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精选12篇)
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一
伊宁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项目完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效益,逐步实现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伊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的对象是指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已竣工项目。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一年一验收的办法。
第三条 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验收的依据是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批复的各类项目计划和项目调整文件等。
第五条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实施的原则。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场根据项目的批复及项目建设标准等组织进行初验,对初验合格的项目申请县级验收。县财政局和县综改办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初验合格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第六条 项目验收应严格执行验收的依据和程序。项目验收要认真核查验收的内容,落实验收责任,遵守验收纪律。
第七条 各乡镇场验收项目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
第二章 项目验收内容
第八条 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是否达标以及村民筹资筹劳安排落实情况等。
第九条 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大宗物资采购制、工程建设合同制等执行情况。
第十条 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制度落实、项目标识牌的设立、档案资料归集和管理等情况。
第十一条 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及公益性体现等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对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验收财政奖补资金是否用于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是否专款专用,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筹集资金等。
第三章 项目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各乡镇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验收,并申请县级验收。县财政局和县综改办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第十四条 县级验收时,所验乡镇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自验报告(包含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自验自评等情况);
(二)项目决算报告;
(三)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议事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工程实施(设计)方案,图纸,以及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等资料;
(五)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验收工作程序
(一)听取乡镇场村队有关项目完成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档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三)检查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检查有关财务档案、会计账簿等;
(五)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管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走访受益群众,了解对项目的实施评价;
(七)验收组集中考评汇总。
第十六条 验收组完成验收汇总,出具验收结论,县综改办将审定的结果通报各乡镇场。
第四章 项目验收组织
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场对自己组织的项目验收结果负责;县级组织的验收组要切实担当责任,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十八条 县级验收由财政局和综改办牵头组织,验收组由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章 项目验收的奖惩
第十九条 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验收合格的各个项目财政奖补剩余资金,对未验收合格的项目暂不拨奖补资金。
第二十条 对验收存在明显问题的项目乡镇场村队,除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根据不同情况,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奖补资金。对于不积极落实整改意见、敷衍了事的项目村,暂停下年项目申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元起执行,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和县综改办负责解释。
2.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二
关键词:村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 政府给予奖励补助的一项财政支农新制度, 是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项强农惠农新政策。在财政奖补工作启动初期, 由于缺乏项目管理经验, 中央和地方规章制度把重点和精力都放在了项目的宣传动员、筛选确定及审批程序等工作上。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村民委员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没有明确规定。随着奖补金额的不断增大, 项目资金构成呈多样性, 资金管理方面又有特殊的要求。为规范管理项目资金, 让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更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 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保证其安全、完整、高效、快捷的运行。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 结合尧都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审批程序, 现对村级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从资金的筹集、使用、到形成固定资产转入村集体账户的账务处理作以下探讨。
1科目设置
根据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筹集、使用、群众筹劳、捐赠或赞助物资、往来款项、形成固定资产等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 核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需要设置“现金”、“内部往来”、“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收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林木资产”、“一事一议资金”、“应付款”、“公积公益金”等一级科目。
对已明确属于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各种来源资金 (村集体积累除外) , 均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来核算, 在“一事一议资金”下按照资金的筹集来源, 设置“村民筹资”、“村民筹劳”、“社会捐赠”、“财政奖补”等二级科目。
2核算方法
按照《尧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核算要求分村设帐, 按项目单独核算;奖补项目实行先批后建, 先建后补的原则, 具体的业务处理如下:
(一) 项目资金筹集时的账务处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农经减负部门批准同意后,
2、收到村民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
(以上也可合成一步, 借:现金;贷:一事一议资金—筹资)
3、收到社会捐赠及部门帮扶时:
4、将以上资金存入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 分录如下:
5、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不足,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由村集体积累直接投入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
(1) 一事一议项目专账做如下处理:
(2) 村帐做如下处理:
(二)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1、村集体进行专项公益项目工程建设, 发生购买原材料、设备、工程款等费用时, 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有关费用及产生的短期负债, 会计分录如下:
2、发生不需要支付报酬的劳务投入, 即:村民以义务工方式进行公益项目建设时, 应按当地正常劳务价格标准作价, 会计分录如下: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决算, 并由县、乡两级逐级验收合格后, 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一事一议资金专户, 项目村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程序收到款项后, 记账如下:
(1) 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时
(2) 用奖补资金偿还负债时
(三) 项目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
同时, 按一事一议资金的明细科目一一结转“公积公益金”,
注意:转公积公益金时, 只转“筹资”、“筹劳”、“社会捐赠”、“部门帮扶”、“财政奖补”等资金, 村集体转入资金不结转“公积公益金”, 避免造成重复计算。
项目完工后, 如果一事一议资金有结余, 需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是“一事一结”退还给村民, 还是用于村内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或是结转到下一年的议事项目中使用, 应当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确定, 不能随意挪作他用。
(四) 该项固定资产交村集体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1、项目专账将形成的固定资产转入集体账面时作如下处理:
2、村集体账面收到转入的固定资产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三
关键词: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
中图分类号:F81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1-13-1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解决了群众期盼的难题,只有做好一事一议工作才能有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拓宽了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充分调动了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锻炼了基层干部。通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百姓思想观念从“要我干”转为“我要干”,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从而推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1目前村级一事一议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参与是核心,是农民受益,但在具体工作中,一般的一事一议应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多数农民不到会,还有一些年青人到城里打工,想召开会太难了,更不用说筹资筹劳。
1.2认识不到位
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中,村社干部看法不一致,意见不统一,有的村干部积极主动,有的村干部之间闹矛盾,互相扯皮,不愿意开展工作。
1.3筹资筹劳难
有的村干部根本没有筹资筹劳理念,还有的怕麻烦,筹资筹劳的对象和人数难以确定,阻碍推进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2解决措施
2.1抓政策宣传
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永吉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到实处,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财政、农经、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街党委会议和村社干部全体会议,对如何做好一事一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2抓方案制定
为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了部分村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社组,方案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明确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步骤和措施。在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时,做到“四结合”、“四不准”。“四结合”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项目;与全市开展“三帮双促活动”相结合,办好惠农利民实事;与水利兴修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村内水利排灌设施建设;与财政支农项目相结合,防止重复补助和遗漏。“四不准”即不准违反民主议事程序开展村民筹资筹劳;不准举债建设议事项目,搞“形象工程”,加重农民负担;不准假筹资,套取国家奖补资金;不准强行代扣筹资筹劳款。
2.3抓政策落实
为了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明确开展“一事一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原则,激发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建设,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集长村在治理因2010年7月28日特大洪灾毁损的河道工作中,积极发动群众,实行“1+3”模式,即1名党员或村干部带动3户农民,出工800个工日,义务捡石头400立方米,修筑护河堤石笼38个,确保了安全渡汛。
2.4抓操作程序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召开由村两委会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学习有关政策,说明“一事一议”的好处和群众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做好工程预算、审批。因为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村民筹资筹劳,在做工程预算过程中,除村两委干部参加还要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工程预算结果经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街道党工委审批;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更好完成施工任务;四是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小组由村委会主任牵头,和群众代表参加,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五是严格项目审核。审核项目程序,看是否召开了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参加的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同意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经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初审,是否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农民的筹资筹劳是否经过市农负办审批;审核方案,看该项目是否在规定的奖补范围内,审核筹资筹劳是否超限额。
2.5重点把好“两关”
一是工程项目质量关。项目开工后,成立了五人参加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时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二是阳光操作关。实行“两公开、两公示”:工程要公开发包,不准暗箱操作;项目实施政策、标准、质量要求公开;筹资筹劳要公示;建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示。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四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简介(主要包括详细位置、实施内容、投资、土建设施、设备购置等)
实地查看
情况 评审人员 意见
(签字)
乡农业办 乡财政所
意见 意见(盖章)
(盖章)
乡政府初负责人
审意见
(盖章)
评审时间
td 村 项目村民筹资筹劳情况表
村(组):
户主 家庭
筹
户主 筹资 劳
姓名
签名
人数劳力人人数
筹
劳(个)数(个)
力 筹资
折资金额
(个
标
人劳 准
(元
数 标准(元
(个 标
乡纪检办 意见(盖章)
折资
总额
/人 准(元/工(元
(工/人
合计
村 项目村民筹资筹劳情况表
村(组):
户主 家庭
姓名
人数劳力人(个)数(个
合计
筹筹资 劳
人数
筹资 标准
(元
/人
户主
签名
劳筹力 劳 人折资 数 金额
标
(个 标准
(元
准(元/工(工/人
折资
总额
(元
(个)
注:不足可加页
村主任签名: 村民小组组长签名:
村 项目其他筹资情况表
村(组)单位:元
姓名或
村集体投 入 单位
合 计
乡镇整合县及
政府 县以上
社会其
投 政府有关捐助 他
入
投入
注:不足可加页
村主任签名: 村民小组组长签名: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县(市、区)乡(镇 村(街)组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地 址
村支部书记姓名: 村委会主任村会计
姓名:
(记账电话: 电话:
员):
电话:
村民人数
其中:受益人
劳动
数
力人数
村民民主议事情
况
项 目 概 述
村民民主理财 小组成员(签字)项目建设监督 小组成员(签字)项目 建设 预算
村民筹资筹劳
项目
资金来投资 源(万元总额
乡镇 村集体的投
入以上
投入
社
其会
他 捐
投赠
入
申请财
政奖
小计
筹资
村民小组、自然村等受益群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
村主任(签字: 村支部书
记(签字 :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补 资金
筹 劳
(折资)
年 月 日(盖章
县有关部门及县县农委:
政府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 章
县财政局(农村综改办):
年 月 日(盖章
县政府:
年 月 日(盖章
市农委:
市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 章
市财政局(农村综改办):
年 月 日(盖章
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年 月 日(盖章
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大连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与实施流程图
村委会提出或1/10村民联名提出或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或乡镇人民政府建议提出
