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2024-08-30

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共10篇)(共10篇)

1.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一

县文物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县文物安全保护始终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不断扩大文物安全排查力度,不断提升文物安全保护能力;以始终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县安”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目标,持续完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文物安全保护条件,持续壮大文物安全保护人员队伍;以坚持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x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为契机,全面加强群众的文物安全保护意识,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应。使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到位,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多次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分析我县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把文物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

二、宣传发动到位,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我们加强了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在思想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无小事”的防患意识,始终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利用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时段,在城区主要道路旁和我县重要文物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文物保护知识,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感兴趣的人群及时的讲解各类文物的文化历史,让历史文化熏陶感染身边的群众,让文物的文化在群众中生根发芽,群众宣传群众,做到人人有保护文物的义务,破坏文物为耻的思想。

三、工作措施到位,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和文物志愿者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切实加强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募集文物志愿者近xx人,协助看护各乡镇、街道的文物保护单位。并为大运河、xx岛古墓群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单独招聘了看护人员。由此建立了以县文物局为中心的文物保护安全网,使全县文物安全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增加人员配置,加强文物安全队伍建设。

通过不断的协调争取,xxxx年文物系统新进事业编制x人,今年又积极引进特殊人才x名。这些新进人员都被分配在了文物安全保护相关的岗位上,使文物安全保护人员配置更加完善,文物安全保护力度更加夯实。

三是进行文物安全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

针对近一时期国际上发生的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等一系列特别严重的文物火灾事故,我们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多次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先后完成了伏羲庙消防通道建设,伏羲庙和仲子庙烟感报警器安装,对伏羲庙、仲子庙吕公堂、潘馥故居和x洞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新更换,在醒目位置张贴防火、安全通道等标识,完善了伏羲庙和仲子庙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文保单位的管理人员、看护人员进行了灭火器使用的训练,加强了管理人员、看护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四是严密组织,做好文物的保护修缮工作。

根据文物的`损毁程度,按照轻重缓急,文物部门一直坚持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1、实施x古建筑群修缮保护工程。x古建筑群位于x岛上,包括清真寺、马家旗杆、皇粮殿、皇宫所、堂房、钱庄、康熙御宴房和娘娘庙等x处明清时期古建筑。本次主要针对清真寺、马家旗杆、皇粮殿、皇宫所及堂房五处古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对环境进行整治等。本次维修要求最大限度保持文物的历史原有风貌,不对现有文物本体进行刻意干扰,要以保留文物“自然本色”及“历史韵味”为最佳效果。工程总投资约xxx万元,今年x月开工,预计x月竣工。

2、启动梁祝墓保护展示工程。梁祝墓位于xx镇xx中村。这次保护展示工程主要是修复墓葬、祠堂和大门,以及进行展示等工程。通过对梁祝墓实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充分展示梁祝墓完整的文化信息和历史信息,宣传传统文化,不断扩大梁祝墓及xx的影响力。工程总投资约xxx万元,今年x月开工,预计x月竣工。

3、筹备大运河x闸至北一村修缮保护工程。大运河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运河文化一直是文物工作的重点。文物部门对这段运河制定了保护和环境整治方案,按照上级文物部门的要求,又聘请相关单位进行了考古勘探工作,以了解河道形制和水工设施遗存情况,为工程顺利实施打基础。工程计划投资xxx余万元,现进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下步,根据评估报告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报上级文物部门核准,核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以上是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一些具体举措和实施情况,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一些不足的地方也现象出来,希望能够加以解决:

一是部分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尚未完成排除。主要表现在x古建筑群的安全责任没落实到位,多次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始终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x古建筑群保护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但是工程经费尚未按合同要求拨付。大运河x闸至北一村修缮保护工程x万元的考古勘探工程款,本来x月应该拨付,到现在尚未拨付。这些工程款保障不到位,影响工程正常开展。潘馥故居和房头村城门都因年久失修,存有安全隐患,因维修经费没有保障,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

三是文物执法工作尚未捋顺,影响文物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建议:

1、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对应拨付的文物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以保障文物各项工程的正常开展。

2、加大文物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建议每年拨付xx万元用于县级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馆藏文物的保护等。

