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2024-07-25

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16篇)

1.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一

XXXXX[2017]9号

关于原XXX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需延续生效的申请

XXX人民政府:

《XXX煤田原太平地煤矿灭火工程》是2010年政府立项,2012年底项目开工所需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方案等支撑文件得以批复,2012年4月公司正式启动灭火工程。2015年7月经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准的《关于XX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内煤局字【2015】181号)和《关于对部分火区和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处理的通知》(内煤局字【2015】157号),灭火工程项目转为原太平地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于2011年8月由XXX土地整理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11年9月由XX市国土资源局评审通过,建设工期为1.5年,应于2014年5月完成。2013年年末,因XXX露天矿依然在使用的排土线上的高压输电线路,以及坑下疏干水管线处于施工场地范围内,经与XX露天矿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项目被迫停工。截至到2013年12月工程总剥离土方逾180万立方米,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后由我方申请,经XXX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灭火工程暂停实施,至今未能复工。《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因受期限限制已过期,此项目因特殊情况导致中期停滞未能完成。

该治理工程停滞已近三年,开挖的坑场和楼子店河护堤以及与XXX露天闭坑采场界脊因风雨冲刷,侵蚀严重,无形中对治理场地和XXX露天坑下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亟待排除。2016年末XXX露天煤矿已经闭坑,《原XXXX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未完工程继续实施件具备,恳请市政府领导核实实际情况,批准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继续有效。

此申请。

XXX地质灾害治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2.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二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镇田丰铜矿属于辽东地区, 该地区为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平均降水量为1086.6mm, 年最大降水量为1386mm (1975年) , 年最小降水量为609mm (1976年) , 雨量较为充沛, 大气降水多集中在6、7、8月份, 占全年降水量的60%。项目地貌类型属于侵蚀低山丘陵区, 矿区内最高海拔标高588m, 最低海拔标高为398m, 相对高差为190m。山坡坡度35°~40°, 山顶多呈垅岗状。谷底坡度17°~24°, 沟呈“U”型。为了预防水土流失, 复垦方案必须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2 水土保持工程

为了预防水土流失, 减少投资浪费, 在项目区脆弱地设计水土保持工程, 本项目设计挡土墙工程和植被防护工程。

2.1 挡土墙工程设计

2.1.1 挡土墙位置及规模

挡土墙设计在废石场坡脚, 以防止水土流失对土地造成破坏。本矿山挡土墙设计规格地面高1.5m, 埋深1m, 上宽0.3m, 下宽0.8m。挡土墙设排水管采用直径为5cm的PVC排水管, 间距2.5m。

2.1.2 挡土墙科学分析

(1) 抗滑稳定分析:

抗滑稳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Ks—最小抗滑安全系数, 要求≥1.3;W—墙体自重, kN;Pay—主动土压力的垂直分力, Pay=Pasin (δ+ε) , kN;μ—基底摩擦系数;Pax—主动土压力的水平分力, Pax=Pacos (δ+ε) ;aP—主动土压力, kN;—土体与墙背之间的摩擦角;ε—墙背倾斜角度;Ka—主动土压力系数;γ—土体容重, t/m3;z—土层厚度, m;c—土的内聚力。

(2) 抗倾覆稳定分析:

挡土墙在满足抗滑稳定的同时, 还须满足抗倾覆稳定性要求, 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Kt—最小抗倾覆安全系数, Kt≥1.5;a—W对前趾点的力臂, m;b—Pay对前趾点的力臂, m;h—Pax对前趾点的力臂, m;其他符号同前。

(3) 地基承载力验算

基底应力应小于地基承载力, 地基允许承载力R参考有关设计手册确定。基底应力采用偏心受压公式计算:

式中:σmax、σmin—水平截面上的正应力, k N/m2, σmax、σminR;ΣW—作用在计算截面以上的全部荷载的铅直分力之和, k N;ΣM—作用在计算截面以上的全部荷载对截面形心的力矩之和, k N·m;B—计算截面的长度, m。

软质墙基最大应力σmax与最小应力σmin之比, 对于松软地基应小于1.5~2, 对于中等坚硬、紧密的地基则应小于2~3。

挡土墙的容重取23kN/m3, 基底摩擦系数μ=0.35, 土体的容重为18 kN/m3, 粘土、中砂的允许承载力R=140~150kPa。

经计算, 抗滑稳定系数Ks=1.33>1.3, 抗倾覆稳定系数Kt=2.94>1.5, 基底最大正应力σmax=102.04kN/m2

由计算结果可知, 挡土墙能满足对抗滑、抗倾覆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2.2 植被防护工程

2.2.1 树种的选择

结合近年来辽宁省地区矿山复垦实践经验和宽甸县气候、土质、降水及矿区内主要分布植物等情况, 乔木选择长白落叶松、灌木选择紫穗槐, 作为本项目植被恢复优选植物。

2.2.2 乔木种植设计

根据其具体的当地条件, 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长白落叶松作为恢复树种, 覆土后平整, 坡度不大于25°。平整之后采用坑穴植树, 坑穴内覆土, 坑穴规格为0.5m×0.5m×0.5m, 株行距2×2m。

2.2.3 灌木种植设计

灌木种植采用坑穴 (鱼鳞坑) 植树, 栽植灌木紫穗槐, 株距坑穴规格为0.3m×0.2m×0.2m, 株行距1×1m。

2.2.4 栽植的方法

种植时间最好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栽植时, 先将苗木扶正, 放入坑内, 然后向坑内填入适量肥料, 再用土进行回填。在回填了一半土后, 轻提苗木使根系舒展, 这样能保证树的根系全部朝下。随后填土分层踏实, 乔木和原根颈一平, 灌木比原根深5cm~10cm。以确保树苗扎根。

3 结论

土地复垦方案的水土保持工程不是独立存在的, 应和其他工程协调设计。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工程和其他复垦工程一起形成综合复垦工程体系, 能有效地控制因矿山造成的土地破坏, 遏制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恢复和重建因矿山开采而破坏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改善其周边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促进周围地区经济发展, 将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建华.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镇田丰铜矿土地复垦方案[M].2011, 12.

3.土地复垦如何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 篇三

关键词:土地复垦;综合利用;问题;对策

引言

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就是对土地的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基础资源。在经济高度发展的过程中,对土地资源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例如矿山开采、挖沙取土、地下采矿塌陷、能源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废石矿渣堆放等,这些原因都会造成对土地的强烈损害。在重视人类和资源协调的今天,将土地复垦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重要地位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土地复垦工作坚持谁损害,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的复垦义务由政府执行。土地复垦是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土地复垦开发具有巨大的潜力,可以实现耕地总量的总量平衡,可以增加土地的质量,可以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土地复垦是一项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有力措施。

1 土地复垦开发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1.1 土地复垦开发存在问题 我国土地复垦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项目申报的质量不高,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不严谨,项目实施和管理缺乏监督机制,项目的资金使用单一,缺乏灵活性。土地复垦要在规划之前,进行必要的预算编制,在规划方案设计上依托现实条件,在管理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资金使用上保持资金落实到位,不能出现资金的挪用现象和核算不规范现象。土地复垦开发存在的问题是土地复垦综合利用的主要障碍。

