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2024-08-24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精选6篇)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篇一

乡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择校、择班问题,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结合镇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无择班的原则;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督导、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监督;坚持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的原则;坚持小学新一年班额不得超过45人的原则;坚持学校自主招录与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有学校就读的原则。

三、招生条件

镇内各小学严格按户籍(户籍住址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以身份证为准)所属学区报名入学;镇小学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到所在地小学报名入学;个别因家庭搬迁或务工的原因需要到

镇内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父母双方确实都不属于辖区户籍的,可以在镇内适龄儿童报名结束,按两所小学规定的时间和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等待抽签,然后两所小学将所有不符合本地户籍情况的外来学生统一安排,按照剩余学额比例抽签决定学生入学;特殊情况的,由教育局阳光入学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备案,同时在学校予以公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申请入学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8月31日;户籍等证件日期截止为报名入学当年的7月1日之前。

四、招生办法及工作流程

针对镇内两所小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校办学规模,下发招生计划。各校依据招生要求,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城镇内学校招录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后,可依据报名情况经抽签等公平透明的方式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施招录。学校依据招生数可以适当灵活调整班级数。

(一)报名: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在报名入学当年的8月10日——8月12日之间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按招生当年的具体通知,可能略有变化,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月15日——8月16日,接待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8月17日公布剩余招生名额,8月18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8月19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抽签确定入读学校。

(二)审核:阳光入学领导小组分工包保学校,与学校领导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件,并通过核查、认定等方式确定入学资格。

如对涉及的户口、身份证等证件有疑义,应联系公安部分进行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示:各校要于报名入学当年8月17日,把《镇XX年XX小学阳光入学名单》及剩余计划,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

(四)抽签:不符合两校学区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及时到镇内任何一所小学申请报名,上交相关证件,报名日期为8月18日。

然后两所小学将所有不符合本地户籍情况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管理,8月19日两校根据剩余计划决定是否参与抽签。如两所小学都有剩余计划,需按照剩余学额及报名情况,本着均衡招生的原则,按一定比例抽签决定学生入读学校;如其中一所小学招收学额已满,学生可直接到另外一所学额没有招满的小学直接报名入学;如两所小学学额都已招满,仍有报名的学生,两所学校可将超出学额范围的学生进行抽签分配。现场确认抽签结果,及时公布。学生按照两所学校领导小组现场抽签的结果到具体学校入学。

(五)上报:各校在8月19日将招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科。

五、阳光分班

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阳光分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招生工作,成立阳光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基教、法制纪检等人员组成,由局长亲自任组长。

对各校采取包保责任制。镇两所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属地政府密切联系,及时将招生政策宣传到位。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学校要利用秋季开学初有利时机,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在招生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户籍、身份证信息、外来人口等相关证件审核均由镇两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完成。要在各自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包保领导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如出现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如存在重大违纪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察处理,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移交司法处理。

(三)学生报名就读学校需上交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坚决杜绝一生多报情况发生。

抽签结果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阳光入学工作完成之后原则上也不允许发生转入。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限招生现象发生。

2.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篇二

通知要求,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通知明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通知要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严控特殊招生比例。2016年,各区(县)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同时,为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篇三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儿童,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入学信息登记

2021年,闵行区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相关部门、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区教育局的.安排,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及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4月8日-4月23日,为“幼升小”信息登记时间。入学信息登记方式:

在园适龄儿童

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篇四

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电大对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确保生源质量。

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专科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读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2012年春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教学点须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承担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1.学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报读本科专业、非中央电大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以下学历证明材料之一: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到专科毕业信息的学生,均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在各地授权的代理机构(含中央电大受理点)办理专科认证。

2.尚未办理毕业证书的中央电大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读本科专业,须提供通过中央电大毕业审核并经省电大学籍科审定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含电子注册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入学资格。

3.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因改名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有户口本变更记录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单独证明内容应包含本人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姓名变更时间及原因,并粘贴本人免冠照片加盖骑缝章,姓名全部变更的要出具公证书。

(2)毕业学校笔误导致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印章。

4.对于初审通过的报名者,招生工作人员应指导其按规定要求填写“开放教育入学登记表”,同时收取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及护理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护理学、药学等专业在职在岗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学生和经办人签字确认。

5.初审结束后,将学生报名材料存档并报送省电大复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通过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报省电大。

6.伪造学历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情况发生。

2.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开放教育入学登记表”填写工作,教学点不能为未签字者报名。

3.各教学点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经办人须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材料或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4.各教学点要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关注跨区招生、挂靠注册等违

规办学行为。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5.中央电大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巡查,请各教学点按照通知要求收齐学生的材料,以备中央电大专家审核。

四、新生电子照片

1.新生电子照片由各教学点安排采集。

2.电子照片要求为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着白色或浅色系衣服、宽×高为150×

210、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0K,并按照1人1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图像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无身份证的学生,采用军官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命名),图像文件格式为“jpg”。教学点为电子照片图片文件命名后,应及时通过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传该学生的电子照片。

