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区域代理协议(精选10篇)
1.品牌区域代理协议 篇一
区域代理协议
甲方: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
乙方:
一、协议项目和目的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申请成为《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洗衣产品区域代理商,经甲方初步审核乙方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省北京市的新博化料产品区域独家代理商。
3、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已方成为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依据《乙方代理产品价格》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自乙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加盟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区域(化料产品除外)。
(2)、经甲方审批乙方可以注册国际域名业务。
(3)、甲方向乙方的终端客户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特殊处理服务等)。
(4)、甲方相关的产品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6)、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争议的,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9)、如果乙方代理的产品价格有变动则以甲方网站上公布的价格为准,甲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告知乙方。
(10)、双方合作生效后甲方须及时停止向北京其他代理商终端客户及销售点供货,并告知新博产品北京独家代理事宜。
(11)、甲方保留向新博公司的加盟商及新产品实验区供货的权利(加盟商及实验区见附件1)。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宣传甲方的产品以及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依照甲方规定提交货款押金10万元(拾万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押金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押金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押金款余额,此押金也可以乙方购货的方式依次返还。本货款在双方签字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
(3)、乙方可享受甲方产品市场价的5折优惠。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公开报价。
(4)、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以及积极进行市场宣传,保证产品销量。
(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甲方认可的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7)、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区域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9)、乙方如非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则不得以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相应损失。
(10)、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甲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三、对区域代理商的奖惩
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乙方的区域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押金。
3、乙方成为甲方区域代理商后,如有违反区域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区域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1__年,自_2010_年__11__月__15__日至_ 2012_年 11_月 14_日。
五、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乙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有疑议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4、在要解除合作协议的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等。
八、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5、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5万元整。
6、如有遇有争议的大客户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大客户于新博合作其业绩可归乙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1.新博产品干洗系列试验区:
①北京市新博洗衣挂牌加盟店
②北京西太平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财满街兴隆洗衣服务
分公司
2.新博产品水洗系列实验区:
北京公安大学洗衣房
北京新博恒河洗衣有限公司 2010-11-15
2.品牌代理协议 篇二
甲方: xx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XX”品牌服装在总代理经销甲方“杨丹”品
牌服装,代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代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营能力;
2、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5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4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壁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发展;
6、须按照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装修和货品陈列;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给予退换;
四、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金伍万元,保证金壹拾万元(合同终止时保证金无息抵货款返回);
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订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订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50%的订货金后,甲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
3、乙方若超过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4、甲方给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折,换货率为%;
