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

2024-09-20

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精选10篇)

1.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 篇一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传染病管理法》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

(1)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2.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病房、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记录。(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3.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有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流程标识。

(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凡接触病人及操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学洗手,接触传染病人按传染病房刷手法。

4.按照规定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达到以下要求:

(1)建立有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制度、操作常规。对可重复使用的器材如手术器械、换药碗、消毒瓶、氧气湿化瓶及管道、止血带、雾化管道等,由供应室统一处理。

(2)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定期与不定期监测的原始资料与记录。(3)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包外贴3M指示带。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每日检查品名、有效期。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24小时;铺无菌盘不超过4小时;无菌干罐持物钳不超过4小时。(4)对监测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有处理程序和记录。5.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各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并有记录。

6.护理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在班时必须穿工作衣、裤,着装整齐;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黏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7.病人安置的原则: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8.病人床单位、布类、用品、餐具、便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进行终末处理。

9.治疗室、病室、厕所等区域每日湿式清扫,拖布专用,标识明确,分类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0.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废弃物置硬性容器内,标识清楚、交接登记,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特殊感染性废弃物放入指定容器中密封,焚烧处理。

2.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篇二

1、医务人员上班衣帽要整洁,不带手饰、耳环、不留长指甲,下班、外出时应脱去工作服,不许穿工作服进入会议室、图书室、食堂等。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部卫生,操作前应洗手、带口罩、帽子,操作后及接触病人前后均应洗手或用消毒巾、消毒液抹手。

3、各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每日晨间湿法扫床,一床一套,床刷专用,湿式清扫地面,病房内用品(桌、椅、床头柜等)每天用专用抹布湿擦,一桌一布,用后消毒清洁备用。病人出院、转科、死亡,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其他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洗手池等)每天保持清洁,当地面、物体表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应使用消毒剂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病房或床单元必须按要求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4、住院病人应统一穿患服。衣服,被褥每周酌情更换1-2次,必要时随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换下的污物放入污物袋,防止落地,减少污染。

5、治疗室、换药室、抢救室,特殊病房等,每天进行通风、换气,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2次,每次照射时间30分钟以上,紫外线灯管每周须用95%酒精擦拭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月应做好环境与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

6、医疗用品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各临床、医技科室使用后的 器械物品包交由医院供应室集中清洗、消毒、包装、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使用后直接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7、凡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能用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器械,应使用低温灭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个小时,容器每周更换一次;干置的无菌容器及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1次。

8、置于无菌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9、物品放置正确,无菌物品专柜专放,无菌物品存放时应高出地面20cm,距墙15cm,保持清洁,有效期内使用,灭菌包与一次性物品分开放置,标签明显。

10、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的容器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小包装皮肤消毒液开启后注明开瓶日期,有效期为7天。

11、注射、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12、换药操作应按无菌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进行,污物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13、各种医疗用品(如听诊器、血压计等)用后用消毒剂擦拭备用。体温计一人一支,使用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经消毒处理后未开启的氧气湿化瓶、氧气管道、呼吸机管道、雾化罐、负压吸引

管有效期不超过15天,开启后干燥备用的吸氧装置和吸痰管装置有效期7天,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及湿化水每日更换一次,并注明更换时间及责任人。

14、清洁区、污染区要明确区分,治疗车物品摆放合理(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15、急救车物品应保证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吸痰管、开口器、舌钳、导管、压舌板等),并保持应急状态。

16、便器的消毒:病房便器用后,有污垢时用清洁剂去污,清水冲净,浸泡于1000mg/L含氯消毒液内30min取出冲洗干净,干燥备用。

17、当病人疑是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时,应就地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院内传播。

18、治疗室、病房、厕所等的拖把,应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3.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篇三

为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扩散,进一步落实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等病例的隔离工作,预防相关疾病的医院感染,经医院研究,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的管理

1.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规定,落实相关疾病的隔离工作。

2.在新建、改建或扩建时,医院感染委员会应对建筑布局进行审查,使其符合医院卫生学要求,具备隔离预防的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3.科室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

4.各科室应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

5.各科室建立并保持科室个人防护用品的基数,随时补充,随时可取。6.科室应加强传染病患者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

二、患者的隔离

1.针对所有的患者,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2.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传播),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感染性疾病和非感染性疾病的病人应分开安置。条件受限时,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4.隔离病室应悬挂相应的隔离标识,并限制人员出入。5.常见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隔离预防措施(见附表)。

三、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1.医务人员在接诊所有患者时,应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依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风险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已知患者所患感染性疾病时,应根据该感染性疾病传播的途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方法参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附件各种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措施 附件

