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2024-11-22

水土保持(精选10篇)

1.水土保持 篇一

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分析

摘 要: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唯一途径,水利行业也不例外。本文对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然后阐述了中国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最后对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 可持续发展 水利

发展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可持续发展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和唯一途径。可持续发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甚至是某一个单位,水利行业也不例外。

一、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的供给和保障,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只有确保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确保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既是我国总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水土流失的现状 中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5万km,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不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还是农村、城市、沿海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

三、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

(一)枯水季节水量减少,容易发生涝灾

水土流失的首要后果是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严重的是水源枯竭,河道断流,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使土壤蓄水量减少。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占土壤总体积的30-50%,空隙是水份存在的空间,是涵养水源的关键,由于土壤随水而去,贮水空间就随之丧失,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减少,从水文角度讲,增强了径流的年内变化,使洪水季节水更多,枯水季节水更少。第二,水土流失使得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减小,蓄水量也相应减少,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

(二)增加地表径流,加剧洪水泛滥

水土流失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但在洪水季节恰恰相反。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坏,同时,山区更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当暴雨发生时,由于地面坡度大,植被不够,坡面截流能力较差,土壤表层涵水能力低,使得降雨强度远远大于土壤入渗速度,雨水来不及入渗,迅速大量产流,瞬时形成山洪,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陡涨陡落,历时短暂,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使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2(三)造成河库淤塞,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

由于表层土壤裸露,在水力的侵蚀下,大量泥沙随地表径流流向塘库、江河,一方面淤积的泥沙减少了库容,削弱了水库的防洪能力,减少水库的使用寿命,严重时易造成漫坝、垮坝等灾害,另一方面造成沟渠江河河床拾高,严重影响行洪能力,致使洪水宣泄不畅,水位上涨。

(四)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除了冲毁房屋、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外,也将破坏农田、水塘、水凼、水库等水利设施,严重的还会使河道断流。

(五)水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洪水增大,发生次数增加,表层土壤以泥沙形式进入水体,水体中含沙量增加,增加了水的浊度。同时,流失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及残存的农药、肥料等物质,这些物质随土壤一起进入水体,使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土流失越严重,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就越多,水污染越严重;如前所述,水土流失使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同时,枯水季节水量减少,造成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减少,水污染速度加快。

四、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

水土流失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水资源的利用,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遏制水土流失,实施水土保持,是 当前唯一选择,尤其是在一些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科学技术。具体说来,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主要有:

(一)能够合理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

一般来说,当河道受到一定程度雨水的冲刷之后,就会导致其产生泥沙淤积的情况,这就会使得水利工程性能的发挥受到不小的影响。然而,如果我们能够全面的运用水土保持的方法,来加强对水利工程的保护,就能够对地表的径流进行更加有效地控制,并进一步对水流中的泥沙进行全面的拦截,使其在提高水利工程地表抗侵蚀能力的同时,也能全面的避免河道中流入过量的泥沙。此外,运用水土保持的方法,还能够合理的提升水利工程中河道的实际渗水能力,从而更加有效地对水利工程中河道与湖泊等的泥沙淤积进行全面的控制,这样不仅能够确保水利工程的性能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同时也能有效的延长水里工程的实际使用年限,从而在促进水利工程经济效益合理提升的同时,也能全面的降低工程自身所需要的各项维修费用,来为整个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带来不小的经济效益。

(二)能够有效避免水利环境的生态破坏

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具有非常明显的复杂性特征,且其往往会在实际的施工中对其所在的水环境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程度 上的破坏影响。而将水土保持工作运用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维护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的避免其出现水土流失现象,同时也能通过植被的种植,来对水利工程的地表层进行全面的防护,提高地表层的肥力与抗侵蚀能力,使得土壤中的各种有害物质不会随着水流而进入到水利工程的运行工作中,来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性。此外,通过对水利工程进行水土保持防治与处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工程中的水体质量,并进一步保护工程所在地的水环境平衡,所以说,水土保持工作对于水利工程所处的水环境生态平衡能够起到不小的推动作用。

(三)能够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的抗洪能力

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通过全面的运用水土保持的方法,不仅能够对地表的植被与土壤进行合理的控制与调节,同时也能够全面的提升其自身对于地表水的控制能力。在对水利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之后,一旦其自身的地表水出现明显的超标问题时,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土壤就会全面的运用自身的渗水性能,来对地表水的流量进行全面的调控。因此,当河道发生洪水灾害时,水土保持工作就能通过该性能来对洪水的洪峰进行有效地控制,并将其降低到一定的范围之内,全面的提升整个水利工程的实际抗洪能力。此外,当水利工程所在区域发生干旱灾害时,其往往也能够通过水土保持的办法,来进行河道径流的自动补充,并以此来全面的降低旱涝灾害对水利工程所造成的影响与冲击。

五、结论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十分严重,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作用巨大。

2.水土保持 篇二

2013年9月23~27日, 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蔡建勤副主任、科技合作处胡建忠处长一行, 前往云南沾益、西畴、麻栗坡等地, 对岩溶区高效水土保持植物资源配置、开发及小流域治理情况进行了综合调研。云南省沾益县、西畴县、麻栗坡县等是滇黔桂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区, 今年秋季起将要陆续实施坡改梯、生态林和经果林等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植物中心作为科技支撑单位, 此次调研结合科技支撑选择的内容, 初步选定了旱冬瓜+草果、油茶+金银花、红豆杉等植物配置类型, 将在征得云南省水利厅水保处等同意后, 随同主体工程一起实施。

