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点工作情况(14篇)
1.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一
新民镇近期安全工作重点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传达4月13日县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针对九大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县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将组织国土、安
监、公安等部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擅自开采矿产资源,予以严厉打击。
2、道路交通。对超载、超速、无证驾驶或非营运车辆违规
载人的予以严厉打击。
3、建筑施工。对违法建筑及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而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予以严厉打击。
4、危险化学品。对本镇加油站和液化气经营点进行全面安
全排查,无证经营或证照不齐的将予以取缔。
5、烟花爆竹。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或存在安全隐
患的销售点,予以取缔。
6、消防安全。经排查,存在消防隐患的商户及企事业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7、民用爆炸物品。对非法使用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及个
人,将予以严厉打击。
8、水上交通。汛期将至,要加强店子头渡口安全隐患排查。
9、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及兴奎酿造厂等存在大型
锅炉的单位及场所。
二、摩托车专项整治
经过前段时间的纠违整治,我镇摩托车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但镇村两级干部违章行为任然普遍,希望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为安监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否则,安监办及派出所将依据道路交通处罚条例,予以严处。
三、信访维稳工作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及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村要加大本辖区范围内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不出现一起新的到县、去市、进京信访案件;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化解好本行业、本领域的信访案件。
四、家庭拒绝邪教工作
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是中央在防邪教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作出的一个重要部署,是深化和创新反邪教警示教育、开创反邪教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就此项工作,各村需完成以下两点任务:
1、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拒绝邪教”活动。
2、到今年底,各村“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签卡率达60%。
五、禁种铲毒工作
现正直罂粟生长及成熟季节,5月中旬,国家禁毒委将对我县禁种铲毒工作进行验收,各驻村脱干联系本村,做好踏查工作,以实现我镇毒品零种植目标。
2.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二
为保证塔吊、塔吊群安全、正常使用, 首先应确保塔吊群中每台塔吊安全、正常运行, 这是基本的保证, 只有确保每台塔吊安全、正常使用, 才能保证塔吊群安全、正常使用。
1 进场前对施工单位资格的核查
对塔吊安装、拆除、使用单位的资格核查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业绩、企业管理制度等。
1) 核查安装、拆除、使用单位的企业资质。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87号) 规定, 施工企业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不得超范围经营。
2) 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8号) 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 进场后对施工单位其他资格的核查
2.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资料, 包括组织机构, 塔吊安装、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等。
监理工程师对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必要时实地检查, 对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确认;对不健全不完善的, 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健全完善;对于不合格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2.2 审核现场塔吊群中每一台塔吊设备的合法有效性
1) 审核施工单位塔吊设备和安全设施清单, 核查施工单位塔吊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手续。
2) 塔吊使用前, 审查检验检测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和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及设备使用备案。
2.3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塔吊安装、使用、维护、拆除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3) 方案编制是否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 详细具体明确了操作要求。
2.4 审查施工单位其他方案
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方案。
3 塔吊使用中做好以下几点
1) 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技术交底, 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组织现场安全专项检查, 增强现场机械员、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 规范操作行为, 避免人为因素产生的碰撞及事故。
2) 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 在确保单台塔吊正常安全运行的前提下, 在现场具体的施工监理过程中, 在无法保证两台或多台塔吊间间距而存在起重臂间碰撞可能的区域, 应督促施工方落实好以下工作:
(1) 两台塔机安装高度应保持一定的高差, 处于高位的塔机 (吊钩升至最高点) 与低位的塔机之间, 在任何情况下, 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2) 司机每班工作前须先检查、调试制动系统。
(3) 应尽量避免各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
(4) 塔机不作业时, 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小车驶至靠驾驶室位置, 起重臂尽量按顺风向停置。
(5)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合格证和上岗证, 并且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 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6) 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 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 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 要专机专用, 不得转借。
(7)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的应答制度, 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 塔机司机应答后, 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8) 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 同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 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9) 将塔吊相交的区域设为吊装警戒区, 并设立明显标志。
(10) 两台塔吊在相交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批量工作时, 要事先安排好塔吊进入该区域的先后顺序。
(11) 在吊装警戒区, 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①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②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义区域内运行时, 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③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④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 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4 几点主动控制措施
根据积累的经验, 监理工程师还应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主动控制措施:
1) 大型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工程开工准备阶段现场总平面布置时, 应将塔吊群的布置作为一个重点, 合理布局, 塔吊间尽量保证安全距离, 与周边建筑物保证安全距离。从源头上设法避免碰撞的发生。
2) 目前很多厂商已开发出用于复杂施工环境下多塔吊作业的安全防碰撞报警系统。它安装操作简单, 可对工地特定区域内的多台塔吊进行路径防碰撞报警及保护。同时, 安全有效的动态监视系统, 能够帮助塔吊操作员避免那些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严重甚至致命的事故。利用这一有效的辅助装置, 能够大大提高建筑作业的工作效率, 提供更为安全的施工环境。
5 结语
总之, 只要工程参建各方增强塔吊使用的安全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 从设备质量, 安装质量, 从设备检测、备案, 使用、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做好工作, 就能发挥塔吊, 尤其是塔吊群的最大效率, 安全高效地为工程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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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力成.正确定位明确责任规范操作[J].建筑时报, 2006.