5、结算方式:按订单结算款到发货;
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书面通知甲
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
8、在协议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壹拾万元以上。乙方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200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300万;第三年进货额需达500万元的任务。若乙方每年能够完成甲方的任务,甲方将给乙方返点2%奖金。
五、销售与服务
1、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需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所开金额收取6%的税金;
六、公司提供
1、代理授权书;
2、专卖店或专柜形象设计;
3、提供管理条例及店面陈列细则,营业员培训;
4、衣架、货架按成本价提供;
5、享有我公司每月最新款式的优先配货权;
七:违约责任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侵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3、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4、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5、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店址:店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3.产品区域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篇三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代理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授权乙方为甲方系列产品在 行政辖区内的特约代理商。
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履约保证金 元,其中 元为押金, 元为货款。
三、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 元,大写: ,月销售任务为 元,大写: 。乙方单季销售额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返利。
四、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 年度内,乙方新增可供货药店不得底于 家。
五、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区域代理合同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 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的 %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六、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乙方款到后甲方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七、退换货
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八、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向代理区外发货,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九、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4.品牌服装代理合同协议格式 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以专卖形式销售甲方的《__》品牌系列服饰。
2、乙方的经营地点应选当地的繁华地区或信誉良好的商场。专卖店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不得低于25平方米。
3、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经销:
(1)、销售商 3.5 折买断,无换货率。年进货额达到20万时,可享受进货额2.8%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30万时,可享受5.7%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首批货款三万以上,可有20%换货率)。
(2)、销售商拿货折扣为 3.8 折,换货率20%。进货额达到20万时,可享受进货额2.6%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30万时,可享受5.2%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
(3)、个别地区散货销售,不加盟,拿货折扣为 4 折。
(4)、乙方如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开票额另扣6%税款。
4、以诚为本,真诚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加盟金。甲方只是象征性收取5000元代理保证金,以维护该品牌无形和有形资产的利益,并作为和约执行的保证。合同到期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平时发货销售商可到公司看样订货,也可通过公司发样衣的形式看样订货。样衣发放方式选择第( )种方式:(1)每款各色均发一件,但码相连,即齐色连码。如不中意,可全退。(2)每款 色,每色 件,每色码数相连 (相同 /随意)该方式如果哪个色有出售,该色即不可退货.如没有出售,该色样衣可全退.订货均以书面方式为准,现款现货。乙方决定采用第 种发样衣方式。
6、单店首批进货,春、夏季不得少于3万,秋冬季节不得少于4万元。以最低的标准保证本品牌服饰品种丰富齐全的良好形象。
7、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进货额低于5000元。将视为乙方放弃该地区经销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
8、有换货率的销售商,当季货品不能换下季货品。附件不全或污损的货品不能调换。所有换货以及退样衣期限以甲方发货之日起至甲方收货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
9、有关货品的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其运输工具的选择和运输费、手续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途中发生任何货物损失,责任由运输方承担。
10、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产品质量、数量等有异议,需在收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否则甲方不予受理。有质量问题的货品必须在收到货后的7天内退回甲方。如经甲方鉴定此质量问题非生产过程造成,而属于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与否的权利。
11、乙方需在开业后15天内,将店内、外各一照片邮寄公司备案。且每周向甲方报送销售报表,以便甲方及时调整乙方的配货计划,以利于销售,共同发展。
12、营业支持
(1)、甲方免费提供服装画册、塑胶手提袋、开业之初不超过2平方米的室内喷绘图片。
(2)、甲方以成本价提供品牌标志,专用衣架、纸手提袋、广告画、灯箱片等宣传品。
(3)、甲方提供店面的设计服务以及相关装璜及器材的使用建议。
(4)、每季节举行订货会以方便加盟商选款式。
(5)、多年专卖店零售的成功经营管理模式。
(6)、利润空间的全力支持,区域的独家经销。
(7)、严格的区域划分,避免相互蚕食市场的无序竟争,确保加盟商利益的最大化。
(8)、快速反应的客户服务,及时帮助您解决疑难困惑。
(9)、甲方提供店员培训、销售技巧、陈列展示及服务礼仪等。
