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2024-09-30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精选15篇)

1.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一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第一章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预验(工程质量自检评定)

一、验收程序

1、项目部预检: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预检,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质监部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施工企业竣工质量预检

二、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评定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工程合同与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洽商等文件全部完成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三、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检查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自检质量情况

2、填写《质量验收表》自检项;

3、施工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

第二章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专家验收组质量核查)

一、组建专家验收组

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 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②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③ 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④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

⑤ 其它有关单位(如检测鉴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 ①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应与施工许可信息相符;

②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文件信息相符(负责人变更时按③项执行);

③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

1、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上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3、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检查并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后,勘察单位填写《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三、单位工程初验要求

1、单位工程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业主等单位参加。

2、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组成员进行竣工质量验收核查;

3、参加初验的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专业分工对工程实体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要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形成初验会议纪要。初验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初验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整改过程认真进行监督,并确认每个问题都已整改落实后,方能在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竣工验收。力争使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在初验阶段得以全部解决。

四、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五、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检查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初验质量核查情况;

2、,并由监理单位在《质量验收表》中签署验收意见;

3、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3、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编制《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5、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第三章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核查)

一、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以及通过专项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进行组织竣工验收;

并邀请如下单位一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局规划处、供电局、消防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城建档案馆、防雷办、建委、质监站、排水办、供水集团、电信公司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

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6、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7、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8、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有重要分部(子分部)中间验收证书; 7)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检测报告;

8)初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的责令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毕。

9)、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①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②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3)、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4)、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5)、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6)、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8)、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29)、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0)、有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验收组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竣工验收中重点检查如下资料的完整性 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1)工程其它必备资料:

①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核)定表

②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③单位工程质量分部汇总表 ④质量评(核)定表

⑤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⑤公共建筑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工程保修书

⑥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工程评定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⑦使用功能检测表 ⑧工程竣工报告

⑨质量自评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三)核查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核查验收。

1、监督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①执行强制性标准检查:

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③主要功能抽查: ④观感质量抽查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

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四)竣工验收通过

1、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2、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3、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4、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6、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符合下列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 ① 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② 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 ③ 竣工验收程序合法;

④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

7、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

8、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及文书等资料提交质监机构备查:

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② 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经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二、填写相关资料

1、单位工程质量经竣工质量验收后,建设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第四章 建设项目资料备案阶段

收集齐全以上步骤中相关资料(备案要求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四个部门提供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递交给建设局窗口进行备案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和消防、电梯等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质监站提供如下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9、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2、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4、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5、工程质量保修书;

16、工程竣工结算书;

17、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图纸会审记录;(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3)竣工图。

三、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2.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二

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备案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第78号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及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第2号文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依照本办法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备案机关) 备案。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 必须按相关规定步骤有序进行, 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进程:

第一, 施工单位先自检并且合格, 这是前提和基础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逐项检查, 并做好记录登记。只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第二, 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竣工验收;第三, 建设单位负责验收。经对施工单位的报告审查后, 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 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第四,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五,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及备案机关) 备案;第六,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七,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依据规定, 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 并签署验收意见;第八, 备案机关验收签章。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 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 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3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不能及时备案。有的单位工程交付使用后不按时备案, 对工作拖拖拉拉。这不仅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而且会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害。有的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到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造成了工作的拖延。甚至有的直到工程竣工验收, 相关手续仍未补办齐全, 影响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进程。

(2) 社会、个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识的片面性。主观原因是建设单位自身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 认为备案工作可有可无, 对这项工作不积极主动追求效益。客观原因是整个社会外部环境还缺乏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 没有形成大的气候。认识不到位, 致使很多人不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 认为办理程序复杂, 事情难办, 从心理上有抵触情绪。

(3) 专业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备案工作的质量。有些建设单位不够重视或因对备案工作了解不够, 缺乏从事备案工作的专业人员, 使工程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较低, 甚至有的要进行多次整改才能达到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一些建设单位备案意识淡薄, 缺少这方面工作人员, 施工过程中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搜集、整理, 甚至造成资料缺失, 给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带来困难。还有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不清楚, 办事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致使备案材料不完整, 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

(4) 部门、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 影响竣工备案工作落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的事项, 他需要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监督单位的互相协作实施完成。在实施过程中, 这些部门存在着信息封闭, 各自为政的现象。信息不能共享, 缺乏必要的沟通, 有了问题来回踢皮球。不按文件规定实施竣工备案, 弄虚作假等, 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影响备案工作的实施和质量的提高。

4 完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对策

对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在提高认识、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制度、提高能力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 加强对人员的思想教育, 增强备案观念意识。

