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取费(精选3篇)
1.园林景观设计取费 篇一
我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收费项目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
4、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8、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9、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10、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 1
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11、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1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建筑装饰行业设计费收费标准
中国装饰协会收费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建筑装饰行业设计费收费标准公布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有关建筑装饰行业设计费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家居设计收费标准:
(1)单层住宅--设计收费:40元/m2(送效果图一张)
(2)复式住宅--设计收费:50元/m2(送效果图二张)
(3)别墅--设计收费:60元/m2(送效果图二张)
(4)大户室起点收费--设计收费:80元/m2
(5)首席设计师--设计收费:180元/m2
(6)房产样板房--设计收费:100元/m2(送效果图二张)
(7)效果图收费标准:单层800元/A3;复式: 别墅1000元/A3(制作费,不含设计)
(8)预算收费--单层600元/套;复式1000元 /套;别墅1200元/套
(9)同时两套以上设计,费用按八折收取
二、家居施工管理取费:
(1)单层住宅--施工管理收费:65元/m2
(2)复式住宅--施工管理收费:75元/m2
(3)别墅--施工管理收费:80元/m2
公建装饰设计取费标准(甲级设计)
一、办公装饰:
(1)50元/m2(建筑面积150 m2以内)送效果图1张
(2)45元/m2(建筑面积150 m2以上)送效果图1张
(3)40元/m2(建筑面积5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4)35元/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5)30元/m2(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二、酒店装饰
(1)50元/m2(建筑面积1000m2以内)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2)45元/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3)40元/m2(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4)35元/m2(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5)30元/m2(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三、餐饮娱乐装饰
(1)80元/m2(建筑面积500m2以内)送效果图2张
(2)60元/m2(建筑面积500m2以上)送效果图2张
(3)50元/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4)45元/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5)40元/m2(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6)35元/m2(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四、商业装饰
(1)80元/m2(建筑面积300m2以内)送效果图2张
(2)60元/m2(建筑面积300m2以上)送效果图2张
(3)50元/m2(建筑面积5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4)45元/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5)40元/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6)35元/m2(建筑面积5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7)30元/m2(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每1000 m2送效果图1张
五、房产售楼部、会所、样板房装饰
(1)100元/m2(建筑面积200m2以内)送效果图2张
(2)80元/m2(建筑面积200m2以上)送效果图2张
(3)70元/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4)60元/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每500 m2送效果图1张
六、效果图取费
(1)外观整幢改建 3000元 ~5000元/张(含设计)
(2)入口门面改建 2000元/张(含设计)
(3)大堂、礼堂、多功能厅、营业大厅 2000元/张(含设计)
(4)室内效果图(建筑面积100 m2以内)1500元/张(含设计)
(5)室内效果图制作 1000元/张(不含设计)
(6)备注:以上项目为一次性收费,修改每次收原价的30% ~50%。
七、概预算取费
(1)3元/ m2(建筑面积1000m2以内)
(2)2.5元/ 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
(3)2元/ 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
(4)1.5元/ m2(建筑面积5000m2以上)
八、设计监理取费
(1)45元/m2(建筑面积500 m2以内)
(2)40元/ m2(建筑面积500m2以上)
(3)35元/ m2(建筑面积1000m2以上)
(4)30元/ m2(建筑面积2000m2以上)
(5)25元/ m2(建筑面积5000m2以上)
(6)20元/ m2(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
九、景观设计取费
(1)50元/㎡ 家居屋顶花园
(2)35元/㎡ 别墅庭院景观
(3)30元/㎡(景观面积500㎡以内)
(4)25元/㎡(景观面积500㎡以上)
(5)20元/㎡(景观面积5000㎡以上)
(6)18元/㎡(景观面积10000㎡以上)
2.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篇二
