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共17篇)(共17篇)
1.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一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鉴于:
甲方——【**公司】,是一家从事****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优秀的**供应商之一。
乙方——【**公司】,是**产品及服务的优秀供应商,有较高影响力的。
甲乙经友好协商,就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确定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产品和各项便利,并共同防控风险。
2、甲方承诺在现有和拟扩展的经营范围内及符合市场化前提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积极协助甲方拓展市场,以保证甲方**市场占有率达 %。
4、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一方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任何一方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
三、合作方式
a)甲乙双方共同建立高层定期沟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b)甲乙双方可定期组织对对方公司的拜访、考察。
c)甲乙双方应定期通过会议、会晤等方式对双方战略合作状况进行分析 2
总结,并及时协商,协调双方的意见。
d)涉及到具体合作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予以解决。
四、保密协议
任何关于甲、乙双方技术、财务、客户、产品等信息的任何纸制的和(或)电子文件、文档、复印件等一些载体均被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向其他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非本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目的外的任何场合、任何用途。
该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解除、变更等而终止、解除或有所变更。若因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若违反本框架协议,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非违约方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框架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框架协议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本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的专项合作协议相关的解释、修订、执行、解除、终止等法律关系均受中国法律约束。
七、其他
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涉及到具体项目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书,且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5
2.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二
近日,昆船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机场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研发、系统集成的昆船逻根公司与北京博维航空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在昆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博维公司是国内以维修维保机场设备、承接机场专业工程和空港设备开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中外合资公司,具有丰富的机场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由1700名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运营维护经验扎实的员工组成的专业化队伍,长期致力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和市场开拓。昆明昆船逻根机场物流系统有限公司是英国LoganT eleflex(UK)Ltd.与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专注于机场行李处理系统方案设计、产品制造和系统集成的中外合资企业,通过丰富的全球行李处理系统集成经验与本地高质量的制造和服务的完美结合,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有竞争力的和可持续服务的行李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改选升级、备件研制、运行保障、技术应用、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C
3.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三
李纪恒代表省委、省政府对两所高校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发展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在奋力夺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征程中,云南最缺乏的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迫切需要加强与高校的密切合作。他指出,大学是城市智慧的心脏,是引领文化的先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此次来京与高校商洽省校合作,就是为了寻找云南跨越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在与中国人民大学座谈时,李纪恒对多年来省校开展的多领域合作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共建一批省级一流学科,培养共建一批人文社科创新平台,深入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合作研究和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使云南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理论联系实际,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说,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智力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学科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非常注重与地方发展相结合。作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省份,云南加速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跨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中国人大高度重视与云南的合作,将以认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协议各项内容的落实,举全力推动协议落地生根。
在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谈时,李纪恒指出,云南是中国航空业的发祥地之一,建设民航强省是云南人民的百年梦想。相信随着此次省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在云南与北航之间友好合作架起新的桥梁。热切期盼双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深化产业、教育、科研、人才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希望北航在科研成果转化、专利技术转让等方面给予云南更多支持,在推动云南建设民航强省、助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方面加强深度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张军说,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掀开了北航与云南合作的新篇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北航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优势,推动北航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北航将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云南,推动云南在教育、人才、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全面提升。
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篇四
政府
与
公司
之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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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武汉市
乙方: 公司武汉分公司
一、合作背景
为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区转型发展,根据
“一区创新引领、三城转型再造”战略要求,武汉市
公司武汉分公司,本着互惠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
产业发展等,达成多领域、全产业合作的初步意向。
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基础
作为武汉市的,是共和国国企长子之区,是中国的第一个新城、第一个新区,也是中国的第一个开发区。
拥有
水、公、空综合交通优势,处于由工业重镇转型为生态新城的新阶段,区委、区政府正着力营造一流的政策环境、产业环境、人文环境和政务环境,精心打造
发展空间巨大。
中国
是上中下游一体
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2017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
是中国
公司直属大型工业企业,大力倡导“ 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具有资源、技术、资本、产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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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等优势,具备丰富的产业运营经验,坚定看好 区发展前景,愿意与甲方展开深度合作,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三、合作宗旨和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坚持以“区企联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宗旨,以“战略认同、开拓创新、诚实守信、资源共享”为原则。
四、合作意向及双方的责任义务
人民政府愿与
产业的资源配置和投资落地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大力支持乙方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
(1)甲方成立专班协调推进乙方落地发展项目前期的规划、环评等行政许可办理和容量指标争取工作,以及后期的项目验收、各类运行资质的办理等相关工作。
(2)甲方与乙方共同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碰头,及时通报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改革过程中的土地房产变更登记及“四供一业”移交工作。
2.乙方
