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4-06-22

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精选8篇)

1.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一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xxx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xxx2〕8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提高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水平,定于xxx3年1月8~9日,在北京市召开加强进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暨电子监管技术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药品电子监管总体情况;

(二)解读进口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规定;

(三)技术培训内容包括:介绍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入网流程、生产线改造和实施、企业客户端系统操作功能,指导企业现场上机操作。

二、参会人员

按照《关于调查进口药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技术培训需求的函》(食药监办函〔xxx2〕464号)已提交培训需求调查表的企业(机构),每单位2名(应在xxx3年12月31日前实施电子监管的进口药品但没有提交培训需求调查表的企业,请于xxx3年1月5日前联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报名参加)。参会人员应了解企业产品和生产线情况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和地点:1月8~9日,1月8日上午8:30报到, 9:00~12:00开会。地点:北京商务会馆(地址:北京市南二环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楼;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上机时间和地点:1月8日下午13:30~17:00、1月9日上午8:30~12:00分两组(分组名单见附件)上机操作。地点:首都医科大学计算机教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住宿费、差旅费自理。

(二)请参会人员在参会前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电子监管专栏下载《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并登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事先了解有关培训材料和视频。

(三)会议仅提供中文讲解。

(四)联系方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sfda.gov.cn

附件:企业上机操作分组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xxx2年12月27日

2.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有关媒体报道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使用贝壳粉假冒珍珠粉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珍珠粉原料管理,应当严把进货关,确保原料质量,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档案,确保原料采购可溯源。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和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珍珠粉原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并采取信息通报、下架、责令召回等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一日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3.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对全县食品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机关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局机关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品药品质量及机关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县有关部门及局领导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不断增强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及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督查和检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机关安全生产事故,为正规机关安全工作秩序,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与县食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全县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明确活动要求,组织协调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要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消费行业,学校、建筑工地、企业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局职能科室要对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实行综合监督。

二是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紧密结合下半年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行动,要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进行“家家到”专项检查,实现对药品监管各环节的全覆盖,切实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涉药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药品质量保障制度,帮助涉药单位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对在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对局机关日常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机关日常用车、用电、防火、防雷安全措施的检查,加强高温期间下基层执法检查人员的安全防护,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机关各项工作安全运转。

四是开展对局行政办公楼建设过程的安全督查。加强对工程承包方安全施工的监督,书面通知工程承包公司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同时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高温期间施工规定,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综合监管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内涵,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构和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分组:第一分组由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成员为××、×××、××三位同志,具体负责局机关安全检查和行政办公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督查。第二分组由药品综合监管科科长××同志负责,成员为×××、×××、××三位同志,具体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第三分组由食品综合监管科负责人×××同志牵头负责,稽查科负责人××配合,成员为×××、××、××、××四位同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督查。

4.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四

(代拟稿)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5月10日召开的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201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各类教育考试工作任务,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平安、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于5月21日召开2012年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1、主会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2、各盟市、旗县区设分会场。分会场设在当地联通公司电视电话会议中心。

二、会议内容

1、李厅长讲话;

2、公安厅、宣传部、保密局、无委办四厅局分管领导讲话;

3、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讲话;

(以上3项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转发)

4、表彰先进单位(盟市和高校);

5、签订责任状。自治区政府与盟市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自治区教育厅与各盟市教育局局长和有关高校分管校长签订责任状。

三、与会人员

1、自治区主会场:自治区政府领导、自治区招考委各主任、委员,教育厅、宣传部、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无委会、安全厅、监察厅、工商管理局、政府新闻办、保密局、武警总队及招考委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驻呼高校及其他承担四六级考试任务的本科高校分管校长及教务处处长,各盟(市)分管盟(市)长、教育局局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及相关考务负责人(普招成招、自考、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共四人),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考试中心有关人员。

2、盟市分会场:盟市招考委各主任、委员、成员单位负责人,驻盟市专科院校分管校长及教务处处长,盟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及相关考务负责人,盟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

3、旗县区分会场:旗县区招考委各委员、成员单位负责人,旗县区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局长,旗县区招生办负责人,设高考考点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时间

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

报到时间5月20日全天。

大会结束后,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的同志继续参加21日下午和22日上午的考务会议。

五、其他

1.请在自治区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将与会代表于5月18日12时前登录/query/进行身份注册,请务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上传照片,以便制作通讯录、安排食宿、订购返程票等。

2.各盟市负责本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负责通知驻本地普通高校,指导做好旗县区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3.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4.鉴于与会代表人数较多,客房数量有限,呼市地区代表不安排住宿。

5.自治区主会场联系人:

蔡斐,联系电话:0471-3261901,***;

云宇,联系电话:0471-3261901,***;

5.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五

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

近日,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各县直医疗单位、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药械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眼镜店负责人共10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应睿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古浪县2014年1-6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检测上报工作情况和药械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统一印发了《古浪县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古浪县开展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顿行动实施方案》、《古浪县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等八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古浪县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古浪县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古浪县关于做好2014年药械不良反应检测和报告的通知》、《古浪县加强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修订)》等文件资料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我们在路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八不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六不准”、“医疗器械科普知识百问”等系列宣传画册。会议对下一步全县药械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要扎实开展好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二要扎实开展好

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登记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三要扎实开展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注册及监测报告工作;四要扎实开展好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五要扎实开展好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工作;六要扎实开展好药械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会议还就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械不良反应注册、监测、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并与参会企业、单位签订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6.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六

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xxx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地点

学术中心国际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1、各部门负责人1人(含附属医院),学生处正副处长、保卫处正副处长;

2、五系三部(临床医学系、医学技术系、中医系、护理系、药学系、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思政部)党政负责人;

3、xxx级、xxx级专兼职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到会;

2.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

3.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请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向学工部请假,部门负责人向党委办公室请假。

7.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七

南食药监〔2011〕号

贵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整

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经营单位、草业公司职工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非药品专项行动计划

抄报:州卫生局、县政府牟生桂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存档。

贵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8月10日印发共印10份

贵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根据省、州《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以往整治工作的成果上,结合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销售环节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用药权益。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继续开展对药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问题以及药品零售经营单位在经营非药品产品时,是否按规定与药品明显隔离销售点,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检查中,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一律暂停相关产品销售,并按照标示的产品类别分别处理。对药品经营单位未按要求销售非药品的,一律责令改正。

(二)开展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保健食品标示是否合格,标注文号及其产品是否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检查中,一经发现保健食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责令改正,并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09]738号)要求进行处理。

(三)对查处中发现有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整治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在以往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案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宣传工作。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主动,营造有利于执法工作开展、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如下:

1、2011年8月至10月为监督检查阶段。

2、2011年10月底为总结阶段。

8.关于召开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篇八

区直中小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完小:

根据全区教育工作日程安排,经研究,定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在资阳区教研室二楼会议室,召开资阳区2014年教育科研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教学研究工作,指导课题开展与微型课题评优等事宜。会议重要,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安排各校教科室主任(或教导主任)准时参会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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