1.2 对土地复垦开发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国土地复垦开发中,资金不足是一个核心问题,资金没有保障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土地复垦投资环境和投资体制不健全,促使项目申报、评审程序缓慢,在实施过程中,管理和监督出现松懈环节,基层部门无法意识到项目管理的作用。土地复垦工作与地方政府工作是紧密相连的。但是,个别地方政府只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不能从全局上考虑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阻碍了土地复垦的细节实施。

2 积极进行土地复垦实现土地综合利用的对策

2.1 以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 土地复垦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协调建设。土地是国有资源,因此在复垦开发过程中,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必须要坚持政策的指导。这样就会避免人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干扰,免除了土地复垦中安置、补偿、权属等不良问题的产生。建立一系列土地复垦的配套措施,从而实现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将土地复垦与农村建设相结合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农民是我国社会结构的根本。土地复垦必须要与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以提升农村的整体效益为基础。在土地使用、分配方法、建设项目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国土资源各个部门的专业人员,要在土地复垦和农村建设方面,给予积极的科学的指导,让农民了解土地再利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项目,提高利用效率。

2.3 实现土地复垦过程中的综合治理 土地复垦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思想上、计划上、政策上、机制上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土地复垦综合治理包括农村的环境治理、农民思想提升、农民利益保障等内容。土地复垦必须要与农民的利益挂钩,在补偿和安置工作中,改善和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4 投入专项资金,平衡项目调整 土地复垦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在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要严格遵循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的原则。要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外资参与到土地复垦开发中,在农田整理过程中,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兼顾措施。突出土地复垦资金的使用效率。土地复垦开发和整理的目标就是增加耕地面积,因此,在土地整理的项目中,要注意平衡耕地的占有和补充,保证在复垦开发过程中,原有土地和新增土地的具体分配。

结论

土地复垦工作关系到人民与土地的密切关联,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长期发展。土地复垦工作在我国必须要建立一起一整套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方案。土地复垦对于增加土地面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土地复垦工作开展的成效对于农业、工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我们研究土地复垦工作,就是以土地为基础,将土地资源利用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土地复垦工作需要不断研究探索,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实现土地与环境、土地与经济、土地与人民的和谐共存,实现经济与社会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淑芬,魏英林,张才厚,关于土地复垦工作的思考,河北农业科学,2008年06期。

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 篇四

甲 方:

乙 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的工作进度.技术质量.报告成果和经费约定,顺利的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签订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及特征:

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付款比例,将合同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

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方案编制的`相关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评价工作误时或返工,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可延期交付报告书,具体交付日期双方另行商定;

3、积极配合乙方的方案编制工作,指定人员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4、如项目需要进行县、市级评审,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用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并确保通过评审备案;

2、在编制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文件、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评价要求时,要及时通知甲方更改、更换;

3、对《土地复垦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并配合完成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技术事宜,在编制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4、由于乙方评价报告书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返工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直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三、合同内容、工作期、工作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执行内容为:《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备案。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清单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待评审通过后提交备案版报告壹套及电子版光盘壹张;

3、本合同约定项目经费为:①测量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300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 );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27000.00 元(大写:壹拾贰万漆仟元整);③评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175000.00 元(大写:壹拾漆万伍仟元整)。

4、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52500元(大写: 伍万贰仟伍佰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2日内,甲方将尾款人民币 ¥122500.00 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审查评审费用、技术人员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附则

1、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甲方将复垦方案编制的复垦费用足额拨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根据和甲方另行签订的《土地复垦工程合同》,并按复垦方案编制的要求组织施工复垦,乙方保证复垦项目通

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未尽事宜,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XXXXXXXXXXX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5.煤矿土地复垦方案所需资料 篇五

报告部分:

1、《**煤矿(整合区)勘探报告》;

2、《**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

3、《**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文件部分

1.《**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委托书;

2.《关于划定**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

3.《关于**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的批复》;

4.《关于**煤矿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5.**煤矿土地复垦公众意见调查表。

图纸部分:

1.**煤矿矿井整合范围图;

2.**煤矿工业场地布置图;

3.**煤矿地面总平面布置图;

4.**煤矿矿井交通位置图;

5.**煤矿地表水系图;

6.**煤矿地层综合柱状图;

7.**煤矿土地利用现状图;

8.**煤矿各煤层资源量估算图;

9.**煤矿采煤方法图;

10.**煤矿各煤层井田开拓图;

11.**煤矿生产工艺流程图;

12.**煤矿全井田开采土地破坏预测等值线图;

13.**煤矿首采区开采土地破坏预测等值线图;

6.输电线路建设土地复垦探讨论文 篇六

根据输电线路破坏土地成点状、具有分散性、破坏面积小的特征,土地破坏后应尽量恢复其原土地利用功能,以便与原地貌景观相协调,同时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2-3]。工程建设中复垦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3.1预防控制措施

在线路设计过程中尽量优化路径,减少线路路径长度,减少占地面积,进而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土地的征用,首先在线路设计过程中从源头控制对土地的破坏。线路建设过程中尽量统一所有塔基基础施工、组塔、放线方式及工艺,以便于统一管理与预防控制。在修建施工道路时,尽量使用现有的乡村道路,同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施工场地用地面积,防止滥用土地,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这些预防管理措施,对于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破坏具有重要意义。

3.2工程措施

3.2.1土地整治工程。由于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及施工材料压占临时设施区改变其土壤紧实度,同时材料运输过程中部分沙石、水泥洒落,施工迹地有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对粒径大于5.0 cm的碎石块进行捡选去除,在平原开阔的区域可采用机械翻松土地,在山丘区可采取人、畜力翻松。部分临时设施占用林地,为方便施工作业,在施工时需伐掉部分林木,工程完工后对临时设施区内残留的树根进行清除,以便于土地平整。

3.2.2灌溉排水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破坏部分耕地四周的灌溉设施,因此,在土地整治的同时,结合四周现有的灌溉设施,在占地区四周恢复并修建灌溉渠道,使之与现有灌溉设施连接形成完整的灌溉系统,以利于农业耕作。

3.2.3表土剥离工程。表层土是养分供应、物质能量交换最活跃的层次,是供应植被生长所需各项生活条件的主要场所,也是最易受到污染的层次,因此保护表层土十分重要。在工程施工前剥离占地区内的表土,集中堆放,采取各种临时防护措施,待工程完工后再回填用于复耕。

3.2.4临时防护工程。由于在牵张场地和施工场地堆放各种沙、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停放各种施工机械,为防止散落的固体废物和机械油污渗入土壤,在每个牵张场地和施工场地都应临时铺设蛇皮布等不透水、防污染材料,防止土壤的物理污染和化学污染。

3.3化学措施

临时设施区的土壤经过压占、开挖等扰动,土壤肥力将下降,土层变瘠薄。为提高土壤肥力,便于日后耕作及绿化,在翻松土地的同时,向土壤中撒施有机肥、无机肥,迅速建立土壤的有机库和氮库,以提高土壤肥力。为便于以后作物的生长,消除工程建设给土壤带来的影响,同时采用各种化学农药对土壤进行消毒灭菌。

3.4生物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不破坏工程项目区内的植被,包括各种乔、灌、草。在土地平整后,应进行植被恢复建设,以防地表裸露加剧水土流失。从景观生态学和景观协调性方面考虑,结合临时实施占地面积小、点状破坏的特点,临时设施占地区应恢复原地貌植被。占地区内原为林地的应恢复为林地;原为草地的恢复为草地;原为荒地的亦撒播草籽,不致于地表裸露,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采取各种林草措施后,保证项目区的林草覆盖率,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林草种应选择当地的乡土树、草种,其可迅速适应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建立植被覆盖层,既有利于土壤的熟化和疏松,又可防止土壤侵蚀。