3、继续进行xx博物馆的建设工作,建设博物馆不仅能够提高馆藏文物的安全防护能力,还能够让珍贵的文物得以充分的展示。

4、捋顺文物执法工作,以切实加强对文物的安全保障。

以上是我县关于文物保护情况的简要汇报。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与xx文物大县的地位还不相适应,在文物保护、场馆建设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将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我县文物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2.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二

一、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xx文化向来发达,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用聪明才智,在向自然界进行谋求生存的斗争中,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物,历代许多文化名人曾流寓岳池,留下墨宝刻于石崖或付梓成册。xx亦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先辈们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多种革命文物。经过 2 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加强现有文物的管理工作,馆藏文物的收藏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了目前的450 多件,申报市级文保单位6处,xxxx等县级文保单位13处,上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档文物64处,遍布全县各个乡镇。在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古遗址、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古建筑群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数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近年来,我县,为我县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县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由于经费紧缺,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同时,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xx等市、县级文保单位。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善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落实了专人值班、节假日轮流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最大限度地监管好了馆藏文物的安全。

二、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文保单位因年久失修急待整修(如xx等);许多古建筑梁架老化严重,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一些文保单位因资金缺乏而无法维修,抢救、挖掘、利用和保护工作无法实施(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溪高寺)。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少数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为了眼前的经济帐,认为保护文物要花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少数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建设和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

4、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做得不够,文物保护经费未能较好纳入财政预算,文物经费严重不足。

5、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历史文化和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

站严禁复制剽窃保护工作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

二是把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处理好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配合公安、工商、规划和城建等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几千元增加到2004年的1万元左右,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但近几年来维修的6处文保单位,却用去维修经费 10余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建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其他兄弟区市县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3.关于省民生工程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篇三

市残联 2009年6月17日

根据市民生办通知要求,现将市残联承担省民生工程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情况

(一)受益对象:城乡残疾人、城镇(三无)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在校特困学生和城乡困难群众的白内障患者。

(二)目标任务:宣城市民生办下达我市2009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任务为100例,省定定点手术医院为宁国市人民医院,完成任务时限为11月底前,经费由省里承担。

(三)工作进展:

1、工作准备情况:①成立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工作领导小组。②市政府办印发《复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③市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白内障患者筛查和手术工作时间;④市残联根据民生工程工作需要成立了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工作方案。⑤ 1 市人民医院成立了《复明工程手术任务领导组》、《实施方案》、《手术任务诊疗组》、《手术任务应急专家组》、《手术应急方案》,进行医务工作人员培训,并完成了手术前的一切准备工作;⑥市卫生局、残联联合转发《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工作实施情况:全市共筛查对象为148名,截止6月17日已手术9名,同时市残联等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3、经与市人民医院商定此项工程于7月底完成。

二、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情况

(一)救助对象:是指户籍在本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2级以上(含2级)的残疾人。

(二)目标任务:2009 全市救助任务为2600名,其中非农业户口为1000名,农业户口为1600名。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业户口每人每月救助30元,救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县(市、区)财政按照8:2的比例共同分担。宣城市民生办要求此项工程于9月上旬完成(救助对象中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人数可调整)。

(三)工作进展:

1、工作准备情况:①市残联代拟文成立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细则(草稿)》、《实施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审批和印发。②市残联、民政局、卫生局转发省残联、民政厅、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③2009年2月9日全市启动了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工作,参加评定对象为7000余名,初步评定等级在1-2级的残疾人4379名。

2、工作实施情况;经乡镇(街道)民政办、村(居)委会核实全市各类残疾等级在1-2级的已纳入城乡低保的为1526名,其中非农业户口为204名,农业户口为1322名,于6月12日上报宣城市残联审批。

3、下步工作打算;此项工程分2批实施,第一批初定时间7月底完成(评定残疾等级为1-2级的已纳入城乡低保的1526名),第二批初定时间8月底完成(评定残疾等级为1-2级的在全市城乡低保扩面中纳入低保对象的)。9月底残联组织人员抽查,10月份进行工作总结。

我们深知所做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单位工作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各位领导的督查,我们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迎头赶上,坚决完成任务。

4.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四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28更新时间:2007-8-