消毒灭菌制度

为保障我院医疗器械及环境的清洁、消毒、灭菌质量,预防因消毒不规范导致的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均由消毒供应室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内镜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3.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4.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5.不与病人直接接触的物品(输液网兜、换药盘等)应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清洗,如遇污染及时消毒。

6.诊疗环境表面保持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

7.感染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用双层医疗垃圾袋盛装,并贴上标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处理。

8.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按照《攀枝花市妇幼保健手卫生制度》执行。9.科室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从事消毒灭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日常管理细则

1.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1.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1.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1.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常见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

2.1可重复使用的低度危险性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应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先及时清洁,然后采用中、低效消毒剂进行消毒。

2.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2.3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2.4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

2.5病人出院、转科、死亡后进行床单元终末消毒。

2.6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羊水穿刺室、检验科等科室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5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 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 mg/L-2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3.使用中消毒剂和消毒用品的管理

3.1各科室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消毒产品。

3.2临床科室常用消毒制剂的使用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科室自配消毒剂,如用于物体表面消毒的含氯消毒制剂,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应=24小时。

3.3保洁使用的擦拭巾使用后应由保洁公司进行统一清洗和消毒;各科室自己使用的擦拭巾,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在250 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 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3.4拖布使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在500 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 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三、监测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各项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B-D测试由相关科室按要求定期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进行督导。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开展针对空气、物体表面、手、暖箱(湿化瓶)用水等的卫生学监测。

四、术语与定义

1.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植入物等。

2.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等。

3.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4.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5.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6.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7.低水平消毒: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制度

一、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1.普通科室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每日两次;每周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消毒1次,作用30分钟;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毛巾或纸巾等)去除可见的污染物,清洁后再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后的吸湿材料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2.普通科室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病房用品如桌子、椅子、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每日一次;每周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1次,作用30分钟;当物体表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处理方法同地面消毒。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并做手卫生,若戴手套应更换手套并做手卫生;各种擦拭布巾应分区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3.感染高风险的科室和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包括住院部的各护理单元、手术室、产房、计划生育手术室、羊水穿刺室、口腔科、检验科、急诊室、供应室等部门的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清洁,频次和方法同普通科室;每日消毒一次;地面和物体消毒均采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方法同普通科室。

二、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1.科室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

2.床单元中涉及物体表面和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同上。

3.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

4.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床垫应保持清洁,患者出院后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终末消毒,小面积污染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大面积污染、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按医疗废物处置。5.病床隔帘应保持清洁,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普通科室每季度清洗一次,高风险科室(同上)每月清洗一次。

三、常见医疗器械的清洁与消毒

1.治疗车、护理车、治疗室的操作台等诊疗用品每次用后清洁、每周消毒一次,如污染时先去污染再清洁、消毒,清洁和消毒方法同物体表面。

2.患者床旁使用的医疗器械如:呼吸机、微泵、监护仪器等平时保持清洁,患者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用含消毒液(75%酒精)的布巾或棉签擦拭。

四、多重耐药菌株感染/定植患者的环境消毒按照我院多重耐药菌防控制度执行。

五、电梯的清洁消毒

电梯内应保持清洁,每日常规湿式清洁1次,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电梯内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采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

六、清洁用品的使用规定及清洁消毒

擦拭布巾和拖布头分区使用;擦拭布巾应每床一巾,拖布头应每间病房一个;用后的清洁用品包括擦拭布巾及拖布交由保洁公司集中清洗和消毒。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购进、使用及用后处理各环节的管理,避免对病人和社会造成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凭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持有效证件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原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每次购置回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六、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大包装后方可进入治疗室,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八、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向医务科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同时报告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后勤保障部等部门。

九、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医疗无菌用品购进、使用、用后处理进行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进行审核。若因违规操作而引发差错、事故或纠纷,其后果科室自负。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4、药剂科、后勤保障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并按有关要求做好记录。

5、药剂科、后勤保障部应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药剂科、后勤保障部应将拟购进消毒液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计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进行资质审核,资料由药剂科、设备科保存。

7、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相关部门。

8、禁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的消毒、灭菌药械。

手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减少医疗活动中病原体在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的传播,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和手卫生的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制定《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手卫生的管理制度》。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全院各科室应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教育,定期开展手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 加强所有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二、全院各科室应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

1.设置方便医务人员使用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按要求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各诊疗区域均配备手卫生的五要素即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或抗菌皂液、干手纸巾、手卫生宣传图以及垃圾桶;治疗车上配置速干手消毒剂;每床均须配置速干手消毒液。

2.外科手消毒设施:按要求配置洗手池、清洁剂、清洁指甲用品、干手物品;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手消毒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三、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我院手卫生标准操作流程(见附件2),严格按照洗手卫生指征和手卫生方法执行手卫生。

