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2024-06-27

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精选8篇)

1.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一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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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铭

学号:1112200224

班级:112200

2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开展了将近10年,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已开展了接近5年时光。在这5年中,伴随着老百姓的将信将疑到纷纷加入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开始成为惠及整个县的一项新的惠农惠民政策。这里我将结合我的了解和走访做一份关于这项制度的调查,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关键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实施、惠农、新政策、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这个寒假我做了一个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走访了我外婆家乡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一些村级医疗卫生所和当地居民,了解关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2002年,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而我的外婆家乡,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实施之初分别在县城和各级乡镇试了了县级经办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镇级经办机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从设立之初到2012年底,全县参合群众达90余万人,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0余家。各级经办机构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②①

项目概况:

那么究竟什么是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具有泸县农村户口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合作医疗费,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可以享受的好处主要有:

(一)、无病健康检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由县合管中心根据工作和基金运作运作情况,适当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

(二)、小病自筹自用。农民所缴纳的保费存在自家的《医疗证》上,归全家人使用,别人不能用你的钱,超支部分自己负责,患小病可以凭此证到定点村卫生站和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当场从《医疗证》扣除,由农民签字认可。

(三)、住院政府补助。如果农民患病需要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符合报销规定的范围内按医院级别和比例给予补助,不同级别医院按不同比例报销。外出务工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公立医院住院,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在符合报销范围内,同样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补助。如遇急诊情况在外急诊时需当日电话告知户籍所在地合管站或县合管中心。

(四)、关爱母婴健康。凡在定点并有接生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课享受定额补助。

(五)、对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冠心病、高心病、心肌病、脑血管意外、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糖尿病、甲亢、癫痫14种大病(需由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为准)实行门诊补助。

了解了什么是“新农合”之后,接着我询问了卫生所的医生关于医疗费用是如何结算的,在报销审核的过程中需注意什么问题。医生说关于费用的结算,在县内一般门诊(除14种

⑤④③

大病门诊外)和住院由就诊的医疗单位现场即可结算,但结算时需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住院收据、每日费用清单以及出院证明到合管中心按规定范围报销。泸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科的工作人员还提醒道,报销审核所需材料需完成,除了医生所列出那些,必要时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同时报销资料还必须具备真实性,需使用资料原件,且住院病人与参合人信息一致,报销资料该有鲜章。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实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越来越多,收到政策照顾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在村卫生所我了解到,从07年至今,全村98%村民已经参合。就全县范围来看,2012年全县人口108.69万,19个镇251个行政村,应参合人数达94.19万人,实际参合人数93.45万,共收缴参合农户个人筹集款4672.48万元(其中包含医疗救助缴纳107.37万元),农户参合率达99.21%。在一份新农合1-4月基金运作分析报告中,我还了解到,整个资金筹集中,人个筹集53%,中央财政拨款占46%,医疗救助1%,可见中央政府对地方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和补助力度是相当大的。这些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住院补助,共计80%,还有部分用于门诊统筹,19%。可见这些基金解决了农民住院难的难题,让百姓可以放心住院,就算生病了也不在惧怕医治,着对于提供老百姓幸福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巨大作用。

不得不说,新农合这项惠民的政策深深的让我体会到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充分关注。这项新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助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政策,是意见为民利民的大好事,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是为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及关节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而采取的重要手段,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的开展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是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村卫生事业得到了发展、党和政府得到了民心。⑥

存在问题:

尽管“新农合”项目实施至今已有10年(我外婆家乡实际只有5年),因此不免还存在部分问题。

首先是,管理经办机构经费不能足额保障。由于参加“新农合”的人数众多,占社会人口的90%以上,工作面广量大,而各县区合管中心的编著仅有数人到十数人不等,远远不能

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县区各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没有收费项目的事业单位,因此财政预算远不能维持中心的正常工作运转。

其次是,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国家国债项目的建设使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负责,国家综合医疗改革的药品零差价改革使得医院的纯收入下架25%以上,这都使得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出现一系列困难,发不起工资、留不住人才,大大削弱了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的服务能力。我外婆所在的村级卫生站就只有一位医生在负责,并且医生已经50多岁,一年四季都是她一个人负责,除了白天正常工作,晚上也会有出夜诊的时候,没有周末,辛苦服务。

再次是,我从县新农合中心处了解到,现有的信息化建设不能适应新农合发展的需要。全县人口众多,幅员面积大,有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700余家,现有的网络及数据处理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计算网络的建设、使用、维护费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尚未完全落实,不利于全县新农合的全面开展。

最后还有一点,则是绝对贫困人口的自付能力弱,我外婆所在的泸县仍有较多绝对贫困人口,对于他们开说,参加新农合,有病住院能得到减免,但还是有一部分不能减免需要自己负担。他们很可能因付不起该部分费用而放弃应有的治疗,贫困人口看病难得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项目建议:

为了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惠及更多的人民,是更多的百姓可以切切实实从这项政策中获得实惠,我根据此次调查以及当地村民的一些反馈意见提出部分建议。

1、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的建设。明确“新农合”管理机构的性质、编制、人员身份,落实各级经办机构人员,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县、镇两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把“新农合”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终点解决,以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可以正常运行。

2、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目前,泸县各级对镇、村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和人才培养的投入不足,农村卫生机构不能适应农民群众对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卫生机构的投入,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症不出县”的农村基本卫生目标。结合我所见情形,建议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培养新一批业务人员进入乡镇村,为农村医疗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3、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日益增加的数据压力下,我认为需要加大新农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增加配置相应设施设备,保障足额运行经费,配备专业人才,提高网络使用和数据处理能力,改善运行速率,保障系统平台畅通运行。

4、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机制。农村医疗救助机制,除了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个人需缴的参合费用问题,还应该解决贫困人口支付能力弱或特大病种费用高而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问题。

希望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得到更加的健全,同时国家可以制定新农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注释:

①、数据来源,泸县合管委办公室《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②、数据来源,泸县合管委办公室《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

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费07年实施之初为每人每年10元,2010年改为每人每年20元。

④、镇级中心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县级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5%,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⑤、外出务工人员持医病发票、清单、证明等可回入新农合乡镇报销费用的40%。

⑥、数据来源,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2年泸县新农合1-4月基金运行分析报告》。

参考文献:

【1】《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一封信》 周宏

【2】《泸县新农合报销审核主要内容及常见问题》 卢桂芳

【3】《2012年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月基金运行分析报告》 杜学江

2.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二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 到2008年, 参合农民超过8亿, 已实现农村居民全面覆盖, 成为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2年是我国开展新农合工作的第10年。10年来,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 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我国农村合作医疗50年历史上最好的成绩。但在运行过程中, 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1. 缺乏长效的筹资机制。

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通知, 明确指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以“自愿”为原则。由于是自愿参加, 筹资成本高、筹资难度大一直是困扰很多试点地区管理者的问题。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目前, 各地政府都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各尽其责,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但是, 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一项日常工作以后, 新型农村合医疗制度的发展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建设、机制健全过程中的立法滞后问题, 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为了使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 加快立法进程就显得极其重要。

3. 经办机构的人员构成和办公经费不足直接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目前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架构已经建立起来, 但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除东部个别地区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选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外, 大部分试点县的经办机构人员基本上是由内部调剂解决, 人员结构和工作配备不尽合理, 工作开展起来受到很大制约。同时, 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已经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开后, 个别市县, 尤其是贫困市县, 由于财政能力有限, 不能完全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办公经费问题, 这将成为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筹资水平有限, 为了规避风险, 各地新型农村合医疗的实施方案中都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 客观上也导致补偿水平还比较低, 农民受益的程度有限, 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 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费用控制是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门诊就诊人次、住院人次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医疗机构的收入也有所提高。这里有合理业务增长, 但也有过度服务和过度消费等问题。调查中发现, 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检查问题, 而且比较突出, 次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势头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大大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 不少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 又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6. 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给乡镇卫生院提供了机遇与挑战, 镇卫生院的建设关系到卫生改革的兴衰成败。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及时就医, 许多试点县实行了“一卡通”制度, 农民可以自由选择首诊的医疗机构, 但乡镇卫生院整体水平弱的现状, 不仅不方便农民就诊, 农民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差, 无形之中加大了农民利用医疗服务时的间接成本, 与之相应地又增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支出。许多地区的经验证明, 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 对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有直接影响, 因此有必要完善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偿、人才培养和机构管理等机制。

7.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特殊人口的医疗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时下,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处在了一个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 由于其没有正式户口, 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只能在原住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要求他们返回原住地看病, 或者如果他们在务工城市看病, 但只能报销极少一部分医疗费用, 很难达到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的目标。此外,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这部分人口的医疗问题, 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

二、完善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思路

1. 强化经济手段, 确保资金的可持续性。

合作医疗的发展最主要的是, 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作保障。为此,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 切实把合作医疗资金补助明确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并予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 还要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 积极探索和鼓励多渠道合作医疗筹资机制, 如集体或企业筹资、社会赞助、商业保险等。除此之外, 技术支持也是政府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 应采取捐赠医疗设备、双向转诊、代培代训、技术指导、网上远程医疗、合作管理等方式, 扶持县与乡镇医疗机构的建设, 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培养更多的农村新型医务人员, 更好地服务于农民。