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国家卫生部、xxx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超市日常监管、各类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现将近几年来xxx县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县共有超市16家,其中县城8家,乡镇9家。16家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近两年来,我县只在今年接到受理了超市卫生或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举报投诉案件1起,举报投诉的原因主要是卫生质量问题及从业人员不经健康体检合格而上岗,接到举报投诉后,我局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查处,并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日常监督与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1、确保监督检查年覆盖率。根据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超市的日常监管要求年覆盖率为2次/年,除了日常监管,每年我们还开展超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元旦、春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月饼专项监督监测检查和针对投诉案件的监督检查等等。

2、严禁超市加工或销售不合格食品。(1)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3)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4)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等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超市销售。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包括索取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资质部门出示的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书等)的落实,检查有无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退市等制度;(2)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卫生状况是否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销售散装食品的辅助设施,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外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等以及有否专用售货工具和防蝇防尘设施遮盖。(3)检查超市的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即食品的标签标识、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4、确保各类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要求。(1)熟食卤味应根据销售或供应情况采购或加工,避免储存时间过长。需进行分割的,应在销售或供应前即时进行改刀。储存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进行冷藏。需要冷藏的熟食卤味,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隔夜或隔餐以烧制方式加工的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销售或供应。(2)销售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经常性进行手消毒;进入熟食卤味专间必须戴口罩。销售非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防蝇防尘设施;出售时,必须使用

专用工具,并附带清洁无毒的包装材料,货款分开,防止食品污染;

(二)实施超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了切实转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增强监督效能,强化企业自律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信誉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42 号)的通知精神,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标准,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与分级管理、动态监督、公开透明、卫生安全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今年我们在全县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正在进行中,计划要在今年年底才能完成。

(三)开展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5.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五

专项检查工作汇报

建三江粮食局:

按照建三江粮食局转发的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场实结合际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统计日常管理和涉粮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农场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9家,其中粮食收购企业6家,粮食加工转化企业3家,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了我场统计日常管理。

我农场粮食科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人,副科长1人,科长1人。

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顺利开展好检查工作,我场粮食科成立了由科长任组长,副科长任副组长,统计任组员的统计检查领导小组,为企业转发了《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就各单位以下情况进行检查:

1、粮食统计职责落实情况;

2、企业执行国家数度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3、2016年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热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场粮食科组织人员对7家企业同时开展了检查,我们从企业是否有专职统计,统计经费落实情况,统计培训情况,统计工作相关制度建立情况、统计原始数据是否整理规范,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有专门的科室负责人成立工作机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及时下发了粮食局印发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做了业务指导和培训。

从各单位自查情况和我科室抽查情况来看,中储粮创业直属库洪河分库、洪河农场粮食处理中心、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东方佳粮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飞越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洪河米业有限公司这几家收储企业都设有专职统计人员,且企业原始数据,台账等保存基本完好,数据基本符合统计标准要求,每年都参加中储粮系统的统计培训,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都能顺利开展,黑龙江建三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绿之宝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工企业,且近几年均处于停产状态,有专职统计负责数据报送和报表业务。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统计人员业务为熟练,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

二是部分企业因故未能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关,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数据报送未能正常及时。

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统计业务不熟练的问题,统记台账中出现的不规范的问题,档案资料丢失不全的问题,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洪河农场粮食科

6.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六

长汀县人民法院2011年上半年抓队伍 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县委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和海西建设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落脚点,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狠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院有8个(次)集体24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其中长

汀法院在2010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暨审判、执行责任状检查考评中,得分90.7,被市中院通报表扬。

上半年,我院每月定期召开队伍状况分析会,听取了机关党务、政工、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分析,寻找了差距、制定了措施。现就我院今年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队伍建设情况

(一)强化班子合力,凝练领导班子集体精神

1、围绕思想建院、政治强院,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大局能力。始终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严格贯彻了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时间保证、人员到位、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突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决议,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通过召开讨论会、专题学习宣传栏、心得体会撰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工作执行力,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把中心组学习转化为促进长汀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破解瓶颈、解决难题的科学方法,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抓队伍建设的责任体系。半年来,党组中心组共组织集体学习6次,班子成员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20余篇,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2、严格民主集中原则,树立表率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以民主集中制为班子团结前提,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一律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的的原则,坚持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全力贯彻的