[8]陈立道.建设安全监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5.
3.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三
摘 要:该文主要叙述组织检修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督导落实安全预控措施。监督检查人身、设备、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每项停电工作和施工作业都要开展危险点分析、确认“老虎口”并实行专项管控措施。对重大、复杂作业增设专责监护人,管理人员实施全过程安全督查。
关键词:检修 风险控制 危险点分析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6(c)-0034-02
电网设备检修是电网公司的重要工作,主要要求如下:一是各单位要召开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的检修动员会。检修期间,行政正职要亲自批阅安全文件并部署安全工作,亲自主持月度安全分析会议,亲自组织检修安全大检查,亲自参与较大事故抢修和分析处理,根据监督计划每周至少督导一个检修现场,每日过问现场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支部书记要参与重要安全活动并主持安全宣传工作,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和反违章工作,调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保安全。基建、营销、集体企业等分管领导,要全面掌握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和施工情况,深入现场督导落实安全预控措施。二是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三同时”(要与工作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参加开工会,同时离开现场),每个停送电操作、检修和施工现场“至少要有一名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根据工作计划提前到达现场,监督检查人身、设备、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三是全面实施作业现场“三问”。调度人员要在下达调度命令前,调度员之间相互“三问”(问是否带负荷拉刀闸,问是否存在带电装设地线,问是否存在带地线送电);运行操作人员要在停送电操作前,操作人员之间相互“三问”(问是否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运行状态,问是否进行模拟操作、唱票,问检修设备送电前是否具备运行条件);检修人员要在检修工作前,检修人员之间相互“三问”(问是否误入带电间隔,问工作所触及设备两端是否挂好接地线,问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安全合格)。四是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检修中配电工作执行《安规》配电部分,使用配电工作票,各单位要加强配电工作票的培训、审核,确保现场执行的工作票正确合格。五是检修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防人身伤害特别措施30条》,任何人一旦触犯,立即下岗通报。为在检修期间确保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 加强检修计划组织
对检修工作实行“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一要强化各专业协同,统筹检修、技改、基建、业扩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重复停电,避免临时停电和追加停电。二是车间和班组全面开展现场作业安全承载力分析,保证工作安排与作业力量、管理能力相适应。承载力量划分为4个等级(轻载,工作人数处于50%以下;适度,工作人数处于50%~75%;重载,工作人数处于75%~90%;满载,工作人数处于90%以上),合理控制工作总量和进度,严格限定作业强度和数量,杜绝班组满载、减少重载计划数量。车间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到位的工作一律不安排。休息日和节假日尽量不安排新开工项目和大型作业。三是在安排月工作计划时,就把工作负责人确定下来,落实现场勘察工作要求,根据工作任务组织运维、检修和劳务分包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认真查找、分析工作重点和风险点,逐项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方案。四是安排停电计划和工作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安全措施布置、开收工会和恢复送电时间,避免因抢时间、工期忽视安全要求,延迟送电。五是计划一经制定必须刚性管理,减少和避免临时工作,杜绝无计划作业。经过承载力分析和风险预控措施论证的计划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必须由分管生产领导审批并负责监督。公司将对重复停电、临时停电、追加停电和延迟送电列入月度考核。
2 强化作业现场风险防控
每项停电工作和施工作业都要开展危险点分析、确认“老虎口”并实行专项管控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两票”,杜绝无票、无工作许可、无安全措施作业、无监护操作及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变电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多班组在一起工作,使用总分工作票。输配电工作全面使用工作任务单,未使用任务单的要将全部工作班人员姓名写入工作票。二是设备停送电操作严禁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凡是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防误闭锁专责人必须到现场签字认可,监督完成剩余操作,并在24 h内到分管生产领导办公室“说清楚”,倒闸操作的全过程应用监控视频录音、录像,禁止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以及漏项、跳项操作等严重违章行为。三是危险性大、复杂程度高的检修工作,要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方案或不按审批的方案组织施工作业,计划性检修和典型消缺工作必须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四是加强运行变电站作业监护,落实近电作业、一二次设备接入、交叉跨越等安全措施,做好作业界面与运行界面隔离。线路作业实施内外双围栏措施,邻近运行的输配电线路,采用悬挂“线路带电、禁止攀登”警示牌或红布幔围挡杆塔安全措施,防止误登带电杆塔。五是禁止在只经过断路器断开电源的配电线路上工作,必须同时断开隔离开关,使电源各方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不满足要求的断开上一级电源。停电工作的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都要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防止错挂、漏挂工作接地线使作业人员失去地线保护。六是实行检修现场看板管理,工作负责人看板讲解,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现场工作人员“作业任务、作业流程、危险点、安全措施”四清楚。开展个人安全宣誓活动,并履行签字手续。七是对大型作业、近电施工、交叉作业、重大物资运输、人员集中乘车船等,要制定详细的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交通事故方案和安全措施。八是检查安全工器具和施工机械定期检测合格,严禁设备设施超期服役、带病入场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九是建立基建施工安全质量风险预警管控机制,严格分包队伍资质审查,严格落实工作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员“同进同出”要求,确保人身安全、工作安全。
3 加强检修作业现场安全监督
一是公司及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根据月(周)检修计划制定到岗到位监督计划,公司监督计划在网站公示,各单位监督计划每周五上报公司安质部。二是将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责纳入“两票”现场签字流程,管理人员在审核合格的工作票顶部签名。对重大、复杂作业增设专责监护人,管理人员实施全过程安全督查。对重要设备检(抢)修、调试、重大操作及节假日停电检修工作,实行高一级到岗到位监督。临时性和紧急抢修现场,至少要有车间级管理人员到位监督。三是利用“电力生产工作现场视频管控平台”,对所有倒闸操作、检修现场实施全过程监控,安质部指定督察队一名人员实时监控、录音,录像资料至少留存3个月备查,对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单位进行通报、考核。四是实行配电检修施工现场交叉监督,根据检修计划组织配电运检室、各区客户服务分中心安全员进行异地监督。五是安质部和督察队人员根据每日现场监督情况,编制并下发《年度检修安全监督通报》和《年度检修安全督察通报》,督促各单位3日内对存在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并反馈给安质部。
4 加强检修电网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调控中心要全面梳理电网薄弱环节,加强检修方式、过渡方式、临时方式风险分析和安全校核,合理安排电网及重载变电站供电方式,市县公司对可能造成七级电网事件的下发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书。二是对涉及电网方式变化较大的重要改造项目,要提前做好事故预想,认真研究制定电网风险防控方案,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输电运维单位针对检修期间单电源,加强电源线路和输电通道的安全防护,防控山火、异物碰线、施工破坏等原因引发故障,严防单一故障引发停电事件。四是电网运行风险预警期间,安质部对重点保电线路设置“监督牌”,监督人员巡视到位情况。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Z].2009.
4.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篇四
对所有水泥、钢材、砂石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工程材料进场后,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检查验收,并按不同的规格和品种分类贮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原材存储场地设置醒目的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条幅,并按照各类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满足防雨防潮条件,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
该项工作由张艳君负责组织,李光、房胜旗负责配合落实。
4、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
本标段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厂家已经由监理单位和南环公司建设指挥部审批通过。
1)原材料控制
要求商混站对进场原材料按材料控制程序进行登记,收集、保留相关资料。
商混站试验室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中的要求,进行进场检验,不随意更换原材料(含掺和料、外加剂),如有更换原材料厂家时,提前2个月对新材料进行全项检验,并重新设计混凝土配合比。
施工单位按一定频率对原材料进行常规和全项检验。要求商混站所有原材料做到先检后用;集料堆放场地先硬化、分仓后堆放,原材料有明确的标识牌;骨料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并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严禁使用卵石、海砂;胶凝材料、外加剂储存罐采用顶部搭设遮阳棚和四周棉被包裹防晒。骨料用钢结构雨棚覆盖,降低集料的含水量差异和温度。
2)混凝土拌合、运输、养护等的质量控制
混凝土生产时要按规定顺序投料并严格控制搅拌时间(冬季不少于180S,其他不少于120S)。商混站在每次拌制混凝土时都要按规定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并在试件顶部标明:强度等级、结构部位、制作日期等。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驻站员见证下进行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开盘鉴定》中。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合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在自然条件下(气温不低于5℃),采取浇水湿润、防风防干的方法进行养护。水平方向混凝土的养护可采用湿麻袋、苇席、锯末、湿砂等覆盖物覆盖,垂直方向混凝土的养护可采用人工洒水、压力喷洒等方法。