(10)、甲方在知名媒体不定期的投放广告,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
13、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除保证金或定金,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订货后,又取消订货者。
(2)、以低于市场价格,扰乱甲方价格管理,或更换商标等破坏甲方品牌形象及声誉者。
(3)、抄袭本品牌款式,用非正常手段干扰甲方的经营活动者。
(4)、月进货额未达到本意向书的约定,综合考核不达标者。
(5)、提前申请免除地区经销权,而未提前3个月者。
(6)、提前终止合同或本合同期满终止后,乙方要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百姓罗衣”的一切标志、形象、名称,否则视为违约。
(7)、提前解除合同者(以实际进货期计算),需支付1000元店面设计费(如提供了店面设计图纸)。
14、该合同作为双方进行良好合作的依据和基础,销售商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签定的各项约定进行操作。如提前申请免除地区经销权,必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5、被授权人在其所管辖的区域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文本中所涉及的权利及义务关系都由乙方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
16、该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并保证金到帐后生效。该合同有效期至20_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软件产品区域总代理协议(样本) 篇五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XX软件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开发乙方市场所需要的XX软件版本,建立对应的官方网站和数据库服务器。
2、乙方以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负责设立办 公场地,以及投入与市场相关设备和人员,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缴纳2日内支付全额代理费。
4、为了扶持乙方的代理市场,甲方提供在自年日至年日止不进行用户收入分成。年5:5进行分成;采取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
第六条 服务保障
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人员进行软件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提供3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甲方给予相应远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的经销活动。
5、提供乙方市场软件版本的升级与维护。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正规发票,由乙方支付国家规定相应的税费。
7、在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
2、乙方不得生产、代理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产品。
3、乙方积极推广该产品。
4、乙方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
6、乙方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
7、乙方有保护甲方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8、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事项,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2、乙方如因经营确实有困难,在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处理好用户情况下,有权提
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
3、如因甲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双方确认同意,甲方须按代理费的双倍偿还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或是由于乙方销售中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结清所有甲方应得分成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就分成方式甲乙双方以按月结算方式,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给甲方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款项来往均按规定执行,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结算,每逾期支付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规定履行相关条款,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到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方式加入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
代表签字:
6.品牌区域代理协议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时间为30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
此合同方始生效,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并于三个月对
_______元
_________元计
经销权授予乙方。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公司),费用乙方负责。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
(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
并达到我方的要求
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上第二条)
_________%,1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以上价格为不追加商品换货率)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甲方应予无条件5件)。期限一个月(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日,有效期为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___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
:
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区域代理合同 篇七
编号:200
5甲方:福建波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波司登体育用品品牌产品合作销售事宜达成如下的协议:
一、经营区域
甲乙双方确认:
1.乙方为福建波司登体育用品品牌系列产品在市的总经销商,其销售区域包括本市及周边范围内的县级城市及城镇。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上述约定区域之外销售甲方产品。
二、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三、乙方级别、开店数及回款要求