二是提高学习实践能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向干警发出购书意向表,增加阅览室图书数量,提高全院学习氛围;通过第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积极组织干警撰写学术论文,表彰先进,选送优秀文章参加全市学术讨论会;邀请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到院为干警开展学术讲座;营造浓厚学术氛围,积极争取学术、调研、信息方面的会议到本院召开,今年上半年,在我院召开的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和全市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向全院干警开展读书征文活动,以读一本书,涵养一个人为目标,现已收到征文60余篇。

三是全面实行队伍素质再提高计划。制定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实现队伍素质的再提高。安排2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重视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已有3名干警获得研究生学历或法律硕士学位,今年将积极选送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拟选任15名人民陪审员,现已向社会发布公告,遴选工作正有序进行中。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半年来,干警撰写报送的信息被《每日快讯》采用29条,被市中院采用56条,宣传作品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5篇。选送了12篇学术论文参加中院学术研讨会,其中5篇获得二、三等奖;向市中院报送征集案例15篇,此外,尚有20余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向《福建审判》、《审判案例要览》等报送。多个庭室和个人获得各级单位的表彰,立案庭被龙岩市妇女联合会、龙岩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罗利荣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中院记三等功;廖洪火同志被评为2010全市法院系统“执行能手”;张秀荣同志被评为2010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陈丽珍撰写的论文在福建女法官论坛中获三等奖。

四是落实队伍思想作风分析制度,积极查找问题,发现亮点,判、执行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把改进干警作风作为推进我院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学文件、学制度、学规定,认真解决法官干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上级法院《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和检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执行。认真部署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深刻查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引导干警自觉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行为,自觉抵御请托说情的不当之风。二是对各庭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的方法进行抽查,重点督促解决机关作风、审判纪律作风、执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严格执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每月对随案廉政监督卡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半年来发出廉政监督卡2000余份,未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邀请干警配偶,召开“庆祝三八节争当廉内助”座谈会,内外结合,夯实廉政监督环节。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司法廉洁教育长效机制,强化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征集廉政格言警句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最高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我院工

(五)涵养法院文化,增强文化教育人、感化人的作用

1、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的社会服务与教育感化功能。以文化建设为带动,全面增强法院文化的参与性、融入性、创新性,年初把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纳入《长汀法院2011年工作要点》,对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步骤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化建设活动。将“法院文化建设”大讨论挂到院局域网中,邀请干警提意见、说方法,组织干警乐于参与的法院文化活动形式,培养干警健康高雅的生活品味。着手规划设计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宣传展板、荣誉室等。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拟组织干警参加县第二十届“公仆杯”体育系列比赛,已接受三十余名干警的报名参赛。发挥青年干警作用,制定《全院青年干警开展“献青春、讲奉献、敢争先、创佳绩”岗位建功争创活动方案》,以青年沙龙、读书宣讲、辩论赛、优秀青年法官、十佳书记员青年联谊会等位活动载体,积极营造积极向上的青年干警文化活动。组织青年干警举办“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演讲比赛,选送优秀演讲选手参加全市法院比赛,分获第三名、第七名。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地区外出考察,学习、传递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开展“关注留守儿童,共庆六一儿童节”活动,向全院干警募集善款1500余元,为边远山区羊牯学校捐助经典少儿读物117本,向失去双亲的留守孤儿捐助慰问金。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纪念植树节三十周年”植树活动,干警们共栽植木荷、杜英和枫香等阔叶树200余株。与县义工团共同组织志愿活动,积极拓展志愿活动内容,以法律宣传、服务帮教、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社会文明等为主要的活动内容,积极服务社会。

2、创造舒适安全环境。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办公条件,重点抓好卫

人员,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共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 58人;注重人性化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点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6人。依法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避免矛盾激化,调解撤诉结案7件,有力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认真贯彻最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量刑操作指南,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15种常见、多发性犯罪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定罪、量刑同时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分别进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并引入量刑建议,进一步规范法官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达到统一量刑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3月底,我院法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麻黄碱复方制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司法解释起草小组在厦门召开的调研座谈会,向起草小组提出了针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犯罪在打击重点、犯罪竟合、涉案物品计算依据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建议,得到了起草小组的肯定。