开始洒水养护的时间,一般在浇筑后12-18h。在炎热夏季,为防止初期温度过快升高产生表面裂缝,还可采用隔温被的方法。当平均气温在10℃左右时,不得小于14天。从混凝土强度要求考虑,一般强度达70%才停止养护。
3)冬期施工混凝土质量控制 冬期施工时要求商混站:
⑴加大对原材料管理,保证所用材料符合要求; ⑵严控拌合水的加热温度;
⑶每天观测室外实际温度,并在施工中测量混凝土的出机温度及浇筑时的温度。
该项工作由杨波负责组织,曹强、王康负责配合落实。
5、做好试验检测工作
对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配合比、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例如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等。对检测不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坚决返工整改。
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的分项工程,必须预先进行工艺试验。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通过试验作出选择。比如桩基施工,对水下混凝土做好配合比设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能力确定初凝时间、塌落度、泥浆稠度等要求。
5.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基层 篇五
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基层,核心在班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今年以来,该矿推行实施以安全为前提的经济分配制度。在基层区队推行和实施了“4321”结构工资制。所谓“4321”结构工资制,即把基层单位的所有工资、奖金,全部统一到安全、生产、质量、“一通三防”之中,并按四项工作的责任大小与工资进行挂钩,其中,安全、质量、生产、一通三防分别占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40%、30%、20%和10%,每月一考核,每月一兑现。其中,仅安全、质量两项占工资总额的70%。挂钩力度之大、数额之多这在该矿工资分配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安全好不好,关键靠领导。该矿对矿领导实行年薪制,并与安全绩效挂钩,若分管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每次扣罚年薪的5—8%;对基层区队长、机关科室负责人实行安全切块工资,根据所在单位月度安全状况的好孬,确定安全切块工资的高低;矿与安监处签订了安全抵押责任书,安监人员的工资100%与安全挂钩,不与矿井生产、效益挂钩,安全好了拿高工资,安全差了拿低工资。调动了安监人员抓“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的积极性。同时,该矿推行实施了全员安全抵押金制度,按安全责任大小,分别抵押150——1500元/人,每季一考核一兑现。安全压力共担,成果共享,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合力。
2008,淮北矿业集团海孜煤矿在生产单位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月度将各单位岗技工资的30%作为安全结构工资,该工资与安全效果、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职工个人行为规范挂钩考核,旨在逐步形成依据责任、风险和贡献的大小决定绩效考核结果的激励与约束工作机制。
为确保安全结构工资制的稳步推行,海孜矿在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基金账户,主要用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安全管理和其他专项安全及阶段性安全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奖励。一是结构工资的兑现条件:在月度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的前提下,一线单位杜绝重伤及重大非人身事故,地面单位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及火灾事故,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采掘、辅助、地面单位职工出勤18、20、21个班,无“三违”、无工伤;管理干部完成下井数,无“三违”、无工伤。二是安全奖励。安全奖励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奖励条件是井下单位杜绝重伤及重大非人身以上事故;地面单位杜绝轻伤以上事故,消灭火灾事故。三是风险抵押兑现奖励。井下单位管理干部及班队长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条件是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单位杜绝重伤及重大非人身事故,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兑现标准为季度兑现四分之一,年终兑现100%,并返还个人抵押金。此举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将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引导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全力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努力消灭屡查屡犯“三违”现象,为夯实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6.2011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篇六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研究梳理上海特大城市的安全运行规律,切实推动解决当前上海安全监管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发展安全科技,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警钟长鸣;二是必须落实责任;三是必须依法严管;四是必须抓源头、抓隐患,工作总结《2011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会议强调,全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加强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想方设法提高本市安全生产预防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别是当前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
据悉,本市“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事故亿元GDp死亡率由2005年0.22下降到0.08,下降63.6%;工矿贸易十万人死亡率由2005年4.35下降到2.79,下降35.8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05年6.6下降到4.02,下降39.1%;特别是本市实施来沪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实事项目以来,已经累计完成培训近200万人,其他各类人员强制性生产培训近200万人次。创建了国际安全社区11个,全国安全社区30个
7.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七
我公司于1956年建厂,地处南方的湖南株洲,是一个大型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险性,加强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根据对公司某一历史时期连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不完全统计,共发生各类事故3 650起,其中,较大事故159起,死亡60人,重伤96人,轻伤2 432人;按事故发生的月份整理成统计表,见表1。
2事故发生月份与事故起数的关系分析
(1)据表1,对较大事故起数与事故发生月份的关系作出排列图(图1)
从图1可看出,一月份发生的较大事故最多,占13.8%,5、8、6、9四个月份也是较大事故发生的高频月份。
(2)据表1,对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事故发生月份的关系作出分布图(图2)
从图2可得出,1月份伤亡人数占伤亡总数的23.7%,5月份伤亡人数占伤亡总数的13.5%,为伤亡人数最多的两个月份。
3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1)能省心理导致事故。
我公司位于祖国南方,地处湖南株洲,一般来说,一月份是全年天气最寒冷的月份,这样一来,一方面职工穿着较厚,动作的灵活性大受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天气寒冷,加之怕冷的影响,职工工作的能动性大大降低,能省就省的思想作祟,该去做的不去做,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去工作、操作设备,这样往往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精神疲倦导致事故。
湖南株洲的天气在五月份变化较其他月份频繁,据有关资料介绍,天气频繁变化极易引起人的精神疲倦,对外界事物反应迟缓,这样极易发生事故。
4适时确定安全工作的重点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安全工作应依年依月不同而有所偏重,这一般是根据上年度和近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及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而确定的。
以我公司某年度制定的安全工作重点为例进行介绍。公司上一年度发生的事故按月统计如表2。
参照表2,并给定本年度的事故频率为1%,即全年允许发生的各类事故总计为70起(7000人*1%),作出本年度事故次数管理图3。
由图3,我们可以得出上年度的安全管理状况如下:1、3、10三个月为上年度事故的高峰期。为此,本年度安全工作的重点在这三个月。
对1、3、10三个月内发生的事故作进一步分析,从事故类别来看,人身事故8起,交通事故10起,机电设备事故7起,火灾事故2起。从事故原因来看,违章9起,思想麻痹、忽视安全16起,其他2起。从人身事故的伤害形式来看,物体打击4起,车辆伤害2起,灼烫1起。因此,在本年度安全工作中,我们应重点加强1、3、10三个月内的人身、交通、机电设备事故的安全管理,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交叉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素质,防止忽视安全的行为,杜绝违章现象。
5结语
8.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八
摘要:对于建筑项目工程施工而言,施工安全是必须认真关注、仔细分析的重要内容。只有开展好安全管理施工,才可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才能够维护相关群体的切实利益,才能够有更好的创造价值。本文首先就当前建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介绍,分析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进而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对策进行阐述和探讨,为降低建筑行业的事故发生率提供帮助。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概述
