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12篇)
1.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一
家长对教师的评议方案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可以不断的完善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质量。为进一步引导家长了解、参与、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评价教师的各项工作,特制定评价细则如下:
1、教师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2、授课认真,学生兴趣有所提高,寓教于乐。
3、能够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思想动向,能引导学生健康向上发展。
4、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爱学生身心发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学生一视同仁,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不偏袒学生。
6、深入家访,经常与家长座谈、沟通。
以上几条在家长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给教师评价,结果将纳入师德考核。
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方案
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督查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使每位学生能公正、公平、准确的评价每一位教师,特制定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细则(100分)
一、以身作则,教书育人(10分)
1、衣着不整、穿拖鞋、短裤进入课堂。
2、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说话带脏字,有损教师形象。
3、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课堂。
二、尊重学生,关爱学生(30分)
1、课内外不讽刺、挖苦学生,尊重学生自尊。
2、教育学生过程中不带刺激性、侮辱性语言。
3、热心帮助解决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4、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平等待人,公平理事(20分)
1、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学习成绩好的学生。
2、作业的批改、课外辅导做到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
3、对学生的评价公平、公正、准确。
四、教书育人,精心施教(30分)
1、备课充分,教学环节齐全,课堂思路清晰。
2、因材施教,分类指导,进行异步教学、异步作业。
3、作业适量,及时批改,认真总结。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0分)
1、积极参与班集体活动,参与班级管理。
2、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课堂发生的问题能及时解决,不推诿。
3、经常参加班会,为班级工作出谋划策。
以上五条由学生根据教师平时的工作情况,公平、合理的给与教师评价。
2.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二
关键词: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师德
在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 师德建设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和考核内容, 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内容。当前, 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建设, 除了需要加强对高校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 最根本的还是要从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入手。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
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引导教师的道德取向。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在制定和规范教师的言行倾向的同时, 也蕴含着对教师道德取向的要求。学校需要教师做哪些规定的言行, 本质上是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宣示。而对高校教师来说, 只有接受并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才能获得高校教师职业所能带给他的一切, 包括道德层面上的自我认同和满足。因此, 自觉执行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所规定的要求, 应是大多数高校教师的行为准则, 也是他们体现道德情操的主要路径。
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规制着教师的道德行为。当前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一个最大特点是高度量化, 而量化的最大优点是细致精准, 可操作性强。所谓可操作性强, 既指校方在评价教师行为时的可操作性, 也指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时的可操作性。既然有了可操作的行为准则, 教师只要“依样画瓢”就能符合学校要求。所以, 教师的职业行为及其所表达的道德层级基本上已经在教师评价体系中设计好了, 所不同的只是努力的程度和实际的效能不同而已。
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激励着教师的道德践行。因为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涵盖了职称、价值评判、经济利益等关系教师毕生追求的根本性内容, 执行教师评价体系中所要求的规制, 既是对教师行为的约束, 也是对教师行为的激励。即学校通过职称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和奖状等奖励手段, 激励教师对自己的道德行为作出自我要求。现有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有其合理的、优良的地方, 彻底废弃既不现实也没必要, 问题是如何去完善或寻求其他途径弥补其不足。这是一个需要全体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和所有关心高等教育发展的人们不断探索和积极开拓的大工程。
对原有评价体系的改良和完善。首先, 对原有评价体系中过细的内容加以忽略。一般来说, 评价体系越细越好操作, 似乎也最能体现等价和公平原则。但教育工作应该有所区别, 指标定的过细, 容易给人斤斤计较、计件付费的感觉, 甚至会使教师沦为缺乏道德的经济人。因此, 相对的模糊或边界不清可以减弱评价体系中的市场性特征, 可以引导教师多做一些奉献性的工作, 借以培训教师的崇高意识和奉献精神。其次, 适当抑制对科研的要求和权重, 把教师的精神和关切引向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从重视科研向重视教学回流;二是从重视知识传授向重视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方面倾斜, 使高等教育本有的职能得到体现, 即集中有效的师资资源把学生培养好是高等教育的第一要务, 也正在实现这一要务中才能很好地引导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最后, 增强人性化管理, 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高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人广大教师得到实惠, 更重要的是得到价值认同。因为每一位教师的个性、特长和兴趣等的不同, 按照单一的模式化管理。等待给教师更多的是无奈、压抑、倦怠等灰色心理感受和体验, 而沉浸在这种感受和体验中的心灵是不可能有道德的。因此灵活地执行量化管理制度, 最大限度的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 发掘教师的内在潜力, 应该成为评价体系制定者和管理者面临的课题。
3.推进教师评价体系改革与建设研究 篇三
关键词:高校;教师评价;现状;建议
此文是“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教师教育专项课题:推进教师评价体系改革与建设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GJZ1412 课题组成员:周建
红、符春焕、文婷、陶丽茶、李志丹。
G635.1;G639.712
为了深入了解云南边疆本科学校的教师评价现状,课题组对普洱学院、昭通学院、红河学院、文山学院以及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等五所高校的教学评价进行问卷调查。
一、调查实施情况
课题组一共发放4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68份。访谈100位教师,收集了相关信息。问卷一共有20道选择题,2个开放性题。
二、调查的结果统计与分析
第一,评价观念
评价观念设计了4个问题:(1)教师对评价的管理模式的期待与现实;(2)教师对教师评价价值取向的期待与现实;(3)教师评价与奖惩挂钩与否的期待与现实;(4)教师评价的出发点的期待与现实。统计结果显示,70.21%教师倾向于情感管理模式,然而89.2%分老师认为教师评价是制度管理的需要;就教师评价取向上93.6%的教师趋向于以人为本,然而实际上68.3%教师认为是实用功利;59.5%的教师不同意与奖惩挂钩,实际上70.0%的教师认为与奖惩挂钩。90.5%的老师希望教师评价以教师发展为出发点,但实际上教师评价主要是管理需要。
第二,评价情感态度
评价情感态度也设计了4个问题:(1)教师评价在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2)教师评价给教师带来的压力情况;(3)教师在教师评价的投入情况;(4)教师参与评价的情况。结果分析显示,教师评价在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希望与现实的比值都显示占学校工作比值大;教师评价给教师带来的压力感希望值小,然而实际教师评价给教师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压力大于希望值;教师希望对教师评价的投入精力少,而实际教师投入精力远远大于希望值;教师参与评价的积极性比值不高,年年评价,流于形式的情况突出。
第三,评价操作方面