2、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注重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83件,审结1113件。其中,调解608件、撤诉172件,调撤率为70.08%。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出台审判工作“三疏导一重心”工作模式、民事诉讼疏导式庭审操作规范及判后答疑若干规定,要求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紧紧抓住“调解”这一工作“重心”化解矛盾,尽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释法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文书的内容和接受裁判,防止对法律、法院、法官产生误解,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上诉和上访。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委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0

中,执行法官在节假日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立即前往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扣押车辆等强制措施,顺利执结了这两起长期未结的案件。半年来,有45件执行案件在巡回执行点成功执结,其中执行和解28件。

5、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努力破解信访难题。扎实开展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制定《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实施方案》,并将涉法涉诉信访件纳入案件评查范围,明确化解信访积案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对每件信访积案均确定案件领导小组和包案领导、责任人,同时与党委、政府、街道社区、村委会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有上访意图的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加强对信访人思想问题的教育疏导,各责任人逐案分析、主动走访案件当事人数百次,积极引导信访人树立理性信访意识;建立案件审理风险和涉诉矛盾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判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信访件发生。4月底,我院进京信访件6件、非进京上访件12件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提早三个月完成了省院下达的清案任务。

(二)坚持司法为民,加大便民力度,保障民生权益

1、注重方便群众维权,完善便民惠民举措。一是积极推行阳光司法,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推行“司法六公开”,制定《关于进一步强调规范公告开庭严肃审判纪律的规定》,以审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举办“法院开放日”,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司法、感知司法,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二是进一步落实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针对涉老弱病残当事人进一步畅通便民绿色通道,实行无障碍诉讼服务,通过实施电话预约立案、口头立案等方式,全方位提供更加便捷的立案服务;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深入

两个基层法庭、刑庭等庭室的各项考核指标都名列前茅。

1、完善审判运行机制,规范审判管理。抓好审判质效评估考核工作,建立全面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制度,将日常评查、领导评查、专项评查三种案件评查手段有机结合,对案件审理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全程监控。针对收案数大幅增长的情况,院领导及时到所分管部门,掌握收结案的第一手情况,及时指导,靠前把握,促进案件的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月度、季度评查工作,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克服前紧后松、突击结案现象,相关业务庭每月在院务会议上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足,对工作相对滞后的部门找出存在差距的原因,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推动审判工作的均衡开展。深入推进“三清一评”工作。结合“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全面部署开展好涉法信访案件评查活动,健全案件质量研讨分析制度,通过对各类型案件的定期分析,通报审判质量总体情况,指出审判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2、优化业绩考评机制,促进创先争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政勤政、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和调研成果等指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上诉率、调解撤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指标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激励全院干警创先争优;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执行考评中的比重,使考核指标全面反映执行工作水平。

(四)夯实基层基础,改善物质装备,加强政务保障

1、强化物质基础建设,提升司法硬环境。一是加大投入保安全。加强安全防范物质装备建设,强化人防、技防,及时配臵、更新先进的安检、防暴设备和警务装备,确保了办公、庭审安全;

位,管理方式、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法院文化的培育和提炼还不够深入,尚未形成凸显我院特色的文化品牌;四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案件执结率有待提高,司法能动性的充分发挥仍需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五是办公、办案和法庭建设经费保障仍然比较困难,物质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还存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衔接不顺畅。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积极谋划对策,认真加以改进。下半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1、围绕经济建设大局,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遏制和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审理在招商引资、城市拆迁、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确保“五大战役”的开展。要在巩固“清积”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夯实联动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行效率。

2、围绕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要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政治保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先争优意识。二是抓管理创新,促进队伍整体焕发新面貌。充分挖掘队伍的潜力,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警的工作

正抓办案与抓廉政工作关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进一步在抓廉政文化教育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抓好各项廉政制度有效落实;四是积极探索研究全程监督审判、执行、评估拍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五是加强庭审作风建设,纠正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六是继续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秩序,规范重复信访处理方法,规范信访核查程序。研究探索处理信访问题的新路子,切实巩固信访工作成果。七是围绕省院提出的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即进行一次司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一场作风纪律大整顿;组织一期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专题调研;举办一次全省法院廉政书画展览;表彰一批廉政先进典型;制定一批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监督的制度规定;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监督,依靠制度促工作,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继续保持和实现“零违纪”队伍和“零违纪”法院目标。