项目审批 通过方案 项目公示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或 村民代表大会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上报奖补项目 申报文本
项目提出
≤500
注:相临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
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局和县农委组织检查验收,并下达验收结果通知单。市有关单位进行抽查。
按建补并行和县、市财政奖补资金先到位的原则,县级财政按项目工程进度将各级财政奖补资金逐步兑现到项目村。项目完工并经检查验收后,办理结算,多退少补。
DN+300 但≮ 500
奖补资金拨付
村委会将农民筹资款存入乡镇专户,并负责按项目审批要求,组织村民或委托相关单位施工(需要招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实施中农民筹劳要登记出工台帐并经本人签字,村民项目建设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日常监督。
项目实施
投资≤50万元的项目,报县(市、区)政府审批;投资>50万元的,逐级报市财政局和市农委审批。
村委会填制《XX市XX县(市、区)XX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文本》,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项目申报文本县财政农村综改、县农委经管部门。按一户一票原则,村民代表所代表农DN+400,并签字。
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并签字。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前对项目提议和方案在项目村(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内容。村民代表需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意见并签字认可。
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
村委会做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设计、工程预算、村民筹资数额、筹劳工日数及 筹劳折资 工价标准 等。
附件 3 : ≤
400 辽宁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资金科目使用要求
管外径+(400~600)
为规范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支科目
>400 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9]402号)、《财政部 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85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农改办[农林水转移支付”科目,在支出奖补资金(包括配套资金)时,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省将按照各地“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决算科目金额,与其清算财政奖补资金。
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民筹资在沟槽内接口工作之前有三通、消火栓、阀门的地方要先定位,然后按承口迎向水流的方向逐个确定工作坑位置。其他资金会计科目 质量检验村
收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农经站)拨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村财乡镇代管的由乡镇农经站或乡镇财政所代理记账,未实行村财乡镇代管的由村会计记账,下同)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借:银行存款7.1.2 贷: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2.村级组织收到农民筹资款、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借:现金(银行存款)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资
7.2.3
---村集体投入资金 mm。
社会捐赠资金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7.2.4 安装混凝土预制井圈,应将井圈端部清洗干净,并用水泥砂浆将接缝抹光。(能列入本科目的资金)
---其他资金
砖砌井室。地下室水位较低,内壁可用水泥砂浆勾缝,水位较高,可用防水砂浆抹面,其高度应高出最高水位200~300mm。含酸性污水井,内壁应用耐酸水泥砂浆抹面,具体做法参照有关标准图集。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在高级和一般路面上,井盖上表面应同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无路面时,井盖应高出室外设计标高50mm,并应在井口周围以
---机电井
如采用混凝土井盖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7 安装在室外的地下消火栓、给水表井和排水检查井等用的铸铁井盖应有明显区别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重型与轻型井盖不得混用。管道穿过井壁处---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贷:现金(银行存款)
4.项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
5.一事一议各项资金形成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一事一议资金 贷:公积公益金
三、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劳会计科目
1.农民筹劳实际用于项目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
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劳折资
2.项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
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
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五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以及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综改办[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对行政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励补助的资金。
第三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先建后补;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 奖补范围
第四条 奖补范围。为行政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村内道路建设,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组之间的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3、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
4、村内文化体育设施,包括购置文化体育器材和修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等的购建;
6、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道路两侧公共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违背农民意愿或举债兴办的项目,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定的项目,农民房前屋后修路、建厕、植树等项目,均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第三章 奖补依据、标准
第五条 奖补依据。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资金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工为上限,农民愿意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至8元。村民委员会收取村民筹资筹劳款项时,向村民出具由湖北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格式,荆门市财政局印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做到“一事一票、一户一票”。所收取的筹资筹劳款项全部缴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户后,方可申请财政奖补。
第六条 奖补标准。对已开展一事一议筹资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人每年筹资15元限额内,财政给予实际筹资额50%以上奖励补助。对开展投劳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财政按实际投工日数每个标准工日15元的折资标准50%以上奖励补助。对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但筹资能力弱的贫困村和人口规模比较小的村,视项目投资情况,各地可适当调剂,提高财政奖补资金的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80%。
第四章 奖补工作程序
第七条 项目规划。县、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现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2至3年),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第八条 项目审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通过乡镇政府审查后,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复到乡镇,乡镇将批复原件及汇总表上报县级综改办。县级综改办按上年年报数对乡镇上报的筹资人数、筹劳劳力人数和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核下达正式批复,并汇总上报省财政、综改、农业(经管)等部门备案。