2. 全面加强经办部门建设, 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

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 由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经办体系, 健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 配齐配强人员, 足额落实工作经费, 保证管理经办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规范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内部管理, 通过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运行程序, 并着力实现微机化、信息化管理, 建成联通兼容、资源共享、统一制式的信息系统平台和数据库, 逐步减少人为因素而产生的管理漏洞。依托网络对各地新农合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3. 加大基金监督管理力度, 坚决防止和杜绝基金流失。

据统计, 目前新农合参加人口已达8亿多人, 基金已达800多亿元, 这么大的基金数额, 如果没有有效有力的监管是绝对不行的。要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认真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保证基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看病报销, 努力谋求基金效益的最大化。要积极探索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 坚持好新农合的县、乡、村公示制度, 如实从快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和所反映的题。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 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真正把不合理的费用控制住, 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让有限的新农合基金更好地造福参合农民。

4. 完善统筹补偿方案, 提高保障水平。

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 各地应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着力完善统筹补偿方案, 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 应对一些治疗效果和医药费用较明确的重大特殊疾病的报销补偿方法进行探索, 可通过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方式切实解决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问题。可选择若干病种开始试点, 逐步解决农民大病补偿问题。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可有效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提高基金使用率, 也可以实现早期治疗的目的。

5. 完善特殊群体医疗保障制度, 努力建设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化系统平台。

要注重加强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补偿方案上的衔接, 会同民政部门积极推行补偿报销的“一站式”服务。要注重做好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 引导城乡中小学生、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相应保障制度, 尊重群众的自主选择, 防止重复参保和参合。要注重探索适应和方便参合农民工的就医和报销方法, 对于跨省的农民工可以通过两个渠道, 一是在农民工输出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输入地的有关部门协商, 确定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这样在务工地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可以即时报销。二是努力建设新农合的国家级信息化系统平台, 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农民工到任何一个跨省的医疗机构就医, 他的信息可以通过国家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实现即时即结报, 保证其公正享受新农合待遇。

6. 积极探讨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在现有补偿方案不变的基础上, 通过提高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的形式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具体操作。通过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7. 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面向新农合实施。

目前, 社会保障卡已向社会发行, 社保卡具备的社保和金融两部分各自独立的系统,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 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如果将社会保障卡运用到农民群体的社会保障中来, 农民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时就可以到卡面指定银行的营业网点存款, 由银行划拨到其社保账户上;养老金、医保报销费用以及各种政策性补贴等最后会划入持卡人的银行账户, 这无疑是利国利民的举措。

8. 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要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投入, 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使村卫生室基本条件、基本设备、常备药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保证农民就近就便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 提高农村医务人员临床技能水平。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 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岗位培训和学习教育, 鼓励更多的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使他们的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要将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 走出一条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1年) (国发[2009]12号)

[2].李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制约因素与发展对策.求是, 2005 (10) 40-41

3.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三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促使医疗机构调整医药费用收入结构,控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实现规范服务、控制费用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门诊费用支付改革和住院费用支付改革。《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2012年开始积极推进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全覆盖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到2015年实现在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的目标。

2.为什么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增进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提高参合人员的受益水平;有利于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对于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让农村居民切实享受医改成果,保障参合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如何确保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坚持全覆盖的原则。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要力争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所有住院病人以及享受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的病人。只有实现全覆盖,才能避免医疗机构为控制费用而选择病人,才能避免医疗机构向未实行支付方式改革的病人转移费用成本,从而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内在激励和制约作用。

二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新农合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改革的直接目的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要保证支付方式改革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就要尊重当前医药费用的合理现实及未来医药费用的合理增长。因此,新的支付标准,要根据基线数据调查、既往医疗费用水平等因素合理测算。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的确定,还应有利于引导参合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同时,支付标准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补偿方案调整、医疗服务成本变化、高新医疗技术应用以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结合实际定期调整。

三要兼顾多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要逐步建立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协商确定付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事项。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在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改革过程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四要强化质量监管,保证服务水平。支付方式改革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在提高参合人员保障水平的同时,也要保证其享受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管理经办机构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的优势,联合医疗管理部门,结合经办、服务监管协议,建立和完善支付方式改革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服务质量有保证。

4.如何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进行监管和评价?