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机构及单位的人员都要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性重、要性教育, 真正使大家认识到备案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并不是一时权宜之计, 而是健全建筑施工管理和市场的长期有效举措。对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对监督检查事故, 追究责任具有一定的后发制约性。过去由于没有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致使多年前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事故频发, 而无从查起。所以加强思想教育, 增强备案观念意识, 单位重视了, 个人重视了, 工作人员做好这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就能得到有效发挥。

(2) 加强合作协调, 理顺工作关系。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由于参与这项工作的部门、机构都是独立的单位, 处理他们之间关系的难度和阻力也很大, 容易出现各自为政, 不相往来的局面, 影响工程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依据以往经验, 应该建立以建设局为牵头与其它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体系。具体说就是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规划、环保、消防等多个单位共同合作来完成工作。在这个体系内建设主管局负总责, 并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 形成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有机整体。

(3) 明确规章制度, 加强事中管理, 提高备案效率。

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历时短则几个月, 长则几年, 备案资料产生于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节, 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漏办、未办现象, 等到后期发现再补办就比较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因为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 经常会出现一些人为因素干扰影响工作进程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避免或减少其影响, 提高备案效率, 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 都要以制度为准绳, 制度可以管住人, 管住事。在这个制度下, 既各负其责又相互协调配合, 避免相互扯皮和踢皮球现象出现。依据对规章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奖惩。

(4) 加强工程备案立卷归档整理, 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是由多个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定的资料, 具有法律依据的作用, 为今后的权属确定、解决纠纷, 事故分析等提供充分的依据。鉴于这一情况, 立卷归档更显重要, 为此, 城建档案机构要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及时将备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输入计算机管理。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用户, 提高了备案档案的利用率, 充分发挥备案工作的效用, 还能体现这一工作的延伸价值, 为城市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5)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提高竣工备案工作人员素质。

推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工作的落实, 最终还要靠人员完成。人员素质、专业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这一工作的质量效益。今后必须不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一方面对现有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另一方面不断吸收新的人员, 充实专业队伍力量。

5 结语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是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一大进步, 将使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机构, 但只要所有参与此项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相互协调, 密切配合, 齐心协力, 一定会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摘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 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也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当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问题,方法,对策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 [S].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 [Z].

[3]邓忠平.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10, (10) .

3.浅谈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篇三

关键词:验收;总结;市政工程

中图分类号:TU71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10)11-0087-02

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公路工程分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市政工程交工与竣工不分阶段,统称竣工验收。近年来施工的市政工程几乎没有一个顺利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施工过程中没有引起重视,施工结束后没有具体部门去交验;设施养护单位由于养护资金不到位不愿接手新建工程,验收条件比较苛刻。为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今后竣工验收任务,根据今年竣工验收中的经验教训对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做个总结。

1 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征地、拆迁等影响,部分支管、规划路口等不能做到位,要形成书面文件。未做到位的要在竣工图中如实反映。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文件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已按要求编制完成。

(4)经过自检已将各种缺陷进行修整。

2 竣工验收初验程序

2.1 初步检查

当施工单位认真检查现场和竣工资料,认为拟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全部完成,通知监理工程师,表示申请竣工验收意向;监理工程师认为条件基本具备后,同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初步检查,逐项检查拟申请交工的工程是否已全部完成,是否存在缺陷,竣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如检查完后监理工程师认为交工验收条件尚不具备,则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不申报交工,而应抓紧完成有关工作,为申请交工验收继续创造条件。

2.2 申请验收

当监理工程师经过初步检查,认为基本符合交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就可按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正式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3 成立验收小组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驗收申请报告后,如经核实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市政设施所、质量监督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2.4 质量检验

抽查数量:道路不少于道路总长(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 m(或3 000 m2);桥梁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排水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不足5个井室者全查。

等级评定:对工程外观、实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85分以上为优良。

提出对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关于修复、补救、竣工文件等事项的决定。

3 竣工终验

施工单位对初验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竣工文件存在问题已处理完毕,应再次向建设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4 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在上述各步工作全部完成后,验收小组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办理交接手续,正式转给市政管理处接收。

5 竣工验收备案

参建各方共同完成以下文件并备案: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表;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⑦工程检测功能性实验报告;⑧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单位的认可文件;⑨工程质量保修书;⑩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12}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设施量检查工程验收证明;{1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

6 施工注意事项

6.1 排水

由于施工后除检查井外露以外,其他工序已都隐蔽,故检查井应作为排水的重点来抓。检查井高或低于路面、井周围开裂或下沉、井内有淤泥、未按要求勾缝或抹面、爬梯位置不对或丢失、与图纸位置不符、井内连接管口未处理、井被埋、井盖丢失、现状雨污水未接入、旧井被覆盖、井渗漏、倒流水是交工时常出现的问题,应在施工中或施工后避免以上现象发生。