第九条 奖补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向乡镇政府提出奖补资金申请,填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预算方案、施工合同书、筹资筹劳缴款票据留存联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奖补审批。乡镇对各村申报财政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县级财政、综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乡镇汇总上报奖补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勘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并上报省财政、综改、农业(经管)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资金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根据核实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控制额度,先向乡镇财政预拨70%的奖补资金(含县级奖补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到村;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财政所提供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正式发票,经乡镇审核验收和县级抽查合格后,县级财政再将剩下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由乡镇财政拨付到村。
第五章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财政奖补资金与村民筹资筹劳一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县级财政要按照应承担的补助比例足额安排奖补资金。财力较好的县市,要尽可能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动员鼓励社会捐资、赞助、村集体经济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十三条 县级财政部门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由财政预算、国库业务管理科(股)室下达指标及用款计划,实行分账核算。县级财政下拨的财政奖补资金纳入乡镇预算管理,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第十四条 县乡两级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有村民代表进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乡镇或村民委员会要将筹资筹劳的标准、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拥有所有权,且能够预计使用年限的工程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财政、综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 账务处理
1、乡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1)实行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管理的乡镇财政部门:
①收到上级财政拨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②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借记“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终,如有额度结余,决算时应予以冲销,下初予以恢复。
(2)实行实拨资金管理的乡镇财政部门:
①收到上级财政拨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借记“专项存款--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贷记“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②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借记“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贷“专项存款--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科目。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处理
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凭参会代表签字认可的筹资金额,借“内部往来---农户”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农户”。
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
③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上述资金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安装费用和工程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已入账“应付账款”时,借“应付账款”,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凡属于一事一议筹劳且不需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④项目完工后,形成固定资产的,按工程决算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对工程中造成损失,借“其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价值,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借记“其他支出”,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⑤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决算时,对于不需要作固定资产的工程费用或损失,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其他支出”科目。
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决算时,对于结余资金,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补助”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对于超支资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第十七条 后续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逐步建立奖补项目与国库支出进度相一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荆门市财政局、荆门市综改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 7月1日起实施。
摘要
奖补标准。对已开展一事一议筹资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人每年筹资15元限额内,财政给予实际筹资额50%以上奖励补助。对开展投劳且符合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财政按实际投工日数每个标准工日15元的折资标准50%以上奖励补助。对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但筹资能力弱的贫困村和人口规模比较小的村,视项目投资情况,各地可适当调剂,提高财政奖补资金的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80%。
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六
贺方志
招贤镇辖81个行政村,2万户,7万口人,2008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6153元。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把做好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作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发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作用。
一、具体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把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第一责任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山东省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等有关农村法律、法规;利用广播喇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级关于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把政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管
一是严把政策关。在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一方面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落实好减缓免政策,坚决不突破限额,对超范围申报的一律不予审批。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程序,凡是需筹资筹劳的村一律召开有关会议,逐级审批,对不符合程序的村一律不予审批。二是严把规范操作关。具体工作中,镇政府成立纪委、财政、经管和各管理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小组,具体对各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规范,从召开村民大会到组织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全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操作。三是严把监督关。首先把好事前关,各村在筹集一事一议时,各管理区要参加各村的有关会议,全程监督;其次把好支出关,各村在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时,要召开经管理区亲自参加的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如实填写村级重大村务审批表,经相关站所预算审核,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从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帐户中支取,对虚报工程预算的一律不予审批;再次把好工程验收关。工程结束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审计和验收,确保一事一议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并将审计情况进行专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我们将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征收一事一议的,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取得成效