在實施门诊总额预付中,对费用控制情况监督评价,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数量、质量、转诊情况以及患者满意度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4.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四

度意愿的调查

一、前言

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2002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在此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力图加速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在农村得到有效运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农民的参保意愿密切相关。为了解当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我于╳年╳月在╳市╳县╳乡╳村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访谈、文献

研究等方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筹资政策、筹资机制、保障机制、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因素对农民参保意愿的影响等。

二、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发现,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的角度

1、政策制定

2、资金投入

3、管理方式

(二)农民的角度

1、经济因素

2、认识因素

3、人口流动带来的问题

三、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

1、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

2、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

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1、提高覆盖率

2、落实资金

(三)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1、将合作医疗定点由行政指定向竞争择优转变

2、加强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3、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四、结语

5.关于农村医疗改革调查报告 篇五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推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对农民医药费用得不断攀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低下,因病致贫现象的不断增加;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得宏伟目标,如何建立起一个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解决农民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当务之急。

2011年两会上卫生部长陈竺对农村医疗和公立医院改革表示不满意。在农村医疗改革上政府的财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国医疗资源总体比较短缺,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医务人员的培养也非常的不易。从去年到今年,农村医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总理提到保障制度的进步、基层服务能力也在逐步增强。60%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但是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农村欠账太多、公立医院改革是在太复杂。目前的医改工作路线不太清晰,在公立医院深层次问题上,比如四个“分开”等问题也并不十分简单。县级医院能力不够等等问题。

从开始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社会老年化的加剧,人们对于切身医疗保障的意识的加强,人们开始普片关注医疗问题,但是政府对于医改的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不了解医改,尤其是农民这样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人群。从切身与医改有过接触的人来说,感到带来益处的人只占1/3,一半以上的人并没有感觉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由此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政府农村医疗改革是不力的。

从我了解我当地下塘镇的农村医疗改革情况如下:

一、长丰县医疗改革基本情况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点车祸,由此便和医院有了深层次的接触。从中我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新医疗改革实行以后,说实在的看病也没少花多少钱。烧了的钱是乡村镇卫生所里的药变成最基本的了,说白了就是没有好药新药,只是由于现在药品分配都是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分配的,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便只给下面的小卫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药物。这本来是件好事,禁止医院私自购药,降低药品价格。却也带来个些负面的影响。比方说现在的流感在中国有60%的变异,这在欧洲些国家只有4%,这和我国消炎药乱用滥用所致,而现在乡村医院里的基本流感药物和消炎药却大部分都是无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个人出了车祸腿部大面积受伤,这种村镇的小医院根本没法医治,这种情况是综合所致的,医院里没有好的药物给予治疗,基础设备差,医疗改革后这种医院的医生工资低了很多,医院医生流失严重,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医院为了维持基本的运作,最终还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么病,进去就是三项检查,然后才给你看病。在大医院里在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医院会问你有没有参加新农合,新农合是从2003年起逐步实行的,旨在减轻农民的负担,解决一定的农村看病难问题,但是一般农民都不愿意说自己参加了新农合,即使他已经参加过。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寻味。这是我的亲身经历的事。

二、制约农村医疗改革的主要问题

全国绝大多数乡镇逐步把合作医疗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许多干部在成绩面前没有抵住诱惑,开始侵吞医疗专款,更多的却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为。在医疗改革中牵涉到许多复杂的利益问题,政府不愿意彻头彻尾的来个“斩草除根”,当然这也有政府的难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脚医生”大大降低了行医者的门槛,对当时的农村医疗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这些医生的水平是没法和一个正规的医生相比的,现在中国有8亿的农民,这也为现在的遗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是种畸形的成长,农村医疗在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由公共卫生所负责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这还是个社会服务型行业。之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公共卫生所基本上由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充当,此后,逐渐演变成私人诊所,医疗设备因为资金匮乏、医疗观念落伍等因素影响,未能形成一系列整体性的医疗器械和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农民的医疗再次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是种长期积累下来的沉疾,现近改革只是把这些“赤脚医生”聚集到村镇卫生站来,结果只是双败不是双赢,这些“赤脚医生”也因工资低而离去,最后卫生站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

三、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意见

政府在在医疗公共产品方面不应缺位,政府应主动承担的公共产品的服务。加强政府在医改方面的监管,防止某些官员在医改方面不作为或者挪用医改公款,让属于农民的每一分钱都落实到实处。加强农村医疗改革的资金投入,可以由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社会募集资金保守在每年3000亿左右,加强资金投入用以改善村镇医疗的基础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招募上。在全国建立全面的互联的医疗信息网,医院资金的流动和用途向社会公开,保证透明公正的原则。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由上级直接领导,实现“四个分开”。

四、总结

6.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六

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课题调研组

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较大变化,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繁重、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集体资产经营的运营机制不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收支差距过大等问题导致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丧失,引领农村经济发展职能殆尽,农村正面临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农村集体经济面临新的转轨过程。面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巴彦县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经过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有益探索:坚持借鉴经验与县情实际相结合,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实施

