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整顿

2024-08-12

治安整顿(9篇)

1.治安整顿 篇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13家保安服务公司、押运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所属的4753名保安队员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职能,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并现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1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760余起,为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还存在自招保安员单位不向公安机关备案、保安队员乱着装等问题,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我市将举办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尤显重要。为此,市公安局下发《南阳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的通告》,对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明确了要求和责任,号召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予以全力支持,共同为我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献策出力!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严格保安队伍管理,大力促进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现有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从事保安服务人员的单位,必须在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安局备案,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

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三、全市现有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其基本信息必须全部录入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四、全市现有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换着式保安员服装,严禁保安员穿着仿警服及其它非中国保安协会指定的保安服装。

五、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用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安机关备案的,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六、凡发现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保安服装、标志和服饰及帽子的,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违反保安服务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77-63311110-31268 31263

各地举报电话:110

南阳市公安局

2.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报告 篇二

郑口派出所在故城县公安局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打、防、控、管”系列举措,大力加强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维护了治安大局基本平稳,有力促进了城镇的建设。城区治安巡逻体系是依托社区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对于治安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建立起“打、防、控、管”一体化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秩序根本好转的迫切要求,服务经济建设,构建适合该城区特点的治安巡逻体系十分必要。

一、故城县郑口镇治安现况

(一)各种新型社会矛盾凸显。由于正处于社会的深入变革和过渡期,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不断深入,征地拆迁补偿,企事业改制,规范出租与经营等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动辄集体上访、罢运、堵厂,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

(二)刑事案件高发。其可防性盗窃案件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旅馆、单位宿舍和街面,以入室盗窃为主;扒窃则主要发生在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等公共区域;偏僻的街道、巷和人口稀少的区域是抢劫和抢夺的主要案发地,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的作案人员主要为外来流动人员。

二、故城县郑口镇治安巡逻队的基本情况

故城县公安局自设置巡警这一基层队伍以来,县城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以往有下降趋势。治安巡逻队员由巡特警大队负责管理,在县局及巡特警大队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县局的有力领导下,一大批有过派出所工作经历和退役士兵成为治安巡逻队的主要成员,城区治安巡逻体系基本建成,治安巡逻队也成为城区治安防控的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自开展工作以来,有力震慑了犯罪。特别是街面上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的少了,可防性盗窃案件在主要街面上得到控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感,为我县城区治安秩序稳

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一些因素始终制约着城区治安防控巡逻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一是治安巡逻队人员比较少,有限的人员在主要时段、主要区域、主要场所形不成合力,遇紧急情况亦行不成联勤、联动、联管机制,不能做到快速反应,有的放矢,有效防控的效率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保障不到位,影响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治安巡逻队员都是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仅几百元,治安巡逻队员的主要工作时间应在夜间,白天还要正常上班,十分辛苦和劳累,而且有一定的工作风险,最基本的加班补助和夜餐都得不到保障,意外伤害保险仍未落实到位,所以这也是制约治安巡逻队伍发挥重要力量的客观条件。

三是人员不足,配置也不合理。巡逻队每个小组多则6人,少则4人,有限的人员做不到夜间全时段的巡逻防控。在招聘巡逻队员时,注重了岗位的公益性、福利性,对具体工作性质、难度、强度考虑不够。因此,巡逻队员的工作强度比较大。

四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只重视抓经济发展,对安全防范的重视不够,未能充分认识治安巡逻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性,个别领导不关心治安巡逻队的建设,不支持和配合治安巡逻队的工作,批评多,关心少。一些领导仍然认为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意识不强。

五、实习总结

为了强化巡逻队防控职能,加强城区治安动态防控,建立健全巡逻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巡逻工作由分散化向勤务化的转变,有效建立适合城区特点的点线面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专业警察、社区巡逻、人民群众多方参与的治安防控格局,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巡控网络,个人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治安巡逻体系建设。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镇领导牵头,乡综治办具体负责,乡直各相关单位参加的镇治安防控巡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治安巡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整合现有的社会防控资源,使社会防控资源的利用达到最大化。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到社区警务室办公,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量化考核巡逻工作,运用奖惩等经济手段,把责权利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激发巡逻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主动性,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社会防控巡逻队伍。