6.2 道路

道路沉陷、污染,侧平石被挤,路面有积水、裂缝是交工时常出现的问题,应在施工中或施工后避免以上现象发生。

市政工程除雨、污水管线是由道路施工单位来施工,其他管线一般都由产权单位自己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见其他管线单位不按规范要求回填,应拍摄施工照片并向业主作书面报告,防止日后路面塌陷影响竣工验收。

6.3 桥涵

非结构性的表面小裂缝、几何尺寸超标、桥下障碍物未清理、对拉杆或对拉孔未处理、台背沉陷是交工时常出现的问题,应在施工中或施工后避免以上现象发生。

6.4 竣工

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结束1个月内完善,避免因资料不全影响交工,同时监理及业主都在,便于资料的完善。交工应在施工过程中来抓,在完工后及时组织交工。

部分工程由于未及时竣工验收,由于非工程质量引起的交通事故对工程造成的损坏,如侧石被挤,由于人为引起的盗窃、损坏如井盖、爬梯丢失等修复费用都由施工单位来承担,并对全部工程进行维护,加大了企业的施工成本;部分工程由于一些小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影响交工,过若干年后由于在行车和自然因素等种种原因不断作用下,出现各类型的损坏现象,加大了竣工验收难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也要重视竣工验收的过程管理。

作者简介:王增先,男,1978年7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师。

Discusses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mpletion Approval

Wang Zengxian

Abstract: The approval i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s last stage,in the article basis completion approval experience makes the summary to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mpletion approval.

4.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四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

(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日期,“竣工日期”就是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中的这个日期。竣工日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对施工单位的公平,因为竣工日期与保修期有关,为了防止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拖延竣工。

而“竣工验收日期”是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设计、监理、施工等联合验收的日期。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其通用条款32.4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

5.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五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

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四、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

(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

(一)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二)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四)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五)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六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含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宾馆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室内娱乐场所工程竣工验收;新、改、扩建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许可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条。许可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消防局、各区县消防处、科(大队)按现行分工分别实施:

(一)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经我局监督人员检查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或者申报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经部长审批后退回原申报单位,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科长)大队长。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并建立投诉制度,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属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的审批项目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室定期更新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消防局网站直接下载相关申报表和《告知单》。

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建设方面的消防报审的程序、手续。最佳答案

简单的说吧:

1、到当地消防部门去申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主要是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还需要设计院做修改说明。

2、图纸审查合格后,按图施工。工程竣工后再到消防部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需要注意到几个问题:

1、不要放手让消防工程公司搞,作为产权单位的房开企业也要随时监督消防工程公司的质量。以免施工完毕造成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而难以整改。

2、最好在图纸设计初期就要和消防部门先沟通,设计院毕竟对建筑防火规范不是很专业,很多设计出来的图纸在消防都过不了关。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里面都有,不过每一个地方都还有自己的要求,你得到当地主管部门去咨询一下

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要求,工程竣工主要分为施工物资资料、试验资料、检查记录、过程验收等资料。在工程竣工时依照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各自形成完整的组卷,同时还要具备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工程归档是在四方验收(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之后进行的。竣工时还要准备好四方签字的资料文件,主要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其中包括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单等。因为牵扯资料文件太多,我将电子版的资料管理规程发到你邮箱,你看看就知道了,竣工验收主要是对以前资料的组卷编号过程,除了竣工时新出的表格,没有新的资料。如果您那边有试验不合格的情况,还要有复试合格的检测报告等组卷。

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其他

第七部分竣工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7.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研究 篇七

1 竣工验收条件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资产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也是直接关系到军队油库工程能否按时交付使用,发挥军事效益的重要环节。进行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完成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单项、专项军队油库工程应通过交(竣)工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同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做好建设材料及设备、剩余物资材料和重大报废设备的清理、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要完成相关人员培训,油罐容积表、计量仪表等应通过认证,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维修抢修装备、备品备件等要满足使用基本需求。使用单位油料部门要完成相关操作规程制定、安全警示标牌设置、设施设备编号并标识、应急处置预案编制等。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有零星工程未完成,在不影响油料收发、储存和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先行组织竣工验收,但未完成的军队油库工程必须限期完成。

2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总部、军区或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军队油库工程所在单位油料主管部门协助,军队油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和油库等单位参加,同时邀请战勤、财务、营房、审计、纪检和档案等单位有关人员和特邀专家参加。军队油库工程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可分设验收小组,展开具体验收工作。专业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验收规范标准,至少有50%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情况下,小型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零星军队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部门派人参加。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或军区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军队油库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组织,军区承办。

3 竣工验收程序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全部或绝大部分单项、专项交(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程序为:一是听取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关于单项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情况报告,以及军队油库工程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油库的总结汇报。而后对军队油库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验,检查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军队油库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标准,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及会议纪要。二是审查单项和专项交(竣)工验收资料,检查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审查核对竣工文件、图纸、资料等档案编制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军队油库工程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重点查阅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书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书。三是组织讨论并汇总检查意见,作出军队油库工程验收结论,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争议,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验收不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责成相关施工单位限期补救或返工,而后再重新察验。验收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由验收组织单位组织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书”,拟制通过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后,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向军队油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核验认证,并上报上级油料主管部门。