1、改革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为破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从县情实际出发,在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锁定在活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上。为进一步检验决策的 1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委、县政府组织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赴成都彭州市进一步学习了改革经验,并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通过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化解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恢复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增加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发展思路。编制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手册》,制定了《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必须严格遵循的“五点原则”:坚持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不变的原则,坚持保持资产资源使用现状不变的原则,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依靠村民议事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六项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以及其他产权;“四个证照”:着重对涉及集体和个人切身利益的四方面内容进行确认,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改革中,突出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规范操作程序,改革顺利平稳推进。改革之初,全县确定了松花江乡五一村作为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其他乡镇也都确定1个村同步开展试点。县里统筹抽调专门力量,驻点培训和指导示范村产权制度改工作,促进了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全面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任务。改革过程中,重点是突出发挥“三民 2 优势”、规范了“四个程序”、推行了“五项新机制”。“三民优势”:一是引导农民支持改革。县乡村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重点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改革,促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入村入组、入户入心,夯实改革的群众基础。二是发动农民参与改革。成立了村民议事会和监事会,由村民监事会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整个改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在改革中梳理、归纳和整理了六个方面32个难题,而且针对这些难题都拿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让利农民推动改革。在确权发证过程中,各种测量费用全部免收,每户只收工本费20元,为全县农民减免各项费用4000余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四个程序”: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全县成立六个确权工作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宅基地、房屋、林地、村级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严把政策法律关、清产核资关、公示公开关、问题处理关、确权颁证关和检查验收关,做到了“两到、两清”。即:具体到人、详细到物;资源底数清、存在问题清。通过清产核资,核清了农村资源,真正做到了帐与物清、人与户符。二是公示公开,复查复核。以屯为单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房屋以及村集体资产、资 3 源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农户反映的问题,复查复核组及时进行了调查和答疑。在公示期满后,对数据在群众无异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复核,并进行权属分类建档造册保存。三是明晰产权,依法颁证。严格坚持对口负责、遵循工作流程、走好法定程序、确保准确无误的原则,由农业、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分别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逐一进行了确权颁证。四是规范制度,加强管理。在推进改革中,同步加强了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实行了委托代理服务制、基本状况实行台帐制、重大决策实行众议制、资产资源处置实行招投标制、资金支出实行审核审批制、“三资”运行实行公示制、“三资”使用实行审计制、管理监督实行责任制,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项新机制”:一是实行领导专题推进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指导、乡(镇)组织实施、部门搞好服务、村屯具体操作”的层层推进工作机制。二是实行督促检查制。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县委、政府督办室定期地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信息反馈制度,采取“看进度、查质量、讲效果、教方法、推经验”的方式,及时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三是实行目标考核 4 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终进行统一兑标考核,奖优罚劣,激发了各乡镇、各部门参与改革的内在动力。

3、改革后,积极搭建平台,进一步推进农村资产资源市场化运营。巴彦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促进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在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的基础上,积极筹备搭建“一个中心、三个公司”,即巴彦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巴彦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巴彦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巴彦县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农民通过平台,利用证照作为信誉抵押凭证,进行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加快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化、资本化进程。

二、主要成效: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大大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提高了农民民主参与意识,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经过改革实践,农民精神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农村集体经济焕发新活力,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具体是凸显“四大效应”:

1、发展效应。一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等农村资产资源进行确权,为城乡一体化要求的农村 5 实现“三个集中”做了一些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二是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置换提供了保障。全县宅基地面积为7929万平方米,按照法律规定,每户农民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通过确权以后,全县超占的宅基地面积为4083万平方米。这部分土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为将来开发利用提供了土地保障。三是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全县通过清产核资,明确集体机动地权属面积11.12万亩,比改革前多出5.91万亩,村级集体年可增收700万元。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099元,同比增长13.4%。四是为农民资产资源投融资搭建了平台。为促进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筹备搭建“一个中心、三个公司”投融资平台,即巴彦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巴彦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巴彦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巴彦县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农民通过平台,利用证照作为信誉抵押凭证,进行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加快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化、资本化进程。例如松花江乡在8月25日确权颁证结束后,农民仅在银行利用证照抵押贷款就达702.7余万元,其中投向一产425.8万元、二产24.7万元、三产252.15万元,有力支撑了一产发展、二产兴起和三产繁荣。

2、防腐效应。一是解决了家底不清的问题。以机动地承包为例,全县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之前,各乡镇掌握的机动地数为5.21万亩,改革确权后全县机动地数为11.12 6 万亩,多出5.91万亩,村级集体年可增收700万元。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099元,同比增长13.4%。清理出的私占滥占激动地重新发包收入作为集体积累进入村级集体经济台帐。二是解决了暗箱操作的问题。改革之前,部分农村资产资源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竞价拍卖发包,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流失。如红光乡先锋村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私自将28公顷水田已每公顷350元的价格发包四年,改革后,按照实价每公顷2000元的价格发包,为集体经济组织挽回经济损失18.48万元。三是解决了个别承包合同失实的问题。如西集镇繁荣村裕民屯,赵荣晨拥有林地面积为480亩的林权证,通过此次改革,发现此证为假证,现已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稳定效应。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权属的纠纷问题,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资产资源实拉实测,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宅基地、土地等权属不清的问题;对资产资源进行确权颁证,使农民对资产资源的权属有了“抓手”,进一步稳定了人心;整个改革让农民参与,使农民有发言权、表决权和建议权,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县在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未出现一起上访事件。