3.浅析水土流失危害及水土保持作用 篇三

【关键词】水利;持续发展;水土流失;水土保持

一、前言

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关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对维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都意义重大。水土流失是目前影响水利工程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力度刻不容缓。本文笔者将对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以及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做一次深入的探讨,以期为水利工程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议,从而推动我国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

二、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

水土流失是影响水利工程效力的重要因素,要想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就有必要对水土流失进行充分的认识,认清水土流失对水利工程的危害,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笔者将水土流失对水利工程的危害概括为以下几点:

1.容易引发涝灾 在枯水季节,水量减少的情况下及其容易引发涝灾。深入分析的话,变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水土流失将会导致河道、湖泊、水库、水凼、水塘、梯田等产生淤积的现象,尤其是在汛期,水量更加严重,枯季水更少,使得可蓄水量迅速减少,于是引发涝灾;其二,水土流失能够导致土壤的蓄水量减少。土壤中的水分主要存在于土壤颗粒之间的空隙,有研究表明,土壤颗粒间的空隙是土壤总体积的三到五成,这样大的空间是蓄水的关键位置,然而,由于土壤的流失,这些蓄水的空间也就不复存在了。从水文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将导致出一种极端的现象,就是洪水季节的水会更多,而枯水季节的水将会更少。

2.加剧洪水的泛滥 水土流失能增加地表径流,加剧洪水泛滥。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得知,水土流失将导致枯水季节水量减少,却导致洪水季节的水量增加。一旦有暴雨来临,由于地面的坡度很大,同时土壤表层的涵水能力差,必将导致土壤入渗的速度远远不能赶上降雨的强度,再加上植被数量与密度的不足,坡面很难实现截流作用,来不及深入土壤的大量雨水就会形成洪水。洪水的危害众所周知,下游的居民将深受其害。

3.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 水土流失将造成河库淤塞,大大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由于水土流失的作用,大量的泥沙将随着地表径流的作用流入江河、池塘或者水库,形成表面土壤裸露的现象。

4.容易导致极端自然灾害 水土流失很容易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由于径流的改变,大量植被遭到破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壤的结构和地质的属性,如果出现暴雨天气,很容易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严重的还会引发山洪。从这些自然灾害的危害出发,不仅会摧毁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同时也对河道以及航运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5.降低水环境的质量 水土流失能够导致的最常见灾害就是洪水,随着洪水发生的次数增加,水体中混杂的土壤和泥沙也越来越多,水体的质量被降低。如果流失的土壤中蕴含丰富的有机肥料或者是农药等,随着土壤进入到水体当中,就会加大水污染的扩散面积。逐渐形成一种水土流失越厉害,水污染的情况越严重的恶性循环。如上文所说的,水土流失导致泥沙大量淤积,对水体的自净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三、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

面对水土流失所带来的众多危害,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成为水利工作人员迫在眉睫的大事。如何加强水土保持,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是解决水土流失问题的关键。在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就加强水土保持的措施,不仅能够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同时也能够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增加水利工程的防汛功能,提高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效力。

1.较少洪涝灾害 加强水土保持能够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保持工程能够使土壤的渗水量得到提升或者保持,有些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还能够起到拦蓄径流的作用。第一,水土保持能在枯水季节补充径流,使径流在年际之间的变化减小;第二,在汛期的时候能够使洪峰得到削减,提高防洪的能力。

2.提高水利工程效益 加强水土保持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水土保持工程能够增加水库的蓄水能力,从而降低水土流失的强度。有些水土保持工程可以有效的阻拦泥沙,这样能够很大程度的减轻泥沙的淤积程度,从而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同时,水土保持工程在减小淤积的作用下,能够保持水库的蓄水能力,进而大大延长水库的使用时间。

3.减少灾害,降低损坏 加强水土保持能够减少高强度自然灾害的发生,从而降低这些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水土保持工程的有效实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高强度自然灾害的发生,这样就降低了这些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与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保证,也为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健康的环境。

4.提高水环境的质量 要想提高水环境的质量就要因地制宜的开展水土保持工程,从而大大提高水环境的质量。具体来说,可以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在此过程中要遵循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原则,紧密结合新形势和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做到合理科学的水土保持工程。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为改善水质提供保障,才能够维护环境、改进生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达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就要有效的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的作用。笔者阐述了水土流失对水利工程的危害,使得人们对水土流失的危害有了全面的认识,又对水土保持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意义重大。相信在技术的推动下,水土保持工程必将取得长足的进步,水资源的利用会逐渐趋于合理,水利工程项目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经济将迎来美好的发展明天。

参考文献

[1]丛俊良.水土流失的危害及水土保持的作用[J].农民致富之友,2010年11期

[2]田超.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简述[J].水利天地,2010年06期

4.水土保持方案 篇四

1.水土流失现状分析

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量由扰动地貌和破坏植被引发土壤侵蚀加剧而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和由弃渣不合理堆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量组成,42团盖孜河防洪工程地点为疏勒县巴合齐乡辖区河段,工程区内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和水力侵蚀为主,前者危害主要受自身环境因素影响,项目区以西北风为主,春季风速较大,灌区表层土壤干燥,常有沙尘天气,且天然植被无法得到充足的地下水补给,生长缓慢,因此风蚀加剧,加之不合理的人为活动也会增加水土流失量;后者因河道防洪工程多为土堤,抗冲能力差,因此也容易产生水土流失。根据对主体工程报告的评估,对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前瞻预测,由于工程建设临时施工道路等原因,项目区原地貌植被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使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再有,对于施工料场和生活区,也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土保持措施,以防止出现水土流失。