评价操作情况设计了8个问题:(1)教师评价主体多元化与单一;(2)教师评价与自我评价为主还是他人评价为主;(3)教师评价多元化还是统一标准;(4)教师评价内容重点为团队合作—科研水平—教学效果—论文数量还是其他;(5)教师评价的指标设置是素质—效能—职责还是其他;(6)教师评价方式是定性还是定量;(7)教师评价过程的透明度如何;(8)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情况。结果分析显示,81.5%的教师希望教师评价主体多元化,实际上66%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单一化;64.4%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与自我评价为主,他人评价为辅,而实际他人评价为主;72.1%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区别对待,而实际上60%的教师认为评价过程中无区别对待;教师评价内容重点:团队合作—科研水平—教学效果—论文数量,然而在实际评价中几乎不关注团队合作;教师评价的指标设置中更多关注职责;88%的教师希望教师评价方式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而实际上是定量为主;还有43.9%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的过程不够透明度;38.7%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结果没及时反馈。
第四,评价效用方面
评价效用方面设计了4个问题:(1)教师评价对教师本人的影响;(2)教师评价对教师团队的影响;(3)教师评价对教师发展的影响;(4)教师评价对教师持久度的影响;结果分析显示,46.9%的教师希望教师评价对教师本人有促进作用,而实际上基本没影响;46.5%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对教师团队的影响一般;66%的教师认为教师评价对教师发展的影响速度缓慢;教师评价对教师的持久度影响一般。
第五,问卷的主观题回答情况统计分析
主观问题一,现行教师评价有没有值得肯定的方面,具体是什么?
有57.6%的教师认为学校现行教师评价体系不够合理;14.6%的教师认为学校现行教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但没有具体说明;27.4%的教师肯定并说明了现行教师评价值得肯定的方面,包括: 评价有意义、评价制度、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指标、评价较公正等。
主观问题二,现行教师评价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建议?
问题集中在:评价不以人为本、评价急功近利、评价指标不合理、评价太过繁琐、评价对教师产生负面影响、评价不利教师搞好团结等。建议包括:改变评价观念、建立完善评价制度,科学制定定性与定量指标、优化评价过程、多樣性评价等。主观题的回答情况同样表明,现行教师评价虽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还是有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革完善。
三、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
第一,在评价观念上,教师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功利性高于教师希望值。
第二,在评价情感态度方面,教师评价的过度强化,教师参与评价度低。
第三,评价操作方面,教师评价主体不够多元化,评价未体现自我评价环节。
第四,评价效用方面,教师评价不应该是单向的,也不应该满足于得到一个评价结论。
(二)建议
第一,在教师评价观念上,一定要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评价情感态度上,教师评价一定要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引导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中,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潜心开展学术研究等,认可教师评价对教师学校发展的必须,唤起教师的工作热情,才能有效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三,评价操作方面,学校要从自身发展阶段和办学特色出发,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针对当前教师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考察和评价。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评价相结合,坚持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评价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第四,评价效用方面,教师评价注重业绩评价和教师发展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不但要用于对教师进行测量和评估,而且要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教师评价结果应反映出教师职业和个人发展的优缺,帮助教师将个体发展和业绩目标协调起来,明确教师的潜能,提高他们的自尊和自信。
参考文献:
[1]刘皓.高校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研究与设计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
4.对教师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细则 篇四
一、评教学思想1.是否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2.是否及时巧妙地渗透了德育教育。3.是否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有所发展。4.是否做到了针对不同学生个别指导,有没有对后进生进行个别指导。
二、评教学目标1.是否准确把握了教学目标,具体的制定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知识水平。2.是否完成了教学目标,是否实现了认知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的和谐统一。
三、评教学内容1.是否准确把握了知识、能力、情感的增长点,有无知识性错误。2.是否抓住了重难点,要求对教材处理详略得当。3.是否对教材内容很熟悉,是否整合了现有的教育资源。
四、评教学环节1.教学环节是否灵活多样,环节衔接是否自然。2.导入、导语是否准确精彩,是否把学生引入了教学情景。3.是否善于组织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参与状态如何,有无包办代替、满堂灌的情况。
5.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漳教职改[2005]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名单附后)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履行所竞聘的教师职务工作职责。
第三条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闽职改字[1993]18号),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闽教人[2005]14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4、受党内的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师法》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搞有偿家教的,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人员;
7、上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8、连续病休一年(含一年)以上或擅离岗位,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因停薪留职、借调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等原因,完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10、从外县(市、区)调入,考察期未满3个月的人员。
第四条按本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积分低于70分者,不能聘任为中级或高级职务。
第二章学历与资历:10分(本项不封顶)
第五条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得6分(以本科文凭入伍的另加1分,获学士学位另加0.5分),专科毕业得4分,不达标但取得初中专业合格证(含免试对象)得3分,达标的第二学历另加1分,研究生毕业9分。
第二学历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本文规定的学位、学历均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家教育系列。
第六条 资历:
1、教龄:教龄每年0.5分,非教龄的工龄(按实年计算)每年0.3分。
2、职称:具备高级任职资格计3分,每聘任一年加0.4分;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得2分,每聘任一年加0.3分;具备初级任职资格计1分,每聘任一年加0.2分。聘任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
说明:教龄分与非教龄的工龄分可累计,但不得重复计分;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同时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亦可合并计算;同一级竞聘时,低一级任职分不能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当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第三章出勤情况:4分
第七条 出勤情况:
1、近三学年,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4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因公受伤及法定假期除外)。不可抗拒的重大疾病三个月、当男满50岁{女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累计满一个月、其它教师累计满半个月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学年超过五天开始扣分,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134、旷课:每节扣0.5分,教师例会及学校安排的监考每场次按两节考勤;
5、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组<年段>会议、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一次扣0.2分;
6、根据学校值勤或抽查登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说明:①.以上扣分可累计,扣完本项分为止;②.出勤情况由学校行政会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办公室、教务处、年段等部门对教师上课、教研、例会等活动的考勤得出结论,学校定期统计、公布考勤结果,逐学期汇总;③没有经批准的请假条为依据的病假、事假视为旷课;④法定假期以漳教人[2004]48号文为依据。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情况:65分(以下各项均封顶)
第八条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取三学年的平均分)
1、课时量:10分
①.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高中语、数、英10-14节,初中语、数、英12-14节;高中理化生政史地12-14节,初中理化生政史地12-16节;体育、信息技术12—14节;音乐、美术、劳技等14—16节。(担任高