1.乙方级别:
甲方根据乙方承诺在合同的第一个内所能完成销售及开店指标,确定乙方为级经销商。
2.乙方开店数:
(1)乙方承诺在合同的第一个内开设家波司登体育用品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自合同签定后的六个月内乙方应开设家一级店,家二级店;自合同签定后的十二个月内乙方应开设家一级店,家二级店。
(2)甲方所指的一级店为:省会或地级市的一类商圈以内80㎡以上繁华商业街的独立街铺或知名大型零售商场的40㎡以上的店中店;甲方所指的二级店为:省会或地级市的二类商圈及县级市的一类商圈中的60㎡以上主要商业街的独立街铺或大型零售商场的30㎡以上的店中店。
3.回款要求:
(1)乙方确认在合同签定后的第一个内应完成回款总额计人民币万元。
其中第一季(六个月)内应完成回款额人民币万元;第二季(六个月)内应完成回款额人民币万元。
(2)甲方每年召开两季期货产品订货会,“春夏”为一季,“秋冬”为一季。
四、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均确认双方的合作方式为经销制。即以支付订金的形式进行期货订购;以款到发货的形式进行订单配发。
五、保证金及货款
1.甲乙双方签定总经销合同的 3 日内乙方应交纳甲方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该保证金不作为货款使用。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1 个月内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及无欠款的前提下,该保证金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2.货款指的是乙方进货的结算款。乙方在期货订单形成后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
订金,在甲方发货前应付足货品全款。
六、购货方式: 甲方确定的供货方式为两种:期货及现货
1.期货订货:
(1)甲方每年举办“春夏”及“秋冬”两季期货产品订货会,乙方在订货会上下
单的待生产货品即为期货。
(2)甲方确认乙方的期货产品价格为产品零售价格的折。
(3)甲方确认乙方期货产品的调换率为期货订单总额的%,且在期货规定的销售季节内调换不跨季产品。
(4)期货订金:乙方在交付期货订单后应交纳期货定量总额的%作为期货
订金。期货订金于期货订单交付之日起 7日内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5)期货最低起订量:单季期货最低起订量为当季合同约定回款总额的 70 %(以
结算金额计)。
(6)期货订货细则:详见《BSD季度产品购销合同》。
2.当季现货订购:
(1)乙方对期货订单当中未订购的款式,且甲方已生产出大货,乙方对此类产品
产品进行的订购,即为当季现货订购;乙方对期货同款式的补货部份,也视为当
季现货订购。
(2)甲方确认乙方的当季现货产品供应价格为产品零售金额的折(特价产品
除外)。
(3)当季现货产品订购后除质量问题外,概不予退换。
七、结算方式及发票出具办法:
1.乙方货款的结算,经双方商定的办法,用下列种方式。
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汇票
2.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如运杂费、保险费等)在乙方回款中扣除。
3.乙方所需的销售结算票据,经乙方当地税务机关对乙方资格的认定,乙方
为:
① 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③个人经营
由此,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合法票据。
4.乙方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保证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办理结算业务,即
货款必须从一般纳税人帐户内汇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在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及税号时应及时将变更内容加盖财务专用
章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八、交货、运杂费承担及货物验收
1.交货方式:乙方指定交货地点为:
2.交货时间:正常情况下,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及订单经乙方确认后 3 日内发货。
3.运输方式:双方确认以以下方式给乙方发货。
①铁路运输②汽车运输③航空运输④其他(水路、EMS)等
4.货物(含器架、含退换货)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运杂费及保险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收货后当场与运输方验收货物并在随货产品装箱单上签字确认、注明收货时
间,并在 5日内回执甲方;若出现货物与装箱单的内容不符,乙方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甲方确认,甲方负责退换不符的货物;若乙方在 5日内未向甲方提出货物不符并递交回执,则视为货物安全到达且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货物不符的退换货或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运杂费及保险费改由甲
方承担。
九、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1.广告费:
乙方在合约期中对其所属区域进行的广告投放,其费均参照甲方销售政策来执行。
2.器架费:
乙方所有的符合甲方开店要求的波司登体育用品专卖店厅,器架的支持均参照甲方销售政策来执行。
3.印刷品费:
由甲方统一设计印刷,并按照乙方终端卖场级别予以支持。
4.设计费:
乙方所开设的专卖店厅,在日常经营活动及促销活动中,所需投放的灯箱、路牌、车体、报刊等的广告设计,均由甲方负责免费设计。
5.培训费:
乙方开店所涉及的培训费用,当甲方要求乙方派出店长到甲方所在地集中培训时,其往返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当甲方派出专业培训人员前往乙方开店区域进行培训时,其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6.服装费:
乙方开店所需的店员制服可由乙方在当季货品选配,报甲方批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产品零售价的折与乙方结算。
7.礼品费:
店铺开业礼品,由甲方根据店铺的级别配置一定数量的赠送礼品;促销活动,乙方所需的促销礼品由甲方开发样品,乙方进行订购,甲方按成本价供给。
十、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福建波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权。
(2)甲方拥有福建波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终端形象的维护及管理权。
(3)甲方拥有对市场经营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有处理权。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约市区建立系统的营运机构(配置与甲方对接的相关
人员及设备),并开设直营形象专卖店厅。
(5)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在约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特许经销产品授权证书。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形象装修设计、销售技巧、货品、店铺货品陈列的培
训和业务指导。
(7)甲方有义务根据客户级别在换季时提供相应的宣传品支持。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经甲方授权后,乙方在合约期内有权使用甲方品牌并进行维护。
(2)经甲方授权后,乙方在合约期内有权在其所属区域发展下属分销商。
(3)乙方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对其所属区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进行管理。