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 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5.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样品、样机的购置、试制及现有仪器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 6.仪器设备购置费是指为项目研究所购置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6.1仪器设备购置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出厂价应参考近期同类仪器设备的招标价格或购买合同价格,对既无可参考招标价格也无合同价格的,需提供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信息。运杂费包括仪器设备的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保管费等。安装调试费参照电力行业的调试定额执行。
6.2 进口仪器设备购置费包括进口设备到岸价、进口从属费、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到岸价需提供三家以上代理商的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进口从属费包括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运杂费按进口仪器设备离岸价格与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内运杂费费率的乘积计算。相关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 其他仪器设备是指因项目研究需要购买的笔记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其中计算机台数不得大于项目研究人员总数的0.3倍。
6.4 购置单价高于5万元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购置设备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拟购置设备使用率及正常使用年限等。
6.5 研究开发费原则上不列支单价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购置费。7.仪器设备试制费是指需试制新样品、样机或对现有设备的升级改造所产生的费用。
7.1试制单价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试制设备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拟试制设备的使用率及正常使用年限。
7.2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拟试制设备数量较多、总值较大时,应在经费预算明细表中加以说明。
8.软件购置费是指为项目研究所购置的软件及其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软件购置费=软件费+安装调试费
8.1软件费是指购买软件时的产品原价;安装调试费是指软件出售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按照购买协议计算。8.2购置单价超过2万元的软件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购置软件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软件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及拟购置软件使用率等。
9.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本单位已有仪器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仪器设备修理费+折旧费
9.1仪器设备修理费是指为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所必须进行的修理、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的费用。折旧费是指仪器设备按照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分摊到项目研究阶段的折旧费用。
9.2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寿命周期,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定。9.3使用单价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现有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使用费计取单价。9.4一台仪器设备一年内在所有科技项目中的累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0.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部件、外购件等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
其中对于总价高于5万元的材料应列示清单。
11.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该费用以委托协议为依据,委托次数多或单次支出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应列示清单。
12.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其计算公式为:
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价格
其中燃料动力价格应以国家实行的燃料动力价格为准。
13.差旅费是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差旅、现场试验、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培训等所发生的交通(外埠与市内)、住宿的费用。差旅费取费标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4.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项目协调、项目鉴定、评审、验收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会议费=参会人次×会议标准×会期
其中,参会人次=会议次数×每次参会人数(含专家人数)14.1会议标准应综合考虑会议期间的伙食、住宿、会议组织及场地等费用,不得超过800元/人天。
14.2会议次数根据项目持续的时间确定。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会议次数不超过4次;一年以上完成的项目,会议次数不超过3次/年。
14.3会议费数额较大时应作详细说明。