7.三明市文物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篇七

三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三明市下辖十二个县(市、区),全市共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5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全市除梅列、三元两区外,我市10个县(市)均成立了文物保护机构,共有文管办10个、文管所3个。全市共有12个博物馆、纪念馆,总陈列面积近2万平方米,馆藏文物19212件,文物保护从业人员59人,持有文物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19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禁忌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利用每年的5.18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集中人力,通过举办展览,散发资料等方式,不断增强全体文物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同时,借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机,普查队员在文物普查过程中,充分充当宣传员角色,努力把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到普查所到每一个角落。营造出了“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文物保护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和馆藏文物档案。规范完善全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同时,按照国家、省文物局的要求做好馆藏文物数据库工作。

3、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种应急预案。如《消防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的县(市)还针对博物馆和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制定了专项消防安全制度。各重点博物馆,特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都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与职工签订文物保护安全责任状,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值班值勤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4、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一是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如万寿岩遗址于2002年编制了《万寿岩遗址保护规划》。国保单位、重要的涉台文物都编制了修缮方案。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如大遗址万寿岩遗址、国保泰宁尚书第、安贞堡等都先后投入巨资进行维修。一些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得到了修复。

三是提升文物档次。福建土堡申报世遗预备名录。第七批省保申报成功31处,占第七批省保的七分之一强。同时,积极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一些县(市)也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公布了一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

5、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

1、2009年5月,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山遗址因各种原因,一承包户在南山遗址内经营娱乐场所,并建有违章建筑用于营利,严破坏了遗址的环境风貌。我办会同明溪县博物馆、稽查队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山遗址进行执法检查,对其违法建设经营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做好对该承包户的宣传教育,有效阻止了保护范围内继续经营的违法行为。

2、2009年10月,三元区回瑶村一农户未经许可,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村窑遗址内的保护范围的白水溪内用钩机挖土取石用于牟利。我办闻讯后立即前往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予以制止,并下发《限期整改书》,同时,通知乡镇领导和当地村委共同做其宣传教育工作。事后,该农户对破坏的现场进行了恢复,保持了遗址的自然风貌的完整。

3、2009年11月,将乐大源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当地古墓常被人盗挖。我办闻讯后,会同将乐县博物馆对墓葬盗挖现场进行勘查,配合公安抓获盗墓分子,缴获了7件珍贵

文物,并对收缴的文物进行初步的鉴定。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宣传的力度不够。部分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重开发利用,忽视保护工作的问题依然存在。

2、城镇开发和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大,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部分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观上不够重视,存在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

3、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没有文物行政执法主体,即文物执法队伍。县级博物馆为业务指导部门,承担着繁重的业务工作(如近年“三普”、馆藏数据库等),无法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机构的不健全,致使文物执法普遍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落实。

4、文物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是执法人员不够专业。执法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且执法工作非主要工作,执法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执法程序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存在主观臆断情况,造成执法程序的法律漏洞。二是信息获取较为滞后。信息的获取渠道较为单一,往往为案件已经发生多日,各种证据已经消失,方才知道。三是经费短缺、执法设备缺失,日常文物执法巡查难以真正展开。

四、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省里多举办文物执法培训班。

2、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执法机构,特别是县级执法机构,配备熟悉文物知识的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完善日常执法制度。

8.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八

鹤城区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汇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2006年4月7日)

尊敬的市人大石主任、检查组各位领导:

欢迎大家莅临鹤城检查指导工作,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鹤城的关心和支持。受代区长邓小建的委托,我代表鹤城区人民政府,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侨法》、《实施办法》)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鹤城区现有归侨、侨眷8000多人,其中归侨19人。近年来,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侨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把为侨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促进了我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环境的改善。

