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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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3-20 9:46:13阅读次数:260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安排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日至15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管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要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初审后,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后盖章,报名材料留市建设主管部门存档,并于2012年3月29日前将考生报名汇总表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5月7日至15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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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二
关于做好2014全国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1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91)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颁证工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以下6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想再次报考不同专业,报考级别必须填写“考一科”,报考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 5月24日
上午: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4年5月25日
上午: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3月5日,报名程序:
(一)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本考试审查系统,仔细阅读审查步骤,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3月10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联系人及电话:吴宝龙、刘静0931-8486045。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4年2月18日至3月17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请携带交费成功的个人信息表(人社厅网上下载)及网上银行明细表(含订单号)于考后一个月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5月16日至23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0元。
七、其他事项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附件:2014年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查程序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三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预报名及确认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2、报考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先行下载《报名承诺书》(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第一次现场审核【5月11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时间内连同报考相关资料一并带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以下简称“我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而后于 7月30日-31日携带规定的报考相关资料到我中心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若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电话咨询:0592-5156229,5093231。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现场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厦门考区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1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我中心办理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于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到我中心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福建省各考区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13年7月30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择到省考办(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3层,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7:00。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52号),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
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申请书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后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9月28日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0月19日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3年10月20日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设区市。
综合阶段考试全省仅在福州市安排考点。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报名资格审核地点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9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向当地设区市考办提交《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当地设区市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4.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四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福建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9月16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见附件),并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当地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当地考办审核无误后,逐级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点击“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当地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凭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到当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省直考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19日(含公休日)和4月
28日-29日,地点在福州市冶山路43号旧财政厅办公楼三层,其他考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各设区市财政局通告。
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还应于专业阶段考试前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当地考办办理毕业证书审核手续,否则不予下载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省直考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审核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19日,其他考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审核时间由当地考办另行通知。
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财政部考办和省财政厅考办对当地考办考生报名条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交费确认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请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当地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可选择现场交费或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确认的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4月10日和4月15日-30日。
报名费每科55元。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9月17日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9月24日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七、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2年考试试题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并自4月15日起通过特快专递方式进行配送。如需购买东奥会计在线或中华会计网校的网上辅导班以及“轻松过关”系列或“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可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购买。
除可在网上订购考试教材及相关辅导资料外,报考人员也可在报名资格审核地点现场购
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专业阶段考试专业问题解答
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11年6月起,将根据报考人员反馈的问题组织专家集中解答,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
九、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分别于2011年8月16日至9月16日和2011年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按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统一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和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当地考办领取。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报考人员下载准考证时,将同时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福建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均安排在福州市举行。
5.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五
201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1.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