集团公司支持下,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拟投资约105亿元进行 瓶颈改造,推进 全面升级,加快节能环保提质升级,符合国家产业规划,致力于环境治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助力 区转型发展。
(1)调整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新建烷基化、催化裂化、气分、渣油加氢、制氢等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改造码头铁路储运设施、供电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相应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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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系统。
(2)110万吨/年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新建四套生产装置及相应的液体码头等公用工程系统和固废危化品处理设施。
(3)投资约2亿元建设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4)乙方为甲方化工园区下游企业提供相应的原料供应及其他合作提供支持。
五、其他
1.双方将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以签署并执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本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合作目标。
2.战略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3.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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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甲乙双方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
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乙方:
公司武汉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5.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石材) 篇五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货方(下称甲方): 订货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期限:
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
二、合作范围:
乙方承接的装修业务所需石材均向甲方订购{除甲方自愿放弃供货外)。
三、合作内容:
1、乙方承接装修的样板间所需石材均由甲方垫资供货。
2、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订购石材总额不少于叁佰万元整。
3、乙方保证甲方为乙方所购石材唯一供货商。
4、甲方保证所供石材价格不得高于重庆市场乃至西南片区供货同期石材出厂价。
5、甲方承诺保证乙方的供货质量、供货时间。
6、甲方承诺所供石材必须保证与所封存样品一致,并承担与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每次订货须与甲方另立购销合同。
2、甲方每次收到乙方订货计划单起10日内为交货期。
3、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及另立的购销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单次订货总额的30%。造成其他损失另行计算。
六、争议解决的方法: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与解释发生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与失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双方每月签订的月度购销合同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以月度购销合同为准,月度购销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方代理人:
委托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6.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创) 篇六
甲方:
乙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在##进行互联网农业综合运营平台项目(本乡本土)建设。为使项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投资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本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xxx万
3.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具体以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为准)。4.注册地址: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确立战略合作地位,共同推进本乡本土项目在当地的开展。
2.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推进小组,由政府指定一名领导牵头,宣传、文化、产业发展、商务、农业等部门参加。
3.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成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4.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在当地建立“双创”平台。
5.乙方应提供互联网平台及其开发维护技术,并确保项目的业务载体可靠运作。
6.乙方负责本项目在当地的各项工作开展和运营。7.乙方在生产经营、产品配送运输以及后续实体设施建设等方面,须自觉遵守安全、环保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造成负面影响。
8.甲方承诺提供本项目在本地文化建设和本地产品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各类信息、宣传资源,并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9.甲方负责服务协调指导企业享受省市区关于该项目建设的一切优惠政策。
10.甲方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关于商务办公、物流中心、加工中心等设施用地和办公用房的的具体问题。
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将按上述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
7.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七
近日, 中材机电备件有限公司与安中国际石油有限公司工业发展事业部在北京签署了《水泥生产线备件总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安中国际副总裁李亦子、财务总监胡志敏、总工程师朱裕亮, 副总经理朱鹰;中材装备集团总经理吴选民、副总经理陈庆十、总经理助理张岩, 中材备件公司总经理侯龙华、海外市场部部长谢学军参加了签字仪式。
该协议就安中国际旗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包括战略性安全备件和常规性易损备件在内的全厂总包备件供应, 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经双方协商, 中材备件将为安中国际提供整条或部分生产线关键备件一揽子采购、现货仓储, 整条或部分生产线中大修技术支持和维修工程、备件供应服务, 生产线局部或单台设备备件替代技改服务, 水泥设备技术支持、咨询、培训、调试等售后服务, 备件调剂服务等服务。
本协议是自中材备件在国内与西部水泥集团签订整条生产线备件总包战略合作协议以来, 公司首次签订的海外整条生产线备件总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通过这种强强合作和专业化的服务, 更有效地加强了对业主的售后服务支持, 为今后中材国际承担建设、生产运营的水泥生产线实现安全高效的运转和服务产业链的延伸进行积极的探索, 并为中材备件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8.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八
如何避免复杂化后遗症,是大陆必须考虑的问题。
新年第一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这使台湾企业界更加着急上火。
1月8日,台北国际会议中心门庭若市,挤满了来自岛内各地的200余位企业家。他们都想挤进台湾工业总会举办的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清单公听会场,希望所从事的行业能挤上早期收获清单。因为与会者太多,座位一直排到会议厅门外。某石化产业副总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施后,东盟可享受零关税,东盟石化产品在大陆的市场占有率将由目前的30%跃升至50%甚至60%,而台湾还要缴纳平均6.5%的关税。“不能再等了,再等台湾石化业就要死在地上了”。由于争取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项目实在太多,有人干脆建议,早期收获清单应分为“早期一”、“早期二”,以争取时效。
来自“10+1”的冲击
这些企业家确实没办法不着急。中国—东盟(10+1)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启动,标志着由中国和东盟十国组成、拥有19亿人口、近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的区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由之前的平均9.8%降至0.1%,而东盟六个老成员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由12.8%降至0.6%,四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于2015年实现90%产品零关税的目标。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资本、信息、技术、劳动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动、配置和重组,而关税是影响上述各种生产要素重组的关键。面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和地区纷纷采取应对之策,其重要策略之一,即是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互相降低关税,推动区域经济整合,以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截至2009年年底,向WTO通报生效的自由贸易协议的安排便达186个,未通报和正在谈判中的区域贸易安排数量则在100个左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是新近出现的最大的一个区域自由贸易安排,也是一个对东盟、东亚特别是对台湾影响最大的自贸安排。而即将于2012年启动的中日韩+东盟自由贸易区(10+3),将对台外贸出口、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产生更大影响。一个最直接原因,就是处于自贸区之外的台湾,产品出口至这些国家时,要缴纳相对高额的关税。台塑集团总裁王文渊为岛内石化产业描绘出不祥前景:目前出口占台湾GDP的62%,其中销往大陆将近50%。现在是微利时代,石化产业的平均利润不足5%,如果再课以6.5%的关税,还有什么竞争力,企业怎么活,台湾经济怎么发展?如果不签ECFA、无法享有低关税优惠,先是台湾在10+1中的市场占有率将被东盟各国挤占,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被边缘化。接下来,岛内重点企业为生存,被迫在10+1区域内投资设厂,启动战略转移,以规避关税,导致在岛内投资减少,开工不足。最后,重点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出走,产业链整体转移,岛内将出现产业空洞化,失业率上升,经济增长率下降。
