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保证书

2024-08-25

乱收费保证书(精选7篇)

1.乱收费保证书 篇一

[1999]88号关于土地登记证书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粤价[1999]88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省国土厅: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省国土厅等4厅局业以粤国土(地籍)字[1991]38号转发各地)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对〈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工本费的函〉的复函》([1993]价费字139号),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土部门向用户收取证书费标准:

1、土地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精装本每证收费20元,简装本每证收费5元;

2、《建设用地批准书》每份收费8元。

二、省国土厅向领证的市、县国土部门收回证书工本费标准:

1、土地证书:精装本每证15元,简装本每证4元;

2、《建设用地批准书》每份4.5元。

三、各市、县国土部门收取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证书费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土地证书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五、本通知自成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收费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对〈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工本费的函〉的复函》([1993]价费字139号)。(略)

2.乱收费保证书 篇二

沈丹阳指出, 关于个别商场乱收费的问题, 前不久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国务院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已经联合做了部署, 进行清理。通过这次清理, 确实发现有很多乱收费现象。有关执法部门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违规企业正在进行整改。通过整顿, 希望能够达到让相关企业提高认识的目的。他表示, 多数的零售企业已经认识到建立和谐零供关系的重要性, 主动改善商业模式、零供关系。“店大欺客、客大欺店都是不应该的。”

上海资深律师严义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违规收费一直存在。不仅因为大型零售商房地产等建设成本大, 更主要的是, 在制造能力过剩的时代, 销售为王, 大型零售商掌握着销售渠道, 居于优势地位, 能够轻易地将经营压力转嫁至供应商。这是对优势交易地位的滥用。

据了解, 目前, 进店费、上架费、促销费、店庆费, 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巨额通道费已成为了零供关系中矛盾最为集中的一环。

对此, 沈丹阳表示, 现在一些企业已经取消违规消费项目, 更改合同条款, 建立中小供应商发展基金或者扶持计划, 将与供应商的关系由你输我赢的零合博弈逐步向长期合作共赢转变。“但是违规收费问题不能仅靠一次集中清理就能全部解决掉。”

3.准垄断导致乱收费 篇三

广东省的燃气行业不像中国有些地方那样由一家公司垄断。表面看上去,各家燃气经营公司之间还有商业竞争,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但事实上只要燃气公司搞定了房产商,两个商业巨头一经联手,在他们面前,消费者的谈判能力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一个楼盘不可能由两个以上的燃气公司分别来铺设管道,而房产开发商一旦选定了其中的一家,除非消费者自愿不安装燃气,否则没有第二种选择。而对房产开发商来说,反正这部分成本要转嫁给购房者的,它也不会费力费时地“招标”燃气公司。最后吃亏的当然是消费者。对他们来说,选好了100万元的房子,自然也不会为了3000元较太多真,而且即使较真,诉讼成本高还不一定能赢官司。

类似的“糊涂收费”还有很多,比如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本刊也曾多次报道过。尽管“商业银行”间互相竞争激烈,但是通过“银联”等层面的沟通协调,最终网点较多的大银行纷纷收费,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其实也没什么挑三拣四的资格。

再比如曾经被公众千夫所指的购房过程中的“律师费”、“保险费”等项目,老百姓明知其不合理,却也逃脱不了挨宰的份。

总结这些“糊涂收费”,笔者发现它们有三个比较明显的共同特征:

其一,成本界定模糊。凡收这种费用的行业都一脸无辜地说,我们为它付出多少多少成本,如果不收费难以维持经营。但是公众也从来没有拿到过它们出示的具体的成本数据。像燃气初装费,广东、四川收三四千,北京、上海都只有一千不到,到底哪个地方的成本更高些呢?

其二,卖方市场。这种收费的行业虽然都是有很多企业主体在“竞争”着,但都是“卖方市场”的内部竞争。比如围绕房地产业、能源、金融等衍生出来的“准垄断行业”,都是些老百姓明知道挨了宰但却没法“用脚投票”的行业。如果是电视机行业里哪家公司要敢随意收取“遥控器费”,那它就等着倒闭吧,但是燃气公司不怕。

其三,裁判员缺位。没有葫芦僧哪有葫芦案?这些令人生厌的收费背后,我们总是难以看到监管者的身影,监管者的腰板不硬,消费者又指望谁呢?