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主体工程报告,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主体工程布局及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划分水土保持分区,主要分为河道护岸工程区、料场区、临时生产生活区和施工道路区共4个防治类型区。42团盖孜河防洪工程本身是一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在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内,即将主体工程布置设计包括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也视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工程开发建设中存在的水土流失做出防治安排,各分区措施布局如下:①河道护岸工程区。该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针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河道护岸工程,采用单排井柱加格宾石笼防冲顺坝护岸形式,对紊乱的河进行调整道,稳定主槽流路并减少河岸坍塌,进而有效防治水土流失。②料场区。从专业料场购买河道护岸工程所需的卵石,本方案设计并不包括砂石料场进。③临时生产生活区。该区分布于河道工程区外,包括施工单位临时仓库、房屋、施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占地0.26hm2,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应予以拆除,产生的弃渣应就近回填到河道两岸的凹地,并对土地进行平整。④临时施工道路区。该去主要分布在河道堤防上和堤防外围,在施工期间应对经常路面进行洒水,确保路面不起尘土,严禁过往车辆随意碾压周边土地,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应按照路面要求对路面进行找平处理,原有植被主要依靠自然力量恢复。

3.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各水土流失防治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的特点,依据水土保持措施的三原则(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治水土流失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水土流失防治类型区的水土保持措施,构建系统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该体系应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在各永久建筑物周边、块石料场和道路沿线建立边坡防护工程,在弃渣场建立拦渣工程,充分利用工程措施的速效性和控制性,使新出现的水土流失得以有效拦蓄和集中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对料场、渣场的工程弃土进行表土回填和覆土,完成土地整治工程后,采取植物措施,主要是植树造林来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临时施工区、厂区、公路沿线以及库区周围的绿化,也是先进行土地整治工程,然后采取植物措施,以保护新生地表,改善生态环境,并能够使绿化工程的观赏性和后效性得以展现,实现水土流失由被动控制向主动开发治理的转变。盖孜河防洪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的水土保持工作均由42团负责,并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等。

4.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因施工期间会对原有植被及施工场地周边环境造成破坏,扰动原地面致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受到影响,进而出现水土流失,初步估计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为5.36万元,即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5.36万元。该防洪工程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汛期洪水对项目区造成的各种危害,还能够间接提高灌区内的引水保证率,有效改善灌区灌溉条件,并对灌区内的部分盐渍化土地进行改良,有利于提高该区域人们的生活水平。

二、小结

5.水土保持监理合同 篇五

淇滨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 监理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就本项工程建设监理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按本建设监理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境内。

3、工程规模:2011年项目区主要治理洪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19hm2,实施坡改梯10hm2,水保林209hm2;封禁治理面积231hm2;修建谷坊5座,蓄水池3口;生产道路0.5km,截排水沟0.5km。

4、工程总投资:壹佰零伍万玖仟叁佰玖拾陆元贰角贰分整。

5、工程总工期:90天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1、监理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监理阶段: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叁万捌仟柒佰元整(¥38700元),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向监理单位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合同书。

(二)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三)专用合同条款。

(四)通用合同条款。

(五)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议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盖章)监理单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 编:458030 邮 编:450008 电 话:0392-3356915 电 话:0371-65350081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hanhejianli@163.com 传 真:0392-3356915 传 真:0371-6535008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郑分营

帐 号: 帐 号:78***200095818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是指由项目主管单位组建或指定的负责项目组织与管理的法人组织。

三、“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组织。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并经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施工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或具体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的法人组织。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 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监理规划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及时通告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发出的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要积极协助落实。

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项目主管单位批准的监理规划,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施工现场实施工程监理。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及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施工单位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其它专题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项目有关主管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建设单位。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建设单位。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监理单位应妥善作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单位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建设单位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国家及建设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出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建设单位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建设单位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作出的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反馈监理单位,以确保按时上报审批。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建设单位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建设单位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建设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定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或任务书。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的现场处臵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施工单位按有关合同或任务书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施工单位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第三十三条 有权依据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有关规定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权。对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的决定权。第三十五条 有对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要求解除合同时,应首先征求项目有关主管单位意见,在获得同意后书面通知监理单位,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建设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单位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七条 监理单位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单位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国家或建设单位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建设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单位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建设单位同意,费用则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建设单位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单位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第二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及验收、评定规定。

二、工程承包合同。

三、经监理审查签发的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纸、联系单、技术要求等)。

四、业主有关质量方面的条件、书面指令。

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7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四条 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为: 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监理内容)。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7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第五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工序是:施工放样、基础清理、隐蔽工程的施工材料检查和施工过程、梯田工程、蓄水池、坡面水系、小型水保工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的压实和质量检查、以及其他需要监理进行旁站的所有工序。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建设单位。

第七条 因监理单位的过失造成国家或建设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一、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二、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图纸

三、淇滨区淇河项目区2011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第九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 3 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 1 天。

第十条 建设单位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监理单位自备的,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臵权的金额为:

。违约行为处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约,应支付给监理单位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合同双方商定。

二、经济损失:合同双方商定。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违约,应支付建设单位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一、违约金:合同双方商定。

二、经济损失:合同双方商定。监理报酬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支付。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工程竣工后。

第十六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无。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单位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其他

第十八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附加协议条款:。

监理内容(一般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建设任务书(进一步具体写明如资质审查、招标设计、投标文件评审等工作内容);

2、检查,督促落实群众投劳、施工组织与基层施工人员的培训;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临时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测量控制点、放样数据以及放样测量成果。