一、切实加强领导,努力营造尊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侨务工作,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区委、区政府始终将侨务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内设机构单独设立。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年中秋、春节两节定期召开归侨、侨眷座谈会,听取归侨、侨眷对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详细了解归侨和侨眷工作、生活情况。历届区政府领导都将侨务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将侨务工作经费纳入了区财政预算,区政府每年都要接受区人大对《侨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侨务工作情况汇报,亲自接待和走访归侨、侨眷代表,阅批归侨、侨眷信访信件,及时解决《侨法》及《实施办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贯彻实施《侨法》及《实施办法》的意义和内容,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侨法普及范围。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了近10次有侨务干部,归侨、侨眷较集中单位的负责人,归侨侨眷代表等不同人士参加的培训班、座谈会宣传《侨法》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全区依法尊侨护侨的意识,营造了知侨法、懂侨法和贯彻《侨法》及《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护侨维侨,全力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区政府一直把依法护侨维侨,凝聚侨心作为侨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侨务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与涉外性强的特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归侨、侨眷办实事。一是切实保护侨资企业合法权益。我们一方面积极为侨资企业进行全程服务。对侨资企业在立项、选址、融资、寻求合作伙伴等方面尽力提供方便,凡涉及侨资企业的各项收费,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区直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侨资企业强制性摊派。另一方面区政府及侨务部门及时加强与侨资企业的联系,经常上门了解情况,帮助侨资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扶持侨资企业健康发展。如侨资企业怀化正大公司近年来通过区政府全力扶持,已走出困境,2005年实现盈利480万元,成为正大集团中营运状况及发展前景最好的一家分公司。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优侨政策。区财政对7名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每月按时拨付150元生活补贴并纳入工资体系;区侨务、教育部门先后对20余名参加高考的归侨、侨眷子女进行了摸底造册,并在录取上适当照顾,予以优惠加分、优先录取;区民政部门将28名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或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家庭纳入了低保范畴。三是倾心尽力帮助贫困归侨、侨眷排扰解难。近年来,我区先后走访12位归侨侨眷,共送去慰问金近5000元,为归侨、侨眷排扰解难。如归侨林桂昌的妻子长年生病,区侨办工作人员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多次登门看望,并送去慰问金400元。四是努力提高归侨、侨眷的政治地位。目前,全区归侨侨眷中现有市政协委员3人,区政协委员11人,调动了广大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此外,我们加强对归侨、侨眷来信来访办理,认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近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归侨、侨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发挥侨界优势,积极为鹤城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做贡献

在依法护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护侨和引侨有机结合,充分挖掘“侨”资源,广泛吸引归侨、侨眷和侨胞来鹤投资兴业,积极推动全区对外开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一是优化涉侨企业发展环境。2003年,我区出台了对海外华侨、归侨和侨眷来鹤投资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海外华侨、归侨及侨眷来鹤投资创业。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侨资企业18家,其中规模侨资企业15家,有力地推动了鹤城经济建设。二是充分调动广大侨胞、归侨及侨

眷兴办社会公益事业。香港同胞梁润辉夫妇先后为家乡黄岩捐款30万元兴建了新教学楼;某香港同胞团体连续5年来我区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先后为159名贫困生资助学杂费60余万元,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侨属何意先生先后资助我区12名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步形成了政府护侨维侨,全力为侨排扰解难,归侨侨眷及侨胞诚心回报社会,致力社会公益

事业良性循环的可喜局面。

9.政策执行情况汇报 篇九

尊敬的丕云老总、长祥老总,各位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建议作为汇报。

一、2011年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司党委、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司下发的各项政策,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的原则,积极克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有效落实执行了公司各项经营政策。目前,我中心执行的政策主要涉及四类:一是政策法规类,主要是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政策;二是经营管理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三是业务管理类,主要是归集业务缴存上限执行标准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方案;四是增效奖励类,主要是公司制定下发的有关我中心的单项奖励政策。

1、公积金政策法规类

2011年,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迅速走上正轨,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1年3月,通过黑龙江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专项检查,一致认为,我中心管理工作十分规 范到位,无论是政策执行的力度,还是规范化管理的程度,都已达到了市一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水平。2011年5月,公司审计部来我中心审计检查;7月,公司资本运营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及法律事务部组织的联合检查;8月,省审计厅委托市审计局来我中心检查,都对我中心的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2、经营管理类

2011年,我中心严格落实执行了公司下发的各项经营管理政策。从年初开始,我们就自行承担了企业运营的各项费用,是龙煤集团四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第一家。面对经营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我中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切实加大理财力度,现已开展了定期存款、住房公积金现房、二手房等贷款业务,今年前8个月,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900万元,人均创效28万元;全年可实现增值收益1232万元,人均创效38.5万元,为公司节约管理费用3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经营管理考核任务。