4、安民效应。通过确权颁证,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了明晰完整的集体资产产权,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加快发展奔小康热情和干劲倍增,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深刻思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孕生出的农村综合改革,改革的推进必然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各级组织超前谋划、统筹安排

第一,未雨绸缪,统筹考虑改革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外部环境问题。在思想意识上,积极引导群众从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改革漠不关心的消极思想中转变过来,从自身长远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的高度出发,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在改革的外部环境上,要在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针对本地发展实际,灵活掌握和运用上级政策法规,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改革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问题。改革以前,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代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集体资产经过量化产权清晰,但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处于缺位状态,各地在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应积极探索组建村级集 8 体资产管理协会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等集体资产管理主体。三是集体资产的经营风险问题。建立起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机制,规避农村集体资产参与市场流通的经营风险。

第二,积极深化农村配套改革,探索农村社区化建设。一是推进村庄社区化。加快对布局分散、村落规模小、人口少的村进行撤并,对原行政村的“人、物、地、债”进行整合,集中建设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产开发,在辐射范围大、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集镇,开发建设符合农村群众经济能力能够承受的商品房,鼓励农民向社区集中,经济发展向社区集聚。二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化。在组织建设上,撤销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的党组织,在行业、群体内部或产业链上建立新型党组织,把党员纳入各协会和合作组织党支部,形成以社区党总支为主体、产业协会党支部为骨干、专业党小组为基础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三是农村公益事业社区化。消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转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现代就业保障体制。妥善解决好应保尽保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弱势群体,加快农村社区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与城镇接轨。

第三,妥善处理好微观操作中的各种关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实施。一是处理好社区公共利益与社区成员个人利益关系。改革后出现的新型经济实体 9 具有经济的和社会的二重属性,在股权设置、股权界定、利益分配等具体制度安排上具有弹性,需要在操作和实施中把握好尺度,协调好社区公共利益与社区成员的个人利益关系。二是处理好新型经济组织与村级基层组织的关系。村委会的领导人在自身利益本质上也是与村民社员一致的,要在突出职能分开、财务分开的基础上,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高效、精干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做文章。三是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与政府职责的转换关系。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应随着改革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逐步走上正轨,政府职能的到位而逐步退出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角色,还企业和新的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管理权限。

7.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七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的成效

(一) 筹资渠道发生改变, 农村合作医疗组织获得新生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前,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需要的资金一直采取自筹或由村集体负担的方式, 政府基本上没有资助。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后, “三级所有, 以队为基础”的分配方式解体, 集体承担的合作医疗失去了原有的经济支撑, 全部由一家一户的农民筹集, 筹资渠道单一, 使合作医疗陷入了有名无实的境地。合作医疗组织不仅难以聚集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 有效抵御疾病产生的经济风险,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新农合的医疗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 集体扶持, 政府适当支持为原则, 从而使投资主体发生改变。从筹资结构上看, 在2003年试点初期, 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 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 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 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至此, 新农合筹资渠道经历了一个以农民个人为主转为以政府为主的过程。

(二) 覆盖面拓宽, 统筹层次提高

在新农合实施以前, 大约只有10%的行政村还存在着合作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 筹资单位以村、乡为单位, 统筹面小, 保障程度不高, 抗风险能力较差, 无法帮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2003年起, 新农合试点在全国展开, 到2004年6月底, 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10个县 (市) 开展了新农合试点, 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 实际参合农民6899万人, 实际参合率为72.6%, 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 要求以县为单位统筹, 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从乡统筹起步, 逐步向县统筹过渡, 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三) 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

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 除少数地区外, 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 即“保小不保大”, 或者“保医不保药”, 《决定》明确规定新农合应以大病统筹为主, 这就将保障重点放在了重大疾病风险上, 这是符合保险学原理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均有所提高, 已不存在因几次门诊医疗小费用而致贫的情况, 考察农村贫困户多半是因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大额医疗费用而致贫的。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 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病出现的因病返贫问题, 要求以县为单位进行管理, 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 政府管理的强度与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