为岛内经济输血
正是因为要避免这种不祥征兆,台湾当局才急慌慌地要与大陆洽签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按照台方解释,这种协议是较低层次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差别在于FTA是经过长久谈判后一步到位,一揽子解决攸关投资、贸易、服务、劳动力、关税、市场配额和技术壁垒等影响生产力要素流动的绝大多数问题。而ECFA是先以文件形式确定大的经济合作原则、框架及目标,暂不全面降税,其他具体内容以后再谈,何时有共识,再逐步添加。为了避免“框架协议”协商时程长、缓不济急的问题,两岸对于急需降税的部分产业项目,经先行协商后,可以互相提前、优先降税。能够享受先行降税的产业目录,专业术语叫作“早期收获清单”。前文所述台湾企业家最感兴趣的,就是这张早期收获清单。
台方负责统筹ECFA谈判的“经济部长”施颜祥明确表示,ECFA最核心的谈判是早期收获清单。站在台方最大利益立场,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都想抢搭ECFA第一班列车,争取早一步加入早期收获清单,以利开拓大陆市场,强化全球竞争优势。目前,台方希望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工业产品约有500项,对于有些企业甚至产业来说,ECFA就如同“生死门”:进不了这个门,企业就要完蛋,进了这个门就能活过来,甚至依靠广阔的大陆市场一飞冲天。
对于台湾当局来说,洽签ECFA则有另一层难以言明的含义,那就是消除台湾与其他国家签订FTA的障碍,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和经济发展空间。世界上已有350余个FTA协议,亚洲国家和地区中只有台湾与朝鲜没有签订FTA,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只有台湾还被排除在FTA之外,真可谓“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台湾并非不急,也不断在寻求与美、日、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东盟等国签订FTA,但对方顾及与大陆的关系,要求两岸间先达成某种类似FTA的制度性经济安排,才好有借口与台湾谈。
马英九比喻说,“不签ECFA,就好比穿着铁鞋与别人赛跑,签了之后,台湾经济就像是穿了钉鞋,跑得跟飞一样”。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发表报告称,两岸商品贸易自由化可使台湾GDP增加约1.65至1.72个百分点,出口总量增加约5个百分点,保守预估未来七年内可能增加至少2848亿新台币(约89亿美元)的外部直接投资,创造不少于25.7万个就业机会。
在两岸共同努力下,1月26日,两岸两会有关ECFA的第一次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双方议定未来协议的正式名称,就协议的基本结构、商谈工作机制等程序性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一定的共识,但未正式触及早期收获清单。海基会在会后表示,达成共识的基本内容包括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及经济合作等,并议定近期在台湾举行第二次协商会议。据台媒体透露,如果一切顺利,两岸有可能在四五月份正式签订ECFA,下半年生效,明年1月1日,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产品和服务将降为零关税。
“带刺的玫瑰”
任何自由贸易协定,都是有利有弊。对台湾来说,中华经济研究院的报告虽然为台湾描绘了美好前景,但同时也指出两岸签ECFA后,台湾的成衣、木材制品、农业、运输、养殖等行业的生产及出口将呈现萎缩。尽管台当局明确表示,ECFA协商将不会开放大陆劳工和农产品赴台,继续限制大陆830项农产品进口,为可能受到冲击的弱势产业提供950亿新台币转型补助金,但民众是否相信马当局的说辞,恐怕还得看最近的“立委”补选和年底的“五都”选举结果。另一方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两者难以完全分离。台湾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两岸共同市场,接受吉利汽车、工商银行、大中电器、联想电脑、娃哈哈饮料、狗不理包子、良子健身等大陆标志性品牌在台大面积出现,现在也很难说明白。
9.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企业) 篇九
与XXX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2年
月 中国·北京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甲方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喜武
乙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中央直管的特大型能源企业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实行煤矿、电力、铁路、港口、航运船队、煤制油与煤化工一体化开发和产运销一条龙经营,是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煤炭供应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XXX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能源及相关等领域的战略合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战略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具体的煤炭、电力、铁路、港口、航运、煤制油煤化工项目内容)。
二、合作方式
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将与乙方共同成立专业化合资公司,作为双方合作平台(下称“合资公司”),负责建设、运营XXX项目。
三、合资公司
(一)设立合资公司
1、双方共同设立新的合资公司/双方对现有的XXX公司进行重组,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设立新的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名称:“XXXXXX”。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XXX万/亿元; 合资公司注册地:XXX省XXX市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是独立于股东各方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按其股权比例享受权利。
(二)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期限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XXX。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0年。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决定,经营期限可以延长。
(三)合资比例
甲方股权比例占X%;乙方股权比例占X%。
合资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决定,由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出资。
(四)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组成。
董事会由X名组成,其中甲方派出X名,乙方派出X名,职工董事一名(如甲乙双方均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时),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
监事会由X名组成,甲方派出X名,乙方派出X名,职工监事X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的监事担任。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X名,其中,甲方推荐X名,乙方推荐X名,均董事会聘任;设财务总监一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三)有关设立合资公司的时间表。
(四)有关合资公司的其他约定
1、乙方将充分利用地方资源,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合资公司在地方的注册登记、项目推进等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合资公司纳入甲方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和日常管控体系。
3、合资公司人事冻结、用工、煤炭供应等问题。
4、其他方面的合作事项。
四、合资公司项目发展情况
(介绍项目发展的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标)
五、(如有)甲乙双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承诺与保证
(二)乙方承诺与保证
六、保密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于在磋商谈判的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息、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及合作信息本身等均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向任何
(四)若双方未来未能签署相关协议和章程的,本战略框架协议自行终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特殊约定)。
八、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壹式X份,双方各执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1(公章)乙方1(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2012年 月
10.三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定稿) 篇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应根据本协议内容,签订从属于本协议的具体业务代理合同或相关合同,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业务。
第四条 合作模式:
经协商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模式:
1、经销模式
双方签定经销协议,甲方以乙方经销商的方式销售乙方产品。甲方利用自有资源优势开发客户,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促成甲方与意向客户签定乙方产品的买卖合同,甲方再与乙方签定乙方产品购销合同的一种方式。
2、中介服务
甲方提供中介服务,利用自身资源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乙方派人具体跟进业务,并最终于与客户签定购销合同。乙方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给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3、乙方在推广燃气锅炉时,对于管道不能覆盖的区域,优先推荐甲方项目公司的“点对点”供气项目,促进双方在“点对点”供气项目的合作。
第五条 利润及结算方式:
1、经销
(1)甲方以经销价格从乙方购买产品,并按一定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方式获取利润,乙方给甲方的结算价低于给代理商的价格。
(2)结算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收到客户预付款后三日内向
2、乙方及所辖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应充分发挥其在合作市场区域内的市场资源,积极进行锅炉的宣传与推广,以促进合作锅炉的销售。
3、甲方关联企业组织实施的推广活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
第八条 人员培训
1、乙方及所辖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应根据合作项目进展情况设臵专职的培训团队,负责对甲方关联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全程、全方位的培训。
2、乙方对甲方关联企业的销售人员进行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知识培训和营销技巧培训。
第九条 知识产权