3.5复垦计划的制定

复垦计划应和线路设计同步进行。在线路设计阶段,应根据输电线路沿线的原地貌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土地复垦计划、措施以及复垦土地利用方面措施,这样可以在输电线路施工节点有计划地实现“边架线、边复垦”的同步作业,从而节约劳动力,提高作业效率,缩短复垦周期,改善环境状况,尽早恢复被破坏土地的生产效益。

由于输电线路建设自身的特点,要复垦的区域有施工场地、牵张场地、施工简易道路、施工人抬道路等临时设施区域[5-6]。铁塔底部4个塔腿占用塔基区4个角,大部分地表将裸露,为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塔基区亦应进行复垦。考虑到铁塔的安全及日后的检修工作,同时防止地表裸露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塔基下方一般只进行简单的土地整治及撒播草籽绿化等措施。

4复垦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土地复垦工作,并根据土地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拨付专项资金,完成各种复垦工作的开展。同时委托相关监理部门,进行土地复垦工程监理工作,形成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3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有效合理的资金投入,确保施工进度,从而提高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质量。

5结束语

在我国,输电线路建设正在迅猛发展,在输电线路架设过程中将临时占用大量土地,因挖损、压占、施工等造成土地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搞好土地复垦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参考文献

[1] 严志才.土地复垦[M].北京:学苑出版社,1988.

李根福.土地复垦知识[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1.

顾志权.复垦地土壤的肥力特点和综合整治技术[J].土壤,,37(2):220-223.

张文敏.国外土地复垦法规与复垦技术[J].有色金属:矿山部,1991(4):41-46.

白中科,贺振伟,李晋川,等.矿区土垦复与生态产业链总体规划设计[J].山西农业科学,(1):51-55,97.

7.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七

关键词:砂石厂,土地复垦,贵州修文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维持各项生产生活的重要生产资料。而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大量土地资源被破坏,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据统计,发达国家的土地复垦率在50%以上,而我国的土地复垦率还不到10%。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贵州省修文县属于碳酸盐岩分布区,砂石厂占全县的80%,年产5万m3的矿占60%,砂石厂带来的土地破坏日趋增加,增加土地复垦率、提供切实优化的砂石厂土地复垦方案显得尤为迫切[1,2]。

1 修文县某砂石厂现状

1.1 矿区位置

修文县某砂石厂位于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行政区划隶属修文县龙场镇所辖。距修文县城4 km,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5′24″~106°35′31″,北纬26°48′52″~26°48′58″,矿区交通较为方便。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表1所示。矿区面积1.97 km2,开采深度1 270~1 310 m。

1.2 地质环境与水文环境

矿区为岩溶丛地貌,平均自然坡度约为15°,矿区内基岩裸露地表,植被不发育,为灌木藤草丛生的荒坡。工程地质岩层由三叠系中统狮子山组浅灰、灰色中—厚层白云质灰岩组成。区内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湿润气候。矿区属乌江水系,区内无大型地表水体,地表水系不发育,矿层开采对采区内地表水影响微弱。

1.3 土壤条件

矿区范围内基岩裸露地表,土层厚度不足30 cm,植被不发育,为灌木、藤草丛生的荒坡。矿区周边土壤主要为黄壤,耕作土壤为旱作土、水稻土。土壤含黏粒和砂粒的比例适当,土壤理化性能良好,宜耕期长,有机质分解较快,保水保肥力强,透水透气性适中。土性温暖,水、肥、气、热比较协调。在性质上兼有砂土和黏土的优点,对一般农业生产而言是较为理想的土壤。项目区周围植被较发育,农田植被主要种植玉米、水稻、大豆等。工业场地的建设会对实施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干扰和破坏,不同程度的破坏区域土壤结构,扰乱地表土壤层,容易造成水土流失[3]。

1.4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总面积2.40 km2,建设在矿区范围外的工业场地、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占地面积0.43 km2,属龙场镇集体所有。项目区土地破坏现状如表2所示。

1.5 矿区开采工艺

矿山开采方法主要为浅孔爆破落矿,在清除表层盖山后,按5 m台阶自上而下进行浅孔松动爆破开采,矿石沿斜坡道运至工业场地破碎场,开采过程中的废土、废石运至堆渣场统一堆放。

2 砂石厂土地复垦的工程措施

2.1 工程技术措施

矿区开采完后,对工业广场的临时建筑物(简易工棚)和硬化路面等进行拆除,对部分固体废弃物进行统一清理,对土地平整,覆土,修建生产路、农田水利工程等。结合砂石厂的开采工艺,其土地复垦主要采取以下2项工程技术措施。

(1)土地平整。根据矿区生产项目对土地的破坏类型、面积、破坏程度,并参考当地农业种植习惯和灌溉排水制度,在节约投资、保护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增加耕地面积[4]。对工业场地中的建筑物和硬化场地等设施进行拆除、平整、覆土作为耕地,根据《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覆土厚度在0.60 cm以上。

(2)剥离表土。表层肥沃的土壤是土地复垦时进行再种植成功的关键[5]。因此,必须妥善就近储存表土并与底土分别堆放,防止岩石混入使土质恶化,尽可能做到恢复后保持原有的土壤结构,以利于种植。

2.2 生物化学措施

(1)土壤改良。受矿山开采的影响,矿区土壤的综合功能会逐渐衰退,同时养分含量不断降低、污染程度逐步加剧、物种多样性减少等,对其进行改良也不同于一般的土壤。在施肥改良方面,对矿区土壤进行修复,提高土壤的肥力和生产力,将其用于农业生产,或将矿区有机废物作为土壤添加剂使用[6]。在绿肥改良方面,可利用豆科植物等绿肥改良复垦土壤,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和氮、磷、钾等多种营养成分含量。

(2)植被恢复。对项目区内由于开采所造成植被破坏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对破坏地块进行平整,覆盖表土。种植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的植物品种,优先选择适应矿区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植物,以提高成活率、经济价值,改善矿山环境质量[7]。

参考文献

[1]杨淇清.采煤区土地复垦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0.

[2]黄铭洪,骆永明.矿区土地修复与生态恢复[J].土壤学报,2003,40(2):161-169.

[3]徐东瑞,马礼.坝上生态农业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价研究[J].华北农学报,2003,18(2):114-117.

[4]谢显明.重庆市綦江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探讨[J].城市地质,2010,5(3):21-24.

[5]张进德,田磊.矿业城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J].城市地质,2010,5(3):28-31.

[6]马琳.浅谈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存在的问题[J].民营科技,2010(10):153.