经济高速发展,一方面给行业带来了机会,同时还干扰到安全管理活动的进步。近几年,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做好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对于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具有深远的影响。只有保证施工安全,其他的施工才可以顺利的进行。不过,当前阶段影响安全管理施工开展的要素非常多,对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的提升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合理处置。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1.施工单位缺乏安全管理的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竞争已经渗入到各个行业与领域,建筑行业作为由来已久的传统行业同样不可避免的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与冲击,市场化竞争的必然结果都会导致市场价格与价值的不断接近,进而降低利润空间,这就导致了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能够取得的利润不断的压缩,更有甚者会降低施工单位对安全必须成本的投入,从而会对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导致各种安全隐患的产生,对施工质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工人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的现实状况,其基本一线从业人员大多都是知识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由于单纯的土地收入不能够很好的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不能满足他们更高的生活要求,所以他们暂时放弃的农耕,而选择城市建筑行业从业。这类群体由于自身知识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没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意识,导致他们缺乏必须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就有关部门的伤亡统计来说,建筑行业的伤亡事件绝大多数都是这种情况,经过分析发现,出现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首先缺乏必要的安全上岗培训,很多施工单位招来农民职工之后直接让其上岗工作,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基本安全培训以及设备等的操作培训;其次,农民工在入职之后,绝大多数仅仅考虑工作和工作,对于公司所提供的一些培训以及要求置若罔闻,没有真正深入了解安全要求等。正式因为这两个问题而导致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不足
在建筑施工中,所谓危险源即是讲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所在,现实中也就是那些容易造成损失的薄弱地带。根据有关部门的权威统计数据表明:在建筑伤亡中,高空坠落等常见事故占到了全部伤亡事故的八成之多。而针对这些常见事故原因,很多施工单位还是没有对其有充分的认识,不能正确认识危险源,并且在各项事故检查中敷衍了事,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才导致了现阶段各项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且屡禁不止。
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现代企业管理中,在权责对等方面要求十分高,但是由于现实建筑施工单位的特点,导致许多施工单位不能讲职责进行有效的对应,很多施工部位不能很好的落实到人,导致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真空地带,无法找到具体的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虽然有相应的管理人员配备,但是人员配备方面不能很好的获得企业高层的支持,在使得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针对许多建筑企业的管理不完善,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强化监督与处罚力度,用制度与法律的牢笼彻底将安全生产关起来,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5.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环节,现场安全管理属于十分重要的一个步骤,它不仅能够真实的发现建筑施工中理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还能够发现现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并且经过有效的控制与监督,保证相应的漏洞及时的弥补。现实施工单位中,虽然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但是由于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对于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而导致不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进而容易因其更大的安全问题。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针对前文中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一些安全管理问题,论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改进对策与建议。首先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必须从法律、从制度的角度进行规范与管理,只有法律层面上有了相應的规定与要求,才能从理论意义上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切实完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保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心态,对于那些不能完全遵循相关法律要求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在其内部建立其较为合理的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由专业的培训人员对相应的从业人员进行完整有效的培训:首先,政府单位需要对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安全意识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的基本素质与安全认识;其次,在选择劳务公司时应该严格筛选标准,除了对劳务公司的基本资质等进行基本审查之外,还要对它们所能提供的劳动者基本素质、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找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筛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一律剔除。另外对于公司提供的施工人员也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施工的基本安全。第三,严禁挂靠施工。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从招投标到工程质量审查,这一整个过程都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各种资质、施工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那些施工挂靠的现象要进行严格查处,杜绝这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日常安全教育。在施工单位做好前几项安全措施之后,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检查,保证日常施工中的细小安全隐患都能得到整改,保证整个工程高质量的完成。
3.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
由于一项建筑工程不是一方主体的单独作业,所以激励监督体制中,应该加强对各个参与单位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个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规定开展相应的工作,对每个参与单位的基本责任进行有效划分与界定。对于各方参与单位,如果发现有违背法律规定的现象,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其进行惩罚,确保各施工参与单位都能够认真负责的完成自身工作。
4.加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
国家行业委员会应该建立本行业的安全信用征信体系,将相应的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安全信用进行备案,对于有相应安全问题的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要进行登记,一方面建立本行业内部较为流通的信息交换体系,另外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这类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切实将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避免因为疏忽与失误等而影响其后续的事业发展。
三、结语
国家的发展不能脱离建筑行业而进行,要想真正开展好建筑行业,为广大群众谋取福利,就必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是总的管理控制施工中非常关键的一个构成部分,只有充分将安全管理意识融会到日常施工建设过程中,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自身的施工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同时保持对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才能切实保障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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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立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事故预防[J].广东建材.2011(02)
9.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篇九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一是依托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文化工作系统,发挥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报刊网络的主阵地作用,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
二是组织开展好六月份(也即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鼓励制作生产更多更好的影视、剧作等安全文化产品;推广北京、上海和青岛等地经验,本着“政府引导、公众参与”,推动城市安全社区建设。
四是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市、县、乡镇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国务院安委会将就此做出总体部署。一是抓住重点对象,依法严厉打击。除了已明确的5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之外(即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根据当前实际,还要把非法违法建设问题列入其中,严肃查处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严防一些地方和行业在增加投入、扩大建设规模的同时,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二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