自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镇累计审批一事一议筹资196.5万元,人均15元,一事一议筹劳218.4万个,劳均8个工。其中:2008年全镇共有20个村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申报审批,共审批筹资9.3万元,筹劳8.2万个。各村把所筹资金与争取各级扶持资金相结合,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道路硬化和村生产路修建养护、自来水设施建设维护等。如后王春生村投资25万元对东西大街进行了硬化、绿化和亮化,投入25万元石砌排水沟4500米;大河东村投资20万元新修塘坝1座,投资30万元新建村小学,投入8万元建设合作医疗室,投入14万元硬化中心大街2条,投入300万元新建社区服务中心一处;沙沟村投资40万元对村内主要街道进行硬化、绿化和亮化,投资20万元建设了街头公园;东双庙村投资40万元硬化东西大街等。
三、下步打算
结合上级有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程中,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办,大家出钱办。
(二)严把“五关”管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量力而行办好村级公益事业,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下步重点抓好“五关”(即:预算关、程序关、监管关、决算关、公开关)确保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顺利进行;对超范围、超标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一律不予审批,本着“有事则议、无事不议”的原则,杜绝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三)加大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针对兴办公益性事业资金缺口较大,镇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村级公益事业投入大的村进行扶持和帮助,实现财政补助资金“四两拨千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一定的政策补助,进一步调动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本年度能够完工结算。
(四)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镇政府加大在农村公益项目上的争引力度,在村集体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的基础上,争取各级的扶持,以加快新农村建设。
(五)壮大农村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只有集体经济发展了,村集体实力增强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向农民筹资的额度,有利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集体经济发展。
7.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七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谋划实施好具体行动计划,加速推进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全力推动我镇道路、水利、农村环境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阶段。
3月9日至3月13日,各村要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议事程序,认真研究,选择群众反映强烈,急需改善的项目,规范操作,编制详细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原则上每个村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概算总投资不超过30万元,也可多村联合申报1个大型项目。(二)项目初审阶段。
3月16日至3月20日,镇政府收到各村申请后,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入各村实地核查、研判、筛选,并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镇项目评审组审核。(三)项目终审阶段。
3月23日至3月25日,镇项目评审组根据初审意见建立《XX镇乡村振兴村级项目库》,入库项目分3年实施,其中一般性项目由村级自行实施镇政府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70%;意义重大、影响广泛、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党政班子会研究,并决定项目实施、资金安排等事项。(四)项目实施阶段。
3月26日至10月底,各村根据批准的方案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之后按程序开展项目预算的审核、项目招标公示、项目施工等相关工作。(五)项目验收。
项目竣工后,项目所在村提出验收申请,并公示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最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六)资金申请兑付。
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村提出申请,并附报该项目相关资料,申请奖补资金并兑付资金。三、奖补项目范围要求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三结合、三优先”:与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优先支持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老村庄改造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努力促进美丽农村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结合,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加快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貌;与民生财政要求相结合,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见效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着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道路修建及维护、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办理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村务管理、兴办企业及经营亏损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以村为单位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建立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库,严格履行民主议事和审核报批等程序,优先安排经济簿弱村和规划保留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镇成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负责一事一议项目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健全村民议事制度。
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认真召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限额标准和奖补范围内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由村民决定建设项目。(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情况公示上墙,其次各村推选3-5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全程监督。(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各村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决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项目支出公示表、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等资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并整理归档。(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村,除追缴已发的奖补资金外,取消下的申请奖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重处理。加强项目建设评估,对进展情况慢,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取消该村项目再次申请的优先权,两年内不再实话同类项目。(五)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
按照“谁议事、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养护机制,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8.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八
工作实施方案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