8.铁岭市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研究 篇八

1 研究区域概况

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全市总面积12980平方公里,人口302.7万人。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297968.5公顷。

2 土地复垦潜力分析

根据实地调研,全市土地复垦潜力主要由以下四大部分构成 :一是采煤塌陷土地废弃而形成的复垦潜力,也是土地复垦的主要部分,主要分布于调兵山市;二是固体废弃物压占土地形成的潜力,主要是矸石山等,主要分布于调兵山市;三是砖瓦窑废弃地,主要分布于铁岭县西北部;四是工程建设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废弃地,主要分布于清河区、昌图县和西丰县。根据《铁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过分析预测,到2020年全市土地复垦的潜力共有5896.42公顷,其中调兵山市和铁岭县分别占到全市复垦总规模的57.9%和30.5%,是下一轮土地复垦的重点区域。其他各区县占到11.6%。

3 土地复垦潜力评价

首先对需进行评价的土地作土地质量调查、编制图表,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提出土地利用类型,两者进行匹配后,调节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最终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复垦潜力系数的计算: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规定,土地复垦潜力级别用复垦增加耕地面積占复垦区面积的百分比来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α复垦 = s耕地/ S复垦 ?????????? (1)

式中,α复垦为复垦潜力系数(%) , s耕地为复垦增加耕地面积(hm2) , S复垦为复垦总面积(hm2) 。

结合铁岭市具体情况和《土地评价纲要》,主要选取地形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土壤有机质含量、灌溉条件、排水条件、污染程度共八项指标,将复垦土地分为宜耕、宜园、宜林、宜牧、不宜五个类别,其中宜耕土地又分为高度宜耕、中度宜耕、低度宜耕三个级别。各区县评价结果见表1。

根据上表,预计2020年全市共可复垦增加耕地4262.74公顷,总体复垦系数72%,总体复垦潜力较大,复垦后效益较为明显。

高度宜耕土地主要分布于调兵山北部平原以及昌图县,总面积73.33 hm2,仅占复垦土地总面积的1.24%。中度宜耕土地分布于铁岭县西北部和调兵山市西部,总面积2208.18 hm2,占复垦土地总面积的37.45%。低度宜耕土地分布于调兵山市南部小部分、银州区外围地区以及铁岭县部分地区,总面积1981.33 hm2,占复垦土地总面积的33.60%。宜园土地主要分布于清河区和调兵山市,宜牧土地主要分布于清河区和调兵山市,总面积655 hm2,占复垦土地总面积的11.1%。铁岭县、调兵山市等地区有部分土地不适宜农用,总面积977.77 hm2,占复垦土地总面积的16.58%。

结论:土地复垦潜力评价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进行土地复垦潜力评价,有助于明确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规模以及整体布局情况,可为各级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9.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九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依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9]17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义务人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

第三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是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组织编制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复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按照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对土地复垦项目确定土地复垦技术方案的全过程。

第四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是指经工商注册、取得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资质、具有一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技术人员,从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业务的单位。第五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应按本办法申请登记备案后,方可受托承担山东省范围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

第六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法人、总工(总技术负责人)、主编人员应熟悉土地管理、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有关技术、业务培训。

第七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的条件

(一)已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营业范围。

(二)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土地规划等相关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资质,资质证书中具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执业范围。

(三)具有土地规划、工程预算、土地复垦等相关专业技术专职人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1人,具有国土资源管理专业的不得少于2人。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满足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图件制作需要的软、硬件设施;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岗位等管理制度;方案编制、主编、审核(总工)岗位分工管理明确,各种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第八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登记备案的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执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内部管理制度,总工(总技术负责人)、主编、编制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职责。

(三)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工(总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职在岗及用工证明、联系方式。

(四)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人员情况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业情况(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从事土地业务工作年限、现从事的工作专业、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用工形式。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职在岗及用工证明资料。

(五)办公场所、办公软硬件设施、岗位管理制度等证明资料。

(六)单位资信证明、工作业绩。

第九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登记备案的书面申请。

(二)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

(三)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室或事业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

(四)组织土地、农业、地质、水利、院校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审查和实地考察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由厅领导主持会审会议确定。

(五)对会审确定的申请单位批准登记备案,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十条 登记备案的时间为登记备案的3月份。逾期未申请备案的编制单位,在下一备案申请备案。第十一条 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省国土资源厅每两年进行一次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二条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委员会每季度向省厅报告编制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业绩情况和从业情况,省厅定期反馈给编制单位。

第十三条 对编制单位的备案登记情况每年检查复核一次。对年检复核不合格或者有不良从业行为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复核的编制单位,予以取消其备案资格。

第十四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备案资格,将不再给予登记备案,有关责任人员也不得再从事相关工作: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过期未进行年检或者年检未被通过的。

(二)备案期内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出现三个项目未被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二次修改,仍未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骗取登记备案的。

(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登记备案,待整改合格后在下一备案申请登记备案。

(一)将承担的土地复垦方案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完成或向其他单位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的。

(二)编制单位内部编制复核不统一,多个部门使用一个执业资格证书且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不符合要求的。

(三)技术力量薄弱,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修改土地复垦方案或相关工程设计方案、图件的。

(四)备案资料不真实、备案人员和实际编制人员不符的。

10.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在土地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2004年10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

地市场管理的决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条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措施。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宏观调控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中国的土地管理必须把集约利用放在首位,土地利用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的道路,要继续严把土地供应的“闸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继续实行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在这种大背景下,我省今年计划建设用地指标60指标控制在中央,40指标控制在省里,市以下没有可控制指标。这些有限的指标主要是解决省以上急需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能否争取到指标,关键是取决于我们申报的项目质量和工作质量。考虑到市以下各类建设用地的急需,省里计划安排使用一定的土地整理取得的折抵指标,但在控制总量上至今中央没有明确的意见。退一步讲,就是这些指标可以落实使用,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我市可以争取到的指标也是十分有限的,不能满足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要。同时,这些指标的争取和使用,报批程序非常严格,既有涉及符合“两规”的问题,又有基本农田置换和移位等问题。因此,我们对建设用地上的严峻形势要有一此文来源于:wenmi114.com个清醒的认识。科学发展首先是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把湖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最佳,产业优势明显,城市功能完备,文化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最适人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大城市,使湖州成为杭宁城市带及至长三角地区一个重要的枢纽城市。市五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创新创优,加快发展,增强能力,注重和谐,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这一要求,我市今年和未来几年,有大量的各类建设项目需要用地。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面对这种形势,能否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关系到湖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湖州在杭宁城市带中间率先崛起目标的实现。创新才能破难,破难才能发展,创新破难就要求我们寻找合法的、规范的出路。当前,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广泛开展建设用地的复垦和土地的开发工作。

二、寻找出路,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的需求

在当前国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困难大家都有的情况下,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二条路,一条是在激烈竞争面前无所作为,导致差距越拉越大;另一条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赶超先进,争取主动。能否解决好建设用地,是加快发展的关键措施。当前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向上争取指标。要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向上争取二项用地指标。一是要通过认真筛选和精心包装,高质量、高速度地上报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省以上急需重点项目的用地指标;二是要有保有压,选好项目,据理力争,尽力争取省里建设用地折抵指标。

(二)真抓实干,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已农转的土地要选好项目,抓紧供地;已供地的项目要加紧建设,严禁供而不用;已供地而未及时上项目的,要及时调整项目;已供地但项目上不起,导致土地闲置、抛荒的,要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对长期以来生产、经营不正常,无效益的占地项目,要全面清理,通过落实政策,调剂使用;对一些诸如管理用房、培训用房等需要报批使用土地的,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闲置房以解决用地问题。

(三)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集约利用土地是一个永恒主题。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手段和科学的规划设计,来保障土地利用率的提高,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使有限的土地多上项目。要认真总结在用地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研究制定有关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