4 竣工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工程资料三部分内容。

4.1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罐室、坑道土建,油罐防腐及附件安装,库区和库外管线敷设施工,铁路、水路、管道收发油和汽车零发油系统的土建、工艺、设备、设施改造等内容。在此项内容的验收过程中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并是否通过各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是否仍有部分剩余零星土建工程或少数生活配套设施未建成。

4.2 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罐区防火堤、隔油设施,覆土、回填土、防洪设施,库区消防道、检查道与围墙,库区固定和机动消防系统,电气、安防、仪表及自动化、采暖、通风、给排水、通信(含设施、设备),各种业务及生活用房,油库内外配套道路,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等,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经过试用或试运转,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油罐容积表和各种计量系统是否已取得有效合格证书,配备的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工具、维抢修装备、备品备件能否满足投入使用后的基本需求。各项审核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并是否通过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

4.3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主要包括:首先,建设单位应完成清理、统计、登记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工程量、建设材料和设备数量,并汇总整理整个军队油库工程的所有竣工图纸、工程资料和管理资料及视频音像、图片资料。同时做好施工剩余物资、设备和重大报废设备与材料的清理、统计和登记工作。其次,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按军队油库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将竣工图纸、工程资料等竣工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和规格顺序统一。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汇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验竣工资料编制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图字是否清晰、准确,并分类装订成册。再次,检查油库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对各种设施设备是否进行了统一编号和标注,是否编制了相应的应急情况处置预案。

参考文献

[1]张赞牢.油库技术与管理[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

[2]康勇.油气库站设计与建设[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

[3]陈允任.油气储运建设工程手册[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4]赵晓刚,王世军.油气储运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3.

[5]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6]王建,王小虎.油料洞库设备设施改造与管理的几点探讨[J].军用航油,2011(5):14-15.

8.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八

关键词 预评价 单项指数 综合指数 职业病危害

资料与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精神,按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对某公司均质刨花板生产线进行了竣工验收卫生学调查与评价。

生产环境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①削片工段:噪聲、粉尘。②环式刨片工段:噪声、粉尘。③干燥分选工段:噪声、粉尘。④调胶工段:甲醛、噪声。⑤铺装热压工段:甲醛、噪声、粉尘。⑥毛板加工工段:甲醛、噪声、粉尘。⑦毛板加工工段:粉尘、噪声、甲醛。⑧包装工段:甲醛、噪声。⑨锅炉房:粉尘、噪声、热辐射。

现场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具体防护措施等情况。

现场测试: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按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连续测定3天,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每次采3个样品,测试结果取算术平均值。毒物测试按照《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方法》GB13733-1992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进行测定分析;粉尘测试方法按照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噪声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

测试条件: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测试。

评价级别:I≤1.0合格;I=1.0~1.2基本合格;I=1.2~1.5限期治理;I>1.5不合格。

评价标准:根据计算的综合指数的数值,对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卫生预评价分级标准,作出卫生预评价结论。

卫生学调查及监测结果

厂区布局情况:生产区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和噪声对办公室影响较小,各车间的距离适度,减少了各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交叉污染。

卫生防护设施:该公司主要职业病危害以生产性噪声、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为主。全厂共安装16台通风除尘和排毒设施,主要分布在砂光裁板工段、干燥分选工段、铺装热压工段、毛板加工工段;高噪声设备如削片机、空压机、鼓风机等的基础做了减震处理,削片机、空压机集中在门窗密闭的隔离室,各设备的就地控制台放在隔离室内;调胶工段使用低摩尔比脲醉醛树脂胶,自动调胶,并安装4台轴流风机排放毒物气体。

采光照明情况:生产工作面有足够的光照度,达到卫生要求。

现场监测情况:①生产性粉尘:A.生产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粉尘污染主要存在于削片工段和环式刨片工段。本次设监测点16个。结果表明,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粉尘单项指数Pi=0.31。B.粉尘样品游离SiO2含量<10%。②生产性毒物主要是甲醛。生产环境空气中甲醛浓度本次监测了7个点,测定结果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单项指数Pi=0.08。③生产性噪声强度本次共监测19个点,其中平均值超过85dB(A)的3个点,主要在削片环式刨片、干燥分选工段、环式刨片工段:刨片机最高达96dB(A)。上述部位并非工人8小时操作位。操作间噪声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按国家规定:每增加3dB时,工人停留不超过6小时,91dB时不超过4小时,94dB时不超过2小时。上述超标部位都有操作间,工人偶尔出来检查或调试,累计时间一般1~2小时。真正有问题是在刨片工段的维修人员,必须在配戴耳罩、耳盔等防噪声个人防护用品。