四、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医院感染管理科加强手卫生巡查,按计划抽查各部门手卫生设备设施情况和执行状况,将抽查情况列入科室考核指标。各科室应每月对本科室手卫生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予以科内通报,记录于《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上,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五、手卫生效果的监测

4.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篇四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齐,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进入隔离单元,应穿戴好隔离衣裤、换鞋、戴口罩。下班、就餐及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手洗手或手消毒指征。

二、非传染性病区不允许收治传染病人,以防交叉感染。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大于0.8cm。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床应有隔离标识。在每个病区的末端,应设2间隔离病室。

三、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或同时患有传染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上报疫情、严格执行相应隔离措施;

2、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传染病的医疗机构;

3、接触或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应按照“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流程”进行。其余传染病用后的医疗器械,清洗前不使用消毒剂预处理。

四、做好病人的卫生宣教,每月召开公休会征求意见,积极宣传医院内相关制度和消毒隔离知识。

五、被传染病病人的脓、血、排泄物等污染的布类,应装入黄色医疗废物袋内,注明“某传染病污染”字样,送洗衣房单独处理或送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池。六、一般病人的被服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换下的脏被服装入污染袋内,有血液、体液的应置于防水袋内(黄色医疗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七、住院病人宜勤理发、洗头及剪指甲或淋浴,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八、病房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空气应根据天气情况,每天上、下午进行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物体表面如: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电话、门窗、洗手池、卫生间等,每天用清洁抹布擦拭2次,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拖地每日2次。物表、地面当遇有病原菌污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浓度的含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细菌繁殖体、肝炎病毒、芽孢污染者,分别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2000mg/L与2000mg/L—3000mg/L,作用30分钟);病床每日晨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一柜一抹布,抹布用后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浸泡消毒30分钟,清洗、晾干备用。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床单位包括病床、床垫、枕芯、毛毯、棉被、床单等)。

九、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置黄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废物置利器盒内,每日或隔日封闭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医疗废物桶每日或隔日清洗、消毒,每次转运的医疗废物应进行认真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生活废物置黑色塑料袋内,每日运送,纸篓每周刷洗。

十、病人脸盆、便盆、便壶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专人专用,病人出院时不能带出医院,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病区治疗室、病室、厕所等地拖布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记,分开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当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浓度的含有效氯消毒液喷洒地面,作用30分钟,作用30分钟,用清洁拖把拖干净后,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悬挂晾干。

5.消毒隔离制度 篇五

1.医务人员在做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洗手,戴好帽子、口罩。换药车或输液车上的无菌器械、罐、槽、盘等,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2.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无菌物品抽样做细菌培养,每月一次,并有报告,结果存档。治疗室用的擦布及墩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3.病室各房间应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布套扫床,一床一套;每日擦小桌,一桌一布,均浸泡消毒后清洗晾干。

4.每周至少更换被服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更换。

5.患者用过的口服药杯应浸泡于含氯制剂溶液中,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6.注射器使用后将针头弃于锐器收集盒中,注射器放入黄色垃圾袋中。

7.餐具每餐后必须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隔离的患者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

8.患者均使用一次性便器。

9.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做空气培养。

10.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70%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溶液中,每日更换消毒液一次,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由专人负责。

11.门诊采取血标本,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止血带,使用过的棉棍、棉球要集中放入医用拉圾袋中,以免污染环境。

12.脓杆菌等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均要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塑料袋烧毁。

13.护理中要求一律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牙钻针单支包装后必须经过高压灭菌方可使用,做到一人一钻针。

14.机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氧气用的湿化瓶、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应严格消毒灭菌,所有接触过口腔的用具,必须用乙肝有效的消毒方法处理。

15.镜使用后必须认真分类清洗,彻底消毒,对乙肝患者应固定内窥镜,用后进行严格消毒。

16.注射、处置工作前后,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17.出院、死亡患者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6.消毒隔离制度 篇六

一、母婴室应设置在新生儿房相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有洗手装置。工作人员进入室内接触婴儿前后应洗手,非工作用品禁止携带入室。

二、病床每一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一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病人的引流液、体液、血液等液体标本就应用消毒液消毒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病房和走廊地面每一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住院产妇推荐使用一次性被褥、拖鞋,产妇哺乳前务必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灭菌;隔离婴儿用具务必单独使用,实行双灭菌。

四、婴儿所用的被褥、衣物、尿布(推荐使用纸尿裤)和浴巾等物品,务必经过灭菌处理后一婴一用,避免交叉感染。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务必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五、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

六、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清洁消毒。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温箱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母婴一方患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感染性强的疾病,如脓疱疮、新生儿眼炎、鹅口疮等时应及时隔离。