(4)乙方在销售区域内应为甲方履行如下义务:
a 遵守对其经销产品的业务有管辖权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许可证条例等
规定。
b 在其所属市区建立系统的营运机构(配置与甲方对接的相关人员及设备),并
开设直营形象专卖店厅。
c 履行甲方品牌在乙方所辖经营区域内的推广及维护。
d 履行对甲方终端专卖网点的长期维护。
e 反馈福建波司登及其他体育品牌的经营信息。
f 协助甲方对市场上出现的制假、贩假等行为予以查处。
g 严格执行甲方规定之市场零售价及变价范围。
h 乙方应每月末将对帐单传至甲方,以便双方对帐及确认货款、代垫费用款。
十一、奖励条款
在合作期内,业绩突出且有良好信誉的客户,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信用授信额度,具体办法由乙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签定信用额度授予协议。
十二、保密条款
在合同期内及期满后两年内,双方不得将产品销售、人员配备及其他相关商业与市
场信息等机密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十三、违约责任
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1.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本
合同方可解除。
2.乙方按合同完成双方制定的季度及销售目标,甲方应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季度及
年尾返点等有关奖励,乙方未完成双方制定的销售目标,甲方为保证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准,有权变更或终止有关经销协议。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 30日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清理库存产品
和帐款。
十五、其他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2.本和约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下发出的书面通知应通过挂号邮件送达对方,邮寄当日为发出书面通知日。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补充文件加以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福建波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0595-22989733
开户银行:代表:电话: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362000邮编: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温陵路天都广场9层
8.区域代理合同 篇八
供货厂家(以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遵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铜扶手、铜背景、铜线条、铜吊顶、铜家具、铜装饰等A级系列产品的区域销售代理人。
1.2甲方授权乙方的销售区域为中国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权利
2.1.1有权根据市场因素和成本状况调整乙方销售区域的供货价格(但必须在和乙方进行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后)。有权指导和了解乙方在区域内的销售价格。
2.1.2有权向乙方了解整个经销区域的市场状况与行情。
2.1.3本合同中有体现的其他权利。手机:
2.2甲方义务
2.2.1向乙方提供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产品。
2.2.2向乙方提供销售、安装、维修等相关培训指导,并给予相关的技术支持。
2.2.3向乙方提供价格表、产品图册、订货单、产品色板、产品小样、产品质量认证书和产品符合国标的检测报告等市场开发和销售相关物品,并为乙方设计订购产品图案图形。
2.2.4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范围内只接受乙方订货,并保证不接受区域内其他人或单位的订货,且区域供货价格唯独乙方知情。
2.2.5协助指导乙方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
2.2.6甲方将根据乙方展厅现场布局为乙方提供展厅样品陈列各壹套,费用按出厂价打折执行。
2.2.7甲方在乙方专卖店装饰验收合格后,向乙方颁发特许专营证书。
2.2.8本合同中有体现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的权利
3.1.1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支持的服务。
3.1.2有权制定经销区域内的销售价格(在和甲方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3.1.3在本合同期限内在甲方授权的经销区域内经营和销售。
3.1.4有权对甲方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异议及投诉。
3.1.5有权享受甲方规定的样品优惠(乙方所开发的客户,每个客户
只能享受一次)。
3.1.6有权享受工程项目的优惠(一次性订货计为工程项目)。
3.1.7本合同中所体现的其他权利。
3.2乙方的义务
3.2.1乙方不得经销或销售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其它厂家的产品(甲方同意的除外)。
3.2.2仅限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不得跨区域销售,如跨区域销售须得甲方同意。
3.2.3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区域内的总代理,负有积极开拓市场之义务,在经销区域内的各市、县及乡镇大力开发新客户,与负责区域内客户的维护与管理,并逐步提升区域内的销量。
3.2.4乙方须协助甲方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3.2.5乙方负有积极宣传甲方企业和产品品牌之义务。
3.2.6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加盟金万元;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加盟金。
第四条:销售任务和销售网络建立及奖励
4.1销售基本任务
4.1.1乙方在签订合同即日起,第一年不少于平方米的销量;第二年不少于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没收加盟金。
4.1.2乙方每累积销售
4.1.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开发甲方产品销售店铺,对所开发的店铺进行积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订单处理,生产周期,货物运输与结算
5.1 乙方所开发的下属销售店铺所下的订单,由乙方负责整理和处理,再由乙方传真至甲方进行确认和下单。
5.2 甲方保证货物的生产周期准时,在生产周期上双方沟通后确定,须保质保量的按时交货。如有延误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调。
5.3货物由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自提,一切相关运输费用由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承担
5.4甲方免费负责从甲方生产基地至甲方所在城市物流公司的乙方订货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物流公司收取的甲方生产基地至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所在地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承担。如乙方自费派车至甲方生产基地提货,甲方应免费负责装车。