1、甲方承诺尊重和不侵犯乙方知识产权。本合同涉及乙方及乙方关联机构的任何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得擅自使用。
2、乙方对其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保证其拥有所有信息的全部合法权利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第十条 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的约定
双方合作的区域,乙方授权甲方项目公司在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区域为乙方产品的唯一经销商,进行乙方产品的销售或配合乙方销售。任何在该授权区域被销售的乙方产品,乙方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合作模式中甲方项目公司应得的费用向甲方项目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否则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项目公司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项
第十四条 合作期限及协议生效
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2016年 3月 15日起至 2017 年3 月 14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效力均等,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第十五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通过甲方的年度合作评估,且双方无其它异议,则自动延期一年。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依然有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三浦工业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11.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一
此外,合作协议还包含孕育驱动经济增长的本地创新——设立年度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中科院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全中国的优秀科学家、工程师与学生,旨在激励他们对学术成就的追求。
SABIC助力行业发展的承诺也体现在了对研究生实习项目及访问学者项目的资助上。中科院研究生与科学家可以申请或受邀赴位于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KAUST)内的SABIC 企业研究所或者SABIC位于世界各地的科技创新中心进行学习与研究。
SABIC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穆罕默德·阿尔—马迪 (Mohamed H. Al-Mady)表示:“中国是SABIC在亚洲的增长引擎,我们为中国、在中国以及与中国一道不断地探索进行转型的新兴领域。中国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发展道路上不断前行,而我们通过向客户及市场提供他们所需的解决方案,全力支持中国的改革。与中国科学院——这一驱动中国探索与驾驭高科技及自然科学的核心研究机构并肩,SABIC推进实现‘中国梦’的努力也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丁仲礼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够与石化和化学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者合作,融合我们各自的专长,推进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造福社会与现代生活。在我们努力将中科院建设为培养人才与促进中国高新产业发展的世界级科研基地的同时,我们还将继续与像SABIC 这样切实承诺于在可持续解决方案方面进行创新的国际机构保持合作。”
12.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二
珠海、中山、江门三地共同签署的《珠中江旅游合作协议书》中主要提出六大措施: (1) 实行旅游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机制, 成立珠中江旅游合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作为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联席会议召集人; (2) 整合三地旅游资源, 积极推动三地旅游资源开发, 打造珠中江“温泉度假区”、“高尔夫乐园”和“文化旅游区”; (3) 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合作、联手推进旅游市场互动; (4) 对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实行联合应急机制, 共同处理应急事件, 推动无障碍旅游; (5) 建立人才合作交流机制, 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6) 积极推进三地旅游企业和旅游协会间的紧密交流与合作等, 借以繁荣区域旅游市场, 共同打造珠江口西岸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 实现三地互利共赢, 共同推进区域旅游大合作、大发展。
2.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协议实施的障碍分析
2.1 珠中江旅游经济的高增长性需求之间的博弈竞争
随着旅游业以其较强的关联带动效应和就业效应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 珠中江三市也将其定位为地方优先发展产业, 其中珠海将旅游业定位为大力发展的四大特色经济之一、江门将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中山将旅游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因此, 珠中江三地都存在对旅游业增长率的绝对需求, 但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是, 珠中江三地旅游在珠三角区域发展中竞争力不足, 其旅游总人数与旅游业总收入相对广佛肇、深莞惠旅游经济圈已经远远落后。
数字来源:2009年广东省旅游统计年鉴
同时, 珠中江三地旅游业增长速度相对缓慢 (表1) , 因此, 在现实经济体系中, 珠中江三地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 在旅游资源非均衡性与独特性及地方财政有限性的约束下, 三地都希望旅游业能跨越式发展, 政府与旅游企业之间将展开博弈竞争, 极有可能按各自最优决策行事而产生不合作。同时, 随着区域旅游深度发展, 从旅游开发、旅游市场进入、旅游服务价格制定、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广泛博弈。因此, 在合作中如何让合作主体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做出让步, 形成互相遵守的共同规则将十分关键。
数字来源:2009年广东省旅游统计年鉴
2.2 珠中江城市之间旅游形象遮蔽效应
虽然珠中江三地旅游发展差异较大, 但三地推出的主要旅游产品却极其相似, 发展目标基本一致, 形成明显的遮蔽效应。珠海形成了以休闲度假、会议会展为特色的旅游发展格局, 已成为全国著名的旅游热点城市和区域性旅游、休闲、度假城市, 其温泉、高尔夫等旅游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江门温泉资源丰富、华侨旅游资源突出;而中山温泉、高尔夫具有先发优势, 但随着近年来周边地区的旅游发展, 规模影响减弱, 因此, 三地温泉、高尔夫旅游产品交叉重叠, 但发展目标相似, 意味着三地主要客源市场相近, 优势旅游产品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弱势旅游资源形成遮蔽, 这将在一定程度对区域旅游合作形成阻碍。
2.3 各自为政的重复性旅游项目建设
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背景之下, 珠中江三地分别根据独自的资源特色, 进行大规模的旅游项目建设 (表2) 。从珠中江三地旅游近年来及未来几年旅游建设项目来看, 区域内的重复建设问题较为严重。
三地各自为政的旅游产品开发得在局部区域内相同产品集中, 以温泉和高尔夫产品为例, 三地有10家高尔夫产品, 20家左右的温泉产品, 最终极可能造成区域内的恶性竞争, 而非合作, 这将是三地旅游合作的严重阻碍, 是合作中应该极力要解决的问题。
2.4 缺乏有效的区域旅游深层合作推进机制, 利益关系尚未理顺
由于三地之间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形象声誉以及旅游产业都存在较大差异, 各方多能获得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样:珠海、江门旅游经济突出, 是区域旅游发展的主要受益者, 发展旅游业积极性较高, 而中山作为边缘城市, 投资面临较大风险。因此, 这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单靠行政机制或主要依靠行政机制都是难以理顺的, 必须通过多种机制来共同协调。如果合作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合作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分享和补偿, 珠中江的区域旅游合作将难以为继。
3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创新研究
3.1 观念创新——合作共赢, 保障利益, 统一市场, 重组要素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要建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对于珠中江旅游合作而言, 三地利益的分配及协调投资将成为最大的障碍, 因此, 在竞争和合作并存的珠中江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中, 建立一套完善的的保障机制, 如建立旅游合作发展基金、实施年卡互通、培育制度化的营运机制等, 保证三方的共同利益, 对区域旅游合作的成功十分关键。
3.2 组织制度创新——强化区域旅游合作三级职能体系, 完善合作制度体系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必须进一步强化目前的区域旅游三级协调机构, 向更具有实质性的方向转变, 实现成员和功能的对接和转化, 学习国际经验, 建立同域职能管理机制, 才能真正实现区域旅游深层次合作。在珠中江三地区域合作进程中, 应该逐步完善合作制度体系: (1) 成立区域性行业协会和研发机构, 近期可选择性成立各种旅游行业协会, 包括旅游企业协会、旅游人才与教育协会、旅游者协会、旅游研究协 (学) 会、旅游合作基金会等, 为各种形式的区域旅游交流、协调和管理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 (2) 制订并完善珠中江旅游城市合作组织的相关文件。制订并完善珠中江旅游城市合作组织的协议、规则、制度、标准,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使珠中江区域旅游一体化旅游管理和调控法制化; (3) 继续加强珠中江旅游业区域联合行动。在联合营销、市场整顿、信息联网、投诉应急等基础上, 制定协同发展战略, 重点是珠中江的旅游规划, 打造旅游精品线路, 建设统筹化的大三角; (4) 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 建立区域旅游发展的调控模式。
3.3 产品创新机制——和而不同, 细分市场
在区域旅游产品建设中, 珠海应强化其旅游高端产品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大力发展大型活动, 增强城市的影响力;江门应该加大乡村旅游的特色培育;中山应该围绕香山文化和名人效应, 彰显其文化内涵, 使三地形成大众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自然景观产品和文化景观产品的多元组合, 以此增强资源的协同性和互补性。同时, 针对细分市场, 三地推出特色精品组合线路, 如名城一名人—名水 (温泉) —名岛旅游线, 并着力开发与彰显城市特色和地域经济特色的旅游产品, 如珠海的节庆旅游、中山的特色乡镇旅游等。
3.4 旅游企业合作机制创新——旅游企业资源共享, 产业联合, 战略联盟