三、初三毕业班高考、中考科目的教师工作量按1.5倍计算;同一学科跨年级或跨学科的教师周课时数加计2节;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但需学校行政会认定。)
②.在职的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一学科专任教师的1/4;因年龄切线退下领导岗位现任学校督导员的原校级领导,工作时数达学校规定要求的;其他正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为满工作量。
③.近三学年,上述教师总的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并且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得8分。每学年的班生数以50人为标准,每增加5人每节增加0.1节(最多加计0.4节),核算后得周课时数m,设学科周课时下限为a。
超工作量计分按公式:8+(m-1.5a)节×0.5分/节;
未满工作量计分按公式:8+(m-a)节×0.5分/节。
2、听课:2分
每学期完成听课节数12节(见习期教师20节),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2分。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取三年平均分,由教务处认定。
第九条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1、每学期初,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能充分利用课程资源,丰富、发展教材,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有特色,实用性强,课后注重反思、补充的为A级,得3分。
2、有备课、有写教案,但以教为主的为B级,得2-2.5分。
3、备课欠认真,教案简单的为C级,得1-1.5分。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案时不能提供教案者每次扣0.5分。
第十条批改作业、试卷情况:3分(取三学年的平均分)
1、教研组长根据学期常规检查评定等级分数、学年评定分数。
2、语、数、英、理、化及高三政史地生A级2—3分,B级2—2.5分,C级1.5分;其它高中会考、初中中考科目:A级2分,B级1.5分,C级1分,其它学科0.5-1.5分。
第十一条授课情况:8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1、准时上、下课、上好每节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学生或听课教师评价好,得7-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的,得5-6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3-4分。
4、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不好,同事、学生评价差的,得0-2分。
说明:以上等级对应教师考核的等级。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情况:1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按《学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A级得13分,B级得11分,C级得9分,D级得6分,E级得4分。第十三条公开课教学情况:4分
1、完成学校规定的校级公开课教学任务,效果好得2-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2、承担全省及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2分。
3、承担全市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1.5分。
4、承担全县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1分。
5、承担校际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0.5分。
说明:同一课题,多次开课取最高一级计分;近三年公开课教学可累加。
第十四条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教书育人或行政履行情况;13分
1、专任教师:13分
①.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3分
经学校推荐,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得最高一人次计分,三年可累加。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一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
国家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一等奖得2.5分,市级一等奖得2分,县级一等得1.5分,校际一等奖得1分,校级一等奖得0.5分;
二、三等奖分别比一、二等奖降0.25分。
②.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5.5分(a、b只能选其一,取三学年平均分)
a、近三年,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每学年得1.5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及安全事件,每学年得分0.5—1分;出现重安全事故,每学年得分0分;由学校认定。
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校级得0.5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
1.5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2.5分。
b、学校行政人员、年段长、教研组长、教师达三人以上的备课组长、生管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各学科的教师,从事保卫、卫生、电教、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常年积极协助处室领导工作的教师及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由学校确定对象)。
上述人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每学年得0.5分。经学校考核,成绩突出者每学年加0.5—1分。
③.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1.5分
以考核得分(总分3分)的1/2计分,以三学年平均积分;体音美教师已在“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项目得分此项不再重复计分。
④辅导、转化后进生情况:3分
以考核分的3/4计分,以三学年平均积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2、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学校处室正主任及以上的行政人员既可按上述专任教师的评价标准考核,也可按下列评价标准考核,但只能选其一。13分
①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一等,得13分。
②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的,为二等,得分比中级职务以上专任教师的此项平均分多20%。
③能履行岗位职责,为三等,得中级职务以上专任教师的此项平均分。
④因渎职造成学校或部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教工意见多,视情扣分直至该项不给分。
说明:一、二、三等的人数分别控制在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人数的30%、50%、20%以内。每学年,学校必须对以上每位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等级。竞争上岗时,以三学年平均等级计分。
第十五条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1、教研组长及以老带新的指导教师(有聘书或学校备案),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使培养的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每学年得1分。
2、承担指导实习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0.5分。
3、所培养的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3、2.5、2、1分。
4、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每场得1分。校级每场得0.5分。
第十六条教研教改工作:4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能主动与同事进行交流、研讨,表现好,每学年得1分;无故不参加教研组会活动每次扣0.2分,由教务处、教研组长认定。
2、承担校级教研、课研项目,有较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的,加0.5分。
3、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研、课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加0.5分。获取证书或验收合格的再加0.5分。
第五章继续教育:3分
第十七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能参加组织培训和自觉完成自学学时的,得3分,达不到者按比例扣分,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者,此项不得分。
第六章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第十八条近三学年,所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必须联系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同一内容的文章、论著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可就高计分。
1、在国家CN级本学科学术杂志发表,每篇5分。
2、在省CN级权威性学术杂志上发表,每篇4分。
3、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字数在一千字以上,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练习册除外)5万字以上的,每篇(部)得3分。
4、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的CN级及有书号的文章)每篇得2.5分。
5、市级汇编,每篇得2分。
6、县(市、区)级汇编,每篇得1.5分。
7、校级汇编,每篇得1分。
第七章个人获奖情况:3分
第十九条个人获奖情况:
1、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2、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5分。
3、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
4、获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
5、获校级综全性表彰者,得1分。
6、获得学校达标奖的毕业班考试科目的教师,得0.5分,超标的得1分。