五、到省电大复审时领取入学水平测试卷,入学水平测试于3月16日进行,测试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试卷送交(或特快专递至)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

六、省电大复审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7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报名登记表

手工填写填表说明:

一、基本信息

1.姓名:必填项,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名字中包含生僻字的,应注明字的结构,不能造字;

2.性别:必填项,包含男、女;

3.政治面貌:必填项,包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进会员、民建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其他;

4.证件类型:必填项,包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其他;

5.证件号码:必填项,根据所选择的证件类型进行填写,填写的号码与证件要完全一致; 6.出生日期:必填项,填写的出生日期要与有效证件上保持一致; 7.民族:必填项,填写的民族要与有效证件保持一致;

8.在职状况:必填项,包含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人员、工人、待业人员、学生;

9.户口性质:必填项,包含城镇户口、农村户口; 10.籍贯:必填项,与户口本保持一致;

11.户籍所在地:必填项,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 12.手机:必填项;

13.固定电话:必填项,填写区号+电话号码; 14.E-mail:必填项,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信箱地址; 15.通信地址:必填项,填写学生本人可接收信件的通信地址; 16.邮编:必填项。

二、报名信息

1.专业层次:必填项,包含:本科、专科、一村一; 2.专业名称:必填项,填写专业全称; 3.教学点名称:填写报名所在教学点全称; 4.是否电大毕业:必填项,包含是、否。

三、最高学历

1.原学历层次:必填项,包含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2.原毕业学校: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全称; 3.毕业时间: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

4.原学科:本科必填项,包含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历史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大气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力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地矿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安全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航空航天类、武器类、工程力学类、生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工安技术类、植物生产类、草业科学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水产类、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其他、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类、农林管理类、城市轨道运输类、化工技术类、食品药品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食品类、旅游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语言文化类、教育类、艺术设计类、非学历、毕业论文(设计);

5.原学科门类:本科必填项,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其他、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制造大类、轻纺食品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非学历、其它(毕业);

6.原学历所学专业:本科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全称;

7.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本科必填项,填写的毕业证书号要跟毕业证书完全一致; 8.原学历证明材料:本科必填项,包含学历网查、学历认证报告、留学认证报告; 9.证明材料编号:若选择学历认证报告或留学认证报告,要在此栏填写编号; 10.原学历姓名:如果毕业后更名,请填写原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姓名;

11.原学历证件号码:如果毕业后身份证号码更动的,请填写原学历所使用的有效证件号码;

5.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延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

三、入学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小学入学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凡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县教委小教科,由教委统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

3.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查验内容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少年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二)初中入学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其到公办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下列情况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口对待

(1)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持有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长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县中小学校借读。

(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1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六)各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安排其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推荐其到特教中心或市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入学程序

(一)小学入学安排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不符的适龄儿童,要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购房原始发票),到实际住址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初中入学安排

1.县城初中入学安排:坚持两证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划片入学。根据小学cmis系统提供的学生住址情况,进行划片入学,学生升入二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十一学校,由学校对学生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进行核验,核验之后,对于实际居住地不属于本片招生范围的学生,由教委统一调剂。

2.乡镇中学的入学安排:县城之外的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农村寄宿制学校。

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延庆县第四中学今年初一招收艺术特长生 4个班(160人),体育特长生10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县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进行,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行文化课测试。

(三)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共建生”招生工作

按照市教委规定,县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的共建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招收共建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共建生不超过2011年数量和比例。

(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对于申请在我县借读的学生,须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小学借读到暂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初中借读到县教委联系, 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到公办中学借读。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县教委中、小教科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一月内不得手工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不再设置此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要坚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2.各校要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接受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的形象。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

3.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要准确,二是宣传要到位,三是宣传对象明确,要使学生、家长了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原则和时间进程,增强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落实公示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

4.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5.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文体特长生测试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细则》控制班额,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

7.根据我县社会发展和县城地区生源变化实际,对县城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必须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名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的跨片流动和二次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公示招生学生结果名单。

9.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委的统一规定和时间安排,坚持规范操作,杜绝违纪行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6.中职学生入学动机及招生策略研究 篇六

关键词:中职学生;入学动机;招生策略

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职业教育并不被家长和学生所看好,因而,中职学校一直存在招生困难的问题,生源始终不足。而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很多中职学校开展了对学生入学动机的调查,并以此为根据指定招生策略,力求通过满足学生多方面需求,吸引其前来报名学习,从而获得更多的生源。

一、中职学生入学动机分析

1.自主意愿。中职学生入学动机存在多样化特征,而自主意愿是决定中职学生入学的重要内在动机。据对209名中职学生的调查中显示,有56.24%的学生当初入学动机为“不愿上大学”。中职新生已经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自主意识,能够自己针对人生决策做出思考。一些学生认为自己对普通教育教学内容并不感兴趣,且学习能力有限,即使选择普通教育,也难以考上好大学,毕业后也不一定能顺利找到工作,倒不如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一技之长,以便顺利找到工作。