等。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科目中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作图;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填涂答题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特别提醒注意,作图题试卷出现下列情况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使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
3.将考场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
4.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
5.用涂改液修改图纸;
6.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六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5月21、22日。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由上年度的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合并而成].
(1)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人员,可报名参加原中级会计实务另一科目的考试,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未通过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仍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即: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7.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七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2018年12月15日上午考英语四级,下午考英语六级。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注册帐号及个人信息核对时间:
9月19日——9月25日 正式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10:00至10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所有考生均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cet.etest.net.cn。
1、黄冈师院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在报名网站上选择“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普招生”报名校区进行报名.2、黄冈师院全日制成教生和师院、职院所有自考生选择“黄冈师范学院成教及自考”报名校区进行报名。
3、黄冈师院全日制研究生选择“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报名校区进行报名。
三、报名对象及资格
1、大学英语四级(CET-4):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年6月之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下者或之前未报考者均可报考。
2、大学英语六级(CET-6):2018年6月之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考。
四、收费标准
30元/人(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我校暂无口试报考资格,不能接收口试报名
五、时间安排 1、9月19日——9月25日,学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cet.etest.net.cn,注册报名帐号(报名通行证号),并核对本人“身份证号”及照片信息。2、9月27日——10月12日,学生自行在网上按网上报名须知及报名说明进行报名。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在9月19日-9月26日之间,登入报名系统,认真核对本人“身份证号”及照片信息,凡身份证号或本人照片有问题的,均应于9月25日前将正确信息报自己所在教学学院,由教学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科更正。否则,引起的本次无法正常报名或考生信息错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所有报考的学生,四六级只能报考一项,不能同时报名。四六级同时报考所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在与教务处签订责任状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成教、自考在校学生可由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辖学生报名。于9月22日前,将报名网站上需要的基础数据做好并做好数据核对工作。
4、由于本次考试是直接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四六级报名网站上报名缴费,请学生务必认清正式报名网址:http://cet.etest.net.cn
5、根据规定,我校不接收社会考生报名,我校学生也不得在其它考点报考。
七、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全日制普通和在校成教、自考学生)一律凭“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身份证原件者不得报名,即使报名成功也不准参加考试。
2、请各学院关注今年外出实习的学生,对于其之前相关级别考试成绩未达及格线的,应通过各种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并通知报名消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将无法补报,并有可能对学位授予产生影响。
3、请各学院负责将报名通知到学生所在班级,报名时间截止(10月12日)后一律不再补报名。凡未经请假而外出的学生,未能报名参加考试学校概不负责。已经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的学生,由该单位相关批假负责人通知到本人,报名时间截止后,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接受补报名。
8.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八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四、六级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种类及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013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20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2013年 12月14日 下午15:00--17:20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籍学生才能报考CET4,2012级、2013级在校生不得提前报名(2012级分级教学二级起点班学生可以报名)。
2、报考CET6的考生需具有CET4合格证书或者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CET4成绩。四六级不得同时兼报,如发现兼报,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不得跨校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请各院(部)教务管理人员登陆我校教务处主页,点击《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页,将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13日(考试院规定过期不再受理任何学校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补报手续,所以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抓紧时间,认真对待,避免漏报等情况发生)。网上报名基本操作说明:登录系统后,点击考级管理模块→考级报名管理→查询→增加考级报名→查找→点击候选学生→确定→刷新。
第二阶段:核对报名信息。具体核对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决定(须在9月13日前),请教务员老师务必组织学生仔细核对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级别等信息,如果信息有误或不全者,请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在9月13日到教务科落实。
第三阶段:采集图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图像采集,图像采集完成后当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校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名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5]106号文件,每生32元,请各学院在学生报名的同时收取报名费,收齐后上交财务。
各院(部)教务管理人员请认真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导出报名学生信息后,请认真检查(尤其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信息),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教 务 处
9.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九
2011年6月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三级)报名工作将于3月16开始,我院对各系(部)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是3月29日,因时间紧迫,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系(部)予以充分重视和配合。
往年报名出现的最大问题,一是照片命名与考生身份证号不一致,二是考生数码电子照片使用了手机采集和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系注意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凡因有关信息(照片、像素)不合标准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一、报考对象及时间
1.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
2.报考对象:本院08、09、10级在校生
3.考试地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二、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需上报的材料有:
① 电子版英语三级报考数据报名库(含电子版Excel“报名表”和纸质)
② 考生电子版照片库
3.要求输入的字段信息中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18位)要准确清楚,不能有误,否则影响证书的打印。
4.考生要全部用电子版数码照片,采集的图象大小为192×144(高×宽),并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的“×ׄ.JPG”格式,容量不大于13K存盘上报,请注意禁止使用手机拍摄,照片的名称中间及学生姓名的汉字前和中间,不要带有空格。
三、报名费用
报名费按每生30元收取,四、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仔细核对考生信息,避免错报现象发生。
2.请按报考数据模板上报报名库,电子版照片按规范格式命名和上报,装入以系名命名的文件夹中。要确保所报数据、照片准确、完整;请不要随意改变报考数据模板的格式。
3.禁止使用手机拍摄考生数码相片,注意相片命名要求和规格。
4.凡参加英语等级考试者应携带“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用铅笔、调频收音机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五、报名截止日期3月29日下午4:00前,逾期不再办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10.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篇十
根据《全国外贸业务员考试相关规定》的精神,2014年全国外贸业务员考试定于5月18日(周日)全天举行。现将有关培训考试的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高职校学历以上,且有志于从事外贸业务工作的在职和求职人员以及在校生均可参加。
二、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
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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