4、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现场会议;

5、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各种施工条件;

6、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二、工程实施阶段

1、审查或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并检查其建立和运行情况;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巡视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旁站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单位质量自检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报告进行复核。

3、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实施计划(控制年计划进度)、分部工程与单元工程实施计划(控制施工季节),检查复核上述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控制数据的准确可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项目的工期要求;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4、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分投资计划和中央资金拨付报帐申请;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14

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检查地方筹资到位情况;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批或审核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5、施工合同管理;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分包单位资格;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6、监理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资料、图、表和各类档案;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月、年报和专题报告;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

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汛渡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8、其他相关工作(如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阶段验收),及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的其他工作(如咨询业务或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三、保修期阶段

6.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篇六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与水土保持生物措施及其他措施同等重要,不能互相代替。水土保持工程研究的对象是斜坡及沟道中的水土流失机理,即在水力,风力,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损失和破坏过程及工程防治措施。

我国根据兴修目的及其应用条件,水土保持工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①山坡防护工程;②山沟治理工程;③山洪气压层工程;④小型蓄水用水工程。

山坡防护工程的作用在于用改变小地形的方法防止坡地水土流失,将雨水及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林地,减少或防止形成面径流,增加农作物、牧草以及林木可利用的土壤水分。同时,将未能就地拦蓄的坡地径流引入小型蓄水工程。在有发生重力侵蚀危险的坡地上,可以修筑排水工程或支撑建筑物防止滑坡作用。

属于山坡防护工程的措施有: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水簸箕、钱鳞坑、山坡截流沟、水窖(旱井)、以及稳定斜坡下部的挡土墙等。

山沟治理工程的在于防止兆头前进、沟床下切、沟岸扩张,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排泄,对沟口冲积锥不造成灾害。

属于山沟治理工程的措施有: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以拦调节泥沙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拦沙坝,以拦泥淤地,建设基本农田为目的的淤地坝及沟道防道防岸工程等。山洪排导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工矿企业、道路及农田等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及意义的防护对象。属于山洪气压层的有排洪沟、导流堤等。

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的作用在于将坡地径流 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其工程包括小水库、蓄水塘坝、淤滩造田、引洪温地、引水上山等。

第二节坡面治理工程

坡面在山区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斜坡又是和径流的策源地,水土保持要坡沟兼治,而坡面治理是基础。坡面治理工程包括斜坡固定工程、山坡截流沟和沟头防护工程等。

二、斜坡固定工程

斜坡固定工程是指为防止斜坡岩土体的运动,保证斜坡稳定而布设的工程措施,包括挡墙、搞滑桩、削坡、反压填土、排水工程、护坡工程、滑动带加固工程和植物固坡措施等。

三、山坡截流沟

山坡截流沟是在斜坡上每隔一定距离坡修筑的具有一定坡度的沟道。

(一)截流沟的作用

山坡截流沟能截短坡长,阻截径流,减免径流冲刷,将分散的坡面径流集中起来,输送到蓄水工程里或直接输送到农田、草地或林地。山坡截流沟等高耕作、梯田、涝池,沟头防护以及引洪温地等措施相配合,对保护其下部的农田,防止沟头前进,防治滑坡,维护村庄和公路、铁路的安全有重要的作用。

梯田的基本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于改变地形,减沙、改良土壤,增加话题,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等都有很大作用。

第三节床固定沟

为固定沟床,拦蓄泥沙,防止或减轻山洪及泥石流灾害而在山区沟道中修筑的各种工程措施,谷坊、拦沙坝、淤地坝、小型水库、护岸工程等,称为沟道治理工程。沟床固定工程的主要售后服务则在于防止沟道底部下切,固定并抬高侵蚀基准面,减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沟床的固定对于沟坡及山坡的稳定也具有重意义。沟床固定工程包括谷坊、防冲槛、沟床铺砌、种草皮、沟底防冲林带等措施。欧洲荒溪治理中的沟床固定工程称为固床坝、潜堰;日本防沙工程中的沟床固定工程有固底坝、防冲坝等。

谷坊是山区沟道,内为防止沟床冲刷及泥沙灾害而修筑的横向挡拦建筑物,又名冲坝、沙土坝、闸山沟等。谷坊高度一般小于3m,是水土流失地区沟道治理的一种主要工程措施。

(一)谷坊的作用

(1)固定与抬高侵蚀基准面,防止沟床下切;

(2)高沟床,稳定山坡脚,防止沟岸扩张及滑坡;

(3)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减轻山洪或泥石流灾害;

(4)沟道逐渐淤平,形成矾阶地,为发展农林业生产创造条件。

谷坊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沟床下切冲刷。因此,在考虑沟段是否应该修建谷坊时首先应当研究该段沟道是否会发生下切冲刷作用。

拦沙坝(sediment storage dam)是以拦山洪及泥石流(荒溪)中固体物质为主要目的,防治泥沙灾害的挡拦建筑物。它是荒溪治理主要的沟道工程措施,坝高一般为3-15m,在黄土区亦称泥坝。

在水土流失地区沟道内修筑拦沙坝,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拦蓄(包括块石)经免除泥沙对下游的危害,便于下游对河道的整治。

(2)提高坝址处的侵蚀基准,减缓了坝上游淤积段河床比降,加宽了河床,并使流速和径流深减小,从而大大减小 了水流的侵蚀能力。

(3)淤积物淤埋上游两岸坡脚,由于坡面比高降低,坡长减小,使坡面冲刷作用和岸坡崩塌减弱,最终趋于稳定,因沟道流水侵蚀作用而引起的沟岸滑坡,其剪出口往往位于坡脚附近。拦沙坝的淤积物掩埋了滑坡体剪出口,对滑坡运动主生阻力,促使滑坡稳定。