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有农民自己负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补助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奖补范围限于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村内道路建设维修,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机耕路和水泥路;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灌溉水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梁、机电井、小型提灌站或排渠站等; 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饮水主管道购买和建设等;
村内亮化绿化设施,包括村内道路绿化、校园、公共用地及村庄周围绿化、村内道路照明设施等; 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的修建等; 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村内文化、卫生、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等; 其他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工艺事业建设。
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工艺事业和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举债等兴办的公益事业项目,不予奖补。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与奖励结合的方式。一是补助,政府按当地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二是奖励,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村“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的行政村和村民积极参与筹资酬劳、所议项目是村民急需的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奖励。同时,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内公益事业。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上而下、先批后建、先建后补、奖补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项目申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通过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监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对1次筹集2年资金的议事项目,报省农监、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经县农监办审批后,村民委员会根据县农监办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收缴筹资,组织酬劳,并将筹集的资金交存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一事一议筹资专户,由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监督村使用管理。
(二)项目实施。经批准的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核定的数额和省审批的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成立3—5人的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监办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或议标方式进行,所以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
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投资较大的项目,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审计,并向县农监办、财政局提交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项目验收。一般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考核验收;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农监办、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小组和收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验收结束应有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并且要有村民监督小组全体代表签字同意,验收结果和项目竣工决算报告作为资金报账拨付的重要依据。
资金申请。项目建成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提出奖补资金申请,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先建后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2、《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项目资金申请表》
3、村民代表一事一议表决签字记录;
4、一事一议项目农户筹资清册(含以资代劳)和分户酬劳安排清册;
5、一事一议项目规划报告、工程预算方案和实施方案;
6、村民筹集资金、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缴存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专户后,由该财政所出具证明材料等。
(五)资金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村上报的奖补资金申请,经县财政局。农监办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
(六)资金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上报的奖补资金申请,经县财政局、农监办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
(七)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对中央和省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各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设立“乡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专户”。奖补资金的支付一律实行报账制,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根据工程进度,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后支付资金。乡镇、办事处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10%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
财政奖补资金、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实行专帐分村项目核算管理,并由村民监督小组审核同意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后,凭工程合同、验收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工程税务结算发票等相关资料,按财政报账制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八)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将村米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项目奖补申请、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
第二阶段为项目申报阶段(5月至6月)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1月)
9.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九
关于加强一事一议监督指导
推进村级 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11]2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为适应新的税费体制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旨在发挥农民自主性,建设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议事程序逐步规范,特别是2010年全面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后,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仍存在监管指导不到位、组织实施不规范、超限额超范围违规议事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监管,顺利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议事范围,严格控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界限
(一)准确界定适用范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村内的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即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村级公益性项目,以及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原则上为行政建制村,对部分村民受益的也可以适当缩小议事范围;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以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