说明:①.综合性表彰指闽教职改[1998]019号、020号规定范围,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联合表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比同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少0.5分;②.第1-5款同、同项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③第6款得分可以与前5款的最高得分累加。
第八章骨干教师培训或学科带头人培训:2分
第二十条经国家、省、市三级培训获证书的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得2分、1分、0.5分;省级学科带头人1分。(两项只取一项)
第九章综合评价情况:10分
第二十一条根据竞聘教师近三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育人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包括评价标准中没体现分值的其它经常性、临时性、突击性等工作)、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群众评价分:随机挑选N(N≥60)个教师代表对每位竞聘者进行民意测评,以竞聘者所得票数n计算得分:P=4n/N。
2、行政领导及聘任考评委员会评价分:行政领导及聘任考评委员会M人,竞聘者按得票数m计算得分:Q= 4m/M。
3、在毕业班教学工作中,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者,校长室给予1-2分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第三章至第九章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以近三学年的时间为界限。
第二十三条第二章不封顶外;第三章至第九章项得分实行封顶,不计负分,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经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报同级教育职改部门审批,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从事教研、督导、电教、实验等工作的教师参照本标准执行,对其中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由学校(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分别作出评价。
第二十六条培养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获铜牌以上奖励,指导教师从获奖当年起,六年内,学校聘任其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七条本评价指标系实施细则(试行)由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福建省xx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附: 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
主任:XXXX
副主任:XXX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6.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六
(试行)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3 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3.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3.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3.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3.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3.7 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8 安全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4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4.1 前期准备 4.2 安全评价
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4.2.2 划分评价单元 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前期准备
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
6.1 建设项目概况
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6.4.1 危险、有害因素
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 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
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
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6.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 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6.6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
6.6.1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6.6.2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6.6.3 分析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6.7 安全对策与建议
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提出采用(取)安全设施的安全对策与建议:
⒈建设项目的选址;
⒉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⒊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 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 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
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7.2 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析。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7.3 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
7.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7.3.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7.4 安全生产条件
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
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
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
⒊列出未采取(用)设计的安全设施。7.4.3.2 调查、分析下列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⒊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⒍其他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情况; ⒎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⒏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⒑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7.4.3.3 技术、工艺
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的情况;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等运行情况。
7.4.3.4 装置、设备和设施 ⒈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 ⒉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 ⒊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6.4.3.5 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
7.4.3.6 作业场所
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 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维护情况; ⒊作业场所的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 ⒋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7.4.3.7 事故及应急管理
⒈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 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人员的配备情况; 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⒋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情况; ⒌事故调查处理与吸取教训的工作情况。7.4.3.8 其它方面
⒈与已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情况;
⒉与周边社区、生活区的衔接情况。7.5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后果、对策
7.5.1 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后果、对策。
7.5.2 按照5.4.2.5的要求列举事故案例。7.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与对策,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等情况。7.7 结论和建议
7.7.1 结论
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结果、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的设计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作出结论:
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⒋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7.7.2 建议
根据国、内外同类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持续改进的情况和企业管理模式和趋势,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发展趋势,从下列几方面提出建议:
⒈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⒉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⒊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⒋安全生产投入; ⒌其它方面。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8.1 评价机构应当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各个方面的情况,与建设单位反复、充分交换意见。
8.2 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某些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应当如实说明建设单位的意见及其理由。安全评价报告
9.1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9.1.1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包括建设安全评价和前期准备情况、对象及范围、工作经过和程序。
9.1.2 建设项目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组成及出资比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概况。
9.1.3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9.1.4 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9.1.5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9.1.6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包括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9.1.7 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包括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和事故案例的后果、原因。
9.1.8 安全对策与建议和结论
9.1.9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9.2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9.2.1平面布置图、流程简图、装置防爆区域划分图以及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9.2.2 选用的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9.2.3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过程 9.2.4 安全评价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
9.2.5 收集的文件、资料目录
9.2.6 法定检测、检验情况的汇总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报告附件)9.3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9.3.1 结构
9.3.1.1 封面(参见附件1)9.3.1.2 封二(参见附件2)9.3.1.3 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 9.3.1.4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9.3.1.5 目录
9.3.1.6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9.3.1.7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9.3.1.8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9.3.2 字号和字体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
9.3.3 纸张、排版
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9.3.4 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9.3.5 封装
安全评价报告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评价机构的公章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封页。
附件1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公章)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审核定稿人: 评价负责人: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
(安全评价机构公章)
7.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七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杨榕、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梁铭会、四川省卫生厅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杨升智、山东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张韬等领导,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朱文辉、天津市人民医院院长吕文光、北京友谊医院筹建办主任陈虹、盛京医院副院长郭锡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基建科长谭西平等医院管理专家,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总工程师王漪、重庆大学教授付祥钊、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筑所设计师李景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师张播、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设计师刘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工程与制品研究所所长赵霄龙、浙江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王国栋、北京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格伦等设计院专家及《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编写人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总建筑师黄锡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林波荣、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处长赵奇侠、解放军总医院工程师倪伟、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筑所韩继红、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陈敏以及住建部的编写人员马欣伯、赵华等30余名专家出席。
讨论会上, 杨榕向与会专家简述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编制情况, 并针对初稿的现有内容, 提出了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梁铭会说明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编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对“细则”编写的意义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并提出了对初稿的看法。
会上, 与会专家对“细则”初稿展开了认真而激烈地讨论, 逐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如:围绕“建筑评价从施工图完成开始还是从项目立项开始”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其中对总则、基本规定的评价指标是否应该有变化和对节能应提出哪些要求等问题的讨论显得尤为激烈, 与会的专家们从专业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也提出了在实际应用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意见。上午讨论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5项。下午讨论的主要内容为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4项内容。
下午5时, 初稿内审会结束, 与会专家表示除在会上提出意见、建议之外, 还将在10日内将自己的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交付“细则”编写组。内审会尽管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 意义却非同寻常, 杨升智说:汶川地震后, 四川有很多新建医院, “细则”发布后, 必将会有一大批医院来申报绿色医院建筑, 他同时强调, “细则”不仅应该是医院用来申报绿色建筑的一项标准, 更应该是一项医院建设的指导标准, 如果能更早一些编制出来, 对四川省的新建医院将更具指导作用。
这次会后, 编写人员将参考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细则”做出修改, 并在近期内再次召开内审会议, 对修改稿进行审核, 审核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印发征求意见稿。
8.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篇八
一、 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是由教师惩戒权尚未明确的现状决定的
1.社会各界对教师是否应该拥有惩戒权仍有很大争议
我国教育长期受传统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教师通常被认为是知识和道德的化身,在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其威严神圣而不可侵犯。在师生二者关系中,教师是施教者,具有控制学生的权力。学生是受教者,要无条件的听从教师的指导和要求。这种师生观使教师在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总是本能地维护自己的权威,学生的怀疑和反抗通常被认为是对教师权威的挑战。思想素质极差的教师则容易对学生进行体罚或用语言进行人身攻击。近年来,随着各种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常出现于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学术界亦因此对传统的师生观进行反思和批判,作为教师权力之一的惩戒权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于教师是否拥有惩戒权,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支持者认为,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一定的纪律和秩序,对违规者应予以必要的惩戒。教师拥有惩戒权是学校教育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而反对者认为,教师惩戒权没有法律依据,惩戒权的提出本身就是对教育的背离,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会严重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上还有许多人更是简单地将惩戒等同于体罚。其实教师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真正地认识错误,内心感到痛苦,从而乐于悔过自新。这与通过施加肆意打骂让学生感到身体痛苦的体罚是有很大区别的。