原合作医疗在管理体制上由卫生部门独家办理, 管理松散, 经办机构人员的工作经费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导致了农民的医疗消费受到影响。新农合制度首次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县体方案, 各级相关部门组成农村医疗合作协调小组, 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必须有农民代表参加, 组成了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参与的管理格局, 经办机构人员与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能真正地用于患病农民的消费支出上。

(五)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同步而行

新农合强调了贫困救助的重要性, 规定省级和市 (地) 级财政相应的专项资金除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外, 还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 安排资金, 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 可以直接用于贫困农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助, 也可以用于资助其参加新农合制度。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 不仅可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且还体现了关注弱势群体的决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问题

新型农合制度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 社会医疗保险本身具有强制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的特点, 但新农合制度不能强迫农民参与, 存在着如何保证参合率的问题。因而, 决定了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首先, 我国农民数量大, 分布广, 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这决定了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要比商业医疗保险的运行要复杂得多。

其次, 要保障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完善并平稳运行, 仅仅从技术角度来说, 各种基线数据的积累, 很多疾病发生率, 患病后的医疗费用把握, 医疗基金的筹集与补偿水平的合理计算, 就需要很多年信息资料的积累才能做到。

再次, 人们对一个新生事物的了解、认识到认同总是有一个过程, 对于惠及广大农民的新农合制度更是如此, 要在居住相对分散、普遍地受教育水平较低和信息传递并不畅通的农民中间确立对新农合制度的信赖, 也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最后, 新农合制度兼有社会团体、市场组织和政府组织三者结合的特点, 决定了它在组织结构比以上任何一种组织形式要复杂和精密。很多看起来不经意的疏忽都可能招来难以预料的失败, 也就是说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充满着各种风险。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

医疗资金的筹集水平关系到其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 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 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这样的规定虽然符合中国国情, 但是, 目前的筹资水平显然不高。新农合制度试点中显现住来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资金筹集难度大。

解决新农合资金筹集问题, 必须建立起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中央政府、各省级政府应把对新农合投资纳入基本预算方案。为了能够长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 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争取不断提高筹资水平, 巩固新农合制度。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 确保基金安全, 是新农合试点工作得以开展的根本保证。目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等部门都要组织制订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好、用好基金, 不得挤占挪用。所有新农合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 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 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 实现基金收支分离, 管用分开, 封闭运行。一旦发现有挪用或贪污浪费基金等行为的, 要依法严处。上述规定不能不说是严密, 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制定的政策不完善, 与银行的关系不明确, 相应的监督制度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要确保基金的安全是很难的。因此, 必须建立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农合资金管理制度, 以减少人为因素。

(三) 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

建立新农合制度, 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减轻医疗负担, 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看, 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因素很多, 其中, 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健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2006年8月, 卫生部等部委制定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并正式实施, 规划投资216.8亿元,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建设规划, 也是“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再加上东部沿海地区政府的安排, “十一五”期间农村卫生建设总投资将超过300亿元。《规划》对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对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没有实质性的安排、缺少预期建设成效的科学性分析等。要把《规划》真正落实到实处, 又面临着如何保证资金的按时、按量投入, 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如何保证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达标等许多问题。总之,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为我国广大农民提供了一定的基本医疗保障, 虽然保障水平不高, 但符合中国国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 只要我们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 用科学的发展观来解决问题, 相信新农合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完善。

摘要: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初步改变了农民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状况,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看, 还存在着诸多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的因素, 主要是: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问题;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布和健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以及对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等问题。我们必须面对国情, 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使新农合制度定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新农合,医疗制度,问题的思考

参考文献

[1]周浩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经验、挑战和对策[J].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社会保障制度, 2005, (4) .

[2]张茂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探讨[J].经济经纬, 2005, (4) .

[3]张维龙, 张莉.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性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 2005, (1) .

[4]丁少群, 林义.农村医疗保障, 模式比较与制度选择[J].改革, 2005, (9) .

8.关于张店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八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正式公布。明确改革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对现有政府报告制度的革命性改进,准确且细化了政府财务信息,弥补了现有报告制度的不足,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更有助于遏制盲目决策。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政府的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综合报告,主要包括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其明细数据表,相关报表附注等。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仍是以预决算报告制度为主,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反映预算收支状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种类越来越多,仅实行预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年度内的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情况,不利于政府的资产管理,不利于提升运行效率和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政府会计制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伴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方面也不断优化,如2002年推行了政府部门收支两条线,2003年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2007年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等等,原有的政府部门预决算报告制度已不能滿足各方需求,那么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来已成为必然。

1.国家财政制度建设的精神导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务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2014年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有些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借债务,财政风险日益加大,但从财务报表中并不能体现这些风险信息,只有完善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才能准确获知政府的资产负债及运行成本情况,从而确保国家财政安全。这正是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原因。