(二)整合资源。建立适合城区特点的防控巡逻队伍,将目前分散管理的社区巡逻队集中整合使用,由乡治安防控领导小组直接管理,统一使用,各居委会抽调一人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把办公地点设在城中居委会。一是城区南北狭长,东西较窄,城中及西北一带商业较为发达,居住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较多,是经济中心,将城中、城南、城北三支巡逻队集中整合为一支,可以形成合力,便于管理,加强对中心区域的巡逻防控,使主要地段街面在主要时段的见警率增加,而且办公地点距派出所较近,有利于指挥和调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巡逻防控面,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巡控。二是保留城东、城西社区的社区巡逻队,由镇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鉴于城东、城区点多、线长、面广,且城西为政治文化中心,也即将成为文化金融中心,但离派出所较远,建议增加这两支巡逻队的力量,便于即时有效的控制,增强巡逻的广度,及时堵截违法犯罪人员,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投入。建议镇政府把治安防控巡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向上争取,根据工作考核,提高巡逻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切实保障巡逻队工作经费,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配备专用巡逻车(如在小区配备电瓶巡逻车等),将步巡和车巡结合起来,以增加巡逻的密度和单位时间内的覆盖面、提高见警率。

(四)及时选调精力充沛、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专业巡逻队工作,在招聘巡逻队员的时候充分考虑防控巡逻的特点和性质,使巡逻防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3.治安整顿 篇三

筑牢基层治安防控网

今年以来,马于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石综治委【2011】6号关于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大胆探索,积极组建治安志愿队伍,努力建立适应自身实际的治安防范新格局;并从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入手,结合党员“一人一岗”、“包帮带”等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全面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进程。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抓宣传发动,确保人员招募到位

治安志愿者招募是整个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镇在招募治安志愿者过程中,重点加强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搞好动员。在治安志愿者招募中,坚持自愿参加与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办法,以村为单位,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参与治安志愿者队伍。二是广泛宣传。镇村两级认真按照石综治委【2011】6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开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志愿者招募的程序、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氛围。三是严格标准。治安志愿者招募虽然有困难,但队伍的素质与标准不能降低,我镇坚持按照石综治委的要求,将那些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同志吸收到治安志愿者队伍中来。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的落实,我镇首批志愿者共招募800人,分别涉及党员干部、团员、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低保人员和其他群众等人群。

二、抓思想认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马于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综治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力度,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持续下降。今年以来,按照石综治委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新形势下,农民对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渴望越来越大,必须想方设法满足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愿望;二是全镇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现“平安马于”的目标,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必须依靠公安机关专门力量,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实现群防群治;三是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新路子,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必须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必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形成以上共识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综治办主任为分会长,派出所主管副所长为副分会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解决治安志愿者队伍遇到的各种问题。由于认识到位,组织有力,为推动全镇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三、抓工作统一,确保规范管理到位

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要求是抓好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对治安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管理是“做到三个统一,发挥五种作用”。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佩戴标识。镇政府为每位志愿者制定了统一的“马于镇治安志愿者”工作证,工作证上加盖了镇政府和马于派出所公章,并且在工作证上印制了治安志愿者承诺和镇政府及派出所的常用号码。上岗时一律佩戴工作标识,表明志愿者的身份,树立对外形象。二是统一建立档案。对每位志愿者均建立了基本信息登记表,做到情况掌握、个人信息了解。三是统一工作规定。制定了全镇志愿者开展业务规程,统一了活动的方式和标准。同时为便于每位治安志愿者开展工作,镇党委政府为他们统一购置了的笔记本和笔。“发挥五种作用”,即:在治安巡逻防范上发挥作用,在各类治安信息收集上发挥作用,在治安防范宣传上发挥作用,在反映群众呼声上发挥作用,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作用。通过抓工作的统一,要求的统一,力求达到管理的规范。

四、抓机制建设,确保奖励激励到位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为使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能够深入开展,我镇明确规定,镇维稳综治办负责全镇治安志愿者的总体组织、协调,对治安志愿者队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对治安志愿者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派出所负责对治安志愿者有关巡逻防范知识的培训,保护志愿者的安全,配合镇维稳综治办做好治安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各村负责本村治安志愿者日常工作的组织,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掌握志愿者工作情况。构成了镇维稳综治办、派出所、村“三位一体”的管理格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村里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志愿者会议,通报治安形势,讲评工作情况。镇里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治安志愿者经验交流会,通报全镇治安形势,讲评工作和表彰奖励,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对优秀治安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了《马于镇治安志愿者奖励办法》,奖励按照治安志愿者提供线索破获一般、重大、特大案件,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予以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可达1000元。对在年终被授予“镇优秀治安志愿者”称号的,还将给予奖励。为了解决好治安志愿者工作奖励激励经费长期保障问题,目前该镇正在积极探索设立“治安志愿者基金”。