2.我国各项教育政策法规对明确教师惩戒权一直采取回避态度
要真正实现依法治教,就需要用法律来维系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保护合法的权利和权力。为此,我国相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教育政策法规,为教育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从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可以看出,我国教育政策法规虽然没有否认教师拥有惩戒权,但也没有明确教师拥有哪些惩戒权,对明确教师惩戒权一直采取回避态度。《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定》第27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虽然从这些政策法规条文可以推断得出教师还是拥有一定的惩戒权的,但由于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导致教师具体拥有哪些惩戒权,惩戒的范围和原则,如何限制教师滥用惩戒权等内容都没有足够的清晰和明确。简单的法律法规条文使教师惩戒权具有极大的抽象性,缺乏操作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师难以真正有效地实施惩戒权。教师惩戒权陷入“有实无名”的尴尬境地。
二、 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有助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教育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制度化、规模化的现代教育体制,具有比较固定的组织规模,标准化的课程,规范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手段。制度化、规模化的现代教育体制要求赋予教师一定的权力以保证教育活动过程的实现,因为学校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一定的纪律和秩序,对违反校纪校规,损害其他同学受教育权的学生要予以必要的惩罚。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还要帮助学生提升思想,引领学生由自然人逐渐发展为社会人。由于学生性格各异,活泼好动,知识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差,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学习与掌握社会规范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失范行为。学生的成长通常会有一个由他律逐渐成长到自律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既需要对学生的淳淳教导也需要教师利用惩戒权对学生进行纪律、制度的严格约束。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有利于教师合理合法地使用惩戒权对未成年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和矫正,帮助他们顺利地实现社会化,成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合格公民。同时,学生也可通过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明白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属于失范行为,及时进行自我改正。
三、 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有助于减少教师惩戒无度或惩戒缺失现象
当前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惩戒无度或惩戒缺失两种失范行为。惩戒无度是指惩戒不当,没有掌握好度。体罚、心罚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惩罚就是惩戒无度的体现,一般的惩罚形式主要有罚站、罚跑、罚抄等,个别思想素质极差的教师甚至会罚跪、扇耳光或用言语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教师之所以经常出现惩戒无度的行为除了自身素质极差之外还缺少对教师惩戒的明确认识。由于还没有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致使许多教师对惩戒和体罚缺乏正确的区分,常把惩戒与体罚混为一谈,动辄对学生进行体罚,以罚代教。同时,由于没有制定具体的惩戒无度处罚细则,难以对一些经常惩罚无度的教师起到威慑作用。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明文规定了禁止教师体罚学生,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体罚学生依然屡禁不止。惩戒缺失是指有的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教师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乏。在当今中小学的教育中,“赏识教育”、“赞美教育”被一些学校和教师推向极端。他们认为教师不应该批评和惩戒学生,一味地表扬、赞美学生。一些学校甚至对教师特别要求不准批评学生或变相批评学生,也不准向学生家长说学生的坏话。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舆论和学生家长经常把一些学生离家出走、自杀等事件归咎于教师的批评惩戒,学生家长状告学校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些教师为了避免麻烦,对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可以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清楚教师所拥有的惩戒权利也可以使教师
明确自己的惩戒职责,放心地行使自己的惩戒权力。
四、 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有助于学生和教师救济渠道的畅通
英国有句古老的格言“无救济无权力”。我国《教育法》第42条明确规定,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拥有申诉权。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的重要救济途径之一。但《教育法》并未就申诉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学生申诉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盲目性和不明确性,很难得到切实实行。《教育法》也规定学生拥有起诉权,当教师惩戒无度构成犯罪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教师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则只能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民事责任。在追究教师的行政或民事责任时,由于尚未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教师惩戒无度引起的纠纷往往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常因为无法可依而拒绝或驳回上诉。学生救济途径的不明确、不通畅常使学生权益受到非法侵害而无法申诉。同时,随着家长状告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件日益增多,在开通学生救济渠道时,同样也需要完善教师的救济渠道。由于缺乏明确的教师惩戒法律依据,教师合理的惩戒则往往被认为恶意体罚,对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虽然《教师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教师拥有申诉权。但是面对学生家长的状告,同样也因为缺少相关惩戒的详细法律依据,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和申诉,通常处于“哑巴吃黄连”的尴尬境地。依法治教必先要有法可依,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是学生和教师救济渠道明确、畅通的保障。
五、 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有助于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任何权力如果没有监督与制约,都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目前,虽然我国教育政策法规并没有明确教师惩戒权,但还是可以从中推断得出教师还是拥有一些惩戒权的。教师拥有一定的惩戒权,其惩戒的对象是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自我保护能力弱的未成年学生,教师有可能造成惩戒无度的结果。因此,教师惩戒权必需要受到全面的监督与制约,以保障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合理、合法、公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3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上级主管机构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状况负有监察、督导的责任。同时,学生家长、社会舆论对教师惩戒权的实施状况同样负有义不容辞的监督职责。由于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只是赋予教师抽象的惩戒权,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和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人们对教师惩戒权的适用情况和范围,实施方式等问题认识模糊,理解不一,缺少判断的标准,致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教师惩戒权的实施状况难以做到真正有效的监督。因此,制定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使教师所拥有的惩戒权及惩戒无度应受到的惩罚规范化、具体化,有利于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教师惩戒权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当行为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检举和处理。
参考文献
[1] 李茂.英国教师获新增法定惩戒权.中国教师报,2007-04-18(4).
[2] 张元阳.论教师惩戒失范的原因及对策.教师教育,2008(103).