综合评价:①削片工段综合指数I=1.37,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②环式刨片工段综合指数I=1.26,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③干燥分选工段综合指数I=1.36,综合卫生预评价:限期治理。④铺装热压工段综合指数I=1.20,综合卫生预评价:基本合格。⑤毛板加工工段综合指数I=0.73,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⑥砂光裁板工段综合指数I=0.93,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⑦包装工段综合指数I=0.51,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⑧锅炉房综合指数I=0.86,综合卫生预评价:合格。

建 议

加强对接触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噪声作业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要定期对生产环境空气中生产性粉尘浓度、生产性毒物浓度和生产性噪声强度进行检测,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调离,保护作业工人健康。

为了防止二次尘源污染,车间一定要执行不清扫不交按班制度。

要有专业队伍或人员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经常保持防护设施完好状态。

在装卸比脲醛树脂胶罐时,要防止泄漏,加强个人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或戴防毒口罩,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加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企业法人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切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综合来看,影响综合指数增高的因素主要是削片机、刨片机处,因此对噪声超标作业场所应安装消声设备或减少接触噪声时间,按照《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每增加3dB(A),接触时间减少一半,如作业场所噪声为97 dB(A),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虽然削片和刨片工段均有操作间,但在此处工作的检修人员,必须配戴耳罩、耳盔等防噪声的个人防护用品。

结论:均质刨花板生产线设计比较先进,布局比较合理,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噪声的防护设施基本齐备,经连续3天对各项卫生指标的测试除个别点超标外,90%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经过整改后,同意投产使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

9.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篇九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无论是单项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单幢住宅),还是全部工程整体交付使用,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并且还必须验收合格,否则,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经验收即提前投产使用是违法的,由此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0.非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篇十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竣工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三、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介绍相关情况

1、施工单位介绍完成设计和施工合同的情况;

2、监理单位介绍工程检查和验收情况。

3、设计单位介绍图纸设计的实施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验收人员分组(资料、建筑、设备、通讯等若干组)情况,介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

五、各验收专业组进行相应的实物抽查和资料核查,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1、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一层、地下室、外墙等;

2、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六、各专业组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七、各质量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同意通过验收及移交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承诺;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勘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按要求进行监理,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同意验收合格,是否同意接收。

6、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并宣读。

八、验收监督组发表监督意见,并对备案条件做出说明。

11.竣工住宅房屋质量检查验收重点 篇十一

住宅工程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群众住户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宅实行商品化后,人们对购房的质量要求已愈来愈高,对交付的房屋质量验收亦更加严格。为此,为使购房者得到称心满意、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住房,现提出验收房屋质量的几项重点项目如下:

1.户型及结构质量

购房者在接收购房以及入住前,首先要向售房单位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然后进行实物查验,要核对布局是否合理,平面尺寸是否准确,对角线有无误差,层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其次查楼地面、墙体及梁板結构有无异常异缝,室内有无渗漏痕迹,有无使用劣、次材料的情况,否则不予签收并要求售房单位处理,如遭到拒绝应向市质监站投诉。

2.门窗质量

验收时,首先要看门窗的规格型号、使用材料及配件,固定位置,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再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变形,能否满足使用功能,其中:木门窗框与扇的质量要达到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安装的小五金必须数量齐全,槽边整齐,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开启灵活,压缝条、盖口条应尺寸一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框与扇的上缝留缝宽度应为1—1.5mm,框与地面的留缝宽度内门应为6—8mm,外门应为4—5mm,扇对口和扇与框间留缝宽度为1.5—2.5mm,门窗板面无起鼓、脱胶、裂缝。

门窗的油漆光滑、光亮、无脱皮、漏刷、透底、流坠、皱皮且色泽均匀、刷纹通顺、不污染五金及玻璃。

安装的玻璃应无明显的气泡和波纹,应尺寸准确,底垫灰饱满,安装牢固、平整、无松动现象,钉子不在油灰表面显露。

铝合金推拉门窗的安装应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无碰伤、锈蚀、框与墙体间的预留槽内及框料接缝处的防水密封胶必须饱满严密,涂胶均匀、光滑无气孔,窗扇的限位器、毛条等附件齐全,安装牢固、灵活、适用,泻水孔通畅,橡皮垫镶嵌必须交圈到位、并与裁口玻璃皮压条紧贴。

3.楼地面及室内装饰

楼地面、墙面及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灭和裂缝(风裂除外),观感应光滑,接槎平整、线角顺直,墙体的内窗台不得低于外窗台,喷刷涂料应颜色一致,洁净无污染,不得出现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喷点要均匀,刷纹应通顺无明显的泛碱、咬色、流坠、溅沫、砂眼、麻面等缺陷。