珠中江区域旅游合作应该打破区域障碍, 建设完整的旅游企业合作机制。在合作初期, 允许三地旅行社不经地接社和配备地陪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 实现区域旅游一社通;引导和组织本地游客到区域内旅游, 实现客源互送共享, 使珠中江区内各旅游城市之间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相互支持在区域内举办的全国和地方性旅游交易会和大型节庆活动。经过长期合作, 鼓励区域旅游企业的纵向、横向发展, 三地应当对进入本地的旅游企业给予与本地企业同样的待遇, 使旅游企业在优惠政策、景点门票、酒店食宿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三地的产业联合最终形成分别以旅行社、旅游交通、饭店为核心的战略联盟, 也将促进珠海拱北口岸中旅、九洲集团等优势旅游企业的纵向、横向发展, 加快三地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3.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背景介绍: 乙方背景介绍: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项目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基础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为了机构创新升级和经济发展,双方就建设xxxxx合作达成共识。
二、合作目标
三、合作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总投资:
3.筑设规模及内容:地上建筑面积约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办公建筑面积 建筑基地面积:
(二)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项目用地。
2.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相关审核审批。
3.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并兑现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
4.甲方同意乙方参与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相关具体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三)乙方权利义务
1.开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2.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报批报建相关工作。3.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四、合作机制
建立高层领导协商合作机制,并明确双方下一步合作重点: 1.乙方应为项目建设做好充分准备,后续建设依法推进。2.甲方做好供地准备积极开展后续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其它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本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将作进一步研究和
协商,最终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14.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四
广东·海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2010年7月广东、海南(以下简称“两省“或“双方")省委、省政府达成的共识,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两省更紧密合作,加强机制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谋划两省合作发展新思路,紧密衔接国家及两省“十二五“规划制定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纲要、意见”)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新格局,携手打造我国相邻省份区域合作的典范。
第二条 合作定位
一、推动两省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促进两省与港、澳、台地区深度合作,深化两省与东盟经贸合作,建设在全国乃至亚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更具发展活力、更具开放度的新兴经济区域。
二、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机遇,加快广东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和海南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建设,共同争取国家进一步政策支持,合力打造海洋高端产业聚集的蓝色经济区域。
三、加快两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两省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和热带农业等方面的产业对接,形成一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特色鲜明,具有较强支撑引领作用的产业集群。
四、加快跨界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建设,促进人员、货物、信息、资金等要素往来流通便利,形成由国际航运、航空枢纽和物流基地构成的现代流通经济圈,建立有利于两省资源和生产要素高效整合的体制机制。
五、构建良好的区域环境,加强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及环境保护等领域交流合作,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共同打造宜业宜居生活圈。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着眼扩大区域共同利益,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先行先试,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区域合作新机制,为我国改革发展积累新经验。
三、平等协商,合理对接。加快区域合作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争取将两省重大项目、专项规划纳入发展战略和国家规划。
四、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共同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要素便捷流通和资源优化配置。
第四条 主要目标
一、到2015年,两省深度合作机制基本完善并成熟运作,在贯彻实施“纲要、意见”,推进跨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与转型升级,共同开拓东盟市场及便捷舒适无障碍旅游圈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对接融合,区域生态与环境质量较大改善,力争形成省际合作发展优势确立、成效凸显的新兴产业经济区域。
二、到2020年,两省基本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密切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素便捷流动的现代流通经济圈和旅游生活圈,与东盟深化经贸合作的门户,粤港澳琼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显著提升,两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章 发展理念和政策互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发展理念的相互借鉴和政策体系的对接互动,深化共识,凝聚合力,推动两省合作发展走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
第一条 “十二五”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互动
面向“十二五”及更长时期,互相借鉴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的互动对接,为两省交流合作提供紧密协调、长效持久的政策支持。
第二条 实施“纲要、意见”相关政策通报
紧紧抓住“纲要、意见”同期推进实施的良好机遇,推动相关政策信息、资源的共享互利。以产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建立相关政策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协商。梳理政策支持需求,共同争取国家批准将“纲要、意见”中适合两地发展的政策拓展延伸,实现互动发展。
第三章 跨界基础设施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共同推进跨界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发达完善的区域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条 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一、强化两部两省一委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推动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及配套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共同为前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争取国家把跨海通道建设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二、加快建设跨界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打造快捷便利陆路网。共同争取铁道部尽快推进沿海铁路深圳至茂名段建设及广州至茂名、湛江至海安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建成广州、香港、澳门至海口高速铁路通道。加快沈海高速公路湛江至徐闻段建设,建成广东至海南的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改造徐闻火车站至粤海铁路南港(北港)疏港公路。
三、整合港口资源,按照客货滚装专业化、大型化技术要求,加强琼州海峡港口设施改造,建设琼州海峡两岸对接高效的客货运输系统,满足海峡运输需求。以湛江、海口、三亚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完善徐闻港口功能和布局,共同建设海口一湛江旅游航线。
四、完善琼州海峡运输合作机制,规范市场管理,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成立琼州海峡两岸省际客运协调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琼州海峡水陆联运及省际客运事宜。搭建两省道路旅游客运合作平台,鼓励开辟珠三角、粤西沿海港口至海南港口的水路客滚运输航线,最大限度提升运力资源使用效率。争取国际豪华邮轮公司开辟经两省多点挂港的新航线,共同促进邮轮经济发展。
五、落实泛珠三角地区机场战略合作行动纲领,构建功能互补、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航线网络。积极争取国家扩大空域使用空间,加快区域空中快线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和支持航空企业在投资、销售、扩展业务等方面开展商业合作,促进区域航空通程联运。
第二条 能源基础设施
一、加强两省电力交换的能力,支持南方电网公司在跨海联网一期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增强省级输电联络线送电能力。
二、提升两省间能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积极应对煤炭、石油、天然气供需矛盾,探索和推进能源应急运输资源整合,增强双方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 信息基础网络
共同推进两省骨干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和升级,提升信息基础网络功能,为两省发展提供信息网络支撑。在物流信息化,无线宽带城市、数字城管、智能交通管理工程、医疗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蓝色经济
加大海洋资源合作开发力度,形成产业优势,合力建设南海蓝色经济区域。
第一条 海洋渔业
一、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深水网箱养殖、海水苗种生产方面的合作。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测信息沟通,定期通报相关信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南珠生产合作。充分发挥海南珍珠产业加工、展销优势,结合广东实施振兴南珠规划,共同提振南珠产业。