9.学生评价细则 篇九
一、思想素质(15分)
(一)养成表现(5分)
1、语言文明,不讲低级下流的语言,不骂人。(0.5分)
2、尊敬师长,珍惜师生的劳动成果,对老师有礼貌。(1分)
3、讲团结,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别人。(0.5分)
4、节约,简朴,不挑吃穿。(0.5分)
5、队员坚持佩戴领巾,升旗,课间操,集合做到快、静、齐。(0.5分)
6、使学生做到:(1)见了客人打招呼。(2)狭路相逢会让行。(3)参加会议会鼓掌。(4)遇人交谈会行礼。(5)人人都会唱国歌。(0.5分)
7、上下楼梯靠右行。(0.5分)
8、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共设施。(0.5分)
10、安全第一,不到危险的地带玩耍,不参与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途中不骑自行车。(0.5分)
(二)思想品德课程(10分)
二、文化素质(30分)
(一)语文(10分)
(二)数学(10分)
(三)科学(10分)
三、劳动素质(10分)
(一)养成表现(5分)
1、积极参加建校劳动,美化环境,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2分)
2、积极打扫教室卫生,为美化班级献计献策。(2分)
3、讲究个人、环境卫生,衣服勤洗勤换,要坚持每周洗头洗澡,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1分)
(二)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等劳动技能(5分)
四、身体素质(15分)
(一)、体魄状况(5分)
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劳动。
(二)体育课程(10分)
五、心理素质(2分)
心理健康,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
六、创新能力(5分)
1、积极发言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3分)
2、学习兴趣浓厚,喜欢钻研。(2分)
七、专长特长。(5分)
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一定的专长特长。
八、音乐素质。(5分)基本功合格。
九、审美素质。(3分)
通过美术课的学习初步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十、成果表彰。(5分)
1、获得班级以上表彰的记5分。
2、班上的优等生记4.5分——5分。中等生记3分——
4.5分。学困生记2分
十一、出勤(5分)
1、严格作息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2分)
2、按时上学不旷课。(2分)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1分)
10.过程督导评价细则通知 篇十
2011年教育工作过程督导评价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充分发挥过程督导对于推进教育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作用,及时推进教育各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细则评价对象为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和各乡镇中小学。
二、评价原则
过程评价以提质量保安全工作落实为主,内容简约,实事求是,标准明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动态变化和落实的实际效果。
三、督导方式
1、局党组成员及有关股室人员随即抽取中心校、学校进行督导,依据评价标准据实打分。
2、教育管理年活动督导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乡镇中心校、全县中小学进行过程督导,依据评价标准据实打分。
3、年内每个党组成员对所有初中以上单位至少进行一次过程评价。
4、临时性中心工作作为过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另行制定,另外记分,记入总分。
附:评价标准
11.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十一
关键词:教师评价;美国教师评价改革;我国教师评价发展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134-02
教师评价改革是美国当前的一个重要教育话题。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力量,对基础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国际竞争力,增加教育软实力,美国奥巴马政府执政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对美国的教师教育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教育革新计划,推进了美国的教师评价改革。本文旨在分析美国教师评价改革发展的动态,以期为我国教师评价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一、 美国教师评价改革背景
在2009年和2012年的PISA测验中,上海的测验成绩均居首位,而美国的测验成绩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
2012年评估主要考查义务教育末期学生是否掌握了参与今后社会生活所需要的问题解决能力和终生学习能力,考察数学、阅读和科学能力,上海学生的三项成绩均列世界第一。而作为政治、经济、教育大国的美国10年来的成绩却没有任何进步,始终徘徊在平均线上下。更令美国人吃惊的是,首次参赛的越南,成绩竟远超美国。美国官员担忧他们正在逐渐失去竞争优势。
此外,目前美国教师评价体系存在重大问题,即许多学校采用的校长每年听课1~2次,然后给出一个评定等级的评价方式不能甄别出教师间效能的差异,因为通常只有少数教师得到一个比较低的评定等级。①但这种零散的、不系统的评价方式并不能有效地将优秀与不合格的教师在评估上区分开来。这种现象叫做“威迪盖特效应”。由此,美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师评价改革实践,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 美国教师评价改革实践
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美国联邦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教师评价改革进行宏观调控,各州政府纷纷颁布相关法规,推行改革方案。教师评价实践转向反思评价教师绩效的问题,明确提出学生学业成就是教师质量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师评价目标从寻求高质量教师转向追求高效能教师。②
全美教师质量委员会认为,教师评价必须可测量、切合实际、公开透明。教师评价应关注教学行为和教学结果,认可和鼓励有效教学、激励教师追求高效能。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改革取向表现为政府主导、标准本位、问责驱动和证据为重。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改革教师教育推进教师评价改革。
首先,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由2008年12月华盛顿大学教育学院的调研报告《教师职业选择——大学生的视角》可知,在华盛顿地区的四所大学和学院的大学生中,明确表示不会选择教师职业的占51%,可能愿意选择教师职业的占34%,认真考虑选择教师职业的仅占6%。③因此,美国政府财政上支持教师行业,以稳现有教师的心,同时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教师行列,以增强教育软实力。其次,设立全国教学评估计划和教师实习计划,注重新入职教师的素质培养。美国教育部拨款9980万美元用于12个新的教师培养资助项目,以有效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再次,加强新老教师合作学习,提高教师效能。新教师在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一年的教学实习,并鼓励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新入职教师建立伙伴关系,互相合作、沟通,取长补短,切实提高教学效能。最后,增加教师奖励基金,提高教学积极性。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对新入职教师指导工作的老教师、在条件较差地区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表现一直以来较为优异的教师、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效果突出的教师,通过提高薪酬和采用其他创新性方法来进行奖励,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推进教师专业发展进程。
各州根据联邦政府的政策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教师评价改革。例如,新泽西州从教师教学实践和学生学业成就两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在具体开展评价时,不仅有针对教师教学实践进行的课堂观察性评价,还有对学生发展目标达成程度的评价。这些评价方式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一,该评价系统以广泛的教育投入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为基础,在两年的试点项目中有7345名教师、276名管理者和30个学区参与进去。这种做法不仅贯彻了教师评价的理念,而且也促进了教师评价知识的广泛传播。其二,全州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教师开始重视和使用“学生发展目标”。使用“学生发展目标”来记录学生个人的成长状况,不仅有助于学生学业成就的发展,也为教师的教学实践指明了方向。其三,与以前相比,新泽州西的教师获得了更多的观察和反馈,学校的领导者也集中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上。大多数教师获得了至少三次观察。其四,在教师评价过程中,评价者给教师以及时有效的反馈,使教师能够通过接收的信息进行自我反思,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教育部门也能通过评价所得到的信息,识别并分析存在问题与挑战,进而为以后的评价工作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必要的改进。其五,教学实践分数是教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反映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的情况。数据管理系统的运用,使得教师观察记录真实、具体。④