市)要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本地区依法打击的重点、执法行动的方法步骤;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对市、县、乡镇政府提出明确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责任。同时,支持各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三是注意做到“四个结合”。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再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小作坊。要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继续执行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继续在媒体上公布;同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批准、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多个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结合起来。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两会”、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扎实推动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三、以煤矿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太原座谈会和辽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继续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加快实施“双百示范工程”,建立完善集中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等系统,落实“防突”措施;推进资源整合,完善大矿兼并代管等政策措施,深化整顿关闭,力争今年再压减小煤矿1000处以上,到2010年把全国小煤矿压减控制到1万处以内。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布局中,煤矿安全历来处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煤矿稳全局稳,煤矿事故多发则全局被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继续抓紧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要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整顿力度,防止非法采矿反弹;加强对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安全适用技术,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地上矿山安全整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做好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抓紧治理现有的613座危库、1265座险库和3032座病库。
三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指导意见》,制定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加强对储存企业的监控,扩大危化品运输区域联控。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的关停转产和搬迁。继续治理烟花爆竹“三超一改”,推动烟花爆竹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
四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汽车行驶记录仪和省市两级GPS监控平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五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等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的安全隐患。
六要继续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事故。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七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要以近年来发生的钢水包倾覆、铝水泄漏爆炸等典型事故为戒,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整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铁路、民航、电力、民爆和通讯行业、渔业、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地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坚持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有奖有罚,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和保护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推动各方面履行职责到位。
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抓紧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着手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条例》等。加快地方安全立法工作。加快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准入、税费征收、财政补贴、政府投资等方面,采取更多、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生产政策治本、源头治本。
三要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都要逐步设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五、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要总结推广近年来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等行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经验,在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分行业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加强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解决目前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安全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省、市、县各级都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国家级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和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和宣教,提高预案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应急机构队伍的配合协调,增强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
三要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抓紧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安全科技网络,加快组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大“煤矿瓦斯高效抽放技术与装备”等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力度,提升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技术水平,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
六、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弘扬先进、学习英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安监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加强干部的交流、轮岗,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为其开展工作、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0.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 篇十
一、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规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生产管理档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证对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五、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要在公司、车间(班组)设立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并保证有一定的时间用在安全生产上。
六、不断完善安全应急运行机制,提高安全应急防范能力。
七、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和惩治制度。
11.重点关注粮食安全概念股 篇十一
智能自动化领域倍受青睐,智能穿戴、智能电气、机器人、LED逆势走强。据媒体报道,互联网巨头谷歌2014年将重点拓展机器人行业,中国2016年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机器人市场,受国内外利好消息驱动,承接上周末智能机器人概念股板块的强势涨停,以三丰智能、智云股份为龙头的智能机器人概念股继续强势上涨。另据报道,美国国会通过白炽灯禁令,旨在推广紧凑型节能灯、LED节能灯,以长方照明、利达光电、鸿利光电、乾照光电为代表的LED照明成为市场的佼佼者。此外,以漫步者、北京君正为代表的智能穿戴概念股,成为智能穿戴概念股的新王者;以九洲电气、启源装备、中科电气、天顺风能为代表的智能电气概念股表现靓丽。
重组题材独领风骚,生物制药成避风港湾。年底将至,资产重组少了往年的ST豪赌之风,但公告整合重组的复牌股票依旧是市场的宠儿,翠微股份、北京旅游无疑成为市场最强音。翠微股份因收购2家北京百货资产,定增价格溢价七成,连续3涨停;北京旅游耗资1.5亿元收购光影瑞星100%股权,全面进军影视文化产业,连续3涨停。生物医药股票作为防御性能极佳的投资品种,在下跌市中彰显英雄本色。上海莱士从年初的不足14元一路飙升至年底的53元附近,目前处于主升浪的加速阶段,堪称生物医药的大牛风范。此外,以贵州百灵、东北制药、莱茵生物、鑫富药业、汉森制药为代表的生物制药概念股,为弱市行情增添了一道绚丽的风采。
展望后市大盘,60季度线的2155点的争夺将成收官之战的焦点,2155点的得失,将决定明年一季度的市场方向。对于短期的大势预判,笔者认为,始自12月4日2260点的第一波调整,在2050点附近进入尾声阶段,本周末、下周初的冬至日前后,将进入为期5-7日的小反弹周期,预测反弹目标在2190附近,而后继续向下调整,调整目标在2030附近。
展望后市热点,笔者将2014年的投资思路确定为“上半年新股投资大主线,下半年国企改革和优先股投资大主线”。笔者看好新股投资大主线主要基于:第一,注册制下小盘高成长股票的上市将给市场带来生机,今年在创小板市场大获全胜的主力机构,明年定会在新股市场大展宏图。第二,优先股、国企改革预计明年下半年启动,且优先股需持股三年方能转为普通股,时间成本等因素决定主力机构上半年直指新股主战场。第三,沪深市值配售制度的推出,使更多的资金涌入IPO大量聚集的深圳市场,这将推动创业板、中小板市场低风险、小市值的高成长股票长线走牛。综述,笔者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新股上市投资大主线受益股。
展望下周热点,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下周召开,笔者短线看好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政策受益概念股,重点关注粮食安全概念股。
12.安全重点工作情况 篇十二
1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
(1)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分工方案”部署, 省质安局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 做好《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 (修) 订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解读、培训, 促进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
(2)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省质安局完成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辽宁省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完成《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实施细则》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制订工作, 提升办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扎实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制 (修) 订工作。