(二)严格实行上限控制。从2011年起,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每个劳动力(男18—60岁,女18—55岁)每年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需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每个标准工日工价不得超过50元。各市(州)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制定筹资限额和以资代劳工价的具体标准,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加大奖补力度,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发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财政奖补比例,增加奖补资金投入。
(二)有序推进奖补工作。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要结合“十二五”规划进行统筹安排,优先支持农民最急需、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奖补办法,规范奖补程序,强化资金监管,严格绩效考评,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果。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索建立财政奖补资金与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完善议事制度,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指导
(一)健全议事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原则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民主议事、项目复审、奖补申报、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养护、档案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等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规范议事程序。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和筹资筹劳具体数额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复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和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并在“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上登记。
特殊原因确需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的,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强化监管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国家投入与农民需求、议事程序与基层民主建设、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与村社财务公开结合起来,抓住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督指导、事后审计公示等关键环节,以项目审核、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检查考评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的监督指导。要坚决纠正“重奖补申报、轻项目监管”的倾向,防止以自愿捐款的名义强行要求村民出资;防止未经全体村民同意和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跨年度筹集资金;防止不经村民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将自愿以资代劳变成强行以资代劳。
(四)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额议事,擅自改变用途,平调、截留、挪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未经村民议事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要建立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细化政策,制定方案,规范项目复审和奖补流程,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岗位和人员,严把一事一议项目初审关,指导村民民主议事,搞好议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复审,指导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和财务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参与奖补项目的考核验收。各级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制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和奖补政策,指导督促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绩效综合考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奖补资金,制订奖补资金的分配方案和使用管理办法,参与奖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奖补项目的检查验收。其他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积极支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
10.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十
自我乡一事一议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村干部同时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从“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注重实效、积极策划、强化管理”等多项措施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到实处,让此项工作真正成为惠民工程。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了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更好的落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充实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动和组织农民召开村民会议、开展“一事一议”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在显眼位置书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村走访群众数,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群众真正需要和迫切解决的事情,扎扎实实办实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与参与率。
三是注重实效,突出重点。2011年我乡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发展,申报并获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9个,主要以农业生产建设为主,项目有新村委会办公室建设与居民点垫地基工程、桥涵工程、修建闸口工程、挖水渠工程、水渠清淤工程、滴灌拉电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295.5万元,(其中:村民自筹资金62.5万元,筹劳折资额212.5万元,其他资金20.5万元)。争取奖补资金137.5万元。
四是积极策划,民主实施。实行村民、村民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在项目规划、立项审核、后期管护等方面,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分类指导,加强上下沟通,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出现的困难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得力办法,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是强化管理、搞好验收。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管理规定,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及工作进度的管理,按照方案实施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进行验收,办理竣工决算和清算,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
11.村级一事一议典型材料 篇十一
**村地处我乡北10公里,紧邻**村,现有7个村民小组,736户,2496人,耕地面积2636亩,在职村干部5名,党员53人。
去年“7·23”特大洪水对该村造成了严重的灾难,直接经济损失530多万元,冲毁桥梁5座,冲毁农田400多亩,倒塌房屋13户,58户村民房屋进水,冲毁水渠2000多米,冲毁泵站4座,冲毁水泥路面1500多米。由于水毁灾情严重,2011年申请实施了恢复水毁桥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内容为新修桥梁,工程历时两个多月,项目总投资18.4万元,村民筹资3.53万元,筹劳13500个,申请财政奖补13万元。
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三个小组村民和学生过河淌水和行路难的问题,特别是通过“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基层民主,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制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一、具体做法
1、结合水毁实情,解决群众急盼解决的问题。
去年水毁灾情严重,当年虽修复了两座桥梁,已耗尽了村所有积累,今年仍有几座桥梁需恢复重建。钱从哪里来成了村支两委最头痛的事情。年初经该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讨论,村民代
表会表决通过,将新建水毁桥梁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该项目得到了镇党委的大力支持,帮助申报,将该村新建水毁桥梁列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充分发扬民主,阳光操作财政奖补项目。