五、抓工作重点,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组建治安巡逻志愿者协会以来,广大志愿者积极参加,为维护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有力地维护了节假日期间的社会稳定。二是在日常巡防中发挥巨大作用。治安巡逻志愿者在巡逻中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分子多名,协助破获案件数十起并多次有效的调解各类民间纠纷。三是有效的收集各类治安信息。志愿者充分利用人在基层的优势,广泛收集各类治安信息,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和及时处置治安问题、消除治安隐患起到促进作用。四是大力做好治安宣传工作。治安巡逻志愿者在日常生活中向身边的居民宣传治安知识,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了群众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水平。志愿者宋平顺同志对村内的“ 法轮功宣传”非法活动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曾只身追赶散发“ 法轮功”传单者。志愿者张振强同志对西队新民居进出社区门的可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多年来他高度的警惕性制止了多起进入小区的非法买卖活动。志愿者王立军同志在巡逻中发现一位居民的货架被盗,果断报警并协助民警及时将被盗物品追回。

4.治安整顿 篇四

根据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城关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深入排查整治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长效工作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具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或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居区;刑事案件上升,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多发的区域;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案件多发区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的区域;治安复杂的村(社区)、街巷;车站附近旅社、娱乐场所社会丑恶现象突出的区域;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阻挠施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黑市交易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强买强卖、强讨强要等问题屡治不绝的区域;盗割输电电线、电缆以及通讯设施现象严重的区域;学校周边治安混乱区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区域;其他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区域。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排查阶段(2010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深入动员,充分发动各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派出所、村、社区、各综治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综治办、公安机关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4月17日前,各派出所、村、社区、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分别填写集中排查情况呈报表,报镇综治办统一汇总上报。镇综治委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警示单位,加强整治和工作调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4月下旬至9月30日)。对排查的社会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主办单位和协作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多次整治仍得不到有效改观的地区,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所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镇综治委和公安部门要挂牌督办,必要时由县综治委挂牌督办,切实加大督导力度。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立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统筹考虑,整体规划。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综治机构、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等政法综治力量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扎扎实实地抓好排查整治的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治安混乱的状况和秩序是否得到明显改观;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各种治安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得到明显增强;是否研究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等。重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派出所、村、社区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镇综治办。

四、各阶段工作 4月份

1、动员部署;

2、制订下发方案、成立专门组织;

3、部署排查行动、召开工作调度会;

4、散发张贴整治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宣传周(8日—16日)活动;

5、收集梳理基层排查情况,各地签订排查承诺书;

6、开展重点督查,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7、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警示单位

5月份

1、通报警示单位,明确整治单位、协助单位和整治责任人,签署整改责任书;

2、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3、召开工作调度会。6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工作调度会。7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工作汇报暨现场推进会;

3、召开工作调度会;

4、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整顿。8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工作调度会。9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工作调度会。10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巩固提高和形成长效机制的意见;

3、召开工作调度会;

4、部署开展回头看活动。11月份

1、开展督查活动,并下发通报;

2、召开工作调度会。12月份

1、开展验收活动;

2、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考评;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警示单位验收考评情况;

4、进行工作总结。

五、责任分工

综治部门:加强对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发挥综治网络优势,组织基层综治组织开展自下而上的排查工作,落实排查工作制度。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排查整治活动中去。加强督志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抓好重点地区的群防群治,促进重点地区综治及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违纪违法行为,对被实施一票否决地方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组织部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选好配强重点整治地区领导班子,视情对列入重点整治地区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时提出调整加强的意见。

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防范和处理邪教部门:加大对“******”等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的排查、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活动。

公安机关:组织基层派出所广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活动,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及时解决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排查出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集中组织整改,切实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重点整治地区的普法工作。

信访部门:排查信访重点地区,尤其是连续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涉法涉诉上访、重复访乃至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在信访排查过程中注重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并及时向综治部门反馈。

教育部门:对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及时反映危害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问题,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

城建部门:积极推动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建设改造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加强社会治安防迭体系规划建设,排查因城乡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文化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秩序监督,大力整治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

安监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不在校、无职业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型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助、教育、服务和管理。

六、工作制度

责任制度:镇党委书记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综治维稳办主任、公安派出所、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把本地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情况摸清、摸透;逐级签订整治责任书,确保警示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改变治安混乱面貌。

承诺制度:各级各单位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签订承诺书,在集中排查过程中,不隐瞒、不留情,实事求是上报排查情况。

评估制度:县、镇综治部门通过暗访、核实等途径,对基层排查情况予以评估,并将评估分值纳入整体考核,对评估分值明显偏低的,责令该地重新进行集中排查活动。

调度制度:镇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开展,报送有关数据,通报有关情况,部署调度有关工作。

暗访制度:县、镇每月组织开展督查暗访活动,及时将新的重点地区纳入视线,督查警示单位整改情况,调查群众安全感,并下发通报,将督查暗访作为蠹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追究制度:对没有及时将重点地区排查上报,重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干部责任。