2 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 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辽宁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辽宁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及厅机关处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质安局成立了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导质安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局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其它各监督处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省质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辽交工监安发[2015]51号) , 明确了安全工作职责, 各市质安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质安局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总结近年桥隧工程开展总结安全生产风险经验, 完善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体系, 在全系统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 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将项目重大风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向相关部门备案。
(3) 依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省质安局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 依据《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管理权限, 依法组织、授权组织或参与有关公路水运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提升执法效能
(1) 加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根据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省质安局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 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并确定监管重点、监管周期和监管方式, 实行动态监管。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挂牌督办等制度, 加强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挂牌督办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2)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和治理。依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 省质安局完成了《辽宁省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 落实公路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推进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部位加强设计, 防止从源头上产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严格达标考核,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关闭退出。
(3) 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省市质安机构于年初制定了《年度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通过聘请行业专家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 解决在执法督查、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依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监控与预警信息平台”和《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风险源实时动态监控, 为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提供数据支撑。省质安局编制了《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手册》, 严格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即:检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同时, 争取省厅支持, 计划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执法检查仪器、设备, 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及科技化水平。
(4)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按照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 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进展。省质安局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建立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库, 实现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 基本建成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在全系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失信清单”制度, 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5)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省质安局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纳入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应用体系, 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严格执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查处程序规定》, 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和网络举报平台, 受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举报、调查, 并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公布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
(6)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省质安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将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和个人, 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是我们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和保持辽宁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向好的关键。下一步, 省质安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将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各级交通质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 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内设机构,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各级交通质安部门力争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运转保障经费范畴。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 改善办公场所、设备和执法装备, 保障安全监管日常执法、事故抢险和应急用车。
(3)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和执法程序培训, 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力争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经费保障、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纳入各级质安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摘要:阐述了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在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举措, 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等, 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可为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借鉴。
13.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篇十三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打牢监管基础
(一)健全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推进县区全面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测和执法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综合协调。加强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市食品安全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制度规范。深化许可制度改革,优化食品及相关产品许可流程,落实有关规定,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加强源头治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滥用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兽用抗菌药和饲料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和销售备案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重点整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饮料、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以及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清真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地沟油”、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管,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宗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屠宰监管。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和添加违禁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贩运病死畜禽及制品、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和畜禽产品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关停取缔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屠宰摊点,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整治虚假宣传。