5.5货款支付方式为订单甲乙双方传真确认后,乙方预付总货款的,全额少于加盟金可延期,甲方生产完成后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付总货款的%给甲方,余款在乙方收到货一周内付清。
5.6在物流公司到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所在地的运输过程中有破损现象由运输公司承担,甲方应即时与物流公司协商理赔。
第六条:服务政策
6.1甲方服务
6.1.1甲方应为乙方或乙方下属销售店铺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政策。
6.1.2甲方应设立专门的销售科室或人员与乙方接洽,保证订货、汇款、生产、发货、跟单等一系列业务流程的顺利进行。
6.1.3如在销售、安装、维修过程中出现属于甲方原因的产品质量
问题经甲方核实后,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返厂维修,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6.1.4甲方在乙方销售区域内每年筹划投放宣传广告,费用由甲方负责。
6.2乙方服务
6.2.1乙方应督促其下属销售店铺积极学习和了解甲方产品的工艺、特点并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6.2.2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区域内的唯一销售总代理人,乙方所有的一切经营费用和应缴纳给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6.2.3乙方以甲方区域经理名义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业务工作,但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合约,除非乙方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6.2.4乙方每个季度向甲方提交一份授权区域内的详细市场分析报告,各种市场变化情况也应该及时反馈甲方,以利于甲方制订更有竞争力的销售策略。
第七条:保密
7.1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区域内独家经销的权利并保证乙方的销售方式、方法与供货价格不透露给区域内任何人或单位、组织。
7.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严守商业道德,不得将甲方的产品工艺特点和销售情况和下属销售店铺的资料转送到同行之企业。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如有避开乙方直接供货给区域内其他人或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利润的赔偿)。
8.2乙方如有未经甲方允许跨区域销售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3乙方如有故意搞乱市场或经营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乙方违反双方在本合同中体现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双方在本合同中体现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9.1本合同期限年年日止。
9.2本合同执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9.3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以致影响甲方权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4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以致影响乙方权益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适用法津仲裁
10.1协议的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积极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共页,双方各执壹份,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2合同附件为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表和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的价格表。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盖章:
9.品牌区域代理协议 篇九
滨州市盛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郭佃兴认定工伤仲裁一案,委托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张云祥为甲方与陈桂兰、郭培州申请认定郭佃兴工伤纠纷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进行和解。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3000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先行缴纳2000元,案件结束后缴纳1000元。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裁决时至。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2009 年6月日
10.品牌区域代理协议 篇十
甲
方:XX 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开拓市场,现就产品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甲方指定乙方为下列区域的XX
代理商(一级或独家),销售甲方指定品牌
-----XX,(详见附件《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以下简称产品),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开展销售活动,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范围进行销售。
甲方指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XX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天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购货款人民币 XX 万
元,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首批货款支付到甲方帐户,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3000
元人民币(¥:
3000 元),此保证金旨在确保甲乙双方能够正常履行本协议中的约定,不能作为双方的货款交易金额使用。直到本协议正常履行结束后,甲方在本协议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此保证金支付到甲方帐户,则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
代理期限为:
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 年
XX 月 XX 日。
乙方所代理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销售目标
甲乙双方约定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完成现金回款
万元。为确保此销售目标的达成,乙方应确定月度销售回款计划如下:(以当月到帐金额为准,单位:万元)
目标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解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计