(四)广泛挖潜,努力拓展用地空间。要大力推进关系用地指标、基本农田置换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整理、优质园地划归、建设用地复垦以及土地开发等四项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规划区以外建设用地复垦取得的周转指标有多少可以用多少,因而要重点抓好建设用地的复垦,这是解决今年建设用地困难的最好通道。各地都要看准、抓准这个重点,紧张动员起来,开展包括宅居地复垦、废弃矿山整理、农村闲置房、地整理等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定指标、定任务、定政策、定考核,确保完成2万亩,力争3万亩,最大限度地确保今年大的项目用地需要。

11.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一

关键词:矿区土地复垦;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D8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35-1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在人类开发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出现了地面塌陷、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占用了大量土地,还成为了许多严重污染问题的源泉。随着人口数量膨胀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矿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因此,加快恢复利用矿区被破坏污染的土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1 矿区土地复垦的含义

矿区土地复垦是指通过采用各种工程和生物技术等相关整治措施,对在采矿活动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恢复再利用,使其能够与周围环境成为一个和谐的生态整体。

2 我国矿区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

2.1 矿区土地复垦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矿区土地复垦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只有通过立法,在法律上把农业、环境、土地、矿产等与土地复垦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起来,整合各部门有效的资源,才能有效的开展矿区土地复垦工作。我国在《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法律中都有关于土地复垦方面的严格规定,然而,在现实中,这些法律条文却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现有法律法规缺少操作性强的细则。而正在施行的《土地复垦规定》中有关责权利的关系规定不够明确,易引起权属纠纷,不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进行矿区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2.2 矿区土地复垦的技术研究滞后

目前,我国针对矿区被破坏污染土地在复垦技术方面研究多停留在基础研究,很少去研究较为先进的新技术,而且已完成的土地复垦工作没有依据矿区实际情况和周边的自然环境去开展综合、协调的土地复垦活动,造成复垦模式单一,矿区土地复垦后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生态环境恢复效果不好。另外,矿区土地复垦技术研究多以工程复垦技术为主,对生物复垦技术进行的研究较少,使矿区土地复垦后生产力低,土壤肥力较差。

2.3 矿区土地复垦的资金难以保证

矿产资源在开采过程中,土地的原有状态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使地形、地貌、土壤等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投入很大的工程量,需要大量的资金去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由于矿区土地复垦后经济效益不明显,矿山企业宁可支付赔偿金,也不愿意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土地复垦。虽然,国家规定由企业缴纳土地复垦费用,但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复垦资金无法落实,致使矿区土地复垦费的欠账越压越多。

2.4 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缺乏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

矿区土地复垦工作涉及许多方面的技术、组织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目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较多、范围较广,很多事务性的工作已经占据了大部分的工作时间,而配备人员较少,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力度不大,很容易忽视土地复垦管理工作;从机构管理方面,没有专门的复垦管理机构去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去督促相互之间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土地复垦工作,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矿区土地复垦的工作。

3 我国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完善矿区土地复垦的法律与法规,建立健全土地复垦机构

尽快修改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并制定与土地复垦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并开展进行的动态跟踪,保证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明确矿区土地复垦相关部门单位的责、权、利,积极调动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界定土地复垦组织领导机构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与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動性,形式相互协调、主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土地复垦管理职能。

3.2 加强矿区土地复垦技术研究,制定严格的矿区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加强对复垦技术的研究,可以提升土地复垦后的质量和效果,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矿区土地复垦工作落后的现状,通过对复垦规划技术、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的深入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科学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划,可以保证复垦工作在实施工程中得到很好的监管,提升我国土地复垦工作的质量,同时,不断加强与国际间的学校交流与合作,又可以把我国土地复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到新的台阶。

3.3 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矿区土地复垦资金

矿区土地复垦资金的缺乏,是制约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强对矿山企业复垦保证金的收缴力度,建立完善的矿山复垦保证金制度,明确复垦保证金的测算方法、征收标准及返还标准等。同时,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收益。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会对矿区复垦工作越来越重视,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将会更加科学有效,矿区土地复垦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也将会越来越明显,进而调动人们投资参与矿区土地复垦的积极性,明显改善了矿区及矿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必将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程琳琳.矿区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实践现状及研究进展[J].中国矿业,2010,19(1):33-34.

[2] 管丽英.我国煤矿区土地复垦立法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0.

12.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二

1 当前土地现状和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时刻也离不开土地资源。尽管十分珍惜和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国家也出台和制订了最严格的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 现状仍然存在占用耕地、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现象。上级批转的农用地指标不足以地方建设的发展和需要。以租代征、未批先建、不批就占现象时有发生, 由此不能达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的推进和城乡一体化的实施都与土地息息相关, 因此解决土地供需矛盾, 维护正常发展和社会进步, 严格土地管理迫在眉睫。确保温总理提出18亿亩耕地红线任务时刻在我们每个心中警钟长鸣!人人身上都有一份责任和担子, 加强管理、保护资源是社会的需要、发展的需要, 更是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

2 推进土地复垦和开发整理的速度和力度

在保护现有土地资源的前提下,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是最好的增加耕地面积的有效途径。

(1) 土地复垦就是把原有废弃独立工矿用地, 包括: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村建设用地等进行开垦还原为耕地。通过改造治理换土等方式达到能种植农业作物的目的。在过去生产时期, 旧作坊生产模式下独立工矿业不但损坏耕地、破坏资源, 而且污染环境。对这些工矿用地进行复垦, 就能增加很大数量的耕地。通过整合治理, 确实增加了耕地指标, 就在工业快速发展的今天也能补充用地指标, 成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农村居民占中闲散建设用地也很多, 多数已形成空心村, 许多农户都千方百计向村子周围发展居住。致使村内空闲地增加, 耕地减少。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村庄规划, 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增加耕地, 达到少占耕地、不占耕地确保农用地不减少的目标。

(2) 土地开发整理就是在现有资源存有的未利用地, 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坝等采用先进的手段, 当今机械作业进行开发治理、填埋、更换整合等方式来还原耕地、增加耕地的途径。湖区有着长期未被利用的荒草地、盐碱地和沼泽地, 通过开发治理后为有效的台面和水面, 台面种植、水下养鱼、鱼粮间作。不但增加了耕地面积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就是最好的选择。山区存在很多的裸土地、石砾地、田坝, 通过对这些未利用土整合开发, 让本来寸草不生的裸土地、石砾石换来生机, 播下生命的种子。大大小小的田坝、沟壕进行整平填埋。零星的田坝地整理为井井有条的粮田地, 仅此净增耕地35%以上。实现了开发利用的价值, 达到增地增产增收的目的。

13.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三

2、复垦土地要明确要求,在一定阶段内必须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即通过促进农村城镇化和进中心村居住,整理旧宅基及其周边附着的大面积优质农地)。这一阶段规定多长时间,由专业部门充分论证后确定。(这样做,有利于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降低农村公共设施配套成本,有利于农民聚居地繁肓出工商业,等等。)

3、在区域范围内,严格控制农(耕)地转用。没有先行复垦实绩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新批建设用地指标,遏制土地资源的灾难性消耗。

4、本地区无散落民宅可整理、复垦的地区,鼓励出资异地复垦。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配置复垦资金,促进复垦资金由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流动,并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促进区域间联动发展。

5、农民旧宅基整理、复垦资金直接与建设用地出让资金挂钩,制定制度,适当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成本,并规范拆迁安置和复垦资金到帐制度,提高土地出让金中流向农村社会的比重,杜绝城市化吃土地(农民)、工业化吃土地(农民),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