开展“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宣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生产销售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假冒伪劣问题。开展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餐桌污染”治理。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餐桌污染”治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桌。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改善硬件条件、落实制度规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建房和住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农村扫雷行动。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隐患,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十)严格隐患排查。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火车站等就餐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核查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成铁广元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点覆盖90%以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100%。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推进部门(单位)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大风险交流分析研判力度,坚持每2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统筹抽检计划,扩大食用农(林)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飞行检查、监督检查和许可前的抽查力度,对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监督抽检问题严重或多次、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责任约谈。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做好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快检筛查。完善保障措施,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回访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修订发布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生产经营,着力落实主体责任
(十三)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口粮市场粮食安全。推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网站)备案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信息,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保险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行刑衔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办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和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加大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保障投入,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十六)落实财政预算。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占政府支出比重稳定增长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财政局负责)
(十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完善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追溯试点,逐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体系。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民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基层基础。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基层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提升监管效能。(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示范创建。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支持苍溪县、昭化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试点,适时召开“创建”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提升整体创建水平。(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质量安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查处破坏食品产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促进转型升级。加大种养结构调整力度,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推进“三品一标”基地建设。严格行业准入,鼓励发展健康生态食品产业,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发展以果蔬为原料的无公害绿色健康养生食品。(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推动社会共治
(二十二)畅通投诉举报。加强“12331”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执行食品安全投诉24小时受理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引导行业自律,鼓励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启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广泛开展宣传。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走基层”、“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教培力度。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卫生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培训,全年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兑现举报奖励。严格执行《广元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及时兑现奖励,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深化信用建设。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信息,促进行业自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广元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督查考评,着力落实责任制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两责”落实到位。(市食品安全办、市监察局及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评。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奖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市委组织部、市食品安全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篇十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规范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年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强化部门责任,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水平的显著提升,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无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总目标,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做好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
有效运用食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严肃追究故意和恶意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切实抓好《甘肃省食品小作访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贯彻与实施;
加大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酒钢公司、机场公司)
2.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运用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积极应对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3.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结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制度,制定本市豆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食品展销、食品经营总代理经销、网络订餐管理、餐饮具洗消保洁制度;
制定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处理具体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委、市环卫局)
4.贯彻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按照《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内部食堂、商店、超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5.落实食品安全“放、管、服”审批工作。实施行政许可等网上行权,落实权责公开、权力公开、信息公开,确保行政许可下放事权“接得住、管得好”。(市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1.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将新修订的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行业标准向社会公开发布,做好宣传工作,并抓好各项标准落实。(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检验研究。推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实施,支持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科技专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科技研究;
依据食品检验国家标准,充分发挥食品检验、监测机构及专业人才优势,拓展食品检验指标范围,立足社会公众广为关注的热点、焦点食品安全问题,科学立项,深入研究,为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
(三)强化农业生产环境源头治理
1.强化耕地集中区域保护。鼓励现有相关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以耕地重金属污染区域为重点,开展行业风险排查和整治;
加大农村三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17个行政村开展环境整治;