八、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九、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母婴室应开窗通风,并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十、每月务必对母婴室空气、物表、消毒剂以及医护人员的手作一次微生物监测,并保存好检测记录,对不合格的以及接近限值的,务必及时分析原因并用心采取措施,重新监测直到合格。

7.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篇七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 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 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 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 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 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 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 按“七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8.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篇八

一、诊室和治疗室固定医护人员,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熟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二、工作人员须穿隔离衣和工作鞋、戴帽子,检查、治疗、护理时戴口罩。

三、检查每一患者后用0.1%含氯消毒剂溶液泡手2分钟。每日更换泡手消毒液及擦手毛巾。

四、室内桌、椅、门把手用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每日两次。用过的器械以500 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送高压蒸汽灭菌,凡不能浸泡消毒者,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每日下班前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拖地。

五、检查可疑“02”患者后,更换隔离衣和床单。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并浸泡被污染物品30分钟。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可用漂白粉,按1:2的比例搅拌消毒,放臵2小时倒入下粪池。便器、痰盂可用1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2小时。.

六、废纸垃圾用红色垃圾袋双层闭封包扎并标记“传染性污物”,送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七、凡留观的“02”患者走后要做好终末消毒处理。诊室用1g/m过氧乙酸薰蒸消毒,布类和器械先浸泡消毒后清洗再送高压蒸汽灭菌消毒后清洗。

八、病历、化验单、血压计、听诊器、登记本等,每日用甲醛熏蒸消毒后使用。

九、用杀虫灵消灭蚊蝇。

3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保洁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穿隔离衣、戴手套、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离开发热门诊应脱掉隔离衣、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口罩应每天消毒处理(用有效氯消毒液2000mg/L浸泡30分钟)。

2、诊治每一个病人后,处臵垃圾、痰液、排泄物后,离开发热门诊之前均应用流动水洗手,时间不少于60秒,吸收装臵为非接触式。

3、各诊室及检查室门口放臵脚垫,用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浸湿并要求保持其湿度和浓度。

4、桌面、地面、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每日用2000gm/L有效率消毒液擦拭消毒两次,污染时随时消毒,空气用0.5%的过氧乙酸或2000mg/L有效率消毒液激动喷雾消毒每日两次,并做好记录。

5、拖布、抹布使用后应先用2000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清洗。

6、痰液、排泄物用2000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1小时,到入专用厕所,痰盂、污物桶需配盖。

7、生活垃圾和一次性医疗用品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用双袋密封送医疗废物临时储存室并做好记录。污染被服双袋运送至洗衣房先消毒后清洗,可循环使用的医疗用品必须先用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后送至供应室清洗、消毒或灭菌。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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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本院的传染科或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9.处置室消毒隔离制度 篇九

二、无特殊污染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所用含氯消毒液浓度为500mg/L,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诊治过程中,所用浓度应为2000mg/L。要求每日更换,浓度用试纸每日自行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

三、处置车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给病人处置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次手消毒,处置车须配快速手消毒剂。

四、止血带、体温计、湿化瓶、螺蚊管、雾化罐、引流瓶、氧气面罩等物品尽量使用一次性的,如重复使用,应清洁后用含氯消毒液消毒浸泡30min,清水冲净、沥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一人一用一日一换一消毒。凡感染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必须实行双消毒,即消毒、清洁、再消毒、灭菌。

五、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器具,污染的物品应焚烧处理。

六、每天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两次,要求有记录,每半年对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检测一次,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70 uw/cm。

七、每周要求对室内彻底清洁消毒,要用含氯消毒液,消毒拖擦室内各物体表面及无菌柜内外,紫外线灯管要

2用95%的酒精擦拭,消毒要彻底到位。

10.消毒隔离制度 篇十

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肛肠疼痛科制定以下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二、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手消毒设施。

三、灭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五、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小包装溶液使用有效期一周。

六、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七、病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时开窗通风,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时应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应遵循WS/T368 的相关要求。

八、治疗室、病房、厕所、值班房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识明确。

九、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吸引瓶,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未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十、病床湿式清扫每天1-2次,一床一套。物体表面(包括监护仪器、设备等的表面)应每天湿式清洁,保持清洁、干燥;遇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擦拭物体表面的抹布,不同患者之间和洁污区域之间应更换,用后集中清洗、消毒,干燥保存。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应进行终末消毒。

十一、床单、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周时,应每周更换;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

十二、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的衣物。医用织物分类收集、运送与储存、洗涤、消毒方法等参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十三、地面湿式清扫每日2次,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擦拭地面的拖把不同病房及区域之间应更换,用后集中清洗、消毒,干燥保存。

十三、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未消毒。

十四、体温计用后浸泡于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中30分钟后,冲洗干净,干燥保存。

十五、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十六、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等特殊感染伤口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十七、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置医疗废物,并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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