如何更好地把这一财政奖补项目做好,就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做到“三议三公开”,即通过村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会商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资金使用公开,项目实施结果公开。通过阳光操作,让村民参与到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中来,让群众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赞许。
3、群众支持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既需要筹资又需要筹劳,得到群众支持至关重要。村支两委多次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大会宣传“一事一议”政策,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再就是精心组织,此项目经过交通局预算,需投资35万元。去年的特大洪水灾后恢复已耗尽了村集体的所有积累,要集体再拿出35万元修桥己几乎不可能,但桥必须要修,不能再让老百姓和学生淌水过河。为此,村支两委干部召开群众大会,宣讲政策,通过人平筹资15元,劳平筹劳10个工日,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实施,让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为了节约开支,由村支两委干部牵头,吃住在工地,仅用了半个月就完成了桥梁主
体建设任务,最后通过决算共计投资18.4万元,比交通局预算节约资金16.6万元。桥梁经交通局验收质量合格,群众满意。
二、项目效果
1、解决了群众过河难的问题。
通过实施新修桥梁项目,方便了老百姓和学生过河,使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同时也方便了过往的行人,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2、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让老百姓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在干部与群众共同劳动中,有了共同语言,增强了干部的亲合力和感召力,融洽了干群关系。
3、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通过去年洪灾恢复重建,使黄营村规划布局更加合理。近年来安装了路灯,新建了垃圾桶池,硬化了水泥路面,使村内道路变平坦了,夜间也不再是漆黑一片了,垃圾也不再是乱堆乱放了,使该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为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十二
调查报告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行,有效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一事一议报项目、政府支持抓引导、以奖代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首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文化基础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在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东大街道各村呈现出“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良好态势。各村干部群众看到了希望,肯定能得到实惠,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从政府投入为主到农民投入为主,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是上级重视三农、关心三农,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重要实践,也是我街道各村干部群众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最实在、最有力的一次生动实践。
2011年东大街道共有
个村上报了本村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共收到上级拨款
元,村民自己筹资
元,其中
村实现了村内道路全部硬化,村内卫生得到了全面的提升,不在是以前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情形。
村利用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在村内建设了活动广场,购置了健身器材,极大丰富了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使得村民也有锻炼活动的场地。
村全面建设了人畜饮水工程,使全村每一个家庭都用上了干净方便的自来水,让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更大的保证。还有很多村因为一事一议,使得本村发生了的变化。我们东大街道财政所在一事一议的工作中,深入了解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结合自己工作,对自己的调查做出总结。
干群热情高,筹资难度不大。从了解到本街道部分村的情况看,这项政策普遍拥护。
村
书记说,就是上面没有这项政策,我们也要干,等不急了,本村的组级道路全部硬化,主要资金来源为村民集资和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众们的捐款,剩余缺口资金由村里支付,初步估算,光这项工程村里要投资
多万元,这次有项目一定要安排给我村,下一步准备搞村里的文化体育设施,村里有个戏班子,想搞蓝球场、乒乓球室和戏台。
村听到这个消息,特意邀请财政所去实地看一看,组的路,组的桥,村办文化室和饮水工程等项,任选一项,村书记主任都表示有决心和能力完成,就是希望把这个优先安排给他们村只要上面支持,马上就可以动工。
在这项工作中,也有不少的困难。
开会难集中,意见难统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步,农村村域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增多,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农闲之余,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经商,人员更难集中,给召开村民大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一些村民认识水平较低,在就公益事业表决时,往往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对直接受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较重,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
筹资难到位。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在筹资过程中,一定有不肯自己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
“一事一议”制度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群众不履行筹资筹劳义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除舆论批评外,没有法律依据而强制执行,最终造成筹资筹劳不到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村民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政策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因此,固然是“一事一议”通过了,形成了决议,由于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在执行中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是改革的必然现象,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革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农村干部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积极开展建设。
二是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使村级组织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方案,使方案切合实际,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
三是要坚持筹资筹劳的“上限”原则。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全年“一事一议”的筹资人均不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工,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不能超出这个上限,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四是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群众筹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减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实现农民的“零负担”。五是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让“一事一议”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运作,促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实行村级公益事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09年一事一议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镇将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专款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与减轻农民负担之间的关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一事一议项目的服务引导工作。在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做好筹资工作。
(三)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2009年,我镇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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