2.社会各届需要政府公开更多财务信息

在当今信息社会,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非常宝贵的信息资源,可能对社会主体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让社会各主体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有助其生存发展,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政府公开财务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公开具有实际意义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前,我国在政府财务报告方面尚没有较高的公开性,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披露制度来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便为信息需求者使用。

3.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经济可持续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的好坏要通过财务报告来反映,可见,财务报告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作为各项公共资源的统筹者,有责任有能力建立清晰准确的财务报告制度,不仅反映当前经济建设的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今后的发展趋势,并对可能蕴含的危机信息建立预警机制,这正是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必要性所在。

二、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优势

1.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综合财务状况,最终为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以解脱政府的受托责任。其实质就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同时,通过政府财务报告,也可以起到公民监督政府的作用。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能够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状况,其通过统一的制度要求来规范报告的内容,使公众对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发展方向有所了解,更有助于提高公信力。

2.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良好风险预警机制

政府债务是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之会产生的是还债的压力。目前并没有明晰的数据表明政府债务数额,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各种投融资平台五花八门,乱象丛生。引入权责发生制后,虽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必将有助于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被掩盖的政府债务风险,经过一段时期的规范管理,定会形成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

3.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

通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收入支出数据将不再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而是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核算,将更加全面准确,政府报告将以高度透明的方式呈现出来,将更准确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从而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准确预测经济运行走势,对经济发展态势做出准确判断。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现状

1.收付实现制下非现金交易不予记录

收付实现制下,只核算与货币资金交易相关的信息,非现金交易不予记录,这样就不能全面反映在某一特定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每个期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及其产出的效率水平也无法合理计量。因而就无法有效对政府收支进行监督和评价,也不利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政府内部管理效率。

2.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负债规模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预算举借的债务等”,现有的财务报表中只有用现金实际清偿负债时,才会确认支出,因此没有反映政府所承担债务的详细数据,如承担借款的未来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良资产的坏账等,重要债务信息往往被忽略或遗漏。

3.无法做出真正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中,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各自有一套会计报表,且各类报表自成体系,不能直接合并形成政府整体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只能做到简单汇总,而不是合并形成总表。因此到目前还没有一份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4.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

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客观体现政府的运营成本,从而不能真实的对政府绩效进行科学评价。绩效考核需要对资源的使用及结果完整的联系起来,但收付实现制中仅将实现了现金收支的款项进行管理。比如计算公共服务成本时只根据实际支出款项而得,而其磨损折旧部分不予考虑,这就导致成本核算的不真实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绩效考核的不准确。

5.没有包含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不高

目前在完成预决算制度过程中,政务财务报告虽然经过了层层审批,但在实务操作中,还是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审批不严,预算执行混乱,年底突击花钱等。国家审计署每年都审计出高达几十亿的违规资金,严重降低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从报告使用者角度考虑,政府财务报告经过审计机构客观公正的鉴定之后,才更具有真实有效性。

四、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思考

1.引入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下,记录收入支出是以现金的收付为基础的,实际收到现金时计入收入,现金付出时计入支出,因此造成了负债不能够全面反映的现象。进行权责发生制改革后,凡是在本期内已经发生的预期经济事项的流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已经发生的预期经济事项的流出,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的支出處理。反之,不属于本期间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其款项在本期已经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可以看出,引入权责发生制后从整体上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经济事项的收支匹配情况。

2.构建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会计内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来可称为“一项制度,两个体系”即: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和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作为政府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应由一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财务报表是核心,其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旨在关注政府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绩效。政府财务报告作为政府会计在一定期间的最终成果,应完整反映政府的财务运营状况,应对潜在的风险,有助于解脱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满足人民大众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

3.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接受客观公正的审计,在此基础上对其分析才具有现实意义。政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使用政府财务报告,使用与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不同,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可能会受到质疑,这时可以借鉴企业的经验,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审计机构以公正、独立的身份介入,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审计,对其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更具可信度和可靠性,保证其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全面。

4.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开制度

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不仅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满足社会公众对监督政府的信息需求,还有利于提升政府运营绩效及评价,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信息,因此应鼓励各级政府公开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完善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增强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心和支持力度,保证财务报告改革成效。但应做好推行公开工作的基础工作,避免造成数据重复或丢失造成信息混乱。

五、结束语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势在必行,但在较长阶段中,仍是逐步深入,逐步细化,逐步扩大试编范围的探索过程。各级政府部门应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编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求数据准确,不虚增虚减会计事项。随着试编范围的扩大,对显现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必将推动改革的进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1]马屹立.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建议[J].财会研究,2014,210.

[2]王金秀.论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优化[J].中国财政,2013,42.

[3]付美华.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难点和建议[J].当代经济,2014年第20期:114.

[4]徐晓翼.关于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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