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22日公布

2024-07-29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22日公布(共3篇)

1.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22日公布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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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高考时。6月7日和8日,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日子。

据悉,今年我省高考考生为288616人,将以县(区)为单位随机安排在全省178个考点、9876个考场参加考试。6月23日将公布高考成绩,7月6日开始集中录取。今年考生数比去年减少23035人,省教育考试院透露,由于考生人数减少,招生计划的增加,我省今年的高招录取率将创下历史新高。

今年考生比去年少2.3万

我省今年有288616名考生报名高考,将以县(区)为单位随机安排在全省178个考点、9876个考场参加考试。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为284214人,占考生总数的98.47%,比上年306032人减少21818人;以“三校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身份单独报考高职类院校的考生4402人,占考生总数的1.53%,比上年5619人减少1217人。

南昌有27601人参加高考

南昌市招考办负责人透露,今年该市共有27601名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占全省报名总人数的9.56%。全国共有53所高校确认录取南昌市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60人,占全省录取253人的63.24%。其中保送清华大学6人,保送北京大学11人。全国共有64所高校在赣实行自主招生,南昌市取得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122人次,占全省20.68%。

全国共有29所高校在我省选拔艺术特长生,南昌市入选考生34人。全国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选拔体育特长生,南昌市入选考生49人。

艺术体育考场增派监督员

今年南昌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文史兼艺术、体育,理工兼艺术、体育和“三校生”考场的.管理,杜绝考试中舞弊行为。为此,南昌市将采取交叉监考,层层签订责任状;统一制作滚动监考方案;每个考点下派市巡视人员;对文史兼艺体、理工兼艺体的考场按比例由外县(区)增派考风监督员等。

6月23日公布考试成绩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在6月23日公布高考成绩,届时,将根据今年我省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变化情况以及考生成绩,科学、准确地拟定各批次、各科类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尽量减少高分考生落选的比例。

我省今年分两次集中填报高考志愿和五次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第一次集中填报是:6月14-16日,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和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填报自主招生院校志愿;第二次集中填报是6月28日至7月2日,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填报一本、二本、三本、高职(专科)批次志愿。每个批次录取后,将进行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集中录取在江西师大进行

今年我省的高招录取工作将继续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进行,集中录取时间是7月6日至8月11日,分五个批次录取:7月6日至10日为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13日至17日为第一批本科录取;7月21日至25日为第二批本科录取;7月29日至8月2日为第三批本科录取;8月4日至11日为高职(专科)录取。

高考填志愿有两场咨询会

高考结束后,提前批本科将在6月14日-16日估分填报志愿,其他志愿在6月28日-7月2日全部实行“知分、知位、知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6月26日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填报志愿现场咨询会,届时,将有众多省内外本专科高校来此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因赣州地区距南昌路途较远,为方便考生咨询,6月28日在赣州市设立咨询会分会场。

2.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22日公布 篇二

资格申请的通知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1日公布。应试人员可于11月21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我市考生达合格分数线360分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石台县)合格分数线315分的考生须在12月15日前携带有关材料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提出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22日公布 篇三

成绩公布 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依据司法部《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大连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18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向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具体事宜请咨询:83766510,我们将择期统一办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自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于12月16日、19日、20日三天,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我市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后,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为确保成绩通知书不发生丢失、未能及时送达等情况发生,我市的考生成绩通知书需在申领资格期间现场领取)。

(二)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3份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3份复印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及3份复印件。

(四)现场采集标准证明照片,(着正装、不得化浓妆,费用由照相社按市场价收取)。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身份和学历的辅助证明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需送省厅审验,退回日期大约在元旦以后(具体日期网上通知),望提前做好安排。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大连市司法行政网)。办理地点:中山区解放路700号(沈阳军区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北院西侧图书馆一楼)。乘车路线:2路车白云街下车;4路、403路、404路车秀月街下车老虎滩方向前行150米(金海大酒店斜对过)。

自驾车或打车:解放路秀月街车站(往老虎滩方向)前行100米。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66510、83787595。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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