4.乱收费保证书 篇四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我校针对市教委《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2014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抓手,切实巩固工作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反弹。现将我校自查自纠结果总结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王卜庄镇大吴庄中心小学

2014.11.26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5.乱收费保证书 篇五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收费行为。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16年以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把关、监督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伙食费收取后及时足额缴存县食堂专户,每周按时领取备用金,按时到局食堂科报账。作业本费和学生装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收取。我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三、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四、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无违反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禁止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推销或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五、我校没有举办收费补习班,并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禁止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的行为。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生择校及入学年龄的规定。我校不存在收取择校费现象,无不及龄孩子提前接受义务教育的乱收费现象。

七、加强教师管理,开展师德师风宣誓、廉洁从教教育活动,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报告

xxxx小学

6.乱收费保证书 篇六

一、当前涉农乱收费现象的表现

近年来, 各地区按照国家关于治理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指示要求, 制定专项清理方案, 开展相关整治活动, 特别是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方面收到了一些成效。然而, 在治理过程中, 一些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根除, 新的形式又在不断呈现

(一) 侥幸违法屡禁不止

侥幸心理, 通常是指试图运用偶然的行为, 实现自己预期的效果。具体至涉农乱收费领域, 是指涉农部门或单位知规违规, 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农民进行乱收费, 具有一定的心理主观性和行为驱使性。近年来, 我国着力实施政治体制改革, 加大政府职能转变, 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 在深化改革进程中, 一些涉农单位明知故犯, 侥幸违法问题屡禁不止[1]。比如, 在中央取消农业税、“三提留”、“五统筹”的情况下, 一些建管、农经、计生、水利、劳动等部门, 未完全落实上级关于惠农的相关要求, 尤其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村级公益事业问题上, 擅自违规操作, 一些费用超出了国家明文规定的标准, 仍然变换收费路径, 自立项目收费, 导致旧的问题尚未解决, 新的问题不断呈现。

(二) 变换手法不断翻新

当前, 在我国全面推进税费改革进程中, 一些基层农村管理部门, 片面将不合理收费合理化, 不断更新乱收费的名目, 变换征收的路径和方法, 对已经明令取消的乱集资、摊派文件敏感性不强, 凭借侥幸心理, 冒险试用, 致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新瓶装老酒”等屡禁不止。比如, 搭车收费问题, 虽然各级均在重点纠治, 但到目前, 在一些农村地区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有的农村中小学, 为规避检查, 巧立名目, 将一些不合理项目和金额化整为零, 在开学注册报名时看似正规, 但在学生上学期间, 收取试卷费、补课费等。有的防疫、检疫部门, 未完全按照国家关于畜禽产品检疫标准降低30%的要求执行, 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2]。

(三) 隐蔽收费客观存在

近年来, 国家在严禁涉农乱收费问题上, 逐步规范农业部门工作秩序, 不断健全规章制度, 持续完善行政措施, 并以清理涉农乱收费专项活动为载体, 眼睛向下, 深度治理, 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使一些涉农部门不能乱收费, 不敢乱收费, 公然乱收费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 一些部门、单位以合法的“外衣”遮盖乱收费行为, 将不合理的收费由公开转向隐蔽。比如, 在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整治活动中, 发现一些基层农村虽然在村委会显眼位置, 设立公务告知栏, 将涉农价格挂在嘴上, 贴在墙上, 写在本上, 但内容却为大多民众不熟知的项目, 存在着张贴内容与实际收费不一致的问题。

二、涉农乱收费现象产生的根源

客观上讲, 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既受财政体系、绩效评比、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影响, 也与财政分权改革不到位、乡镇经济发展不充分和收费单位利益的驱动等问题紧密相联。从当前涉农乱收费新问题新表现分析, 其根本原因可归结为思想认识不到位、经济体制需优化、法治行为待强化等三个方面。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2015 年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涉农乱收费新问题, 对健全涉农管理组织、完善收费管控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审核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在落实《意见》过程中, 一些涉农部门执行意识不强, 要么以文件落实文件, 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传达落实传达, 在上级要求与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农村发展上结合不够;要么存在“农民的事情农民办”的片面认识, 对自身执行行为监管不力, 仍然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问题。究其原因, 一方面农民用法护己意识淡薄, 对上级文件精神了解不多, 掌握不透;一方面涉农部门对乱收费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对于上级工作部署执行力较弱, 导致政策文件在落实过程中务了虚功, 挂了空档。

(二) 经济体制需优化

“三农”问题, 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 齐心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 一些基层农村单位好高骛远、急功近利, 试图通过“捷径”实现所谓的经济发展目标。比如, 擅自改变征收费用的路径和手段, 扩充乱收费的范畴, 通过非正常、非正规手段弥补财政的不足, 加之“空壳”村的客观存在, 农村基层单位要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将收费的触角伸向农民。另外, 我国农村“二元制”结构客观存在, 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等建设刚需性较强, 在国家减少行政事业经费的情况下, 由于财政分权改革不到位、乡镇经济发展不充分, 有的省、市对基层农村帮扶“断奶”, 加剧了县、乡两级财政困难, 导致“节流”难以做小问题[3]。

