传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联合制定工作规划,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形成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体系。法治教育涉及各个条线,靠一方的力量很难独立完成,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工作机制的确立,是推进法治教育的坚强保障。
其次,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教育综合改革紧密结合。教育综合改革中的诸多事项,本身就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在具体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彰显法治的力量,会带给学生切身的体会和感受。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是课程改革,通过课程改革给青少年法治教育创设更大的空间,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应有之义。教育综合改革强调对课程资源的整合,也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推进一脉相承。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对学校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法治教育的相关工作;同时鼓励学校的教师攻读法治教育类的硕士学位,通过专业学习来夯实自身的教育功底。另一方面,要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法治专业人士都担任学校法治教育的兼职教师。这些专业人士都有深厚的法治知识和实践经验,而缺乏的可能是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要加强对这些兼职教师的培训,让他们了解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与法治教育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到学生的社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中来,协助学校共同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丰富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四,要整合法治教育的各种社会资源。所有的国家权力机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都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都可以成为法治教育的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学校要依据自身的法治教育实况,主动对接相关的社会资源,让学生在“身边事、眼前人”的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共鸣,进而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特征,整合各种数字资源,建立富有时代感的法治教育资源支持系统。
13.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
5月初,制定了《xx小学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方案》,成立了由xx校长为组长,xx等为副组长,各科室一把手及班主任为组员的法治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局普法文件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一起深入调查,讨论分析,研究我校安全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路和方法,针对学校生源现状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保证了安全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法治教育“七个一”系列活动
1、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这一渠道,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组织一次法治手抄报评比。
以四、五年级为单位开展一次法治手抄报评比活动,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
3、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主题,广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4、举办一次法治知识测试。
组织三至五年级为单位开展一次法治知识测试活动,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师生对法治知识掌握,让学生更好的.知法、守法。
5、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一次法律法规。
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6、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通过推送法治信息、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教育进家庭.。
7、组织一、二年级师生观看《20xx年中小学生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法治教育视频。
14.法治教育总结 篇十四
一、深入动员,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自市、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会后,局党组立即行动起来,于6月初召开党组和行政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全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印发了学习计划。6月中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要求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端正思想,积极参与,并明确宣传将这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与考评考核相挂钩,活动开展不力者不得评先评优,从而提高了广大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干警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霍山普法网站及时宣传报导活动情况,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强化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领导,根据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郭胜富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建立领导组成员联系点工作制度,各分管局长按日常工作分工确定了活动联系点,作为联系点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督查各联系点的活动开展,从而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严格要求,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为切实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局在活动开展伊始即制定了严格要求,并对学习教育阶段的任务进行了具体量化,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得少于3000字,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其他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000字,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每个专题学习结束,都要进行一次总结,9月上旬局统一组织一次测试。与此同时,强化督查,实行“看”。一是对照计划看。对照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组印发的学习计划的具体规定,看每位干警各项学习任务是否都已完成。二是单位之间交叉看。由局活动领导组组织各基层单位进行相互交叉检查,重点看组织学习是否认真,学习笔记是否工整规范。三是领导随机抽查看。局领导班子到各参学单位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听、查、看、问等形式检查干警的学习效果,纠正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得。
四、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注重效果
按照“规定步骤不走样,学习质量高要求”的总体工作思路,我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组织好专题报告。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所确定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每人做一个专题报告,并拟邀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宪同志于八月中旬来我局就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做一个专题讲座。二是开展好集中培训。按照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的学习制度规定,每月安排两次集中培训,由活动领导组成员进行学习辅导,同时设立签到簿,确保参学率。三是交流好心得体会。每个专题学习结束,集中组织一次心得体会交流,现场宣读,现场讨论,现场打分,并将优秀心得体会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五、注重结合,统筹兼顾,推动工作
为实现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我局在活动开展中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搞好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与各项学习活动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党章》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三型机关”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自觉把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与公证岗位培训、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执业规范融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使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诚信意识,纪律观念和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与政、行风评议改进机关作风活动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政行风评议成果,确保争先进位。四是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贯彻好、落实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从而推动各项工作。
【法治教育总结】推荐阅读:
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06-18
中小学法治教育讲话09-02
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08-06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题09-17
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教育整治活动心得体会10-01
继续教育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小抄06-20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09-0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汇报材料(3-4月份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