3、业务管理类

⑴归集业务。严格按照公司批复的标准执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每月最高上限655元,企业部分最高上限每月655元。为矿区职工统一打印了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同时我们又组织归集科相关人员,对113家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进行检查,较好地维护了企业成本支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⑵贷款业务。牢固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矿区”的工作理念,下发《鹤岗矿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方案》,对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抵押、贷款程序、贷款偿还、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提出了“矿区职工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快速办理”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为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加大了中心自身成本投入,免收办理贷款业务职工60元合同文本费和数额较大的担保费;并通过与受托银行、评估公司协商,邀请两家银行和评估公司进入管理中心现场办公,让职工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同时,按照公司有关领导提出的“对采掘一线职工多厚爱一分”的要求,还派专人、专车免费提供服务,送其到市人民办事中心大厅产权处,帮其办理相关手续,降低了职工交通成本,减少了职工往返辛苦,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贷款。另外,我们还根据矿区工作实际,从5月20日开始,将中心工作时间从7点30分至16点,改为7点至17点,每天延长1个半小时,而且周六、周日也安排工作人员为来访职工进行解答,极大地方便了职工来中心办事。截止到9月23日,共发放住户公积贷款576笔、6741万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实施了《贷款后期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了票据、印鉴和重要凭证保管制度,特别是协调受托银行共同完善了回收贷款本息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工作,尽 最大努力防止逾期贷款的发生。

4、增效奖励类

严格落实《鹤矿集团公司关于下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项奖励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批准共兑现增效奖励79900元。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个别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目前,公司其他所属二级单位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已正常开展,但由于建安公司住房公积金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一直未缴存,累计欠缴792.4万元,按上级有关规定,我中心一直未对建安公司职工开展信贷业务。近期,部分建安公司职工到我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我们给予了妥善解答,但如果长时间不开展建安公司职工住房贷款业务,有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对此,恳请公司领导帮助协调建安公司尽快补缴住房公积金,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大幅度减少问题。9月21日,鹤岗分(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臵换公积金的通知”的通知,用银行 承兑汇票臵换了1.99亿元管理中心二至三年期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定期存款,使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减少,7月份以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代替现金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仅此一项造成管理中心下半年141万元的增值收益损失。另外用银行承兑汇票臵换职工公积金银行存款使今年管理中心增值 收益大幅度减少,贷款风险准备金降低,管理中心抗风险能力下降。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2012年调整经营管理政策执行标准或将公积金结算由银行承兑汇票改为现金结算形式。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类问题。按照《鹤矿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下半年工资政策调整的通知》(鹤矿人资计财便字[2011]第3号)规定,我中心被划为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但从实际运营看,我中心自行承担管理费用,不再属于费用单位,特别是7、8月份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公司机关水平。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的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开展期房贷款),将我中心由其他辅助及费用单位变为生产辅助单位进行管理。

4、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问题。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关注下,为解决一线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我中心按照公司要求,近期将开展期房贷款业务,需要公司加大资本投入;同时,开展期房贷款业务,我们将面对全市几十家开发公司,需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市区内期房楼盘工程进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放款,降低管理中心经营风险。对此,恳请公司领导根据我们工作量大幅增长的实际,适当调整我中心职工的薪酬标准。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篇十

泗阳经济开发区学校创办于2008年,四年来一直坚持依法办学,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关怀下茁壮成长。学校被评为宿迁市中小学合格心理咨询室,泗阳县2010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宿迁市规范管理民办学校,泗阳县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做中学”实验学校,江苏省科技特色学校等殊荣。现将《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

【政治学习笔记】

我校每学年都会带领导老师集中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并记入政治学习笔记中。

二、落实《义务教育法》具体做法

【民办学校年检材料】

1、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2、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春冬季在校时间上午为早8时至11时15分,下午为14时至16时25分;夏秋季在校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为14时20至17时15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区教体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3、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可能有个别教师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少数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极少数教师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得现象。

4、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

我校现有125个教学班,5000多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40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5、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县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是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6、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到目前我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学校也被评为市第一、二届“安全文明校园”。

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目前我校老教学楼使用期早已过了,地面存有裂缝;另外逸夫楼外墙面的马赛克有掉的可能,我们已时时监控,一旦有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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