信访制度:各村、社区、派出所、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报表、数据报送至镇综治办,定期报送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是中央综治委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此,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镇党政包点干部要经常深入所联系村、社区全程参与整个工作。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派出所、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认真细致的做好排查工作。镇综治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保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有镇党政班子成员亲自包保,必要时派驻得力的工作组,驻地帮助解决问题。

(三)严明奖惩措施。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和派出所各综治成员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重大问题的地方,要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活动,提供案件线索,踊跃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排查整治工作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五)建立长效机制。这次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制度化、经常化。

5.治安整顿 篇五

通过整顿,逐步建立一个和谐规范、井然有序的教育秩序,建设一支德业双馨、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建设一种团结务实、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校风,达到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在查摆问题阶段,学校存在的问题,教师队伍方面主要有三个问题:(1)有在编不在岗人员;(2)有少数教师岗位能力差;(3)教改意识差。学校校风方面:(1)规章制度不够细化;(2)环境卫生有的班较差。

整顿措施:

1、认真学习河间市教育局“三整顿,一提高”文件,学习《八荣八耻》、《教师法》、《教育法》等提高认识。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上岗。

3、对岗位能力差的教师通过校本教研、在职进修等方式提高岗位能力。

4、对教改意识差的教师,主要是讲清形势,转变意识,提高积极性。

5、我校对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6.治安整顿 篇六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改进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做好地震、测绘、地质等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篇七

一、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二、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三、治安调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当事人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调解。

四、被侵害人委托他人参加治安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五、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协议。

8.校园治安巡逻制度 篇八

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管理,真正发挥学校保卫队伍的作用,防止校内治安和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共同创造良好而和谐的教学环境,特作出如下校园治安巡逻的制度和规定。

一、校园的治安巡逻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勤巡逻制。

二、每班值勤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执勤时携带学校发给的警械,夜班须携带照明电筒。

三、白天除设门卫岗外,学校设流动岗哨,负责巡逻工作,特别对要害部位重点巡查,加强防范。

四、夜晚由两人负责巡逻,负责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部位的巡逻。

五、每班上、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以上场所的门窗是否完好,要全天候开启监控系统,按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必须不定时进行巡逻。夜班门卫岗零时后要不定时对所负责的路线进行巡查,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

六、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七、遇到突发事件(如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到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时,首先要设法制止事态的发展,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9.治安整顿 篇九

视讲话

(年月日)

同志们:

10月9日,我县召开了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紧急行动起来,严厉打击涉车、涉爆、涉假币犯罪,再掀集中整治新高潮,维护治安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下面,就集中整治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继续保持严打态势。近年来,我县一些外流人员,受高额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造成涉车、涉爆、涉假币犯罪案件多发,上网逃犯集中,直接影响了台前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我县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必须坚决给予严击。5月份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上级要求,10月份,我县将继续开展连续性、不间断的打击行动,加大力度,集中攻坚,破大案、攻积案,摧团伙、捣窝点,抓现行、追逃犯,坚决铲除突出犯罪,维护台前声誉和全县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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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打击这些突出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揭露违法犯罪行为,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可藏、无路可逃。同时,也严正警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要立即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执迷不悟、继续违法犯罪的,坚决予以严惩。

二、凝聚强大防范合力。彻底铲除涉车、涉爆、涉假币犯罪,必须坚持以打开路、以防助打、打防结合。今后一个月,我县将开展进村庄、进楼院、逐户、逐人的拉网式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防范违法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同时,对已确定的高危人员,我县将实行乡镇、派出所、行政村、家庭“四位一体”的稳控、帮扶、教育责任制,目的是教育和引导他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尽快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希望乡镇管理区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高危人员家属,迅速行动,尽心尽责,努力使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益、对家庭负责、不让家人牵挂的良好公民。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强大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氛围。10月份,我县将采取刷写墙体标语、悬挂过街横幅、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平安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衷心地期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争做义务宣传员、信息员、讲解员,利用拉家常、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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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走亲串友、朋友聚会等一切机会,宣传治安形势,讲解犯罪危害,传授防范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全县形成对涉车、涉爆、涉假币犯罪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目前秋冬交替,是各类犯罪的高发期。希望各级各部门,提前谋划,早作准备,认真做好秋冬季节的治安防范工作。县直各单位要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各乡镇要启动专职治安巡防队,开展正常巡防。各行政村要建立打更巡逻队,坚持巡逻守护。各家各户要本着“就近、自愿”的原则,组成联防互助小组,签订邻里联防互助协议书,开展联防互助活动;有条件的要安装“电子狗”、“气死贼”等经济实用的技防设施,让犯罪分子无处作案、无法作案、不敢作案。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县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夺取社会治安整治的全面胜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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