(三) 法治行为需强化

十八大以来, 我国将法律作为治国的重器, 着力打造法治政府, 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三农”作为我国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融入农村建设进程, 逐步规范涉农部门、单位的运行秩序。针对当前一些涉农部门自己不收、请人代收, 以及改变性质变相收费的现象, 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方面行政性事业收费的规章制度与农村发展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尤其在涉农组织管理体系上还不够健全, 在开展专项治理整治中, 对于落实上级要求变形走样问题熟视无睹, 造成检查难、整改难问题。另一方面, 目前我国在出台治理涉农乱收费文件上, 宏观性较强, 一些省、市尤其县、乡层面, 没有将中央的规定进行细化分解, 造成什么问题突出、什么现象普遍存在就治理什么的问题。

三、整改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 强化服务理念

涉农部门或单位, 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此, 要坚持以人为本, 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 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挠头事、痛苦事、烦心事挂在心上, 从内心深处摆正服务的态度, 切实解决好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要增强对上级关于治理涉农收乱费规定和要求的执行意识, 尤其对于2015 年中央下发的《意见》, 要强化重点落实的思维理念, 把为农民减负作为一种习惯, 融于日常工作, 纳入整体规划, 同时采取“一岗双责”的做法, 在自身做好不乱收费的基础上, 加强相互之间督查和监管, 进一步浓厚上下相联、左右互通的监管氛围, 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

(二) 健全服务机制

针对当前一些涉农部门或单位擅自扩充征收费用、财政开支“节流”不畅等问题, 要完善农村经费保障制度, 着力探索设置乡镇涉农保障基金, 可由县、乡两级负责, 在省、市备案, 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思路,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状况, 拉开档次, 分清层次, 具体确定保障基金的上限与下限, 进而规避“断供”问题。要按照兜底原则, 明确涉农价费标准, 细化涉农经费内容, 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宏观的规划实在化。如监察、法制、物价、建设等单位, 在加强涉农费用监管的基础上, 强化责任分工, 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 切实加强对建房保证金的管控。通过以上农村经费保障及协调负责机制的建立, 进一步规范涉农业收费清单制度, 减少乱收费后基层农村的“阵痛”。

(三) 规范服务秩序

法治, 是确保社会规范运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针对当前隐蔽收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涉农部门要强化依法运行的理念, 尤其在“开源“”节流”的基础上, 进一步做好规范性工作。比如, 将纪检部门纳入自查、互查机制, 通过群众查、涉农部门查、本级及上级纪检单位查, 有效梳理不规范的涉农项目、收费标准、征收内容, 切实找准不规范、不合理的乱收费问题, 对一些模棱两可的现象进行准确定位, 同时要加强对问题的研究, 探讨建立规范服务的体系, 进而确保涉农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另外, 要着力推进当前基层农村“碎片化”服务模式, 向“整体化”供给体系的转变, 通过完善涉农工作制度, 规范服务方式, 促使上级关于治理涉农乱收费的相关要求在基层末端得到有效落实, 有效解决政策落地不实、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波, 郑淼松, 杨广步.关于乡镇涉农乱收费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调查与思考, 2015. (6) .

[2]孙景雷.乐陵涉农收费监督员“专盯”涉农乱收费[J].中国价格监督与反垄断, 2014. (2) .

7.缘何无法“叫停”电信乱收费 篇七

虽然知名律师邱宝昌清楚地解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高于并非电信法的《电信条例》,并称只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矛盾时,工商部门都有职权进行监管,但这只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揆诸于现实的层面,事实上是没有任何一个层级的工商部门能真正对电信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予以监管。

所以,尽管《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无理指称工商部门越权执法,招致公众的一致质疑与诟病,但有一点《人民邮电报》是没有说错的,对电信部门收费能行使管理职权而且能管得动的,只有电信部门的主管部门——工信部。换言之,只要工信部不进行正式的表态,那么就算是各级工商部门对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予以了沸反盈天式的质疑,也丝毫动不了电信部门的收费标准。

这样一个结果无疑是令人万分沮丧的,电信部门之所以敢于长期坚持不以秒计费,我想,除了巨大的利益驱使之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除了工信部,没有其他的部门能对电信部门的收费予以真正的监管,这就如同直接受发改委管理的中石油、中石化一直是涨多降少备受诟病的原因一模一样。

从以往的事实来看,指望工信部对中国电信行使监管权力,则无异于现实版的老子查儿子。直管部门的监管失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自然就造就了中国电信这样的国企“巨无霸”在收费上的霸道与蛮横,这当然是垄断造成的巨大痈疽。试想,整个电信行业就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规模庞大的运营商,其他的运营商无论在信誉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无法与这三家进行有效的竞争,这也为中国电信敢于坚持不按秒收费造成了外部环境。

由此来看,中国电信的强势,内部原因而言,在于工信部管理上的失位,外部来说,则在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不解决好这两个关键问题,则人们对于电信收费的不合理性就算是意见再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质疑的层面,而无法“叫停”。

(据《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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