楼地面及墙面的饰面(瓷)砖镶贴应无空鼓歪斜和缺楞掉角及裂缝等缺陷且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平直,勾缝密实,宽窄均匀,镶贴于墙面的瓷砖应阴阳角方正,套割准确,台度平顺无污染,卫生间及厨房间的地面高度应低于室内2cm,设计有坡度的地面面层应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地漏盖板低于地坪最低处5cm。初装修地面面层的拉毛纹路应均匀,无起砂现象。

4.室内排水管及电气安装

给水管道安装的支托架位置应正确,埋设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丝扣紧固,管端清洁不乱丝,麻头(生料带)应干净,穿过卫生间或厨房间的楼板处应加钢套管,高出地面5cm,排水管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承插连接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橡胶密封环应紧密,卫生器具与接口的连接必须紧密,无渗漏,制动部分灵活、准确,支托架安装牢固,砂浆饱满,不突出墙面,采用螺栓固定的器具必须增设橡胶垫片。

灯具安装的高度应一致,位置应正确,暗插座、暗开关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单相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左极为零线,右极应为相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接零)线应在正上方。

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住宅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由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做好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

2)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

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3)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检查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并按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4)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检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向住宅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保存。

12.浅析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的关键问题 篇十二

1 浅析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的关键问题

1.1 工程图纸和施工设备资料的问题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管理的原文件丢失;施工设备的数量不符合设备的合格证明;自检报告和原料的检验报告质量不高;各种施工技术交底和验收的报告签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表格不完整;工程图纸的真实性不足, 部分变电工程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甚者出现竣工图纸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现象;各类文件的编制格式不规范, 变工工程的竣工验收文件不符合标准和不规范书写施工原始资料的相关内容已是屡见不鲜。

1.2 防误装置安装不合理

防误装置的安装是变电工程竣工验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 经常会发现一些防误装置如错漏闭锁程序, 不合理的设置临时接地桩或者接地桩的数量不符合施工要求等问题的存在。

1.3 小动物的防治措施不完善

小动物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 不仅要体现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中, 在日后的运用中也要有所体现。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 要全面的检查小动物的防治措施, 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变电工程在投入使用后的事故。但是,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小动物的防治措施还不是很完善, 出现了很多本可以避免的问题, 例如一次电缆和二次电缆进出口封堵不严实。所以, 在竣工验收时要特别注重细节, 消除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不断完善小动物的防治措施。

1.4 配置安健环设施的问题

目前, 我国电力伤亡事故在不断的减少, 但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大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却出现了复杂化的趋势, 缺乏完善的隐患防治治理机制。所以, 安健环设施的施工和配置的检测已成为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今,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 安健环设施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配置不全或者是配置的标准不符合标准, 如此, 可能导致变电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安全事故, 所以, 要特别重视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对安健环设施配置的检测。

2 论述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关键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解决工程图纸和设备资料问题的措施

要解决工程图纸和设备资料的问题, 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 同步编制变电工程和资料。在变电工程准备阶段, 建设管理部门需要制定项目资料的编制计划和实施计划, 使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能够与工程建设的步伐一致。一旦出现问题, 相关人员要及时解决, 同时, 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资料, 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要拒收不符合标准的文件形式, 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出现。第二, 提升竣工验收的水平。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中, 验收人员要严格审查与工程相关的文字资料、检测报告和竣工图纸, 要重点检查资料的真实性与设计变更情况, 通过对工程全方位的验收, 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使其作用在以后的运行中得到最大的发挥, 保证变电工程的施工质量。

2.2 解决防误装置问题的措施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 防误装置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在闭锁和临时接地桩两个方面。在闭锁方面, 要仔细审核施工单位编写闭锁的现场文件, 如有问题出现, 就要使用书面的形式及时与施工方的负责人沟通, 及时更正错误的闭锁程序。还要审核锁具的编码, 通过使用电脑钥匙上主菜单的锁码项对编码进行审查, 以保证编码的正确性。在对闭锁程序进行检测时, 需要采用正常和错误两种操作方式, 正常的操作方式主要是对回线路、主变压器回路和户内开关柜等内容的检测;错误的操作方式主要是对各回路隔离开关的带负荷拉合、各回路设备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隔离开等内容的检测。在临时接地桩方面, 验收人员要根据变电工程的施工要求, 对临时接地桩设置的数量与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检测, 消除给变电工程投入使用后带来的不利影响。

2.3 解决小动物防治问题的措施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 要保证所有电缆穿孔进出口的位置与电缆进入控制盘、机构箱、开关柜、保护盘等时是否封堵严实。封堵的材料要使用耐火衬板或者是铁板, 在外层还需要加上一层水泥, 以确保封堵的严密性。设置相应的隔离墙在主控室与开关室、电缆夹层之间。如有问题出现, 要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建设方, 及时作出整改。