6、深化土地行政部门管理体制改革,人、财、物权上进一步上收条线管理。部门领导实行任期制和轮岗制。

7、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涉地问题必须严查、严处。目前各地因违法用地受处分的党政干部,在当地竟然成了发展功臣,升迁等不受影响的不正常现象必须喝止。

提出上述设想所基于的初步思考

1、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农地转用,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

1)我国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尽管我国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土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1/3,人均耕地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44,人均林地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18,人均牧草地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35。我国东南部部分人口密集地区,人均耕地早已不能满足吃饭的需要。全国已有666个县突破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零点八亩的警戒线,其中463个县人均耕地已不足0.5亩。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不足,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土地退化、损坏严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耕地与粮食生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前提。中国农村,不仅在为全世界上最大的人口群体提供粮食安全保障,而且在为城市建设低回报地奉献着土地。农村的地越来越少,农民不断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默默无闻地做着奉献,这种持续的、无节制的“奉献”其实已经相当危险。

2)耕地资源不断消耗势头难遏。统计数字表明,1996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2003年下降到18.51亿亩,短短7年就下降了整整1亿亩。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806万亩,建设占用耕地344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6万亩;2004年,全国耕地净减少1200万亩,建设占用耕地218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8万亩。特别是,2003年新增建设用地达642万亩,比前五年年均高出120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344万亩。农地转用消耗耕地,土地复垦新增农地,这是基本常识。但是,在大建设、快发展的今天,农地转用与土地复垦两者并不平衡。农地在不停地转用,转化了城市建设用地,转化为道路设施建设用地,转化了工业用地。在新一轮发展高潮中,耕地资源不断递减,用地环境持续恶化,土地资源消耗惊人。

3)目前的复垦方式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占补平衡。目前,全国各地,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发展高潮迭起。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各产业对土地的需求都呈现扩张态势,特别是建设用地,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会持续增长。很显然,建设用地绝大多数占用城镇附近的耕地,这种占用是不可逆的。而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固定的、稀缺的,建设用地增加了,其他用途的土地必然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寄希望于开发未利用土地已证明是不可持久的,一味这样做,只能以损害环境为

代价,中国的林地、草地、湿地资源本身就比世界平均水平低许多;同时,土地整理的潜力受土地肥力递减规律的约束,不可能无限制提升。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复垦资金掌握在国土资源部,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下拨资金;这部分资金在层层下拨中层层递减,导致腐败现象、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真正落实到土地复垦项目中的资金很难保证,真正对项目进行监督和审计的也微乎其微。而实事求是讲,复垦岗、坝、冲和滩地等,也是很难考核的。

4)当前提出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力度正当其时。土地复垦,土地的来源有二,一是荒地、坡地、林地、洼地、滩地等;二是农民村庄过大的占地,通过城镇化和中心村建设,加以复垦和整理。第一个来源,出于生态建设的要求,是要严格控制的。而且,这样整理出来的地,尽管表面上实现了占补平衡,但必定是“用优补劣”,据统计,建设用地用去的,都是优质熟地,也就是良田,但是,复垦出来的,多半地力差,设施配套落后,生产能力低的地块。有关资料表明,经过多年开垦,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已严重不足。据调查,我国现有土地后备资源2亿亩,其中可开垦成耕地的只有1.2亿亩。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受到严格限制,今后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已十分有限。可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可行之策,是复垦和整理面广量大的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民耗地量极大的旧型宅基。

同时,这样做,可以防止基层对土地复垦的弄虚作假。过去的土地复垦,往往流于形式,存在报大的复垦项目,实质投入严重不足、实际复垦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复垦着重在农村建设用地中挖潜,那就使复垦项目的“灌水”现象得到有效抑制。

2、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和中心村建设

据统计,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的总量2.7亿亩,5倍于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相当粗放,给复垦、整理和利用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这是本文提出要优先复垦农村建设用地重要依据。大力复垦、整理农村建设用地,不仅有利于土地占补平衡,而且有利于促进农村城镇化、中心村化,用利于“村民进社区、工业进园区”,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生产环境、配套环境。

在以往几年各地的运作中,经营城市是许多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分析一下他们经营城市的做法,不难看出,其实质是焐热地块,入市炒作,赚取土地收益,投入城市建设。土地是农民的,经营者是各级政府,经营所得投入城市。这不能不说是进入了一个怪圈。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农民,在土地的运作中,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更没有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土地运作过程中,并享受其份内的收益。在“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幌子下,农民的利益再一次被无情剥夺。本文提出“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并明确建议优先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就是想让农民们在土地经营中分一杯羹,就是想让农民在城市建设扩张的过程中也适当改善一下他们的居住环境,特别是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们。

推进城镇化、城市化,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继续走粗放用地的老路,农民中心村、向集镇、向城市转化,将大幅度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将大幅降低公共产品供应和基础设施配套成本。这说明,城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势在必行。因此,运用市场手段优化配置数量庞大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土地资源,这是满足建设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是保护耕地的根本性措施,是推进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和谐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出路。

事实上,各地都十分重视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但又普遍受到资金缺乏的严重制约。资金从何而来?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与农地转用,让建设用地使用者,让通过用地而得到发展和盈利机会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复垦买单,显得现实可行。

3、有利于逐步实现以城市发展、以工业发展反哺农民

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在于给农村社会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目前的不平等是有目共睹的,城乡二元化,判别巨大:农民与市民的收入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农民所享受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只是市民的若干分之一,农村工作在基层的受重视程度越低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社会集聚财富、吸纳投资的能力远远低于城市;从工农剪刀差,到城市卖户口,到农家子弟考大学进城、农民企业家“脱农”,再到恣意、廉价、不对等地剥夺农民手中的土地,农村的各类要素都在不断向城市倒流,农村社会和农民无法获得有效积累。

矛盾是客观的,问题是明朗的,解决的.方法也是显而易见的――给农民平等的公民权(即人权),包括平等的保障权、平等的发展权、平等的民主权利等。为什么解决问题的道路如此曲折?为什么解决“三农”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矛盾的焦点则是,改革的成本如何筹集。靠中央政府不行,靠地方政府不行,国家手中最重要的资源、农民手中唯一的资本,那就是――土地。以土地换保障,以土地求发展,成了农民唯一的出路。瞄准土地、着眼土地,按部就班地推进相关改革,才能还中国农民一个有希望的明天。目前,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和农地转用,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只是尊重农民对土地恰当权能的初步实践,可以逐步防止土地市场化运作中所得收益继续从农民身边流走。

在考虑盘活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一个前提:把全国的土地资源一体化考虑,以杜绝区域间的土地级差所造成不同地区农民实际利益的不均衡。要形成这样的认识,地是全国的地,农民是全国的农民。在国家出台政策的过程中,应统筹兼顾,不能厚此薄彼,唯有如此,才能兼顾公平和效率,促进和谐发展。

4、有利于城乡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土地可持续利用,要求土地资源配置在数量上具有均衡性,在质量上具有级差性,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在空间上具有全局性。打破区域界限,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可以扩大土地资源配置范围,缩小区域差异,体现各地区特点,激发各地区发展活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介入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研讨,从各地实际出发构造有序的区域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区际间复垦指标流动的规则。