三、共同发展远洋渔业。建设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支持西沙渔业补给基地为广东远洋外海作业渔船提供补给服务,以海南三亚等地渔港作为广东赴南沙生产渔船的后勤补给、渔获销售及紧急救援基地。共同组建远洋捕捞船队,加大西、南、中沙渔场的开发力度,发展外海及远洋捕捞产业。
四、加大力度解决渔业资源衰退问题。共同采取措施保护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控制捕捞强度,加大人工增殖放流和建设海洋牧场力度,改善海洋环境资源,保障海洋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海洋资源开发
一、建设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基地。鼓励广东企业参与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基地建设,完善海洋油气开发相关配套设施,为海上钻井平台、船舶作业提供仓储、装卸、补给、检修及应急救险等服务。
二、加强海水综合利用合作交流,包括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海洋能开发利用、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推进海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三、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珍稀特色生物资源保护合作,构建连接两省海域的保护网络。
第三条 海上安全生产
一、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沟通衔接琼州海峡船舶航路、禁航区、港外锚地、捕捞区、养殖区等规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清理航道障碍物,共同打击破坏航道设施、阻碍航道的行为,保障通航安全。
二、建立海上巡航、搜救和事故应急合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巡航和应急演习。加强海上安全监控和信息资源共享,互相为海域搜救行动提供积极支持,形成海上搜救与突发事件处置合力。
三、全面落实《琼州海峡安全通航气象保障方案》,联合制订实施气象观测仪器维护保养和经费保障相关措施,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第五章 现代农业
加强农业合作,促进农业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竞争力,加快推进两省现代农业发展。
第一条 农产品生产和流通
一、加强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合作,建立生产与市场需求信息平台,引导企业跨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强冬季农业生产合作,建立海南与湛江、茂名、阳江等市冬季瓜菜生产、销售协作互动机制,互通供求信息。合作建设大型冬季瓜菜生产基地,支持广东台山与海南临高合作建设临高万亩冬季瓜菜标准化基地。
二、加强畜牧业生产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生猪、文昌鸡等畜禽产品经贸合作机制,建立跨省畜产品与商品种苗生产供应基地。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交流合作,共同开发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支持广东投资者参与海南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贸易合作,确保农产品“绿色通道”安全畅通。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建立面向港澳台及东南亚的农产品贸易便利通道,拓展市场,逐步搭建完善的农产品运销体系。
第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建立重大植物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的交流、协作,互相通报植物疫情信息,实现南繁育种基地植物种子(苗)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信息共享。
二、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合作机制,健全动物检疫信息通报机制,推进区域内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检疫信息和动物疫病追溯体系信息网络共享。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合作,联合打击用假、掺假及使用违禁兽药行为,实现对动物产品的全程监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防止疫情跨省传播。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互认机制,互相通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特别是监测中发现的对方省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实行农产品标识和溯源管理。加强广东海安港与海南新港、秀英港、粤海南港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沟通协调,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及法定检验单位检测结果互认。
第三条 南繁育种
一、推动两省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共同完善南繁育种相关基础设施,降低南繁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支持广东农业科研机构和种子企业在海南建立稳定的南繁育种基地,开展新品种展示及种子质量鉴定,为两省农业生产提供优良新品种,提升农业生产安全水平。
二、推动两省种子贸易流通,共同构建产业服务平台,定期通报种子生产、供需、质量、价格信息。第四条 农业机械装备
一、推动农机政策对接,两省互认省级农业机械推广目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互相支持将对方农机产品纳入本省补贴目录。
二、加强农机经营服务合作,互相支持农机经销企业在对方地域设立办事处(经销点)或与当地农机经销企业联营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机经销企业,优先列入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
三、建立热带亚热带农业机械装备技术研发合作平台,开发推广香蕉、荔枝、龙眼、菠萝等鲜果规模化、高效化、标准化加工处理设备,推广经济实用型遮阳棚、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等先进农业技术和设施。
第六章 现代服务业
通过引进和合作,加快两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服务业水平,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第一条 旅 游
一、广东积极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海南积极支持广东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共同制订区域旅游合作规划,推动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海洋主题类旅游项目,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特色旅游观光带。
二、积极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合作平台建设,加大双方旅游项目投资领域合作,组织旅游项目及旅游资源考察,开展旅游咨询服务,鼓励和扶持双方大型旅游企业跨省投资、建设和运营,拓宽旅游合作领域。
三、结合两省优势旅游资源,共同开发“一程多站”、优势互补的旅游线路,联手推介南海海洋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客源互换和市场互动。实施跨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支持海南建成广东游客的国内休闲基地。
四、加强双方旅游市场管理的合作,共同协调和管理跨省旅游市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快两省旅游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警示、惩戒机制。建立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及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健全两省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互动机制和旅游投诉协调处理机制。
第二条 金 融
一、支持广东金融机构在海南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支持广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海南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组织。鼓励广东创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在海南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新兴战略产业。
二、建立两省保险服务合作体系,共同探索为不同保险人承保业务异地提供保险后续服务的灵活模式。
三、建立金融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进双方融资担保、信用评级、物业评估和会计审计等方面信息的共享,降低交易成本。
四、共同改善区域金融运行环境,携手防范、遏制和打击跨省逃废金融债务的犯罪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五、加强金融智力合作,推动两省在金融高端论坛、监管部门与业界、中介服务与人才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活动,建立多层次金融人才培训交流机制,提升两地金融从业人员素质。
第三条 物流与会展
一、支持广东物流企业在海南加大投资力度,建设专属商贸流通集散区,支持湛江市建设面向海南的物流合作示范区,支持在洋浦建设两省物流合作实验区。
二、加强机场、港口在促进物流方面的互惠合作,互为进出港航班、船舶及货物提供优先、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三、探索合作开发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现有设施装备标准化进程和技术进步,实现物流信息共享。
四、加强会展业合作,充分利用广交会、中博会、深圳文博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等展会平台,促进两省会展业资源流通、运作规范、信息共享、错位发展,进一步提升两省会展业的竞争力。
第四条 文化创意及工业设计
一、鼓励平面媒体、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创意设计等文化企业跨省投资,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联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共同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集群。推动广东文化企业参与海南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支持深圳灵狮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落户海南,建设海南国际创意港,促进两省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
二、推动文化产权交易合作,充分发挥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平台作用,支持海南文化企业开展版权和其他文化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海南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流转,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
三、加强工业设计产业合作,广东充分发挥工业设计产业优势,为海南企业提供定向设计服务。鼓励双方工业设计单位互设研发设计分支机构。广泛开展工业设计技能培训合作,支持海南工业设计人才到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学习培训,鼓励广东高校、科研院所在海南开办分院、分所和培训基地。