2.4 解决安健环问题的措施

在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 要检查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控制文件内容、施工单位填写的施工记录和施工的成品, 以保证施工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提高确定出现问题具体环节的准确性, 使建设单位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提高其工作效率, 增强验收阶段的工作质量。

3 结语

综上所述, 做好变电工程竣工工作, 能有效的保证变电工程的质量, 减少安全隐患。目前, 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所以, 建设单位要加大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力度, 解决变电工程中存在的工程图纸和资料、防误装置、防小动物设施和安环健设施的配置等问题, 提升验收工作的技术水平。

摘要:竣工验收是变电工程重要的环节,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有利于提升整个变电工程的管理水平, 加强变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确保变电工程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基于此, 本文将从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出发, 分析解决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关键问题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关键问题

参考文献

[1]梁贵.变电工程竣工验收关键问题的探讨[J].技术与市场, 2012, 10:52-53.

13.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十三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第392号)的要求。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住宅工程已已按《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9、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主持人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四川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

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六、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日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附件: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竣工验收申请流程图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审查表

备注: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报材料 篇十四

目录

第一部分

一、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请文件…………………………………….…1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请表…………………………………..…….2 第二部分

一、经批准的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1

二、开采方案设计相关批复文件……………………………………………..…1

三、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批复文件…………………………………………..……1 第三部分

一、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1

二、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文件…………………………………………………..1

三、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验收文件…………………………………………1 第四部分

一、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相关资料……1 第五部分

一、联合试运转的批复………………………………………………………………1

二、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1 第六部分

一、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含图纸)……………………………………….…………1

二、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1 第七部分

一、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1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

三、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其它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1

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1

五、入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1 第八部分

一、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1

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批复文件…………………………1

三、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1 第九部分

一、在用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1 第十部分

一、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1 第十一部分

一、煤矿企业申请安全设施条件竣工验收自我评估表……………1

二、安全预验收报告书……………………………………………………………..1 第十二部分

一、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1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1

三、事故应急预案…………………………………………………………….…………1 第十四部分

一、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材料………………………………1

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1

三、设立矿山救护队的相关文件或救护协议………………………………1

四、供用电合同……………………………………………………………………………1

15.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 篇十五

1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竣工测量的传统关键工艺

1.1 控制测量, 合理布局控制点

按照《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以及《城市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 在实施控制测量关键工艺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控制点的布置[1]。普遍意义上讲, 利用全站仪和网络GPS-RTK在测量范围布置图根控制点和三级导线是最合理的方式。采用网络GPS-RTK布局控制点时, 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都要严密检查已经布局好的控制点, 以防完成后出现错误, 使用架设三角支架在同一个测量范围内布局两对以上或者三个以上的控制点。控制点布局完成后, 在竣工测量使用控制点前也要检查控制点的角度和行边长。

1.2 竣工图的测量

验收竣工图的测量是对施工现场现状以绘图的方式记录下来的测量技术。在进行竣工图测量时要注意竣工的测量范围要以建筑工程许可的法定用地范围为标准, 竣工建筑物要在三级导线点以上的等级控制点上构建站点, 要在三个点以上的坐标上测量。要仔细核查配套公建项目部分的面积、位置、数量等, 注意对台阶、附墙柱、勒脚、镶贴块以及装饰画等墙体装饰部位的测量, 竣工建筑及其平面图形、悬挑部分的投影点、外轮廓的拐点等测量的精准度要以主要地物点的精准度标准来执行。

1.3 建筑工程高度和层高测量工艺

建筑高度和层高的测量可以采用三角高程、钢尺丈量法、前方交汇、手持测距仪等测量方法分别进行两次测量, 减少测量误差。高度的两次测量误差值小于10cm, 层高的两次测量误差小于3cm时, 就可以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在整个测量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照准部位, 采用多个测站进行测量, 测量完成后要进行仔细的校准核对, 测量规则要以城乡规划部门审批的准则为标准。此外, 在测量的同时最好把建筑物的栋号、道路和建筑名称、层数、结构材料等要素记录下来, 以备绘图之需。

1.4 建筑工程的面积测量工艺

建筑工程的面积测量工艺是为了测算建筑工程的各个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等, 为了帮助城乡规划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检查建筑工程是否按照规章制度建工, 是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计算建筑面积的包括建筑基地面积、建筑物单栋占地面积、建筑物地上和地下面积、建筑总占地面积、功能使用建筑面积等。不应该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屋顶水箱、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凉棚、室外楼梯和用于消防的室外爬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架空走廊、地下过街通道、底层公用通道、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天桥等等。