2008年10月,北卡罗来纳州颁布了《教师评价规定》和《教师评价过程指南》,2011年9月,该州针对教师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展开评价,包括对试用期的教师、教师资格证的更新和在职教师的评价。北卡罗来纳州教师评价体系意在鼓励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要求公平性、灵活性,能够为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指引方向。
三、对我国教师评价改革与发展的启示
教师评价是确保教师素质与质量、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关键,教师评价的政策、法规是确保教师评价实践活动有法可依、有效开展的保障,然而目前在我国颁布的政策文本中并没有对教师评价相关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梳理美国教师评价改革相关背景及政策措施,我们发现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成果,对我国的教师评价改革与发展和我过教育事业的进步都有重要启发意义。
首先,国家要完善教师评价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之具有法律保障。通过查阅资料发现,目前关于教师评价的政策尚不完善,除2002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作为政策附属文件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外,教师评价几乎从未被作为一个主题词或主体内容体现在任何国家政策文本标题中。因此,尽快健全与完善教师评价相关政策法规是推进我国教师评价改革的有力保障。
其次,加快教师评价与职称评定的分离。目前教师评价成为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的一项指标,由此许多教师为了获得更高级的职称或者晋升而做表面文章,并没有将教学作为自己的重中之重,更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评价更应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式而不是职称评定的标准。
第三,通过立法来加强教师评价的法律效力。我们熟知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 Act)法案就是美国政府通过立法途径来保障教师评价的典型。而在我国,除了《教育法》和《教师法》对教师评价有过简单的提及之外,没有相关法律再对教师评价做出规定。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注重教师评价主体与手段的多元化。美国教师评价政策尤为重视多元主体的参与。在美国的教师评价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起着宏观调控和指导大局的作用,与此同时由教师、专家、工会成员等组成的各种咨询委员会不断为政府提供各种专家和一线的反馈与意见,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了多方主体的利益取向。这是极为值得我国学习的。在当今教育大背景下,我国中小学对教师的评价更加看重以学生学业成绩为准绳,成绩好的班级则教师教学水平高、教师效能高、教师专业素养高,反之则是不合格教师。这固然是正确的,但是仅仅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依据去对一个教师进行评价是片面的,长此以往教师队伍的真谛与本质也必然会被歪曲。
第五,强调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动性。美国的校长评价改革也是教师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小学校长把校长评价作为检验自身、提升自我的一个工具,因此,他们往往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校长评价中,而非被动地接受评价。以弗吉尼亚州为例,标准规定校长评价的主要资料来源为:自我评价、档案袋/工作日志、非正式观察/学校现场参观、教职员工调查、目标设定。其中,除去非正式观察,其他四个来源均体现校长在评价中的主动性。校长自我评价揭示校长对自身工作行为的感知能力。自我评价的结果应体现校长专业发展的个人目标。⑤借鉴美国的校长评价,我们发现中国的教师评价也应当重视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性,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去,倡导教师按期进行自我评价,建立档案袋、写教师工作日志,在自反中成长,不断树立自我超越意识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同时保持危机意识,居安思危,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评价也才更加公正、合理。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教师队伍的建设作出解释。《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要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大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我国的教师评价应当按照《纲要》的指示,全面、合理、公正地开展,改变以往仅仅以学生成绩为准绳的评价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探索能力、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尽快将教师评价与教师的职称评定等相分离。通过教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依靠政策与法律保障,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我国的教师评价才能真正进步、发展,教师的专业素质才能切实得到提升,教师的教学效能才能得以提高,中国的教育实力、国际竞争力才能增强,国际地位才能提高。
注释:
①白金祥,刘淑杰,武文华.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实践——以新泽西州为例[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4(6):116-125.
②柳国辉,谌启标.新世纪美国教师评价政策的改革动向及特点分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4(10):33-37.
③数据来源:美国华盛顿大学http://depts.washington.edu/.
④蔡敏,周雪.美国教师评价改革新实践及其启示——以新泽西州为例[J].当代教育论坛,2015(4):39-45.
⑤刘彩霞,刘淑杰.美国校长评价新走向及其启示[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5(2):17-23.
参考文献:
[1]白金祥,刘淑杰,武文华.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实践——以新泽西州为例[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4(6).
[2]蔡敏.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的有益经验介析[J].中国教育学刊,2007(7).
[3]蔡敏,周雪.美国教师评价改革新实践及其启示——以新泽西州为例[J].当代教育论坛,2015(4).
[4]方增泉,李进忠.美国教师教育改革新趋势对中国的启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5]韩玉梅.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研究[D].博士论文:西南大学,2014.
[6]刘彩霞,刘淑杰.美国校长评价新走向及其启示[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5(2).
[7]柳国辉,谌启标.新世纪美国教师评价政策的改革动向及特点分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4(10).
12.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细则 篇十二
《细则》中明确指出, 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负责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充电条件确认、充电设施建设, 并纳入售后服务体系;小区物业、业委会对充电设施建设应予支持和配合。供电公司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用电报装和供电方案答复;而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要根据供电方案, 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充电设施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根据《细则》, 居民住宅小区内自用充电设施使用的电量将单独计量, 并按照北京市居民电价标准收取, 不执行阶梯电价。
此前北京市曾明确表态, 2014年将大规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年内将完成1 000个公用快充桩布局建设, 实现中心城区和近郊区县全覆盖。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划目标, 半个小时充电就能支撑普通纯电动汽车续航约100 km, 满足现阶段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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