第七章 产业及科技创新
发挥各自优势,联合促进产业转移和承接,加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条 产业转移及合作
一、促进两省产业转移和承接,支持两省企业落户对方的工业园,并享受对方的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利用广东制造业优势和海南丰富资源优势的互补性,加强两省市、县间交流,选准地区间的产业对接点,有计划地推进双方产业对接,促进两省中小企业合作与交流,建立起能够有效整合双方资源的产业集群。
二、利用广钢环保迁建湛江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落户的机遇,推进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转移园建设,推进广东(湛江)与海南在钢铁、石化上下游配套产业,钢铁、石化循环经济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和跨区域企业合作。
第二条 新兴产业
一、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攻关、产业化、市场推广、项目投资、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二、加强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合作,充分发挥海南在硅砂、天然气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鼓励广东企业在海南投资或合作建设新材料、新能源生产及应用项目。
三、加强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领域的合作交流,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研发及推广利用,汽车零配件、车载电子设备制造等领域深化沟通,互创条件,开展合作。
四、加强信息产业合作,共同推动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信息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利用。联合推动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和三网融合。
第三条 科技创新
一、联合推动科技创新,围绕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等领域的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快平台建设合作,推动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高新区、三亚创意产业园等与广东高新园区建立协作机制,联合推动广东风险投资企业与机构孵化高新技术创业。
三、加强示范工程建设,推广LED绿色照明工程及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等示范工程项目,以示范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
四、深化科研合作,推动中科院广州分院、中科院广州生命健康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研发机构与海南建立合作关系,构建科研合作网络。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泛珠区域科技合作机制创新,共同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实现科技创新资源和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共享。
第八章 市场建设
合作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携手应对贸易摩擦,共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一条 市场开拓
一、协商制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实施方案,消除商品流通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障碍。支持两省企业相互开拓市场,合作开展贸易投资活动。支持广东企业在海南建设大型商贸城和特色商业街,支持海南企业在广东建设热带特色专业市场。
二、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合作机制,在应对贸易摩擦、技术壁垒等方面加强交流和共享信息,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三、共同推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引导企业强强合作、强优合作,共同建立面向东盟市场的商贸物流基地和贸易加工基地,联合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二条 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两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品牌扩张、参股、租赁、托管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与扩张,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益。
第九章 社会事业
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广泛交流合作,促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共同建设宜业宜居社会生活环境。
第一条 特区理论创新
加强两省社科理论研究机构在特区理论创新方面的合作研究,为经济特区继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第二条 教 育
一、加强两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深化落实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之间的合作。
二、鼓励两省高校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共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促进教育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开展两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间的合作与交流,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挂职锻炼。
四、加强两省中等职业学校与对方企业的联系,为企业开展“订单培养”,互派学生到企业顶岗学习,拓宽两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第三条 培训及劳务管理
一、加强两省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平台建设,共同研究合作项目,实现资源共享。鼓励两省技工院校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共同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人才。
二、支持两省共同建立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配置。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交流,共建高技能人才(技师)库和信息交流平台。
三、加强两省就业政策协调衔接,共同制定农民工技能培训合作计划,加快推进培训就业基地化,实现输出地培训与输入地就业对接,跨省就业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与本地人员同等享受国家补贴的培训费。
第四条 人才合作
一、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人才交流机制,支持双方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学术交流带头人和紧缺人才通过博士服务团、专家服务团等方式加强交流合作,保障两省各行业领域优势产业、重点工程、重点研发项目及重点学科的人才需求。
二、加大区域人才扶持力度,注意选派教育、卫生、科研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党政干部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
三、建立人才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人才资源网上配置平台。
第五条 社会保障
一、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协调合作机制,构建用人单位劳动违法信.息共享平台,联手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社会保障协调合作机制,畅通社会保障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沟通交流。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参保人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管制度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第六条 社会治安
完善“友邻携手、共铸平安”的警务协作长效机制,强化情报信息、反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重点人员管控、道路交通管理、海上管控、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协作,构建沟通顺畅、信息灵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协作平台,共同提高维护治安、打击犯罪能力,促进两省社会治安稳定。
第七条 应急管理
加快推进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加强应急联合演练,共同制订处置区域突发事件预案,推动应急管理专家交流互访,完善突发事件通报及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联合处置能力。
第八条 医疗卫生
一、积极探索医院管理体制、办医模式、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
二、推动两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多层次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医疗服务便利化。
三、加强卫生事业在科技、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互相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研发科研项目,互相支持医疗卫生团队、骨干进修深造、参与培训。
第九条 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
建立经常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信息交流、技术服务、便民维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联手打击跨省“两非”行为,相互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推动基层加强合作,加大相互配合解决具体个案问题力度。共同探索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治制度。第十条 文化体育
一、挖掘整合两省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艺创作、展演的交流合作,共同打造反映时代特征与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类展览交流,宣传推广本土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鼓励两省各地市(县)之间共同开展文化节庆活动,支持儋州市和惠州市轮流主办“东坡节”。进一步推进两省图书馆网上参考咨询合作。
二、推动文化产业合作发展,依托国际性文化艺术展览、展演、比赛、论坛等成熟平台,合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携手加强与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共享合作成果。