(4)沙坝在减少泥沙来源和拦蓄泥沙方面能起重大作用。拦沙坝将泥石流中的固体物质堆积库内,可以使下游免遭泥石流危害。如前苏联阿拉木图麦杰奥地区彩定向大爆破修建了一座高达115m的拦坝,1973年7月15日在小阿拉木图河发生了一场特大泥石流,该坝拦蓄了400万m3的固体物质,使阿拉木图市除了一场泥石流灾祸。

第四节淤地坝工程

淤地坝系指在沟道里为了拦泥、淤地所建的坝,坝内所淤成的土地称为坝地。淤地坝主要目的在于拦泥淤地,一般不长期蓄水,其下游也无灌溉要求。随着坝内淤积面的逐年提高,坝体与坝地能较快地连成一个整体,实际上可看作是一个重力式挡泥(土)墙。一般淤地坝由坝体、溢洪道、放水建筑物三个部分组成,其置形式如图溢洪道是排泄洪水建筑物,当淤地坝洪水位超过设计高度时,就由溢洪道排出,以保证坝体的安全和坝地的正常生产。放水建筑物多彩竖井式和卧管式,沟道常流水,库内清水等通过水设备排泄到下游。

7.论农村水土保持 篇七

1 水土保持的概念和特点

对于水土保持来讲, 它的概念有行业标准确定的概念和法律确定的概念之分, 总体来讲:水土保持是指通过栽草种树、改良水土资源和修建工程等措施, 来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改良、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土地生产力, 防治水土流失, 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综合性措施。

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它具有地域差异性, 由于各地水土流失程度、农业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差异, 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法也将会有所不同;水土保持工作范畴较广, 所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发动广大群众来参与, 才能达到全面治理沟壑与山坡的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 它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 相互协调, 才能保证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完成。

2 水土流失的危害

水土是大自然中无法替代的基础资源, 也是人类无法离开的重要资源, 如果没有水土资源, 人类将无法在地球上生存和发展。根据科学统计, 生成1cm厚的土层, 在自然条件下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所以说土壤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垦会导致水土流失, 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危害。

2.1 导致枯水季节水量的降低, 容易导致涝灾的发生

水土流失的首要后果是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 严重的是水源枯竭, 河道断流,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水土流失使得梯田、水塘、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 蓄水容积减小, 蓄水量也相应减少, 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 枯季水更少。因此, 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使土壤蓄水量减少。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占土壤总体积的30%~50%, 空隙是水份存在的空间, 是涵养水源的关键, 由于土壤随水而去, 贮水空间就随之丧失, 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减少, 从水文角度讲, 增强了径流的年内变化, 使洪水季节水更多, 枯水季节水更少。

2.2 增加地表径流, 加剧洪水泛滥

水土流失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 但在洪水季节恰恰相反。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坏, 山区更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当暴雨发生时, 由于地面坡度大, 植被不够, 坡面截流能力较差, 土壤表层涵水能力低, 使得降雨强度远远大于土壤入渗速度, 雨水来不及入渗, 迅速大量产流, 瞬时形成山洪, 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 陡涨陡落, 历时短暂, 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 使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2.3 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 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 一遇暴雨, 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 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除了冲毁房屋、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外, 也将破坏农田、水塘、水库等水利设施, 严重的还会影响航运, 使河道断流。

2.4 水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洪水增大, 发生次数增加, 表层土壤以泥沙形式进入水体, 水体中含沙量增加, 增加了水的浊度。流失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及残存的农药、肥料等物质, 这些物质随土壤一起进入水体, 使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土流失越严重, 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就越多, 水污染越严重;如前所述, 水土流失使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 枯水季节水量减少, 因此, 造成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 水环境容量减少, 水污染速度加快。

3 当前农村水土保持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我国政府已逐渐认识到做好农村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 在我国农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发展上也逐渐加大力度。但是, 在目前我国农村水土保持工作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 农村水土保持工作还要很多需要加强和提高的地方。

3.1 目前的水土保持执法体制不够完善

对于我国目前的水土保持法而言, 它对加剧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等行为的处罚以及管理的力度不够, 其相应措施的可操作性也不强。例如, 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相关处罚的规定不够具体, 其处罚的力度不够, 在法律责任中也没有强制性措施;我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形式引入比较混乱,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的管理方式缺乏原则性, 其工作开展不平衡。这些都是目前水土保持体制不够完善的表现, 导致了我国水土保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3.2 坡耕地的大量存在, 加剧了水土流失

全国现有12179.42亿m2耕地中, 坡耕地为2041.2亿m2, 占20%。目前我国直接用于坡耕地改造的投入非常有限, 坡改梯进展缓慢。坡耕地面积占全国水蚀面积的15%, 每年产生的土壤流失量约为15亿t, 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量的33%。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坡耕地面积占到耕地面积的57.7%, 怒江流域占到68.4%。黄土高原地区坡耕地每生产1kg粮食, 流失的土壤一般达到40~60kg。同时, 坡耕地产量低而不稳, 成为许多地区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在水土流失作用下, 土地越种越瘦, 陷入“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