1.5 建筑工程收竣工测量成果编制工艺

竣工测量成果编制是整个建筑工程验收竣工测量的最后一道关键工艺, 是把整个测量过程中所需要的和获得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后, 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格式以报告的形式编制而成。测量成果的编制不仅为城乡规划部门提供了对建筑工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还为以后实施的建筑工程提供了相应的资料参考。竣工测量成果编制的资料内容包括:竣工图、测量数据、规划核实测量竣工图总图、竣工图像、单体的一层平面图、单体尺寸校对图、停车泊位统计资料、绿地面积统计资料等。

2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竣工测量的新型关键工艺

2.1 近景摄影测量工艺的应用

近景摄影测量工艺作为验收竣工测量的新技术, 具有传统测量技术不可超越的优势, 主要表现在工具的选择上、数据采取和提取上以及测量成果上。

首先, 近景摄影测量在工具的选择方面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无论使用哪种摄影测量技术都要配备专业的测量工具, 近景摄影测量在工具与器械的选择上并不像其他摄影测量技术要求那么高, 普通的数码相机和胶卷相机就能让近景摄影测量发挥很好的功效。这对测量工作提高较大的便易性, 省去购买高精准度的测量相机给验收测量减少了成本。由此可见, 近景摄影测量工艺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能用最普通和廉价的工具完成测量, 并获得很好的效果。

其次, 在数据的采集和提取上, 近景摄影测量法也比其他技术更快捷。有近景测量的使用工具上可知, 普通的数码相机是完成近景摄影测量的最普通工具。因此, 近景摄影测量在数据采取和提取方面也可以借助数码相机, 体现了快捷性。同样的, 使用数码相机在数据的传输和储存方面也具有快捷性, 这是近景摄影测量的重要特性之一。

最后, 在测量成果上, 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可以多层次的测量数据, 具有多样性。由于近景摄影测量在工具的选取上、数据的提前和采集上的特性, 在验收测量过程中可以考虑对精度的要求、成本预算、资金投入等因素对测量数据进行不同层次的采集和提取[2]。而在相关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上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合适的软件取得不同层次的测量结果。

2.2 图像编辑软件工艺的应用

图像编辑软件工艺主要针对在验收竣工测量过程中竣工图的测绘处理上, 传统的竣工图测绘主要靠笔和纸, 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使用图像编辑软件完成的竣工图能够专业形象的将测量成果呈现出来, 提高了竣工测量的质量, 保障了竣工测量的完整性。

下面就以photoshop (以下简称ps) 软件为例, 对图像编辑软件测量工艺加以说明。Ps软件是网络上应用广泛的图片处理工具之一, 是一种集图片制作、图片修改、图片扫描、图片输入和输出以及广告创意为一体的图像处理软件, ps能完成图像编辑、图像合成、特效制作以及调色变色[3]。Ps在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竣工测量上, 能对竣工图进行美化和修复, 呈现出最直观有效的效果图, 促使竣工测量高质量的完成。

2.3 数据库软件工艺的应用

数据库软件工艺的应用是在建筑工程的验收竣工测量中对数据材料的采集、提取、整合的有效技术, 是整个测量中不可获取的部分, 主要具有以下特点:实用的数据处理能力, 包括自动接边、批量赋值、自动拓扑、批量注记、自动房产分摊、土方计算、建立三角网或格网高程模型、高程注记筛选全自动批量生成宗地图且打印等;便捷的动态显示力, 如能够自动切换比例尺、动态漫游转载及卸载、自动叠加与拆分、管理专题开关及其内分层开关等;数据信息的储存量大, 对所有的多尺度、多元化的全息信息进行完整的储存与管理;强大的生产数据更新力, 统一数据模板控制生产和管理规范, 促使数据生产和数据更新的一体化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 建筑工程在规划验收过程的竣工测量需要一些传统关键工艺的保障, 如控制测量、竣工图测量、竣工图编绘、建筑物高度测量、建筑面积测算以及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编制。然而受当前建筑工程的竣工测量工作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下影响, 这些传统工艺并不能完全保障竣工测量的完整, 还应该适当的采用近景摄影测量工艺、图像编辑软件工艺、数据库软件工艺等新型技术, 以此来保障竣工测量工作的顺利完成, 促进建筑工程在城乡规划中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 建筑工程日益增多, 对建筑工程的规划力也在增强,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逐渐加大了监察力度。而工程验收竣工测量作为建筑工程整个施工环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需要不断使用和完善一些测量关键工艺来保障工程验收成果。本文就竣工测量的传统关键工艺和新型关键工艺进行探讨, 以期能给建筑工程在规划验收中的竣工测量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竣工测量,关键工艺

参考文献

[1]张勇.浅谈东莞市规划验收竣工测量[J].城市勘测, 2012, 11 (02) :22-23.

[2]王甫亚.强化地形图更新维护确保GPS网现势性——临沂市规划局对建设工程实行竣工测量[J].中国勘察设计, 2013, 31 (08)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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