1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国人次×出国费用标准 其中,出国人次=出国次数×每次出国团组人员数
15.1 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出国次数不得超过2次;一年以上完成的项目,出国次数不超过2次/年。
15.2每次出国团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
15.3出国费用标准,按公司对外交流人员外出标准。单个国家,外出时间不得超过7天,多个国家,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0天,1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16.1出版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内部、外委印刷与出版费,其计算公式为: 出版费=册数(套数)×单价
其中,册数(套数)规定如下:中期审查或初稿评审原则上不超过20册(套);终稿审查原则上不超过30册(套);研究最终成品原则上不超过20册(套)。
16.2资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文献检索、资料复印、书籍购买、翻译、上网等费用。
16.3知识产权费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知识产权费=申请专利项目数量×(申请费+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公布印刷费+代理费+年维持费×维持年数)
其中各项费用计算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17.技术培训费是指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培训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培训费=培训人次×培训时间×培训标准 17.1培训费标准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限额执行,培训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2%。
17.2培训费仅限于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的培训,研究人员长期(一年内累计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以上)培训的费用不得列支。
18.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劳务费=人员数量×工作月×劳务费标准 18.1劳务费标准为0.6~0.8万元/人月。
18.2劳务人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19.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专家咨询费=咨询专家人次×人员标准×天数 19.1人员标准按照按税前1000~1200元/人天执行。
19.2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研究成员、与本项目管理相关的人员。
20.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外协单位使用其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它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数的15%。
21.外委费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将研究工作部分委托给其他单位所发生的费用。外委费应在项目研究开发费中提取,资本性支出原则上不予外委。
21.1外委费必须以项目合同中明确的任务为依据,详细列示每一项委托研究支出。21.2外委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60%。
22.科技经费资本性支出预算,按电网建设工程、技改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相关定额执行。
3.园林景观设计取费 篇三
版本:20091223
附件
一、通信工程施工预算及结算取费约定书
本约定书适用:本合同项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传输线路、客户工程线路及OLT以外的设备施工安装工程。
甲方(发包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乙方(承包人): XXX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在本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通信线路及客户设备工程施工合同》中所载的所有工程项目均适用于本取费约定书。
为了加强工程的预算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就工程计价取费问题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主要材料价格结算方式
1.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规定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工程材料,其价格必须按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公布的价格进行结算。
1.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没有规定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工程材料,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材料指导价格结算,若不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材料指导价格范围内,以施工当期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指导价格《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为依据,必要时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给予甲方确定。1.3 主要材料价格约定详见“附表1”。第二条 取费约定
2.1 传输线路、客户工程线路及OLT以外的设备施工费(以下简称线路及设备施工费)执行工信部规[2008]75号文《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中材料费及其税金除外)”为基数计取施工费取费折扣率N%来计算。
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
版本:20091223 计算公式为:
线路及设备工程费=线路及设备施工费+线路报建赔补费 线路及设备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材料费的税金)* 施工费取费折扣率N%+材料费+材料费的税金
线路报建赔补费=新建线路路由结算长度 *报建赔补固定基准价*报建赔补折扣率M%* 报建赔补产权折扣
【注】
1)表二材料费不包括甲供材料费; 2)设备工程不含报建赔补费。其中:
1)线路及设备施工费取费折扣率N%、报建赔补固定基准价、报建赔补折扣率M%按中标结果确定:线路施工费取费折扣率N1%=54%,杆路架空类施工报建赔补固定基准价9.0千元/路由公里,墙壁吊线类施工报建赔补固定基准价8.0千元/路由公里,报建赔补折扣率M%=94%;客户工程OLT以外的设备施工费取费折扣率为N2%=60%。
2)线路报建赔补费仅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时计取:(1)类型:主干电缆,或集团客户配线电缆,或光缆工程;(2)性质:杆路架空、墙壁吊线新建路由部分,复挂不计取;(3)区域:对非集团客户工程,赔补费不计封闭管理式小区、园区、楼宇内的新建路由长度。
3)线路报建赔补费中的新建线路路由结算长度按新建光/电缆实际完工路由长度和报建赔补路由长度中的最小值计取。
4)报建赔补产权折扣:有符合联通规范的产权手续,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
版本:20091223 报建赔补折扣固定为100%;无符合联通规范的产权手续,报建赔补折扣固定为25%。
5)符合联通规范的产权手续参照《关于规范传输管线产权申报流程的通知》(联通粤移函【2004】504号)或联通公司新发文的要求。6)其它取费约定详见《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附件
一、通信工程施工预算及结算取费约定书)》规定。2.2 取消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用水电蒸气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2.3 供应厂家承担的设备安装工程部分,乙方不应计取人工、材料、管理费及利润。2.4 甲供主材费用不计取税金。
2.5 属于设备部分的材料,甲供或乙供均不计取税金,具体见省地方税务局有关公告。
2.6 取消所有设备和主材的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输保险费。2.7 线路工程施工测量
(1)工程的施工测量工程量按室外的路面距离计算,室内综合布线工程不计取该项费用;
(2)重复路由不得重复开列测量工日。2.8 光、电缆及电话线、子管敷设
(1)沿墙复挂光(电)缆,按新建子项目,工日乘以0.5系数;
(2)原有吊线加挂架空光、电缆,按新建子项目计取,即套用TXL3-176至TXL3-187子目;
(3)布放室内光缆(含缠阻燃带),套用布放室内光缆定额,工日乘于1.2系数;
(4)穿放普通电话线套用定额TXL7-033穿放4对对绞电缆(电话线),工日乘以0.6系数;
(5)穿明布普通电话线套用定额TXL7-038穿放4对对绞电
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
版本:20091223 缆(电话线),工日乘以0.6系数;
(6)布放光电缆、子管时,人孔抽水数目按人孔个数的30%计列。
2.9 光缆引接及测试
(1)开天窗、开接头盒引光缆接头按照原定额TXL5-001~TXL5-036接续人工工日乘以1.5计取;
(2)链路测试:局端至局端(新建客户机房传输设备在155M及155M以上按局端计)、局端至光交接箱、光交接箱至光交接箱按中继段计取;局端直接跳线至用户、光交接箱至用户按定额TXL7-066计取。2.10 模块、配线架安装及分线盒接续(1)安装110配线架(100对)按照0.05工日/个计取;(2)安装快接式配线架(24口)按照0.05工日/个计取;(3)复接分线盒接续按布放组线箱成端电缆计取工日(定额TXL4-077至TXL4-080),接线筒接续按塑隔电缆芯线接续计取工日(定额TXL5-127至TXL5-128),2芯及4芯用户电话线测试不计取人工(包含在布放线缆工作中)。
2.11 管道、管井施工及路面恢复
(1)做引上部分管道时,开挖套用定额TXL4-041;
(2)换井盖按70元/个(不含井盖材料),换井框按140元/个在表五中计取;
(3)砖砌手孔(800*1200)套用定额TGD3-054,工日乘以0.7系数;
(4)砖砌手孔(600*800)套用定额TGD3-054,工日乘以0.5系数;
(5)修复混凝土路面(150mm)按照58.7元/平方米(含人工及材料费)在表五中单独计列;
(6)修复混凝土路面(250mm)按照73.1元/平方米(含人工及材料费)在表五中单独计列;
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
版本:20091223(7)修复路面(水泥花砖)按照38元/平方米(含人工及材料费)在表五中单独计列。2.12 设备引电、板卡安装及调测
(1)综合布线箱电源就近引入按照0.8技工/处,1.5普工/处计取;
(2)交换工程:扩容插板为0.5个技工/板,调测1.5个技工/板。
2.13 测试费用的计取:部分项目的测试工作内容简单,不予计取费用,具体如下:
(1)新电池的启动电池充放电、补充电、容量试验(利旧电池按实际情况计取);
(2)无人值守站内电源设备系统联测;(3)GSM基站系统调测(3个载频以下);(4)GSM基站系统调测(6个载频以下);(5)配合基站系统调测;
(6)GSM基站联网调测(全向天线站);(7)GSM基站联网调测(定向天线站);(8)配合联网调测。
其他测试、调测项目,需提供依据,如分公司建设部门的派工单据、签证等,按定额计取后执行65%的折扣,然后再统一执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折扣。如未能按定额规定工作内容施工,需作进一步的折扣调整。2.14 其它杂项
(1)更换水泥杆套用立水泥杆定额,工日乘于1.8系数;(2)市话线路用户割接费用按2元/户计算,表五中开列;(3)加挂标志牌不另行开列工时;
(4)人手孔、分线盒、交接箱等线路新建时,实施编号喷漆不计列定额工时;因迁改重新喷涂时,按5元/个计列费用(含材料),在表五中单独计取;(5)水晶头卡接0.05工日/个。
线路设备工程施工框架合同
版本:20091223(6)利旧和赠送设备以当期集采价格的50%计入计费额。
第三条 二次搬运费约定
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要求施工单位由仓库送至工地,可在表五列支本地二次运输保险费、二次运杂费,费用由分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按实际发生金额签证,运保费及运杂费的计取标准按运距小于等于100km的定额标准的40%计取,所计列的费用不得超出上述标准。由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送货至工地的则乙方不得计取此费用。
第四条 其他项目的取费,执行国家以及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如无相关规定,则必须向甲方省公司网络建设部请示,以甲方省公司批复意见为准,甲方分公司不得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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