3.3 经济投入的力度不够

经济投入的力度不够是导致水土治理困难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国家的投入, 几乎没有个体或者单位来进行投资, 投资渠道相对单一。虽然国家在“十五”期间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有大幅度增长, 但是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严峻的水土流失形势相比, 资金的投入力度仍显得不足, 每年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补助仍比较偏少。而经济投入力度的不足, 导致了我国水土治理的形式较为单一, 再好的水土治理方案也会因为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不能顺利地实施,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水土保持工作的进行。

4 加强农村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

4.1 强化相关法律法规

要想强化目前的农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国家和政府就得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相关有利于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以此来制裁和约束各种导致水土流失的不良行为, 还应该提高制度的权威性, 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只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下, 才能使得农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4.2 加强农村小流域的综合治理, 重点抓好侵蚀沟和坡耕地的综合整治

通过大量反复的实践证明,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条十分有效和成功的技术路线, 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 我国农村退牧还草和退耕还林的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对生态的建设应该由以前的偏重单项措施改为综合性治理方案。特别是应该把侵蚀沟和坡耕地的综合整治重点抓好, 在实现综合效益之前, 还应优先解决群众生计问题, 以弥补过去建设的不足。

抓好侵蚀沟和坡耕地的综合整治可一举多得, 能够改善和提高当地的基本生产条件, 解决山丘区农民群众基本口粮等生计问题, 还可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将坡耕地改造为梯田后, 其粮食单产一般可以翻一番, 而黄土高原坝地的单产一般为坡地的4倍;能够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 减轻对土地的蚕食, 为守住国家12006亿m2耕地的红线做出贡献, 可以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 并对下游起到缓洪减沙的作用;能够达到增强山丘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效果,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为发展当地特色经济奠定良好的基础。侵蚀沟和坡耕地的整治已成为我国目前建设基本农田最具潜力的一个途径。

4.3 加强宣传工作, 提高人们的水保意识

对于新农村建设来说, 群众永远是工作的主体, 由于农村群众普遍文化素质偏低, 水保意识也不强, 所以要想做好农村水土保持工作, 就得提高群众的水保意识, 政府和相关部门就得加强宣传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将水土流失警示教育作为农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让群众能够自觉地认识到水土流失的隐患, 从而强化全社会爱护大地和珍惜水源的生态意识;建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 通过引进和推广实用新技术,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知识培训, 增强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自主意识。

4.4 建立完善的动态监测体系

建立完善的动态监体系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 它能够有效地防止由各种形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 在实施过程中对水土进行动态的监测, 通过信息化的技术来带动水土保持工作, 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的监督管理工作。例如对河道实施堤水灌溉和建坝拦蓄等诸多措施, 对其实施综合治理, 不仅能够涵养了水源, 还可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5 结语

农村水土保持工作是江河治理和国土整治的根本, 也是农村发展的基本命脉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障, 也是我们应该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对于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而言, 良好的水土资源是其工作的前提, 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水土保持, 它关系到了农村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总而言之,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应结合具体的实际问题来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保证好我国农村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发展, 提高我国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王红, 贾仁甫, 李章林.新农村建设中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 2010.

[2]邵天一, 姜斌.水土保持与农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水土保持, 2009.

[3]金瑾, 蓝明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评价研究[J].山西建筑, 2008.

[4]曾大林.建立和创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理念[J].中国水利, 2006.

8.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 篇八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效益

1基本概况

彰武县柳河闹下总面积为714.66Km2,流经9个乡镇,共划分19条小流域,总人口6,28万人,农业人口6.12万人,农业劳动力2.4万个。该区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属风沙区。气候特征为季风性干旱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春季风大且多。土壤质地多为沙性,有机质和养分含量较低。全区农业用地237.06Km2,占总面积的33.2%,人均耕地0.38hm2,土地利用率低,结构不尽合理,严重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1210元,人均粮食1099Kg/人,农业生产水平较低,群众生活贫困。

该地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57.07Km2,占总面积的36%,风蚀水蚀兼有。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为141.97Km2,中度侵蚀为90.6Km2,强度侵蚀为24.5Km2。侵蚀模数平均为1280t/Km2·a。

2生态建设成效

2.1加大治理力度,生态环境初步改善。建国以来,尤其80年代以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该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展了治山治水、造林种草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取得了成果,积累了经验。至2002年底,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6.24Km2,其中完成基本农田28.6Km2,水土保持造林149.32Km2,经果林7.22Km2,种草6.8Km2,其它措施4.3Km2,完成塘坝10座,谷坊0.2万座。近几年来,柳河闹下通过生态县建设,林业第二次创业、国债治理等项目,加大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工作力度,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2.2工作经验。彰武县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特别是十年治理柳河,有以下几点经验:一是加强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抓紧抓实。二是用科学治理方式,迅速形成防护体系,即坚持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本着流域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措施,实行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各项治理效益相结合,做到治理一片,巩固一片。受益一片。三是强化监督管护工作,巩固治理成果,以彻底根治边治破坏的现象。

2.3流域内样板工程的建成,拓宽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思路。彰武县被水利部命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其中在柳河闹下地区中几处工程为生态建设及水土保持治理开发提供了典型和样板,起到很好的示范效果。如平安乡的马家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千亩大扁杏园已初见成效,呈现出一派喜人景象;满堂红乡蘑菇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沟内发展果树及稻田,为沟壑治理、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经验与示范。