加强流域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防治工作。(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农林局、三区)
2.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有效利用、重度污染耕地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市农林局、市环保局)
(四)加强种植、养殖环节安全管理
1.推进农业产品规范生产。监督规模化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
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
开展高毒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
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
加大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
深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培育、监管、认证工作,“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严查违规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经营行为;
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2.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有效运行。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产品品种,逐步实现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信息发布,扩大例行监测数量和参数。(市农林局)
(五)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管理
1.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制度落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
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鼓励获得认证;
推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100%应用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其他食品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和索取“电子一票通”台帐。(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酒钢公司)
2.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双安双创”工作;
在全市商场、超市广泛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力争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所、食品安全示范店4家、放心菜(肉)超市2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林局、市教育局)
3.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明确粮食质量安全必备指标,开展“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发布粮食质量信息。(市粮食局)
4.实施“互联网+食安雄关”监管模式。积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
在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等“阳光操作”工程,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仓储运输环节实现远程监控,推进食品配送车辆信息化改造提升,鼓励安装可追溯移动终端,实现互联互通,全市“阳光操作”实施率和食品配送车辆登记备案率达到100%;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以网治网”联合整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5.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以乳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乳粉、肉制品、酒类、调味品、桶装饮用水、畜禽、水产品、清真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食品标签标识、农村食品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食品经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为重点领域,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民宗委)
6.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大提升。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状况监测,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推进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确保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100%采取物理消毒或集中消毒。(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
7.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建设,严防“地沟油”流向市场造成餐桌污染;
完善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标准项目体系建设。(市环卫局、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运管局)
8.全力做好嘉峪关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各类活动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活动协调、配合保障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期间“零投诉、零事故”。(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1.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为重点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扩大抽检覆盖面;
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
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风险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
2.建立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网络直报制度。(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3.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作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4.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应急培训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随时应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大力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校园(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职工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100%。(市市场监管局)
(七)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加强食品安全主阵地舆论宣传。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双安双创”活动为契机,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网站等主流宣传平台,设立宣传专栏(题、刊),全面做好舆论宣传引导,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五进”大讲堂系列宣传活动;
加大社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科普专家队伍宣讲能力;
动员社区网格员积极参与入户宣传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三区、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3.完善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民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严惩食品行业“潜规则”经营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利剑”行动,严查重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10类食品“潜规则”生产经营行为;
持续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行为和违法广告宣传,积极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秩序;
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威慑。(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2.强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严格落实《甘肃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等问题。(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检验能力建设
1.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要求,依托现有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人才资源,通过管理模式创新和资源优化整合,构建一支以行政监督专职检查员为主体、技术监督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社会监督网格员为兜底、职责定位清晰、专业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优良、与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食品安全精准监管、规范监管和高效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市农林局、市粮食局、市人社局、三区)
2.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基层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投入,实现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规范化;
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所需经费保障到位;
开展食品检验人员、企业质量负责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年度不低于40学时;
通过检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实现食品检验、行业诚信意识大提升,为保障食品安全可靠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消费环境。(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认真落实《嘉峪关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的“四有两责”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市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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