XX 年
若乙方连续 3 个月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 70%,或者累计 6个月不能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和市场支持、或重新划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若乙方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 85%,甲方有权在次年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对指定区域内的终端销售网点进行开发、铺货,使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区域内达到如下的铺市门店数量:乙方主要辐射的终端渠道(餐饮、星级酒店、卖场超市、酒行、夜场、团购):
酒行、团购、卖场超市
截 止
时 间
截止时间内铺市的场所数量(店)
餐饮门店
星级酒店
卖场超市
酒行专卖
夜场酒吧
团购单位
其他说明:
天内
天
12内
天内
若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以上网点铺货目标的7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此渠道的销售权利,或者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直至解除本协议。
乙方的权利:
A: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B: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条款,经乙方查证属实并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仍无改善,乙方可立即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所代理产品的市场形象,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所代理产品“(独家)或(总)经销商”等的名义进行市场宣传及其他商务活动。
乙方应按照甲方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仓储、运输、保存,因乙方原因而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时获得的任何甲方的资料予以保密。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支持乙方的销售,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出乙方销售区域的终端网点开发方案和市场促销、推广方案,甲方应兑现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奖励、促销支持、广告及营销推广费用支持等。任何甲方人员口头承诺的各项事宜均视为无效。
甲方应派出销售人员负责协调双方的沟通与配合,协助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甲方需获取乙方所代理产品的渠道价格、库存报表等数据资料时,乙方需积极地协助甲方的销售人员,并对所提供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派出的地区销售人员在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向乙方借货、调货、索要产品或任何形式的现金往来均系其个人行为,如由此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之损失,由其个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因市场或成本变化等原因,甲方需要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执行新价格。
第四章
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乙方在指定区域内可以以“上海建发酒业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及宣传活动。甲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除非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更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 五章
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协议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共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约地:中国上海市。
本协议书附件清单:
附件 1.《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
附件 2.《收货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3.《代理商信息资料登记表》
附件 4.授权书附件 5.《市场管理协议》
甲方盖章:上海建发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开户银行:帐
号:XXXX-1
帐
号:
纳税人号:31XXXX67214
纳税人号:
地
址:上海浦东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23 层
地
址:
电
话:0XXX88
电
话:
传
真:0XX8
传
真:邮
编:200122
邮
编: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附件 1 1
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
单位:元/瓶
品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供货价格
终端统一供应价
终端建议零售价
餐饮
商超
餐饮
商超
皇家花园
皇家花园红葡萄酒 750
750ML*6
皇家花园至醇红葡萄酒
750
750ML*6
皇家花园珍藏赤霞珠红葡萄酒
750ml
750ML*6
皇家花园波尔多红葡萄酒
750ML*650ml
750ml
750ML*6
.00
750ml
750ML*6
.00
上海建发酒业有限公司附件 2
收货人 授权委托书
省份: :
城市: : 鄂州
代理商名称:
法人代表((公司负责人:): 陈菁华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仓库地鄂州市鄂城区沿江大道武昌门斜对面(潜江龙虾庄)# #址: :
兹授权我单位员工:,作为我单位负责接货并办理签收的人,具体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12、22
此两位中任何一位负责接货并办理签收,授权期限:
自
2011 年月日至
2011 年月
日
代理商盖章:
代理商负责人签字:
附件 3 3
代理商信息资料登记表
公司名称:
基本详细地址:
邮编:436000情况
公司性质:个体
注册资金: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户:
税号:
人员情况
法人代表:
陈菁华
电话:
手机
总经理:
电话:
手机
业务负责人:
电话:
手机经营状况
现经营产品:
主营产品:、总代理产品、近三年的销售额
年份
总营业额(万元)
其中葡萄酒销售额(万元)
比例(%)主 营品牌
品牌
产品
销售额(万元)
同厂家关系情况(独家、一级或二级代理)
销售渠道
类型
占年销售额比例(%),或说明
酒行
%
团购
80%餐场
夜场
下级分销商
公司名称
辐射区域或渠道
负责人
联系电话综合评述
该客户在团购渠道较为强势,并有一定数量的酒行客户,与我公司的营销思路和销售渠道较为一致,对我方产品在酒行团购渠道的覆盖率和终端展示有一定帮助。
授
权
书
兹授权
陈菁华
为上海建发酒业有限公司
皇家花园
产品
在 梁子湖
区域的代理商。
授权时限为:
2011 年月 24
日至
2011 年月
日。
特此授权
上海建发酒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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