3发展思路与对策

3.1明确经济转型的整体思路,突出重点,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抓住机遇,理清思路,加快建设步伐。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发展经济的切入点,坚持农田建设与小流域综合治理不动摇,在确保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并根据立地条件和经济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创建样板工程,积极退耕还林还草”的思路,深化和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3.2以林业“二次创业”为契机,治理上采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发展模式。为改善生态环境,借林业“二次创业”的东风,该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植物措施为主,大力发展林业,到2006年末,造林150Km2,种草30Km2,共占治理面积的78.2%(综合治理面积为230Km2)。种草可以发展牧业,造林可提供大量的木材资源,还可以发展果树业等,这样既发展了经济,又改善了生态环境。

3.3强化监督执法规范化工作,保护好治理成果。切实加大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防治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抓好监督执法,严格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的案件。通过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监督执法真正落到实处,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

9.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大纲 篇九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综合说明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水土保持 1.1.2 现有公路概况 1.1.3 本期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4 主体工程前期进展及水保方案编制情况

1.2 项目区概况 1.3 防治标准及目标值

1.4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1.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6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7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1.7.1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1.7.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1.7.3 主要措施量

1.8 水土保持监测

1.9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10 结论及建议

1.10.1 结论 1.10.2 建议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2.1 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2.2 编制依据

2.2.1 法律法规 2.2.2 部委规章 2.2.3 规范性文件 2.2.4 技术规范与标准 2.2.5 技术文件

2.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2.4 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2.4.1 指导思想 2.4.2 编制原则

2.5 编制阶段和设计水平年

2.5.1 编制阶段 2.5.2 设计水平年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项目概况

3.1 现有公路概况 3.2 本期工程建设情况

3.2.1 本期工程建设情况 3.2.2 项目组成及布置 3.2.2.1 项目组成 3.2.2.2 工程总体布置

3.3 工程占地

3.3.1 永久占地 3.3.2 临时占地 3.3.3 旧路占地 3.3.4 工程总占地

3.4 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 3.5 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

3.5.1 施工组织 3.5.2 施工工艺

3.6 拆迁安置及水土保持要求

3.6.1 拆迁安置情况

3.6.2 拆迁安置的水土保持要求

3.7 投资及进度安排

3.7.1 主体工程投资 3.7.2 项目实施计划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项目区概况

4.1 自然条件

4.1.1 地质 4.1.2 地貌 4.1.3 气象 4.1.4 水文 4.1.5 土壤 4.1.6 植被

4.2 社会经济概况

4.3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4.3.1 水土流失现状 4.3.2 水土流失防治

4.3.2.1 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现状

4.3.2.2 同类型区公路建设方面的水土保持经验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5.1 主体工程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5.2 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5.2.1 道路选线比选方案分析评价 5.2.2 改建工程方案分析评价

5.3 道路建设方案的分析评价

5.3.1 主体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5.3.2 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5.3.3 取土(料)设置的分析评价 5.3.4 临时堆渣场设置分析评价 5.3.5 施工方法分析评价

5.3.6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5.3.7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5.3.7.1 界定原则 5.3.7.2 工程量及投资

5.4 结论性意见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6.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6.1.1 工程占地 6.1.2 直接影响区 6.1.3 防治责任范围

6.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6.2.1 分区的目的 6.2.2 分区的依据 6.2.3 防治分区的原则 6.2.4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果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流失预测

7.1 扰动地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 7.2 弃土(弃渣)量预测 7.3 水土流失量预测

7.3.1 水土流失预测单位划分 7.3.2 预测时段 7.3.3 预测方法 7.3.4 预测结果

7.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7.5 综合性分析及指导意见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8.1 防治目标

8.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8.2.1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8.2.2 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 8.2.2.1 路基工程防治区 8.2.2.2 桥涵工程防治区

8.2.2.3 取土场及临时堆渣场防治区 8.2.2.4 附属设施防治区

8.2.2.5 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防治区 8.2.2.6 预防管理措施 8.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汇总 8.2.4 施工组织设计 8.2.4.1 施工组织 8.2.4.2 施工条件

8.2.4.3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材料来源 8.2.4.4 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 8.2.4.5 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监测

9.1 监测的目的与原则

9.1.1 监测的目的 9.1.2 监测的原则

9.2 监测范围与时段

9.3 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

9.3.1 监测内容

9.3.1.1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 9.3.1.2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监测 9.3.1.3 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效果监测 9.3.2 监测方法 9.3.2.1 实地调查法 9.3.2.2 定位监测法 9.3.2.3 场地巡查 9.3.2.4 遥感监测 9.3.3 监测频次

9.4 监测区域和监测点

9.4.1 监测的重点区域 9.4.2 监测点设计

9.5 监测工作量与工程量

9.5.1 监测工作量 9.5.2 监测工程量

9.6 监测机构及管理 9.7 监测成果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0.1 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

10.1.1 编制原则 10.1.2 编制依据 10.1.3 编制方法

10.1.4 基础单价和相关费率 10.1.4.1 人工费 10.1.4.2 材料费 10.1.4.3 机械费

10.1.4.4 水土保持措施单价 10.1.5 独立费用 10.1.5.1 建设管理费 10.1.5.2 水土保持监理费 10.1.5.3 科研勘测设计费 10.1.5.4 水土保持监测费

10.1.5.5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

10.2 本水保方案投资估算情况

10.2.1 投资估算 10.2.2 分投资

10.3 防治效果评价

10.3.1 防治效果评价的原则和内容 10.3.2 防治效果分析计算方法

10.4 损益分析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1.1 组织领导与管理 11.2 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 11.3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 11.4 水土保持监测

11.5 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管理 11.6 检查与验收 11.7 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武威市古浪至哈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结论与建议