有了本文设计的制度,欠发达地区手中有了复垦土地指标,有了复垦土地的空间,既可以保证这个地区的发展需要,多余的,还可以成为跨地区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资本。欠发达地区即便经济发展较慢,但城镇化、中心村建设仍会得到发达地区(用地较多地区)的有力支持,农村的面貌仍会得到比原来更快的改善。

5、有利于杜绝“一个声音喊话、两个方面使劲”

不必讳言,在国家宏观调控过程中,存在“一个声音喊话、两个方面使劲”的现象。消除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来自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充分发挥两方面的力量。这两方面的力量,一是中央政府的力量,二是地方政府的力量。在这一“杠杆”组合中,地方政府所持立场,往往决定着“支点”的位置。中央政府力度的传导,体现到基层,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其力量大小,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地方政府把“支点”放在哪儿。杠竿的一端是中央政府,另一端是基层群众。地方政府为群众考虑得多,贴农民近,中央政府就可以“四两拨千斤”;地方政府如果没有正确的政绩观,惘顾农民利益,离农民远,则中央政府只能陷入“千斤拨四两”的窘境。

现实的状况是,由于小局与全局、中央决策与地方保护主义的矛盾与冲突,出台宏观调控政策以来,中央政府仍然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一方面,中央政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实施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政策与土地政策的双轨并行,抑制以重复建设、资源过度消耗为表现形式的经济过热势头;另一方面,出于政绩意识等诸多因素,不少地方政府打着“科学发展观,不是不要速度,而是要既快又好发展”的旗号,喊着“速度不减,用足政策”的口号,我行我素、一如既往地按照“先放开再规范,先污染再治理,先发展再争论”的原有模式和既定思路推进工作。

基于中央与地方事实存在的博弈,矛盾和问题显得不可避免:全国土地违法事件屡有发生,土地执法弱化,一些地方领导的土地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往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越权批地、多头批地、未批先用、小批大用,以及对土地违规行为不举不咎等现象在各地普遍发生。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其发展势头势不可挡、热气腾腾,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园区面积不断扩大、经济政绩不断显现的同时,资源在异常消耗、环境在迅速恶化、中西部差距在越拉越大、社会变得越来越缺乏和谐。

14.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四

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4]1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促进我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国家投资和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投资概(预)编制,按规定程序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审批。

第五条 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省级财政部分、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投资概(预)算编制,按规定程序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审批。

第六条 国家和省级投资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均按照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执行。

第七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地震、洪涝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造成的投资不足,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投资追加申请。按规定程序,县(市、区)级土地整理中心承担的项目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并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从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的资金中安排资金;省级、设区市级土地整理中心承担的项目,分别报省级、设区市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由省级或设区市级财政从上述资金中安排,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国家投资项目预算由财政部下达到省财政厅,再由省财政厅逐级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省级投资项目预算由省财政厅逐级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动用不可预见费,要报经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项目预算批准文件后,按实施方案,分阶段向项目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拨款。首期拨款不高于项目总预算的20%。此后,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前一阶段工程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签证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下一阶段资金。财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条 为便于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提供项目投资概(预)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与劳动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费用支出清单、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等。

第十一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户、专账、专用”的要求,实行单独设帐,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置换、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 项目概(预)算一经批准下达,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或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工程款时,要以批准的项目投资概(预)算、工程招投标文本、施工与劳务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相关材料为依据。施工企业应提供费用支出清单、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材料清单。

大宗设备和材料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和施工图预算,严格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不得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批复。审计费用列投资成本,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据实列支。

第十六条 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应预留工程施工费的10%作为工程尾款,经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组织的项目竣工小组进行验收、财政部门进行的竣工决算审核、工程质量保证到期后再予以拨付。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同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参与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监督招投标活动,规范招投标文本、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十八条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按季向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报送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季分别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报送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表(表式另外)。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预算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

第二十条 违反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15.矿山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概述 篇十五

1 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复垦区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行政界线等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划分后满足内部性质相对均一或相近;单元之间有差异性;单元之间有一定的可比性。根据前文复垦土地损毁分析,损毁土地利用类型相对比较单一,复垦土地在复垦区内损毁的类型相同,本方案根据损毁类型划分评价单元,为工业广场一个评价单元。

2 初步复垦方向的确定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衔接,从该矿区实际出发,通过对矿区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和公众意愿的分析,初步确定项目区土地复垦方向。

2.1 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分析

复垦区属低山丘陵,地势起伏不大。土壤类型以黑土为主,土地利用方式为采矿用地。企业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同时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这将为保障复垦方案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政策因素分析

根据相关规划,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矿区开发与保护、开采与复垦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并与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2.3 公众参与分析

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当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性质后,提出复垦区确定复垦方向以旱地为主,在技术人员的陪同下,编制人员又走访了土地复垦影响区域的土地权利人,积极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并且提出建议希望企业做好复垦工作,建议以恢复耕地为主。

2.4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复垦方向遵循到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合的原则。综合以上因素分析,复垦方向初步确定为耕地。

3 土地复垦适宜性等级评定

3.1 评价方法的选择

本方案采用极限法对复垦区进行宜耕、宜林、宜草适宜性评价。极限法是基于系统工程中“木桶原理”,即分类单元的最终质量取决于条件最差的因子的质量。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Yi——第i个评价单元的最终分值

Yij——第i个评价单元中第j参评因子的分值

3.2 评价体系

采用二级评价体系,分为适宜类和适宜等,适宜类分适宜和不适宜,适宜等再续分为一等地、二等地和三等地。

3.3 评价指标的选择

单元评价指标选择地表物质组成、土源保证率(%)、土源土壤有机质含量(g/kg)、土源土壤质地、地面坡度(°)。

3.4 评价因素等级标准的确定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 1007-2003)、《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1005-2003)及地方相关标准,结合项目区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建立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标准。

3.5 土地复垦适宜性等级评定结果与分析

在复垦区土地质量调查的基础上,将参评单元的土地质量与复垦土地主要限制因素的农林牧评价等级标准对比,若限制最大,适宜性等级最低的土地质量参评项目决定该单元的土地适宜等级。结果见下表。

3.6 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复垦方向确定

通过定性分析,待复垦土地存在多宜性,最终复垦方向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即综合考虑生态因素、政策因素和当地农民的建议,确定该矿山各评价单元最终复垦方向。最终复垦方向确定的优选依据如下:

适宜性评价结果显示,适宜3等耕地,2等林地、草地复垦,根据优先用于农业的原则,本次方案确定将其复垦为耕地。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可知,各评价单元复垦方向详见下表。

参考文献

[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2013年.