2.依赖父母。面对中考的学生虽然已经具备一定的自我意识,但是由于其年龄偏小,大部分学生还存在依赖父母的情况。据调查表明,在1083名新入学中职学生中,有236名学生是因为对父母的依赖而选择中职学校。其中,这一动机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学生对父母的直接依赖,在择校方面,部分学生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有限,难以果断作出决定,于是便依赖父母决策,听从父母建议进入中职学校。第二,是学生对父母的“负依赖”,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尽可能的减轻父母负担,从而选择了中职学校。这类学生往往家境贫寒,生活上存在较大困难。国家为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为中职学校提供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生活困难的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可以减免学费,并能够尽早进入社会,增加家庭收入,对生活困难的学生产生了较大吸引力,使其十分愿意进入中职学校。

3.中考分数。中考分数是使学生产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重要外在动机之一。据对1083名新入学中职学生的调查中显示,有近13%的学生是因为中考分数的限制而选择了中职学校。这些学生本身学习能力较弱,学习成绩不佳,中考成绩不理想,为了能够获得文凭、获取自身发展机会,通常会选择进入分数线限制较低,又能够获取专业文凭的中职学校,并获取一项专业技能,为自身未来发展规划良好路线。

4.学校声誉。在调查中发现,在对1083名中职新生的调查中,入学动机为学校声誉的学生仅占4.52%,由此可见,学校自身的吸引力在招生方面的影响力较小。很多学生和家长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认为中职毕业生社会地位较低,中职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远远不如普通教育学校。再加上学校招生部门宣传力度较弱,学生对中职学校的了解程度不足,使学校的声誉大大降低,对学生吸引力较小,难以获取更多的生源。因此,为了转变这一情况,中职学校还应尽快提升学校影响力,优化学校声誉。

二、中职学校招生策略

1.优化服务能力。中职学校应按照学生“自主意愿”动机,满足学生对职业技能的学习需求,优化自身服务能力。很多学生不愿进入大学,希望能够学习一技之长,从而顺利就业。中职学校应端正自身办学理念,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将培养学生成具备专业素养、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人才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获取更多优秀的教学成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平台,使学生看到本校的优质的服务能力,从而吸引更多学生前来报名学习。

2.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学生严重依赖父母的入学动机,中职学校应加大对本校的宣传力度,增加学生和家长了解本学校的途径。首先,在学生方面,中职学校应加强与各个初中的联系,请毕业班教师帮助宣传本校,使学生逐渐对中职学校产生入学动机。在家长方面,中职学校也需要初中教师的帮助,请其在家长会等活动中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中职学校自身网络平台建设,并通过广播、电视、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展宣传范围。另外,中职学校也应组织开放参观活动,邀请学生和加强入校参观,进一步增强其对中职学校的了解,从而产生入学动机。

3.国家政策调控。中职学生中,有很大部分学生是因为中考成绩不佳,才产生了入学动机。当前毕业生受传统教育理念影响,多期望能够进入普通高中,并顺利考入大学,对中职教育存在众多偏见,只有在成绩不佳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到进入中职学校,然而这些学生在总体毕业生中也仅占有极少数的部分,一些不愿意进入大学生学生,甚至会直接进入社会从事工作,导致中职学校生源始终存在不足的情况。因此,国家应加强政策调控,请各个初中学校在学生刚入校阶段,便宣传职业教育,培养其职业教育意识,逐渐对中职学校发生改观,从而在最终择校时能够同样考虑到进入中职学校。

4.树立品牌学校。在中职学生入学动机中,很少学生是因为看中学校声誉而选择进入中职学校的,因此,中职学校应尽快对本校各方面水平进行优化,树立自身品牌,建立品牌型学校,提升学校荣誉和对学生的吸引力。中职学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获取企业实践基地、专业指导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实现自身办学实力的增强,在本地区甚至是全国形成名气。同时,中职学校应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发展精品专业,在中职学校以及专业行业中建立自身品牌,吸引更多学生“慕名而来”。例如张家口市职教中心,通过不断的努力,建立了空乘服务品牌专业,连续多年吸引生源过万。

三、结语

中职学校由于其特殊性,在招生环节始终存在较大困难。入学动机是学生进入中职学校的决定性因素,中职学校应对学生入学动机进行深入分析,并以此制定相对应的招生策略,不断优化自身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立品牌型中职学校,从而扩大学校知名度,使家长和学生尽快对中职学校改观,从而吸引更多学生进入学校学习。

参考文献:

[1]闫志利,庞宁.基于学生入学动机的中职学校招生对策研究[J].职业技术,2014,4(4):92-93.

[2]陈胜祥.政府与市场的互动——改革开放以来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J].职教论坛,2012,2(34):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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