10.水土保持 篇十

关键词:公路建设 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6(c)-0086-01

公路建设是一项周期较长的工作内容,由此会给公路建设周围的环境带了一定的影响。相反也会促进公路建设周围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过程中,会对地表和岩石层造成扰动,水利流失强度较大,影响的范围较广,因而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面对日益严重突出的水土流失问题,我们对公路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原因的深入分析,以及对水土保持措施的积极探索有很重要的必要性。

1 公路建设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1.1 自然原因

公路建设区域地质条件、地形特点、土壤和植被等自然因素,对公路建设水土流失产生直接影响。土壤抵抗水土流失的能力是由自身组成所决定,公路选线一般选择地质条件,有利于水土保持;地形地貌是影响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地形的坡度、坡长与水的冲击力成正比,坡度越大水的冲击越大,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公路建设通常选择坡度较小的地段,同样有利于水土的保持;另外公路建设区域植被覆盖率与水土流失密切相关,植被覆盖率越高,防止水土流失能力越强,保持水土效果更明显。

1.2 人为因素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人为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公路建设施工扰动和损坏了原有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破坏了原有植被,人为水土流失强度增强。施工产生的大量弃土弃渣等松散堆积物,为水土流失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源;不合理的施工工序导致弃土弃渣或临时堆土堆放时间加长,裸露地不能及时恢复植被,施工营地不能及时复垦,弃土场和取土场不能及时得到治理,其都将加剧施工过程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设是否合理或能否及时实施,也是直接影响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2 公路建设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的特点

公路建设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人为活动加剧施工区水土流失

公路工程建设施工,需要大量砍伐植被和大面积开挖、回填,对施工区的地质结构和植被造成破坏,引起公路周围生态环境失衡,公路建设地段水土保持能力大大下降,使施工区水土流失加剧。

2.2 弃土弃渣极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大量弃土弃渣等松散堆积物,为水土流失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源;弃土弃渣等松散堆积物堆放于沟道、坡面等地段,在重力及降雨径流冲刷作用下,极易产生滑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和水力侵蚀,造成弃土弃渣造大量流失。临时堆土裸露极易产生扬尘或受降雨侵蚀产生流失。

2.3 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公路建设产生高边坡开挖面、高填方路基、取土区、采石区、施工设备放置区、工人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主要集中在公路建设沿线和附近,造成公路通道及两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态恢复存在较大难度。

2.4 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大

公路属线性工程,路线通常比较长,但公路建设产生高边坡开挖面、高填方路基、取土区、采石区、施工设备放置区、工人生活区、施工便道等相对比较分散,难以集中治理,水土保持工作的难度。

2.5 主体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标准较高,但不够系统全面

主体工程设计中,对于开挖形成的高边坡及填方路基均采用挡土墙、骨架护坡、植物护坡、路基截排水沟等防治措施,一般均按照公路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以确保公路安全运行,设计标准较高,能够满足水保要求。但对于弃土场、取土场、料场、施工设备放置区、工人生活区、施工便道等区域往往提出水土保持要求,不够具体,缺乏设计;即使有设计,在施工中落实也不是十分到位。

3 公路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

3.1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公路建设过程中大量动土,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的地质和植被破坏,使得地表失去了有效的保护,土壤的通透性变差,造成土壤原有的土层结构破坏,土壤中的有机物质流失含量降低,对农业生产产生直接影响。

3.2 对水沙资源的影响

在公路建设之前,公路建设地段一般有植被保护,公路地面具有较好的渗透性,能够维持正常的水循环。公路建设路面硬化,取代原有地面的植被,破坏了正常的水循环,使地面径流加剧,水流集中。

3.3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路建设会造成原有生态出现破坏,进而导致水土流失问题。由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下雨天,弃土弃渣没有及时清理,就会造成公路周围泥沙露于地表,加之风力会造成沙尘暴和扬尘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因此,公路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 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措施

4.1 优化公路工程设计

公路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公路工程投资和建设质量及运行安全,同时对建设区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产生直接影响,优化公路工程设计至关重要。公路路线的设计应该尽量少占农田、林地和鱼塘等;尽可能采用桥隧工程,避免高边坡开挖和高填方路基,科学地确定路基的开挖填埋高度,减少弃土弃渣和大量取土;合理地选择路基填料,正确处理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弃渣,合理布置公路建设土场的位置。

4.2 优化施工工艺和土石方调运利用

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优化施工工艺和土石方调运利用,以减少弃土弃渣及取土量,减少扰动面积;对弃土弃渣有序堆放,风雨季施工时要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场外线性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4.3 加强路基防护工程和完善路基排水系统

路基防护工程一般包括挡土墙、骨架护坡、方格植草、框格植草、植物护坡、中间带和路基两侧绿化等。路基防护工程是保证路基稳定,改善环境景观,建设绿色通道的根本保障,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和实施。

4.4 大力营造植被

路基边坡植物防护、中间带和路基两侧绿化,既可以保证路基稳定,也可以改善公路两侧景观,需大力营造植被,以期形成绿色通道。

4.5 完善公路建设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加强临时防护措施

由于主体工程设计主要考虑公路安全,忽略弃土场、取土场、料场、施工设备放置区、工人生活区、施工便道等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同时突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以期形成完整的防治措施体系。

5 结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公路建设中水土流失问题的严重性有了重新的认识,所以今后在公路建设水土流失问题上要特别重视。在公路建设在中,要合理分析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根据公路建设地的实际地质、地貌特点,改善公路建设技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公路建设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工作对公路整体的使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萍,冷光义.山区高速公路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10(4):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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