16.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篇十六

摘要:煤炭资源推动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开采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损毁严重,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工作不容忽视,可为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采用极限条件法、指数和法等研究方法,以内蒙古准格尔旗煤矿区为例,针对该区域的土地质量条件,参照相关资料选定评价因子,通过适宜性评价得出土地利用限制性因素,排除不适宜土地利用类型,并采用综合指数法测算综合分值,得出适宜性等级,从而确定该区域未来的土地利用方向和预期效益。

关键词: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极限条件法

煤炭资源开采在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土地资源造成损毁,也给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破坏,严重影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因此土地复垦工作不容忽视[1,2]。为确保矿区废弃土地的复垦与土地开发数量相平衡,并能有效利用复垦土地,必须以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和依据[3,4]。

1. 研究方法的提出

1.1 选择参评因子

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影响土地适宜性的几项重要因素作为评价指标,称为参评因子[5-8]。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科学性与否、评价精度的高低与参评因子的选择息息相关。考虑矿区实际,本研究的定量分析针对宜耕、宜林和宜草等三个方向。选取的评价因子如表1-1、表1-2、表1-3所示。

1.2 划分评价等级

矿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是针对具体的复垦方向,判断分析复垦区损毁土地的适合程度 [8]。作者在借鉴国内一些开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地区的实践方法基础上,依据《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标准》,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确定本次参评因子类型、权重,并将评价等级数确定为4级,分别为:一级(比较适宜)、二级(勉强适宜)、三级(不适宜),四级(难利用)[9-11]。目前国内外针对各评价因子的具体等级标准还没有精确的划分,其两等级间各个评价因子的评价标准采用国家有关行业标准[12]。

1.3 极限条件法的提出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土地资源质量,综合评定其适宜利用方式,并能进一步指导复垦工程更加科学有效进行,土地复垦的限制因子对复垦方法选择具有较大影响。极限条件法作为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之一,是将土地质量最低评定标准作为治理等级的依据,强调主导限制因子的作用,评价单元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条件最差因子的质量[8]。模型公式:

Yi=min(Yij) (1)

式中,Yi为第i个评价单元的最终分值;Yij为第i个评价单元中第j个参评因子的分值。凡是在有某项土地复垦影响因子指标出现不适宜的情况下,均适用极限条件法,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这些限制因素的改进,使土地更适宜农业利用。因此,它在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时具有一定的优势,其优点在于技术思路简单,能够快速评价确定复垦方向。该方法也存在缺陷,即得出的适宜性等级偏低,从而导致结论偏保守[8]。

2. 实证分析

2.1 研究区概况

乌兰哈达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驻地薛家湾镇南西70km处,行政区划属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管辖。东经110°13′00″~110°17′05″,北纬39°42′00″~39°44′00″。区内属半干旱高原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较大,年最高气温38.3℃,年最低气温-30.9℃;年降水量277.7mm~544.1mm,年蒸发量2297.4mm~2833mm。常年刮风,平均风速2.3m/秒,最大风速24m/秒。无霜期平均165d,冻结期为5~6个月,最大冻土深度1.50m。该区土壤主要为栗钙土,局部地区还分布有风沙土和草甸土,且土层厚度小于30cm。矿区地形总体呈西高东低。西部海拔标高1433.7m,最大高差为126.6m,一般标高在1400m~1350m。矿区为高原侵蚀性丘陵地貌,地形切割强烈,植被稀疏,为半荒漠地区。

2.2 数据来源

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年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土壤数据(1986)为基础,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分析。

2.3 结果与分析

2.3.1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准格尔旗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包括有林地、天然牧草地、采矿用地等。经预测,该区挖损面积为259.2151hm2,外排土场压占面积为49.8113hm2,表土存放区面积为17.9616hm2(由于表土存放区布置在外排土场上,所以本方案不对表土存放区进行单独工程设计),总损毁面积为309.0264hm2[13]。如表2-5中的复垦前地类面积对照。其中挖损区、外排土场的损毁程度均为重度损毁。

2.3.2 确定复垦方向与划分评价单元

复垦区内有大面积的草地,地形和土壤肥力对农业生产的限制较大,植被类型为中温干旱气候草原植被及灌木林地,植被覆盖率在10%~20%。本研究依据土地损毁类型、程度及限制因素划定为挖损区和外排土场两个评价单元。

2.3.3 评价单元土地质量条件分析

参照前述适宜性评价等级标准,将评价单元的土地质量与复垦类型主要限制因素比对分析,各评价单元土地质量条件见表2-1。

2.3.4 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

(1)评价因子对应取值

根据评价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评价因子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值设为4、3、2、1[12]。参照评价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各评价因子对应分值,适宜复垦为耕地影响最强烈的因素是地形坡度,而挖损区限制最强烈的因素是地形坡度,结合适宜性等级最低的土地质量参评因子决定该单元的土地适宜性等级[14]定论,所以采用极限条件法,得出该挖损区等级为四级(难利用)状态,得到难利用为耕地[15,16]的结论。复垦为林地和牧草地的取值如表2-2、表2-3所示。

(2)林地牧草地复垦分值计算

根据复垦为林地、牧草地的参评因子、权重表和该复垦土地单元的质量条件,采用指数和法,计算复垦为林地、牧草地的总分值(根据极限条件法,此复垦单元为难利用为耕地,所以对复垦为耕地的分值不作计算)如表2-4所示。

2.3.5 适宜性评价结果

结合当地规划,经适宜性评价得出受损毁的土地勉强适宜复垦为有林地、灌木林地、人工牧草地及其田间道路等,评价结果见表2-5的复垦前后地类面积对照。

表中数据显示,通过复垦方案,部分建设用地转变为农用地,从而使农用地面积增加。

3. 结论

(1)准格尔旗乌兰哈达煤矿区原本包括有林地、天然牧草地、村庄和采矿用地等土地利用类型,可将重度损毁区域土地复垦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天然草地及其田间道路等。增加农用地面积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2)采用极限条件法得出该区域各评价单元均难利用为耕地,在建立土地适宜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地形坡度这一现状条件决定了各评价单元的最低等级,从而得出各评价单元均难利用为耕地的结论。通过指数和法,进一步测算出林地、牧草地复垦方向的各评价单元总分值,得出勉强适宜的结论。

(3)极限条件法的局限性在于,没有考虑到研究区的地形坡度条件与其他如土壤条件等土地性质间相互作用影响的情况,即土地某种性质的不足有可能被其他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的情况。

参考文献:

[1] 王欢,王平,谢立祥,等.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0(4):154-158.

[2] 裴亮,杨铭.基于指数和法与极限条件法的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4):2142-2143,2215.

[3] 张彩霞,周心澄,许丽,等.阜新矿区煤矸石山植被恢复土地适宜性评价[J].水土保持研究,2007,14(3):246-248.

[4] 陆丹丹.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煤矿土地复垦研究——以恒宝源煤矿为例[D].山西农业大学,2013.

[5] 刘慧芳,洪坚平.矿区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J].山西农业科学,2014,42(3):272-275.

[6] 党玉婷.从空间灵敏性角度分析乡宁县的土地适宜性评价[D].山西师范大学,2015.

[7] 李霞,周自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的特点及展望[J].甘肃科技,2014,30(4):272-275.

[8] 王世东,郭徵,陈秋计,等.基于极限综合评价法的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研究与实践[J].测绘科学,2012,37(1):66-70.

[9] 朱紫薇,柯伟锋.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仿真[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2013,21(3):82-86.

[10] Du, H.y., Li, J.: Agricultural Land Suitability Evaluation. Model and System Implementation-A Case Study of Panzhihua. Resources Science 23(5), 41–45 (2001).

[11] Li, L.y., Zhao, J.y., Tao, Y.: Study on Approaches of Land Suitability Evaluation for Crop Production Using GIS. Computer and Computing Technologies in Agriculture IV 345.587-596 (2011).

[12]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2012.

[13] 准格尔旗土地利用现状图(J49G007036、J49G007037、J49G008036、J49G008037)(1∶10000).

[14] 王庆刚.潘北矿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4):27-30.

[15]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2003年8月实施).

[16]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2003年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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