三、广泛开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科研学术及体育产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联合打造区域体育品牌,促进体育运动和社会经济发展。
第十章 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加大污染治理合作力度,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一、加强环保规划编制和实施合作,联合开展重要区域(海域)生态和环保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加强在规划目标和内容上的对接,积极探索推进环保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共同研究建立环保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
二、共同依法保护海洋环境,加强陆源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入海排污口联合监控。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多方位的立体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和海上污染应急处理体系能力,推动海洋事业协调、合理、有序发展。
三、积极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交流,合作开展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联合研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科学评价体系。
四、联合开展环境及海洋保护宣传,共同策划主题鲜明、体现两省特色的社会宣传活动。加强环境和海洋保护新闻宣传和舆情分析联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环境及海洋保护教育活动,共建环境及海洋保护宣教网络。
五、加强环境及海洋保护信息合作,建立相关信息交换机制,共同建设环境及海洋保护信息网络专线和应急联动指挥平台。
第十一章 机制保障
第一条 高层会晤
两省高层适时举行会晤,研究重大合作事项,指导和推动合作的开展。
第二条 联席会议
建立两省政府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两省高层会晤确定的合作内容,加大协调和执行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第三条 工作机构
两省分别明确工作机构,牵头落实有关事项。广东省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助),海南省由商务厅牵头,做好合作事项的跟踪、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第四条 市县合作
推动两省市县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互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十二章 其它
第一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从正式签署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协议落实
两省每年提出实施本协议年度重点工作,经双方协商后,按情况共同或各自推动落实。
第三条 修 正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正。
第四条 生 效
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5.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五
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电视播出机构, 高度重视新媒体业务发展, 明确提出要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多媒体传播平台。中国移动则拥有庞大的基础用户和无线市场影响力, 此次强强联手, 共同布局移动互联网, 目标直指建设“中国一流, 世界领先”的国家级手机媒体平台, 显示出了从产业角度建设新媒体科学发展模型的决心。
通过建立由国家级媒体控股的合资运营公司, 运营中国手机电视台, 打通从内容播控、内容服务到用户管理的端对端全程全网管理, 不仅是三网融合背景下具有典范意义的业务管理和运营模式, 更保证了手机电视业务健康、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使其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 真正成长为“3G时代超级应用”。
据悉, 由双方合资运营的“中国手机电视台”将依托中央电视台庞大的内容版权资源和视频产品生产、策划能力和中国移动成熟的无线数据业务市场运营机制及运营经验, 紧跟最新信息科技发展趋势, 开展包括手机电视集成播控管理, 手机电视内容服务、手机视频内容经营、广告经营等多种业务, 建立多元化, 立体化的业务模型, 以全面应对移动互联网发展态势和竞争需求。
16.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六
据中纺联领导介绍,“十三五”期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将致力于引导全行业完成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成本竞争优势向质量效益竞争优势转变、由生产制造型向服务智造型转变,通过信息技术与纺织技术融合、产业发展与引领生活方式结合,满足终端消费品牌化、时尚化和个性化的升级要求。
中纺联与珠江投资在建设文化强国、打造都市经济、建立中国时尚话语权、引领消费模式转型升级等方面产生高度认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就在这样的背景中应运而生。
时尚产业基地建设是双方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集聚相关优质资源,促进中国时尚产业和品牌的健康发展。(郝杰/文 张彦山/摄)
前8月我国纺织业利润增长7.5%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前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97万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利润总额3.77万亿元,同比下降1.9%,降幅比1~7月份扩大0.9个百分点。其中,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81.1亿元,同比下降8.8%,降幅比7月份扩大5.9个百分点。
前8月,我国纺织业主营业务收入2.53万亿元,同比增加5.9%;利润总额为1240.5亿元,同比增加7.5%。
前8月,我国纺织服装、服饰业主营业务外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6%;利润总额为732.5亿元,同比增加6.3%。
前8月,我国化学纤维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4682.1亿元,同比增加1.7%;利润总额为179.4亿元,同比增加39.3%。
虽然受到国内外棉价不一、进口纱冲击市场,棉花原料价格不稳定,人力成本的增加,用电等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上涨等影响,但是今年中国纺织行业仍取得了平稳发展。不过数据变化表明,中国纺织行业已经进入由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变化的周期,开始了深度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17.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 篇十七
甲方: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目标,依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立医药市场战略性伙伴关系事宜,经诚恳、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背景
甲方是一家以医药批发为主年销售额逾百亿元的现代
化大型医药物流企业,下属17个子公司,职工总数3000多人,固定资产3亿多元。构建了“买全国药品,卖向全国”的经营格局,销售行情被誉为全国医药商业的“晴雨表”。连续三年在全国医药商业企业中单体销售排名第一。以“品种全、价格低、质量好、服务优”的经营特色响誉全国。乙方是 地区以医药批发为主营业务的医药
经营企业,主要经营 等,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和形象力,其在 地区销售市场覆盖面积很广,年销售额可达 亿元。
二、合作意义
(一)联合打造强势品牌。甲方利用其享誉全国的品牌
竞争优势,帮助乙方巩固和开发当地销售市场,努力扶植乙方成为该地区医药商业企业的“龙头”企业,联合打造该地区医药销售中心。
(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乙方可利用甲方超强的库
存,实现零库存销售,也可利用甲方的销售网络,优先推销自己独家代理品种,利润无处不在,风险降至最低。
(三)软件支撑,硬件推进。甲方自主研发出的远程开
票程序,技术先进,操作方便,保密性强。远程开票,同步进行,并以覆盖全国的物流畅通体系,为乙方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药品配送服务。
三、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资金、产品及品牌为基础,在合作的各个领域沟通协作,风险同担,利益共享。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省、市、县)唯一
战略合作伙伴,负责该地区客户资源的巩固与开发,最终双方成立股份合作企业,打造成为中南地区药品集散中心。
(二)甲方提供远程开票软件和程序,派员进驻乙方,或由乙方独立开展远程开票、查询业务。
(三)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由甲方帮其建立与
甲方数据同步数据分中心。帮助乙方软件升级,与华源数据对接、导入等。
(四)资金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但最长结算时 间不超过_天。
(五)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驻工作人员的办公和营业场 所,甲方将以优惠的加盟条件(包括服务、价格等)给乙方。
(六)双方在市场营销中,互相支持,资源信息实现共
享。
四、权利和义务
(一)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和原有 的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二)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双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或擅自以对方的名义对外做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代理协议以外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各自对其产品及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所有从甲方购进的药品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进行处理。
(五)乙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额2000万元,如完不成任务或连续两个月没有采购数额的,甲方取消对乙方的保护,并关闭已开通的远程开票程序,重新开发其它新客户。
(六)乙方作为甲方的会员,每年应向甲方缴纳 元的电子商务费。
(七)根据乙方完成销售额的多少,甲方每年向乙方返利 %。
五、保密规定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对方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价格、客户资料、药品信息资源等,在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尚未经对方自行公开而成为公众信息的前提下,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
方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战争、灾疫等)影响,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它购销合同、协议等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本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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